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主观题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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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以典型案例为载体,系统覆盖《法律与生活》核心模块,通过“材料信息-法律条款-责任认定”三步法构建解题逻辑,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方法提炼|知识逻辑| |----|-----------|----------|----------| |侵权责任|5(动物致害/高空抛物等)|无过错/过错责任区分,因果关系分析|从权利侵害到责任承担的逻辑链条| |合同纠纷|3(买卖/服务合同违约)|不可抗力认定,定金违约金适用规则|合同订立-履行-违约救济的全流程| |遗产继承|2(遗嘱冲突/遗赠扶养协议)|遗产范围界定,遗嘱效力顺位判断|财产权与继承权的法律关系| |劳动权益|2(违法解除/用工侵权)|劳动者权利清单,维权途径选择|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障的权利义务统一| |人格权/竞争|2(肖像权/虚假宣传)|权利边界识别,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法律保护体系|

内容正文:

《法律与生活》主观题练习 一、材料题 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件事实】某天,养牛户赵某委托钱某帮忙出售5头牛,双方口头约定由钱某负责牛只运输, 促成交易后,赵某向钱某支付运输费及1000元佣金。经钱某帮忙联系后,张某与赵某口头约定,5头牛总价款5万元,张某当日支付定金1万元,牛只次日交付并支付余款。同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第二天,钱某驾车到赵某处运牛,邻居谢某等人无偿帮助,当第三头牛被牵出时,牛突然挣脱牛鼻绳和牛角绳,闯入闫某院里将其撞倒并当场死亡。因就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闫某亲属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赵某、钱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8万元。 此外,因牛撞人事件,赵某未在规定时间内交付牛只,张某要求赵某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赵某辩称,牛撞人属于不可抗力,拒绝张某要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中赵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祁姓父子在上海浦东承包鱼塘,兼营宠物寄养业务,申先生将两条恶霸犬寄养于此。该鱼塘外围设铁丝网和四道大门,恶霸犬因性格凶猛被单独圈养在最内侧区域,但该区域仅装插销未挂锁,鱼塘也未设安全警示标志、无专人看管。2025年11月23日凌晨5点,陈老太散步时擅自进入鱼塘,后被这两条恶霸犬撕咬,因创伤性休克死亡。 事发后,浦东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陈老太家属与寄养管理人祁姓父子、犬只饲养人申先生调解。老祁与家属达成协议,支付20万元赔偿款,家属承诺不再就此事追究祁姓父子其他任何责任。但申先生一方未同意调解方案,家属随后将申先生诉至法院,索赔约53万元(含律师费),法院追加祁姓父子为被告。庭审中,申先生否认犬只撕咬与老太死亡的直接因果关系,称老太系偷摘粽叶、自身存在故意。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若你是本案法官,对本案的侵权责任应如何作出判决。 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高空抛物祸及路人 某小区居民张某在自家阳台晾晒衣物时,不慎将手中的玻璃水杯碰落,水杯从8楼坠落,砸中楼下正在散步的居民赵某,造成赵某头部受伤、肋骨骨折,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万余元。赵某找到张某索赔,张某以“系意外掉落,自身无故意”为由拒绝赔偿;赵某又要求小区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物业公司称已在小区张贴“禁止高空抛物”警示标语,已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担责。三方多次协商无果,赵某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张某赔偿赵某6.4万余元,物业公司赔偿赵某1.6万余元。 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理由,并说明该判决对防范高空抛物、守护公共安全的意义。 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为助力乡村振兴,某地农产品合作社与外地的某超市签订优质蔬菜供销合同,约定合作社分3批次向商超供应共计20吨新鲜蔬菜,商超预付定金5万元,逾期交货需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首批蔬菜顺利交付后,当地遭遇罕见持续强降雨,引发山体滑坡,损毁运输道路,合作社无法按时完成第二批蔬菜供货。事发后,合作社第一时间将灾情及无法按期交货情况告知商超,并积极协调替代运输路线,仍未能按时履约。外地某超市以合作社违约为由,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合作社则主张此次违约系不可抗力导致,应免除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评析本案中双方的主张,并说明理由。 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碳排放配额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手段,也是落实我国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方式。甲公司发布碳排放配额采购招标公告,乙公司提交了内容确定具体且加盖印章的报价文件(含履约承诺:若未履行合同义务,自愿补足甲公司另行采购配额产生的差价)。甲公司经比选确定乙公司中标并送达中标通知书,双方约定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交割。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甲公司只得高价向第三方采购配额。甲公司就产生的差价损失诉至法院请求赔偿,乙公司则以合同无效为由拒绝赔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法院应支持谁的主张,并说明理由。 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是一名拥有1.8万粉丝的网络博主,其日常分享内容以个人穿搭为主。2022年6月,某电子商务公司主动联系王某商谈合作事宜。双方通过线上沟通约定,该电子商务公司给王某寄送情侣T恤套装,王某穿着拍照后,交付照片给该电子商务公司用于情侣T恤套装广告宣传,王某拍照的收费标准为700元至800元每组,每组5张到10张照片。该电子商务公司收到照片后,将照片用作其网络店铺“某某先生旗舰店”多款情侣T恤套装的宣传图片。后王某发现,该电子商务公司对照片进行了二次修改,将王某的形象通过修图技术合成到其他款式的服装上(这些款式的服装王某并未实际拍摄),制成的116张图片用于该网络店铺多款商品的宣传。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该电子商务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 7.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为某软件科技产业园区的运营管理方,为吸引企业入驻软件园,承诺给予入园企业各项优惠政策。2013年9月10日,某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下称B公司)与A公司签订《某软件科技产业园入园协议书》,约定该公司于2013年9月15日入驻软件园,A公司承诺B公司在其缴纳相应税款后,下个季度末给予税收奖励,税收奖励时间为五年。双方入园协议签订后,B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履行义务,A公司也按照约定给付自入园至2016年4月份期间的税收奖励,但却以政府不再执行优惠政策为由,拒绝支付2016年5月份至2018年9月份期间的税收奖励。故B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A公司给付余下税收奖励。A公司辩称,税收奖励应以政府返还税收为前提,政府不再执行优惠政策无法预料,属于不可抗力,拒绝兑现税收奖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B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华和母亲王某某进站乘车时,王某某在火车站检票口突然逆行,双腿直接碰撞在正常排队进站、行李合规的张某乡的拉杆箱上而受伤倒地,经救治无效不幸离世。刘某华以张某乡侵害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张某乡赔偿原告刘某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法院审理查明,张某乡依规顺行、无违规行为、无故意或过失,王某某逆行自担风险,依据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刘某华全部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妻子陈某育有两子张大、张二,收养一女张三(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张三成年后嫁到外省。 2010年张大因公殉职,其妻一直赡养张某夫妇;张二游手好闲,长期对父母不管不问。2020年,神志清楚的张某立下自书遗嘱:“本人名下财产总计110万(张某生前退休工资80万元+交通事故中获赔的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40%给老伴,40%给儿媳,20%给养女”。 2022年,张某病重,在神志清楚且有3名无利害关系的医生、护士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本人名下财产总计110万,50%给老伴,30%给儿媳,20%给养女。张某于立下口头遗嘱的次日去世。 张二主张“大哥已死,大嫂不是张家人,无资格继承遗产;妹妹是养女且已出嫁,更没有资格,遗产应全部由我继承。”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张某的遗产具体应如何分配以及分配的理由。 1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村民老李早年丧偶,有自建房一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育有一子小李。2024年,老李身患重病,自书遗嘱一份,明确该房屋由小李继承,遗嘱具备亲笔书写、签名及日期等法定要件。2025年,老李病情好转后,因小李疏于照料,转而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村委会负责其生养死葬,老李去世后房屋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履行了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的主要义务。2026年,老李病逝。小李持自书遗嘱主张继承房屋,村委会依据《遗赠扶养协议》提出异议,双方诉至法院。 相关链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中房屋产权归属,并说明理由。 1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当OPC(One Person Company)遇上“数字员工”,未来的创业模式,只需要一个充满创意的“头脑”,加上一个不知疲倦的“数字员工”,你就能开启自己的“商业版图”。 OPC与“数字员工”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着我们的商业生态。但在拥抱这份“未来”的同时,你是否清楚,法律的边界在哪里? 风险1  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风险2  “泄露”危机 风险3  生成的可能只是“旧作” 场景重现你的“数字员工”撰写了一篇行业文章,其中生成了某家公司的虚假负面数据。文章发布后,该公司向你发来了律师函 场景重现为了图方便,你将公司的核心代码、独家运营策略上传到公共AI平台优化。不久后,竞争对手也拥有了类似的方案 场景重现你让“数字员工”设计了一款国潮风的手机壳图案,既有传统纹样又有现代元素,直接生产销售。不久,就收到了法院传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上述场景可能涉及的法律边界,并提出应对措施。 1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公司主营护肤品的生产销售,其产品的特有包装经过长期使用和推广宣传,具有较高知名度。乙公司在其生产的护肤品上使用了甲公司产品的特有包装,使不少消费者以为该护肤品是甲公司生产的。乙公司在广告中宣称其护肤品“祛斑效果全国领先且无任何副作用”,赵某信以为真并购买。赵某使用一段时间后,该护肤品没有产生任何祛斑效果,且添加的违禁成分导致赵某皮肤严重过敏。赵某经过治疗后,面部仍留下明显瘢痕。 请结合材料列举乙公司的违法行为,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加以分析。 1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4月23日,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出的2025年度人民法院报十大案件发布,“员工连续工作超8小时闭眼3分钟被开除案”入选,基本案情如下: 2021年3月,余某入职某公司担任店长。2024年9月26日,公司以余某工作失职为由与余某解除了劳动关系。公司主张其失职行为主要有:一是在2024年9月某日,余某在工作时间且店内尚有顾客时,坐于收银台位睡觉,被顾客投诉;二是在2024年8月某日,其管理的门店在营业时间内短时间关闭店门,致使公司不能在该商场续租门店。对此,余某主张,闭眼休息是因当日独自从早上9:30开始上班,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身体疲惫,仅在晚上8时短暂闭目3分钟,并未睡着且未影响接待顾客。而短暂关闭门店则是因当时店内仅自己一人,生理需求上厕所所致。余某认为某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并获得仲裁委支持。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遂诉至法院。假如你是该案的法官,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你对该案的判决及理由。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期,某五金加工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临时招录多名一线务工人员投入车间生产。入职以来,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始终未与务工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作口头用工约定。同时,企业长期违规操作,从未依法为在岗职工办理并缴纳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此外,该企业生产车间作业环境简陋,金属粉尘、机械噪音超标,安全防护设施老化缺失,企业长期不配发专业防护用具,不开展安全岗前培训,拒不落实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相关要求。多名工人集体向企业负责人反映实际困难,要求规范用工、改善作业环境,企业不仅拒不整改,还态度强硬,口头警告工人不得随意投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评析该企业的用工行为,并说明企业员工面对侵权可采取哪些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与生活》主观题练习》参考答案 1.赵某应当对闫某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赵某是牛的所有人和实际管理人,牛挣脱绳索致闫某死亡,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赵某应承担赔偿责任。赵某应承担违约责任。牛撞人不属于不可抗力,赵某未按时交付牛只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张某可选择要求赵某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或支付违约金(1万元)。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相关知识作答。 有效信息①:赵某是案涉牛的饲养人和实际管理人,牛挣脱绳索闯入闫某院内致其死亡→可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角度分析: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赵某应当对闫某的死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②:赵某和张某口头约定了牛只交易的交付时间,因牛撞人事件赵某未按时交付牛只,赵某辩称牛撞人属于不可抗力→可从违约与免责的角度分析: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牛挣脱绳索撞人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赵某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牛只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③:张某与赵某的交易中既约定了1万元定金,又约定了1万元违约金→可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角度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张某有权选择要求赵某双倍返还定金共2万元,或者选择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1万元。 2. ①申先生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申先生养恶霸犬属于违法行为,《民法典》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不得以受害人存在过失主张免责,故申先生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祁姓父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祁姓父子作为鱼塘及寄养业务的管理人,虽将恶霸犬单独圈养,但未对犬只区域上锁、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管理上的疏忽行为与陈老太的去世存在因果联系,故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陈老太家属需承担部分损失。陈老太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进入封闭管理的鱼塘区域,自身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失,故家属需承担部分损失。 【详解】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结合设问要求及材料信息,可运用侵权责任、民事行为能力等知识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申先生将两条恶霸犬寄养于此,陈老太散步时擅自进入鱼塘,后被这两条 恶霸犬撕咬,因创伤性休克死亡→可从无过错侵权责任角度,说明申先生养恶霸犬属于违法行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申先生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祁姓父子在上海浦东承包鱼塘,兼营宠物寄养业务,该鱼塘外围设铁丝网 和四道大门,恶霸犬因性格凶猛被单独圈养在最内侧区域,但该区域仅装插销未挂锁,鱼塘 也未设安全警示标志、无专人看管→可从侵权责任角度,说明祁姓父子作为鱼塘及寄养业务的管理人,因管理上的疏忽行为与陈老太的去世存在因果联系,故应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③:陈老太散步时擅自进入鱼塘,后被这两条恶霸犬撕咬,因创伤性休克死亡→可从民事行为能力角度,说明陈老太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身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失,故家属需承担部分损失。 3.(1)①张某的行为构成过错侵权。自然人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某对阳台物品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因疏忽大意导致水杯坠落伤害了赵某,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②物业公司应承担补充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区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其仅张贴警示标语,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未充分履行义务,应对赵某的损害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③该判决符合公平原则,既明确了高空抛物行为人的直接责任,也规范了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兼顾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与相关方的责任边界。 (2)①明确高空抛物的法律后果,减少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 ②彰显司法对公民人身安全的保障,守护公共安全。 【详解】第一小问为原因类,需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第二小问为意义类,需从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角度分别说明该判决对防范高空抛物及守护公共安全的意义。 理由:有效信息①:某小区居民张某在自家阳台晾晒衣物时,不慎将手中的玻璃水杯碰落,水杯从8楼坠落,砸中楼下正在散步的居民赵某,造成赵某头部受伤、肋骨骨折,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万余元→可从一般侵权责任的角度说明张某的行为构成过错侵权,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②:赵某要求小区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物业公司称已在小区张贴“禁止高空抛物”警示标语,已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担责→可从一般侵权责任的角度说明物业公司未充分履行义务,应对赵某的损害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有效信息③: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张某赔偿赵某6.4万余元,物业公司赔偿赵某1.6万余元→可从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的角度说明法院判决符合公平原则,兼顾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与相关方的责任边界。 意义:有效信息:张某对阳台物品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导致水杯坠落伤害了赵某。物业公司未充分履行义务。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张某赔偿赵某6.4万余元,物业公司赔偿赵某1.6万余元→可从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角度说明对减少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守护公共安全的作用。 4.合作社未按时交货构成违约,但可依法免除违约责任。 ①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作社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第二批蔬菜,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构成违约。 ②依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合作社已及时通知超市,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到了减损义务,符合不可抗力免责的法定条件,可免除违约责任,无需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 超市要求合作社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的主张不合法。 ①本案违约是不可抗力导致,且合作社履行了通知和减损义务,法定免责情形成立,超市无权要求合作社承担违约责任。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或者定金条款(或写: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即便合作社存在普通违约,商超也不可同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其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 【详解】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知识,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合作社未按时交付第二批蔬菜,遭遇罕见强降雨引发山体滑坡的不可抗力,且及时通知超市并积极协调替代路线→可从合同履行与不可抗力免责角度分析: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作社未按约定交货违背全面履行原则,构成违约,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且履行了通知和减损义务,符合不可抗力免责的法定条件,可免除违约责任,无需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 有效信息②:超市要求合作社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可从违约金与定金的适用规则角度分析:合作社的违约是不可抗力导致且已履行相应义务,法定免责情形成立,超市无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超市同时主张两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其主张不合法。 5. 法院应支持甲公司的主张。合同订立过程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合同成立。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发布招标公告为要约邀请,乙公司提交内容具体、加盖印章的报价合同构成要约,甲公司送达中标通知书即生效承诺,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且内容合法有效。乙公司既不履行合同义务,又违背差价补足的承诺,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原则,理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试题,设问要求回答法院应支持谁的主张,并说明理由,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的原则、违约及违约责任等角度作答。 有效信息①:甲公司发布招标公告,乙公司提交内容具体、加盖印章的报价合同。甲公司经比选确定乙公司中标并送达中标通知书→可运用合同订立的知识,说明甲公司发布招标公告为要约邀请,乙公司提交内容具体、加盖印章的报价合同构成要约,甲公司送达中标通知书即生效承诺,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且内容合法有效,所以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不成立。 有效信息②: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甲公司只得高价向第三方采购配额。甲公司就产生的差价损失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可运用合同履行的原则、违约及违约责任等知识,说明乙公司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又违背差价补足的承诺,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原则,理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综上,法院应当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6.违法行为:该电子商务公司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理由: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双方仅约定使用特定拍摄照片,公司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构成侵权。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伪造、篡改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该公司擅自修图、合成肖像并大量商用,严重侵犯王某肖像权。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定电子商务公司的违法行为及理由。 有效信息①:双方仅约定王某拍摄的特定情侣T恤照片可用于广告宣传,公司超出约定范围将王某肖像合成到其他未拍摄的服装款式上用于商用→可联系肖像权的使用规则知识,从约定范围的角度分析,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公司超出双方约定的使用范围使用王某肖像,构成侵权。 有效信息②:公司通过修图技术对王某的原始照片进行二次修改,合成到其他款式服装上,共制作116张图片用于店铺商品宣传→可联系肖像权的侵权情形知识,从侵权行为的角度分析,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伪造、篡改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公司擅自篡改、合成王某肖像并用于商业盈利,严重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 7.会得到法院支持 ①《某软件科技产业园入园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全面诚信履行。对于后三年的税收奖励,A公司负有返还义务。 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A公司作为正常的商事主体,应对其签订协议的内容具有合理的预判,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③法院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判决A公司支付B公司税收奖励,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民法公平、诚信原则,也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招商引资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解析民法基本原则”“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从合同效力与履行、不可抗力的认定、诚信原则与营商环境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B公司与A公司签订入园协议书,约定税收奖励五年,B公司严格履约,A公司也实际给付了部分奖励→从合同效力与诚信履行角度: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全面诚信履行合同义务,A公司应支付剩余税收奖励。 有效信息②:A公司以政府不再执行优惠政策为由拒绝支付奖励,辩称属于不可抗力→从不可抗力认定角度:政府政策调整并非不能预见,A公司作为商事主体应合理预判商业风险,不能以不可抗力免责。 有效信息③:A公司已实际给付自入园至2016年4月期间的税收奖励,B公司严格按协议履行义务→从诚信原则与营商环境角度:法院支持B公司诉求有利于弘扬诚信原则,践行民法公平原则,对优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示范作用。 8.①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张某乡正常顺行、行李合规,主观上无故意也无过失,不具备侵权责任的过错要件。损害后果是因王某某自身逆行、未尽到自身安全注意义务导致,张某乡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③因此,张某乡不构成侵权,依法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决彰显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详解】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需要调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有关知识分析原因和法院判决的意义。 关键词①:王某某在火车站检票口突然逆行,碰到正常排队进站、行李合规的张某乡的拉杆箱上而受伤倒地,经救治无效不幸离世→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165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王某某“逆行”这一重大过错行为造成的自身损害后果,与张某乡的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张某乡没有过错,因此张某乡不构成侵权,依法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②:张某乡正常排队进站、行李合规→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说明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彰显司法公正,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9.①张某名下110万元财产中80万元退休工资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0万元归妻子陈某个人所有,剩余40万元属于张某的遗产;30万元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张某个人财产,全部属于遗产。因此,张某的可继承遗产总额为40万+30万=70万元。②自书遗嘱和口头遗嘱均有效,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应以口头遗嘱为依据处理张某的遗产。③妻子陈某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35万;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继承21万;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的养子女和婚生子女同样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张三继承14万;张二未尽到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且口头遗嘱未给其留份额,无权继承。 【详解】本题为判断、原因类主观题,要求运用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知识,从张某的遗产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张某生前退休工资80万元+交通事故中获赔的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角度分析说明张某名下110万元财产中80万元退休工资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0万元属于张某的遗产;30万元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张某个人财产,全部属于遗产。因此,张某的可继承遗产总额为40万+30万=70万元。 有效信息②:张某在神志清楚且有3名无利害关系的医生、护士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张某于立下口头遗嘱的次日去世→从遗嘱角度分析说明自书遗嘱和口头遗嘱均有效,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应以口头遗嘱为依据处理张某的遗产。 有效信息③:2010年张大因公殉职,其妻一直赡养张某夫妇;张二游手好闲,长期对父母不管不问。收养一女张三已经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从法定继承角度分析说明妻子陈某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的养子女和婚生子女同样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张二未尽到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且口头遗嘱未给其留份额,无权继承。 10.本案中房屋产权归村委会所有。 理由:①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本案中,老李与村委会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村委会已经按约定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主要义务;老李的自书遗嘱虽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但效力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房屋应当归村委会所有。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等角度分析作答。 观点表态:本案中房屋产权归村委会所有。 有效信息:2024年,老李自书遗嘱一份,明确该房屋由小李继承,2025年,老李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村委会负责其生养死葬,老李去世后房屋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履行了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的主要义务→可联系继承的效力顺位的知识,说明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效力顺位为: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老李与村委会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村委会已经按约定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主要义务,因此房屋应当归村委会所有。 11.风险1:数字员工生成虚假负面数据文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商业诋毁规定,同时可能侵犯该公司的名誉权。应履行审核义务,依法经营。 风险2:将公司的核心代码等上传公共AI平台,可能造成商业秘密泄露。应完善保密措施,与平台签订保密合同。 风险3:数字员工设计的图案直接用作商业用途,可能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应履行审核义务。 【详解】本题为措施类+体现类综合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人身权、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合同订立相关知识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使用数字员工生成包含企业虚假负面数据的文章并发布→可联系名誉权和反不正当竞争相关规定分析: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该行为既侵犯企业名誉权,也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经营主体要对生成内容履行审核义务,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经营。 有效信息②:将公司核心代码、独家运营策略上传公共AI平台后被竞争对手获取→可联系商业秘密保护相关规定分析:核心代码、未公开的运营策略属于企业商业秘密,擅自上传至公共平台未尽到保密义务,会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损害企业竞争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完善内部保密管理,若确需使用公共平台优化,要与平台签订明确的保密条款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有效信息③:直接将数字员工生成的图案投入生产销售后收到法院传票→可联系著作权相关规定分析:若数字员工生成的图案使用了他人仍在保护期内的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纹样等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用于商业用途,会构成著作权侵权,因此经营主体使用AI生成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前,要对内容的权利归属、是否侵权履行审核义务,避免侵权。 12.①混淆行为(不正当竞争):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擅自使用甲公司有一定影响的包装,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②虚假宣传:乙公司宣称其产品“祛斑效果全国领先且无任何副作用”与实际不符,构成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侵权行为(人身与权益损害):乙公司在产品中添加违禁成分,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造成赵某人身损害,侵害了赵某的人身权。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主体是乙公司的违法行为,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竞争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甲公司主营护肤品的生产销售,其产品的特有包装经过长期使用和推广宣传,具有较高知名度。乙公司在其生产的护肤品上使用了甲公司产品的特有包装,使不少消费者以为该护肤品是甲公司生产的→可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角度,说明乙公司擅自使用甲公司有一定影响的包装的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有效信息②:乙公司在广告中宣称其护肤品“祛斑效果全国领先且无任何副作用”→可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角度,说明乙公司宣称其产品的功效与实际不符,构成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有效信息③:添加的违禁成分导致赵某皮肤严重过敏,赵某经过治疗后,面部仍留下明显瘢痕→可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角度,说明乙公司在产品中添加违禁成分,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造成赵某人身损害,侵害了赵某的人身权。 13.判决该公司向余某支付赔偿金。理由: ①该公司侵犯了余某休息休假的权利。余某长时间工作后短暂闭目休息、紧急如厕,属于合理生理需求,该公司应保障其合理休息。 ②该公司没有依法全面履行合同。余某已完成劳动任务,履行了合同义务,余某短暂关闭店门系人力不足导致,即便造成商场不再续租门店,该后果也不应由余某承担。公司解除合同理由不成立。 ③该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构成违约。该公司以余某失职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向余某支付赔偿金。 ④劳动纠纷的判决应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利,引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经营管理,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劳动者权利、劳动合同履行、劳动争议处理的知识,从劳动者权益保护、用人单位义务的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关键词①:余某连续工作超8小时后短暂闭目休息、因生理需求短暂关店,属于合理生理需求→可从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角度分析: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劳动者有权在连续工作后获得合理休息的机会,满足基本生理需求的行为不构成工作失职,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侵犯了余某的休息休假权。 关键词②:余某已完成日常劳动任务,关店是店内仅余某一人、生理需求导致,商场不续租的后果不应由余某承担→可从劳动合同履行角度分析:劳动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原则,余某已经履行了自身的主要劳动义务,公司主张的失职结果与余某的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据不成立,未依法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 关键词③:公司在无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与余某的劳动关系→可从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性角度分析: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构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违约责任。 关键词④:劳动争议案件的判决要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可从劳动纠纷处理的价值导向角度分析: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既可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能引导用人单位规范自身用工管理,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人员配置,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4. 评析行为:①该用人单位行为违反劳动法中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不利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用工管理不规范,属于违法行为。③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侵犯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违反国家社会保障相关法律要求,损害劳动者长远权益。④不提供劳动安全防护、不落实劳动安全保障,侵犯劳动者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漠视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存在重大用工安全隐患。⑤企业违背合法用工、诚信经营原则,不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当立即整改,依法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 合法维权方式: ①协商和解。劳动者可直接与企业负责人协商,或由工会代表劳动者与企业沟通,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是最便捷的维权方式。②申请调解。协商不成,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由第三方居中化解纠纷。 ③申请劳动仲裁(诉讼前置必经程序)。调解无果,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未签合同赔偿、补缴社保、改善劳动条件等诉求。 ④提起民事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劳动者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⑤行政投诉举报。针对不签合同、欠缴社保、劳动安全不达标、威胁劳动者等行政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社保、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行政机关责令企业整改并作出行政处罚。 【详解】本题有两小问,第一小问是一道评析题,结合材料中企业用工出现的问题,调用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等相关法律知识分析即可。第二小问,可结合劳动者维权的方式的知识分析作答即可。 第一小问: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辨析的核心是需要找到辨点,通常需要正反全面分析。本题只侧重分析其用工行为的错误之处。 辩题:评析该企业的用工行为。 错误之处分析: 论据①:企业未与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做口头约定→可从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角度分析: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企业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不利于劳动者权益保障和企业规范用工。 论据②:企业从未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可从劳动者的权利角度分析: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该企业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该项权利,违反社会保障相关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长远利益。 论据③:企业作业环境不合格、安全防护缺失、不开展安全培训,拒不落实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相关要求→可从劳动者的权利角度分析: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该企业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该项权利,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论据④:企业拒不整改且警告工人不得投诉→可从用工原则和劳动关系角度分析:该企业违反合法用工、诚信经营的要求,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应当依法整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结:企业违背合法用工、诚信经营原则,不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当立即整改,依法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该用人单位行为违反劳动法中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小问:属于简答题,可根据课本知识回答,详解略。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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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主观题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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