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检测卷选择性必修2第6课珍惜婚姻关系(解析版)
(考查范围: 选择性必修2第6课 )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民法规定了民事主体享有财产权利,这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为获得贷款将自有汽车向银行抵押后,仍可以继续使用该汽车
②城镇居民乙可以购买朋友在农村的住房,并能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丙独自撰写小说出版发行所获得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丁企业为其生产的饮料注册了“四季”商标,其他企业可不经许可在饮料上使用与其近似的商标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甲将自有汽车抵押给银行后,不转移占有,因此仍可以继续使用该汽车,正确。②: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属性,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及宅基地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不能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排除。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如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丙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版小说获得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④: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排除。
2.遗嘱乃个人意志之终章。2022年甲立下公证遗嘱:商品房、轿车归其亲弟弟乙个人所有。2026年5月甲感念其丧偶儿媳丙长期履行主要赡养义务,在邻居丁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商品房归丙,轿车归乙个人所有。此外,甲还遗留存款100万元。本案例中( )
①基于遗赠,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②基于遗嘱继承,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③基于法定继承,乙有权取得100万元
④乙若已婚,继承所得的轿车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丙作为丧偶儿媳,对甲长期履行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若遗嘱将财产留给丙,属于遗嘱继承而非遗赠。且甲2026年5月所立口头遗嘱仅有一名见证人,不符合“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形式要件,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未将商品房给予丙,丙无权基于遗赠取得商品房,错误。②:甲的公证遗嘱将商品房指定给弟弟乙,乙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该部分属于遗嘱继承。口头遗嘱无效后,应以公证遗嘱为准,乙有权基于遗嘱继承取得商品房,正确。③:甲的100万元存款未在遗嘱中处分,应按法定继承处理。丧偶儿媳丙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乙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乙无权基于法定继承取得100万元,错误。④:根据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中明确只归个人的除外。公证遗嘱载明轿车归乙“个人所有”,符合“确定只归一方”的情形,故该轿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3.对婚姻幸福和美满家庭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未成年)的父母因病丧失对子女的监护能力,其他近亲属都应当承担甲的监护责任。
乙与邻居签订《协议书》,约定邻居作为扶养人负责其生养死葬,这属于遗赠行为。
A
B
丙在妻子去世后,对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岳母遗产。
丁的父亲与丁的女友的母亲是表兄妹,根据世代亲等计算法,丁与其女友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
C
D
A.A B.B C.C D.D
【答案】C
【解析】A:未成年人父母丧失监护能力时,监护责任有法定顺序:首先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其次是兄姐,其他近亲属只有自愿且经相关部门同意才可担任监护人,并非所有近亲属都必须承担监护责任,错误。B:乙和邻居签订的扶养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双方协议;而遗赠是被继承人单方作出的死后处分财产的单方法律行为,二者性质不同,错误。C: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丙符合该规定,正确。D:我国禁止结婚的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本题中丁与女友属于四代旁系血亲,不在禁止结婚的范围内,错误。
4.张某与妻子李某婚后共同购置一套住宅,二人育有一子小张。张某常年患病卧床。小张在外工作,长期疏于照料父亲。后张某夫妇与邻居王某签订协议,约定:由王某全权负责二人日常照料、医疗陪护及身后丧葬全部事宜,二老身故后将住宅赠与王某。王某此后依照协议尽心扶养二老。张某离世后,小张以自己是继承人为由,主张获得该套房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住宅是张某夫妻共同财产,二人有权共同处置
②尽管小张未赡养父亲,但他是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③小张若要享有继承权利,必须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④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该住宅为张某与李某婚后共同购置,属夫妻共同财产,二人有权共同处置,符合题意。②:小张虽为法定继承人,但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且李某作为配偶也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小张并非唯一继承人,排除。③:法定继承权不以履行赡养义务为前提,未赡养可能影响遗产分配份额,但继承权本身不因此丧失,排除。④: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时,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符合题意
5.甲男、乙女结婚后,甲承诺在子女出生后,将其婚前所有并正用于经营的一间门面房,变更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女儿丙出生后,甲没有兑现承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女儿丙随乙一起生活。后甲又与丁女结婚,其未成年的女儿丙因生重病住院急需医疗费20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与乙离婚时,乙无权请求将门面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②丙随乙一起生活, 甲可以减轻给付医疗费的责任
③甲若动用经营所得为丙支付医疗费,无须征得丁的同意
④如丁不同意甲为丙支付医疗费,甲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答案】D
【解析】①:甲虽承诺将其个人财产门面房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故该门面房仍为甲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乙无权请求将门面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①正确。②: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离婚而改变,甲乙离婚后,丙随乙一起生活,但甲应尽自身抚养义务,支付丙的医疗费,不能减轻责任,②错误。③:甲与丁再婚后,二人共同经营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甲若动用经营所得为丙支付医疗费,需征得丁的同意,③错误。④:如丁不同意甲为丙支付医疗费,甲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从自身份额中拿出一部分支付丙的医疗费, ④正确。故本题选D。
6.2019年,小陈与小倩登记结婚。2021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总价120万元的房产。婚姻存续期间,小陈为自己缴纳了养老保险金2万元,还以个人名义向网络借贷平台借款50万元。2026年5月,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后,小陈将小倩诉至当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本案中( )
A.养老保险金2万元属于小陈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借款50万元因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B.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养老保险金缴付的2万元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C.房产应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割;借款50万元因以小陈个人名义所借,应视为其个人债务,由小陈独自承担
D.养老保险金2万元属于小陈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借款50万元因以个人名义所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小陈个人承担
【答案】B
【详解】A: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陈以个人名义向网络借贷平台借款50万元,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A错误。
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养老保险金缴付的2万元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B正确。
C: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配,C错误。
D:养老保险金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小陈个人财产,D错误。
故本题选B。
7.王某与李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王。王某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居住。2020年王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2025年该房屋拆迁,获得拆迁补偿款300万元。李某认为自己是配偶应分得全部补偿款,小王认为自己作为继承人也应有份。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房产属于王某个人财产,300万元全部作为遗产继承
B.李某和小王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各分得150万元
C.该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析产再继承
D.小王是未成年人,继承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答案】C
【详解】A:房产是王某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具体分析;拆迁补偿款不全部是遗产,排除。
B:该房产先析产(区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和个人财产部分),个人财产部分才是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不是直接各分一半,排除。
C:婚前个人房产婚后的增值部分(自然增值除外)如涉及共同投入等,应先析产,确定遗产范围后再继承,正确。
D:小王作为未成年人有继承权,但法定继承中"照顾"是针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未成年不一定当然多分,排除。
8.2021年,孙某与李某结婚并育有一女。2023年12月,双方协议离婚并约定,女儿由母亲李某抚养,孙某支付女儿抚养费,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2025年底,女儿改随母姓,此后,孙某便停止支付抚养费,后经多次催要无果,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孙某继续支付抚养费。关于该案认识正确的是( )
A.孩子改随母姓未经孙某同意,孙某可拒绝支付抚养费
B.自然人有权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孩子可以改随母姓
C.除诉讼外,李某还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
D.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最终会支持李某的诉求
【答案】D
【详解】A: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子女姓氏变更而免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抚养费。即使孩子改姓未经孙某同意,孙某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A排除。
B: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可依法变更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氏可由父母协商确定(如随父姓或母姓)。此选项虽陈述了法律原则,但未直接针对本案中抚养费纠纷的核心,B排除。
C: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排除。
D:本案中,孙某停止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不成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抚养费义务不以子女姓氏为条件。法院会基于法定义务,判决孙某继续支付抚养费,支持李某的诉求,D正确。
故本题选D。
9.李某与妻子王某婚后共同经营一家科技工作室(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初始资金50万元来自李某婚后继承的遗产。因经营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向周某借款120万元,并将家庭共有的一套公寓抵押给周某,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虽不是法定继承人,仍有权处理50万元遗产
②若夫妻双方约定由李某承担债务,则周某无权要求王某偿还
③周某对该公寓不享有抵押权,无法优先受偿
④工作室债务原则上应由工作室财产独立承担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李某婚后继承的遗产50万元,若无遗嘱明确指定只归李某一方所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作为配偶,虽非该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但因遗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有权参与处理和使用该资金,①正确。
③:公寓抵押未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登记则抵押权不生效。因此,周某对该公寓不享有抵押权,无法主张优先受偿权,③正确。
②:夫妻双方约定债务由李某承担,在夫妻内部有效,但对外(如债权人周某)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若周某不知情或未同意该约定,其仍有权要求王某共同偿还债务,②排除。
④:工作室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债务原则上由经营者以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而非仅由工作室财产独立承担。本案中夫妻共同经营且使用家庭财产,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0.王女士和赵先生婚前签署了协议,约定王女士按揭购买的期房归她个人所有,婚后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姻存续期间赵先生因赌博产生借贷纠纷,债权人小张起诉后,房屋被法院查封。对此,王女士提起执行异议,主张依据婚前协议排除执行。本案中( )
A.应由债权人小张对协议不知情承担举证责任
B.婚前财产协议违反物权法定原则,自始无效
C.夫妻共同生活期间赵先生的借款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D.夫妻财产约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对约定不知情的债权人
【答案】D
【详解】A:举证责任在夫妻一方(王女士),需证明债权人“知情”,不是由债权人证明自己“不知情”,不选。B:婚前财产约定合法有效,不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只是不能自动产生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不选。C:赌博债务属违法债务,且非用于家庭生活,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选。D:夫妻内部财产约定对内有效、对外不能对抗善意不知情的债权人,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债权人可信赖公示权属,法院可查封执行,正确。
11.李某与王某婚后以女儿李乙名义签订购房合同,由李某出资6万元购买住房一套。后李某委托儿子李甲办理过户未果,李甲遂与卖方重签合同,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案涉房屋由李某夫妇与李甲一家共同居住、出资装修。王某去世后,案涉房屋被依法征收,因补偿款分配产生纠纷,李某、李乙诉至人民法院,双方就房屋权属问题各执一词。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案涉房屋的购房款由李某全额支付,该房屋为李某的个人财产
②案涉房屋购于李某与王某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王某作为共同出资人,其遗产应由李某、李甲、李乙共同继承
④王某若在李甲、李乙在场见证下留下代书遗嘱,则应依据遗嘱内容分配其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②:案涉房屋购置在李某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无婚内财产约定,李某支付的6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其个人财产,①错误,②正确。
③王某基于夫妻关系,是购房款的共同权利人(共同出资人),其去世后,合法遗产份额在无遗嘱的情况下,应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李某、李甲、李乙共同继承,正确。
④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李甲、李乙为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该遗嘱无效,错误。
12.吴某婚前继承父母商铺,婚后将商铺出租并将租金用于家庭旅游消费。离婚时妻子周某主张租金属共同财产,吴某称商铺系个人财产。经查,婚后吴某用部分租金炒股获利15万元,另将商铺抵押贷款购置婚房。本案中( )
①商铺租金因用于家庭旅游消费,属于共同财产
②婚房中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③商铺租金是个人财产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④吴某用商铺租金炒股所获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商铺若只是单纯出租或因市场行情涨价等孳息、自然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商铺是吴某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租金若不属于夫妻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租金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而且是否用于家庭消费,不改变租金本身的财产性质,错误。
②婚后用抵押贷款购置婚房,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③自然增值是个人财产本身因市场因素产生的价值上涨,商铺租金属于法定孳息,不属于自然增值,错误。
④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炒股属于主动投资行为,获利15万元属于婚后投资收益,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正确。
13.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下列对其第四十八条理解正确的是( )
第四十八条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①为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②有利于实现妇女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
③旨在直接保障妇女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
④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夫妻人格独立属于人身关系范畴,该条款是财产查询的规定,属于夫妻财产权利,排除。
②:该法规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办法,有利于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符合题意。
③:法条保障的是对夫妻财产的知情权,而非直接的处分权,排除。
④: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该规定明确赋予一方财产查询权,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符合题意。
14.赵德芬是淮北市第141位“中国好人”。作为儿媳,她多年来尽心尽力伺候公婆,用爱心呵护每一个家庭成员;作为妻子,她精心照料突患急性脑梗塞的爱人,帮助他奇迹般的康复,用真心营造了一个温馨、和谐、幸福的家庭。赵德芬的事迹启示我们( )
①夫妻间相互扶养既是法定义务也是道德义务
②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应在生活中同等承担家庭责任
③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从公序良俗角度,法律鼓励儿媳给予公婆关心和照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相互扶养,既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要求的道德义务,正确。
②:夫妻平等强调地位、人格平等,并非要求同等承担家庭责任,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工,错误。
③:儿媳并非公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错误。
④:关爱、赡养长辈符合公序良俗,法律鼓励儿媳对公婆予以照料、关心,正确。
15.2026年某社区开展“家风护航幸福家”主题调解活动,居民张某向社区调解委员会求助:其妻子王某因长期忙于职场工作,将家中年幼子女的日常照料、老人陪护等全部交由张某一人承担,张某因身心俱疲多次与王某沟通,王某却认为“男主外女主内”早已过时,自己有追求职业发展的权利,拒不承担家庭照料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仅需承担子女抚养费即可,无需直接参与子女照料和老人陪护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王某的职业追求受法律保护
③王某有职业发展自由,可根据自身意愿自主决定是否承担家庭照料义务
④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共同承担家庭义务,照料老人、抚养子女是双方共同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双方都享有平等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干涉。王某追求职业发展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正确。
④: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应当共同承担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家庭责任,通过平等协商合理分配家务分工,正确。
①: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共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对老人也有共同赡养扶助的责任,仅支付抚养费不能免除其直接照料和陪护的义务,排除。
③:职业发展自由与承担家庭义务并不冲突,夫妻双方对家庭事务负有共同责任,不能以职业发展为由拒绝承担照料子女、陪护老人的法定义务,排除。
16.对婚姻幸福和美满家庭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甲的父母因病丧失对子女的监护能力,其他近亲属都应当承担甲的监护责任
②王某与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乙负责其生养死葬,王某去世后乙可继承其遗产
③丙在妻子去世后对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岳母遗产
④丁父亲与丁女友母亲是表兄妹,据亲等计算法丁与其女友不属于禁止结婚情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未成年人父母丧失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并非所有近亲属都应当承担监护责任,错误。②: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享有的是受遗赠权,并非法定继承权,遗赠不属于继承的范畴,错误。③: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据民法典规定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符合题意。④:我国民法典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丁与女友属于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禁止结婚情形,符合题意。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宋和小孙婚前签订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双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债务由个人偿还,互不干涉。小孙将此事告诉了闺蜜小张。
因工作不顺,结婚两年后小孙辞职开店。后因资金周转不开,小孙以个人名义向闺蜜小张借款15万元,约定两年后还清。后店面倒闭,无法按期还款。小张多次向小孙索要欠款无果后遂向小宋讨要欠款,小宋拿出“婚前财产协议”,认为15万元是小孙个人债务,自己不承担偿还责任。小张无奈将小孙、小宋诉至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谈谈你如何看待小宋的说法。(12分)
【答案】(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小宋和小孙婚前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约定主体、内容、形式合法,是有效的。(6分)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本案中,小孙是以个人名义借款的,小张知晓协议的内容,故应向小孙主张其权利。小张如要求小宋还欠款,应有小孙开店所得用于其家庭开支等相关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6分)
【知识点】夫妻平等内涵、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夫妻地位平等中平等的财产关系知识,从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小宋和小孙婚前签订书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各自偿还→可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角度分析:夫妻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前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主体、内容、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有效信息②:小孙以个人名义向知晓协议内容的小张借款,小张向小宋主张还款→可从夫妻对外债务清偿规则的角度分析: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相对人知晓该约定的,应当以负债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本案中小张事先知晓二人的财产约定,因此该笔借款属于小孙的个人债务,小宋无需承担偿还责任。若小张主张小宋还款,需要举证证明小孙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18.杨某(女)与尚某(男)是大学同学,参加工作后省吃俭用,共同攒钱购置结婚用品,并领取了结婚证;准备在“五一”举行婚礼。尚某不幸在4月份的车祸中死亡,在处理结婚用品时,杨某与尚某的父母之间产生了分歧。杨某认为,这些东西是她和尚某的共同财产,现在尚某死亡,这些财产自然应归自己所有。而尚某的父母认为,杨某同自己的儿子只是登记了,未正式结婚,又未同居,还不是夫妻关系所以结婚用品应当由尚某父母继承。
根据所学知识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置结婚用品?(12分)
【答案】①杨某与尚某已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应是合法夫妻。因此,结婚用品虽是婚前财产,但杨某与尚某是以结婚为目的而攒钱购买的,并且两人已登记结婚,应认定其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当-方死亡时,其分割办法是一人一半。因此上述结婚用品,杨某一半尚某-半。(6分)
②尚某在车祸中死亡,其财产也变为遗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尚某的遗产(一半结婚用品)应由杨某和尚某的父母共同继承。(6分)
【解析】结婚用品应作为杨某与尚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割出杨某的份额,再就尚某的份额进行继承。理由:夫妻关系自领证时确立。 杨某与尚某已领取结婚证,婚姻关系依法成立,是否举办婚礼、是否同居均不影响夫妻身份的法律效力。尚某父母“未正式结婚”的主张于法无据。结婚用品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省吃俭用,共同攒钱购置”,该财产来源于二人婚后共同劳动收入,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则: 尚某死亡后,应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中一半份额归杨某所有,另一半份额为尚某的个人遗产,由尚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杨某作为配偶,以及尚某的父母)共同继承,原则上均等分配。因此,结婚用品并非“全部归杨某”或“全部由尚某父母继承”。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王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前双方未对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婚后初期家庭和睦,张某经营一家小型汽修店,收入稳定,所得收入均交由自己保管,用于店铺周转及家庭日常开支。2022年,双方之子出生,家庭开支大幅增加,王某要求张某将汽修店收入交由双方共同管理,张某以“店铺是自己婚前筹备”为由拒绝,双方矛盾逐渐激化。
2023年,王某的祖父去世,生前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学区房及20万元存款由王某个人继承,遗嘱中明确注明“仅归王某一人所有,与他人无关”。2025年,张某遭遇意外身亡,未留下任何遗嘱。事后,王某与张某的母亲赵某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争议如下:
①赵某:王某从其祖父处继承的学区房和20万元存款,是在张某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作为配偶享有份额,自己作为张某的母亲,有权继承该部分财产中的相应份额。
②王某:张某经营汽修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且赵某无权主张分割自己从祖父处继承的房产和存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赵某和王某的主张。(16分)
【答案】①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张某意外身亡未留遗嘱,王某作为其配偶、赵某作为其母亲,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张某的遗产。(5分)
②婚姻存续期间无财产约定的,经营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张某经营汽修店的收入,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营收益,且无财产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财产需先析产,一半归王某所有,另一半作为张某的遗产,由王某和赵某依法继承,王某的该主张符合法律规定。(6分)
③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王某祖父的遗嘱明确注明学区房和20万元存款仅归王某一人所有,该财产应认定为王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亦不属于张某的遗产。赵某主张分割该部分财产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王某的该主张合法有效。(5分)
【解析】本题为评析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遗嘱、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等角度进行分析说明。有效信息①:张某遭遇意外身亡,未留下任何遗嘱。事后,王某与张某的母亲赵某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可运用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知识,说明张某意外身亡未留遗嘱,王某作为其配偶、赵某作为其母亲,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张某的遗产。有效信息②:王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前双方未对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婚后初期家庭和睦,张某经营一家小型汽修店,收入稳定,所得收入均交由自己保管,用于店铺周转及家庭日常开支→可运用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等知识,说明张某经营汽修店的收入,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营收益,且无财产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财产需先析产,一半归王某所有,另一半作为张某的遗产,由王某和赵某依法继承,王某的该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有效信息③:王某的祖父去世,生前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学区房及20万元存款由王某个人继承,遗嘱中明确注明“仅归王某一人所有,与他人无关”→可运用遗嘱、个人财产等知识,说明王某祖父的遗嘱明确注明学区房和20万元存款仅归王某一人所有,该财产应认定为王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亦不属于张某的遗产。赵某主张分割该部分财产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王某的该主张合法有效。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某与孙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小型超市,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开支。2026年1月,赵某未经孙某同意,将夫妻共同积蓄中的25万元取出,用于投资朋友介绍的项目。孙某得知后表示反对,双方多次发生争执。同年2月15日晚,双方再次因此事发生争吵。争吵中,赵某情绪失控,对孙某进行殴打,致其面部挫伤、轻微脑震荡。孙某报警。民警调查后发现:赵某用于投资的25万元来源于夫妻共同经营超市的多年积蓄;赵某在投资前未与孙某协商。调查中,赵某声称:“钱是我赚的,我有权支配!”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赵某又辩解道:“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是我的家事,你们管不着。”民警依法向赵某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
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六条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释法说理。第七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公安机关出具的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将面临警告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合材料,以办案民警的身份,面向社区群众撰写一份以“筑牢法治防线,守护和美家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提示。要求:①逻辑结构清晰;②体现法治权威与人文关怀;③200字左右。(12分)
【答案】(12分)
筑牢法治防线,守护和美家庭
各位居民朋友:
近期,本社区发生因财产纠纷引发的家庭冲突,严重影响家庭和睦。为此,警方提示:第一,家庭财产,共商共管。家庭重大支出需平等协商,单方处置易引发矛盾。第二,家暴违法,不是家事。任何形式的家暴都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干预,保护受害者权益。第三,遇事依法,理性沟通。倡导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拒绝暴力,共筑温馨、文明、和谐的家庭港湾。
【详解】本题设问为论述题,需调用婚姻与家庭、纠纷的解决等知识,从为什么、怎样做角度进行撰写。
有效信息①:赵某与孙某因财产纠纷引发家庭冲突→可从现状角度说明写宣传提示的原因。
有效信息②:赵某未经孙某同意,将夫妻共同积蓄中的25万元取出,用于投资朋友介绍的项目。孙某得知后表示反对,双方多次发生争执→可从平等的财产关系的角度说明家庭财产,共商共管。
有效信息③:争吵中,赵某情绪失控,对孙某进行殴打,致其面部挫伤、轻微脑震荡→可从夫妻关系的角度说明家暴违法,不是家事。从解决纠纷途径的角度说明要遇事依法,理性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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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检测卷选择性必修2第6课珍惜婚姻关系(原卷版)
(考查范围: 选择性必修2第6课 )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民法规定了民事主体享有财产权利,这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为获得贷款将自有汽车向银行抵押后,仍可以继续使用该汽车
②城镇居民乙可以购买朋友在农村的住房,并能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丙独自撰写小说出版发行所获得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丁企业为其生产的饮料注册了“四季”商标,其他企业可不经许可在饮料上使用与其近似的商标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遗嘱乃个人意志之终章。2022年甲立下公证遗嘱:商品房、轿车归其亲弟弟乙个人所有。2026年5月甲感念其丧偶儿媳丙长期履行主要赡养义务,在邻居丁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商品房归丙,轿车归乙个人所有。此外,甲还遗留存款100万元。本案例中( )
①基于遗赠,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②基于遗嘱继承,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③基于法定继承,乙有权取得100万元
④乙若已婚,继承所得的轿车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对婚姻幸福和美满家庭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未成年)的父母因病丧失对子女的监护能力,其他近亲属都应当承担甲的监护责任。
乙与邻居签订《协议书》,约定邻居作为扶养人负责其生养死葬,这属于遗赠行为。
A
B
丙在妻子去世后,对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岳母遗产。
丁的父亲与丁的女友的母亲是表兄妹,根据世代亲等计算法,丁与其女友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
C
D
A.A B.B C.C D.D
4.张某与妻子李某婚后共同购置一套住宅,二人育有一子小张。张某常年患病卧床。小张在外工作,长期疏于照料父亲。后张某夫妇与邻居王某签订协议,约定:由王某全权负责二人日常照料、医疗陪护及身后丧葬全部事宜,二老身故后将住宅赠与王某。王某此后依照协议尽心扶养二老。张某离世后,小张以自己是继承人为由,主张获得该套房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住宅是张某夫妻共同财产,二人有权共同处置
②尽管小张未赡养父亲,但他是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③小张若要享有继承权利,必须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④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甲男、乙女结婚后,甲承诺在子女出生后,将其婚前所有并正用于经营的一间门面房,变更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女儿两出生后,甲没有兑现承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女儿丙随乙一起生活。后甲又与J女结婚,其未成年的女儿两因生重病住院急需医疗费20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与乙离婚时,乙无权请求将i门面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②丙随乙一起生活, 甲可以减轻给付医疗费的责任
③甲若动用经营所得为丙支付医疗费,无须征得丁的同意
④如丁不同意甲为两支付医疗费,甲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6.2019年,小陈与小倩登记结婚。2021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总价120万元的房产。婚姻存续期间,小陈为自己缴纳了养老保险金2万元,还以个人名义向网络借贷平台借款50万元。2026年5月,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后,小陈将小倩诉至当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本案中( )
A.养老保险金2万元属于小陈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借款50万元因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B.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养老保险金缴付的2万元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C.房产应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割;借款50万元因以小陈个人名义所借,应视为其个人债务,由小陈独自承担
D.养老保险金2万元属于小陈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借款50万元因以个人名义所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小陈个人承担
7.王某与李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王。王某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居住。2020年王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2025年该房屋拆迁,获得拆迁补偿款300万元。李某认为自己是配偶应分得全部补偿款,小王认为自己作为继承人也应有份。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房产属于王某个人财产,300万元全部作为遗产继承
B.李某和小王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各分得150万元
C.该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析产再继承
D.小王是未成年人,继承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8.2021年,孙某与李某结婚并育有一女。2023年12月,双方协议离婚并约定,女儿由母亲李某抚养,孙某支付女儿抚养费,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2025年底,女儿改随母姓,此后,孙某便停止支付抚养费,后经多次催要无果,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孙某继续支付抚养费。关于该案认识正确的是( )
A.孩子改随母姓未经孙某同意,孙某可拒绝支付抚养费
B.自然人有权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孩子可以改随母姓
C.除诉讼外,李某还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
D.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最终会支持李某的诉求
9.李某与妻子王某婚后共同经营一家科技工作室(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初始资金50万元来自李某婚后继承的遗产。因经营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向周某借款120万元,并将家庭共有的一套公寓抵押给周某,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虽不是法定继承人,仍有权处理50万元遗产
②若夫妻双方约定由李某承担债务,则周某无权要求王某偿还
③周某对该公寓不享有抵押权,无法优先受偿
④工作室债务原则上应由工作室财产独立承担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王女士和赵先生婚前签署了协议,约定王女士按揭购买的期房归她个人所有,婚后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姻存续期间赵先生因赌博产生借贷纠纷,债权人小张起诉后,房屋被法院查封。对此,王女士提起执行异议,主张依据婚前协议排除执行。本案中( )
A.应由债权人小张对协议不知情承担举证责任
B.婚前财产协议违反物权法定原则,自始无效
C.夫妻共同生活期间赵先生的借款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D.夫妻财产约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对约定不知情的债权人
11.李某与王某婚后以女儿李乙名义签订购房合同,由李某出资6万元购买住房一套。后李某委托儿子李甲办理过户未果,李甲遂与卖方重签合同,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案涉房屋由李某夫妇与李甲一家共同居住、出资装修。王某去世后,案涉房屋被依法征收,因补偿款分配产生纠纷,李某、李乙诉至人民法院,双方就房屋权属问题各执一词。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案涉房屋的购房款由李某全额支付,该房屋为李某的个人财产
②案涉房屋购于李某与王某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王某作为共同出资人,其遗产应由李某、李甲、李乙共同继承
④王某若在李甲、李乙在场见证下留下代书遗嘱,则应依据遗嘱内容分配其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吴某婚前继承父母商铺,婚后将商铺出租并将租金用于家庭旅游消费。离婚时妻子周某主张租金属共同财产,吴某称商铺系个人财产。经查,婚后吴某用部分租金炒股获利15万元,另将商铺抵押贷款购置婚房。本案中( )
①商铺租金因用于家庭旅游消费,属于共同财产
②婚房中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③商铺租金是个人财产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④吴某用商铺租金炒股所获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下列对其第四十八条理解正确的是( )
第四十八条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①为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②有利于实现妇女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
③旨在直接保障妇女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
④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赵德芬是淮北市第141位“中国好人”。作为儿媳,她多年来尽心尽力伺候公婆,用爱心呵护每一个家庭成员;作为妻子,她精心照料突患急性脑梗塞的爱人,帮助他奇迹般的康复,用真心营造了一个温馨、和谐、幸福的家庭。赵德芬的事迹启示我们( )
①夫妻间相互扶养既是法定义务也是道德义务
②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应在生活中同等承担家庭责任
③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从公序良俗角度,法律鼓励儿媳给予公婆关心和照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026年某社区开展“家风护航幸福家”主题调解活动,居民张某向社区调解委员会求助:其妻子王某因长期忙于职场工作,将家中年幼子女的日常照料、老人陪护等全部交由张某一人承担,张某因身心俱疲多次与王某沟通,王某却认为“男主外女主内”早已过时,自己有追求职业发展的权利,拒不承担家庭照料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仅需承担子女抚养费即可,无需直接参与子女照料和老人陪护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王某的职业追求受法律保护
③王某有职业发展自由,可根据自身意愿自主决定是否承担家庭照料义务
④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共同承担家庭义务,照料老人、抚养子女是双方共同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对婚姻幸福和美满家庭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甲的父母因病丧失对子女的监护能力,其他近亲属都应当承担甲的监护责任
②王某与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乙负责其生养死葬,王某去世后乙可继承其遗产
③丙在妻子去世后对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岳母遗产
④丁父亲与丁女友母亲是表兄妹,据亲等计算法丁与其女友不属于禁止结婚情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宋和小孙婚前签订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双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债务由个人偿还,互不干涉。小孙将此事告诉了闺蜜小张。
因工作不顺,结婚两年后小孙辞职开店。后因资金周转不开,小孙以个人名义向闺蜜小张借款15万元,约定两年后还清。后店面倒闭,无法按期还款。小张多次向小孙索要欠款无果后遂向小宋讨要欠款,小宋拿出“婚前财产协议”,认为15万元是小孙个人债务,自己不承担偿还责任。小张无奈将小孙、小宋诉至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谈谈你如何看待小宋的说法。(12分)
18.杨某(女)与尚某(男)是大学同学,参加工作后省吃俭用,共同攒钱购置结婚用品,并领取了结婚证;准备在“五一”举行婚礼。尚某不幸在4月份的车祸中死亡,在处理结婚用品时,杨某与尚某的父母之间产生了分歧。杨某认为,这些东西是她和尚某的共同财产,现在尚某死亡,这些财产自然应归自己所有。而尚某的父母认为,杨某同自己的儿子只是登记了,未正式结婚,又未同居,还不是夫妻关系所以结婚用品应当由尚某父母继承。
根据所学知识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置结婚用品?(12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王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前双方未对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婚后初期家庭和睦,张某经营一家小型汽修店,收入稳定,所得收入均交由自己保管,用于店铺周转及家庭日常开支。2022年,双方之子出生,家庭开支大幅增加,王某要求张某将汽修店收入交由双方共同管理,张某以“店铺是自己婚前筹备”为由拒绝,双方矛盾逐渐激化。
2023年,王某的祖父去世,生前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学区房及20万元存款由王某个人继承,遗嘱中明确注明“仅归王某一人所有,与他人无关”。2025年,张某遭遇意外身亡,未留下任何遗嘱。事后,王某与张某的母亲赵某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争议如下:
①赵某:王某从其祖父处继承的学区房和20万元存款,是在张某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作为配偶享有份额,自己作为张某的母亲,有权继承该部分财产中的相应份额。
②王某:张某经营汽修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且赵某无权主张分割自己从祖父处继承的房产和存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赵某和王某的主张。(16分)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某与孙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小型超市,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开支。2026年1月,赵某未经孙某同意,将夫妻共同积蓄中的25万元取出,用于投资朋友介绍的项目。孙某得知后表示反对,双方多次发生争执。同年2月15日晚,双方再次因此事发生争吵。争吵中,赵某情绪失控,对孙某进行殴打,致其面部挫伤、轻微脑震荡。孙某报警。民警调查后发现:赵某用于投资的25万元来源于夫妻共同经营超市的多年积蓄;赵某在投资前未与孙某协商。调查中,赵某声称:“钱是我赚的,我有权支配!”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赵某又辩解道:“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是我的家事,你们管不着。”民警依法向赵某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
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六条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释法说理。第七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公安机关出具的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将面临警告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合材料,以办案民警的身份,面向社区群众撰写一份以“筑牢法治防线,守护和美家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提示。要求:①逻辑结构清晰;②体现法治权威与人文关怀;③200字左右。(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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