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标要求:了解中国古代官员选拔方式的更迭过程和不同阶段的特征。知道中央集权体制下古代中国的官员考核和监察制度。
选择性必修1 第二单元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第5课
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择才・考绩・肃官
西周-春秋 战国 秦朝 两汉 魏晋 隋唐 宋朝 元朝 明朝 清朝
世官制
举荐
军功
“以法为教”
“以吏为师”
察举制
九品
中正制
科举制
上计制
御史大夫
刺史
制度
吏部
御史台
台谏
合一
御史台
行御史台
肃政廉访司
考满
六科
考课
都察院
古代官员管理:考核与监察制度
古代官员选拔:选官制度
时空定位
材料1: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惰。
——《礼记》
材料2:文王孙子,本支百世,凡周之士,不显亦世。 ——《诗经》
(一)西周至春秋:世官制
1.时期:
2.标准:
3.特点:
4.评价:
西周至春秋
血缘
官位世袭(贵族政治垄断和特权)
积极:稳定统治,在当时有进步意义。
消极:但重血缘、轻才能,形成贵族政治,不利于长远发展。
注意:世官制≠世卿世禄制
世官制即贵族世代为官的制度,就其所任而言,世官制并不等于世职,并不局限于某家族担任某一固定官职。世卿世禄制是爵位和禄田的世袭制度,父死子继,世代相袭。
西周至春秋
世官制
血缘世袭
一、择才: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制度
一、择才: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制度
(二)春秋战国:荐举功劳制
西周至春秋 春秋战国
世官制
血缘世袭
荐举功劳制
才能、军功
材料1:李悝相魏文侯时说:“为国之道 , 食有劳而禄有功 , 使有能而赏必行 、 罚必当……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 ——刘向《说苑》
材料2:秦时商鞅变法明确规定:“宗族非有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史记·商君列传》
1.背景:
2.标准:
3.特点:
4.影响:
缺乏制度化的选官途径,是一种适合战时(临时)状态下的选官方式。
尚贤思想兴起,各国争霸图强。
才能或军功
废除贵族的世袭特权,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世官制取消。
◎战国形势图
一、择才: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制度
西周至春秋 春秋战国 秦朝
世官制
血缘世袭
荐举功劳制
才能、军功
以法为教
以吏为师
(三)秦朝: 以法为教 以吏为师
材料1:故腾为是而修法律令、田令及为闲私方而下之,令吏明布,令吏民皆明智之,毋巨於罪。 ——睡虎地秦简《语书》
材料二: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 ——《韩非子·五蠹》
1.途径:
2.目的:
向官吏学习律令而为官。
统制舆论,钳制思想,维护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
摒弃诸子学说,专任法家思想,文化专制
3.实质:
4.影响:
推动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提升法律的社会地位,但造成文化专制,扼杀社会活力。
概念阐释:“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指百姓和普通官吏都要向“法官、法吏”学习律令而为官,“法官”“法吏”负责宣讲法律和君主的旨意。
睡虎地秦简《语书》
一、择才: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制度
西周至春秋 春秋战国 秦朝 汉朝
世官制
血缘世袭
荐举功劳制
才能、军功
以法为教
以吏为师
察举制
孝廉、茂才
(四)汉朝:察举制
材料1: 汉代察举制“四科取士”为:“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四曰刚毅多略……皆有孝悌廉公之行。” ——《后汉书·百官志注》
材料:2: 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晋书·段灼传》
1.方式:
汉武帝推行察举制。先考察后推举(自下而上),重点考察舆论评价和为官能力
品德和才能(孝廉、茂才)
2.标准:
分为常科(为岁举,有人数规定,有具体标准)
和特科(有具体标准但无固定时间)
3.内容:
4.评价:
积极:①为两汉政权选拔了大批人才,扩大统治基础,适应加强统治的需要;
②重视品德,强化了儒家的统治地位,并有利于良好社会风气形成。
局限:①容易任人唯亲,滋生腐败;②东汉中后期选官权被世家大族操纵,重视门第望族,导致累世公卿形成;
“孝廉”是最重要的一科,“孝”是指孝敬父母;“廉”是指清廉勤政。“茂才”在开始只是特科,汉光武帝时设为常科,往往与孝廉并称,表明其重要性。选拔智略出众的优秀人才。
一、择才: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制度
(五)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材料:东汉中后期,由于宦官专权,政治腐败,察举选官名实不符,很难选拔到真正的人才。同时,汉末以来,战乱频仍,社会动荡不安,百姓背井离乡,“人士流移,考详无地”,难以掌握士人的真实情况,使察举制无法实施。 ——赵毅、赵轶峰《中国古代史(上册)》
材料2:今台阁选举,涂塞耳目,九品访人,唯问中正。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 ——《晋书·段灼传》
1.背景:
2.开始:
3.内容:
4.标准:
①察举制难以选拔真正的人才;②东汉末年政治与社会秩序大乱,豪强大族控制了地方选人权;
③曹魏统治需要大量人才,“唯才是举”。
由品评官评定人才优劣,然后授官的制度。
①在各州、郡设置大中正、中正,由本籍在中央任高官的人担任。
②中正根据家世、道德和才能评定州、郡士人的资品,分为九等(上中下乘以上中下),写出评语, 称为“状”。
③获得资品的士人,由吏部授官。
220年,魏王曹丕开始推行。
家世、道德和才能(行状、定品)→只看家世门第。
高门(上品)
寒门(下品)
西周至春秋 春秋战国 秦朝 汉朝 魏晋南北朝
世官制
血缘世袭
荐举功劳制
才能、军功
以法为教
以吏为师
察举制
孝廉、茂才
九品中正制
家世、道德、才能
5.评价:
①积极:选官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一定时期内起到了选贤举能的积极作用。
②消极:由于制度的缺陷,随着门阀士族势力的发展,逐渐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用人局面。
一、择才: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制度
(六)隋唐-明清——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
隋唐
两宋
科举制进一步发展完善,科举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取士不问家世)
锁院、糊名、誊录等制度的实行,使得科举考试真正体现了公开公平的竞争原则。
部分保留了蒙古传统;1313年,元朝颁科举诏,恢复科举制,将儒家经书作为科举考试的基本内容,仍时断时续,官员中科举出身比例不高。
形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与殿试三级
生源:主要是国子监和府州县学的学生等
内容:从四书五经中命题
实现南北卷制度;1905年废除
元朝
明清
“南北榜争”反映了经济文化重心南移背景下,科举录取的问题;
明朝最终按地域分配进士名额的做法,有利于笼络北方士人,巩固明朝统治,为后世借鉴(沿用)。
材料:随着门阀世族的衰落,九品中正制在开皇年间被隋文帝废除,改为主要通过察举选拔官员。隋唐时期,……崛起的庶族地主阶级强烈要求加入政权,分享政治权力,唐代统治者也在治国方针上确立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选天下之才为天下之务”的原则。从南北朝时代考试取士措施中发展起来的科举制便在这样的氛围中确立。 ——邓嗣禹《中国科举制度起源考》
隋文帝 隋炀帝 唐太宗 唐玄宗 武则天
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
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最为主要。
扩大了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一、择才: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制度
(六)隋唐-明清——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
思考:结合材料谈谈科举制的影响
材料一:科举制度的最大优点是从根本上打破了豪门世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使国家行政机构的组成向着尽可能大的社会面开放。 ——王炳照《中国科举制度研究》
材料二:间接助成国内风俗教化之统整,以辅成大一统政府之团结与巩固。
——钱穆《国史大纲》
材料三: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 ——【宋】 汪洙 《神童诗》
材料四:贞观初放榜日,上私幸端门,见进士于榜下缀行而出,喜谓侍臣曰:“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 ——【唐】王定保《唐摭言》
材料五:(科举制度)“为所有西方国家以考试录用人员的文官考试制度提供了一个遥远的榜样。” ——崔瑞德《剑桥中国隋唐史》
材料六:“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四百六十余人也。” ——顾炎武
打破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局面,扩大了统治基础
促进社会重学风气的形成,推动教育的发展
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
八股取士禁锢人们思想,抑制了科学的发展
对西方文官制度产生深远影响
加强了中央集权
一、择才: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制度
朝代 制度 途径 标准
西周 世官制 世袭(世卿世禄) 血缘
春秋战国 荐举功劳制 举荐、通过战争获得军功 才能、军功
秦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向官员学习律令而为官 明习法律
两汉 察举制 先考察后推举,分常科和特科 品行、才学
魏晋 九品中正制 中正定品,吏部授官 家世、道德、才能
隋唐 科举制 分科考试,分为制举和常举 才学
两宋 科举制 “取士不问家世” 才学
元 蒙古传统和科举制 世袭、军功、科举比例小 血缘、军功、才学
明清 科举制 从学校参加科举,分三级考试 才学
【归纳】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变的趋势。
演变趋势
选拔标准:
选拔方式:
选拔原则:
选拔基础:
由血缘、家世门→学识、才能,渐趋严密、科学
由地方评定、推荐→中央考试选拔
逐渐走向制度化,体现相对的公平、公开
日益扩大,官员素质不断提高;
实质:把官员的选拔权收归中央,加强中央集权,反映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
二、考绩:中国古代官员的考核制度
考核:也称考绩、考课,是中国古代政府对官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并评定优劣等级的一项人事管理制度。
朝代 考核制度或归属部门 考核时间 考核对象 考核结果
秦汉
隋唐
两宋
明朝
清朝
【自主学习】结合教材P31-33,完成以下表格
上计制
每年岁末
地方行政长官
官员赏罚的依据
尚书省吏部负责考核
每年
九品以上官员
官员升降的依据
考满
考察
京察
大计
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
三年(朝觐考察)
六年(京察)
三年
任职期满的官员
外地官员
京官
京官
外省官员
分三等,是决定官员升降的依据
查处官员贪、酷和作为
官员奖惩的依据
总体趋势:
①官员考核制度渐趋完善
②品德与政绩并重
③地方官和中央官分开考核;
④考核日趋严格,标准细化;
⑤奖惩结合,考核与惩贪结合。
二、考绩:中国古代官员的考核制度
(一)秦汉:上计制
每年岁末,各县、侯国将土地人口、财政收入、治安情况等情况汇集到郡国
郡国汇编,制成计簿,上报中央。
御史审核,防止造假。
1.考核时间:
2.考核部门:
3.考核内容:
4.考核结果:
5.作用:
每年岁末
中央(御史参与)
土地人口、财政收入、治安情况;
官员赏罚的依据
加强对地方官员的管理和控制,也意味着中央对地方财政控制的加强。
(二)魏晋南北朝:大都流于形式(因门阀士族势力强大,战乱频仍)
魏晋南北朝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考课法,试图加强对官吏的考课,使之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北朝考课尤其是北魏考课创新颇多,成就较大。北魏的考课继承了以往汉民族政权考课的优点,同时杂以拓跋鲜卑自身的特点,……但由于考课实施的效果与最高统治者的个人威信有很大关系,考课法要靠君主个人来强制推行北魏考课很快流于形式,考课法也就荒废不用了。 ——王东洋《魏晋北朝考课制度探讨》
二、考绩:中国古代官员的考核制度
材料: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纤介之迹,皆属考功。 ——《隋书·儒林传》
(三)隋唐:吏部考核
四善:指品德方面的四项标准。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
二十七最:这是针对各个职位的具体工作而规定的不同要求,偏重对其在职才能的考察。
考核部门 尚书省的吏部
考核方式 地方官每年派员向中央报告
皇帝遣使到州县巡行考察
考核标准 “四善二十七最”(品德才能)
考核结果 评定分九等,以考核结果确定官员升降。
变化:隋唐以前地方属官由地方长官任命,隋唐以后州郡主要官员皆由中央任免。
影响:加强了中央集权;提高了地方官员素质及国家治理能力。
(四)两宋: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磨勘制度)
制定了严格的标准考核官员。宋朝对官员的考核称为“磨勘”,由审官院考核京官,考课院考核地方官。南宋在御史台设考课司,共掌考核,标准:“四善四最”。
宋神宗熙宁元年颁行考核州县官员的《守令四善四最》“四善”沿用唐制,为德义、清谨、公平、勤恪。“四最”是断狱平允、赋人不扰;均役屏盗、劝课农桑;赈恤饥穷、导修水利;户籍增衍、整治簿书。
二、考绩:中国古代官员的考核制度
(五)明清
材料:(明洪武十八年,朱元璋下诏)令称职者升,平常者复职,不称职者降,贪污者付法司罪之,阘茸(品格低下)者免为民。 ——《明史·选举制》
1.明朝:
名称 考核时间 目的或结果
考满 官员任现职满三年称“初考”,满六年称“再考”,满九年称“通考”。 考核结果是决定官员正常升迁或降、调的依据
考察 对全体官员(不管任满与否)三年一次的朝觐考察和京官六年一次的京察 重点查处官员的贪、酷和不作为
2.清朝:
清朝吸收了明后期考核制度松散 、官吏贪墨成风的教训,在考核标准上偏重于惩办腐朽。
贪、酷者削职为民,情节严重者依法惩办
罢软、不谨者免职
浮躁、才力不及者降职使用。
二、考绩:中国古代官员的考核制度
考核是中国古代官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历代十分重视考核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明朝张居正曾说: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若询事而不考其终,兴事而不加屡省,上无综核之明,人怀苟且之念。虽使尧舜为君,禹皋为佐,恐亦难以底绩而有成也。 ——张居正《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
积极:
督促官吏励精图治,推动社会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提升官员良好素养,推动吏治清明和行政效率的提高
局限:
本质是维护君主专制,“只唯上,不唯实”,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官僚队伍中的腐败和低效等现象
启示:
对于当今社会建立更加科学、合理、公正、有效的官员考核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学习拓展】P33结合材料,谈谈你对考核制度的看法。
三、肃官:中国古代官员的监察制度
(一)秦朝:
(1)中央监察以御史大夫为首;
(2)地方监察为监御史。
刺史制度——巡视监察郡国及地方豪强,加强中央集权
(2)特点:
①没有固定的治所(以巡视方式监察)
②位卑权重、以小制大;
(1)内容:
(二)汉朝
三、肃官:中国古代官员的监察制度
1.中央:隋唐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其长官为御史大夫。
2.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委派监察官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监察。
材料:御史出都,若不动摇山岳,震慑州县,诚旷职耳。 ——《旧唐书·韦思谦传》
御史台
巡御史
中央:
监察区
(道):
州:
监御史
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监察系统。
(三)隋唐
三、肃官:中国古代官员的监察制度
(四)两宋
1.中央:设御史台,长官御史大夫;
2.地方:划分路作为监察区,设四监司、通判。
重大变化:台谏合一,御史拥有谏官的议事权,谏官拥有了御史的监察权。
“台”是御史台,“谏”是谏官。在前代,台谏职事不同,御史主纠弹百官,谏官主谏正皇帝,分职很严。
三、肃官:中国古代官员的监察制度
(五)元朝
元代肃政廉访司的前身是设置于至元五年的提刑按察司,至元二十八年(1291),元廷改提刑按察司为肃政廉访司,“每道仍设官八员,除二使留司以总制一道,余六人分临所部,如民事、钱谷、官吏奸弊,一切委之。俟岁终,省台遣官考其功效”。
1.中央:御史台
2.地方:行御史台,肃政访廉司
元廷还独创了行御史台,它作为御史台的派出和分设机构,对元朝监察制度的发展和监察网络的构建,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中国纪检监察报》 )
三、肃官:中国古代官员的监察制度
(六)明清
中央 地方
明朝
清朝
都察院、六科
(互相纠察)
六科并入都察院
(科道合一)
都察院监察御史、巡按御史
停派御史巡按各省
(奏折)
(1)①都察院监察御史纠察内外百官,代皇帝巡按各省;
②六科给事中封驳皇帝制敕与大臣奏疏,稽查六部百司;
(2)位低权重
1.明朝:
2.清朝:
(1)六科并入都察院;(2)停止御史巡按各省;(3)都察院仍监察百官
御史台模式
都察院模式
标志着监察制度的职能和权力的重心已完全放到了对臣下的监督、控制上来,君主专制加强。
三、肃官:中国古代官员的监察制度
朝代 中央 地方
秦 监御史
汉朝
隋唐
两宋
元朝
明朝
清朝 /
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
御史台
御史台、台谏合一
御史台
都察院、六科
都察院
十三州刺史
唐太宗将全国分为10道监察区,派监察官巡回监察
地方划分路为监察区(四监司、通判)
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
御史巡按各省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实质:维护君主专制,巩固中央集权的工具。
1.机构独立,自上而下垂直监察。
2.为专制皇权服务。监察的对象是各级管吏,皇帝不受任何监督。
3.监察官位卑权重,以轻制重。
4.监察方式多样。
演变趋势:①监察部门增多,对官僚队伍的监督加强
②谏议部门减少,君主专制不断加强。
思考:归纳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历程,并思考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课堂小结
官员选拔制度
官员考核制度
官员监察制度
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秦汉——御史大夫
宋代——台谏合一
明清——科道合一
秦汉——上计制
魏晋南北朝——流于形式
隋唐宋——德、才 标准严格
明清——考满、考察
西周至春秋——世官制
春秋战国——军功爵制
秦朝——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汉朝——察举制
隋唐宋元明清——科举制
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认识:
中国古代的官员选拔与管理制度始终围绕着君主专制的加强、中央集权的强化而不断变化,是巩固王朝统治、强化专制的一种手段,体现了古人在国家制度创新与社会治理方面的卓越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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