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 主观题专练-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02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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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主观题练习 一、材料题 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哈尔滨是一座独具冰雪魅力的城市。2025年农历新年伊始,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在哈尔滨举办。亚冬会的成功举办激励着更多人投身于冰雪运动中。 2024年1月15日,有着多年滑雪经验的苏某在某滑雪场滑雪时,因未注意到前方正在正常减速的李某,导致与李某相撞,造成李某腿部骨折,自己手腕骨折。当事人双方就事故责任问题发生争执,在未经李某同意的情况下,苏某将带有李某外部形象的协商过程拍摄并剪辑制作成视频公开发布在自己实名注册的短视频平台账号上,涉案短视频的主题为“愚蠢的人喜欢挡路”,并配有相关文字;涉案视频的点赞量很高,且其中含有大量负面评论,对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认为自身权利受到侵害,于是将苏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苏某删除视频、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医疗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李某的诉求。 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4月12日,果农老王通过水果批发商小陈微信语音达成口头供货协议:老王向小陈供应荔枝1000公斤,单价15元/公斤,总价15000元,交货时间为4月20日。小陈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定金2000元,备注“荔枝定金”,老王回复“确认收到”。4月18日,老王为采摘荔枝支付人工费800元、运输包装费500元。4月20日,老王按约定将荔枝送至小陈指定的批发市场,小陈却告知“因下游水果店取消订单,无法收货”。老王现场等待4小时无果,紧急联系其他商家以12元/公斤转售,实际收款12000元,产生差价损失3000元。老王多次与小陈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陈支付双倍定金、赔偿差价损失和违约金。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老王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M石矿厂于2011年12月29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透辉石开采加工、销售,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2022年至2025年,何某多次向当地生态环境局、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当地林业局、当地交通局等单位举报,反映M石矿厂露天采矿导致粉尘飞扬、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以及该厂越界违法开采、运矿车辆超载等问题。相关单位接到何某的举报后,逐一调查核实并回复,其中何某反映的部分问题属实。M石矿厂认为何某的举报行为严重影响其正常经营,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何某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其名誉权的行为并赔礼道歉,但并无证据证明M石矿厂的有关资信、商品或服务质量因何某的举报行为遭受了侵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何某是否侵害了M石矿厂的名誉权,并说明理由。 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与王某是同一栋楼的上下楼邻居。2024年3月,李某装修房屋,每天中午12点至下午2点使用电钻、电锤等工具进行施工,噪音巨大。王某午休受到严重影响,多次交涉无果。一天中午,王某上楼理论,双方发生口角,李某气愤之下将王某推倒在地,致王某手腕扭伤,花费医疗费800元。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并停止中午施工。李某认为:装修是自己的权利,且自己并未违反法定施工时间(当地规定允许中午施工),拒绝赔偿和停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别判断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要求李某停止中午施工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房地产公司打出“现房秒杀,墅质洋房,赠送小院”的广告,并将“赠送”二字画圈予以提醒。杨某在当面确认“赠送小院”后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杨某购买某小区20幢1单元1层101号房屋。杨某按约向某房地产公司交纳了首付款,并作为借款人及抵押人向第三人某银行贷款。1年后交房时,杨某发现购买的房产并未赠送院子,遂与房地产公司交涉。房地产公司辩称,合同中并无“赠送小院条款”,而且在广告页小字部分说明部分楼栋才有小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该房地产公司的行为。 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徐某静与徐某华系夫妻关系。2014年,徐某静向张某平出具借条,载明借款金额125万元,借款期限两个月,月利率4%,款项用于北京汽配城装修工程。其后张某平分三笔转账,实际交付借款本金合计100万元。张某平上门催收欠款时,徐某华在场并自愿表示愿意偿还该笔借款。2016年徐某静与徐某华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内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因徐某静一直未偿还债务,张某平起诉,要求徐某静、徐某华共同清偿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2024年9月12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徐某静、徐某华偿还张某平借款100万元;二人支付相应利息,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 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被继承人黄某某与唐某于1997年登记离婚,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女儿黄某。2021年黄某某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认定其单独所有的房屋所有权归黄某继承,遗嘱系黄某某本人书写,有其亲笔签字,并书写年、月、日,符合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被继承人黄某某的父亲于2013年去世,其母亲徐某由其他子女轮流照看,徐某无养老保险、名下无自有住房。2022年,黄某某因病去世。原告黄某诉请法院判决确认被继承人黄某某所立《遗嘱》合法有效,被继承人名下房产由黄某继承。 法院经审理查明,徐某已93周岁,明显缺乏劳动能力与生活自理能力。黄某某遗嘱未为徐某保留必要份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最终判决:确认遗嘱中除必留份外的部分有效,为徐某保留房屋10%的产权份额,剩余90%由黄某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依据。 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12月,杭州市互联网法院受理一起综合性民事纠纷案件。 原告陈某与被告林某系夫妻,二人于2021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一套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房产,登记在林某名下。2025年11月,林某在陈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与浙江某中介公司签订《房屋委托出售合同》,约定将该房产以低于市场合理价格出售,中介公司明知林某未取得陈某同意,仍积极促成了交易,并收取了林某支付的服务费。陈某发现后,明确拒绝出售该房产,要求中介公司立即终止交易、返还相关材料,并要求林某赔偿自己的损失。此外,经查,林某擅自出售房产所得款项,部分用于偿还其个人婚前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2026年3月,法院依法审结该案,对相关诉求作出明确裁判。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林某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出售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一楼大厅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甲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电冰箱。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在与该商场工作人员乙协商过程中,甲由于情绪激动,出现心脏骤停现象。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甲恢复意识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书载明:有心脏病既往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甲住院8天,共花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五千元。甲认为乙救助过程中造成其人身损害,遂将商场与乙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1)商场更换电冰箱;(2)乙赔偿相关费用五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1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杨某系某科技公司产品销售人员,日常工作需在各个城市之间出差,无固定办公地点,劳动合同约定杨某的工作地点范围为全国。杨某任职期间先后在广东、海南、湖南等多片区工作。后因江西片区存在职位空缺,科技公司将杨某调整至江西片区工作,杨某拒绝到新岗位报到。科技公司多次与杨某协商并发送催岗通知书无果后,以杨某拒绝合理工作安排构成旷工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杨某诉至法院,要求科技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8万元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是否应当支持杨某的诉讼请求,并阐述理由。 1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4年7月1日,刘某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入职,从事人工地图数据采集工作。公司经常在下班时段通过工作群发布突发限时任务,致使刘某长期加班,周平均工作时长达60小时。刘某主张加班费,公司以经营需要为由拒绝支付。 2025年初,该公司因业务转型,以AI自动化采集替代传统人工采集业务,撤销刘某所在部门及岗位。2026年4月26日,公司以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无法履行为由,单方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刘某认为公司解除行为违法,诉至法院,主张公司支付加班费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法院依法支持刘某的全部诉求。 《审理劳动争议解答》第79条“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发生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变化,这些变化导致劳动合同全部或主要条款无法履行,或者若继续履行将出现成本过高等显失公平的状况,致使劳动合同目的难以实现。其典型情形包括自然灾害形成的不可抗力,以及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导致的用人单位迁移、停产、转产等。这些情形的共同本质在于其“不可抗性”与“不可预知性”。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法院支持刘某的依据。 1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618”购物节期间,某直播带货主播小天在其直播间销售某品牌的一款面膜。为吸引流量、提高销量,小天采取了多种手段:第一,宣称面膜“含有珍稀深海鲟鱼籽提取物,抗衰老效果是市面同类产品的3倍”,但实际成分中并无该提取物;第二,号称“全网最低价”,雇佣“水军”在直播间刷屏“已下单”“效果超好”等虚假评论,制造热销假象;第三,利用技术手段在其他带货主播的直播间评论区自动弹出小天直播间的链接,并显示“小天直播间更便宜,点击抢购”。随后,消费者王女士在小天直播间购买此款“热销面膜”,使用后发现面膜与普通面膜并无差别;另一带货主播小美发现自己的直播间评论被恶意链接干扰后决定维权。与小天协商未果后,王女士、小美二人分别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 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本案中的销售行为进行评析。 1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采油厂输水管道老化破损,导致油田洗井水发生泄漏,污水流入村内公共灌溉水渠,造成水渠水体污染,水质异常。村民孟某虽然发现水渠水体变色、存在异味,但依旧抽取该水渠污水浇灌自家承包的 40 亩林地。几天后,孟某林地内大量垂柳树苗枯死,孟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采油厂全额承担苗木投入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及鉴定费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甲采油厂未能举证证明其排污行为与苗木损害无因果关系,也未举证存在法定免责事由。法院经审理查明,孟某对损害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最终结合案件事实,判决甲采油厂与孟某各自承担 50%的损失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法院作出该判决的合理性。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10月20日,小学生小安放学后路过学校附近的文具店,看到店主饲养的小猫十分可爱,就跑过去逗小猫玩。小猫受到惊扰产生应激反应,突然将小安的手指咬伤。事后,小安接种了狂犬病疫苗,产生医疗费2058元。为此,小安的母亲找到店主叶某,希望对方也能承担一部分,但遭到了叶某果断拒绝,叶某认为,小安被咬伤系其主动逗玩小猫,且在小猫逃走后仍抓起猫继续逗玩所致。为此,小安母亲一纸诉状将叶某告到了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叶某承担50%赔偿责任,赔付医疗费1029元,剩余损失由监护人自行承担。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与生活》主观题练习》参考答案 1.法院会支持李某诉求。 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苏某因自身原因造成李某腿部骨折,侵犯了李某的健康权。 ②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和名誉权。苏某未经李某同意,将李某肖像拍摄进短视频中并配有侮辱性文字,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③行为人苏某侵害了李某的正当权益,应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侵权责任。 【详解】本题需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相关知识,从健康权、肖像权和名誉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侵权的构成要件等角度分析作答。 判断:法院会支持李某诉求。 有效信息①:苏某造成李某腿部骨折→从侵权的构成要件、健康权的角度分析:苏某因自身原因造成李某腿部骨折,侵犯了李某的健康权。 有效信息②:苏某将带有李某外部形象的协商过程拍摄并剪辑制作成视频公开发布在自己实名注册的短视频平台账号上,涉案短视频的主题为“愚蠢的人喜欢挡路”,并配有相关文字;涉案视频的点赞量很高,且其中含有大量负面评论,对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从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和名誉权的角度,说明苏某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结论:苏某侵犯了李某的健康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应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侵权责任。 2.法院会部分支持老王的诉求,具体理由如下: ①合同成立并有效。老王与小陈以口头形式达成合同,内容具体确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老王按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小陈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属于违约行为。 ②适用定金罚则,小陈已支付定金,老王可依法主张定金罚则,老王为定金收受方不能主张双倍定金。因此法院会不支持老王要求小陈双倍支付定金的诉求。 ③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因此法院会支持老王要求赔偿差价损失及实际支出的诉求。 ④老王与小陈的口头协议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违约金的主张需以合同约定为前提,因此法院不会支持老王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诉求。 【详解】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有效合同、违约及其违约责任相关法律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说明。 判断:法院会部分支持老王的诉求。 理由:有效信息①:老王小陈微信语音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小陈支付定金,老王确认→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口头合同有效,合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生效,小陈拒收货物构成违约。 有效信息②:小陈支付2000元荔枝定金,老王作为定金收受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定金罚则: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双倍返还,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本案小陈是给付定金方,老王不能主张双倍定金。 有效信息③:小陈拒收荔枝,老王紧急转卖产生差价损失→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违约损害赔偿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本案小陈违约,应赔偿老王差价损失。 有效信息④:双方口头协议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违约金需要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无约定则不能主张违约金。本案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老王违约金请求不予支持。 3. 何某没有侵害M石矿厂的名誉权。 ①行为人构成侵权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②本案中,何某基于客观事实就M石矿厂的行为向特定主管机关举报,属于采用合法方式在合理范围内行使公民权利,没有任何侮辱、诽谤的行为,主观上没有诋毁M石矿厂名誉的故意,且无证据证明M石矿厂的有关资信、商品或服务质量因何某的举报行为遭受了否定性社会评价,因此,何某没有侵害M石矿厂的名誉权,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详解】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该题的核心是作出正确的判断,然后说明理由。具体可运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相关知识来作答。 判断:何某没有侵害M石矿厂的名誉权。 有效信息:何某多次向当地生态环境局等单位举报,反映M石矿厂露天采矿导致粉尘飞扬、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以及该厂越界违法开采、运矿车辆超载等问题。相关单位接到何某的举报后,逐一调查核实并回复,其中何某反映的部分问题属实;并无证据证明M石矿厂的有关资信、商品或服务质量因何某的举报行为遭受了侵害→可联系侵权的构成要件的知识,从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角度,说明本案中,何某属于采用合法方式在合理范围内行使公民权利,主观上没有诋毁M石矿厂名誉的故意,且无证据证明M石矿厂的有关资信、商品或服务质量因何某的举报行为遭受了否定性社会评价,因此,何某没有侵害M石矿厂的名誉权,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4.①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的主张合理。理由:李某将王某推倒致其受伤,侵害了王某的健康权,李某的行为与王某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李某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依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要求李某停止中午施工的主张有一定道理。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噪声等有害物质。该主张视降噪效果而定,若降噪效果显著且合理:王某要求“停止中午施工”不合理,但可以要求李某承诺并实施具体降噪方案,并保留在降噪无效后再次主张的权利。若降噪效果不理想:王某要求停止中午施工(或至少停止高噪音作业)仍然合理。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考生可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王某和李某的主张进行评价。 有效信息①:李某气愤之下将王某推倒在地,致王某手腕扭伤,花费医疗费800元。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可调用健康权、侵权责任的知识,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角度分析,本案中李某侵害了王某的健康权,李某的行为与王某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李某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的主张合理。 有效信息②:李某与王某是同一栋楼的上下楼邻居,李某装修房屋噪音巨大,王某午休受到严重影响,多次交涉无果。王某要求李某停止中午施工。李某认为装修是自己的权利,拒绝赔偿和停工。→可调用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知识,从处理相邻关系应当坚持的原则的角度分析,本案中王某要求“停止中午施工”不合理,但可以要求李某承诺并实施具体降噪方案,若降噪效果不理想,王某要求停止中午施工(或至少停止高噪音作业)仍然合理。 5.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该房地产公司在广告中承诺“赠送小院”,杨某当面确认“赠送小院”后与其签订合同,该承诺具体明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②房地产公司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正当竞争),致使杨某购买一楼带小院房屋的目的不能实现,已构成违约。房地产公司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③房地产公司行为违反诚信、公平原则(违背全面、诚信履行原则)。该行为将会导致企业的信用降低,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危害市场秩序,也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详解】本题为案例分析类主观题,需从合同约束力、违约责任、民法的基本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等角度分析。 有效信息①:房地产公司打出“赠送小院”的广告并画圈提醒,杨某当面确认后与其签订购房合同→可调用合同的知识,从有效合同的角度,说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有效信息②:交房时并未赠送院子,房地产公司辩称合同无此条款且仅部分楼栋有小院→可调用违约及违约责任的知识,从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角度,说明本案中,房地产公司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③:房地产公司辩称合同中无此条款,且在广告页用小字说明→可调用民法的基本原则或者合同履行的原则的知识,从诚信原则、公平原则或者全面、诚信履行原则的角度,说明本案中,房地产公司违背了全面履行和诚信履行的原则。这种行为不仅会降低企业信誉,阻碍自身长远发展,还会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6.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材料中徐某华在催款现场主动承诺还款,构成对借款的事后追认,张某平实际交付借款本金合计100万元,因此法院判令徐某静、徐某华共同偿还100万元本金及利息。 ②订立合同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反利率上限的约定无效。民法典规定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法院将利息调整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收益,又避免了债务人承担过重负担,体现了民法的公平原则。 【详解】本题为依据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主体角度和金额角度分析说明人民法院作出相应判决的法律依据。 本案判决的核心争议点有两个:一是徐某华是否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二是利息如何计量。 有效信息①:徐某静与徐某华系夫妻关系;徐某华在场并自愿表示愿意偿还该笔借款→从债务主体的角度进行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徐某华在场并自愿表示愿意偿还该笔借款,是一种明示的追认行为,故这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有效信息②:借款期限两个月,月利率4%(换算成年利率为48%,远超LPR四倍)→从还款金额的角度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利息调整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对于超过法定上限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保护,这充分体现了公平原则。 7.①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合法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具备法定形式效力。黄某某所立遗嘱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形式合法,因此遗嘱中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部分依法有效。②遗嘱应当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留份。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虽优先于法定继承,但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本案中,徐某已93周岁,缺乏劳动能力,且无养老保险、名下无自有住房,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黄某某所立遗嘱未为其保留必要份额,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遗嘱涉及剥夺徐某必要份额的部分无效。③遗嘱部分无效不影响整体效力,遗嘱部分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仅该部分无效,不影响遗嘱其他合法部分的效力。因此,法院判决为徐某保留必要份额(10%),剩余90%仍然按遗嘱由黄某继承。(其他答案,符合题意,可酌情给分) 【详解】本题为依据类主观题,考生可结合材料,运用遗嘱继承、必留份制度等相关知识,从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黄某某订立自书遗嘱,本人书写、有亲笔签字、书写年月日,符合自书遗嘱有效要件→可用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知识,分析该遗嘱中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部分合法有效。 有效信息②:徐某93周岁,缺乏劳动能力与生活自理能力,无养老保险、名下无自有住房,黄某某遗嘱未为徐某某保留必要份额→可用遗嘱的必留份制度知识(遗嘱继承虽优先于法定继承,但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分析遗嘱中剥夺徐某某必要份额的部分无效。 有效信息③:法院判决确认遗嘱中除必留份外的部分有效,为徐某某保留房屋10%的产权份额,剩余90%由黄某继承→可用遗嘱的知识(遗嘱部分无效不影响整体效力,遗嘱部分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仅该部分无效,不影响遗嘱其他合法部分的效力),分析遗嘱仅违反强制性规定的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有效。 8. 林某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出售合同》无效。 理由:①案涉房产系陈某与林某夫妻共同财产,林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陈某的合法财产权益。②中介公司明知林某未取得房屋共有人同意,仍促成交易,双方恶意串通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符合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详解】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民事权利与义务、珍惜婚姻关系角度分析回答。 有效信息①: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房,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林某私自委托出售→从夫妻共同财产处分角度,说明林某无权擅自单独处分共有房产。 有效信息②:中介明知林某未获共有人同意仍促成交易,存在恶意串通情形→从合同效力法律规定角度,说明该委托出售合同符合无效合同法定情形,合同无效。 9.①第一项诉求会获得支持。商场声明属于格式条款,排除了甲的主要权利,违反公平原则,无法律效力。电冰箱不符合质量要求,商场应当按照甲的要求承担换货的违约责任。 ②第二项诉求不会获得支持。乙执行职务的行为与甲心脏骤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乙对甲进行心肺复苏属于见义勇为,符合法定免责条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知识,从违约责任、格式条款的效力、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等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观点表态:第一项诉求会获得支持。第二项诉求不会获得支持。 有效信息①:商场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横幅;冰箱耗电量与说明书不符;甲要求换货→可从格式条款的效力和违约责任的角度分析说明,商场声明属于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违反公平原则,不具有法律效力;电冰箱不符合质量要求,商场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更换货物的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②:乙对甲实施心肺复苏救助;诊断书载明甲有心脏病既往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民法典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角度分析说明,乙执行职务的行为与甲的心脏骤停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主观上也无过错。乙的行为属于紧急救助,目的是保护甲的生命健康,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的免责规定,不构成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 10.法院不会支持杨某要求支付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①双方劳动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对双方构成约束力。合同明确约定杨某工作地点为全国,且杨某过往已长期接受广东、海南、湖南多地派驻,跨省份片区调动属于合同预先约定的合理工作范围。 ②劳动者应当自觉履行劳动合同,服从用人单位合理工作安排。公司多次协商并下发催岗通知,杨某无正当理由持续拒绝到岗,构成无故旷工。 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法定情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金。该科技公司解除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无需向杨某支付赔偿金。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主体是法院与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法院是否应当支持杨某诉讼请求及理由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劳动合同约定杨某的工作地点范围为全国,杨某任职期间先后在广东、海南、湖南等多片区工作→可运用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知识,从合同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角度,说明跨省片区调动属于合同预先约定的合理工作范围,公司将杨某调整至江西片区具有合同依据。 有效信息②:科技公司将杨某调整至江西片区工作,杨某拒绝到新岗位报到,公司多次协商并发送催岗通知书无果→可运用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知识,从劳动者应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用人单位合理工作安排的角度,说明杨某无正当理由持续拒绝到岗,构成无故旷工,违反劳动合同义务。 有效信息③:科技公司以杨某拒绝合理工作安排构成旷工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可运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情形的知识,从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金的角度,说明科技公司解除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应支持杨某的诉讼请求。 11.①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刘某与科技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入职工作,建立了有效劳动关系。 ②用人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科技公司因业务转型,调整业务及工作岗位是正常的转型升级,属于企业自主经营调整范畴,具有可预见性,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构成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③劳动者具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劳动报酬权。公司未经协商一致强制加班,每周平均超时20小时,应当支付相应加班费。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分析说明法院支持刘某的依据,要求运用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及维权途径等知识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刘某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入职,从事人工地图数据采集工作→可从劳动合同角度分析说明刘某与科技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入职工作,建立了有效劳动关系。 有效信息②:该公司因业务转型,以AI自动化采集替代传统人工采集业务,撤销刘某所在部门及岗位。公司以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无法履行为由,单方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可从劳动合同的解除角度分析说明科技公司因业务转型,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构成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有效信息③:公司经常在下班时段通过工作群发布突发限时任务,致使刘某长期加班,周平均工作时长达60小时。刘某主张加班费,公司以经营需要为由拒绝支付→可从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劳动报酬权角度分析说明公司未经协商一致强制加班,每周平均超时20小时,应当支付相应加班费。 12.①主播小天的销售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侵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②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小天直播间的虚假宣传和虚假交易评论,误导消费者王女士购买产品,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王女士可要求小天或平台进行合理赔偿。 ③《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小天利用技术手段在小美直播间强行弹出自己的链接,违反了这一规定,小美可以要求小天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④直播从业者应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详解】本题为评析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企业诚信经营等角度进行评析。 有效信息①:虚构面膜成分,夸大抗衰老功效,实际与宣传不符,消费者王女士使用后发现面膜与普通面膜并无差别,且虚假宣称全网最低价,雇水军刷虚假好评、制造热销假象→可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角度,说明小天直播间的虚假宣传和虚假交易评论,误导消费者王女士购买产品,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王女士可要求小天或平台进行合理赔偿。 有效信息②:利用技术手段在其他主播直播间弹出引流链接,干扰对方正常运营→可从不正当竞争角度,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说明该行为属于利用技术手段妨碍其他经营者合法服务正常运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同行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权,小美可以要求小天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有效信息③:小天的销售行为给经营者的启示→可从企业诚信经营的角度,说明直播从业者应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结论:主播小天的销售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侵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①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本案中甲采油厂存在污水泄漏的污染行为,孟某遭受苗木枯死的财产损失;采油厂无法证明排污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依法构成环境污染侵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孟某察觉水质异常,明知存在污染风险仍然引水灌溉,自身具有重大过失,应当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③该判决合理划分责任,督促企业保护环境,警示公民防范风险,彰显公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无过错责任原则、举证责任倒置、被侵权人过错减轻侵权人责任规则和民法基本原则等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甲采油厂输水管道老化破损,导致油田洗井水发生泄漏,污水流入村内公共灌溉水渠,造成水渠水体污染,水质异常。村民孟某依旧抽取该水渠污水浇灌林地,大量垂柳树苗枯死,采油厂无法证明排污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从无过错责任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的角度说明该采油厂依法构成环境污染侵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②:孟某察觉水质异常,明知存在污染风险仍然引水灌溉→从被侵权人过错减轻侵权人责任规则的角度分析孟某应当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有效信息③:法院判决甲采油厂与孟某各自承担 50%的损失责任→从民法基本原则的角度,可运用公平的原则的知识分析说明该判决合理划分责任,督促企业保护环境,警示公民防范风险,彰显公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14.①叶某侵权事实明确,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叶某饲养的小猫致小安受伤,损害发生前,叶某未做好防护措施、及时劝阻小安,应承担侵权责任,对小安健康权受损承担部分责任。 ②小安对损害发生存在重大过失,监护人应承担部分责任。法律规定,家养动物致人损害情形中,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小安主动逗玩行为是小猫产生应激反应的直接原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教育义务,小安在校外主动逗弄小猫致自己受伤,监护人应承担部分责任。 ③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决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监护职责、民法基本原则等知识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店主饲养的小猫将小安的手指咬伤→可联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无过错侵权责任规定分析: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叶某符合该责任构成要件,因此需要承担部分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小学生小安逗小猫玩。小猫受到惊扰产生应激反应,突然将小安的手指咬伤;小安被咬伤系其主动逗玩小猫,且在小猫逃走后仍抓起猫继续逗玩所致→可联系被侵权人过错的责任减免规则、监护职责分析:家养动物致人损害时,若损害是被侵权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饲养人责任;同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监护教育义务,小安主动逗猫致自身受伤,监护人未尽到相应教育引导职责,因此需要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有效信息③:法院判决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可联系司法原则和民法基本原则分析:法院判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符合公平原则。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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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主观题专练-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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