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9-30
| 2份
| 18页
| 30人阅读
| 0人下载

内容正文: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课后训练选择性必修2第5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解析版) (考查范围: )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2026年春节期间,15岁小宇与16岁小杰等人在社区球场进行篮球友谊赛,小杰正常上篮时不慎撞伤小宇眼眶,致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宇自愿参与对抗性运动,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②小杰属于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风险 ③小杰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属于运动中合理对抗 ④社区球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管理方应当承担相应风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篮球属于具有对抗性风险的文体活动,小宇自愿参加,应当预见运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小杰正常上篮撞伤小宇,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属于运动中合理对抗,符合民法典自甘风险规则,正确。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只有其他参与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小杰正常对抗不构成侵权,其监护人无需承担相应责任,错误。 ④:材料未提及社区球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损害源于正常运动对抗,不能直接认定管理方担责,错误。 2.张某与林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某一、张某二,均已另成家立户。后夫妻二人领养张某三。张某作为承包方代表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载明“承包地块总数为5亩,家庭成员共3人,成员姓名为张某、林某、张某三”。张某去世后,张某一、张某二作为原告,将张某三诉至法院,要求由林某继承张某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50%,余下50%由三子平均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张某遗产,婚生二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 B.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是享有权益的必要条件 C.为保障养子女基本生活,张某可通过遗赠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张某三 D.张某去世后,张某三与林某可协商以出租方式流转案涉土地承包权 【答案】B 【详解】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依农户身份取得,不属于张某个人遗产,不发生继承,排除。 B: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是享有该权益的必要条件,林某和张某三作为户内成员可继续享有权益,正确。 C:张某三是张某的养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遗赠对象;且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可处分的财产,张某无法通过遗赠方式处理,排除。 D:我国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承包权归农户享有,出租流转的是土地经营权,而非土地承包权,排除。 3.2026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这是最高法第一次专门针对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工作制发的司法文件,以下为其部分内容: ◆应当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利益、安全利益、情感利益、财产利益和发展利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对其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立案阶段聚焦未成年人如何参与诉讼,厘清法定代理人缺失、推诿代理等特殊情形的处理路径,保障诉讼程序顺利推进。 据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司法机关积极维护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③父母有权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④平等允许合理的差别,对未成年人应给予特殊保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材料核心是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未体现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排除。 ②:最高法发布工作指引,明确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各项利益的保护、监护人失职的处置、诉讼参与的保障等内容,体现司法机关积极维护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 ③:材料强调的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时的惩戒措施,并未涉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惩戒权,不符合题意。 ④:我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允许合理差别,专门出台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的司法文件,是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的体现,正确。 4.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主动选择机构养老。以下是一份养老协议部分内容摘录: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养老机构) 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有权根据入住老人状况自行灵活调整、变更服务内容。…… (二)乙方(入住老年人) 入住老人如在自己行走或活动时发生跌倒骨折、身体损伤等事故,养老机构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应急帮助和救助,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乙方(入住老年人监护人) 承担入住老人全部费用支付义务,预交费用后方能将老人全权委托本机构照护,若因个人原因解除合同,不退任何预付费用。…… 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养老机构拟定免除自身过错责任的格式条款,该份养老协议无效 ②全权委托机构照护并不意味着成年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转移 ③协议内容反映了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④签订养老协议需要警惕“霸王条款”,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养老机构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但该无效条款不影响协议其他合法部分的效力,并非整份养老协议全部无效,排除。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将老人委托机构照护而转移或免除,正确。③:材料仅为普通养老服务协议,未提及成年意定监护相关约定,与意定监护制度无关,排除。④:协议中免责不退费、机构随意变更服务等属于不公平霸王条款,签约时需警惕,依法维权,正确。 5.刘先生(65岁)与好友张先生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若刘先生日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张先生担任其监护人。两年后刘先生因中风失能,张先生开始履行监护职责。刘先生的儿子小刘认为张先生并非亲属,无权担任监护人。关于该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签订后,张先生负责刘先生的生养死葬     ②意定监护协议待刘先生失能之时才能够生效 ③张先生并非刘先生亲属,该意定监护协议无效     ④采取书面的形式能够固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意定监护协议仅约定张先生在刘先生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担任监护人,其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并不必然包含“生养死葬”的全部义务,该表述超出了意定监护的法定范畴,排除。②:意定监护协议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自被监护人(刘先生)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此时张先生才开始履行监护职责,正确。③:意定监护制度允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事先协商确定监护人,张先生并非亲属不影响协议效力,排除。④:意定监护协议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其目的就是固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避免日后产生争议,正确。 6.张某国立下代书遗嘱,写明“一号房屋归孙子张某鹏所有”。代书遗嘱上,代书人和见证人均未签名,仅有的见证人是张某鹏的母亲。老人去世后,孙子张某鹏拿着遗嘱起诉四位叔姑,要求继承340万元售房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张某国将房屋指定留给张某鹏,属于遗嘱继承 ②该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定要件,不具备法律效力 ③该份遗赠法律效力优先,张某鹏可以获得售房款 ④在房屋的继承中,张某国的子女均是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孙子不属于第一、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自然人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在法律上称为“遗赠”,而非遗嘱继承,排除。②:根据《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本案中代书人和见证人均未签名,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该遗嘱无效,正确。③:由于该代书遗嘱因形式不合法而无效,因此不存在“该份遗赠法律效力优先”的说法,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排除。④: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死者的子女(即四位叔姑)均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遗产,正确。 7.王某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去世,遗留房产、存款及单位抚恤金若干。其生前曾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所有财产由妻子李某继承。”王某母亲张某年事已高且没有生活来源,就财产分割与李某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遗产处理时应为张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②该遗嘱因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而部分无效 ③李某继承遗产后必须对张某进行赡养 ④房产、存款及抚恤金应在继承开始前进行析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张某年事已高、无生活来源,属于该类继承人,因此遗产处理时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正确。 ②:王某的遗嘱未为张某保留必要份额,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遗嘱中涉及剥夺张某必留份的部分无效,即遗嘱因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而部分无效,正确。 ③:李某是王某的妻子,即张某的儿媳。我国法律未规定儿媳对公婆必须履行赡养义务(儿媳无法定赡养责任),排除。 ④:抚恤金不属于王某的遗产,是王某死亡后单位发放给近亲属的抚慰金,不适用遗产析产规则,不能纳入遗产范围进行析产,排除。 8.小学生张某在学校走廊玩耍过程中对王某进行了推拉,导致王某摔倒在地受伤。事发后,该小学立即将王某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为牙齿受损,产生治疗费用。双方就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张某侵犯了王某的健康权,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②该小学即使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也应承担责任 ③若采取诉讼维权,张某的监护人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双方监护人应当通过调解方式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如父母)承担侵权责任,小学生张某推拉王某导致受伤,侵犯了王某的健康权,因此,张某的监护人应承担责任,①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担责;若学校已尽到职责(如及时送医),则不承担责任,因此②说法错误。 ③:若王某监护人通过诉讼维权,即起诉张某监护人,在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作为被告,张某的监护人需对减免责事由(如尽到监护职责)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 ④:纠纷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诉讼等,题干中“应当通过调解方式”表述过于绝对错误,双方可选择其他方式维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B。 9.大美与大强结婚三十多年,两个子女均已成年。糜某承租大强十年前从其母亲处继承的门面房。今年,大强照例收取该门面房租金14万元。当月,大美因甲状腺疾病再次住院,大美以自己工资仅能维持基本生活,无力承担长期的医疗费用为由,要求平分大强收取的上述门面租金14万元。本案中(   ) A.14万元租金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B.大美有权要求大强支付医疗费 C.大强从其母亲处继承的门面房属个人财产 D.大强与大美之间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来解决 【答案】B 【详解】A:门面房是大强婚后继承所得,无遗嘱明确只归一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租金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家庭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包括全体家庭成员,本案子女已成年不计入),说法错误。 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大美患病住院,无力承担医疗费,有权要求大强支付医疗费,该权利基于法定扶养义务,说法正确。 C: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房产,无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大强个人财产,说法错误。 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婚姻、扶养、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夫妻间的财产及扶养争议不能通过仲裁解决,说法错误。 10.戴某拥有一套合法产权房屋,年老患病但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子女常年在外无法照料,戴某与邻居蔡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其生养死葬,戴某去世后其名下房屋归蔡某所有。协议签订后,蔡某依约悉心照料戴某直至其去世。根据上述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戴某订立协议处分房屋,侵犯了其子女的法定继承权 B.当戴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蔡某应该履行监护职责 C.蔡某按照协议有权获得该房屋,不需要戴某子女同意 D.蔡某需完成房屋产权登记,方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C 【详解】A:戴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且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戴某的行为没有侵犯子女的法定继承权,排除。 B: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明确说明双方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不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是蔡某承担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并未约定蔡某承担监护职责,排除。 C: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蔡某已经依约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有权按照协议获得房屋,不需要戴某子女同意,正确。 D:基于继承(包括遗赠扶养协议取得遗产)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时即发生物权效力,房屋登记不是取得所有权的生效要件,排除。 11.赵某去世,留下房屋、存款等遗产。由于赵某生前未立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赵某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诉至法院,均称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法院最终判决房屋收归国有,根据各当事人帮扶情况由赵某的叔姑舅姨们分得部分存款。针对法院判决结果,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A.叔姑舅姨代位赵某已故父母,作为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B.叔姑舅姨对存款分割基于扶养事实,而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 C.法院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判决将无人继承的遗产部分赠与国家 D.多尽义务多分遗产体现公民权利义务相同,权利义务对等 【答案】B 【详解】A:代位继承仅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赵某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不属于法定的代位继承人范围,错误。 B:叔姑舅姨不属于赵某的法定继承人,其分得存款是基于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的事实,并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正确。 C: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依法归国家所有,属于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并非依据物权法定原则,错误。 D:多尽义务多分遗产体现公民权利义务相统一,而非权利义务相同,错误。 12.小区业主李某家的车库门口经常停放着相邻车库业主林某的小车,这不仅影响了其正常入库通行,还存在安全隐患。李某多次向车主和物业交涉,但始终无法解决。为阻止林某继续停车,李某在自家车库门口安装障碍装置,并以物业未解决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在本案中(   ) ①李某有权要求林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 ②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停车纠纷 ③李某安装障碍装置及拒交物业费的行为超出合理维权范围,缺乏法律依据 ④物业公司有义务依据合同协调处理停车纠纷,保障李某正常使用车库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材料不涉及恢复原状,①排除。 ②:题干主要强调的是相邻车库业主停车产生的纠纷以及李某和物业之间的相关问题,“有利生产”在本题情境中未体现,②不符合题意。 ③:李某安装障碍装置可能会影响公共秩序或其他业主的通行,且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种行为并非合理的维权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虽未解决停车纠纷,但李某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其拒交行为缺乏法律依据,③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因此,物业公司有义务依据合同协调处理停车纠纷,保障李某正常使用车库的权利,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3.王某在超市购物时因地面湿滑摔倒骨折,监控显示超市员工5分钟前刚拖过地但未放置警示牌。王某起诉超市要求赔偿医疗费10万元,超市辩称已尽管理义务且王某穿拖鞋行走应自负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超市需证明自身无过错 ②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若超市能证明已尽安全保障义务且王某存在重大过失可减轻责任 ④王某需证明超市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与其受伤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在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中,虽然经营者需证明自己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此类案件一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主要适用于环境污染、医疗损害等特定情形。本案中,王某需初步证明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超市则需证明自身无过错(如已放置警示牌),①排除。 ②:无过错责任是指无论经营者是否有过错均需担责(如产品缺陷、高度危险作业等)。但根据《民法典》,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才担责。超市若证明已尽义务(如及时清理地面并放置警示牌),则无需赔偿,②排除。 ③:根据《民法典》,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减轻侵权人责任。超市若能证明已尽义务(如提供清洁记录、警示措施),则本无需担责;但若超市未尽义务(如未放警示牌),而王某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如穿拖鞋行走,增加滑倒风险),超市的责任可减轻,③正确。 ④:侵权责任需满足四个要件: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过错。王某作为原告,需证明超市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如未放警示牌)与其摔倒骨折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监控显示员工拖地后未警示,可佐证未尽义务和因果关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4.漫画《父与子》中的原被告之间是父子关系。对该案件的推断不正确的选项是(   ) ①父亲败诉,因为父亲未尽好教育儿子的义务,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②父亲胜诉,因为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 ③儿子胜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④儿子败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是无效的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答案】A 【详解】 本题是逆向选择题。 ①:父亲胜诉,儿子败诉,漫画中儿子的行为没有赡养父母,漫画中没有体现父亲未尽好教育儿子的义务,①错误但符合题意。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照顾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正常情况下子女应依法履行该义务,②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③:儿子败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违背了公序良俗,故该约定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③错误但符合题意。 ④:儿子败诉,根据民法典规定,断绝亲子关系的约定违背了公序良俗,该约定是无效的,④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15.最近,烟卡游戏风靡全国小学。9岁的亮亮用外婆奖励他的钱购买了200元的烟卡。父母以烟卡影响亮亮学习且担心亮亮染上吸烟为由要求退货,商家以烟卡拆封后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亮亮购买的这些烟卡可退货 ②商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退货 ③若能退货则钱归父母所有 ④若能退货则钱归亮亮所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9岁的亮亮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亮亮的父母可以要求退货,①符合题意。 ②:9岁的亮亮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亮亮的父母可以要求退货,商家没有权决定是否同意退货,②说法错误。 ③:9岁的亮亮可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退货的钱归亮亮所有,③说法错误。 ④:9岁的亮亮是可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退货的钱归亮亮所有,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6.下列说法或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12岁时小马意外打伤同学,对方家长索要赔偿3000元医药费,其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15岁时政府因修路需要征收宅基地,小马家获得了一笔补偿款,发挥了土地的使用价值 ③16岁时小马在同学帮助下完成了任务,承诺给同学100元报酬,因不是书面合同而无效 ④25岁时小马借同事1万元后多次讨要未果,若2年后将同事起诉,因超出诉讼时效而败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小马12岁意外打伤同学,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赔偿对方3000元医药费的责任,①正确。 ②:宅基地征收体现了土地作为不动产在公共建设等方面的使用价值,征收行为是合法合理的,小马家获得补偿也符合相关征收补偿规定,②正确。 ③:虽然小马16岁时承诺给同学100元报酬不是书面合同,但合同形式并非只有书面形式,还有口头形式。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有效的。“因不是书面合同而无效”表述错误,③排除。 ④: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不是2年。小马25岁时借同事1万元,2年后起诉并没有超出诉讼时效,不会因超出诉讼时效而败诉,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遗嘱自由是意思自治原则在继承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我国继承制度的重要原则。遗嘱自由并非绝对,需受到法律规制,不得损害法定特殊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张某与陈某婚后育有一子张小某,二人于2018年离婚,张小某由张某抚养。2020年,张某与王某再婚。张小某自2022年罹患重度慢性病,劳动能力严重受损,无独立生活来源,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2025年10月,张某订立符合法定要件的打印遗嘱,约定其名下全部个人遗产均由妻子王某独自继承,排除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2026年3月,张某去世。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案涉房屋。诉讼中,张小某辩称其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亦无生活来源,张某虽留有遗嘱,但该遗嘱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留有必要份额,故该遗嘱部分无效,其有权继承案涉房屋的部分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案涉打印遗嘱的效力,并说明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张小某的诉讼主张及理由。(12分) 【答案】(1)案涉打印遗嘱的效力:案涉打印遗嘱部分有效。(2分) (2)该遗嘱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的打印遗嘱生效要件,遗嘱成立的形式合法;但内容上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遗嘱自由并非绝对,我国法律要求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该遗嘱未给张小某保留必要份额,因此处分必留份的部分内容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4分) (3)法院应当支持张小某的诉讼主张,理由如下: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对遗嘱自由的法定限制,目的是保障特殊困难法定继承人的基本生存权益,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3分) (4)本案中张小某作为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已经确认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情形,依法应当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张某遗嘱完全排除张小某继承权的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部分内容无效,张小某有权主张继承案涉房屋的必要份额,因此法院应当支持张小某的诉讼主张。(3分) 【解析】案涉打印遗嘱的效力: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为《法律与生活》中遗嘱效力、必留份制度相关知识,考生需要调动教材中遗嘱生效要件、遗嘱自由的限制、法定必留份的知识进行分析。有效信息①:张某订立符合法定要件的打印遗嘱→可运用遗嘱成立的法定条件知识,分析说明该遗嘱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具备生效的形式基础。有效信息②:张小某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且罹患重度慢性病、劳动能力严重受损、无独立生活来源,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可运用遗嘱继承的知识,分析说明我国法律对遗嘱自由作出法定限制,要求遗嘱必须为上述特殊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保障特殊继承人的基本生活。该遗嘱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涉及必留份的内容部分无效。 理由:有效信息③:张小某主张遗嘱部分无效,要求继承必要份额→可运用继承权法律保护的知识,分析说明张小某作为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已经确认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情形,依法应当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部分内容无效,张小某有权主张继承案涉房屋的必要份额,因此法院应当支持张小某的诉讼主张。 18.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赠给赵小华;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8分)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8分) 【答案】(1)合法。(1分)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3分)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4分) (2)否,(1分)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4分)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3分) 【解析】(1)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1小问:关键词: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可联系合法。 第2小问:关键词: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可联系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1小问:关键词: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可联系不支持。 第2小问:关键词: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南宋时期,乡民王万孙不尽赡养之责,致其父母老病无归,只能依靠女婿李茂先养生送死,度完余生。王万孙父母生前立下遗嘱,将家中田宅和随身财物悉数赠与李茂先,依据当时法律,遗产应由儿子继承,女儿女婿没有继承权,故王万孙在父母去世后诉至县衙,要求继承遗产。后此案移至州府,州府认为,“父母之于子,天下至情之所在”,王万孙“为子之道有所不至”,由此判决,应遵照王万孙父母遗嘱,遗产归李茂先所有,以作为其衣食供养和丧葬费用的补偿。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宋辽金元史研究室点校《名公书判清明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我国民法典中继承制度对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发展。(12分) 【答案】①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法治理念。宋代判例否定未尽赡养义务之子的继承权,肯定尽孝者的财产权益,彰显“尽赡养义务方可享有继承权利”的价值导向。民法典传承这一理念,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延续尊老敬老、权责对等的传统法律精神。(3分) ②尊重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古代司法突破法定继承限制、尊重父母遗嘱处分财产的裁判理念,被民法典继承完善。民法典确立遗嘱继承、遗赠制度,保障被继承人自主处置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传承以人为本的传统司法智慧。(3分) ③破除封建等级与性别壁垒,贯彻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古代法律存在男尊女卑弊端,女儿、女婿无法定继承权。民法典摒弃传统糟粕,明确子女继承权平等,彻底打破性别继承限制,彰显现代法治平等理念。(3分) ④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实现情理司法法治化。古代尽孝非继承人获偿依靠官府自由裁量,规则零散。民法典增设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将传统情理裁判上升为明确的成文法律规则,规范遗产处置,让传统孝亲伦理有了稳定的现代法律保障。(3分) 【详解】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我国民法典中继承制度对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关键词①:“父母之于子,天下至情之所在”,王万孙“为子之道有所不至”,由此判决,应遵照王万孙父母遗嘱,遗产归李茂先所有,以作为其衣食供养和丧葬费用的补偿→可联系继承的知识,说明宋代判例否定未尽赡养义务之子的继承权,肯定尽孝者的财产权益,民法典传承这一理念,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关键词②:应遵照王万孙父母遗嘱,遗产归李茂先所有→可联系遗嘱继承的知识,说明古代司法突破法定继承限制、尊重父母遗嘱处分财产的裁判理念,民法典确立遗嘱继承、遗赠制度,保障被继承人自主处置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传承以人为本的传统司法智慧。 关键词③:依据当时法律,遗产应由儿子继承,女儿女婿没有继承权→可联系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说明破除封建等级与性别壁垒,贯彻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古代法律存在男尊女卑弊端,女儿、女婿无法定继承权。民法典摒弃传统糟粕,明确子女继承权平等,彰显了平等原则。 关键词④:王万孙在父母去世后诉至县衙,要求继承遗产。后此案移至州府,最终州判罚→可联系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实现情理司法法治化。古代尽孝非继承人获偿依靠官府自由裁量,民法典将传统情理裁判上升为明确的成文法律规则,规范遗产处置,让传统孝亲伦理有了稳定的现代法律保障。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12分) 【答案】 房产:房产为张某与陈某共有,一半属张某遗产。张某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对张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共同继承张某房产份额;陈某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与刘某,该部分归刘某。 (6分) 存款:30万元存款是张某与陈某共有财产,15万元为张某遗产。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该15万元。(6分) 【知识点】遗产继承和清偿责任、法定继承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案件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定继承、赠与。本案中,张某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对张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张某房产份额;陈某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与刘某,该部分归刘某。 有效信息: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存款30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定继承。本案中,30万元存款是张某与陈某共有财产,15万元为张某遗产。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15万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课后训练选择性必修2第5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原卷版) (考查范围: )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2026年春节期间,15岁小宇与16岁小杰等人在社区球场进行篮球友谊赛,小杰正常上篮时不慎撞伤小宇眼眶,致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宇自愿参与对抗性运动,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②小杰属于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风险 ③小杰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属于运动中合理对抗 ④社区球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管理方应当承担相应风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张某与林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某一、张某二,均已另成家立户。后夫妻二人领养张某三。张某作为承包方代表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载明“承包地块总数为5亩,家庭成员共3人,成员姓名为张某、林某、张某三”。张某去世后,张某一、张某二作为原告,将张某三诉至法院,要求由林某继承张某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50%,余下50%由三子平均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张某遗产,婚生二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 B.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是享有权益的必要条件 C.为保障养子女基本生活,张某可通过遗赠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张某三 D.张某去世后,张某三与林某可协商以出租方式流转案涉土地承包权 3.2026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这是最高法第一次专门针对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工作制发的司法文件,以下为其部分内容: ◆应当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利益、安全利益、情感利益、财产利益和发展利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对其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立案阶段聚焦未成年人如何参与诉讼,厘清法定代理人缺失、推诿代理等特殊情形的处理路径,保障诉讼程序顺利推进。 据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司法机关积极维护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③父母有权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④平等允许合理的差别,对未成年人应给予特殊保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主动选择机构养老。以下是一份养老协议部分内容摘录: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养老机构) 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有权根据入住老人状况自行灵活调整、变更服务内容。…… (二)乙方(入住老年人) 入住老人如在自己行走或活动时发生跌倒骨折、身体损伤等事故,养老机构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应急帮助和救助,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乙方(入住老年人监护人) 承担入住老人全部费用支付义务,预交费用后方能将老人全权委托本机构照护,若因个人原因解除合同,不退任何预付费用。…… 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养老机构拟定免除自身过错责任的格式条款,该份养老协议无效 ②全权委托机构照护并不意味着成年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转移 ③协议内容反映了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④签订养老协议需要警惕“霸王条款”,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刘先生(65岁)与好友张先生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若刘先生日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张先生担任其监护人。两年后刘先生因中风失能,张先生开始履行监护职责。刘先生的儿子小刘认为张先生并非亲属,无权担任监护人。关于该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签订后,张先生负责刘先生的生养死葬     ②意定监护协议待刘先生失能之时才能够生效 ③张先生并非刘先生亲属,该意定监护协议无效     ④采取书面的形式能够固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张某国立下代书遗嘱,写明“一号房屋归孙子张某鹏所有”。代书遗嘱上,代书人和见证人均未签名,仅有的见证人是张某鹏的母亲。老人去世后,孙子张某鹏拿着遗嘱起诉四位叔姑,要求继承340万元售房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张某国将房屋指定留给张某鹏,属于遗嘱继承 ②该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定要件,不具备法律效力 ③该份遗赠法律效力优先,张某鹏可以获得售房款 ④在房屋的继承中,张某国的子女均是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王某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去世,遗留房产、存款及单位抚恤金若干。其生前曾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所有财产由妻子李某继承。”王某母亲张某年事已高且没有生活来源,就财产分割与李某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遗产处理时应为张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②该遗嘱因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而部分无效 ③李某继承遗产后必须对张某进行赡养 ④房产、存款及抚恤金应在继承开始前进行析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小学生张某在学校走廊玩耍过程中对王某进行了推拉,导致王某摔倒在地受伤。事发后,该小学立即将王某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为牙齿受损,产生治疗费用。双方就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张某侵犯了王某的健康权,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②该小学即使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也应承担责任 ③若采取诉讼维权,张某的监护人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双方监护人应当通过调解方式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大美与大强结婚三十多年,两个子女均已成年。糜某承租大强十年前从其母亲处继承的门面房。今年,大强照例收取该门面房租金14万元。当月,大美因甲状腺疾病再次住院,大美以自己工资仅能维持基本生活,无力承担长期的医疗费用为由,要求平分大强收取的上述门面租金14万元。本案中(   ) A.14万元租金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B.大美有权要求大强支付医疗费 C.大强从其母亲处继承的门面房属个人财产 D.大强与大美之间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来解决 10.戴某拥有一套合法产权房屋,年老患病但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子女常年在外无法照料,戴某与邻居蔡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其生养死葬,戴某去世后其名下房屋归蔡某所有。协议签订后,蔡某依约悉心照料戴某直至其去世。根据上述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戴某订立协议处分房屋,侵犯了其子女的法定继承权 B.当戴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蔡某应该履行监护职责 C.蔡某按照协议有权获得该房屋,不需要戴某子女同意 D.蔡某需完成房屋产权登记,方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11.赵某去世,留下房屋、存款等遗产。由于赵某生前未立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赵某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诉至法院,均称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法院最终判决房屋收归国有,根据各当事人帮扶情况由赵某的叔姑舅姨们分得部分存款。针对法院判决结果,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A.叔姑舅姨代位赵某已故父母,作为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B.叔姑舅姨对存款分割基于扶养事实,而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 C.法院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判决将无人继承的遗产部分赠与国家 D.多尽义务多分遗产体现公民权利义务相同,权利义务对等 12.小区业主李某家的车库门口经常停放着相邻车库业主林某的小车,这不仅影响了其正常入库通行,还存在安全隐患。李某多次向车主和物业交涉,但始终无法解决。为阻止林某继续停车,李某在自家车库门口安装障碍装置,并以物业未解决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在本案中(   ) ①李某有权要求林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 ②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停车纠纷 ③李某安装障碍装置及拒交物业费的行为超出合理维权范围,缺乏法律依据 ④物业公司有义务依据合同协调处理停车纠纷,保障李某正常使用车库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王某在超市购物时因地面湿滑摔倒骨折,监控显示超市员工5分钟前刚拖过地但未放置警示牌。王某起诉超市要求赔偿医疗费10万元,超市辩称已尽管理义务且王某穿拖鞋行走应自负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超市需证明自身无过错 ②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若超市能证明已尽安全保障义务且王某存在重大过失可减轻责任 ④王某需证明超市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与其受伤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漫画《父与子》中的原被告之间是父子关系。对该案件的推断不正确的选项是(   ) ①父亲败诉,因为父亲未尽好教育儿子的义务,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②父亲胜诉,因为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 ③儿子胜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④儿子败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是无效的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15.最近,烟卡游戏风靡全国小学。9岁的亮亮用外婆奖励他的钱购买了200元的烟卡。父母以烟卡影响亮亮学习且担心亮亮染上吸烟为由要求退货,商家以烟卡拆封后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亮亮购买的这些烟卡可退货 ②商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退货 ③若能退货则钱归父母所有 ④若能退货则钱归亮亮所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下列说法或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12岁时小马意外打伤同学,对方家长索要赔偿3000元医药费,其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15岁时政府因修路需要征收宅基地,小马家获得了一笔补偿款,发挥了土地的使用价值 ③16岁时小马在同学帮助下完成了任务,承诺给同学100元报酬,因不是书面合同而无效 ④25岁时小马借同事1万元后多次讨要未果,若2年后将同事起诉,因超出诉讼时效而败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遗嘱自由是意思自治原则在继承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我国继承制度的重要原则。遗嘱自由并非绝对,需受到法律规制,不得损害法定特殊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张某与陈某婚后育有一子张小某,二人于2018年离婚,张小某由张某抚养。2020年,张某与王某再婚。张小某自2022年罹患重度慢性病,劳动能力严重受损,无独立生活来源,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2025年10月,张某订立符合法定要件的打印遗嘱,约定其名下全部个人遗产均由妻子王某独自继承,排除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2026年3月,张某去世。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案涉房屋。诉讼中,张小某辩称其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亦无生活来源,张某虽留有遗嘱,但该遗嘱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留有必要份额,故该遗嘱部分无效,其有权继承案涉房屋的部分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案涉打印遗嘱的效力,并说明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张小某的诉讼主张及理由。(12分) 18.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赠给赵小华;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8分)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8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南宋时期,乡民王万孙不尽赡养之责,致其父母老病无归,只能依靠女婿李茂先养生送死,度完余生。王万孙父母生前立下遗嘱,将家中田宅和随身财物悉数赠与李茂先,依据当时法律,遗产应由儿子继承,女儿女婿没有继承权,故王万孙在父母去世后诉至县衙,要求继承遗产。后此案移至州府,州府认为,“父母之于子,天下至情之所在”,王万孙“为子之道有所不至”,由此判决,应遵照王万孙父母遗嘱,遗产归李茂先所有,以作为其衣食供养和丧葬费用的补偿。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宋辽金元史研究室点校《名公书判清明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我国民法典中继承制度对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发展。(12分)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12分)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1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3
相关资源
示范课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