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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民事权利包括哪些权利?
财产权
民事权利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上节课学习的内容
物 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人身权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1)定分止争——所有权
(2)物尽其用——他物权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认同我国的财产制度。
2.科学精神:分析法律规定财产权的意义,认识物权、所有权、他物权的类型。(重点)
掌握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分析抵押和质押的区别。(难点)
3.公共参与: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保护个人合法私有财产,尊重他人物权。
3
自主学习P12-15的内容,完成下列问题并勾画标注。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的意义及法律规定? P12-13
2.财产权的含义? P13
3.物权的含义、类型和基本原则? P13
4.所有权的含义、类型、取得方式和共有关系?P13-15
【 问题导学1】
第一目
定纷止争——所有权
5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提示: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利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所有权。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定分止争
有主之物
P12“探究与分享”
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自然之物
1.财产制度——基础性法律制度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 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1)地位:
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意义: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是我国主要的财产制度。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赔偿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3)法律规定
1.财产制度
除此之外,继承权、其他投资性权利,都属于财产权。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14页相关链接】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 财产权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他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所有权(自物权)
财产权
房子
树木
田地
床
汽车
请判断:哪些属于动产,哪些属于不动产?你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不动产
动产
不动产
不动产
动产
动产
银行卡
(1)物权的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2)物权的分类: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如:书籍、存折、汽车)
不动产
动产
物
不受他人干涉
3.物权
(3)物权基本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变动的事实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任何基于对公示行为的深信,而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即使公示有误,其交易行为也有效。(补充名称即可)
3.物权
因青岛市高新区XXXX迁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对片区规划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老张是该片区居民,其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已久的承包地恰巧都被征收,但老张自认为土地是归自己所有,拒不配合,索取高额征地拆迁费,做起了钉子户。
思考:老张是否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什么是所有权?
老张不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所有权
权能 含义 举例
占有 是指对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 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使用 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 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是指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经济效益 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消费、转让) 老王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注意:占有≠所有。这四项权能可以完全由物的所有权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权人相分离。
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
文物、河流、矿藏、城市的土地、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等(国有资产)
农村土地、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教科文卫体设施等(集体资产)
房、车、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私有财产)
所有权
(2)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4.所有权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刘某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相反,虽然丁某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丁某
先出售(已付钱)
先行入住
刘某
王某
过户登记
后出售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相关链接】: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例如: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即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效力。
问题:所有不动产所有权都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吗?
夏某在某商场购买一套茶具,服务员发现夏某要的款式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某协商后约定:夏某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某。夏某付款并留下快递信息后离开。第二天,夏某了解到,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已被损坏。
思考:夏某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参考答案:没有。茶具属于动产,一般是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本案中,商场没有将茶具交付给夏某占有,故夏某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提醒】: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但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财产不能受有效保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是发生产权纠纷的对抗要件)(交付+登记)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思考:所有动产所有权都不需要产权登记,只要交付完成,就发生效力。
这种观点对吗?说明理由。
注意:交付的是要转让的动产(即物),而不是钱。
(1)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瑕疵)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转让人 (占有人)赔偿损失。(注意: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的流通物(毒品、麻醉品)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特别提醒:
【案例:甲出差托付乙保管其电动车,在甲出差期间,乙把电动车卖给了丙,而丙事前并不知道乙没有处置权,而且以合理的价格构成交易。该案例中丙就属于善意取得。甲回来后,电动车归丙,甲没有权利索要,甲可要求乙交出交易金额,而且还可以要求乙赔偿事宜。】
善意取得的条件:
1.出让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2.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不知情)
3.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4.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小明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明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六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明不同意。
请思考:小明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学以致用
答题思路\步骤:①先做出判断
② 再说明理由:法理依据+事实分析
不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赃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的流通物等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本案中,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明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明不能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案例分析】
2019年7月,妻子王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王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王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王某的嫂子认为这栋房子的所有权归其丈夫王某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要求与丈夫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0年8月1日,王某诉至法院。
王某的嫂子有权分割这栋房子吗?理由是什么?
答:有权
理由如下:房产登记在哥哥王某某名下,在法律上哥哥王某某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由于该房产在王某某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的嫂子有权参与分割。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家庭共有财产
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
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含义:
形式: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
A.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不分彼此,都享有)
B.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共有)
(4)共有财产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资料:《民法典》关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规定
24
自主学习P15-17的内容,完成下列问题并勾画标注。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的含义、分类和目的? P16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地位、为什么维护原因、如何维护? P16
3.宅基地使用权的地位、权利内容、保护期限? P16
4.建设用地使用权?P17
5.抵押权、质权的含义及区分? P17
【 问题导学2】
第二目
物尽其用——他物权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①商品房、农村房屋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他物权)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
P15“探究与分享”
(1)含义: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2)类型:
(3)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1. 他物权的含义、分类及目的
用益物权(物的使用价值):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物的交换价值):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温馨提示】:
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
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1)土地承包经营权
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为什么维护: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如何维护: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经营权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可以继承)
【相关链接】三权分置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变);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例: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2.用益物权
(2)宅基地使用权
地位: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P16”相关链接”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使用权。
2.用益物权
注意: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拥有的是宅基地使用权。
含义:
2.用益物权
(3)建设用地使用权 P17第一段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体现: P17第一段
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
注意:宅基地是农村的土地,建设用地可以是城填或农村的土地。
主要包括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1.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土地承包法》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期限30年,可延长)
2.宅基地
使用权 农民 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无期限)
3.建设用地
使用权 权利人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国家的土地)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用益物权的比较
归纳总结
(1)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eg:房子按揭贷款)
张三(债务人)抵押自己的房子(抵押物),向银行(债权人)借款100万,若到期张三不能履行债务。则双方协议后,银行有权以该财产通过以下方式,对价款优先受偿。
折价:就抵押物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权达成协议,并由抵押权人银行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拍卖:债权人有权委托拍卖机构拍卖用于抵押的抵押物。
变卖:将抵押物进行买卖也就是所有权的转让,以获得价款用以偿还抵押权人债权的行为。
担保物是动产或者不动产
不转移财产占有
3.担保物权
它的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不能直接处置抵押物。
33
(2)质押
张三(债务人)质押自己的联想电脑(抵押物),向李四(债权人)借款1万。
债务到期前,电脑所有权归谁?电脑在谁的手中?
(所有权:张三,电脑在李四手里)
若到期张三不能履行债务。则双方协议后,李四有权以该财产优先受偿。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eg:汽车质押给别人,典当获取资金)
担保物仅限动产
转移财产占有
3.担保物权
它的实现多直接变卖(需协商一致)
34
留置权: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一般存在于保管、修理、运输、加工承揽合同中发生的债权。
例如:甲把车送到乙那里修理,未带够钱,将车留置于乙处,乙具有留置权。
它的实现因法律规定而直接存在,无需约定。
财产必须占有
知识拓展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权利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优先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权
联系 三者都属民法总则规定的特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突破拓展: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区别与联系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归纳总结: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名称 所有权取得方式
动产
不动产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用益物权 所有权归他人所有,不归受益人。
抵押权 所有权归债务人。
质押权 债务人如不履行债务,所有权归债权人所有。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财产权
保护财产权的原因
财产权的类型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
含义
类型
物权基本原则
所有权
含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或者交付
共有关系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含义
分类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主要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含义
分类
抵押
质押
目的
课堂小结
1.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 )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
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
C
【解析】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张某的手机,应该承担归还失主或交给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排除A。对于遗失物不适用于善意第三人,排除B。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故C入选。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没有必要返还刘某购机款,返还购机款应该由王某承担,故D错误。
课 堂 练 习
2.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江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登记,李某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p83
A
课 堂 练 习
3.农民甲翻修房屋,多盖了两间,占用了邻居乙的宅基地,乙诉请法院保护。甲的行为侵犯了乙对宅基地的( )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承包经营权
【解析】
本案中甲侵害了乙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B正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村集体,A错误;本案不涉及承包土地,不涉及宅基地的抵押,故C、D排除。
B
课 堂 练 习
4.某建设单位将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后来又办理的抵押登记。则( )
A.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
B.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
C.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
D.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
【解析】
抵押不转移财产占有,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D
课 堂 练 习
5.某农民用合法收入买了一台联合收割机,农忙时他用收割机自己收庄稼,同时也出租给别人。两年后,他将收割机卖掉。材料中该农民对联合收割机行使的权利包括( )
①使用权 ②抵押权 ③收益权 ④处分权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解析】
收庄稼,是对联合收割机使用价值的发挥,体现了使用权,①符合题意。抵押权是一种他物权,材料未体现,可排除②。出租给别人,是对使用权的转让,租用人应有偿使用、支付租金,是收益权,③符合题意。卖掉联合收割机是所有权的变更,即处分权,④符合题意。
C
课 堂 练 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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