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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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案例,以情境化试题构建民事权利义务知识网络,强化法治观念与案例分析能力。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婚姻家庭关系|4题(如第4、13题)|结合离婚、财产分割等真实情境|以婚姻效力为起点,延伸至共同财产认定与债务承担,构建权利义务统一逻辑|
|继承制度|8题(如第1、2、3题)|涵盖遗嘱、法定继承、代位继承等类型|从继承主体资格到遗产分配规则,形成“权利-义务-责任”推导链条|
|监护与合同|4题(如第6、7题)|涉及意定监护、委托合同效力等|以民事行为能力为基础,关联监护职责与合同有效性判断,体现法治对社会关系的规范|
内容正文: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专题突破选择性必修2第二单元(解析版)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继承纠纷典型案例,为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下列对各案情的法律判断,正确的是( )
①蒋某为逃避支付幼子抚养费而放弃继承遗产,法院应确认其放弃行为无效
②农民吴某去世后,法院应支持其妻儿要求继承其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求
③陈某去世后,其子女持一份已丢失原件的遗嘱复印件主张继承,该复印件有效
④86岁母亲主张女儿遗嘱未为其保留“必留份”应部分无效的诉求未必获法院支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蒋某为逃避支付幼子抚养费而放弃继承遗产,该行为属于恶意逃避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应确认其放弃行为无效,正确。
②: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以户为单位取得,并非个人遗产,农民吴某去世后,其妻儿不能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排除。
③:遗嘱复印件在无原件核对、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单独作为继承依据,排除。
④:“必留份”的适用以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为前提,若86岁母亲有稳定生活来源、具备劳动能力,其诉求未必获法院支持,正确。
2.老刘身患疾病,独子小刘定居国外,未尽赡养义务。老刘遂与侄女婿小何签订协议,约定小何承担其扶养及丧葬事宜,去世后将名下房屋赠与小何,小何依约履行了义务。老刘去世后,小刘以自己是唯一法定继承人为由,要求继承老刘名下全部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何依约履行义务,理应继承房屋
②小刘未尽赡养义务,丧失了继承权
③法定继承权不得对抗该协议的约定
④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小何不是老刘的法定继承人,其获得房屋属于接受遗赠,不属于继承,表述错误。
②:小刘未尽赡养义务,可不分或少分遗产,但并不直接丧失继承权,错误。
③: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权不能对抗协议约定,正确。
④:小何履行了扶养义务才获得房屋,小刘未尽义务则不能主张全部遗产,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正确。
3.王某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去世,遗留房产、存款及单位抚恤金若干。其生前曾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所有财产由妻子李某继承。”王某母亲张某年事已高且没有生活来源,就财产分割与李某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遗产处理时应为张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②该遗嘱因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而部分无效
③李某继承遗产后必须对张某进行赡养
④房产、存款及抚恤金应在继承开始前进行析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张某年事已高、无生活来源,属于该类继承人,因此遗产处理时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正确。
②:王某的遗嘱未为张某保留必要份额,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遗嘱中涉及剥夺张某必留份的部分无效,即遗嘱因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而部分无效,正确。
③:李某是王某的妻子,即张某的儿媳。我国法律未规定儿媳对公婆必须履行赡养义务(儿媳无法定赡养责任),排除。
④:抚恤金不属于王某的遗产,是王某死亡后单位发放给近亲属的抚慰金,不适用遗产析产规则,不能纳入遗产范围进行析产,排除。
4.2020年,21周岁的男青年陈某,伪造证件与同龄女青年徐某登记结婚。2023年,徐某实名注册某音账号做直播带货,该账号粉丝量达百万级别。2026年,徐某得知陈某以个人名义借款100万元用于炒股并大幅亏损,加上本就对陈某长期不承担家庭日常开支心存不满,遂不顾身怀六甲,向法院提起离婚。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陈某与徐某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某音账号应认定为双方共同财产
③陈某100万借款不属于共同债务
④因徐某身怀六甲,法院不支持其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陈某伪造证件与徐某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本属无效婚姻;但离婚时其已达法定婚龄,则无效事由消失,婚姻合法有效,错误。
②:某音账号由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运营,所形成的粉丝量与商业价值属于经营性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③:陈某以个人名义借款10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徐某亦不知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正确。
④: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主动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依法受理并审理,错误。
5.蔡某有一套属于个人财产的商品房,后因急需用钱将商品房抵押给黄某。蔡某唯一的儿子蔡甲长期在国外工作生活未尽到赡养义务,其侄女蔡乙长期照顾其生活。蔡某留下自书遗嘱,死后将该商品房赠予侄女,两年后蔡某去世。以下解读正确的是( )
①黄某作为债权人对蔡某抵押的房屋享有抵押权
②蔡甲因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不具有法定继承权
③蔡乙有权依据蔡某留下的自书遗嘱继承其房产
④房子抵押能缓解蔡某资金紧张,实现物尽其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抵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黄某作为债权人对蔡某抵押的房屋享有抵押权,①正确。
②:作为蔡某的儿子,蔡甲具有法定继承人的资格,具有法定继承权,未尽赡养义务可能会影响其继承份额,并不会完全剥夺其法定继承权,②错误。
③:蔡乙是通过遗赠获得蔡某的财产,而不是继承,③错误。
④:通过抵押房产,蔡某能够获得资金以解燃眉之急,缓解蔡某资金紧张,同时房产本身并未被消耗或改变用途,体现了物权的灵活性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物尽其用,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6.王大伯的老伴早年去世,唯一的女儿也在国外工作,2026年春节期间,王大伯昏迷住院需手术治疗,邻居李阿姨依据双方此前的约定,代为签署手术同意书并办理入院手续。据悉,一年前王大伯因担心自己发生意外,便与李阿姨协商一致,委托后者担任他的意定监护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意定监护自王大伯和李阿姨签订书面协议时生效
②李阿姨作为意定监护人,有权继承王大伯的遗产
③意定监护制度尊重王大伯自主选择监护人的权利
④王大伯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无需在国外的女儿同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意定监护协议自签订时成立,但自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李阿姨在王大伯昏迷住院时行使监护职责,是基于协议生效后的义务,而非“签订后立即生效”,排除。
②:意定监护的核心是“解决被监护人生前的监护问题”(如人身照料、财产管理),而遗产继承是“解决被继承人身后的财产分配问题”,二者分属不同法律关系。意定监护人并不当然享有遗产继承权,“意定监护人有权继承遗产”的表述混淆了两个制度的边界,排除。
③:意定监护制度的设立初衷,就是为了打破“法定监护”的僵化,允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如王大伯)在“意识清晰时”自主选择信任的人(如李阿姨)作为未来监护人。这种“提前规划”充分尊重了被监护人的自主权,是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的根本区别,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意定监护的签订主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组织”,无需法定监护人(如父母、子女)同意,正确。
7.赵某向中介钱某支付了24万元,并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钱某利用“假结婚”的方式为其办理北京户口。在钱某的安排下,赵某与持有北京户口的女子孙某登记结婚。后因户籍管理政策调整,赵某未能取得北京户口。赵某遂将中介钱某诉至法院,要求钱某退还24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与钱某形成委托合同关系
②赵某与孙某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③该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④赵某可要求钱某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赵某与中介钱某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钱某为其办理北京户口,赵某与钱某形成委托合同关系,①符合题意。
②:假结婚是指男女双方无任何感情基础,仅出于某种特定目的而办理的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是合法的,并且具有法律效力。赵某与孙某的婚姻虽是赵某为获得北京户口而进行的“假结婚”,但其婚姻关系是合法的,②说法错误。
③:赵某与钱某签订的《委托协议书》试图钻政策的漏洞,骗取北京户口,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合同,③符合题意。
④:该协议是无效合同,协议的条款没有法律约束力,赵某无法要求钱某承担违约责任,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8.王某妻子早故,与大儿子王甲共同生活,小儿子王乙在外地工作。2024年3月,王某向李某借款60万,并签订借款合同且申请公证,约定3年后还本付息。2026年4月,王某突发疾病去世,临终前仅有王甲夫妻在场,王某立下口头遗嘱,其名下唯一遗产(价值40万的店面)由王甲继承。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某的借款合同有效,但其遗产继承人没有在合同上签字无需清偿王某的债务
②口头遗嘱无效,王某债务由王甲、王乙在法定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③对于王某债务超过其遗产部分,其继承人可不负清偿责任,但自愿偿还的除外
④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某留下的债务应由遗嘱继承人王甲承担清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王某的借款合同(经申请公证)真实有效。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的债务。王某的遗产继承人虽然没有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也必须承担王某未偿的债务,①错误。
②③: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王某立下口头遗嘱时只有大儿子王甲夫妻在场,故口头遗嘱无效。王某留下的遗产和债务应该由法定继承人王甲、王乙继承,且是在他们法定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对于王某债务超过其遗产部分,其继承人可不负清偿责任,但自愿偿还的除外,②③正确。
④:因为王某的口头遗嘱无效,故王某不是遗嘱继承人,而是法定继承人之一,王某留下的遗产也应当由遗产的继承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C。
9.十三岁的赵小某未经监护人同意,使用亲友支付账号,在某网络平台A商家的直播间内,下单购买盲盒卡牌近万元。监护人赵某发现后,通过平台发起退货退款申请。但A商家以“商品已拆封”等理由拒绝退款。双方协商未果,赵某将平台及商家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平台并非交易合同相对方,若已尽管理义务可不担责
②赵某需与A商家协商一致方能解除合同,否则构成违约
③赵小某监护人对其大额消费行为为疏于监管,无权要求退款
④赵小某的购买行为超出其日常生活消费水平,须经监护人追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在网络交易中,网络平台主要起到提供交易场所服务的作用,该平台并非直接的交易合同相对方,并且已经尽到了相应的管理义务,对于交易中的纠纷可不承担责任,①正确。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无效合同无需协商解除,监护人可直接主张合同无效,不构成违约,②错误。
③:监护人虽可能疏于监管,但法律仍赋予其对未成年人超出能力范围行为的追认权,商家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退款,③错误。
④:赵小某十三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超出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须经法定监护人追认才有效。赵小某的购买行为超出其日常生活消费水平,须经监护人追认,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0.康大爷与郝大娘育有一子康大强。康大强与张小芳原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小康,双方于1993年离婚。康大强不幸于2003年早于老两口死亡,康大强去世后,张小芳主动照料二老,2026年郝大娘与康大爷也相继去世。关于康、郝二老的遗产继承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小芳作为法定继承人,应该继承部分遗产
②张小芳尽主要扶养责任,应分配适当的遗产
③小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全部遗产
④小康可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全部遗产份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儿媳和女婿通常不享有继承权。然而,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或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他们将被视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张小芳是在与康大强解除婚姻关系、康大强去世后主动照料二老的,张小芳已经失去作为法定继承人的资格,但她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按照民法典的公序良俗原则,应该分配适当的财产,故①不选,②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可知,法定第一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以小康不是康、郝二老的法定继承人,更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故③错误。
④:康大强属于康、郝二老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康大强先于父母去世,其子女小康可代位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全部遗产份额,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1.王甲、李甲夫妇生有一子王乙。王乙娶妻章乙,育有一女王丙。王乙因车祸丧生,章乙继续赡养体弱多病的公婆。三年后王甲病故。经查,王甲名下有房屋一套,系婚后所购。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由于王乙丧生,章乙对王甲的房屋没有继承权
②被继承人王乙先于王甲死亡,由王丙代位继承
③王甲生前未留下遗嘱,其遗产继承适用法定继承
④王甲名下的房屋是王甲的个人财产,全部属于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章乙作为王甲的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王甲的遗产,对王甲的房屋有继承权,①说法错误。
②:王丙是王甲的孙女,而其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所以王丙代位继承,②说法正确。
③:王甲生前未留下遗嘱,不适用遗嘱继承,其遗产继承适用法定继承,③说法正确。
④:王甲名下的房屋系婚后所购,是王甲和李甲的夫妻共同财产,二分之一的房屋属于遗产,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2李某与陈某再婚时已有一子吴某,后其与陈某离婚。2024年开始,李某因身患多种疾病而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李某遂求助儿子吴某,但吴某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承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李某随后找到前夫陈某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陈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其生养死葬事宜,李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陈某。2026年2月李某去世,关于财产分配吴某与陈某发生争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因未履行赡养义务,已丧失继承权
②陈某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获得遗产
③如果陈某未按协议履行义务,则无权获得房屋
④陈某依据遗赠扶养协议成为李某的意定监护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知识点】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遗赠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并不直接丧失继承权,但可能少分或不分遗产。只有存在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等严重情节时,继承权才会丧失,吴某未履行赡养义务,不是其丧失继承权的条件,①不选。
②③:陈某与李某已离婚,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陈某履行扶养义务后有权依据协议获得遗产,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如果陈某未按协议履行义务,则无权获得房屋,②③入选。
④:陈某依据遗赠扶养协议,可以获得李某的遗产,但不是据此成为意定监护人,④不选。
故本题选C。
13.孙某和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3年后,李某发现孙某的现住房是其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孙某在离婚时对该房屋进行了隐瞒。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涉案房屋全部归自己所有。本案中( )
①李某的起诉期已超诉讼时效,涉案房屋应归孙某所有
②孙某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涉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该依法予以分割
④李某如果不服法院一审裁判,生效后15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知识点】平等的财产关系、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诉讼时效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从当事人发现对方隐匿财产之日起算,而不是从离婚之日起算,①排除。
②③:涉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孙某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对涉案房屋法院应该依法予以分割,②③正确。
④:李某如果不服,应在法院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法院判决生效后则不能提起上诉,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4.汪某一生未娶妻生子,父母也早已离世。晚年的汪某委托他人代笔立下遗嘱(有村委会和邻居见证),表示其名下房屋、耕地、林木等财产都留给侄女小汪,小汪负责汪某的生养丧葬。汪某离世两年后,其名下的部分林地被工程施工占用,产生了11万余元的赔偿款。针对这笔赔偿款的继承权,汪某的姐姐与小汪发生争执,诉至人民法院。在此案中( )
A.遗嘱作为物证是法院判决的依据 B.林地的赔偿款是汪某的合法遗产
C.小汪可依据遗赠获得全部赔偿款 D.代书遗嘱须经过公证才能够生效
【答案】C
【知识点】遗嘱继承、遗赠、证据含义及其作用
【详解】C:小汪是汪某的侄女,不是汪某财产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她可以根据遗赠获得汪某的财产,进而获得林地的全部补偿款,C符合题意。
A:遗嘱是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属于书证,A不选。
B:汪某去世时林地尚未被占用,该笔林地补偿款并非汪某直接遗留的财产,B不选。
D:公证并不是代书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代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即使未经过公证,也是合法有效的,D不选。
故本题选C。
15.阅读下面漫画,对漫画的理解正确的是( )
①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通过立口头遗嘱形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②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以其他非口头形式再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③遗嘱人所立的口头遗嘱,只要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就能够生效
④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口头遗嘱,体现出法律对家庭关系和谐的关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漫画中体现了老人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让医生转告其子女的行为。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通过立口头遗嘱形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以其他非口头形式再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因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①②正确。
③:遗嘱人所立的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够生效,②错误。
④:口头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6.王某和李某为夫妻。王某经其妻李某同意,用婚后继承自王某父亲的7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为购入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两人以公司名义又向赵某借款200万元。因为经营不善,还款日期到期后无力偿还借款。夫妻两人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赵某,换取赵某同意延期还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王某和李某约定由王某负责还款,且赵某知情,则赵某仍可向李某主张权利
②婚后继承自王某父亲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赵某对王某、李某的住房和购入设备无权直接拍卖或变卖,但享有优先受偿权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王某和李某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②: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题目中未提及王某父亲的遗嘱有特殊规定,因此该70万元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
④:公司是独立法人,其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股东仅以出资为限负责。题目中以公司名义借款200万元属于公司债务,与王某、李某个人无关,因此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①:若夫妻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且债权人赵某知情,则该约定对赵某有效,李某无需担责,故赵某不能向李某主张权利,①错误。
③:赵某对抵押的住房享有优先受偿权,但需通过协议或法律程序处置,无权直接拍卖;而购入设备属于公司资产,赵某作为普通债权人无优先受偿权,③错误。
故本题选C。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司法传递温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朱某与欧某2008年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先后生育长女、次女。双方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感情逐渐淡薄。2025年,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欧某解除婚姻关系。
收案后,承办法官深知矛盾核心不是婚姻关系解除,而是两名未成年儿童抚养难题。为确保孩子健康成长,一方面,联合村委、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上门,了解孩子的现状;另一方面,向朱某、欧某阐明法律规定。但朱某与欧某均表示自身条件有限,拒绝直接抚养孩子。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朱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为何判决驳回朱某的离婚诉讼请求。(12分)
【答案】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该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朱某与欧某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是逃避法定义务的行为。(4分)
②权利行使有界限,公民在行使离婚自由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答“在我国,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若在父母双方均拒绝抚养的情况下直接判决离婚,将导致两名未成年子女无人直接抚养,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4分)
③法院的判决维护了公序良俗(或民法典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有利于维护未成人年合法权益。(或答“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倡导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情理法相结合的体现”。)(4分)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权利行使的界限、民法基本原则等知识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朱某与欧某均拒绝直接抚养孩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该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二人拒绝抚养是逃避法定义务,是违法行为。
有效信息②:朱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法官深知矛盾核心是两名未成年儿童抚养难题,为确保孩子健康成长开展调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公民权利行使边界,分析说明公民享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但权利行使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若直接判决朱某与欧某离婚将导致两个未成年人无人抚养,严重损害孩子合法权益。
有效信息③: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朱某的诉讼请求→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公序良俗原则、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原则,从价值导向与社会稳定角度,分析说明该判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体现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情理法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社会稳定与文明进步。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先生和周女士育有一子四女。大儿子李某亮早已去世,留下年幼的女儿小欢。此后几十年间,二女儿李某玉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精心照顾父母,并协助父母抚养兄长遗孤,让小欢健康成人。而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对父母没有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
李某玉相继为父母养老送终后,因当地规划,父母留下的老宅拆迁。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及侄女小欢闻讯而动,要求平分遗产,在李某玉不同意,双方僵持情况下,将李某玉起诉至法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原因。(12分)
【答案】判决:李某玉获得较多遗产份额;原告三姐妹应不分或少分;小欢代位继承其父李某亮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4分)
原因:①无遗嘱继承,按法定继承。相较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玉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且尽了主要抚养义务,依法可多分。李某玉的三个姐妹没有尽到应尽抚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4分)②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李某亮先于父母去世,且留有女儿小欢由被继承人抚养成人成家,故应少分,其份额由小欢代位继承。(4分)
【分析】背景素材:财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二女儿李某玉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精心照顾父母,并协助父母抚养兄长遗孤,让小欢健康成人。而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对父母没有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从法定继承的角度分析: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玉尽了主要抚养义务,依法多分;李某玉的三个姐妹没有尽到应尽抚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关键词②:大儿子李某亮早已去世,留下年幼的女儿小欢→从代位继承的角度分析:李某亮先于父母去世,且其份额由小欢代位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女士与张先生原是夫妻关系。为了孩子上学,在李女士的主张下,2019年两人办理了假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张先生拒绝复婚。李女士认为,张先生欺骗其办理了假离婚,故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依法分割双方共同财产。
庭审中,张先生辩称,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两地分居,导致感情不和,而且离婚是李女士坚持的结果,且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等达成了《离婚协议》,并据此办理了离婚证。双方离婚后,张先生按照协议约定,向3个孩子支付了抚养费。
法院认为,双方完成了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李女士未能就张先生欺骗其签订离婚协议进行举证的情况下,对李女士要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主张不予支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解读法院不支持李女士主张的理由。(12分)
【答案】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在本案中,李女士和张先生自愿办理了离婚登记,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3分)
②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法律文件。在本案中,双方在离婚登记前签署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协议不得随意撤销。(3分)
③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李女士主张张先生“欺骗其签订离婚协议”,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3分)
④法院不支持李女士基于“假离婚”理由的主张,维护了婚姻登记的权威性,警示公众要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离婚要慎重。(3分)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离婚后再分割财产纠纷案
考点考查:珍惜婚姻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离婚协议、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两人办理了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本案中,李女士和张先生自愿办理了离婚登记,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有效信息②: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等达成了《离婚协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法律文件。本案中,双方在离婚登记前签署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有效信息③:李女士未能就张先生欺骗其签订离婚协议进行举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中,李女士主张张先生“欺骗其签订离婚协议”,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
有效信息④:双方完成了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李女士未能就张先生欺骗其签订离婚协议进行举证的情况下,对李女士要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主张不予支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婚姻登记的权威性。本案中,法院不支持李女士基于“假离婚”理由的主张,维护了婚姻登记的权威性,警示公众要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离婚要慎重。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新征程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三内容如下:
2015年,颜某某与罗某某(男)登记结婚。2022年7月,颜某某生育双胞胎子女罗大某(男)、罗小某(女)。罗大某、罗小某出生后,与颜某某、罗某某共同生活居住在A省。因家庭矛盾未能得到有效调和,2024年3月,罗某某及其父母、妹妹等人将罗大某强行带离上述住所并带至B省。此后,罗大某与罗某某的父母在B省共同生活居住。经多次沟通,罗某某均拒绝将罗大某送回。颜某某遂提起本案申请,请求法院裁定罗某某将罗大某送回原住所并禁止罗某某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裁定罗某某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罗大某送回原住所,并组织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裁决的理由,并指出夫妻双方应如何处理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答案】
理由:
(1) 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监护的职责,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4分)
(2) 在本案中,罗大某的父母尚在世,且有抚养能力,应由其父母承担监护责任。罗某某均拒绝将罗大某送回原住所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所以法院要求 罗某某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罗大某送回原住所,并组织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分)
处理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1)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3分)
(2) 要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3分)
(3) (3)夫妻双方要坚持人身关系平等和财产关系平等。(2分)
【分析】背景素材:全面依法治国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相关知识分析法院裁决的理由,并指出夫妻双方应如何处理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颜某某与罗某某(男)登记结婚,生育双胞胎子女罗大某(男)、罗小某(女)共同生活在A省,因家庭矛盾未能得到有效调和,罗某某及其父母、妹妹等人将罗大某强行带离上述住所并带至B省,且拒绝将其送回A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监护的职责,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在本案中,罗大某的父母尚在世,且有抚养能力,应由其父母承担监护责任。罗某某均拒绝将罗大某送回原住所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
有效信息②:颜某某与罗某某家庭矛盾未能得到有效调和→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双方要坚持人身关系平等和财产关系平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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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专题突破选择性必修2第二单元(原卷版)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继承纠纷典型案例,为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下列对各案情的法律判断,正确的是( )
①蒋某为逃避支付幼子抚养费而放弃继承遗产,法院应确认其放弃行为无效
②农民吴某去世后,法院应支持其妻儿要求继承其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求
③陈某去世后,其子女持一份已丢失原件的遗嘱复印件主张继承,该复印件有效
④86岁母亲主张女儿遗嘱未为其保留“必留份”应部分无效的诉求未必获法院支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老刘身患疾病,独子小刘定居国外,未尽赡养义务。老刘遂与侄女婿小何签订协议,约定小何承担其扶养及丧葬事宜,去世后将名下房屋赠与小何,小何依约履行了义务。老刘去世后,小刘以自己是唯一法定继承人为由,要求继承老刘名下全部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何依约履行义务,理应继承房屋
②小刘未尽赡养义务,丧失了继承权
③法定继承权不得对抗该协议的约定
④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王某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去世,遗留房产、存款及单位抚恤金若干。其生前曾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所有财产由妻子李某继承。”王某母亲张某年事已高且没有生活来源,就财产分割与李某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遗产处理时应为张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②该遗嘱因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而部分无效
③李某继承遗产后必须对张某进行赡养
④房产、存款及抚恤金应在继承开始前进行析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0年,21周岁的男青年陈某,伪造证件与同龄女青年徐某登记结婚。2023年,徐某实名注册某音账号做直播带货,该账号粉丝量达百万级别。2026年,徐某得知陈某以个人名义借款100万元用于炒股并大幅亏损,加上本就对陈某长期不承担家庭日常开支心存不满,遂不顾身怀六甲,向法院提起离婚。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陈某与徐某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某音账号应认定为双方共同财产
③陈某100万借款不属于共同债务
④因徐某身怀六甲,法院不支持其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蔡某有一套属于个人财产的商品房,后因急需用钱将商品房抵押给黄某。蔡某唯一的儿子蔡甲长期在国外工作生活未尽到赡养义务,其侄女蔡乙长期照顾其生活。蔡某留下自书遗嘱,死后将该商品房赠予侄女,两年后蔡某去世。以下解读正确的是( )
①黄某作为债权人对蔡某抵押的房屋享有抵押权
②蔡甲因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不具有法定继承权
③蔡乙有权依据蔡某留下的自书遗嘱继承其房产
④房子抵押能缓解蔡某资金紧张,实现物尽其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王大伯的老伴早年去世,唯一的女儿也在国外工作,2026年春节期间,王大伯昏迷住院需手术治疗,邻居李阿姨依据双方此前的约定,代为签署手术同意书并办理入院手续。据悉,一年前王大伯因担心自己发生意外,便与李阿姨协商一致,委托后者担任他的意定监护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意定监护自王大伯和李阿姨签订书面协议时生效
②李阿姨作为意定监护人,有权继承王大伯的遗产
③意定监护制度尊重王大伯自主选择监护人的权利
④王大伯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无需在国外的女儿同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赵某向中介钱某支付了24万元,并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钱某利用“假结婚”的方式为其办理北京户口。在钱某的安排下,赵某与持有北京户口的女子孙某登记结婚。后因户籍管理政策调整,赵某未能取得北京户口。赵某遂将中介钱某诉至法院,要求钱某退还24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与钱某形成委托合同关系
②赵某与孙某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③该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④赵某可要求钱某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王某妻子早故,与大儿子王甲共同生活,小儿子王乙在外地工作。2024年3月,王某向李某借款60万,并签订借款合同且申请公证,约定3年后还本付息。2026年4月,王某突发疾病去世,临终前仅有王甲夫妻在场,王某立下口头遗嘱,其名下唯一遗产(价值40万的店面)由王甲继承。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某的借款合同有效,但其遗产继承人没有在合同上签字无需清偿王某的债务
②口头遗嘱无效,王某债务由王甲、王乙在法定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③对于王某债务超过其遗产部分,其继承人可不负清偿责任,但自愿偿还的除外
④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某留下的债务应由遗嘱继承人王甲承担清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十三岁的赵小某未经监护人同意,使用亲友支付账号,在某网络平台A商家的直播间内,下单购买盲盒卡牌近万元。监护人赵某发现后,通过平台发起退货退款申请。但A商家以“商品已拆封”等理由拒绝退款。双方协商未果,赵某将平台及商家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平台并非交易合同相对方,若已尽管理义务可不担责
②赵某需与A商家协商一致方能解除合同,否则构成违约
③赵小某监护人对其大额消费行为为疏于监管,无权要求退款
④赵小某的购买行为超出其日常生活消费水平,须经监护人追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康大爷与郝大娘育有一子康大强。康大强与张小芳原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小康,双方于1993年离婚。康大强不幸于2003年早于老两口死亡,康大强去世后,张小芳主动照料二老,2026年郝大娘与康大爷也相继去世。关于康、郝二老的遗产继承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小芳作为法定继承人,应该继承部分遗产
②张小芳尽主要扶养责任,应分配适当的遗产
③小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全部遗产
④小康可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全部遗产份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王甲、李甲夫妇生有一子王乙。王乙娶妻章乙,育有一女王丙。王乙因车祸丧生,章乙继续赡养体弱多病的公婆。三年后王甲病故。经查,王甲名下有房屋一套,系婚后所购。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由于王乙丧生,章乙对王甲的房屋没有继承权
②被继承人王乙先于王甲死亡,由王丙代位继承
③王甲生前未留下遗嘱,其遗产继承适用法定继承
④王甲名下的房屋是王甲的个人财产,全部属于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李某与陈某再婚时已有一子吴某,后其与陈某离婚。2024年开始,李某因身患多种疾病而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李某遂求助儿子吴某,但吴某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承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李某随后找到前夫陈某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陈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其生养死葬事宜,李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陈某。2026年2月李某去世,关于财产分配吴某与陈某发生争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因未履行赡养义务,已丧失继承权
②陈某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获得遗产
③如果陈某未按协议履行义务,则无权获得房屋
④陈某依据遗赠扶养协议成为李某的意定监护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孙某和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3年后,李某发现孙某的现住房是其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孙某在离婚时对该房屋进行了隐瞒。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涉案房屋全部归自己所有。本案中( )
①李某的起诉期已超诉讼时效,涉案房屋应归孙某所有
②孙某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涉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该依法予以分割
④李某如果不服法院一审裁判,生效后15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汪某一生未娶妻生子,父母也早已离世。晚年的汪某委托他人代笔立下遗嘱(有村委会和邻居见证),表示其名下房屋、耕地、林木等财产都留给侄女小汪,小汪负责汪某的生养丧葬。汪某离世两年后,其名下的部分林地被工程施工占用,产生了11万余元的赔偿款。针对这笔赔偿款的继承权,汪某的姐姐与小汪发生争执,诉至人民法院。在此案中( )
A.遗嘱作为物证是法院判决的依据 B.林地的赔偿款是汪某的合法遗产
C.小汪可依据遗赠获得全部赔偿款 D.代书遗嘱须经过公证才能够生效
15.阅读下面漫画,对漫画的理解正确的是( )
①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通过立口头遗嘱形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②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以其他非口头形式再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③遗嘱人所立的口头遗嘱,只要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就能够生效
④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口头遗嘱,体现出法律对家庭关系和谐的关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王某和李某为夫妻。王某经其妻李某同意,用婚后继承自王某父亲的7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为购入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两人以公司名义又向赵某借款200万元。因为经营不善,还款日期到期后无力偿还借款。夫妻两人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赵某,换取赵某同意延期还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王某和李某约定由王某负责还款,且赵某知情,则赵某仍可向李某主张权利
②婚后继承自王某父亲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赵某对王某、李某的住房和购入设备无权直接拍卖或变卖,但享有优先受偿权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王某和李某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司法传递温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朱某与欧某2008年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先后生育长女、次女。双方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感情逐渐淡薄。2025年,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欧某解除婚姻关系。
收案后,承办法官深知矛盾核心不是婚姻关系解除,而是两名未成年儿童抚养难题。为确保孩子健康成长,一方面,联合村委、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上门,了解孩子的现状;另一方面,向朱某、欧某阐明法律规定。但朱某与欧某均表示自身条件有限,拒绝直接抚养孩子。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朱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为何判决驳回朱某的离婚诉讼请求。(12分)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先生和周女士育有一子四女。大儿子李某亮早已去世,留下年幼的女儿小欢。此后几十年间,二女儿李某玉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精心照顾父母,并协助父母抚养兄长遗孤,让小欢健康成人。而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对父母没有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
李某玉相继为父母养老送终后,因当地规划,父母留下的老宅拆迁。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及侄女小欢闻讯而动,要求平分遗产,在李某玉不同意,双方僵持情况下,将李某玉起诉至法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原因。(12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女士与张先生原是夫妻关系。为了孩子上学,在李女士的主张下,2019年两人办理了假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张先生拒绝复婚。李女士认为,张先生欺骗其办理了假离婚,故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依法分割双方共同财产。
庭审中,张先生辩称,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两地分居,导致感情不和,而且离婚是李女士坚持的结果,且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等达成了《离婚协议》,并据此办理了离婚证。双方离婚后,张先生按照协议约定,向3个孩子支付了抚养费。
法院认为,双方完成了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李女士未能就张先生欺骗其签订离婚协议进行举证的情况下,对李女士要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主张不予支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解读法院不支持李女士主张的理由。(12分)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新征程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三内容如下:
2015年,颜某某与罗某某(男)登记结婚。2022年7月,颜某某生育双胞胎子女罗大某(男)、罗小某(女)。罗大某、罗小某出生后,与颜某某、罗某某共同生活居住在A省。因家庭矛盾未能得到有效调和,2024年3月,罗某某及其父母、妹妹等人将罗大某强行带离上述住所并带至B省。此后,罗大某与罗某某的父母在B省共同生活居住。经多次沟通,罗某某均拒绝将罗大某送回。颜某某遂提起本案申请,请求法院裁定罗某某将罗大某送回原住所并禁止罗某某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裁定罗某某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罗大某送回原住所,并组织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裁决的理由,并指出夫妻双方应如何处理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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