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一 第三单元 第9课
“法规万物,教化万民”
近代西方
的法律与教化
课程标准: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古罗马的司法女神
→维护资产阶级利益
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在1994年被指控杀害他的前妻及其男友,轰动了全世界。 从1995年开始审理,检方先后提出了4件“铁证”:现场有辛普森DNA的血迹、和辛普森脚一般大的鞋印、凶杀现场和辛普森家中分别找到的一双血手套,以及刀具凶器。辛普森坚决不认罪,并且用高薪请来了全美最著名的律师,包括法证专家李昌钰等,被媒体称作“辩护梦之队”。 历经400多天一波三折的审讯后,1995年10月3日,在警方提供的“充分”证据一一被质疑后,辛普森最终“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无罪获释。但在1997年的民事诉讼中,陪审团裁决辛普森对高曼的死亡和布朗的殴打行为负有责任,需支付3350万美元赔偿金。
美国历史上
疑罪从无的最大案件
——辛普森杀妻案
壹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Q:明明有不少指向辛普森的证据,为什么美国刑事陪审团最终判决辛普森无罪?它背后隐藏着近代西方法律怎样的历史传统与制度原则?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一)渊源:罗马法
“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 ——德国法学家耶林
武力征服
宗教征服
法律征服
名词解释:罗马法
指公元前6世纪末—公元6世纪古代罗马(罗马共和国到罗马帝国)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制度的总称。以《十二铜表法》的出现为标志,以《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出现为鼎盛。
罗马法一般被视为西方法律的源头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一)渊源:罗马法
前753
罗马
建城
前509
罗马
共和国
前450
《十二铜表法》
罗马
帝国
前27
395
罗马帝国
分裂
476
西罗马帝国
灭亡
习惯法
在我们的城市初建之时,人民开始最初的活动,没有任何固定的法律和权利,一切由国王专横决断。
——古罗马法学家
赛克斯图斯·庞甫尼乌斯
成文法
第3表 第二条 债权人有权拘禁不能按期还债的债务人。
第6表 外国人永远不能因使用而取得罗马市民财产的所有权。
第8表 第二条 凡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以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
第9表 第一条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保护私有财产
仅罗马公民享有权利
同态复仇,保留落后习俗
打破贵族对法律的垄断,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平民的利益
但仍维护贵族的既得利益
完全维护贵族利益
Q:罗马法的演变历程?
1.形式上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一)渊源:罗马法
Q:罗马法的演变历程?
公民法
万民法
前753
罗马
建城
前509
罗马
共和国
前450
《十二铜表法》
前3世纪中叶
罗马
帝国
前27
万民法
395
罗马帝国
分裂
476
西罗马帝国
灭亡
版图逐渐跨越欧亚非三大洲,“地中海商圈”也开始逐渐成形,主要服务于农耕文明的《十二铜表法》再也无法满足资本与商业日益发达的罗马。
——王艺《万民法溯源——以罗马共和时期的裁判官为线索》
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公民法:只适用于罗马本国自由民的法律。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调动了公民的爱国热情和参政积极性。
2.范围上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一)渊源:罗马法
Q:罗马法的演变历程?
3.体系上
前753
罗马
建城
前509
罗马
共和国
前450
《十二铜表法》
前3世纪中叶
罗马
帝国
前27
万民法
395
罗马帝国
分裂
476
西罗马帝国
灭亡
6世纪
《罗马民法大全》
《查士丁尼法典》
《法学汇纂》
《法理概要》
《新法典》
︽罗马民法大全︾
地位:古代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完备。
材料一:在海滩上发现的珍宝和其他东西,根据自然法立即属于发现者所有……根据自然法,你所有的动物所生育的小动物归你所有。
材料二: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来平等……为别人制定的法律,自己也必须遵守。
材料三: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提供证据的责任在陈述事实的一方,而非否认事实的一方。
Q:罗马法的基本精神?
保护私有财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注重程序,无罪推定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二)发展:欧洲中世纪三大法律支柱
日耳曼法
教会法
研究宣传罗马法
蛮族国家建立后,各王国在适用法律方面因袭固有的习惯,因人而异,对日耳曼人适用日耳曼法,对罗马人适用罗马法。两种法律发生冲突时,以日耳曼法为准;日耳曼各部族法律之间的冲突,则按不同问题确定不同的解决办法。
在中世纪早期,西欧法律的核心是日耳曼习惯法,虽然也包含了一些罗马法的成分,但它只是作为被人沿用的持久的习惯而已,由于学术的复兴,以及城市和商业发展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在意大利首先出现了研究罗马法的热潮。
——摘编自易杰雄、李秋零、田薇著:《神光沐浴下的文化再生》
Q:11世纪后欧洲出现研究和宣传罗马法运动的原因?
中古时期的法律特点:诸法并行,相互渗透;世俗法和宗教法二元格局
①欧洲法律体系混乱,审判不便。
②日耳曼法中带有罗马法的成分。
③学术复兴(文艺复兴)、市民阶层兴起、商业发展,要求建立完备的私法,保护私有财产。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三)形成:普通法系、大陆法系
诺曼征服、王室巡回审判
+
罗马法、习惯法基础
+
《大宪章》限制王权
罗马法学术传统
+
近代民族国家立法需求
+
启蒙思想、法国大革命影响
英国中世纪王权有限,没有机会一次性制定完整法典,依靠法院长期积累形成法律体系。
在中央集权、大革命背景下,国家要通过统一法典统一社会秩序,用成文法限制法官权力。
普通法系/英美法系
判例法,遵循先例
“法官制造的法律”
大陆法系/民法法系
成文法,强调宪法根本法地位,一般不承认判例效力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三)形成:普通法系、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法律渊源
司法依据
(立法与司法关系)
法律文献
适用地区
受罗马法影响程度
本质(性质)
渊源
指导思想
判例法
成文法
遵循先例,可创立先例,法官地位突出,司法绝对中心地位
遵循制定法,不承认判例的效力,法官作用不突出;立法中心,司法从属
《大宪章》
《法国民法典》
英、美、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
吸收的是罗马法的精神,只采纳罗马法部分原则
是在罗马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罗马法很大一部分继承取得
都是资产阶级意志的体现
都受到罗马法、教会法、日耳曼法的影响
融合了启蒙思想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四)基本特征
①为了保证程序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②无罪推定即被审判者在判决之前都被视为无罪。
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
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在法律内容上:
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
西方法律特征:
陪审团制度: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使民众得以直接参与法律事务。
律师制度: 支持被告自己聘请律师辩护。减少法官对法律的误读,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法律思想来源:
继承传统法律思想,融合启蒙思想
米兰达警告: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来作为你的呈堂证供;你有权在受审时请一位律师;如果你没有钱请律师,法庭有义务为你指定律师。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五)评价
Q:结合辛普森杀妻案,分析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征与评价。
1994年,前美式橄榄球黑人运动员辛普森被指控用刀杀害前妻及其男友,案件得到了美国上下包括总统在内的广泛关注。但在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警方的几个重大失误导致有力证据的失效。如:温纳特警长身携辛普森的血样在凶杀案现场停留了3小时;该警长当天不值班且无搜查令,并且曾多次表露过歧视黑人的言论,致使这个间接证据的可信度降低。
在案件审理过程(15个月)中,辛普森以五万美金一天的价格聘请了一支梦之队——全员皆为顶级辩护律师。他还请了最有名的刑侦专家,甚至是科学家,最终击破证据链。陪审团最终确定:辛普森无罪获释,本案也成为美国历史上疑罪从无的最大案件。
种族歧视问题
程序公开公正
无罪推定
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保护个人权利
金钱的法律影响力
①私有财产的多少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存在等级性;
②黑人、原住民和妇女没有完全的公民权。
局限性:
积极性:
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治理,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实质:
有人评价辛普森案:“程序正义有可能放走一个罪犯,但放弃程序正义会伤害每一个普通人”
Q:法庭已经在刑事上宣告辛普森无罪,但是美国社会很多民众仍然从道德上否定他的行为。除了法律之外,还有什么力量能够约束民众思想行为?
贰
宗教伦理与教化
法律解决 “有罪或者无罪”,宗教伦理解决 “善还是恶”
二、宗教伦理与教化 (一)中世纪:基督教
出生
结婚
临终
死后
蛮族用战火销毁古罗马最后残迹的时候,基督教在西罗马灭亡之后的西欧大混乱中充当了秩序的代表,在无政府状态中行使了政府的职能。如维修公共建筑,开凿新运河,保障供水,移民荒地,给穷人发放粮食,安置和救济灾民。
二、宗教伦理与教化 (一)中世纪:基督教
“十诫”
1.除上帝外不可信仰别的神;
2.不可造、拜偶像;
3.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
4.当受安息日为圣日;
5.当孝敬父母;
6.不可杀人;
7.不可奸淫
8.不可偷盗;
9.不可做假证;
10.不可贪恋他人的财物。
【历史纵横】
宗教法庭:在基督教会的控制下,违背基督教伦理的行为往往为社会所不容。教会不允许任何质疑声音的存在,甚至为此建立了宗教法庭或宗教裁判所。1480年,西班牙建立了国王控制的宗教法庭,以此来打击异己。到1820年,西班牙宗教法庭审判的“异端”有30多万人,其中10多万人被判处火刑。
宗教法庭
积极:①具有一定的社会教化功能,维护了社会秩序。
②客观上促进了文化教育的发展,推动了文明进程和社会进步。
消极: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禁锢人们的思想。
Q:中世纪宗教伦理对西欧社会的影响?
二、宗教伦理与教化 (二)近代:新教
加尔文派: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路德派:人的灵魂获救靠自己的信仰(因信称义),不靠烦琐的宗教仪式;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建立独立的民族教会和廉俭教会,力主用民族语言进行宗教活动。
路德战胜了虔信造成的奴役制,是因为他用信念造成的奴役制代替了它。他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是因为他恢复了信仰的权威。他把僧侣变成了世俗人,是因为他把世俗人变成了僧侣。他把人从外在的宗教笃诚解放出来,是因为他把宗教笃诚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他把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是因为他给人的内心套上了锁链。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积极:①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推动资本主义的发展。②否定了教皇教会的权威,促进了思想解放。
Q:新教伦理的影响?
消极:①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②排斥其他教派,引起多次教派冲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③一些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人被斥为“异端”,遭到迫害。
法律始终把它的作者的世界图景包含在抽象的形式中,而每一历史的世界图景都包含一种政治——经济的倾向,这种倾向依据的不是这个人或那个人所想的事物,却依据的是事实上掌握政权并因之掌握立法的阶级所实际打算造成的事物。每一种法律都是由一个阶级以大多数的名义建立起来的。
——[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著,齐世荣等译《西方的没落》
任何法律都是一定政治、经济基础的反映,都是统治者进行国家统治和社会治理的工具。
中国古代 近代欧洲
权力结构
内容
司法实践
法自君出,为封建皇权服务
三权分立,为资产阶级服务
重刑法,轻民法
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人治色彩强烈,突出儒家教化作用
坚持程序公正、无罪推定等原则
09课背诵内容:
1.近代西方法律的源头是?罗马法的演变历程(形式上、范围上、体系上)?
2.《十二铜表法》的特点?
3.欧洲中世纪三大法律支柱?中世纪法律特点?
4.普通法系、大陆法系的异同点?(哪个是英美的?哪个是法国的?)
5.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征与评价?
6.如何理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是西方历史发展的产物”?
7.中世纪宗教伦理对西欧社会的影响?新教伦理对西欧社会的影响?
Lavf58.4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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