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学会依法办事 教学设计-2026-2027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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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学会依法办事》教学设计 一、教材分析 本框是统编版(2024)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维护社会秩序”第六课“提升法治素养”的第二课时。本框聚焦“学会依法办事”,在逻辑结构上采取“总—分—总”的形式:首先阐明学会依法办事的原因,继而从“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法治意识”四个层面提出具体行为要求,最后落脚于诉讼的地位与分类。本框是对第一框“树立法治观念”的实践深化,也是将法治意识转化为法治行为的关键环节。 二、学情分析 八年级学生在认知层面已了解基本法律常识,但多停留于表面,缺乏对法律实际运用的深入理解。随着社会参与度增加,学生在消费权益、人际冲突、网络行为等方面可能遇到法律相关问题,但社会经验不足,面对复杂法律问题容易感到困惑无助,甚至可能采取不当方式应对。因此,教学中需要以真实案例搭建“法律知识与生活场景”之间的桥梁,帮助学生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 三、核心素养目标 法治观念:通过贵阳本地真实案例,理解依法办事的原因,掌握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具体要求;了解诉讼的地位与分类。 责任意识:认识到依法办事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责任,逐步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 政治认同:感受贵阳市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探索,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同。 四、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学会依法办事的具体要求(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法治意识)。 教学难点:在实际生活中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区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三种类型。 五、教学方法 情境教学法、案例分析法、小组合作探究法、角色扮演法。 六、教学过程(45分钟) 环节一:情境导入——“一声轰鸣,两个家庭的破碎”(5分钟) 教师活动:播放一段摩托车“炸街”噪声的音频(约15秒),让学生直观感受深夜被轰鸣声惊醒的烦躁。随后讲述贵阳真实案例: 2025年5月29日凌晨,贵阳市云岩区52岁居民王某,因长期遭受楼下摩托车“炸街”噪声困扰导致严重失眠,当晚两次被轰鸣声吵醒后,携带水果刀下楼伺机报复,将途经此处的19岁辅警付某刺死。经鉴定,付某所驾摩托车排气管消音器缺失,噪音测量值远超标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 学生活动:学生自由表达感受——如果你是王某,那个被吵醒的凌晨,你会怎么做? 教师过渡:王某从“噪声受害者”沦为“杀人犯”,关键就在于他选择了一种不依法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今天我们就来学习——如何学会依法办事。 设计意图:用本地真实案例制造认知冲突,让学生带着“他本可以怎么做”的疑问进入本课学习。 环节二:自觉守法——“管住自己,是守法的起点”(10分钟) (一)案例分析 教师提问:在这个案例中,除了王某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还有谁的行为也存在违法之处? 学生讨论后教师归纳:付某深夜骑行改装摩托车“炸街”,消音器缺失、噪音严重超标,本身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法院也指出,深夜炸街属于行政违法,虽不构成刑法层面的过错,但这一违法行为正是悲剧的导火索。 (二)知识落实 教师引导学生归纳:自觉守法是学会依法办事的第一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经常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在行动上以法律为准绳。 (三)正面素材对比 教师展示贵阳市连续四年举办的百日“0违法”挑战赛:2023年首届活动仅2000名驾驶员报名,到2026年第四届已扩容至1万个名额,最快2分53秒被一抢而空。活动以交管大数据动态核验通行记录,参赛者一旦出现闯红灯、违规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即取消资格。 学生活动:小组讨论——同样是开车上路,“炸街”骑行者和“0违法”挑战赛参与者,行为选择的差异在哪里?你更愿意成为哪一种人? 教师小结:守法不是束缚,而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从“罚到怕”到“奖到服”,贵阳用实践证明——守法可以成为一种自觉,甚至可以很“酷”。 设计意图:通过“违法炸街”与“守法挑战赛”的正反对比,让学生理解自觉守法既是法律义务,也是文明素养。 环节三:遇事找法——“假如时间能倒流”(12分钟) (一)核心追问 教师设问:回到王某的处境。他长期被噪声困扰,这种愤怒和崩溃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在于——他当时可以怎么做?请大家以“时光法律救援站”的角色,为王某设计一条合法的维权路径。 (二)分组探究 将全班分为四个“法律救援小组”,每组分别研究一条维权途径,讨论后在班级汇报: 第一组·社区调解: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教师补充贵阳本地素材:贵阳市花溪区燕楼司法所运用“四清调解法”,成功化解了一起持续20年的土地权属积怨,调解团队夜间入户走访,多方联动,最终让双方达成共识。 第二组·报警投诉:拨打110报警,或向生态环境部门投诉噪声污染。教师补充:噪声扰民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管辖范围,公安机关有权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处以警告或罚款。 第三组·综治中心:向综治中心反映问题。教师补充:贵阳市已建立综治中心“标准化分流清单”,将邻里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等13类纠纷纳入先行调解,群众还可以通过“贵和码”随时随地反映问题,实现“掌上报、指尖调”。 -第四组·法律援助:如果问题复杂或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教师补充贵阳案例:观山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因工伤致7级伤残的莫双宇提供法律援助,最终帮其争取到30多万元经济赔偿金。 (三)教师归纳 遇事找法的核心是: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有没有法律途径可以解决”,而不是冲动行事。法律服务机构就在我们身边——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综治中心等都是可以求助的对象。 设计意图:通过角色扮演和分组探究,让学生从“王某的悲剧”中反向学习合法的维权路径,建立“遇事找法”的思维习惯。 环节四:解决问题靠法——“法律是最后的盾牌”(12分钟) (一)情境推进 教师设问:如果调解、投诉都解决不了问题,那该怎么办? 学生回答后教师讲解:解决问题靠法,意味着我们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调解无效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的地位与分类 诉讼类型 适用情形 原告与被告 贵阳相关素材 民事诉讼 民事权益纠纷(如合同、财产、赡养等) 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观山湖区范某珍老人因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通过法律援助提起诉讼,最行政诉讼终达成调解协议,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 行政诉讼 公民认为行政机关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公民(原告)诉行政机关(被告) 如对噪声投诉后环保部门不作为,可提起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涉嫌犯罪的行为 检察院(公诉人)诉犯罪嫌疑人 王某故意杀人案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教师强调:诉讼是人们获得法律救济、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法律服务机构为我们提供了多种帮助,如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帮助经济困难的人获得专业律师服务。 (三)知识拓展:模拟法庭中的诉讼实践 教师介绍贵阳市“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70期模拟法庭活动,其中48所中小学迎来“校园法庭”。在贵阳市南明区绿苑中学的一场模拟法庭活动中,学生围绕一起“校园欺凌案”扮演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等角色,完整还原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这让学生从“被动听”变为“主动演”,在沉浸式体验中理解诉讼程序和法律权威。 设计意图:通过案例对比理解三种诉讼类型的区别,并借助本地模拟法庭素材让学生感受法律的实践运作。 环节五:增强法治意识——总结提升(6分钟) (一)知识结构回归 教师带领学生回顾本课知识框架,对照板书进行梳理: 学会依法办事的原因:建设法治社会需要全体社会成员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学会依法办事的要求: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法治意识。 诉讼的地位与分类:获得法律救济、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分为民事、行政、刑事三类。 (二)情感升华 教师总结:回到最初的案例。如果王某能在第一个被吵醒的夜晚就拨打报警电话,如果付某能自觉遵守法规不“炸街”扰民,这场悲剧也许根本不会发生。学会依法办事,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关乎每个人生命与尊严的选择。希望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问题先想一想——法律怎么说?法律途径在哪里? (三)课后实践 布置“学法小行动”:请同学们课后了解自己所在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方式,或通过“贵和码”体验一次线上法律咨询,记录你的发现和感受。 七、板书设计 八、教学反思 本课以“贵阳炸街噪声命案”这一真实本地案例作为主线索,贯穿“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三个核心环节,避免了抽象说教,让学生在真实情境中理解依法办事的重要意义。反面案例与正面素材的对比(“炸街违法”vs“百日0违法挑战赛”),有助于学生从情感上认同守法价值。需要关注的是,案件涉及死刑判决,课堂讨论时需引导学生聚焦“依法办事”而非过度关注案件细节,注意课堂氛围的把控。同时,诉讼类型的区分对八年级学生有一定难度,建议结合具体案例对比讲解,可适当布置课后延伸阅读巩固理解。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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