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课后训练选择性必修2第4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解析版)
(考查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4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甲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四足仿生机器狗,并就该产品的核心技术申请获得了发明专利权。2026年初,甲公司在电商平台发现,乙公司未经许可销售的同类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与该公司的专利技术完全一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乙公司使用的技术系其自行研发,则未侵犯甲公司专利权
B.自专利申请日起满15年后,该发明专利即可被任何人免费使用
C.甲公司以公开其技术为代价,换取国家提供法定期限内的法律保护
D.甲公司享有该发明专利权,乙公司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A:专利权具有独占性(排他性),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即构成侵权,自行研发不能作为专利侵权的法定抗辩理由,排除。B: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并非15年,排除。C:专利权人以公开其发明创造为代价,换取国家在法定期限内对其专利权的专有性保护,体现了“公开换保护”的法律原则,正确。D: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本案中甲乙双方并无合同关系,乙公司未经许可使用甲公司专利,侵犯的是甲公司的专利权,应承担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排除。
2.李某在某商场的室内篮球场打球时,因场地地面有积水不慎滑倒,导致脚踝骨折。经查,商场在球场入口张贴了“注意防滑”的标语,但未及时清理积水,也未设置临时防滑警示牌。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注意场地情况,是受伤的全部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
②李某未充分注意场地环境,是受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
③商场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受伤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
④商场已张贴标语,尽到了全部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担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李某虽有一定注意义务,但商场未及时清理积水是导致其受伤的重要原因,李某并非承担全部责任,错误。②:李某进入篮球场运动自身负有对场地环境的合理注意义务,其未充分留意地面情况是受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符合题意。③:商场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仅张贴标语未及时清理积水、未设置临时警示,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受伤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符合题意。④:商场仅张贴防滑标语不足以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积水隐患未及时处置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错误。
3.姜某由于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将自己状况良好的旧车以10.5万元的价格卖给汪某,汪某支付购车款后,双方约定当日汪某先开走汽车,一周后办理过户手续,第3天,汪某因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车辆所有人不明,姜某和汪某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B.汪某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该车辆仍然归姜某所有
C.车辆已完成交付,交通事故责任应该由汪某承担
D.车辆未过户之前,汪某仅仅是获得车辆的他物权
【答案】C
【详解】A:车辆已交付给汪某,汪某是车辆所有人,应由汪某承担侵权责任,而非姜某和汪某共同承担,A错误。
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虽然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双方已经以买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那么机动车的所有权在交付时已经发生转移。即使未办理过户登记,也只是缺少公示,不产生公信力,但不影响所有权的转移。材料中车辆所有权已转移给汪某,并非仍归姜某所有,B错误。
C:车辆已完成交付,根据法律规定,交付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受让人(汪某)承担责任,C正确。
D:汪某完成交付后取得车辆所有权,并非获得他物权,D错误。
故本题选C。
4.某住宅楼业主就加装电梯事项依法形成决议,相关建设规划申请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施工期间,一层业主甲因加装电梯影响房屋采光而坚决反对。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行政主管部门已批准相关建设规划申请,甲必须无条件服从
②加装电梯的决议有效,但应补偿甲的房屋采光受影响的损失
③因未获得全体业主一致同意,且已对甲造成实质影响,该决议无效
④加装电梯涉及情理法,应遵循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开展协商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答案】C
【解析】①:行政批准不代表业主无条件服从,相邻权利人合法权益仍受法律保护,不能一味强制执行,不选。②:业主依法表决形成的加装电梯决议合法有效;电梯影响一层业主采光,构成相邻权侵害,应当给予合理补偿,正确。③:业主加装电梯按法定表决比例即可,不需全体一致同意,以此主张决议无效不成立,不选。④:相邻关系处理应遵循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通过协商平衡各方利益,正确。
5.梁先生家楼上邻居养狗,每到深夜便吠叫不止,尽管多次与邻居沟通,但情况并未改善。类似这样邻里间因在楼道堆放杂物,公地私用引起的纠纷,处置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专家指出,解邻里之“结”,在充分提升业主法律观念的同时,要建立多元化、低成本的纠纷化解渠道。因此,解邻里之“结”需要( )
A.便捷经济,扩大居委会的调解权和仲裁权
B.依法行政,小区物业应公正文明执法
C.全民守法,社会公众强化规则意识
D.司法为民,对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主动立案审理
【答案】C
【解析】A:居委会可以进行调解,但时居委会没有仲裁权,仲裁权属于专门的仲裁机构,错误。B:小区物业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执法”的权力,错误。C:题目提到“充分提升业主法律观念”,这和“全民守法,社会公众强化规则意识”的内涵一致,符合题意,正确。D: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遵循“不告不理”原则,不会主动立案审理,错误。
6.2026年3月,刘某发现某智能科技公司未经其授权,批量收录其全网公开的原创风光摄影作品用于AI图像生成模型的训练,并对外推出付费AI制图服务实现商业盈利。刘某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被告辩称AI生成图像为算法独立产出,属于技术转换性创作,不构成侵权。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被告商用原作训练AI并牟利,不属于著作权法限定的合理使用情形
②AI生成图像实质性借鉴原作独创性表达,侵犯了刘某的改编权
③AI算法具有独立性,生成内容不属于作品范畴,被告抗辩成立
④刘某的作品创作完成50年后就进入公共领域,其他人可以免费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著作权合理使用有法定情形,仅限非商业、无偿、不损害著作权合法权益、不影响作品正常商用的特定情形。被告擅自使用他人原创摄影作品训练AI,且依托模型开展商用服务、获取商业收益,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法定条件,正确。
②:改编权是著作权人改变原有作品表达、创作全新作品的专有权利。被告AI模型生成的图像,实质性利用了刘某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表达,属于未经授权对原作的改编与二次利用,构成对改编权的侵害,正确。
③:被告侵权的核心是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AI商用训练,该前置行为已构成侵权。AI生成内容是否具备独创性、是否构成作品,不影响其侵权事实认定,被告的技术转换性创作抗辩不成立,错误。
④: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错误。
7.人民法院在审理涉人工智能、数据要素等新类型案件时,坚持促进发展和规范管理相统筹,妥善界定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依法明确数据权益归属、市场交易等规则,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有人类精细化提示词设计、独创性修改的AI内容,可认定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②法院界定数据权益归属,旨在限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保障数据安全
③大模型训练语料使用中,若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可能构成侵权
④强化涉外知识产权审判,体现坚持同等保护原则,消除中外当事人的权利差异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著作权法保护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在AI内容生成过程中,融入人类精细化提示词设计和独创性修改,体现了人的创造性劳动,可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符合题意。
②:法院依法明确数据权益归属、交易规则,是为了规范并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实现健康发展,而非限制其配置,排除。
③:大模型训练使用语料时,若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法定情形的,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符合题意。
④:坚持同等保护原则是指对中外当事人给予法律地位和权利保护标准的平等,而不是消除中外当事人客观存在的权利差异,排除。
8.2025年6月,一位高考生的亲属梁某在质疑AI生成的高校信息有误时,AI却回答“若生成内容有误,愿意赔偿10万元”,并建议其可起诉索赔。随后,梁某把运营该程序的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审理此案的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驳回了梁某的索赔请求。下列支持法院判决的理由中合理的是( )
①AI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其作出的承诺无效
②科技公司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提醒和注意义务
③梁某索赔对象应是作出承诺的AI,而非科技公司
④梁某索赔的数额远远超出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AI属于人工智能技术,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AI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作出的“赔偿10万元”承诺无法律约束力,正确。
②:科技公司若在程序中设置了真实信息提醒或虚假信息防范的注意义务,并能证明已尽到相应义务,则可能不构成欺诈或重大过失,法院可据此驳回索赔,正确。
③:梁某起诉的对象应为AI程序的运营者(科技公司),AI本身不能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错误。
④:题干未提及梁某实际损失数额,无法得出索赔数额远超实际损失的结论,且法院判决理由主要基于AI承诺的效力问题,与索赔数额无关,不符合题意。
9.2026年1月,某公众人物因意外逝世。随后,有网友利用AI技术将其“复活”,让其开口说话,甚至演唱歌曲。逝者家人发出声明,要求停止此类行为。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网友此举侵犯了逝者家属的人格利益,应承担相应责任
②使用AI技术应坚守伦理和法律底线,否则可能被追责
③制作逝者“复活”视频,若不用作商业用途则不构成侵权
④逝者的肖像、声音等权益受到侵害,其近亲属有权追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网友利用AI“复活”逝者的行为,主要侵犯的是逝者的肖像、声音等人格权益,而非直接侵犯逝者家属的人格利益,错误。
②:使用AI技术需要遵守伦理规范和法律规定,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正确。
③:即使不用作商业用途,制作逝者“复活”视频也可能侵犯逝者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益,依然构成侵权,错误。
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逝者的肖像、声音等人格权益受到侵害时,其近亲属有权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正确。
10.某科技公司团队投入大量心血,设计出具有独特外观和交互功能的虚拟数字人形象。该公司一名参与设计的员工离职后,擅自将该数字人模型上传至网络平台售卖,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对此事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员工作为数字人形象的设计者之一,离职后有权自由处置其作品
B.该员工擅自售卖模型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专利权和商标权
C.该虚拟数字人形象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
D.该员工应当赔偿公司经济损失,这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答案】C
【详解】A:职务作品的著作权通常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员工离职后无权擅自处置,排除。
B:该员工擅自售卖模型的行为,侵犯的是公司的著作权(或知识产权),而非专利权和商标权,排除。
C:该虚拟数字人形象凝聚了团队的智力劳动,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正确。
D:该员工擅自售卖模型侵犯公司著作权,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对被侵权方的侵权救济,本案的核心法律关系是侵权关系而非合同违约关系,不存在“给予守约方救济”,排除。
11.张某因所在小区游乐设施较少,在征得小区物业公司同意后,自费购置一套儿童滑梯(含脚垫)放置在小区公共区域供儿童免费玩耍。该区域的卫生管理等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某日雨后,成年人刘某匆忙经过此处时,踩到湿滑的脚垫滑倒摔伤,造成伤残。后刘某将张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本案中( )
①作为正常成年公民刘某应具有基本判断力,对自己摔伤应承担一定责任
②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履行应尽的清理、警示义务,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张某不存在过错,其善意善行值得弘扬,不应对刘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刘某摔伤与张某购置滑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张某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刘某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雨后通行时对路面湿滑的风险应有基本预判和注意义务,其自身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摔伤存在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符合题意。②: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负有管理义务,若未尽清理、警示义务需承担过错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形,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不属于该范畴,错误。③:张某自费购置滑梯供免费玩耍的行为是善意善行,且已经征得物业公司同意,滑梯本身不存在安全隐患,其对刘某摔伤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符合题意。④:张某购置滑梯的行为与刘某摔伤没有必然因果关系,刘某摔伤是雨后脚垫湿滑、自身未尽注意义务及物业公司未尽管理义务共同导致,错误。
12.汽车行业职业测评人马某在其社交平台就某汽车制造公司内部管理、经营行为、产品设计、质量等发布不实信息,而且在未经实际测评也无其他依据的情况下,对该公司制造的汽车作出“跑偏”“制动失效”“质量堪忧”等描述。该汽车制造公司将其诉至法院。据此,下列选项分析正确的是( )
①马某的言论缺乏客观事实依据,侵害了该公司的名誉权
②马某对该公司产品质量的评论,不能被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③该公司可请求法院判令马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④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马某在无客观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发布不实信息恶意诋毁该汽车制造公司的产品设计与经营行为等,其言论降低了社会对该公司的评价,侵害了该公司的名誉权,正确。②:言论自由、舆论监督不能超出法律边界,马某对该公司产品质量的评论缺乏客观事实依据,属于恶意诽谤,已经构成侵害名誉权,错误。③:当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正确。④:材料中马某滥用权利损害的是该汽车制造公司的合法民事权益,并未体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排除。
13.合肥某康养项目生态农场面向市场启动了“共享菜园”线上认养活动,一经上市受到众多追捧,反响热烈。用户可通过智慧APP小程序实时监控种植和养护过程。刘某看到该农场宣传广告后,支付1500元的定金,购买了一年一亩地的“认养卡”。农场严格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生产,直至将绿色农产品送到认养者家中。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农场的宣传广告不属于要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刘某与该农场的“云认养”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③若农场违约,刘某可主张农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④刘某和该农场订立合同之后不可以再变更合同内容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农场的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而非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①正确。
②:涉及金额较高且履行期较长的合同,书面形式更利于明确权利义务,因此刘某与该农场的“云认养”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②正确。
③:根据《合同法》,若农场违约,刘某可以主张农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是侵权责任承担方式,③错误。
④: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4.AI翻唱乱象近期引发社会热议。依托声音克隆技术,私自抓取原声训练AI
模型,部分AI翻唱可快速复刻歌手声线,并生成翻唱作品,制作成本远低于传统音乐创作。部分AI翻唱借助平台传播,博取流量收益,扰乱音乐市场秩序。据此可知,部分AI翻唱( )
①可能侵犯了原权利人的人格权益和著作权
②涉及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指向对象是侵权行为
③复刻他人声线并商用,是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④平台若未尽到依法审核义务,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私自抓取原声训练AI模型复刻歌手声线可能侵害他人属于人格权益的声音权,未经许可传播翻唱作品牟利会侵害原权利人的著作权,正确。④: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平台内传播的内容负有法定审核义务,未尽审核义务导致侵权内容传播的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正确。②:民事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并非侵权行为,错误。③:作品法定许可是法定情形下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但需依规支付报酬的制度,复刻他人声线商用不属于法定许可的适用范畴,错误。
15.张某购买了一套临街商铺并办理产权登记,装修时在外墙加装大型广告牌,占用公共通道并遮挡相邻店铺招牌。后张某将商铺出租给李某,李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给他人,并拆改商铺非承重墙体,引发邻里与租赁双重民事纠纷。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张某完成产权登记,已合法取得该商铺所有权
②张某加装广告牌影响邻里,构成对相邻权的侵犯
③李某作为承租人,依法享有对商铺的处分权利
④商铺转租未经同意,原租赁合同自动归于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不动产所有权的设立、转移,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张某购买商铺后完成产权登记,已经合法取得商铺所有权,正确。②:相邻关系要求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相邻方的合法权益,张某加装广告牌占用公共通道、遮挡相邻店铺招牌,已经侵犯相邻权,正确。③:处分权是所有权才有的权利,承租人李某仅对商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没有处分权,错误。④: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并不会自动归于无效,错误。
16.某天凌晨3点,小陈因楼上邻居小张家中聚餐喧哗无法入睡,上门要求降低噪声。小陈手扶门框沟通时,小张转身用力关门,致小陈右手骨折就医。后小张垫付部分医疗费,双方和解并签订《赔偿协议》,约定由小张全额承担医疗费等13000元。此后,小张未履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调解程序灵活,和解协议有效,小陈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②小陈与小张所签订的《赔偿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效力
③本案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小张应依约履行自身义务
④凌晨家中聚餐喧哗行为违背处理相邻关系方便生活的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②:小陈与小张自愿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民事合同的要件,具有民事合同效力,正确。
④:凌晨3点在家聚餐喧哗,影响相邻方的正常休息,违背了处理相邻关系中方便生活的原则,正确。
①:双方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本身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小陈不能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需先向法院起诉或申请司法确认后才可申请执行,错误。
③: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作业等),本案是因过错导致的人身伤害,适用过错侵权责任,错误。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A公司系人工智能领域创新主体,其自主研发的“虚拟数字人”技术已实现规模化商业运营。为保护核心技术秘密,A公司针对源代码、数据库表文件等关键信息,建立了全流程保密管理制度。B公司曾与A公司就“虚拟数字人”项目开展采购磋商,但未达成合作。随后,A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负责该项目的付某等五人集体离职并迅速入职B公司。不久,B公司上线了与A公司“虚拟数字人”互动平台高度相似的网站,其全资子公司亦以“AI交互数字人”等同类产品对外推广。经技术比对,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相关产品源代码、数据库表信息与A公司技术秘密相似度超过90%。A公司因此遭受巨大经济损失。A公司将付某等五人、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七方主体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七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95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226864元。
法条链接《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第二条:经营者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12分)
【答案】①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的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保护得当,就可以一直受保护。A公司研发的“虚拟数字人”具备商业价值,且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属于商业秘密。(4分)
②付某等五人未遵守保密协议,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技术来源,七被告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造成了A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且主观过错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判决七被告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4分)
③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人们创业创新,同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4分)
【解析】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可从依据、意义的角度分别作答。有效信息①:为保护核心技术秘密,A公司针对源代码、数据库表文件等关键信息,建立了全流程保密管理制度→可从商业秘密保护角度分析,说明A公司研发的“虚拟数字人”属于商业秘密。有效信息②:B公司曾与A公司开展采购磋商未达成合作。随后,A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付某等五人离职并迅速入职B公司。不久,B公司上线了 经技术比对与A公司技术秘密相似度超过90%的同类产品。A公司因此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可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角度分析,说明付某等五人、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均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造成了A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且主观过错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有效信息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七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95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226864元→可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分析,说明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18. (10分)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人民法院应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下列是法院受理的三个案件:
案件一
林某是A公司某部门负责人,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任职期间林某对公司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林某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私自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造成A公司经济损失。A公司向法院起诉林某,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法院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二
C公司是某食品生产商,因不满D公司网店售卖的同类食品价格比自己网店的售价低,遂向电商平台投诉,提供虚假材料,谎称D公司食品侵犯其商标权,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损害了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D公司向法院起诉C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案件三
吴某突发疾病,路过的医生刘某进行初步判断之后,立即对他进行心肺复苏。最终吴某脱离生命危险,但心肺复苏造成其肋骨骨折。吴某向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其赔偿损失。法院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阅读材料,参考示例,完成下表。(10分)
案件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案件一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林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其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损害了A公司利益,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林某的行为有违职业道德,不符合敬业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二
①
②
案件三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③
【答案】①支持原告诉讼请求。(2分)
②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禁止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C公司和D公司是竞争对手,C公司捏造D公司侵犯商标权的事实,损害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同时,C公司的行为有违经营者公认的商业道德,不符合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分)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刘某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其救助行为没有过错,挽救了吴某的生命,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刘某的行为符合善意施助、救死扶伤的传统美德,也符合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分)
【解析】案件二: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分析案件二的裁判结果及理由,运用不正当竞争、侵权责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有效信息:C公司捏造D公司侵权事实、损害其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经营者实施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应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本案中,C公司作为D公司的竞争对手,捏造事实进行虚假投诉,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侵权责任,其行为也违背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三: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分析案件三的裁判理由,运用紧急救助免责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有效信息:医生刘某对突发疾病的吴某实施心肺复苏致其肋骨骨折→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刘某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无过错且挽救了吴某生命,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其行为符合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9.王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全屋装修书面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8万元、工期60天,双方明确约定装修公司需按标准用料、合规施工,逾期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施工期间,该装修公司违背合同约定,擅自更改既定装修方案、使用劣质装修材料,未按工期完成施工,最终逾期20天才竣工。王某据此拒绝支付剩余尾款,双方产生合同纠纷。后续装修公司为逼迫王某付款,恶意公开曝光王某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隐私信息,进一步激化矛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评析该装修公司的系列行为并说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2分)
【答案】①装修公司构成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双方自愿签订的装修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装修公司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使用劣质材料,违反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逾期20天完工,违背工期约定,属于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4分)
②装修公司侵犯王某隐私权,构成民事侵权。自然人的个人信息、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泄露、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装修公司因民事纠纷恶意曝光王某个人信息,违背民法典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4分)
③法律责任:装修公司需承担停止侵害、删除信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需承担合同违约的对应责任,双向承担违法违约后果。(4分)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考生可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对该装修公司的系列行为进行评析并说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有效信息①:王某与装修公司签订合法有效的全屋装修书面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工期、用料施工标准与逾期违约责任;装修公司擅自更改既定装修方案、使用劣质装修材料,逾期20天才竣工→可对装修公司合同违约行为及对应责任进行评析:双方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订立书面装修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双方均需严格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装修公司擅自改方案、用劣质材料,属于履行内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不适当履行;工期逾期20天竣工,属于迟延履行,二者都构成合同违约;根据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相关规定,装修公司应依照合同约定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王某相关损失等违约责任,若有后续补修整改需要,还需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有效信息②:双方因尾款产生合同纠纷后,装修公司为逼迫王某付款,恶意公开曝光王某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隐私信息→可对装修公司侵犯隐私权的侵权行为进行评析:自然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受《民法典》严格保护,双方的合同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装修公司恶意曝光隐私逼迫付款,既违反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也侵害了王某的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
有效信息③:装修公司既存在装修履约违约行为,又存在恶意曝光王某隐私的侵权行为→评析整体需要承担的双重民事法律责任:在合同法律关系层面,说明需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比如按约定赔付违约金、对不合格装修进行整改、赔偿王某因工期延误和劣质用料产生的经济损失;在侵权法律关系层面,说明需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包括立即停止侵害、删除已公开的隐私信息、向王某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若王某因隐私泄露产生实际损失,还需予以赔偿;说明两种责任分属不同法律关系,相互独立,装修公司需要同时承担两类法律后果,不能以一方存在尾款争议为由免除自身违约和侵权的双重责任。
20.以法治力量护航百姓幸福
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社区,宣讲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正准备买房的李某在甲楼盘开发商商品房销售宣传单上看到“高档洋房,每平低至8800元,购房即送价值10万元车位”的信息,在与销售人员口头确认“购房送车位”事宜后,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交纳了全部购房款,但“购房送车位”并未列入合同条款中。之后,当李某要求开发商确定所送车位位置及编号时,该楼盘开发商却又声称“车位需要购买,并非赠送”。
刚买完新房,装修、家具、家电的推销电话便接踵而至,李某不堪其扰。原来是该楼盘的销售人员楚某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购房者的姓名、联系电话、房屋地址、购房时间等敏感信息,售卖给装修、装饰、家电等行业的13家销售商。
李某与王某是上下楼邻居,王某住一楼。王某在两家搭界的外墙搭建了雨棚,李某发现,下雨天雨水打在雨棚上噪音巨大,同时搭建雨棚后,易于攀爬的结构也带来了安全隐患。李某要求王某拆除雨棚,但双方多次沟通无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释法析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在车位纠纷中,甲楼盘开发商是否违约?(4分)
②楚某售卖李某信息,需承担何种民事责任?(4分)
③若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拆除雨棚,法院能否支持?(4分)
【案例启示】
(2)法院宣讲上述案例,意在提升社区居民哪些方面的法治观念?(6分)
【答案】
(1)①开发商构成违约。理由: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宣传单中明确承诺“购房送价值10万元车位”,且销售人员已口头确认,该内容具体确定,视为要约。李某签订购房合同,合同成立并生效。开发商未履行赠送车位的义务,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4分)
②楚某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楚某擅自收集、出售李某的姓名、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与个人信息受保护权,且这两者存在因果关系,楚某主观上存在故意,因此需要承担侵权责任。(4分)
③法院能支持。理由: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王某搭建的雨棚产生噪音,影响李某正常生活,且存在安全隐患,侵犯了李某的相邻权益。因此法院应支持李某要求拆除雨棚的诉讼请求。(4分)
(2)①增强居民的合同意识。重视合同内容,明确权利义务,依法订立、履行合同。(2分)②增强居民的权利意识。增强对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民事权利的重视与保护。(2分)③增强居民的相邻关系观念。让居民意识到权利的行使是有边界的,要依法、合理处理邻里关系,尊重他人合法权益。(2分)
【解析】(1)①考察违约责任。车位纠纷中,购房送车位虽没有写入合同,但李某与销售人员口头确认了相关事宜,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甲楼盘开发商没有按规定履行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②考察侵权责任。楚某擅自将李某的个人信息进行售卖,给李某的生活带来麻烦,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侵权责任。③考察相邻关系。王某的雨棚产生噪音且有安全隐患,依据相邻关系的处理,法院理应支持李某的诉求。
(2)本题为目的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不具体,需要根据材料与前一问的作答综合分析。有效信息①:李某与开发商由于合同问题产生纠纷→法院意在启发居民重视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效信息②:楚某不当售卖李某的个人信息,给李某的生活带来不便。→法院意在增强居民的权利意识,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信息③:王某搭建的雨棚不仅有噪音问题,还有安全隐患。→法院意在培养居民相邻关系的观念,在为自己便利的同时考虑到邻居的利益,维护社区的和谐与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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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课后训练选择性必修2第4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原卷版)
(考查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4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甲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四足仿生机器狗,并就该产品的核心技术申请获得了发明专利权。2026年初,甲公司在电商平台发现,乙公司未经许可销售的同类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与该公司的专利技术完全一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乙公司使用的技术系其自行研发,则未侵犯甲公司专利权
B.自专利申请日起满15年后,该发明专利即可被任何人免费使用
C.甲公司以公开其技术为代价,换取国家提供法定期限内的法律保护
D.甲公司享有该发明专利权,乙公司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李某在某商场的室内篮球场打球时,因场地地面有积水不慎滑倒,导致脚踝骨折。经查,商场在球场入口张贴了“注意防滑”的标语,但未及时清理积水,也未设置临时防滑警示牌。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注意场地情况,是受伤的全部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
②李某未充分注意场地环境,是受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
③商场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受伤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
④商场已张贴标语,尽到了全部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担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姜某由于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将自己状况良好的旧车以10.5万元的价格卖给汪某,汪某支付购车款后,双方约定当日汪某先开走汽车,一周后办理过户手续,第3天,汪某因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车辆所有人不明,姜某和汪某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B.汪某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该车辆仍然归姜某所有
C.车辆已完成交付,交通事故责任应该由汪某承担
D.车辆未过户之前,汪某仅仅是获得车辆的他物权
4.某住宅楼业主就加装电梯事项依法形成决议,相关建设规划申请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施工期间,一层业主甲因加装电梯影响房屋采光而坚决反对。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行政主管部门已批准相关建设规划申请,甲必须无条件服从
②加装电梯的决议有效,但应补偿甲的房屋采光受影响的损失
③因未获得全体业主一致同意,且已对甲造成实质影响,该决议无效
④加装电梯涉及情理法,应遵循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开展协商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5.梁先生家楼上邻居养狗,每到深夜便吠叫不止,尽管多次与邻居沟通,但情况并未改善。类似这样邻里间因在楼道堆放杂物,公地私用引起的纠纷,处置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专家指出,解邻里之“结”,在充分提升业主法律观念的同时,要建立多元化、低成本的纠纷化解渠道。因此,解邻里之“结”需要( )
A.便捷经济,扩大居委会的调解权和仲裁权
B.依法行政,小区物业应公正文明执法
C.全民守法,社会公众强化规则意识
D.司法为民,对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主动立案审理
6.2026年3月,刘某发现某智能科技公司未经其授权,批量收录其全网公开的原创风光摄影作品用于AI图像生成模型的训练,并对外推出付费AI制图服务实现商业盈利。刘某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被告辩称AI生成图像为算法独立产出,属于技术转换性创作,不构成侵权。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被告商用原作训练AI并牟利,不属于著作权法限定的合理使用情形
②AI生成图像实质性借鉴原作独创性表达,侵犯了刘某的改编权
③AI算法具有独立性,生成内容不属于作品范畴,被告抗辩成立
④刘某的作品创作完成50年后就进入公共领域,其他人可以免费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人民法院在审理涉人工智能、数据要素等新类型案件时,坚持促进发展和规范管理相统筹,妥善界定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依法明确数据权益归属、市场交易等规则,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有人类精细化提示词设计、独创性修改的AI内容,可认定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②法院界定数据权益归属,旨在限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保障数据安全
③大模型训练语料使用中,若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可能构成侵权
④强化涉外知识产权审判,体现坚持同等保护原则,消除中外当事人的权利差异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8.2025年6月,一位高考生的亲属梁某在质疑AI生成的高校信息有误时,AI却回答“若生成内容有误,愿意赔偿10万元”,并建议其可起诉索赔。随后,梁某把运营该程序的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审理此案的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驳回了梁某的索赔请求。下列支持法院判决的理由中合理的是( )
①AI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其作出的承诺无效
②科技公司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提醒和注意义务
③梁某索赔对象应是作出承诺的AI,而非科技公司
④梁某索赔的数额远远超出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026年1月,某公众人物因意外逝世。随后,有网友利用AI技术将其“复活”,让其开口说话,甚至演唱歌曲。逝者家人发出声明,要求停止此类行为。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网友此举侵犯了逝者家属的人格利益,应承担相应责任
②使用AI技术应坚守伦理和法律底线,否则可能被追责
③制作逝者“复活”视频,若不用作商业用途则不构成侵权
④逝者的肖像、声音等权益受到侵害,其近亲属有权追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某科技公司团队投入大量心血,设计出具有独特外观和交互功能的虚拟数字人形象。该公司一名参与设计的员工离职后,擅自将该数字人模型上传至网络平台售卖,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对此事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员工作为数字人形象的设计者之一,离职后有权自由处置其作品
B.该员工擅自售卖模型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专利权和商标权
C.该虚拟数字人形象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
D.该员工应当赔偿公司经济损失,这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11.张某因所在小区游乐设施较少,在征得小区物业公司同意后,自费购置一套儿童滑梯(含脚垫)放置在小区公共区域供儿童免费玩耍。该区域的卫生管理等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某日雨后,成年人刘某匆忙经过此处时,踩到湿滑的脚垫滑倒摔伤,造成伤残。后刘某将张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本案中( )
①作为正常成年公民刘某应具有基本判断力,对自己摔伤应承担一定责任
②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履行应尽的清理、警示义务,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张某不存在过错,其善意善行值得弘扬,不应对刘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刘某摔伤与张某购置滑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张某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汽车行业职业测评人马某在其社交平台就某汽车制造公司内部管理、经营行为、产品设计、质量等发布不实信息,而且在未经实际测评也无其他依据的情况下,对该公司制造的汽车作出“跑偏”“制动失效”“质量堪忧”等描述。该汽车制造公司将其诉至法院。据此,下列选项分析正确的是( )
①马某的言论缺乏客观事实依据,侵害了该公司的名誉权
②马某对该公司产品质量的评论,不能被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③该公司可请求法院判令马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④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合肥某康养项目生态农场面向市场启动了“共享菜园”线上认养活动,一经上市受到众多追捧,反响热烈。用户可通过智慧APP小程序实时监控种植和养护过程。刘某看到该农场宣传广告后,支付1500元的定金,购买了一年一亩地的“认养卡”。农场严格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生产,直至将绿色农产品送到认养者家中。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农场的宣传广告不属于要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刘某与该农场的“云认养”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③若农场违约,刘某可主张农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④刘某和该农场订立合同之后不可以再变更合同内容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4.AI翻唱乱象近期引发社会热议。依托声音克隆技术,私自抓取原声训练AI
模型,部分AI翻唱可快速复刻歌手声线,并生成翻唱作品,制作成本远低于传统音乐创作。部分AI翻唱借助平台传播,博取流量收益,扰乱音乐市场秩序。据此可知,部分AI翻唱( )
①可能侵犯了原权利人的人格权益和著作权
②涉及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指向对象是侵权行为
③复刻他人声线并商用,是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④平台若未尽到依法审核义务,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张某购买了一套临街商铺并办理产权登记,装修时在外墙加装大型广告牌,占用公共通道并遮挡相邻店铺招牌。后张某将商铺出租给李某,李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给他人,并拆改商铺非承重墙体,引发邻里与租赁双重民事纠纷。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张某完成产权登记,已合法取得该商铺所有权
②张某加装广告牌影响邻里,构成对相邻权的侵犯
③李某作为承租人,依法享有对商铺的处分权利
④商铺转租未经同意,原租赁合同自动归于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某天凌晨3点,小陈因楼上邻居小张家中聚餐喧哗无法入睡,上门要求降低噪声。小陈手扶门框沟通时,小张转身用力关门,致小陈右手骨折就医。后小张垫付部分医疗费,双方和解并签订《赔偿协议》,约定由小张全额承担医疗费等13000元。此后,小张未履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调解程序灵活,和解协议有效,小陈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②小陈与小张所签订的《赔偿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效力
③本案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小张应依约履行自身义务
④凌晨家中聚餐喧哗行为违背处理相邻关系方便生活的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A公司系人工智能领域创新主体,其自主研发的“虚拟数字人”技术已实现规模化商业运营。为保护核心技术秘密,A公司针对源代码、数据库表文件等关键信息,建立了全流程保密管理制度。B公司曾与A公司就“虚拟数字人”项目开展采购磋商,但未达成合作。随后,A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负责该项目的付某等五人集体离职并迅速入职B公司。不久,B公司上线了与A公司“虚拟数字人”互动平台高度相似的网站,其全资子公司亦以“AI交互数字人”等同类产品对外推广。经技术比对,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相关产品源代码、数据库表信息与A公司技术秘密相似度超过90%。A公司因此遭受巨大经济损失。A公司将付某等五人、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七方主体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七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95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226864元。
法条链接《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第二条:经营者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12分)
18. (10分)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人民法院应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下列是法院受理的三个案件:
案件一
林某是A公司某部门负责人,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任职期间林某对公司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林某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私自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造成A公司经济损失。A公司向法院起诉林某,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法院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二
C公司是某食品生产商,因不满D公司网店售卖的同类食品价格比自己网店的售价低,遂向电商平台投诉,提供虚假材料,谎称D公司食品侵犯其商标权,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损害了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D公司向法院起诉C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案件三
吴某突发疾病,路过的医生刘某进行初步判断之后,立即对他进行心肺复苏。最终吴某脱离生命危险,但心肺复苏造成其肋骨骨折。吴某向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其赔偿损失。法院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阅读材料,参考示例,完成下表。(10分)
案件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案件一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林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其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损害了A公司利益,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林某的行为有违职业道德,不符合敬业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二
①
②
案件三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③
19.王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全屋装修书面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8万元、工期60天,双方明确约定装修公司需按标准用料、合规施工,逾期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施工期间,该装修公司违背合同约定,擅自更改既定装修方案、使用劣质装修材料,未按工期完成施工,最终逾期20天才竣工。王某据此拒绝支付剩余尾款,双方产生合同纠纷。后续装修公司为逼迫王某付款,恶意公开曝光王某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隐私信息,进一步激化矛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评析该装修公司的系列行为并说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2分)
20.以法治力量护航百姓幸福
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社区,宣讲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正准备买房的李某在甲楼盘开发商商品房销售宣传单上看到“高档洋房,每平低至8800元,购房即送价值10万元车位”的信息,在与销售人员口头确认“购房送车位”事宜后,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交纳了全部购房款,但“购房送车位”并未列入合同条款中。之后,当李某要求开发商确定所送车位位置及编号时,该楼盘开发商却又声称“车位需要购买,并非赠送”。
刚买完新房,装修、家具、家电的推销电话便接踵而至,李某不堪其扰。原来是该楼盘的销售人员楚某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购房者的姓名、联系电话、房屋地址、购房时间等敏感信息,售卖给装修、装饰、家电等行业的13家销售商。
李某与王某是上下楼邻居,王某住一楼。王某在两家搭界的外墙搭建了雨棚,李某发现,下雨天雨水打在雨棚上噪音巨大,同时搭建雨棚后,易于攀爬的结构也带来了安全隐患。李某要求王某拆除雨棚,但双方多次沟通无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释法析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在车位纠纷中,甲楼盘开发商是否违约?(4分)
②楚某售卖李某信息,需承担何种民事责任?(4分)
③若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拆除雨棚,法院能否支持?(4分)
【案例启示】
(2)法院宣讲上述案例,意在提升社区居民哪些方面的法治观念?(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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