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2课 西方国家古代和近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课标要求
了解古代至近代西方政治体制各主要类型的产生和演变过程。
基础知识
一、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
(一)古希腊的政治制度
1.城邦国家的形成与发展
(1)时间:公元前8—前6世纪
(2)特点:城邦的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其制度中包含一定的民主因素;各城邦实际实行的制度千差万别。
2.雅典——民主政治
(1)内容
权力机关
产生方式
职责
公民大会
全体成年男性公民
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决定国家法律和政策
议事会
议员从公民中抽签产生
为公民大会准备决议草案,并参与国家日常管理
官员
由选举产生
大多一年一任,在任时需要接受监督,随时可以被罢免和审判
陪审法庭
抽签产生
主要司法机关,陪审员全体达6000人之众,组成规模不等的法庭审理大小案件
(2)实质:是建立在奴隶制度之上的民主。
自然环境对民主政治的影响
自然环境对民主政治有重要的影响。但是,雅典民主制的产生,地理环境不是唯一的影响因素,它是由经济、历史及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决定的。古希腊独特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小国寡民、独立自主的城邦国家,雅典的民主政治主要是雅典小国寡民体制的产物。
古代雅典民主政治的特征
1.主权在民:公民大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构;陪审法庭是属于全体公民的;雅典政治向全体公民开放。
2.轮番而治:公民内部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人人有权参政议政。在运作方式上,最能体现这一原则的是抽签选举,即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用抽签方式决定。
3.权力制约:议事会这一具有立法、行政和司法职能的权力机构,受到公民大会,也受到人民直接广泛参与的陪审法庭的制约。
4.法律至上:雅典严格实行法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雅典人认为法律神圣不可侵犯。
5.公民意识:关心雅典、参与政治、轮番执政,是雅典人心目中神圣的事。城邦至上、政治为本,成为雅典人的共识。
雅典民主的进步性和局限性
1.进步性
(1)民主的创举:提供集体管理的新形式、创造民主运作的新方式,为后世民主政治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对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有着深远的影响,成为西方政治文明的起源。
(2)多数人参政:集体决策、选举和群众监督,开创了诸多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制度。
(3)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民主制重视全体公民的个体自由和责任感,调动了雅典公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雅典的管理水平,推动了雅典政治、经济、文化的蓬勃发展,促进了希腊的全面繁荣。
2.局限性
(1)民主性质的原始性:雅典民主仅是一种原始的直接民主形式,只适用于小国寡民的城邦。
(2)民主范围的狭隘性:它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之上的,是奴隶主的民主,是极少数人的民主,广大的奴隶、外邦移民和妇女根本没有公民权。
(3)运作方式的随意性:抽签选举和轮流坐庄的参政方式,意味着素养不同的人享有同等的国家管理权,很可能会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误用。
(4)民主后果的危害性:过于泛滥的直接民主,成为政治腐败和社会动乱的隐患,所导致的混乱和内耗最终造成了雅典城邦的衰落。程序性民主不能保证实质性民主。
3.斯巴达——寡头政治
权力机构
产生方式
职责
公民大会
全体男性成年公民
名义上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国王
世袭继承
垄断军事统率权
长老会
仅30人,终身任职
实际最高权力机关
监察官
从全体公民中选举产生;一年一任,一般不得连任
主持公民大会、审判国王
古希腊民主政治形成的原因
(二)古罗马的政治制度
1.罗马共和国:贵族寡头制
(1)国家权力机关
权力机关
产生方式
职责
执政官
有两人,一年一任,由全体公民选举产生
担任军事统帅,主持公民大会和元老院,并执行相关决议
元老院
由卸任高级官员组成,终身任职
负责向官员提出建议,协调他们的行动
公民大会
全体成年男性公民
有权立法、宣战、媾和与审判,是罗马最高权力机关,但公民大会的召开和表决都受到高级官员和元老院的限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2)特征:所有官职均无薪金,穷人实际上无法当选;带有浓厚的贵族寡头制特征。
2.罗马帝国时期——君主独裁统治
(1)形成:公元前1世纪末,屋大维建立元首制,掌握罗马国家大权,形成君主政治。
(2)特征:
①皇帝(元首):掌握国家大权,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法官;
②军队:听命于皇帝,是皇帝实行独裁的重要工具。
古希腊罗马民主制的局限性
古希腊罗马民主制只是公民群体的民主,而非公民,如外邦移民、奴隶和他国公民,都没有享受民主权利;都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父权和夫权社会下的民主。妇女、外邦人、奴隶无资格参与政治,收到剥削和压迫,实质是奴隶主专制。
二、中古西欧的封建制度
1.特征:以封君封臣为基本特征;世俗王权和基督教会的权力长期并立。
封君与封臣之间的关系
封臣对封君要忠诚,在封君需要的时候,要无偿地为封君服兵役、提供金钱等,封君对封臣也有义务,封君不能任意侵害封臣的荣誉、人身和财产安全,当封臣受到外来攻击时,封君必须提供保护。
2.法国:等级君主制
(1)确立:三级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法国进入等级君主制阶段。
(2)作用:国王与贵族、教士、市民通过三级会议相互合作,有利于进一步强化王权。
等级君主制的主要特征
在国王之下设立由国王召集,有贵族、僧侣和市民代表参加的等级代表会议。等级代表会议是君主的立法咨询机构 ,是君主、贵族、市民上层分子的政治联盟形式,是反对封建割据和加强王权的工具。
3.英国:议会君主制
(1)确立
①13世纪初,英王约翰被迫签订限制王权的《大宪章》。
②13世纪中后期,英国多次召开议会,议会权力逐渐加强。
③14世纪中期,英国进入议会君主制时期。
(2)特点:国王通过议会寻求政策支持,议会以请愿的形式要求国王改善统治。
《大宪章》的意义
《大宪章》主要是封建阶级内部权力再分配的文件,并未改变广大农民的地位,而且不久即被约翰王撕毁,失去效力。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大宪章》被利用作为争取权利的法律依据,并被确定为英国宪法性文件之一。
三、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英国:君主立宪制
(1)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奠定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基础。
(2)18世纪,逐渐形成内阁制度。议会多数党领袖出任首相,内阁实际掌握政府权力。
英国内阁制度
英国内阁制度是资本主义国家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由于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故又称议会内阁制。英国内阁制度以议会(国会)为权力核心,行政系统受议会的节制,行政权与立法权合一,政府(内阁)则对议会负责。
英国政治制度演进的特点
1.连续性:近代英国的主要政治制度和国家机构几乎都是从中世纪继承下来的,从《大宪章》到《权利法案》,从英国的内阁到责任内阁制,都体现了连续性特点。
2.渐进性:英国政治制度发展变化是渐进式的。英国君主立宪制在17世纪末形成,以后逐渐发展完善,实现了全面的民主化。
3.创新性:如内阁本是国王召集的咨询行政机构,后内阁作为国王的私人会议的成分减弱,内阁逐渐独立行事,于是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责任内阁制。
2.美国:联邦共和制
(1)背景:北美独立战争后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1787年美国制定宪法。
(2)内容
①美国是联邦制共和国,实行三权分立。
②总统是政府首脑,掌握行政权。国会拥有立法权和批准税收的权力。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
联邦制与共和制
美国实行的是联邦制,又是共和制。从国家结构形式上说,美国是联邦制;从政体上说,美国是共和制。
3.法国:议会共和制
(1)1792年,法国首次建立共和国。
(2)1870年,法国建立第三共和国,1875年通过新宪法。经过数年动荡,法国确立了共和制。
法国共和制确立艰难的原因
法国曾经是欧洲典型的君主专制国家,君主派势力强大;资本主义发展相对薄弱,资产阶级力量弱小。
4.评价
(1)积极性:近代西方政治制度适应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部分实现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理想;经过19—20世纪的多次改革和革命,西方政治制度逐渐走向稳定和成熟,推动了世界民主化的进程。
(2)局限性:它仍有历史局限,如英国妇女长期没有选举权,美国宪法一度承认了黑人奴隶制的合法地位等。
古代雅典和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区别和联系
比较项
古代雅典
近代西方
不
同
点
民主的形式
直接民主
代议制
适用的国家
适用于小国寡民的国家
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国家
民主的性质
奴隶主阶级的民主
资产阶级的民主
民主的范围
少数成年男性公民的民主
后者更加广泛,基本实现了普遍的民主
相同点
两者都有选举制,行政首脑和议员都是选举出来的,都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特点与作用
1.特点
(1)公民民主,实行普选制,人们可以对政府自由发表见解,主动参与意识较强,人权得到比较充分的尊重。
(2)实行政党政治,该制度的优势在于将竞争机制引进政治生活。
(3)健全议会民主制度,议会成为真正的立法机构。在自由竞选的原则下,各党派和个人充分表明见解,靠公民的选票来定夺。
2.作用
(1)否定了专制制度,避免了少数人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利益,具有先进性的民主精神,对于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2)有利于调整资产阶级内部关系,缓和资产阶级不同集团间的矛盾,有效防止封建势力复辟,稳定了资本主义制度。
(3)在这一制度下,无产阶级也可以利用它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合法斗争,有助于维护无产阶级的合法权益,推动国际工人运动的发展。
全面认识资产阶级代议制
1.特点
(1)议会形式上代表民意行使国家权力,议会由议员组成,议员由选举产生,议会享有立法权、财政权和行政监督权。
(2)一般实行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原则。
(3)实行资产阶级的政党政治,也就是必须由在议会选举或大选中获胜的政党领袖来出任总统或总理(首相),并以本党人员组成内阁。
(4)政府在执政期间都坚决推行本党倡导的意志,总统或总理拥有巨大的权力,不但领导内阁,而且还控制议会或干预立法。
2.统一性
(1)一个核心,即代议制民主。代议制民主是在直接民主难以实现的情况下的一种选择,其实现的主要途径是完善普选制。
(2)两种政体,即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两种政体均以防止专制统治、限制王权为目的。
(3)三种原则,即民主化、法制化和制度化原则。
3.多样性
(1)法、美共和制的差异:法国是议会制共和制,议会是权力中心;美国是总统制共和制,权力中心在总统。
(2)英、德君主立宪制的差异:英国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议会是权力中心;德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皇帝是权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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