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第二框薪火相传有继承
归纳主干重线索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法定继承
范围和顺序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薪火相传有继承
●遗嘱继承: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
依遗嘱取得
遗产的处理
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
●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梳理知识夯基础
川知识点1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1)含义: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制度的意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
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2.继承关系
(1)被继承人: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
(2)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
(3)继承权: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4)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
3.继承遗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
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4.债务清偿责任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
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
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5.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两种
(1)法定继承
①含义: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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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统编版)
获得继承权。
②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
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遗嘱继承
含义: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
定继承人。
提示:遗产继承份额分配的原则: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
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
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
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川知识点2遗嘱继承重意愿于
1.遗嘱
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
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遗嘱不一
定是遗嘱继承。
2.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
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3.遗嘱继承
(1)含义: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
承。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
遗产份额。
提示:遗产处理还可以采取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
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2)遗嘱分类
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辨析观点一明认识
1.继承人应偿还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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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家庭与婚烟。
2.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3.继承开始后,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的,再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4.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律认定为准。
5.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第一顺序),祖父母、外祖
父母(第二顺序)。
6.遗嘱继承除了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还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
何人。
7.继承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
8.通过遗嘱处分遗产属于遗嘱继承。
9.徐老在去世之前写了一封自书遗嘱,把名下的一套房产留给孙子徐某甲,如遗嘱有
效,则徐某甲享有遗嘱继承权。
学(31】第二单元
·"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一框家和万事兴
1.错误。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需依法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2.正确。
3.错误。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为
了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其不能代替赡养制度。
4.错误。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要
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
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第二框薪火相传有继承
1.错误。除自愿外,继承人以继承的遗产范
围为限对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超过
部分不负清偿责任。
2.错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
产是遗产,非法所得不是遗产。
3.错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有
遗嘱的,先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4.错误。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
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5.错误。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
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父母(第二顺序)。
6.错误。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指定继承人。
7.错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是取得继承权
的两种根据;遗赠不属于继承。
8.错误。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
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
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
不属于继承。
9.错误。遗嘱继承应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不是遗嘱继承。
参考答案与解析。
家庭与婚姻
“第六课珍惜婚姻关系
第一框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错误。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错误。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对自
己负责,也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3.错误。举办婚礼,但是没有结婚登记程序,
则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受法律的保护。
4.错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
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
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5.错误。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在下列情
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凡判决不
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
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
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
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
不得提出离婚。
6.错误。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
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
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第二框夫妻地位平等
1.错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
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正确。
3.错误。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共同财
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
处理。
4.错误。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40万元,并未
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
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共同财产的投资收
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2万元属于夫
妻共同财产。
5.错误。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
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
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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