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2026-2027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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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教材体系 课程标准 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学习目标 1.能理解并记住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在生活中养成学民法、用民法的良好习惯。 2.理解掌握民法基本原则,在生活中自觉遵守民法基本原则,培养法治意识,增强公共参与能力。 学习目标 2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法律的地位 2.民法的调整对象? 3.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构成要素? 4.民事主体的含义?包括哪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5.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类型? 6.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含义? 7.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因、表现?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 原因 2. 含义 3. 内容 自主预习提示 我国自己的《民法典》 观看视频思考: 《民法典》涵盖了我们生活的哪些方面?你能从中找到提到的最多的两种关系吗? 由此可以看出民法主要是干啥的? 课堂导入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的内容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民法典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民法的意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主体 内容 1、民法含义(民法调整的范围) 平等主体是指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国家机关能否作为民法的主体? 注意:①国家机关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也属于民法调整范畴(如:政府与组织或自然人的借款、购买合同) ②行使公权力,如收税、罚款,则不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判断下列是否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某地工商管理局对哄抬物价的个体户进行处罚。 某地工商管理局通过竞标方式,向A商店采购了一批办公电脑。 甲去某地工商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 √ × × 7 物权、知识产权、股权等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 注意:其他关系如劳动关系、行政关系、刑事法律关系不调整。 (静态) (动态) 【拓展深化】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 财产所有 财产流转 人身关系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下列情形分别属于什么关系?适合民法调整吗? 1.张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小明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3.某政府因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被银行起诉到法院。 4.刘某因邮件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与快递公司产生的纠纷。 5.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6.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7.小亮许诺女友求职成功就带其出国旅游。 8.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王加文为谋取非法利益共拐卖儿童17名。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名誉) √财产关系(借贷) √财产关系(买卖) ×劳动关系 ×行政关系 ×恋爱关系 ×刑事关系 巩固练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民事法律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不服公安部门不予其更改姓名的决定,应该由民法调整 ②10岁的小明用压岁钱购买一支冰淇淋,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③葛某某给徐某起侮辱性绰号,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徐某 ④甲从乙处借款,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巩固练习 C 2、民事法律关系含义及要素 自然人 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 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 (1)含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平等主体) 民事权利 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 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权利 能力 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如:人身权、财产权 不能盗取别人财产;不能高空抛物; 不能侵犯别人肖像权、健康权; 有没有,强调资格 。 例如:6岁儿童有资格买房吗? 能不能,强调能力。 受到年龄、智力等限制。分为完全、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名词解读 注意: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年龄和智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精神病人) 【注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注意】①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接受奖励、赠予、报酬) ②进行的纯获利益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监护人)实施。 ①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平等主体)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2.小刘在某直播平台用其父的银行卡实名注册,平台曾对异常消费账户采取限制措施。但小刘冒充监护人与客服电话沟通后,平台便解除了限制,致使其一年内累计打赏超过一万元。事发后,小刘父亲拒绝追认该消费行为,诉至法院要求全额退款。下列选项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刘的父亲对小刘的打赏行为毫不知情,故不应承担责任 ②若小刘年满7周岁,须经法定监护人同意消费行为方有效 ③若小刘年满9周岁,未经其法定监护人追认消费行为无效 ④小刘打赏与平台运营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巩固练习 D ②民事关系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类型 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物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债权关系 行为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 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 谈谈你对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认识。 所有权关系 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的 客体是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 是人身利益 剪影1: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剪影2: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剪影3:在某商标使用纠纷中,法院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连带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 剪影4: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巩固练习 ③民事关系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A.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 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B.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 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答案提示: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陈女士等12名业主;闻天公司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债权关系:交房的行为、支付全款166万元行为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业主权利义务:获得房产,让渡资金; 开发商权利义务:获得资金,约定期限交房 案例分析:西安市民陈女士等12名业主一次性支付全款166万元,通过内部认购的方式购买了闻天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开发的紫杉庄园 房屋一套,自愿签订购房合同,约定两年后交房。两年后,在房价涨至3倍的背景下,开发商闻天公司并没有按约交房,反而以自己“违法无证销售”(签合同时双方均明知没有预售许可证)为由,将12名业主分别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内部认购合同无效,试图收回所售房产。 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探究与分享: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⑴“拾金不昧”是指拾得他人物品不占为己有。它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材料中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符合道德层面的拾金不昧。 ⑵ 《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材料中的失主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给拾得者一定报酬。所以,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也是合法的。 (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体现: 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①法中有德: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②德中有法: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3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但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作为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思考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案例中的取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理由:《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的“姓”,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父母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创设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要求。 探究与分享: 4、民法基本原则 原因 ①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②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内容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强调平等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逻辑起点。) 自愿原则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自由意志) 公平原则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 守法和 公序良俗 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相关链接:公共秩序+善良风俗) (提醒: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绿色原则 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23 1. 商店以顾客摸过衣服为由强迫购买。 2. 父母为孩子取名“北雁南飞”,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 3. 小红在租房期间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房东以小红是租客为由,要求小红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4. 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引发噪声污染和灰尘污染。 5. 某饭店门口竖着“农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绝农民工就餐。 6. 某男子隐瞒患有重大疾病,与女方进行结婚登记。 自愿 公序良俗 公平 绿色 平等 诚信 以下案例违反了民法的什么基本原则? 巩固练习 3.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般原则。下列行为与民法基本原则对应正确的是(   ) ①拾到遗失物归还时,收下失主承诺的酬谢金——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 ②某二手车商在合同中标注“车辆售出概不负责”——违背了平等原则 ③某款APP以变相方式强制消费者自动续费的行为——违背了自愿原则 ④不法商家以虚假专家、夸大疗效方式欺骗消费者——违背了诚信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巩固练习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的含义 2.民事法律关系 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 自愿 公平 诚信 守法和公序良俗 绿色 含义 要素 主体 客体 内容 【主观题训练】甲公司与陈先生签订了一个养老项目,用陈先生的房产办理抵押,公司支付陈先生200万元利息;承诺合同期内不影响陈先生居住,合同期满房本会返还给陈先生。后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陈先生要变更抵押权人,需重新签订合同。陈先生便与公司工作人员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由于陈先生对甲公司过于信任,在没有看清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就签了字,后来才发现签订的是与刘某的房屋买卖合同。陈先生诉至法院,称其并没有出售房屋的意思,相关房屋过户手续均是甲公司员工代为办理,房款也未实际给付,诉求刘某协助,将房产再次变更登记至自己名下。但刘某认为房屋买卖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已履行完毕,不予配合。法院判决:就涉案房屋签订的买卖合同不成立,刘某要协助陈先生办理过户手续,将涉案房屋产权过户至陈先生名下。 从民法基本原则的角度分析,法院为何判决涉案合同不成立? ①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本案中甲公司将不动产抵押合同替换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用欺骗方式让陈先生签字,违背了诚信原则。而且房款也未实际给付,不符合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 ③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甲公司以“养老项目”的名义,欺骗陈先生的信任,伙同刘某,侵犯陈先生的合法财产权,违背了法律,也违背了公序良俗,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无效。 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本案中陈先生基于对公司的信任,在没有看清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就签了字,后来才发现签订的是与刘某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有出售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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