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法兰克王国和西欧封建制度 课件 2026-2027学年统编版九年级历史上册
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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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初中历史课件聚焦法兰克王国的建立、发展与分裂,封君封臣制的形成及庄园制度的特征,通过西罗马帝国灭亡后西欧社会转型切入,连接世界上古史到中古史分期,构建时空学习支架帮助学生梳理知识脉络。
其亮点在于运用《庄园习惯法》等史料实证,结合查理曼帝国分裂示意图强化时空观念,采用问题驱动与材料分析的教学方法,小结系统整合核心要点。能培养学生史料辨析与历史解释能力,为教师提供结构化教学素材,提升课堂效率。
内容正文:
476年,西罗马帝国在内部矛盾和日耳曼人的打击下灭亡。
又称拜占庭帝国,政权保存,成为古希腊罗马文化的直接继承者。
世界上古史
世界中古史(西欧人称“中世纪”)
(奴隶社会)
西欧进入封建社会
历史脉络
第7课
法兰克王国和西欧封建制度
第三单元 封建时代的欧洲
课标要求:通过封君封臣制和庄园生活,了解中世纪西欧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
一、法兰克王国
阅读课本第38页,回答以下问题。
时间:
建立者:
措施:
日耳曼人建立的“蛮族王国”
①宗教:皈依基督教,承认罗马教会的重要地位。
②土地:保留原来罗马大地主的土地,把原属罗马国有土地和无主土地封赏给部下或捐赠给教会。
法兰克王国赢得(罗马教会、信基督教的高卢人、罗马人和部下的)广泛支持。
481年
克洛维
③不断向外扩张,实力日益强大
1、克洛维时期
王权与教权交织,世俗与宗教结合
法兰克人是日耳曼人一支,4世纪起,法兰克人越过莱茵河进入高卢,不断扩张。法兰克人虽然勇猛,但森林中长久的野人生活使他们异常野蛮。法兰克人首领克洛维在教会及法兰克人、罗马人等支持下建立法兰克王国。
他们目不识丁,在他们所制造出的混乱中,一息仅存的罗马政权终于断了气,而商业交易和所有城镇都在萎缩。各拥武装的蛮族首领们纷纷自立为王,建立起小邦小国;王国之间自相残杀。 --[澳]约翰·赫斯特《你一定爱读的极简欧洲史》
496年,克洛维率领3000名法兰克战士接受洗礼,皈依基督教,标志他同罗马教会、同信基督教的高卢罗马人政治上的联合,提高了地位和声望。
克洛维征服高卢全境后,没有剥夺罗马元老的私产,将帝国公地、荒弃的田产,分赠给他的亲兵与各地教会,以此稳固四方人心。
到克洛维去世时,法兰克王国的版图已经延伸至高卢南部地区以及莱茵河以东至多瑙河之间的大部分地区,实力强大。
一、法兰克王国
768年,查理成为法兰克国王,他四处征伐,扩展王国版图。
材料:6世纪,教会利用《圣经》中农牧产品的1/10“属于上帝”的说法,开始向基督教信徒征收此税。779年,查理大帝规定:缴纳什一税是法兰克居民的义务……分为大什一税 (粮食)、小什一税 (蔬菜、水果)、血什一税(牲畜) 等,税额往往超过纳税人收入的1/10,负担主要落在农民身上。
措施:把王国划分很多教区,教会收“什一税”。
①教会变得富有,势力更大
②查理得到了教会支持
收取“什一税”
2、查理时期
9世纪查理曼帝国分裂示意图
一、法兰克王国
2、查理时期
右手持剑
左手持十字架
800年,教皇在罗马为查理举行加冕礼,称查理为“罗马人的皇帝”。查理因此被称为查理曼。他统治时期的法兰克王国被称为查理曼帝国。
教皇
皇帝
赋予神圣的合法性
提供政治和军事保护
罗马教皇加冕查理
一、法兰克王国
3、走向分裂
“一个伟大的帝国,最终走向分裂,
却孕育了欧洲文明的未来。”
克洛维
481年
800年
教皇为查理举行加冕礼
去世,帝国走向分裂
缔结条约,帝国一分为三
这三个王国成为后来德意志、法兰西和意大利的雏形。
建立法兰克王国
查理
814年
查理曼
843年
查理曼三个孙子
二、封君封臣制度
8世纪前期, 宫相查理·马特执政
查理·马特的烦恼
法兰克王国多次将土地进行无偿赏赐。
查理·马特:气势汹汹的敌人正在威胁这个国家,我希望有人可以为了法兰克而出征。
领主:我虽然受赐了土地,但我没有义务为了你而战斗。
查理·马特:在国家危难之时,你们这些无偿受封的人却不愿派出一个骑兵。我要改变这种局面!想要土地必须为我服兵役!
得到封地的人必须服兵役。
无偿分封
有偿分封
改革
1、措施:
外部入侵,但领主认为自己没有义务为他出征。
二、封君封臣制度
2、权利与义务
不能任意侵害封臣的荣誉、人身和财产安全;
封臣受外来攻击时,必须提供保护
效忠于封君,要为封君服兵役、提供财物等
纽带:土地的封赐
封君
赐地的人
封臣
接受封地的人
3、特点
①:权利、义务交织在一起。
二、封君封臣制度
3、特点
西欧封君封臣制图示
“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②封君与封臣的关系有着严格的等级性
③有一定契约意义
封君与封臣关系的结成有明确和规范的仪式。
臣服礼
授职礼
①权利、义务交织在一起。
三、庄园和农奴制度
在西欧,任何一块土地一旦封授,土地上的管理权及所有其他的权力包括经济权、司法权、治安权、警察权、铸币权、军事权等全部转移到土地受领人手里。
庄园是一个微型社会,基本做到自给自足。庄园的主要工作是农业,同时也有手工业,有木匠,铁匠,庄园自己酿造啤酒,有自己的磨坊和面包师,总之,庄园生产了人们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绝大部分产品,对外只进行最简单的物品交换。
庄园既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组织,也是相对独立的政治单位,是西欧封建制度的基础。
1、庄园的性质
性质
9—11世纪,庄园在西欧逐渐流行,西欧绝大多数人居住在庄园里。
材料:领主到处力争“豁免权”,他们不准国王的官员来到他们的领地,或者即使允许,官员也不得不直接去找领主本人,请其帮助履行政治当局交托的使命,例如征收封建赋税与招募士兵等。
——马克斯·韦伯《世界经济简史》
三、庄园和农奴制度
2、庄园的人员及土地构成
庄园
居民
自由的农民
缺少自由的农奴
由佃户经营的
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共同使用。
自营地
份地
公用地
领主
佃户
庄园
土地
由领主直接经营
由领主直接经营的部分为"自营地",通常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锁主所有。
自营地不是领主自己亲自耕种,而是由佃户义务耕种。
三、庄园和农奴制度
3、佃户的义务
材料一
凡是领有份地的自由佃户,须依照自身份地面积,按约定日期赴领主自营地完成劳役劳作。
庄园内磨坊、烘炉、酿酒器具皆为领主专属产业,佃户不得私自打造同类器械,但凡使用领主设施加工粮食、酿造酒水,都需要依照规定数额缴纳使用费。
同时,所有佃户都应当向教区教会缴纳什一税,即每年收成的十分之一上交教会,不得拖欠。 -—13世纪英格兰《庄园习惯法》
材料二
农奴被永久附着于庄园土地之上,惯例要求每周三日无偿为领主耕种土地,仅余下时日可以经营自家小块份地。
农奴除承担和自由佃户一样的经济负担外,还必须向领主缴纳人头税;农奴子女跨庄园婚嫁,需要交纳结婚税;农奴去世后,后代想要继承份地,必须向领主缴纳继承金。
未经领主许可,农奴不得离开庄园,若私自出逃,领主有权追捕押回,并施以惩罚。 ——查理曼《庄园敕令》
③ 教会赋税:向教会缴纳什一税。
③ 自由迁徙权:私自逃离庄园会被领主抓捕惩处。
① 基本义务:根据份地大小,为领主提供劳役;
② 庄园设施使用费:使用领主的磨坊、面包炉、酿酒机,需缴纳使用费;
① 劳役地租:被牢牢束缚在土地上,承担无偿劳役;
② 多种苛捐杂税:人头税、结婚税、继承税等 ;
三、庄园和农奴制度
4、庄园法庭的作用
材料一 13世纪,一个英国的庄园法庭曾留下这样的规定:所有佃户都有义务把他们的谷物送到磨坊去……如果确认某个佃户未履行到领主磨坊磨谷的义务。在法庭尚未作出判决以前,他要交6便士;如果此事已经诉诸判决(即如果事情已经拿到庄园法庭上解决),他就要交12便士。 ——摘译自《拉姆塞修道院契据册》第一卷
领主或者管家
①维护领主的利益
材料二 1272年在斯塔夫德郡的阿尔鲁斯, “法庭全体人员要求领主应召前来答复他的一个佃农,领主是否依据国王的令状对该佃农提起诉讼”,在下一次法庭上,领主因未出席法庭而被扣押财物。
②维护庄园公共秩序
③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法兰克王国和西欧封建制度
法兰克王国
庄园
建立:481年建立,克洛维
发展:800年,查理加冕(征收“什一税”)
分裂:843年,分裂为德意志、法兰西和意大利的雏形
纽带:以土地封赐为纽带
特点:等级性;权利和义务交织;契约意义
封君封臣
制度
义务和权利
性质:自给自足的经济、政治单位
居民:领主、佃户(自由农和农奴)
庄园法庭: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维护领主权益;限制领主特权
课堂小结
土地:自营地、份地、共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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