内容正文: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第1课检测试卷6(原卷版)
(考查范围: 选择性必修2第1课)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民法典扩大了对名誉权保护的期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能够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对于名誉权,下列选项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①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他人不能评价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③自然人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
④新闻媒体曝光组织和个人的违法消息侵犯了名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近日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近期通过互联网监测发现13款移动App存在隐私不合规行为,涉及电商等领域。以下有可能侵犯隐私权的有( )
①小明擅自将某奶茶店的营业执照发到网上
②某款网游未取得监护人同意收集未成年人信息
③某脱单相亲平台未经同意发布敏感个人信息
④高考报名需要采集学生的诸多个人信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滥用人脸识别、骚扰电话不断……信息安全已成社会普遍焦虑。为此,我国颁布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面系统地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个人信息上了一道法律“安全锁”。这表明( )
①我国法律充分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获取和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
③我国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④我国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核心,全方位构筑个人信息保护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
①李某答应帮邻居接送孩子却临时反悔,邻居因此迟到
②张某在小区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妨碍了其他居民通行
③某公司未按时申报税款,被税务机关处罚
④赵某因邻居的狗咬伤自己,要求赔偿医疗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医院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和生命权
②张某作为自然人去世后,医院可以不必赔偿治疗费
③张某已经去世,医院不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④张某的家人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丧葬费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我们要铭记和感恩那些为民族解放事业作出贡献的英雄人物。但在网络上,有一些人运用各种表情包,肆意歪曲英雄人物当时的壮举。这些恶搞行为( )
①严重侵犯了英雄人物的名誉权②侵害了英雄人物的个人隐私权
③严重亵渎了英雄人物的肖像权④侵犯了英雄人物最基础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小张和小李在乘坐从广州开往北京方向的高铁时,因座位相邻且年龄相仿,两人交谈甚欢。其间,小张送给小李一袋零食,并请小李在火车到达石家庄时提醒自己下车,后来小李忘记提醒,导致小张误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不应承担任何类型的民事责任②小张有权要求小李返还一袋零食的费用
③小李应承担忘记提醒导致小张误车的损失④两人之间的提醒约定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事例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
①李某以家庭贫困为由拒绝赡养老人
②教育局通过竞标方式,向某商店采购一批办公电脑
③检察院针对李某涉嫌诈骗案对其提起公诉
④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不当造成李某受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王某未经同学郭某同意将其照片制作成表情包(配有郭某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并在网上传播。郭某发现时,已经有多名网民对该表情包发表了评论。郭某要求王某删除表情包并道歉,被王某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公开郭某联系方式的行为侵犯了郭某的隐私权
②王某公开郭某的个人信息,侵犯了郭某的名誉权
③网民对该表情包发表评论,侵犯了郭某的人身权利
④王某将郭某的照片制作成表情包并传播,侵犯了郭某的肖像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和赵某达成著作使用协议,李某一次性支付赵某20万元获得赵某的某项著作三年的使用权,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B.王某未经李某同意便翻看其日记并公布于网络,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C.小明去宠物店体验“撸猫”项目时被宠物猫抓伤,宠物店侵害了小明最基本的权利,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宠物猫
D.张某从银行借款10万元,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0万元
11.某公司开发小程序“某颜”,利用视频合成算法为用户提供换脸技术,用户通过观看广告或购买会员可换脸保存。陈某发现该公司展示的短视频,与其发布的原创短视频除人脸外内容一致,决定依法维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原创短视频的修改权受法律永久保护
②该公司侵害了陈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③陈某与该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④该公司用算法对原作品进行改编属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原告甲男与被告乙女婚后育有一女一子。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20至2022年期间分居,2023年甲首次起诉离婚被判不准,现甲以双方再次分居1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请求准许双方离婚。乙称甲常年外出务工,乙在家照顾孩子生活起居和学习教育,要求甲支付其离婚经济补偿。2025年法院审结此案,准许双方离婚,乙获得经济补偿3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关于此案( )
A.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
B.民法典对弱势方的特殊保护体现实质平等理念
C.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是一一对应
D.法院判决离婚的,宣告判决时即解除夫妻关系
13.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批发、零售运动服装和各式运动鞋等,该公司注册取得了“某星尔克”相关商标。冯某在购物平台开设网店,所售的24件商品的名称使用了“某星而克”四字,各商品售价在58-78元不等,总销量400余件。该公司为取证,在冯某经营网店购买“某星而克”真皮女运动鞋一双,收货后确认该商品并非本公司生产,遂以侵害商标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冯某赔偿2万元。冯某的行为( )
①侵犯某星尔克公司的商标权,易破坏其声誉
②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构成商业欺诈
③违反了民法中的诚信的原则,扰乱消费市场
④尚未对该公司造成实际损害,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王某通过网络平台在屠某的店铺里购买一双进口品牌女鞋。王某怀疑该店铺未获品牌授权,她又在官方店铺购买了同款鞋子,对比后发现确实存在不同。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屠某退还货款并予以赔偿。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
A.本案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B.屠某可以委托辩护人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
C.被告屠某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屠某没有按时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的开庭审理
15.李思从小极富音乐天赋,17周岁就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深得长辈喜爱,曾经常接受馈赠,7周岁时受赠口琴一个,10周岁时受赠小提琴一把,15周岁时受赠名贵钢琴一架。下列对李思的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的效力的判断正确的是( )
A.受赠口琴行为有效,因为李思的行为是纯获益的民事行为
B.受赠小提琴行为无效,因为其与李思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
C.受赠钢琴行为有效,因为钢琴受赠是纯获益行为
D.在本案例中,李思自始至终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6.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全国首例 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引起广泛关注。甲公司委托配音师殷某为其录制录音制品,并获得该录音制品的著作权。在殷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甲公司将该录音制品中的音频提供给乙公司,乙公司以该音频作为素材进行AI化处理,生成文本转语音产品并在云服务平台对外出售。殷某偶然发现用其声音配音制作的作品在网络广泛流传,遂将甲乙公司诉至法院,最终甲、乙公司被判赔偿原告损失共计 25 万元。此判例明确认定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 Al 生成声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的保护。该条规定明确将声音权益作为特殊的人格利益予以保护。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12分)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未缴纳电梯修建资金,无权使用电梯的武某趁他人使用电梯时,带其子小武进入电梯,并一直狂吸烟;为等候其子回家拿东西,还用手和身体倚靠在电梯门上导致电梯门长时间不能关闭。电梯管理方王某通过监控视频看到后,遂截取相关视频画面发到业主微信群中,并配上武某不久前说过的“房子是真金白银买来的,就要无偿使用电梯”,导致有人在群中批评武某“真没素质”。武某遂以名誉权、隐私权被侵害为由,将王某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王某是否侵害了武某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并说明理由。(10分)
(2)阐释本案带给你的启示。(4分)
1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当前,“万物皆可直播”。餐厅里,食客可能在不经意间成为商家直播间的“吃播员”;地铁站内,匆匆而过的行人可能沦为他人博取流量的“背景板”⋯⋯这种“被直播”现象引发公众普遍担忧。现实中,一些拍摄者常以“公共场所拍摄自由”或“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为由进行辩解。随着AI技术的发展,面部图像等个人信息一旦被不当使用或泄露,还可能带来“深度伪造”“网络暴力”等衍生风险。 我国司法实践中已有相关判例:某火锅店因直播顾客用餐画面被判道歉并赔偿;某短视频平台因发布的探店视频未经许可拍到顾客,经法院调解后进行了赔偿。这些案例警示,以他人作为“流量密码”的行为必须受到约束。治理“被直播”乱象,需要构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防线,真正实现“我的脸我做主”。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未经同意拍摄并公开直播的行为。(8分)
(2)结合材料,说明相关主体如何用法治构筑起“被直播”的全链条防线。(6分)
2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互联网时代,手机APP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手机APP超范围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信息;不仅弹出用户聊天时提到的商品或服务,还将用户点赞过的内容、打过的游戏、刷过的视频、甚至购物车里的商品,推送给他人……这些行为给用户带来困扰,甚至财产损失。截至2024年底,工信部已通报45批侵害用户权益的手机APP。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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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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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第1课检测试卷6(解析版)
(考查范围: 选择性必修2第1课)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民法典扩大了对名誉权保护的期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能够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对于名誉权,下列选项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①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他人不能评价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③自然人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
④新闻媒体曝光组织和个人的违法消息侵犯了名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详解】②③:对于名誉权,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②③正确。①: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他人也可以作出如实评价,①排除。④:新闻媒体曝光组织和个人的违法消息属于舆论监督,未侵犯名誉权,④排除。故本题选C。
2.近日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近期通过互联网监测发现13款移动App存在隐私不合规行为,涉及电商等领域。以下有可能侵犯隐私权的有( )
①小明擅自将某奶茶店的营业执照发到网上
②某款网游未取得监护人同意收集未成年人信息
③某脱单相亲平台未经同意发布敏感个人信息
④高考报名需要采集学生的诸多个人信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详解】①:营业执照依法是要向社会公开的,是为了接受监督。小明擅自将某奶茶店的营业执照发到网上,不会侵犯隐私权,①不符合题意。②③: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某款网游未取得监护人同意收集未成年人信息,某脱单相亲平台未经同意发布敏感个人信息,可能侵犯相关人的隐私权,②③符合题意。④:高考报名需要采集学生的诸多个人信息,以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以及方便后续的录取工作,是合法的,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3.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滥用人脸识别、骚扰电话不断……信息安全已成社会普遍焦虑。为此,我国颁布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面系统地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个人信息上了一道法律“安全锁”。这表明( )
①我国法律充分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获取和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
③我国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④我国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核心,全方位构筑个人信息保护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详解】①③:我国颁布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面系统回应一系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表明我国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法律充分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①③正确。②:对他人的个人信息应依法取得并合法使用,②错误。④: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核心,④错误。
故本题选B。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
①李某答应帮邻居接送孩子却临时反悔,邻居因此迟到
②张某在小区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妨碍了其他居民通行
③某公司未按时申报税款,被税务机关处罚
④赵某因邻居的狗咬伤自己,要求赔偿医疗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选项更多涉及的是道德和邻里关系,而不是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①排除。
②:张某的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构成对相邻权的侵犯,属于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范畴,②正确。
③:税务机关与公司之间是行政管理关系,属于行政法调整范畴。不属于民法调整,③排除。
④: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平等主体之间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围,④正确。
故本题选C。
5.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医院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和生命权
②张某作为自然人去世后,医院可以不必赔偿治疗费
③张某已经去世,医院不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④张某的家人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丧葬费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详解】①:医院手术误将张某一肾脏摘除,且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医院相继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生命权,①正确。②:张某已经去世,其作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终止,但其亲属享有医疗赔偿请求权,②错误。③④:精神损害抚慰金是针对受害人死亡导致亲属精神伤害而采取的补偿措施,张某的家人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丧葬费,③错误,④正确。故本题选B。
6.我们要铭记和感恩那些为民族解放事业作出贡献的英雄人物。但在网络上,有一些人运用各种表情包,肆意歪曲英雄人物当时的壮举。这些恶搞行为( )
①严重侵犯了英雄人物的名誉权
②侵害了英雄人物的个人隐私权
③严重亵渎了英雄人物的肖像权
④侵犯了英雄人物最基础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详解】①③:在网络上,有一些人运用各种表情包,肆意歪曲英雄人物当时的壮举。这些恶搞行为严重侵犯了英雄人物的名誉权,严重亵渎了英雄人物的肖像权,①③符合题意。②:材料没有涉及对隐私权的侵权,②不符合题意。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材料没有侵犯英雄人物最基础的权利,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
7.小张和小李在乘坐从广州开往北京方向的高铁时,因座位相邻且年龄相仿,两人交谈甚欢。其间,小张送给小李一袋零食,并请小李在火车到达石家庄时提醒自己下车,后来小李忘记提醒,导致小张误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不应承担任何类型的民事责任
②小张有权要求小李返还一袋零食的费用
③小李应承担忘记提醒导致小张误车的损失
④两人之间的提醒约定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小张和小李之间的提醒约定属于好意施惠关系(情谊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小李无须承担民事责任,①正确。
②:小张赠送零食属于赠与行为,所有权转移后通常不可随意要求返还,②排除。
③:小李对小张无法律上的提醒义务,误车损失系意外事件,不构成侵权或违约,无须担责,③排除。
④:两人之间的“提醒下车”约定属于好意施惠行为,双方未形成设立法律权利义务的合意,不属于民法调整的合同关系或侵权责任范围,④正确。
故本题选B。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事例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
①李某以家庭贫困为由拒绝赡养老人
②教育局通过竞标方式,向某商店采购一批办公电脑
③检察院针对李某涉嫌诈骗案对其提起公诉
④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不当造成李某受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民法调整的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关系,李某以家庭贫困为由拒绝赡养老人,教育局通过竞标方式,向某商店采购一批办公电脑,涉及的都是平等的民事关系,①②符合题意。
③:针对李某涉嫌诈骗案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③排除。
④: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不当造成李某受伤,在此案例中,民警与公民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适用行政诉讼法,④排除。
故本题选A。
9.王某未经同学郭某同意将其照片制作成表情包(配有郭某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并在网上传播。郭某发现时,已经有多名网民对该表情包发表了评论。郭某要求王某删除表情包并道歉,被王某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公开郭某联系方式的行为侵犯了郭某的隐私权
②王某公开郭某的个人信息,侵犯了郭某的名誉权
③网民对该表情包发表评论,侵犯了郭某的人身权利
④王某将郭某的照片制作成表情包并传播,侵犯了郭某的肖像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王某未经允许公开郭某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属于泄露他人隐私,侵犯了郭某的隐私权,①正确。
②:名誉权强调对个人社会评价的贬损,而王某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主要侵犯隐私权,而非名誉权,②错误。
③:网民发表评论是否侵权需视具体内容而定,若评论未涉及侮辱、诽谤等,则不必然侵犯人身权利,③不选。
④:王某擅自将郭某的照片制作成表情包并传播,属于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可能造成不良影响,侵犯了郭某的肖像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0.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和赵某达成著作使用协议,李某一次性支付赵某20万元获得赵某的某项著作三年的使用权,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B.王某未经李某同意便翻看其日记并公布于网络,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C.小明去宠物店体验“撸猫”项目时被宠物猫抓伤,宠物店侵害了小明最基本的权利,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宠物猫
D.张某从银行借款10万元,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0万元
【答案】B
【详解】A: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而不是行为,A错误。
B: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王某未经李某同意便翻看其日记并公布于网络,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B正确。
C:宠物猫抓伤小明,侵害其健康权(人身利益),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指向受侵害者的人身利益,C错误。
D: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如还款行为),而非货币本身,D错误。
故本题选B。
11.某公司开发小程序“某颜”,利用视频合成算法为用户提供换脸技术,用户通过观看广告或购买会员可换脸保存。陈某发现该公司展示的短视频,与其发布的原创短视频除人脸外内容一致,决定依法维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原创短视频的修改权受法律永久保护
②该公司侵害了陈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③陈某与该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④该公司用算法对原作品进行改编属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修改权,即有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修改权属于著作人身权,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的修改权等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即永久保护,①正确。
②:该公司未经授权将陈某的原创短视频用于换脸展示,并通过网络进行传播,这属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侵害了陈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②正确。
③: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本案中,陈某与该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陈某的原创短视频这一智力成果,而不是行为,③错误。
④:该公司用算法对原作品进行改编,未经著作权人陈某许可,不属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如为个人学习、或者研究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该公司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条件,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2.原告甲男与被告乙女婚后育有一女一子。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20至2022年期间分居,2023年甲首次起诉离婚被判不准,现甲以双方再次分居1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请求准许双方离婚。乙称甲常年外出务工,乙在家照顾孩子生活起居和学习教育,要求甲支付其离婚经济补偿。2025年法院审结此案,准许双方离婚,乙获得经济补偿3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关于此案( )
A.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
B.民法典对弱势方的特殊保护体现实质平等理念
C.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是一一对应
D.法院判决离婚的,宣告判决时即解除夫妻关系
【答案】B
【详解】A:离婚冷静期存在于协议离婚,本案属于裁判离婚,不存在离婚冷静期,也就不存在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的工资归属问题,A排除。
B:乙因照顾家庭要求经济补偿获支持,体现民法典对弱势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方 )特殊保护,追求实质平等,B正确。
C: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权利义务并非一一对应,存在如抚养、赡养等复杂关系,C排除。
D:法院判决离婚,婚姻关系自判决书生效时解除,并非宣告判决时,D排除。
故本题选B。
13.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批发、零售运动服装和各式运动鞋等,该公司注册取得了“某星尔克”相关商标。冯某在购物平台开设网店,所售的24件商品的名称使用了“某星而克”四字,各商品售价在58-78元不等,总销量400余件。该公司为取证,在冯某经营网店购买“某星而克”真皮女运动鞋一双,收货后确认该商品并非本公司生产,遂以侵害商标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冯某赔偿2万元。冯某的行为( )
①侵犯某星尔克公司的商标权,易破坏其声誉
②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构成商业欺诈
③违反了民法中的诚信的原则,扰乱消费市场
④尚未对该公司造成实际损害,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冯某在商品名称中使用与 “某星尔克” 近似的 “某星而克”,容易使消费者混淆商品来源,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权,且所售商品非公司生产,可能因质量问题等破坏公司声誉,①正确。
②:材料中未体现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冯某的行为主要是侵犯商标权,而非直接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②不符合题意。
③:冯某使用近似商标销售非该公司生产的商品,违背了民法中的诚信原则,误导消费者,扰乱了正常的消费市场秩序,③正确。
④:冯某的行为已构成对该公司商标权的侵犯,即使未造成重大实际损害,也不属于合理使用,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4.王某通过网络平台在屠某的店铺里购买一双进口品牌女鞋。王某怀疑该店铺未获品牌授权,她又在官方店铺购买了同款鞋子,对比后发现确实存在不同。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屠某退还货款并予以赔偿。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
A.本案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B.屠某可以委托辩护人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
C.被告屠某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屠某没有按时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的开庭审理
【答案】C
【详解】A:本案是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A排除。
B:屠某作为被告参与的是民事诉讼,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权利,而不是委托辩护人,B排除。
C:民事诉讼中,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屠某作为被告,其所在地基层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C正确。
D:被告未按时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D排除。
故本题选C。
15.李思从小极富音乐天赋,17周岁就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深得长辈喜爱,曾经常接受馈赠,7周岁时受赠口琴一个,10周岁时受赠小提琴一把,15周岁时受赠名贵钢琴一架。下列对李思的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的效力的判断正确的是( )
A.受赠口琴行为有效,因为李思的行为是纯获益的民事行为
B.受赠小提琴行为无效,因为其与李思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
C.受赠钢琴行为有效,因为钢琴受赠是纯获益行为
D.在本案例中,李思自始至终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C【详解】A:自然人未满8周岁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其民事行为完全由其监护人代理,因此李思在7周岁时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A错误。B:10周岁时李思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其年龄和智力条件可以独立实施纯获益的民事行为,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有效,B错误。C:15周岁时李思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其年龄和智力条件可以独立实施纯获益的民事行为,受赠名贵钢琴的行为有效,C正确。D: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D错误。故本题选C。
16.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详解】①④: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但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①④符合题意。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故本题选B。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全国首例 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引起广泛关注。甲公司委托配音师殷某为其录制录音制品,并获得该录音制品的著作权。在殷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甲公司将该录音制品中的音频提供给乙公司,乙公司以该音频作为素材进行AI化处理,生成文本转语音产品并在云服务平台对外出售。殷某偶然发现用其声音配音制作的作品在网络广泛流传,遂将甲乙公司诉至法院,最终甲、乙公司被判赔偿原告损失共计 25 万元。此判例明确认定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 Al 生成声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的保护。该条规定明确将声音权益作为特殊的人格利益予以保护。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12分)
【答案】(1)法院判决甲、乙公司赔偿殷某25万元,是因为《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的保护,AI生成声音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属于人格权保护范围。(6分)
(2)甲、乙公司未经殷某同意,使用其声音生成产品并出售,侵犯了其人格权和声音权益,法院据此作出赔偿判决。(6分)
【分析】背景素材:人工智能的发展与问题
考点考查: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甲公司委托配音师殷某为其录制录音制品,并获得该录音制品的著作权。在殷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甲公司将该录音制品中的音频提供给乙公司,乙公司以该音频作为素材进行AI化处理,生成文本转语音产品并在云服务平台对外出售→可从保护人身权利角度,说明殷某享有对该录音制品享有人身权利,甲乙公司未经其同意,擅自使用其配音用来营利,构成侵权,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未缴纳电梯修建资金,无权使用电梯的武某趁他人使用电梯时,带其子小武进入电梯,并一直狂吸烟;为等候其子回家拿东西,还用手和身体倚靠在电梯门上导致电梯门长时间不能关闭。电梯管理方王某通过监控视频看到后,遂截取相关视频画面发到业主微信群中,并配上武某不久前说过的“房子是真金白银买来的,就要无偿使用电梯”,导致有人在群中批评武某“真没素质”。武某遂以名誉权、隐私权被侵害为由,将王某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王某是否侵害了武某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并说明理由。(10分)
(2)阐释本案带给你的启示。(4分)
【答案】(1)没有。(1分)
①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3分)
②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3分)
③本案中,王某只是将案涉视频(在公共区域拍摄而非私密空间)发布在小区业主群,并未捏造歪曲、侮辱、诽谤和刻意传播,没有侵犯武某的名誉权和隐私权。(3分)
(2)武某不缴纳电梯修建资金却“蹭乘”电梯并实施一系列不文明行为的行径启示我们,从事民事活动应坚持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持文明、和谐、友善的价值理念。(4分)
【分析】背景素材:普遍的民事纠纷
考点考查:维护人身权利、民法的基本原则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指向是指出王某是否侵害了武某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是什么、为什么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武某遂以名誉权、隐私权被侵害为由,将王某诉至法院→可联系名誉权、隐私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关键词②:电梯管理方王某通过监控视频看到后,遂截取相关视频画面发到业主微信群中,并配上武某不久前说过的“房子是真金白银买来的,就要无偿使用电梯”→可提炼出王某不侵权的事实依据。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相关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指向是阐释本案带给你的启示,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怎么做角度分析作答。本题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只要言之成理,即可酌情给分。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未缴纳电梯修建资金,无权使用电梯的武某趁他人使用电梯时,带其子小武进入电梯,并一直狂吸烟;为等候其子回家拿东西,还用手和身体倚靠在电梯门上导致电梯门长时间不能关闭→可联系民法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知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相关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当前,“万物皆可直播”。餐厅里,食客可能在不经意间成为商家直播间的“吃播员”;地铁站内,匆匆而过的行人可能沦为他人博取流量的“背景板”⋯⋯这种“被直播”现象引发公众普遍担忧。现实中,一些拍摄者常以“公共场所拍摄自由”或“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为由进行辩解。随着AI技术的发展,面部图像等个人信息一旦被不当使用或泄露,还可能带来“深度伪造”“网络暴力”等衍生风险。 我国司法实践中已有相关判例:某火锅店因直播顾客用餐画面被判道歉并赔偿;某短视频平台因发布的探店视频未经许可拍到顾客,经法院调解后进行了赔偿。这些案例警示,以他人作为“流量密码”的行为必须受到约束。治理“被直播”乱象,需要构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防线,真正实现“我的脸我做主”。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未经同意拍摄并公开直播的行为。(8分)
(2)结合材料,说明相关主体如何用法治构筑起“被直播”的全链条防线。(6分)
【答案】(1)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商家直播顾客用餐未经当事人同意,且不符合法定免责情形,超出了肖像权合理使用的边界;(4分)
②个人的行踪轨迹、在非公开场合的活动状态等属于私密信息或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同意被直播公开,侵犯了自然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4分)
(2)①拍摄者应增强法治意识,事前履行告知义务;(2分)
②直播平台要完善内容审核机制,相关监管部门加强事中监管;(2分)
③司法机关明晰法律边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事后依法追责。(2分)
【解析】(1)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首先需要明确未经同意拍摄并公开直播属于侵权行为,结合肖像权和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进行分析即可。有效信息①:食客可能在不经意间成为商家直播间的“吃播员”→可运用肖像权知识,分析说明商家未经当事人同意进行直播侵犯了顾客的肖像权。有效信息②:匆匆而过的行人可能沦为他人博取流量的“背景板”→可运用隐私权知识,分析说明商家未经当事人同意进行直播,会公开顾客的行为与活动状态,侵犯了隐私权。
(2)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需要分主体进行作答。结合材料中“事前、事中、事后”可知相关的主体有拍摄者、直播平台、司法机关等,结合所学知识进行阐述即可。首先,从“事前”的角度,乱象起因在于部分拍摄者法治意识淡薄,肆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要求拍摄者自觉尊法守法,提前履行告知、征得许可,从源头遏制侵权行为。 第二,从“事中”的角度,直播传播的中间环节是乱象扩散的重要原因,需要直播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内容审核、风险排查机制,同时监管部门加强常态化监管,规范直播市场秩序。 最后,从“事后”的角度,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针对侵权乱象的问题和衍生风险,依托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以司法判例明确法律边界,对侵权行为依法追责、惩戒。
2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互联网时代,手机APP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手机APP超范围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信息;不仅弹出用户聊天时提到的商品或服务,还将用户点赞过的内容、打过的游戏、刷过的视频、甚至购物车里的商品,推送给他人……这些行为给用户带来困扰,甚至财产损失。截至2024年底,工信部已通报45批侵害用户权益的手机APP。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12分)
【答案】①手机APP经营者应树立尊重,维护用户人身权益的意识。(4分)
②手机APP经营者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用户的隐私权。(4分)
③手机APP经营者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4分)
【解析】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运用人身权利的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有效信息①:手机APP超范围强制收集用户“画像”→可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的知识从自愿、公平、诚信等角度说明手机APP经营者应树立尊重,维护用户人身权益的意识。有效信息②:不仅弹出用户聊天时提到的商品或服务,还将用户点赞过的内容、打过的游戏、刷过的视频、甚至购物车里的商品,推送给他人→可运用隐私权的知识说明手机APP经营者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用户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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