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民事权利与义务核心考点,以案例情境为载体,系统覆盖民事主体、合同、侵权责任等知识,强化法治观念与问题解决能力。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民事主体与权利|3题(2、5、15题)|结合自然人和法人资格、人格权保护考查|从民事主体资格(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到具体人格权(姓名/肖像/声音)的权利边界|
|合同关系|4题(3、8、10、13题)|以合同订立、履行、违约为情境|遵循“合同订立(要约-承诺)→履行规则→违约责任”逻辑链|
|侵权责任|6题(1、4、6、12、14、16题)|涵盖产品缺陷、动物侵权、网络侵权等类型|围绕“侵权构成要件→责任主体认定→免责情形”展开|
|知识产权|2题(18、19题)|以专利权、商标权侵权为案例|体现“权利归属→侵权判定→法律救济”的保护路径|
内容正文: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专题突破卷19选择性必修2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解析版)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张某在健身房进行动感单车训练时,车把固定装置突然断裂致其严重摔伤,构成八级伤残。经鉴定,事故原因为器材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且安装不规范。该单车由健身房向先锋体育器材公司采购,由迅捷安装服务公司负责安装。张某将三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本案属于产品缺陷与安装不当共同导致的侵权纠纷
②安装公司如果能提供安装记录即可免除赔偿责任
③张某身体健康权受损,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④健身房、器材公司、安装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题干明确说明事故原因为器材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且安装不规范,因此本案属于产品缺陷与安装不当共同导致的侵权纠纷,正确。
②:安装记录只能证明完成了安装行为,无法证明安装符合规范,本案已经认定事故原因包含安装不规范,仅提供安装记录不能免除安装公司的赔偿责任,错误。
③:自然人身体健康权遭受侵害,且造成八级伤残的严重损害后果,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条件,张某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正确。
④:器材公司(生产者)和安装公司(安装方 / 第三人)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健身房作为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但在产品责任中,受害者(张某)可以直接向生产者(器材公司)索赔,也可以向经营者(健身房)索赔。健身房赔偿后,若因生产者或安装者的原因造成损害,健身房有权向其追偿。 三者并非承担严格意义上的 “连带责任”,错误。
2.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下列对民事主体的理解,正确的有( )
①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是不一致的
②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③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所有自然人都具有的
④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二者在范围和存续时间上是一致的,①排除。
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②排除。
③④: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智力状况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并非所有自然人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小明想要出售一本自己珍藏多年的《论语》,于是在社交平台上给小华留言:“我珍藏的那本《论语》58元卖给你,要吗?”小华看到后,随即回复:“要,明天早上给你打款。”但当天晚上,小明又将该书以68元的价格出售给小唐。小华得知后气愤地找小明理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书籍的所有权未转移,小明有权出售给小唐
②合同成立即产生债权,小明须承担违约责任
③小明的留言属于要约,小华的回复构成承诺
④根据聊天内容,小明与小华订立的是口头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小明与小华合同成立,其转卖他人构成违约,错误。
②:合同成立即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小明与小华的合同已成立,小明负有交付《论语》的义务。其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需内容具体确定。小明留言“我珍藏的那本《论语》58元卖给你,要吗?”明确了标的、价格、交易方式,构成要约;小华回复“要,明天早上给你打款”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构成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正确。
④:《民法典》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社交平台留言属于电子数据电文,因此双方订立的是书面合同,而非口头合同,错误。
4.小张牵着自己的宠物狗在小区溜达,宠物狗突然挣脱牵引绳扑向邻居小王,导致小王摔倒后尾椎骨骨折,身体多处擦伤。两家多次协商无果,小王遂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若小张对宠物采取安全措施,则他对被侵权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②小张作为该宠物狗饲养人,未尽到管理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若小王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小张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④小王作为被侵权人,无需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由小张承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而非过错推定责任,错误。
②:小张作为宠物狗饲养人,未尽到管理义务导致小王受伤,依据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③:若小王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小张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正确。
④:小王作为主张侵权责任的一方,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对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并非无需承担举证责任,错误。
5.许某是某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该餐饮公司为进行营销宣传,于春节前夕未经授权在其自媒体平台账号上发布了一段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明星孙某某拜年视频,其中使用了孙某某的姓名、肖像及其经AI技术处理后的声音。孙某某遂将某餐饮公司及其经营者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孙某某10000元。在此案中( )
A.许某应对该餐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被告若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10日内提出上诉
C.孙某某的姓名、肖像及声音均属人格权益保护范畴
D.由被告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C
【详解】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在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时,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题目未提及该情况,不能直接推定许某应承担连带责任,排除。
B:民事诉讼中,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排除。
C:自然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属于法定人格权,我国法律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保护规则,因此三者都属于人格权益保护范畴,正确。
D:本案属于一般侵权纠纷,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由原告孙某某举证侵权构成要件(包括因果关系),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排除。
6.王某在某餐饮店点了一份标价4元的“肉末蒸蛋”小碗菜。菜品上桌后,王某发现盘中仅有蒸蛋,未见肉末,随即提出质疑,要求赔偿损失。店主张某辩称“肉末蒸蛋未必含肉末”,且菜品价格低廉,拒绝赔偿。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500元。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行为违反合同义务
②该纠纷已不适用调解方式解决
③张某行为有违平等原则
④要求赔偿500元具有惩罚性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王某点购“肉末蒸蛋”,与餐饮店形成餐饮服务合同。“肉末蒸蛋”这一名称清晰指向含有肉末的菜品,是消费者的合理期待,也是商家的明确承诺。应当有肉末而实际未添加肉末,构成对菜品成分的虚假描述,违反合同义务,正确。
②:该纠纷属于民事合同纠纷,诉讼前后均可适用调解(如法院调解、人民调解等),并非不适用调解方式,排除。
③:平等原则强调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张某的行为主要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并非违背平等原则,排除。
④: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欺诈消费者时,消费者可主张惩罚性赔偿,王某原本菜品仅4元,主张500元赔偿带有惩罚性质,正确。
7.老张立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长子张某,次子张某强认为父亲立遗嘱时神志不清,起诉要求确认遗嘱无效。法院查明老张立遗嘱时年迈,但有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张某强提供老张日常健忘证据。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老张若立遗嘱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无效
②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老张的遗嘱属于有效遗嘱
③张某强需要另行举证老张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
④两个见证人在场证明老张立遗嘱时有民事行为能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立遗嘱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老张立遗嘱时无此能力,则遗嘱无效,正确。
②:自书遗嘱虽一般无需见证人,但根据材料信息,老张日常健忘,且次子主张父亲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因此不能据此直接断定有效,错误。
③:张某强主张遗嘱无效,应就“老张立遗嘱时神志不清”承担举证责任,仅凭日常健忘不足以证明其当时无行为能力,正确。
④:见证人可证明立遗嘱过程,但不能直接等同于证明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能力需结合医学或专业证据判断,错误。
8.A超市向B果品公司订购了一批高档水果用于元旦上架销售,双方约定该批水果于12月30日前送达A超市,合同违约金5万元。A超市向B果品公司支付了3万元定金后,B公司雇佣货车运送该批水果。岂料,一场冬雪造成道路湿滑,货车司机减速慢行,终于1月4日将该批水果运抵A超市,但错过了元旦这一黄金销售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批水果的交付晚于合同约定日期,A超市可以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②晚交货系下雪路滑的不可抗力导致,B公司可免除全部违约责任
③A超市若主张违约责任,可要求B公司赔偿元旦销售的可得利益损失
④若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双倍返还定金6万,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B果品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的12月30日前交付水果,构成违约。虽然冬雪是客观因素,但在法律上,冬雪通常不被认定为不可抗力,因此B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完全免除责任,A超市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①正确。
②:不可抗力通常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战争等。冬雪属于可预见的天气变化,B公司可以通过调整运输计划等方式应对,因此不构成不可抗力,不能免除全部违约责任,②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A超市因错过元旦销售期而损失的预期利润,属于可得利益损失,B公司应当予以赔偿,③正确。
④: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同时主张。因此A超市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④错误。
故本题选B。
9.某电商平台利用大数据算法,对不同消费能力的用户设置差异化商品价格,即“大数据杀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整改。从法律角度看,该平台的行为违背了( )
①自愿原则
②公平原则
③诚信原则
④绿色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题干中没有体现平台强迫消费者进行交易的情况,因此不涉及自愿原则,①排除。
②:平台对不同消费能力的用户设置差异化价格,是一种价格歧视,违背了交易中的公平原则,②正确。
③:平台利用大数据算法隐瞒真实价格,欺骗消费者,违背了诚信原则,③正确。
④:绿色原则是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与本题的价格歧视行为无关,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0.某网络公司推出“用户邀请好友注册送现金”活动,约定邀请10名好友成功注册可兑换100元现金。王某邀请好友注册达标后申请兑换,该公司称活动已提前终止,以“活动规则注明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为由拒绝兑换。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活动告知属于要约邀请,公司可终止活动拒绝兑换
B.王某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未形成合同关系
C.活动规则中的最终解释权条款,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D.公司行使解释权违反诚信,应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
【答案】C
【详解】A:该活动约定内容明确具体(邀请10人成功注册即可兑换100元现金),已经构成要约,而非希望他人向自己发要约的要约邀请,公司无权随意终止活动拒绝兑换,排除。
B:合同除书面形式外,还可以通过行为等其他形式订立。王某完成了合同约定的邀请注册义务,双方已经形成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排除。
C:“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是公司预先拟定、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格式条款,该条款不合理免除公司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的主要权利,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效格式条款的情形,正确。
D: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是因违背诚信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产生的责任。本案中双方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公司不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排除。
11.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这些规定( )
①允许有偿让渡个人隐私满足经济活动需求
②通过规范技术运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③统筹社会发展与公共安全,促进技术善治
④合理设定权力与责任为技术创新预留空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让渡隐私”与题干保护隐私的导向相悖,①错误。
②:通过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场景和要求,能防范技术滥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如隐私权),②正确。
③:既允许公共场所在维护公共安全时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又设置了显要提示等规范,体现了统筹社会发展与公共安全,促进技术善治,③正确。
④:规定侧重于设定使用限制和责任(如安装条件、提示义务),但未直接涉及“为技术创新预留空间”,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2.赵某和黄某系A公司员工,因二人发生矛盾纠纷,加之赵某对该公司不满,赵某多次污蔑黄某,并诬陷A公司的仪器不正规、讹诈客户,还通过微信等方式散布不实信息,黄某和A公司起诉赵某。该事件中( )
①黄某可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②赵某侵害了A公司和黄某的荣誉权
③公民发表任何言论,都要注意法律的界限
④黄某作为原告之一,对此事件负有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权利,本案是民事诉讼,黄某作为原告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①错误。
②:赵某散布不实信息损害他人社会评价,侵害的是名誉权,而非“荣誉权”,②错误。
③:材料中赵某多次污蔑黄某,并诬陷A公司的仪器不正规、讹诈客户,还通过微信等方式散布不实信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时不得逾越法律界限,赵某散布不实信息已构成违法,③正确。
④: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黄某和A公司作为原告需对赵某的侵权行为举证,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3.郑某将自家临街商铺出租给小王开花店,合同约定租金每年2万元,租期为5年,小王预交了两年房租后开始经营。一年之后,郑某找到小王要求将租金提高到每年3万元,小王未同意,郑某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关于这一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郑某违约,小王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直到租约到期
②若郑某给予合理补偿,双方协商一致便可解除合同
③合同一经签订,不得变更,郑某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④若郑某单方面违反合同,需双倍返还小王第二年房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郑某与小王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郑某单方面要求提高租金并解除合同,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规定,守约方小王有权要求违约方郑某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至租约到期,符合题意。
②:合同的解除方式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双方协商一致是约定解除合同的重要情形。若郑某给予小王合理补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符合题意。
③: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郑某单方面要求变更租金并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错误。
④:定金罚则的适用需以定金合同的明确约定为前提。本案中,小王预交的房租在题目中未明确约定为租金,因此不属于定金范畴。若郑某违约,应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而非必然双倍返还房租,错误。
14.某软件运营公司开发运营一款软件,用于供付费会员使用他人的照片进行面部替换,进而生成面部为他人的作品。该公司未经彭某某同意,自行在软件中上架彭某某的肖像供会员“换脸”并牟利。彭某某认为其肖像权受到侵害,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AI换脸属技术中立行为,该公司只提供工具而不应担责
②若该公司能证明肖像由用户上传,则可免除其侵权责任
③相关主体在开发应用AI技术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④彭某某除主张财产损失赔偿外,亦可主张精神损害的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AI换脸技术本身虽具中立性,但该公司未经彭某某同意,主动上架其肖像供会员“换脸”并牟利,并非单纯提供工具,而是实施了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应承担责任,①错误。
②:即使肖像由用户上传,若公司未尽到审核、管理义务,仍可能因“放任侵权行为发生”而承担责任,不能直接免除侵权责任,②错误。
③:无论是AI技术的开发者还是运营者,在开发、应用技术时,都必须遵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他人合法权益,③正确。
④:根据法律规定,肖像权受侵害时,权利人除可主张财产损失赔偿,若精神利益受到损害,也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5.一名微博用户去世后,其家属希望继承其微博账号及相关内容。然而,微博平台以账号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涉及用户隐私为由,拒绝提供账号继承服务。家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宣判家属有权继承微博账号及相关内容,但需在尊重死者隐私的前提下进行。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我国法律充分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护公民各项权益
②该家属希望继承其微博账号及相关内容符合公序良俗
③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④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我国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非各项权益,①错误。
②:家属希望继承逝者微博账号及相关内容,是对逝者相关权益的合理主张,符合公序良俗,②正确。
③:法院判决家属有权继承,但需在尊重死者隐私的前提下进行,这体现出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③正确
④:个人信息在合法、正当、必要且征得同意的前提下是可以处理的,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6.业主刘某的车辆因小区树木倾倒受损,产生维修费2750元。刘某主张物业未尽树木管理义务要求赔偿,物业以6~9级大风属于不可抗力、刘某未缴停车管理费为由拒赔。法院查明,当日气象局已发布大风黄色预警,物业仅对部分树木加固,未处理事故树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大风强度超出常规,属不可抗力,且物业已部分加固树木,可适当减轻责任
②刘某未缴停车管理费,不影响物业因公共区域管理义务产生的侵权责任承担
③物业未对事故树木加固存在过错,作为管理者应当承担过错推定的侵权责任
④物业对树木的管理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是否尽到义务,均需赔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大风有预警且物业未处理事故树木,不属于不可抗力,其部分加固不能减轻责任,该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①错误。
②:停车管理费与公共区域管理义务无关,即使刘某未缴,物业侵权责任仍需承担,②正确。
③:物业未加固事故树木存在过错,作为管理者,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③正确。
④:物业对树木的管理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而不是无过错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C。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H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推出AI家政服务系统,用户通过平台预约服务,平台通过算法自动匹配家政服务人员。张某在平台预约家政服务并支付费用,平台提供的电子合同中明确标注:“平台仅为信息中介,服务人员致用户人身、财产损害,平台概不负责”。家政服务人员王某由平台统一派单、考勤管理、奖惩考核、发放报酬,但平台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王某在服务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张某家中家传古董花瓶损毁,并意外划伤张某,张某为此支付医药费892元。
事后,张某向平台索赔,平台以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为由拒绝;王某要求平台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平台主张双方为“合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1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分析H公司以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为由拒绝向张某赔偿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12分)
【答案】H公司以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为由拒绝向张某赔偿的主张不能得到法律支持。(2分)
①根据《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平台对王某进行统一派单、考勤管理、奖惩考核、发放报酬,王某是平台的工作人员,平台作为用人单位对王某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5分)
②平台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H公司在电子合同中单方约定“平台概不负责”,属于免除自身法定侵权责任的格式条款,严重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违背公平原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平台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赔偿。(5分)
【详解】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合同效力、侵权责任的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分析H公司以“免责条款”为由拒赔的主张是否合法。
有效信息①:平台对王某统一派单、考勤管理、奖惩考核、发放报酬,王某在服务中造成张某人身、财产损害,平台主张为“合作关系”并以“免责条款”拒赔→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191条第1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本案中,H公司对王某实施了用工管理(派单、考勤、考核、发薪),双方已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王某属于平台工作人员,其执行工作任务造成的损害,依法应由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平台的“信息中介”主张不能免除其法定责任。
有效信息②:平台电子合同中单方标注“平台仅为信息中介,服务人员致用户人身、财产损害,平台概不负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49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本案中,该条款是平台预先拟定、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其内容不合理地免除了平台自身的法定侵权责任,排除了消费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违背公平原则,属于无效格式条款,对张某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平台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赔偿。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S市知识产权局公开了一则典型案例。H技术有限公司(简称H公司)是某型号“5G通信基站天线”发明专利权的权利人,经授权可独立开展维权行动。H公司发现,Z通讯公司(简称Z公司)制造、销售的多款5G基站设备的天线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对H公司发明专利权的侵害。H公司请求S市知识产权法院判令Z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合理费用。其提供的证据包括专利证书、侵权产品实物及销售记录等,用以证明Z公司的侵权行为及侵权获利情况。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H公司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S市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该判决的理由。(12分)
【答案】①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种类,是指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就可能构成侵权。(3分)本案中,H公司是某型号“5G通信基站天线”的发明专利权人。Z公司制造、销售的相关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属于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侵犯了H公司的专利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3分)
②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H公司为维权提交了专利证书等关键证据,足以证明Z公司的侵权事实及自身所受损害,为法院支持其诉求提供了坚实的依据。(3分)
③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激发创新活力。(3分)
【分析】背景素材: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考点考查: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尊重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保护,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H公司是“5G通信基站天线”发明专利权人,Z公司制造、销售的设备技术方案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专利法》第十一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专利产品。本案中,Z公司未经许可实施了侵权行为,侵犯H公司专利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H公司提交了专利证书、侵权产品及销售记录等证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中,H公司完成了举证责任,证据足以证明Z公司侵权事实,为法院支持诉求提供了依据。
有效信息③:市知识产权法院判令Z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专利法》第七十一条:侵犯专利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本案中,法院依法保护专利权人权益,有利于增强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激发创新活力。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棠”是知名国货彩妆品牌。被告刘某通过“某棠”天猫旗舰店购买大量修容、粉底液等化妆品,在未经“某棠”品牌的许可授权下,自己分装所购化妆品,并在分装包装上贴有“某棠”商标,后其将分装小样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出售。“某棠”品牌公司发现刘某的行为后,以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令刘某立即停止侵害商标专用权及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法庭上,刘某辩称,其所出售产品均有合法来源,目前网店已经下架产品小样,没有侵害商标专用权的故意,不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原告的上述主张,请说明理由。(12分)
【答案】法院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1分)
①判决被告刘某分装销售原告正品产品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3分)
②商标所有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被告刘某将原告“某棠”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正品产品进行分装销售,并在产品包装、商品名称中使用了“某棠”二字,构成侵权。(3分)
③刘某对原产品进行了分装,改变了原有产品的包装、规格等,会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2分)
④可能会造成商品品质受损,损害商标权利人的声誉,被降低商标权利人的品牌美誉度。既可能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分)
【分析】背景素材:出售大牌“分装小样”的侵害商标权纠纷
考点考查:尊重知识产权、权利保障于法有据、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原告的上述主张,请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某棠”是知名国货彩妆品牌。被告刘某通过“某棠”天猫旗舰店购买大量修容、粉底液等化妆品,在未经“某棠”品牌的许可授权下,自己分装所购化妆品,并在分装包装上贴有“某棠”商标,后其将分装小样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出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由于刘某实施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某棠” 品牌有权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刘某的侵权行为给 “某棠” 品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赔偿其经济损失。
有效信息②:在未经“某棠”品牌的许可授权下,自己分装所购化妆品,并在分装包装上贴有“某棠”商标,后其将分装小样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出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本案中,被告刘某未经 “某棠” 品牌许可授权,将所购化妆品进行分装,在分装包装上贴有 “某棠” 商标,并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出售。可能误导消费者,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被告蒋某的行为既可能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言语之刃:“玩笑”还是欺凌?一个孩子的任性言语,有可能成为“刺”向另一个孩子的“利刃”。
小王与小李是初中同班同学。因与小王发生矛盾,小李将自己在班级群中的昵称设置为“小王你好可怜”,个性签名设置为“小王你散架了”,其他人@小李时,群成员均能看到该昵称。小李还在有班级同学的群聊中以贬损、嘲讽的口吻发布有关双方校园矛盾的信息。
小王因此在班级群、其他平台等网络环境以及校园中受到他人的嘲笑,遭受极大心理压力。小王认为小李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将小李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小李及其父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法院支持了小王的全部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做出上述裁判的理由,并阐述该案对未成年人的启示。(16分)
【答案】判决理由:①自然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3分)
②小李通过修改网络昵称、发布贬损嘲讽信息等方式,在校园及网络环境中对小王进行侮辱、嘲讽,客观上造成小王社会评价降低,遭受心理压力,已构成对小王名誉权的侵害;(3分)
③小李为未成年人,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应由其父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法院支持小王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2分)
对未成年人的启示
①树立法治意识,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自觉遵守法律,不实施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2分)
②理性处理同学间的矛盾纠纷,通过友好沟通、寻求老师和家长帮助等合法方式解决,摒弃极端方式;(2分)
③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2分)
④规范网络行为,自觉遵守网络道德和法律,不在网络空间发布侵害他人权益的信息。(2分)
【详解】本题为原因和启示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法院判决理由和对未成年人启示两个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小李修改网络昵称、发布贬损嘲讽信息,使小王遭受嘲笑和心理压力→可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名誉权)知识,从名誉权侵权的角度分析说明,小李的行为构成对小王名誉权的侵害。
有效信息②:小李为未成年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可运用侵权责任与权利救济(侵权责任承担)知识,从未成年人侵权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说明,小李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有效信息③:法院支持小王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诉求→可运用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民事纠纷解决)知识,从权利救济途径的角度分析说明,小王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有效信息④:小李的网络欺凌行为及法院判决→可运用社会争议解决(法治意识)知识,从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与行为规范的角度分析说明,未成年人应尊重他人权利、理性解决矛盾、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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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专题突破卷19选择性必修2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原卷版)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张某在健身房进行动感单车训练时,车把固定装置突然断裂致其严重摔伤,构成八级伤残。经鉴定,事故原因为器材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且安装不规范。该单车由健身房向先锋体育器材公司采购,由迅捷安装服务公司负责安装。张某将三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本案属于产品缺陷与安装不当共同导致的侵权纠纷
②安装公司如果能提供安装记录即可免除赔偿责任
③张某身体健康权受损,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④健身房、器材公司、安装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下列对民事主体的理解,正确的有( )
①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是不一致的
②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③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所有自然人都具有的
④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小明想要出售一本自己珍藏多年的《论语》,于是在社交平台上给小华留言:“我珍藏的那本《论语》58元卖给你,要吗?”小华看到后,随即回复:“要,明天早上给你打款。”但当天晚上,小明又将该书以68元的价格出售给小唐。小华得知后气愤地找小明理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书籍的所有权未转移,小明有权出售给小唐
②合同成立即产生债权,小明须承担违约责任
③小明的留言属于要约,小华的回复构成承诺
④根据聊天内容,小明与小华订立的是口头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小张牵着自己的宠物狗在小区溜达,宠物狗突然挣脱牵引绳扑向邻居小王,导致小王摔倒后尾椎骨骨折,身体多处擦伤。两家多次协商无果,小王遂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若小张对宠物采取安全措施,则他对被侵权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②小张作为该宠物狗饲养人,未尽到管理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若小王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小张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④小王作为被侵权人,无需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由小张承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许某是某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该餐饮公司为进行营销宣传,于春节前夕未经授权在其自媒体平台账号上发布了一段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明星孙某某拜年视频,其中使用了孙某某的姓名、肖像及其经AI技术处理后的声音。孙某某遂将某餐饮公司及其经营者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孙某某10000元。在此案中( )
A.许某应对该餐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被告若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10日内提出上诉
C.孙某某的姓名、肖像及声音均属人格权益保护范畴
D.由被告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6.王某在某餐饮店点了一份标价4元的“肉末蒸蛋”小碗菜。菜品上桌后,王某发现盘中仅有蒸蛋,未见肉末,随即提出质疑,要求赔偿损失。店主张某辩称“肉末蒸蛋未必含肉末”,且菜品价格低廉,拒绝赔偿。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500元。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行为违反合同义务
②该纠纷已不适用调解方式解决
③张某行为有违平等原则
④要求赔偿500元具有惩罚性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老张立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长子张某,次子张某强认为父亲立遗嘱时神志不清,起诉要求确认遗嘱无效。法院查明老张立遗嘱时年迈,但有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张某强提供老张日常健忘证据。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老张若立遗嘱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无效
②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老张的遗嘱属于有效遗嘱
③张某强需要另行举证老张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
④两个见证人在场证明老张立遗嘱时有民事行为能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A超市向B果品公司订购了一批高档水果用于元旦上架销售,双方约定该批水果于12月30日前送达A超市,合同违约金5万元。A超市向B果品公司支付了3万元定金后,B公司雇佣货车运送该批水果。岂料,一场冬雪造成道路湿滑,货车司机减速慢行,终于1月4日将该批水果运抵A超市,但错过了元旦这一黄金销售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批水果的交付晚于合同约定日期,A超市可以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②晚交货系下雪路滑的不可抗力导致,B公司可免除全部违约责任
③A超市若主张违约责任,可要求B公司赔偿元旦销售的可得利益损失
④若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双倍返还定金6万,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某电商平台利用大数据算法,对不同消费能力的用户设置差异化商品价格,即“大数据杀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整改。从法律角度看,该平台的行为违背了( )
①自愿原则
②公平原则
③诚信原则
④绿色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某网络公司推出“用户邀请好友注册送现金”活动,约定邀请10名好友成功注册可兑换100元现金。王某邀请好友注册达标后申请兑换,该公司称活动已提前终止,以“活动规则注明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为由拒绝兑换。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活动告知属于要约邀请,公司可终止活动拒绝兑换
B.王某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未形成合同关系
C.活动规则中的最终解释权条款,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D.公司行使解释权违反诚信,应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
11.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这些规定( )
①允许有偿让渡个人隐私满足经济活动需求
②通过规范技术运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③统筹社会发展与公共安全,促进技术善治
④合理设定权力与责任为技术创新预留空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赵某和黄某系A公司员工,因二人发生矛盾纠纷,加之赵某对该公司不满,赵某多次污蔑黄某,并诬陷A公司的仪器不正规、讹诈客户,还通过微信等方式散布不实信息,黄某和A公司起诉赵某。该事件中( )
①黄某可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②赵某侵害了A公司和黄某的荣誉权
③公民发表任何言论,都要注意法律的界限
④黄某作为原告之一,对此事件负有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郑某将自家临街商铺出租给小王开花店,合同约定租金每年2万元,租期为5年,小王预交了两年房租后开始经营。一年之后,郑某找到小王要求将租金提高到每年3万元,小王未同意,郑某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关于这一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郑某违约,小王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直到租约到期
②若郑某给予合理补偿,双方协商一致便可解除合同
③合同一经签订,不得变更,郑某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④若郑某单方面违反合同,需双倍返还小王第二年房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某软件运营公司开发运营一款软件,用于供付费会员使用他人的照片进行面部替换,进而生成面部为他人的作品。该公司未经彭某某同意,自行在软件中上架彭某某的肖像供会员“换脸”并牟利。彭某某认为其肖像权受到侵害,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AI换脸属技术中立行为,该公司只提供工具而不应担责
②若该公司能证明肖像由用户上传,则可免除其侵权责任
③相关主体在开发应用AI技术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④彭某某除主张财产损失赔偿外,亦可主张精神损害的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一名微博用户去世后,其家属希望继承其微博账号及相关内容。然而,微博平台以账号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涉及用户隐私为由,拒绝提供账号继承服务。家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宣判家属有权继承微博账号及相关内容,但需在尊重死者隐私的前提下进行。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我国法律充分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护公民各项权益
②该家属希望继承其微博账号及相关内容符合公序良俗
③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④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业主刘某的车辆因小区树木倾倒受损,产生维修费2750元。刘某主张物业未尽树木管理义务要求赔偿,物业以6~9级大风属于不可抗力、刘某未缴停车管理费为由拒赔。法院查明,当日气象局已发布大风黄色预警,物业仅对部分树木加固,未处理事故树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大风强度超出常规,属不可抗力,且物业已部分加固树木,可适当减轻责任
②刘某未缴停车管理费,不影响物业因公共区域管理义务产生的侵权责任承担
③物业未对事故树木加固存在过错,作为管理者应当承担过错推定的侵权责任
④物业对树木的管理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是否尽到义务,均需赔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H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推出AI家政服务系统,用户通过平台预约服务,平台通过算法自动匹配家政服务人员。张某在平台预约家政服务并支付费用,平台提供的电子合同中明确标注:“平台仅为信息中介,服务人员致用户人身、财产损害,平台概不负责”。家政服务人员王某由平台统一派单、考勤管理、奖惩考核、发放报酬,但平台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王某在服务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张某家中家传古董花瓶损毁,并意外划伤张某,张某为此支付医药费892元。
事后,张某向平台索赔,平台以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为由拒绝;王某要求平台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平台主张双方为“合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1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分析H公司以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为由拒绝向张某赔偿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12分)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S市知识产权局公开了一则典型案例。H技术有限公司(简称H公司)是某型号“5G通信基站天线”发明专利权的权利人,经授权可独立开展维权行动。H公司发现,Z通讯公司(简称Z公司)制造、销售的多款5G基站设备的天线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对H公司发明专利权的侵害。H公司请求S市知识产权法院判令Z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合理费用。其提供的证据包括专利证书、侵权产品实物及销售记录等,用以证明Z公司的侵权行为及侵权获利情况。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H公司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S市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该判决的理由。(12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棠”是知名国货彩妆品牌。被告刘某通过“某棠”天猫旗舰店购买大量修容、粉底液等化妆品,在未经“某棠”品牌的许可授权下,自己分装所购化妆品,并在分装包装上贴有“某棠”商标,后其将分装小样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出售。“某棠”品牌公司发现刘某的行为后,以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令刘某立即停止侵害商标专用权及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法庭上,刘某辩称,其所出售产品均有合法来源,目前网店已经下架产品小样,没有侵害商标专用权的故意,不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原告的上述主张,请说明理由。(12分)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言语之刃:“玩笑”还是欺凌?一个孩子的任性言语,有可能成为“刺”向另一个孩子的“利刃”。
小王与小李是初中同班同学。因与小王发生矛盾,小李将自己在班级群中的昵称设置为“小王你好可怜”,个性签名设置为“小王你散架了”,其他人@小李时,群成员均能看到该昵称。小李还在有班级同学的群聊中以贬损、嘲讽的口吻发布有关双方校园矛盾的信息。
小王因此在班级群、其他平台等网络环境以及校园中受到他人的嘲笑,遭受极大心理压力。小王认为小李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将小李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小李及其父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法院支持了小王的全部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做出上述裁判的理由,并阐述该案对未成年人的启示。(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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