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9-02
|
2份
|
16页
|
54人阅读
|
1人下载
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家庭与婚姻法律实践,以案例情境串联继承、夫妻财产、监护等核心考点,强化法治观念与问题解决能力。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继承与遗产分配|8题(如1/4/10/11题)|案例辨析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性|从继承主体资格(如丧偶儿媳继承权)到遗产分配规则(权利义务对等)的逻辑链|
|夫妻财产与债务|5题(如2/3/5/14/15题)|结合婚姻状态(存续/离婚)判定财产性质与债务承担|先区分个人/共同财产,再分析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的推导过程|
|监护与侵权责任|3题(如8/17/18题)|意定监护设立与未成年人侵权责任划分|监护职责履行(如意定监护解除)与侵权责任主体(监护人替代责任)的关联|
内容正文: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巩固卷20选择性必修2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解析版)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九旬老人王达早年丧偶,由外甥女小冬长期照料并共同生活28年。2001年,王达将名下房产登记为与外孙女高梅按份共有(各占50%)。王达多次表示,唯一的女儿王晓不管自己,并于2025年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名下房产份额留给小冬。据此推断,可知( )
A.该遗嘱于王达去世后即可生效,小冬获得该房产
B.该涉案房产50%的份额,属于王达的外孙女所有
C.女儿王晓可以依据法定继承,获得一定房产份额
D.该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继承,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答案】B
【详解】A:遗嘱生效后,小冬仅能获得王达名下50%的房产份额,并非整套房产,错误。
B:该房产是王达与高梅按份共有,双方各占50%份额,因此50%份额属于高梅所有,正确。
C:王达已立公证遗嘱将个人房产份额处分给小冬,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晓无法通过法定继承获得该房产份额,排除。
D:小冬不属于王达的法定继承人范围,该公证遗嘱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排除。
2.大美与大强结婚三十多年,两个子女均已成年。糜某承租大强十年前从其母亲处继承的门面房。今年,大强照例收取该门面房租金14万元。当月,大美因甲状腺疾病再次住院,大美以自己工资仅能维持基本生活,无力承担长期的医疗费用为由,要求平分大强收取的上述门面租金14万元。本案中( )
A.14万元租金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B.大美有权要求大强支付医疗费
C.大强从其母亲处继承的门面房属个人财产
D.大强与大美之间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来解决
【答案】B
【详解】A:门面房是大强婚后继承所得,无遗嘱明确只归一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租金收益也属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家庭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包括全体家庭成员,本案子女已成年不计入),说法错误。
B:根据《民法典》第1059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大美患病住院,无力承担医疗费,有权要求大强支付医疗费,该权利基于法定扶养义务,说法正确。
C: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房产,无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大强个人财产,说法错误。
D:根据《仲裁法》第3条,婚姻、扶养、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夫妻间的财产及扶养争议不能通过仲裁解决,说法错误。
3.李某与王某婚后共同经营超市(登记在李某名下),二人书面约定“婚内个人名义借款由借款人自行偿还,超市归李某一方所有”。李某突发疾病去世后,其婚后多年未回家的儿子李某甲主张继承超市,但不知二人约定的债权人就李某生前为超市进货所借20万元,要求王某清偿。王某提出异议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借款用于共同经营,王某需清偿
B.借款未用于日常消费,属李某个人债务
C.李某甲未尽赡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D.超市属李某个人财产,李某甲可全额继承
【答案】A
【详解】A: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超市,且债权人不知情,夫妻内部债务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王某需清偿,A正确。
B:经营所用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不以是否用于日常消费为判定标准,B排除。
C:李某突发疾病去世后,儿子婚后多年未回家,不意味着未尽赡养义务,未达到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C排除。
D:超市虽为李某个人财产,但王某作为配偶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甲不能全额继承,D排除。
故本题选A。
4.赵某去世,留下房屋、存款等遗产。由于赵某生前未立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赵某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诉至法院,均称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法院最终判决房屋收归国有,根据各当事人帮扶情况由赵某的叔姑舅姨们分得部分存款。针对法院判决结果,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A.叔姑舅姨代位赵某已故父母,作为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B.叔姑舅姨对存款分割基于扶养事实,而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
C.法院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判决将无人继承的遗产部分赠与国家
D.多尽义务多分遗产体现公民权利义务相同,权利义务对等
【答案】B
【详解】A:代位继承仅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赵某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不属于法定的代位继承人范围,错误。
B:叔姑舅姨不属于赵某的法定继承人,其分得存款是基于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的事实,并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正确。
C: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依法归国家所有,属于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并非依据物权法定原则,错误。
D:多尽义务多分遗产体现公民权利义务相统一,而非权利义务相同,错误。
5.2025年2月,因购房需要,徐某在其妻林某知情的情况下向张某借款50万元并写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2026年2月到期后,徐某拒不归还借款,张某将其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徐某向张某偿还借款50万元及利息。但张某在申请执行时却发现徐某和其妻林某在一审判决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徐某净身出户,债务全部由徐某一人偿还,所有房产及存款归林某所有。在本案中( )
①该借条是合法书面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已离婚但应共同承担
③离婚协议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
④债务约定由徐某一人偿还,其妻不必承担偿还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该借条以书面形式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借条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借条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因此该借条是合法书面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正确。
② :该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林某对此知情,故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下所负债务,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已离婚但应共同承担,②正确。
③④:根据材料信息可以判断,徐某所借债务属于离婚前夫妻共同债务,徐某与林某以离婚形式转移家庭财产,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其离婚协议内容中关于财产部分的约定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并不是有效的,该债务应当有夫妻双方共同偿还,③④错误。
故本题选A。
甲乙夫妻二人在H公司分期贷款购买了一辆高端轿车,登记在乙的名下。完成下面小题。
6.轿车使用半年后前去H公司维护保养,工作人员告知该车前雾灯存在故障,需要更换。夫妻二人认为此为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公司免费更换,但公司认为是甲乙二人使用不当所致,要求其承担更换费用。经查,该车前雾灯不符合产品说明所述质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和乙有权请求H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甲和乙有权请求H公司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C.甲和乙只能请求该车生产商承担免费更换责任
D.H公司和该车生产商应当连带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7.甲乙购车后一直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车贷,后因夫妻关系不和,甲不再偿还车贷。最终乙无力偿还车贷,遂将该车以正常市场价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登记,甲得知后要求丙返还轿车。该案中( )
A.丙善意取得轿车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
B.丙不能善意取得轿车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
C.乙有权独自处分该轿车,丙依法取得轿车所有权
D.乙出售夫妻共有车子构成家事代理,丙取得轿车所有权
【答案】6.A 7.A
【解析】6.A
A:甲乙夫妻二人在H公司分期贷款购买了一辆高端轿车,意味着甲乙夫妻二人与H公司达成买卖合同,H公司应履行保质交付汽车的义务,但半年后发现该车前雾灯不符合产品说明所述质量,说明H公司违约,甲和乙有权请求H公司承担违约责任,A正确。
BD:材料涉及的是违约责任,不是侵权责任,BD与题意不符。
C: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并不是只能请求该车生产商承担免费更换责任,C错误。
故本题选A。
7.A
AB:乙将该车以正常市场价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登记,丙并不知道夫妻之间的纠纷,属于善意取得轿车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A正确,B错误。
C:甲乙夫妻二人在H公司分期贷款购买了一辆高端轿车,登记在乙的名下,甲乙购车后一直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车贷,因此该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乙无权独自处分该轿车,C错误。
D:家事代理权的性质是对共同财产做一般的处理决定,如果丈夫或妻子在处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特别是不动产等作出涉及产权转让或放弃的决定时,则可能构成滥用代理权,乙出售夫妻共有车子不构成家事代理,D错误。
故本题选A。
8.庞某某与前夫育有一女张某。庞某某55岁时与前夫离婚,而后与李某(现已去世)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庞某某与李某再婚引起了张某的不满,张某一直不愿意照顾庞某某的日常生活。后庞某某独居老屋,因年老多病,便口头约定其侄子高某为意定监护人,并立下自书遗嘱指定高某继承其个人财产。庞某某去世后,张某认为高某不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双方产生纠纷。下列对此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则高某可以获得庞某某的遗赠
②张某对庞某某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③高某作为意定监护人,在庞某某丧失自理能力时应履行监护职责
④庞某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以口头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自书遗嘱有效条件为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若庞某某的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高某作为侄子(非法定继承人)可依遗嘱接受遗赠,①正确。
②: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张某作为庞某某的亲生子女,即使对母亲再婚不满,仍需履行赡养义务,②正确。
③④:意定监护需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约定无效。庞某某仅口头约定高某为监护人,不符合法定形式,高某无法成为庞某某的合法监护人,③④排除。
故本题选A。
9.文某与吴某系夫妻关系(双方父母均已离世),育有一子二女。婚后文某与吴某用共同财产购买了住房,登记在文某名下。2026年2月,吴某病故。吴某去世后,文某名下有夫妻共同存款共计约25万元。且文某已77周岁高龄,有老年痴呆,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文某的三名子女因遗产继承分割问题与文某产生了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文某与其一子二女是吴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因房屋登记在文某名下系文某个人财产
③文某可以通过继承获得存款的八分之一
④分配遗产时,应当对文某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材料不涉及吴某留有遗嘱,文某与其一子二女是吴某的法定继承人,①错误。
②:婚后文某与吴某用共同财产购买了住房,虽然登记在文某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
③:文某名下有夫妻共同存款共计约25万元,吴某病故,其中二分之一就成为吴某的遗产,另外二分之一属于析产后文某的个人财产。文某与其一子二女是吴某的法定继承人,每人分得遗产的四分之一,即文某可以通过继承获得存款的八分之一,③正确。
④:我国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文某已77周岁高龄,有老年痴呆,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分配遗产时,应当对文某予以照顾,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0.王奶奶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多年来一直与大儿子甲一家共同生活,两年前甲因故去世后,甲的妻子乙继续赡养王奶奶,承担主要义务。二儿子丙常年在外,女儿丁丧失劳动能力。不久前,王奶奶病故,留下100万元遗产。据此,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
①乙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参与遗产分配
②二儿子丙常年在外,无权继承遗产
③丁丧失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予照顾
④大儿子已故,遗产应由二儿子丙和女儿丁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乙在丈夫甲去世后继续赡养王奶奶且承担主要义务,所以乙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参与遗产分配,①正确。
②:二儿子丙作为王奶奶的子女,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不管其是否常年在外,②不选。
③: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丁丧失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予照顾,③正确。
④:乙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丙和丁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他们都有权参与遗产继承,并非仅由丙和丁共同继承,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1.曹某与A居委会依法签订协议,约定由A居委会“结对子”关心照顾曹某的生活起居及身故安葬等事宜;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的产权在曹某寿终后,移交A居委会。协议签订后,A居委会就依照约定派专人照料曹某的日常生活。曹某去世后,曹某的四名子女得知父亲名下的财产将交由居委会处置,对此表示反对,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曹某与A居委会签订的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
②曹某的四个子女丧失了对曹某遗产的继承权
③A居委会履行了约定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曹某的四个子女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曹某与居委会是根据各自的真实意思签订的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被居委会照料多年后曹某去世,居委会尽到了照料曹某日常生活并为其养老送终的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①③符合题意。
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内容,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行为的,丧失继承权。曹某的四个子女虽然不能不能继承遗产,但不是丧失继承权,②说法错误。
④: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2.一生未婚育的老人高女士曾受到邻居曹某照料,并与曹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因二人产生矛盾,高女士按协议约定办理了解除意定监护人的手续。之后,高女士聘薛某为保姆并与其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高女士去世后,曹某诉至法院,称自己是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依法应继承老人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主张分得遗产是法定继承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他情况
②高女士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高女士生前的真实意愿,受到法律保护
③意定监护协议明确了曹某与高女士的监护与被监护关系,高女士没有自主决定权
④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平等、无偿的民事法律关系,能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主张分得遗产是法定继承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他情况,①说法正确。
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高女士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高女士生前的真实意愿,受到法律保护,②符合题意。
③:高女士意定监护协议的自主决定权并未丧失。相反,法律通过规定意定监护的相关条件和程序,进一步保障了被监护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自主决定未来监护人的权利,③说法错误。
④: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平等、有偿的民事法律关系,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3.老杨夫妇育有二子,老大常年在外地工作,次子与其妻子赵某负责照顾老杨夫妇起居生活。次子因车祸身亡后,赵某改嫁,但仍挑起了照顾老杨夫妇的大梁,老杨夫妇去世后,老大认为前媳赵某已改嫁,无权继承遗产,老大与赵某就遗产问题争执不休。本案中( )
①赵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老杨夫妇遗产
②因为老大并未尽赡养义务,所以丧失了遗产继承权
③赵某可以在三年内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其权利
④若老杨夫妇未留遗嘱,遗产继承适用法定继承方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材料中赵某在丈夫去世改嫁后,仍挑起照顾老杨夫妇的大梁,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赵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老杨夫妇遗产,①正确。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否尽赡养义务并不影响其继承权,除非有遗嘱明确剥夺其继承权。因此,老大并未丧失继承权,②错误。
③:如果赵某要主张权利,应是在诉讼时效三年内提起诉讼,而不是上诉,③错误。
④: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若老杨夫妇未留遗嘱,遗产继承适用法定继承方式,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4.刘某和妻子李某1993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刘。2025年初,刘某以口头方式将其婚前的个人所有财产均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年末,刘某与公司约定自愿延长加班一小时,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经劳动部门认定此事故为工亡。刘某去世后,公司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20万元。李某与儿子小刘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本案中( )
①刘某对财产的约定将使李某获得更多继承
②李某与儿子小刘的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③公司并没有侵犯刘某休息休假的劳动权利
④刘某的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不是其个人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因口头约定无效,所以刘某对财产的约定不会使李某获得更多继承,①排除。
②:根据仲裁法,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②排除。
③:刘某与公司约定自愿延长加班一小时,这说明公司并没有侵犯刘某休息休假的劳动权利,③正确。
④:刘某加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经劳动部门认定此事故为工亡。刘某去世后,公司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20万元。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刘某的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不是其个人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5.夫妻钱某和赵某有两套住房,其中一套是钱某婚前购买的。钱某计划自己创业办公司,急需资金,想用家里的房产作抵押。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两套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钱某抵押房产需要得到赵某的同意
②房产抵押可以解决钱某的融资问题,保证流动性,实现物尽其用
③钱某作为公司股东取得的经营收益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如果钱某创办的公司破产,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无限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钱某婚前购买的住房是钱某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钱某抵押房产不需要得到赵某的同意;另一套住房若为婚后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钱某抵押夫妻共同房产需要得到赵某的同意,排除。
②:房产抵押属于担保物权,能盘活不动产,获得创业资金,解决融资、保证资金流动性,做到物尽其用,符合题意。
③:婚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钱某作为公司股东取得的经营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符合题意。
④:如果钱某创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破产时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一般不涉及夫妻共同承担无限责任,排除。
16.刘甲夫妇婚后未育,抚养一女童小刘成人。小刘远嫁外地很少回来。2016年,刘甲的妻子去世,他独自一人居住在其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内。后与其侄子刘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刘甲由侄子刘乙赡养,刘甲去世后,其遗产(包括其居住的房屋)由刘乙继承。2026年2月,刘甲去世,刘乙依据协议请求继承刘甲的遗产。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刘对刘甲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其养父母的房产
②小刘对刘甲夫妇共同购买的房屋享有一定的继承权
③刘乙已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故可继承刘甲的全部遗产
④扶养协议部分内容无效,刘乙不能完全继承该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②:小刘是刘甲夫妇养女,是法定继承人,对其养父母刘甲夫妇共同购买的房屋享有一定的继承权,②符合题意,①说法错误。③④:由于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刘乙可继承刘甲的遗产。由于刘甲居住的房屋是其夫妻共同财产,小刘对该房产享有一定的继承权,因此扶养协议部分内容无效,④符合题意,③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7岁)在其母带领下到某游乐园的蹦床游玩,期间张某跑向蹦床中间区域时摔伤,导致右胫骨中下段骨折。游乐园出具的《安全协议书》中载明“为了确保您小孩的游玩安全,家长必须在本乐园内陪小孩游玩,承担监护责任。在游玩过程中,小孩因无家长陪同或家长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任何损害,均与本儿童乐园无关”,张某母亲在《安全协议书》上签字。事发时,张某母亲坐在休息区座椅上,休息区与孩子游乐区之间有墙相隔。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该游乐园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法院最后酌情确定二者分别承担70%和30%的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本案纠纷中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何种权利并说明法院判决的依据。(16分)
【答案】(1)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权。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分)
(2) 本案中,游乐园系向未成年人提供游乐服务的盈利性机构,应当对其场地级游乐设施的安全性承担保障责任。(4分)
(3) 游乐园没有以积极作为的方式采取有效安全保障措施,导致张某受伤害,二者有因果关系,让家长签署《安全协议书》及张贴安全标语,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责任,因此应当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4分)
(4) 张某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长作为监护人有监护责任。张某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也是导致张某受伤的因素之一,因此要承担一定的监护责任。(4分)
【分析】背景素材: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案例、游乐园受伤侵权案
考点考查:全面依法治国、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某(7岁)在其母带领下到某游乐园的蹦床游玩,期间张某跑向蹦床中间区域时摔伤,导致右胫骨中下段骨折。游乐园出具的《安全协议书》,张某母亲在《安全协议书》上签字。→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游乐园系向未成年人提供游乐服务的盈利性机构,应当对其场地级游乐设施的安全性承担保障责任。游乐园没有以积极作为的方式采取有效安全保障措施,导致张某受伤害,二者有因果关系,让家长签署《安全协议书》及张贴安全标语,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责任,因此应当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关键词②:事发时,张某母亲坐在休息区座椅上,休息区与孩子游乐区之间有墙相隔。→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张某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长作为监护人有监护责任。张某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也是导致张某受伤的因素之一,因此要承担一定的监护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2025年3月末《987私家广播》报道:近日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李店法庭便审理了一起初中生骑电动车致人重伤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小郑、小黄、小李、小方系同一初中的学生。2024年3月24日下午,四人互相邀约去公园游玩,小郑驾驶二轮电动车载小黄,小李驾驶二轮电动车载小方,在公路上逆向行驶。行驶至公园前路段时,小郑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与王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致使王某重伤。事故发生后,王某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9万余元,并被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五级伤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小郑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由于始终未能就赔偿金额协商一致,王某将小郑、小黄、小李、小方的监护人均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赔偿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9万元。法院经审理后判定:小郑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小郑父母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9万余元。
结合所学《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上述材料中法院判决的依据。(12分)
【答案】
①在侵权责任中,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本案中,交警部门认定小郑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说明小郑在驾驶二轮电动车逆向行驶过程中存在过错,其行为与王某受伤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小郑的逆向行驶行为违反了交通规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的过错、损害事实、因果关系。 (4分)
②小郑是初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小郑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需要对小郑造成王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小郑父母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正是基于监护人责任这一法律规定。 (4分)
③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本案中,王某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9万余元,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存在后期治疗、残疾赔偿等合理损失,法院判决赔偿的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9万余元,符合法律对于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4分)
【分析】背景素材:初中生骑电动车致人重伤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考点考查:权利保障于法有据、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小郑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与王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致使王某重伤→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说明本案中,小郑的逆向行驶行为违反了交通规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的过错、损害事实、因果关系。
有效信息:小郑、小黄、小李、小方系同一初中的学生→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说明本案中,小郑是初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郑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需要对小郑造成王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王某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9万余元,并被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五级伤残,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9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说明本案中,法院判决赔偿的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9万余元,符合法律对于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夫妇均为农业户口,结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张甲大学毕业后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落户在大城市,儿子张乙随父母在家,从事农活。2015年,张某夫妇在自家宅基地建了一栋二层楼房,后二人于2024年底意外身亡,未立遗嘱。随后,儿子张乙携自己妻子和儿女搬进该楼房,并称张甲是城市户口,不能继承父母留下的农民宅基地、包括在宅基地上所建造楼房的所有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张乙的说法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
【答案】张乙的说法不完全正确。(1分)
①张甲不能继承农民宅基地所有权的说法是对的,但不是因为张甲是城市户口,而是因为农民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故农民宅基地所有权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6分)
②在宅基地上建造楼房的所有权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法定继承是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张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张甲有权继承其父母在宅基地上建造楼房的所有权。(5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张乙的说法,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中保障各类物权、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从为什么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观点判断:张乙的说法不完全正确。
有效信息①:不能继承父母留下的农民宅基地→可从宅基地使用权、遗产的含义的角度说明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
有效信息②:不能继承父母留下的在宅基地上所建造楼房的所有权→可从法定继承的角度说明张甲有权继承其父母在宅基地上建造楼房的所有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0.【平等的财产关系、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王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前双方未对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婚后初期家庭和睦,张某经营一家小型汽修店,收入稳定,所得收入均交由自己保管,用于店铺周转及家庭日常开支。2022年,双方之子出生,家庭开支大幅增加,王某要求张某将汽修店收入交由双方共同管理,张某以“店铺是自己婚前筹备”为由拒绝,双方矛盾逐渐激化。
2023年,王某的祖父去世,生前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学区房及20万元存款由王某个人继承,遗嘱中明确注明“仅归王某一人所有,与他人无关”。2026年2月,张某遭遇意外身亡,未留下任何遗嘱。事后,王某与张某的母亲赵某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争议如下:
①赵某:王某从其祖父处继承的学区房和20万元存款,是在张某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作为配偶享有份额,自己作为张某的母亲,有权继承该部分财产中的相应份额。
②王某:张某经营汽修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且赵某无权主张分割自己从祖父处继承的房产和存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赵某和王某的主张。(12分)
【答案】
①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张某意外身亡未留遗嘱,王某作为其配偶、赵某作为其母亲,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张某的遗产。(4分)
②婚姻存续期间无财产约定的,经营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张某经营汽修店的收入,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营收益,且无财产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财产需先析产,一半归王某所有,另一半作为张某的遗产,由王某和赵某依法继承,王某的该主张符合法律规定。(4分)
③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王某祖父的遗嘱明确注明学区房和20万元存款仅归王某一人所有,该财产应认定为王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亦不属于张某的遗产。赵某主张分割该部分财产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王某的该主张合法有效。(4分)
【知识点】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本题为评析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遗嘱、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等角度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张某遭遇意外身亡,未留下任何遗嘱。事后,王某与张某的母亲赵某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可运用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知识,说明张某意外身亡未留遗嘱,王某作为其配偶、赵某作为其母亲,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张某的遗产。
有效信息②:王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前双方未对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婚后初期家庭和睦,张某经营一家小型汽修店,收入稳定,所得收入均交由自己保管,用于店铺周转及家庭日常开支→可运用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等知识,说明张某经营汽修店的收入,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营收益,且无财产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财产需先析产,一半归王某所有,另一半作为张某的遗产,由王某和赵某依法继承,王某的该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③:王某的祖父去世,生前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学区房及20万元存款由王某个人继承,遗嘱中明确注明“仅归王某一人所有,与他人无关”→可运用遗嘱、个人财产等知识,说明王某祖父的遗嘱明确注明学区房和20万元存款仅归王某一人所有,该财产应认定为王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亦不属于张某的遗产。赵某主张分割该部分财产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王某的该主张合法有效。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巩固卷20选择性必修2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原卷版)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九旬老人王达早年丧偶,由外甥女小冬长期照料并共同生活28年。2001年,王达将名下房产登记为与外孙女高梅按份共有(各占50%)。王达多次表示,唯一的女儿王晓不管自己,并于2025年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名下房产份额留给小冬。据此推断,可知( )
A.该遗嘱于王达去世后即可生效,小冬获得该房产
B.该涉案房产50%的份额,属于王达的外孙女所有
C.女儿王晓可以依据法定继承,获得一定房产份额
D.该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继承,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大美与大强结婚三十多年,两个子女均已成年。糜某承租大强十年前从其母亲处继承的门面房。今年,大强照例收取该门面房租金14万元。当月,大美因甲状腺疾病再次住院,大美以自己工资仅能维持基本生活,无力承担长期的医疗费用为由,要求平分大强收取的上述门面租金14万元。本案中( )
A.14万元租金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B.大美有权要求大强支付医疗费
C.大强从其母亲处继承的门面房属个人财产
D.大强与大美之间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来解决
3.李某与王某婚后共同经营超市(登记在李某名下),二人书面约定“婚内个人名义借款由借款人自行偿还,超市归李某一方所有”。李某突发疾病去世后,其婚后多年未回家的儿子李某甲主张继承超市,但不知二人约定的债权人就李某生前为超市进货所借20万元,要求王某清偿。王某提出异议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借款用于共同经营,王某需清偿
B.借款未用于日常消费,属李某个人债务
C.李某甲未尽赡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D.超市属李某个人财产,李某甲可全额继承
4.赵某去世,留下房屋、存款等遗产。由于赵某生前未立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赵某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诉至法院,均称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法院最终判决房屋收归国有,根据各当事人帮扶情况由赵某的叔姑舅姨们分得部分存款。针对法院判决结果,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A.叔姑舅姨代位赵某已故父母,作为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B.叔姑舅姨对存款分割基于扶养事实,而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
C.法院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判决将无人继承的遗产部分赠与国家
D.多尽义务多分遗产体现公民权利义务相同,权利义务对等
5.2025年2月,因购房需要,徐某在其妻林某知情的情况下向张某借款50万元并写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2026年2月到期后,徐某拒不归还借款,张某将其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徐某向张某偿还借款50万元及利息。但张某在申请执行时却发现徐某和其妻林某在一审判决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徐某净身出户,债务全部由徐某一人偿还,所有房产及存款归林某所有。在本案中( )
①该借条是合法书面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已离婚但应共同承担
③离婚协议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
④债务约定由徐某一人偿还,其妻不必承担偿还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甲乙夫妻二人在H公司分期贷款购买了一辆高端轿车,登记在乙的名下。完成下面小题。
6.轿车使用半年后前去H公司维护保养,工作人员告知该车前雾灯存在故障,需要更换。夫妻二人认为此为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公司免费更换,但公司认为是甲乙二人使用不当所致,要求其承担更换费用。经查,该车前雾灯不符合产品说明所述质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和乙有权请求H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甲和乙有权请求H公司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C.甲和乙只能请求该车生产商承担免费更换责任
D.H公司和该车生产商应当连带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7.甲乙购车后一直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车贷,后因夫妻关系不和,甲不再偿还车贷。最终乙无力偿还车贷,遂将该车以正常市场价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登记,甲得知后要求丙返还轿车。该案中( )
A.丙善意取得轿车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
B.丙不能善意取得轿车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
C.乙有权独自处分该轿车,丙依法取得轿车所有权
D.乙出售夫妻共有车子构成家事代理,丙取得轿车所有权
8.庞某某与前夫育有一女张某。庞某某55岁时与前夫离婚,而后与李某(现已去世)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庞某某与李某再婚引起了张某的不满,张某一直不愿意照顾庞某某的日常生活。后庞某某独居老屋,因年老多病,便口头约定其侄子高某为意定监护人,并立下自书遗嘱指定高某继承其个人财产。庞某某去世后,张某认为高某不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双方产生纠纷。下列对此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则高某可以获得庞某某的遗赠
②张某对庞某某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③高某作为意定监护人,在庞某某丧失自理能力时应履行监护职责
④庞某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以口头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文某与吴某系夫妻关系(双方父母均已离世),育有一子二女。婚后文某与吴某用共同财产购买了住房,登记在文某名下。2026年2月,吴某病故。吴某去世后,文某名下有夫妻共同存款共计约25万元。且文某已77周岁高龄,有老年痴呆,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文某的三名子女因遗产继承分割问题与文某产生了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文某与其一子二女是吴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因房屋登记在文某名下系文某个人财产
③文某可以通过继承获得存款的八分之一
④分配遗产时,应当对文某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王奶奶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多年来一直与大儿子甲一家共同生活,两年前甲因故去世后,甲的妻子乙继续赡养王奶奶,承担主要义务。二儿子丙常年在外,女儿丁丧失劳动能力。不久前,王奶奶病故,留下100万元遗产。据此,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
①乙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参与遗产分配
②二儿子丙常年在外,无权继承遗产
③丁丧失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予照顾
④大儿子已故,遗产应由二儿子丙和女儿丁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曹某与A居委会依法签订协议,约定由A居委会“结对子”关心照顾曹某的生活起居及身故安葬等事宜;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的产权在曹某寿终后,移交A居委会。协议签订后,A居委会就依照约定派专人照料曹某的日常生活。曹某去世后,曹某的四名子女得知父亲名下的财产将交由居委会处置,对此表示反对,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曹某与A居委会签订的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
②曹某的四个子女丧失了对曹某遗产的继承权
③A居委会履行了约定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曹某的四个子女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一生未婚育的老人高女士曾受到邻居曹某照料,并与曹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因二人产生矛盾,高女士按协议约定办理了解除意定监护人的手续。之后,高女士聘薛某为保姆并与其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高女士去世后,曹某诉至法院,称自己是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依法应继承老人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主张分得遗产是法定继承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他情况
②高女士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高女士生前的真实意愿,受到法律保护
③意定监护协议明确了曹某与高女士的监护与被监护关系,高女士没有自主决定权
④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平等、无偿的民事法律关系,能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老杨夫妇育有二子,老大常年在外地工作,次子与其妻子赵某负责照顾老杨夫妇起居生活。次子因车祸身亡后,赵某改嫁,但仍挑起了照顾老杨夫妇的大梁,老杨夫妇去世后,老大认为前媳赵某已改嫁,无权继承遗产,老大与赵某就遗产问题争执不休。本案中( )
①赵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老杨夫妇遗产
②因为老大并未尽赡养义务,所以丧失了遗产继承权
③赵某可以在三年内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其权利
④若老杨夫妇未留遗嘱,遗产继承适用法定继承方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刘某和妻子李某1993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刘。2025年初,刘某以口头方式将其婚前的个人所有财产均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年末,刘某与公司约定自愿延长加班一小时,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经劳动部门认定此事故为工亡。刘某去世后,公司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20万元。李某与儿子小刘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本案中( )
①刘某对财产的约定将使李某获得更多继承
②李某与儿子小刘的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③公司并没有侵犯刘某休息休假的劳动权利
④刘某的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不是其个人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夫妻钱某和赵某有两套住房,其中一套是钱某婚前购买的。钱某计划自己创业办公司,急需资金,想用家里的房产作抵押。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两套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钱某抵押房产需要得到赵某的同意
②房产抵押可以解决钱某的融资问题,保证流动性,实现物尽其用
③钱某作为公司股东取得的经营收益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如果钱某创办的公司破产,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无限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刘甲夫妇婚后未育,抚养一女童小刘成人。小刘远嫁外地很少回来。2016年,刘甲的妻子去世,他独自一人居住在其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内。后与其侄子刘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刘甲由侄子刘乙赡养,刘甲去世后,其遗产(包括其居住的房屋)由刘乙继承。2026年2月,刘甲去世,刘乙依据协议请求继承刘甲的遗产。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刘对刘甲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其养父母的房产
②小刘对刘甲夫妇共同购买的房屋享有一定的继承权
③刘乙已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故可继承刘甲的全部遗产
④扶养协议部分内容无效,刘乙不能完全继承该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7岁)在其母带领下到某游乐园的蹦床游玩,期间张某跑向蹦床中间区域时摔伤,导致右胫骨中下段骨折。游乐园出具的《安全协议书》中载明“为了确保您小孩的游玩安全,家长必须在本乐园内陪小孩游玩,承担监护责任。在游玩过程中,小孩因无家长陪同或家长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任何损害,均与本儿童乐园无关”,张某母亲在《安全协议书》上签字。事发时,张某母亲坐在休息区座椅上,休息区与孩子游乐区之间有墙相隔。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该游乐园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法院最后酌情确定二者分别承担70%和30%的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本案纠纷中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何种权利并说明法院判决的依据。(16分)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2025年3月末《987私家广播》报道:近日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李店法庭便审理了一起初中生骑电动车致人重伤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小郑、小黄、小李、小方系同一初中的学生。2024年3月24日下午,四人互相邀约去公园游玩,小郑驾驶二轮电动车载小黄,小李驾驶二轮电动车载小方,在公路上逆向行驶。行驶至公园前路段时,小郑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与王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致使王某重伤。事故发生后,王某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9万余元,并被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五级伤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小郑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由于始终未能就赔偿金额协商一致,王某将小郑、小黄、小李、小方的监护人均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赔偿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9万元。法院经审理后判定:小郑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小郑父母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9万余元。
结合所学《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上述材料中法院判决的依据。(12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夫妇均为农业户口,结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张甲大学毕业后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落户在大城市,儿子张乙随父母在家,从事农活。2015年,张某夫妇在自家宅基地建了一栋二层楼房,后二人于2024年底意外身亡,未立遗嘱。随后,儿子张乙携自己妻子和儿女搬进该楼房,并称张甲是城市户口,不能继承父母留下的农民宅基地、包括在宅基地上所建造楼房的所有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张乙的说法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王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前双方未对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婚后初期家庭和睦,张某经营一家小型汽修店,收入稳定,所得收入均交由自己保管,用于店铺周转及家庭日常开支。2022年,双方之子出生,家庭开支大幅增加,王某要求张某将汽修店收入交由双方共同管理,张某以“店铺是自己婚前筹备”为由拒绝,双方矛盾逐渐激化。
2023年,王某的祖父去世,生前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学区房及20万元存款由王某个人继承,遗嘱中明确注明“仅归王某一人所有,与他人无关”。2026年2月,张某遭遇意外身亡,未留下任何遗嘱。事后,王某与张某的母亲赵某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争议如下:
①赵某:王某从其祖父处继承的学区房和20万元存款,是在张某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作为配偶享有份额,自己作为张某的母亲,有权继承该部分财产中的相应份额。
②王某:张某经营汽修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且赵某无权主张分割自己从祖父处继承的房产和存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赵某和王某的主张。(12分)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1
2
相关资源
示范课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