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6.2
夫妻
地位平等
6.1
法律保护
下的婚姻
一、珍惜婚姻
二、离婚要慎重
结婚的含义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正确对待婚姻的要求与态度
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条件
离婚自由
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 + 裁判离婚)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知识体系
夫妻关系的内容与核心
平等人身关系的体现
内容: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财产的确定:法定财产、约定财产、
债务清偿
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看视频,思问题:
小品主要体现了夫妻的什么关系,如何构建和睦家庭?
6.2 夫妻地位平等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政治认同:认同我国法律对夫妻平等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科学精神:夫妻平等不等于均等,明确处理家庭问题也要秉承科学精神。
公共参与:在生活中做好夫妻平等关系的宣传,给夫妻财产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核心素养】
1.夫妻关系的确立、内容、核心、表现?P54-1+“相关链接”
2.怎样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P54-55
3.夫妻财产有什么特点?主要涉及哪些内容?P55-3
4.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P55-4
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P56”相关链接1 ”
5.夫妻约定财产制 ?P56-1
6.夫妻共同债务? P56”相关链接2 ”
【 问题导学】
自主学习P54-56的内容,完成下列问题并勾画标注。
第一目
平等的人身关系
6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
(1)确定
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结婚后,除了两情相悦,男女双方还要遵守法律规定。
(2)内容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1.夫妻关系
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4)表现
★P54相关连接:平等≠均等≠对等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场景1:李先生深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他和武女士结婚后,李先生强烈要求妻子将姓名改成“李武**”,遭到了妻子的拒绝。他们的大儿子随了父亲的姓,武女士要求二儿子随自己的姓,遭到了李先生的严词拒绝。
场景2:黄某和张某是大学同学,两人恋爱结婚。婚后,黄某受“男主外,女主内”观念影响,逼迫张某辞掉工作,专心照顾家庭。张某觉得自己的所学被浪费了,很是苦闷。
场景3:张大爷夫妻两人从年轻到白头,始终幸福和谐。有人向他请教夫妻相处之道,他挥笔写了一副对联:男尊女,女尊男,男女平等;夫敬妻,妻敬夫,夫妻恩爱。
结合上述生活场景,谈谈你对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理解。
探究与分享
(1)含义: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非物质利益)
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2)表现:
重要体现:人格独立(人格平等)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姓名权)
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重要标志:人身自由
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人身自由权)
【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知识拓展: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的姓名权\冠姓权: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夫妻住所选择权: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夫妻生育权: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生育。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3)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
(3)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4)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
(5)夫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特别提醒】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下列观点能体现夫妻双方人格独立的是( )
A. 夫妻双方所生子女经过双方同意后,可随母姓
B. 夫妻双方依照“男主外、女主内”思想,承担各自责任
C. 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一一对等
D. 当夫或者妻一方直接扶养另一方后,有权要求对方更改姓氏
即时训练
A
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A符合题意。“男主外、女主内”思想,体现了传统的男尊女卑错误思想,B错误。夫妻在家庭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但并不是一一对等的,C错误。当夫或者妻一方直接扶养另一方后,要求对方更改姓氏,背离了人格独立的要求,D错误。
第二目
平等的财产关系
14
思考:100万元资金的支配权归谁?
80万元股票资金是我的婚前财产,这20万元也是婚后我赚来的,这钱怎么花,我说了算!
股市风险太大了,不能再买股票了!
我们已经结婚,这100万就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提示:
丈夫婚前股票资金80万元归他个人所有的个人财产,婚后赚取的2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得10万元。
90万元资金支配权归丈夫,10万元资金支配权归其妻。
1.夫妻财产关系
(1)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2)内容: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财产的确定:
① 约定财产制: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
② 法定财产制: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4)原则: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辨析】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约定财产制 优先于 法定财产制
小法官如何看?女方损失怎么办
为了还赌债,男方未经女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女方主张追回该房屋。
房屋不可追回,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离婚时女方请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P55相关链接:日常家事代理权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所有车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车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车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财产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代理的事物限于家庭日常事务,诸如一家的食物、衣着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家具及日常用品的购置,保姆、家庭教师的聘用,亲友的馈赠,报纸杂志的订阅皆包含在内。对于这类事物,夫妻间均有代理权,一方不得以不知情而推卸共同的责任。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家庭日常事务,夫妻间均有代理权,一方不得以不知情而推卸共同的责任。
甲向超市赊购日常所需米面油,这笔款默认是甲乙夫妻共同债务,但甲和超市明确约定由其个人偿还,且甲能举证该约定存在,那超市只能向甲追偿。
P55“相关链接”
日常家事代理权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所有房屋的处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婚姻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从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结束之日(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时)止。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能算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共同财产包括:(法定的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夫妻约定的共同财产
注:未成年人通过继承、受赠、获得奖励、因人身受到伤害获得赔偿金等方式获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监护人仅有管理权,而不是父母的共同财产。
3.夫妻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包括:(法定的个人财产)
① 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夫妻约定的个人财产
注意: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中,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外,其他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孳息:婚前存款,婚后的利息。
自然增值:未投入时间、智力、金钱、劳动
民法典规定: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拓展1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2.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婚前取得但未发表的稿酬等);
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如:以工伤保险待遇中的补助金)、福利财产(如:军产房、单位集资建房等)、人身保险费(如:重疾险的保险费);
4.一方的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保健食品待遇等);
5.与个人身份密切相关的财产,如奖金、奖杯、荣誉证书、科研津贴,一方创作的手稿、文稿等,应为个人财产;
6.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产品的书籍、工具等专用财产;
7.婚前投资的本金;
8.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存款利息)和自然增值(房屋增值);
9.夫妻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知识拓展2
知识拓展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 — 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属于明确可取得 — 共同财产
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 — 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收益:
1.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 — 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2.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属于 — 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
3.婚前个人存款:
①婚后收益—婚后取得的储蓄利息/国债利息 — 个人财产(法定孳息、自然增值)
②婚后投资—买股票所获收益 — 共同财产(投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个人财产收益
【注】:
婚前个人财产没有操作-----自然增值部分——归个人(如婚前的房子婚后涨价、婚前的存款、国债所得的利息)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有操作(付出劳动和精力)——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如婚前房子出租所得租金、婚后个人产股的收益)
巧记:“躺赚是个人,管赚是共同”
知识拓展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 — 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属于明确可取得 — 共同财产
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 — 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收益:
1.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 — 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2.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属于 — 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
3.婚前个人存款:
①婚后收益—婚后取得的储蓄利息/国债利息 — 个人财产(法定孳息、自然增值)
②婚后投资—买股票所获收益 — 共同财产(投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个人财产收益
巧记:“躺赚是个人,管赚是共同”
关于个人财产中的“孳息与自然增值”
孳息
自然增值
是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①天然孳息是依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的物。
(如:果树、动物的出产物,及其他依原物的使用方法所收获的物。)
②法定孳息是因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
(如:储蓄存款所得的利息。)
是指因所有人以外的因素而出现的价值增长状态,所有人未投入时间、精力、智力和额外金钱,通常是由于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变化而产生的。(如:婚前所购房屋因房价上涨而增值部分。)
知识拓展4
离婚案件中判断住房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的标准,不仅是购买及产权登记时间,更重要的是资金来源是否为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一方用婚前财产买房,写自己名字是一方个人财产。
2.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财产买房,就算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吗?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知识拓展5
财产来源 财产归属
婚后,张某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
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
婚后,张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仅以张某的名字登记。
婚姻期间由于小张工作突出,公司奖给其的一辆价值8万元的一辆小汽车。
小张婚前个人存款10万,婚后获得利息1万。
小李在送孩子上学途中由于车祸而获得的当事人医疗赔偿6万元
小李为小张购买的一套高档西服2000元。
小张向小李婚前承诺,婚后如果提出离婚,就一次性支付“分手费”20万元。
20万归张某,
6万为共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小李所有
小张所有
小李所有
夫妻共有
小张所有
即时训练
小李与男友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签署了一份《财产协议书》。协议中这样写道: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了预防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在婚前就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协议详细列举了“分属于男女一方的婚前财产”,并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还就“婚后财产的范围及归属”做出了约定,婚前债务由各自一方承担,婚后的债务夫妻共同承担,婚后购置的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
结合上述材料,谈谈夫妻可以怎样对财产进行约定,并谈谈小李的做法对处理夫妻财产问题有何启发?
探究与分享
4.夫妻处理财产的方式:约定财产制 P56一段
(1)内涵: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债务清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若相对人(债权人)不知道,则夫妻双方连带偿还。
【提醒】: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P56【相关链接】: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5.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知识拓展: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夫妻地位平等
平等的
人身关系
平等的
财产关系
夫妻关系:确立、内容、核心
平等的人身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
约定财产制
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重要体现
重要标志
意义
特点
内容
如何确定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
课堂小结
1.下列关于夫妻关系的叙述,正确的是 ( )
①领到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才算开始
②夫妻关系应坚持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③夫妻关系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④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 ②④
C
[解析] 一夫一妻制是结婚的原则,是必须坚持的原则;“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所以②④错误。要注意将生活中的习俗与法律上的婚姻相区别,领到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才算开始,夫妻关系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①③正确。故选C
2.李某婚后于2022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奖金2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份用于学校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详解】①: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①正确。
②: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对其享有著作权,②排除。
③: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故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③正确。
④: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同意,④错误。
A
3.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详解】A: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错误。
B: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所有,B错误。
C: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
D
4.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详解】①: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张某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属于法律上的“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归王某所有,①正确。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予她的小轿车属于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小轿车归王某所有,②正确。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
A
李某与王某于2016年登记,两人住进了李某2015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18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经营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思考: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
提示:
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依据: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20万元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依据:商品房是李某2015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个人婚前财产。
Lavf58.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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