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中外历史纲要(上) 第三单元 辽宋夏金多民族政权的并立与元朝的统一
第9课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祖宗之法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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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入:两位困于祖宗之法的悲情者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1059年,上万言书《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提倡变法,未获同意。1067年,神宗即位,决心变法图强。1069年,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拜相,开始主持变法。变法初期,神宗对王安石言听计从。然而在新法实施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导致反对者声势颇大。1074年,王安石被罢相。一年后被再次起用,旋即又罢相,出判江宁。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王安石郁然病逝。
岳飞(1103-1142),字鹏举。岳飞从二十岁起从军至绍兴十一年(1141年)止,先后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金军攻打江南时,独树一帜,力主抗金,收复建康。绍兴十年(1140年),岳飞挥师北伐,岳家军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宋高宗赵构和宰相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牌”催令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诬陷入狱,以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一同遇害。
个体是国家的缩影
祖宗之法的确立与危机
宋人心目中的“祖宗之法”既包括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包括统治者应该循守的治事态度;既包括贯彻维系制约精神的规矩,也包括不同层次的具体章程。它是时代的产物……其出发点着眼于“防弊”,主要目标在于保证政治格局与社会秩序的稳定。
——邓小南《试论宋朝的“祖宗之法”——以北宋时期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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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匡胤)问赵普曰:“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何故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
——《续资治通鉴》
《雪夜访普图》
普曰:“此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 ——《续资治通鉴》
问题:如果你是赵普,你会为赵匡胤献出何计策?
何弊?
何制?
方镇太重(武将势大)
臣强君弱
削实权、制钱谷、
收精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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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知县
府、州、军、监
知州
通判
路
三司(财政)
中书门下(行政)
枢密院(军政)
台谏(监察)
御前会议
皇帝
度支
同平章事
参知政事
枢密使
枢密副使
御史中丞
知谏院
提举常平司
提点刑狱司
转运使司
安抚使司
地方
中央
横向分权
收精兵:军政
制钱谷:财政
削实权:行政
盐铁
户部
纵向集权
四分相权(政、财、军、察)
二分兵权(统调分离)
分化事权相互牵制
帅司
漕司
宪司
仓司
互不统属
彼此制约
守内虚外强干弱枝
崇文抑武重用士人
文臣
文臣
5
纵向集权:
守内虚外
强干弱枝
武将势大
方镇太重
臣强君弱
横向分权:
分化事权相互牵制
官员选任:
崇文抑武
重用士人
宋太宗:“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帝王用心,常须谨记” ——《续资治通鉴长编》
问题:宋初“祖宗之法”的精神内核是什么?你怎么看待宋初的“祖宗之法”?
事为之防,曲为之制
以防弊之策,作立国之法
有效针对当下政治弊病,是国家治理的智慧
材料二:今(指北宋)内外上下,一事之小,一罪之微,皆先有法以待之。……虽然,人之才不获尽,人之志不获伸,昏然俯首一听于法度,而事功日隳(huī),风俗日坏,贫民愈无告,奸人愈得志。——叶适《水心别集》卷10《实谋》
积极:有效地预防了内部动乱,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和安定。
材料一:唯本朝之法,上下相维,轻重相制,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藩方守臣,统制列城,付以数千里之地,十万之师,单车之使,尺纸之诏,朝召而夕至,则为匹夫! ——范祖禹《范太史集》卷22《转对条上四事状》
问题:阅读教材中的材料,辩证理解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材料三:宋太祖:“可以利百代者,唯养兵也。”——晁说之《元符三年应诏封事》
州县之地不广于前,而陛下官五倍于旧。——仁宗朝宰相宋祁
消极:导致官僚机构膨胀和军队不断扩充,形成了冗官、冗兵和冗费的局面,为北宋埋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消极:“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制度过于僵化,权力分割过细,影响了行政效率,助长了因循保守的政治风气;
宋太宗
宋真宗
宋仁宗
宋英宗
宋太祖
所创法度,子孙若能谨守,虽百世可也。
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不敢逾越。
先朝庶政,书有成规,务在遵行,不敢失坠。
凡百机务,书有成归,谨当奉行,不敢失坠。
在于庶政,悉有成规,惟谨奉行,罔敢废失。
防弊的务实之策→神圣的金科玉律
以恒定细密之成法,可否治世殊时异之国家?
真宗意欲以王钦若为宰相,王旦出面阻止,所举述的理由“祖宗朝未尝使南方人当国”……今言事者必曰:“此皆先朝旧规,不可轻议改革。”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一〇四
夫继体之君,谨守祖宗之成法……则世世相承,无有穷期。
——《司马光奏议》卷三《进五规状》
抽象的施政理念→僵化的条条框框
问题:“祖宗之法”在发展中产生了怎样的异化?
8
固守“祖宗之法”的困局:财政危机
冗官
冗兵
冗费
辽 契丹族
(907-1125年)
西夏 党项族
(1038-1227年)
北宋 汉族
(960-1127年)
时间 交战方 战役名称 结果
986 宋辽 岐沟关之战 宋败,杨业被俘
986 宋辽 君子馆之战 宋军“全军皆没”
1004 宋辽 澶州之战 宋辽签订澶渊之盟
1040 宋夏 三川口之战 宋险胜西夏
1041 宋夏 好水川之战 宋败
1082 宋夏 永乐城之战 宋败,死2万
1125 宋金 东京之战 宋钦宗、徽宗被俘
固守“祖宗之法”的困局:边防压力
北宋两次夺取燕云十六州失利。
“澶渊之盟”:维持已有边界,辽宋皇帝兄弟相称(后为叔侄),宋每年给辽“岁币”,双方基本保持了百年和平。
北宋与西夏战争,屡战屡败。
庆历和议:西夏向北宋称臣,实际保持帝号;北宋每年送给西夏钱务,称为“岁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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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丰变法与祖宗之法的争论
板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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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历新政:宋仁宗-范仲淹
熙宁变法、元丰改制:宋神宗-王安石
整顿官僚队伍为宗旨
重点在吏治人事
富国强兵为宗旨
重点在解决问题本身
《答手诏条陈十事》
现状:“纲纪制度日削月侵”,“不可不更张以救之”
办法:“约前代帝王之道,求今朝祖宗之烈,采其可行者”,“庶几法制有立,纲纪再振”
重点: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
顾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然臣以谓今之失患在不法先王之政者,以谓当法其意而已。
——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则固当如此。且仁宗在位四十年,凡数次修敕;若法一定,子孙当世世守之,则祖宗何故屡自改变?
——杨仲良《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问题:北宋中期的变法者对“祖宗之法”有怎样的认识?二者的变法重心有何不同?
改革变法(变风俗、立法度)以应对统治危机才是“祖宗之法”的精神内核,死板因循弊法而不随时代变通并非“祖宗之法”。
富国
青苗法
募役法
农田水利法
均输法
方田均税法
市易法
强兵
对农民进行编制管理和军事训练
恢复“兵农合一”的征兵制,取代募兵制
保甲法、保马法等
取士
科举改革
整顿太学
减轻农民负担
抑制富商豪强
促进生产发展
增加财政收入
节省政府开支
提高军队战斗力
增加武器装备
培养变法人才宣传革新思想
思考:阅读学案中王安石变法的具体措施,概括“富国强兵”之法的实质。
直接目的
间接方法
加强国家对农业、商业、军事、科举、教育领域的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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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介甫(安石)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焉穷日力,继之以夜,而不得息。使上自朝廷,下及田野……士、吏、兵、农、工、商、僧、道无一人得袭故而守常者,纷纷扰扰,莫安其居。 ——司马光《传家集》卷60《与王介甫书》
①(青苗法)今出钱货民而敛其息,富者不愿取,使者以多散为功,一切抑配……春算秋计,展转日滋,贫者既尽,富者亦贫。②熙宁、元丰之间,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岁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③介甫素刚直……唯希意迎合曲从如流者,亲而礼之;或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不便者,介甫輒弗色然加怒,或诟骂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
——摘自《宋史》司马光传、孙固传、安焘传
《宋史》记熙丰(宋神宗年号)事实者,成于南渡以后史官之手,而元人因而袭之,皆反对党之言,不可征信。……青苗法和市易法近似于近代“文明国家”的银行……一言以蔽之,其所设施之事功,适应于时代之要求而救其弊。 ——摘自梁启超《王荆公》
各地兴修的农田水利设施使36万余顷的土地获得灌溉之利…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一些限制,皇室、官僚减少了一些特权,农民减少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大增加……元丰两次对西夏用兵,宋军仍遭失败,“积弱”局面没有改变。 ——张岂之《中国历史(隋唐辽宋金卷·下编:辽宋夏金)》
问题: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评价王安石变法。分析时人、后人、今人的评价侧重点不同的原因,据此思考对我们研读史料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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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变法操之过急、用人不当、涉及面太广,一些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引起社会纷扰,引起激烈争议,引发统治集团内部的分裂。“强兵”的效果并不明显。
积极: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富国”的目标。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打击了特权阶级的利益,客观上有利于社会的进步。
史料研读的原则
1、孤证不立、论从史出、史料互证
2、辨析史料价值(影响因素:阶级、立场、时代、史观……)
3.如何用史料评价历史人物:客观的评价、全面评价、历史的评价
身份 观点侧重 原因
时人 侧重变法的负面评价 保守派追求制度的平缓调适换取政治的稳定,反对变“祖宗之法”
后人 侧重变法的正面评价 梁启超通过为王安石平反正名,强调变法以救亡图存的重要性
今人 辩证评价变法 历史学家素养、史料的发掘、唯物史观的指导、客观的评价立场
强调保持对于意外事变的戒惕心态,以制度的平缓调适换取政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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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之死与祖宗之法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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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旧党轮流上台彼此争斗,破坏了立国之温厚宽仁的政治风气,北宋在内耗中逐渐走向衰亡。
1085年,神宗病死,宋哲宗即位。哲宗祖母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保守派司马光为相,企图尽废新法。保守派官员把持朝政,变法派官员被贬,史称“元祐更化”。
1093年,高太后病死,哲宗亲政,任用变法派,恢复新法,打击元祐臣僚,史称“哲宗绍述”。
1100年,哲宗病死,宋徽宗即位,起先表示兼用变法派和保守派。很快,宣布继承神宗遗志,继续变法。宰相蔡京打着恢复新法的旗号,打击异己,将包括已去世的文彦博、司马光等大臣在内的一百多人打成“奸党”,称为元祐党人,刻名于石碑,颁之天下,称“元祐党籍碑”。在世的元祐党人皆罢官或编管,其子弟不得在京畿任官、居住。
王安石变法的余波:新旧党争
今日之祸(金人围京城),实安石有以启之。
——北宋杨时《龟山集》
思考:你如何看待这种观点?
不同的士人政治群体
不同的祖宗之法解读
从政治理念之争
到党同伐异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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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年,北宋被女真族建立的金朝攻灭,宋徽宗、宋钦宗被俘北去,史称“靖康之变”。北宋康王赵构在应天府(今河南商丘)称帝,后定都临安,史称南宋。赵构即为宋高宗。
南宋的偏安
宋高宗赵构
帝愀然谓宰相曰:“先帝梓宫(棺材),果有还期,虽待二三年尚庶几。惟是太后春秋高,朕旦夕思念,欲早相见,此所以不惮屈己,冀和议之速成也。” ——《宋史·秦桧传》
所得诸郡,一旦都休!社稷江山,难以中兴!乾坤世界,无由再复!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〇七《岳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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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四将结局
岳飞 绍兴十一年(1141年),以“莫须有”罪名杀害在杭州风波亭
韩世忠 绍兴十一年(1141年),剥夺其兵权
张俊 首请纳兵权,被罢枢密使
刘光世 绍兴七年(1137年),引疾罢去兵权
岳飞
张俊
韩世忠
刘光世
《中兴四将图》
问题:中兴四将皆除兵权,岳飞更是被杀,原因何在?你支持哪种观点?
1.宋高宗原本允诺将刘光世麾下的淮西军划拨给岳飞,但又反悔,岳飞一气之下不经批准便辞官为母守孝,高宗派人苦劝请回,宋高宗很生气。
2.完颜宗弼给秦桧的书信中说:“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也。”金人与权相联合陷害忠良。
3.宋高宗对苗刘之变(禁军兵变逼他退位)和淮西军变(不服朝廷安排投降伪齐)心有余悸,对武将力量坐大深感恐惧,岳飞统帅的军队名为朝廷神武后军,实为“岳家军”。
4.岳飞曾力主北伐“迎回徽钦二帝”。
岳飞死后一年,宋高宗兴奋的对秦桧说:“唐藩镇跋扈,盖由制之不早,遂至养成。今兵权归朝廷,朕要易将帅,承命奉行,与差文臣无异也。”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七
绍祖宗垂创之基。
——《三朝北盟汇编》卷一〇一
我高宗之法祖也,论兵制则曰:“祖宗制度,自朕家法”。——何俌《龟鉴》
和议 时间 内容
绍兴和议 1141 划界:东淮水、西大散关一线
关系:南宋对金称臣,向金纳“岁贡”
隆兴和议 1164 关系:叔侄关系,割地给金,缩减纳贡
嘉定和议 1208 关系:伯侄关系,增加岁币、犒军钱
宋太祖在太庙寝殿所立誓碑: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陆游《避暑漫抄》
朕实不怒卿,若怒卿,则必有行遣,太祖所谓犯吾法者惟有剑耳!——宋高宗给岳飞的安抚信中语带威胁
问题:如果岳飞是文臣,是否可免于一死,谈谈你的看法。
重文轻武,猜忌武将,废国之防,偏安至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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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镇太重
君弱臣强
武将势大
守内虚外,强干弱枝
分化事权,相互牵制
崇文抑武,重用文人
夺其权
制钱谷
收精兵
冗官
冗费
冗兵
军队战斗力弱
积贫
积弱
重振祖法
范仲淹 庆历新政
祖宗不足法
王安石 熙宁变法
再振祖法
岳飞之死 绍兴和议
第9课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知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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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无美恶,期于适时,变无迟速,要在当可。
——严复《宪法大义》
课后思考:
结合本节课所学宋朝“祖宗之法”的相关知识,分析严复对制度变革的观点。
①建制要立足现实,符合国情,更要面向未来,与时俱进。
②改制必须反映大多数人的愿望和利益,尤其要关注老百姓的利益。
③必须使措施行之有效,得到广泛的拥护和支持;
④必须把握好时机,特别要讲究改革的策略和步骤;
⑤要有长远的计划和目标,不可操之过急。
⑥要注意用人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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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中央权力分配示意图
唐代中央权力分配示意图
宋代中央权力分配示意图
思考:对比汉唐时期的中央权力分配,宋代有何新变化?
1.相权逐渐削弱,君权逐渐加强。
2.从程序性分权到事务性分权,官员的专业化程度更高
3.台谏合一,监察机构独立,监察官员地位提升
国家治理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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