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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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通过案例辨析构建“责任类型-权利边界”双维解题体系,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方法提炼|知识逻辑|
|----|-----------|----------|----------|
|侵权责任认定|单选1-7、10、15、16;非选17-21|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类型辨析,结合《民法典》条款分析行为过错与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不同责任原则适用场景→责任承担方式|
|权利行使界限|单选8-9、11-14|权利边界判断:结合合理使用、相邻关系等规则,分析权利行使是否超出正当范围|具体权利内容→权利行使限制情形→侵权认定标准|
内容正文: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练习
一、单选题
1.张某骑行电动车正常行驶,因路边施工围挡未固定牢固突然倒塌,导致张某摔伤、车辆受损。经查,施工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本案中( )
①施工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构成民事侵权
②施工方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张某可主张医疗费、财产损失等赔偿
④施工围挡倒塌属于不可抗力,可免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日常生活中,“无过错即无责任”看似天经地义,但在法治领域,即使没有过错,也可能依法担责。《民法典》确立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基于危险控制、损益相当的法理与社会公平进行考量,在某些特殊领域,实行“谁制造风险、谁控制危险源,谁享有利益、谁承担责任”的制度安排。下列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是( )
A.某人与朋友打球的过程中因拼抢受伤,其朋友需承担侵权责任
B.某人正常使用某厂生产的电热水壶时,水壶漏电,被电击伤,厂家需承担责任
C.某商家未按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发货,需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D.游客无视安全提示,翻越防护网挑逗猛兽被咬伤,动物园应承担赔偿责任
3.王先生承租李某的恒温恒湿科技住宅,租住期间正常开窗通风,租期结束后房屋出现墙面发霉、墙皮脱落情况。李某以此为由,要求王先生赔偿万元维修费并拒退押金。经查,租赁合同未禁止开窗,房东也未告知该房屋开窗易发霉的特殊风险,且王先生发现问题后已及时止损修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承租人正常开窗通风属于合理居住行为,不构成合同违约
②房东未履行特殊风险提示义务,存在合同履行瑕疵
③租客造成房屋损坏,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赔偿责任
④墙面损害尽管是不可抗力所致,租客还需承担免责外的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10岁的小李下楼扔垃圾,巧遇刘大爷在小区遛自家的四只狗。由于未拴狗绳,四只狗多次靠近小李,小李惊慌之下在跑向远处躲闪的过程中,被其中一只追逐并咬伤。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小李的母亲遂将刘大爷诉至法院。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小李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起诉刘大爷
B.刘大爷需要赔偿,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C.刘大爷对于犬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D.刘大爷对侵权行为应承担损害赔偿、恢复原状责任
5.小胡将一辆挂车停放于小张、小伍合伙经营的停车场内。考虑到熟人关系,停放期间停车场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三个月后,小胡到该停车场取车,发现挂车平板遗失并报警。经查,小张已将平板以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小江并将其移走。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胡可要求小江返还平板,也可向小张主张损害赔偿
②停车场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③无偿保管虽无报酬,但保管人仍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④小伍虽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但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朱女士在某酒店附近草坪锻炼后准备离开,迎面遇上一只未系牵引带的大型贵宾犬。而当时,饲养人王某某正闭眼休息,既未牵绳,也未对犬只采取任何约束措施。为躲避这只“庞然大物”,朱女士在慌乱中不慎摔倒,后被诊断为腰椎骨折。事发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朱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某承担全部损失。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朱女士因自身躲避行为受伤,需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②若王某某能证明朱女士存在故意行为,可免除责任
③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中饲养动物的相关规定
④王某某未尽到管理义务,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026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将民法典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官方微信公众号普法栏目选取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侵权行为案例,以案释法,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关于生活中侵权行为责任划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周某明知景区警示牌仍翻越护栏攀爬悬崖摔伤,景区经营者全额赔偿
②吴某横穿机动车道闯红灯被轿车撞伤,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③钱某饲养的宠物猫走失抓伤路人,路人可要求钱某承担赔偿责任
④孙某高空抛掷花盆砸伤楼下行人,孙某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随着短视频和AI技术普及,部分用户对经典影视作品进行无授权“魔改”再传播,如将林黛玉改成电竞选手、诸葛亮台词替换为网络热梗、武松变嘻哈歌手“说唱打虎”等。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经典名著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后,所有人都能随意对其进行魔改使用
②短视频平台若未履行审核义务,对魔改侵权内容传播存在过错的,需承担侵权责任
③魔改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财产权
④擅自使用演员形象引流、丑化角色的魔改行为,会侵犯演员的肖像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董某与丁某因不满摄影师乔某拍摄的情侣写真效果,拒付尾款。乔某当晚在网络上发布事件经过,并配发未经模糊处理的双方微信聊天截图以及二人写真照片,后于次日上午将其删除。据董某和丁某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显示,该图文收到1个点赞、13条评论。本案中( )
①乔某未经许可公开写真照片的行为,构成对二人肖像权的侵害
②乔某发布微信聊天截图的行为,可能涉及对二人隐私权的侵害
③乔某发帖是为了澄清纠纷事实,因无主观过错不构成任何侵权
④乔某行为导致二人社会评价降低,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026年4月,某市美术馆举办“当代中国水墨艺术展”,展出了青年画家赵某的系列作品《山居四季》。展览期间,某短视频平台用户钱某未经赵某许可,将该系列作品的高清图片上传至平台供用户下载设置为手机壁纸,并在视频简介中标注“图片来源:网络,侵删”。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钱某的行为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B.赵某对《山居四季》作品的著作权自展览之日起产生
C.钱某侵犯了赵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D.若该作品创作完成已超过50年,赵某不再享有任何著作权
11.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下列行为合法的是( )
A.李某大量复印正在书店销售的高考练习册网上低价售卖
B.某商场员工装扮成新上映的动画片中的卡通人物招揽顾客
C.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的舞台剧作品准备参加艺术节
D.王某将电影院正在热映的电影用摄像机拍摄并发布到网上
12.某餐厅为提升就餐体验,每日在营业时段公开播放正版专辑中的背景音乐。就餐者小宇在氛围带动下,跟着背景音乐当众演唱了一首热门歌曲,获得其他顾客掌声。该餐厅未就播放音乐、顾客演唱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餐厅播放正版专辑音乐,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构成侵权
②小宇的演唱不以营利为目的,属于个人欣赏,不构成侵权
③小宇在公共场所演唱受版权保护的歌曲,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
④餐厅未经许可在经营场所公开播放音乐,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甲和乙是房屋相邻的邻居。2025年5月,甲在自家入户门口位置安装监控摄像设备,设备摄像头面朝乙家入户门前阶梯及道路方向,可拍摄到乙家入户门口的人员往来进出情况。乙要求甲拆除监控摄像设备,但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故乙诉至法院。对此案解读正确的是( )
①在屋外安装摄像头,满足了居民的安防需求,甲的做法无可厚非
②拆除摄像头不足以消除对乙的侵扰,甲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损失
③甲未采取合理方式安装、使用监控摄像设备,伤害乙的隐私权
④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王某与赵某是同一楼层的邻居,两家大门相邻。王某在自家大门上方安装了一个智能门铃摄像头,该摄像头可以清晰拍摄到赵某家门口及赵某家庭成员进出家门的全部情况。赵某多次与王某沟通要求拆除未果,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拆除摄像头并赔偿精神损失。经审理,法院判令王某限期拆除摄像头,但对赵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超过正当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
②私人生活安宁属于隐私的范畴,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③只要构成侵权,法院就应当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④相邻一方为自己便利而安装设备,无需征得相邻另一方同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甲使用AI绘画软件,先输入“一只戴礼帽的猫,油画风格,背景是星空”,生成图片A。甲不满意,又手动修改提示词为“一只穿西装的猫,爪拿拐杖,背景是梵高《星夜》风格,光线从左上角照射”,并调整了采样步数、引导强度等参数,经过12次迭代后得到图片B。甲将图片B发表。乙未经甲许可,将图片B用于商业广告。甲起诉乙侵犯著作权。法院审理查明:图片B与现有知名作品中的“猫绅士”形象有一定相似,但甲无法提供完整的创作过程记录(部分参数已丢失)。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因甲无法提供完整创作过程记录,应推定图片B由AI自动生成,不构成作品
②甲通过多轮调参、修改提示词并选择特定参数,体现了创造性智力投入,可能构成作品
③图片B与已有作品存在相似,若该相似部分属于公有领域或必要场景,不影响独创性认定
④AI生成内容无论投入多少智力,因非人类直接创作,均不享有著作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16.原告、被告系同一小区邻居,楼栋间距不足20米。在小区已有安防监控的情况下,被告在入户门处安装人脸识别可视门铃。该门铃可自动拍摄、存储视频,且拍摄范围正对原告卧室与阳台,持续采集原告生活影像,引发相邻纠纷。对于本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权利人应按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②相邻关系是对用益物权的延伸,一方应照顾相邻方的权益
③被告构成无过错侵权,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④公民行使民事权利不得超过正当界限,不得侵害他人隐私与安宁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9年3月,刘某华送母亲王某某到北京西站进站候车。刘某华在前、王某某跟随在后,二人走到北京西站北广场二楼进站口西侧人工检票口时,张某乡手拉行李箱正常经过安检后也前往该检票口进站。王某某突然转身,逆行而出,欲追随刘某华离开该检票口,在步行5步后碰到张某乡的拉杆箱,随即摔倒。随后王某某由刘某华和工作人员扶走离开现场并让王某某自行乘坐火车。上车后,王某某感到身体严重不适,到站后被乘警和乘务员用轮椅推下火车,经两次转院治疗后死亡。刘某华认为张某乡对王某某的跌倒存在重大过错,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乡赔偿刘某华各种费用共计60余万元。2020年9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刘某华的诉讼请求。刘某华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两级法院均驳回刘某华诉求的原因。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殷某某曾为甲公司录制录音制品。甲公司将该录音制品的音频提供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以该音频为素材进行AI化处理后形成软件产品,该产品使任意文字内容都可以以殷某某的声音展现出来。乙公司将该产品对外出售。丙公司购买该软件产品后,又包装成自有软件产品提供给用户使用。后来,殷某某发现一些短视频平台用户发布的视频中使用的是基于自己声音制作的配音。经查,上述视频中的配音来源于丙公司的软件产品。殷某某并未授权上述任何公司将自己的声音或音频AI化,故殷某某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乙公司、丙公司停止侵权,向殷某某赔礼道歉,甲公司、乙公司连带赔偿损失25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与责任界限”的知识,分析法院对甲、乙、丙三家公司判决结果的法律依据。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胡某与陈某两家南北相邻,无院墙相隔。陈某北房后挂有空调外挂机。邻居胡某认为,陈某安装的空调外挂机,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热风和噪音,对胡某一家的正常生活产生了极大不便,故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拆除空调外挂机。陈某辩称,空调仅在夏天使用,使用时间一般从上午十点到下午六七点。陈某认为空调外挂机的运行没有对胡某的生活造成影响,不同意拆除。
根据现场勘验查明,两家之间不存在院墙,空调外挂机挂在陈某家北房外,紧邻胡某家南侧卧室。结合安装的空调外挂机的高度和距离胡某家外墙的宽度,案涉空调外挂机在运行中产生的噪音、热浪等直接吹向胡某家院落内,对胡某家的正常生活及环境质量会造成一定影响。尤其是在夏季,陈某家空调外挂机运行的时间、胡某家打开窗户的时间均较长,影响程度将会更明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会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祁姓父子在上海浦东承包鱼塘,兼营宠物寄养业务,申先生将两条恶霸犬寄养于此。该鱼塘外围设铁丝网和四道大门,恶霸犬因性格凶猛被单独圈养在最内侧区域,但该区域仅装插销未挂锁,鱼塘也未设安全警示标志、无专人看管。2025年11月23日凌晨5点,陈老太散步时擅自进入鱼塘,后被这两条恶霸犬撕咬,因创伤性休克死亡。
事发后,浦东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陈老太家属与寄养管理人祁姓父子、犬只饲养人申先生调解。老祁与家属达成协议,支付20万元赔偿款,家属承诺不再就此事追究祁姓父子其他任何责任。但申先生一方未同意调解方案,家属随后将申先生诉至法院,索赔约53万元(含律师费),法院追加祁姓父子为被告。庭审中,申先生否认犬只撕咬与老太死亡的直接因果关系,称老太系偷摘粽叶、自身存在故意。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若你是本案法官,对本案的侵权责任应如何作出判决?
2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彭某、王某、赵某、刘某均系某所初中八年级同班学生。从2021年9月开始,王某、赵某、刘某三人在校园、教室多次对彭某实施谩骂、殴打、抢夺零食等行为。2021年11月的一天下午,彭某、王某、赵某、刘某四人在课堂上违纪被老师罚站在楼道,期间,王某推搡彭某,老师听到声音后外出查看,王某立即停止其行为,老师口头批评几人后继续返回教室上课时,王某等人又多次推搡殴打彭某,赵某应王某要求拉住彭某阻止其离开。
之后,彭某出现厌学情绪,其家人发现彭某精神状态不佳,遂带彭某前往人民医院就诊,确诊为严重抑郁症,治疗费共计花费29699.25元。2022年4月,彭某家长认为王某、赵某和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校园欺凌,遂把王某、赵某、刘某及他们的监护人、学校告上法院,要求追究相关主体的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彭某家长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案件中的被告应承担哪些侵权责任?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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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A
B
A
C
C
D
D
D
A
C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C
D
D
A
C
C
1.A
【详解】①:施工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张某人身和财产受损,符合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正确。
②:本案属于道路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排除。
③:张某因施工围挡倒塌导致摔伤、车辆受损,其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及财产权受到侵害,依法有权向侵权人主张医疗费、财产损失等合理赔偿,正确。
④: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施工围挡未固定牢固是人为管理过失,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免责,排除。
2.B
【详解】A:打球拼抢属于正常文体活动,适用自甘风险规则,拼抢者无故意或重大过错无需担责,适用过错责任,不符合无过错责任,排除。
B:产品缺陷致人损害是典型的无过错责任适用情形,电热水壶漏电造成损害,无论生产厂家对漏电是否有过错,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符合无过错责任的定义,正确。
C:商家未按约定发货存在违约过错,承担违约责任是基于合同约定的过错情形,不属于“无过错也担责”的特殊侵权,排除。
D:动物园动物侵权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本案中游客无视提示违规挑逗,动物园已尽到安全提示管理义务,无需承担责任,不符合无过错责任,排除。
3.A
【详解】①:租赁合同未禁止开窗,承租人正常开窗通风属于合理居住使用租赁物的行为,符合合同要求,不构成违约,正确。
②:案涉房屋是恒温恒湿科技住宅,存在开窗易发霉的特殊风险,出租人有义务向承租人提示该特殊风险,房东未履行该义务,属于合同履行瑕疵,正确。
③:房屋损坏是房东未提示特殊风险导致,且租客造成的房屋损害不属于法定需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情形,错误。
④:墙面发霉不属于不可抗力,且承租人无过错、已经及时止损,无需承担法律责任,错误。
4.C
【详解】A:10周岁小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未成年人可以作为原告,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并非不能起诉,错误。
B:根据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伤人,使用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责任,不选。
C:《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本案刘大爷未牵狗绳,不存在小李故意挑逗等免责事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正确。
D:本案损害后果是人身被咬伤,人身伤害无法适用恢复原状(恢复原状多用于财物损毁),错误。
5.C
【详解】①:小江作为不知情的买受人,以市场价受让平板并已完成交付,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定要件,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因此,原所有权人小胡无权要求小江返还平板,只能向无权处分人小张主张损害赔偿,排除。
②:小胡将挂车停放于小张、小伍合伙经营的停车场,双方成立保管合同关系。小张擅自处分保管物致使平板遗失,表明停车场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无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虽不收取报酬,但仍应尽到与处理自己事务相同的合理注意义务,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仍需承担赔偿责任,正确。
④:小张、小伍系合伙关系,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但就侵权责任而言,小张擅自卖车属于个人侵权行为,小伍对此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排除。
6.D
【详解】①:朱女士是为躲避违规未牵绳的大型犬才慌乱摔倒,朱女士对损害发生不存在过错,无需自行承担部分责任,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人损害的,即便证明被侵权人存在故意,仅能减轻饲养人责任,不能免除责任,错误。
③:民法典要求饲养动物必须遵守管理规范,对动物采取安全约束措施,王某某未牵绳、未约束犬只,违反了饲养动物的相关规定,正确。
④: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王某某作为饲养人未尽管理义务,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正确。
7.D
【详解】①:周某明知景区警示牌仍翻越护栏,自身存在重大过错,景区已尽到安全警示义务,无需全额赔偿,错误。
②:吴某横穿机动车道闯红灯存在重大过错,可依法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错误。
③: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饲养人钱某不因宠物走失免除侵权责任,路人有权要求钱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正确。
④: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法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高空抛物致人损害适用过错侵权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对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适用过错推定规则)。所以孙某高空抛掷花盆砸伤楼下行人,孙某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正确。
8.D
【详解】①:经典名著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后,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他人可以自由使用,但仍需保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人身权,不得随意魔改,错误。
②:根据法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平台内容负有审核义务,若未履行该义务,对侵权内容传播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正确。
③: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不属于财产权,错误。
④: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其形象引流、丑化其饰演角色的行为,侵犯了演员的肖像权,正确。
9.A
【详解】①:乔某未经董某、丁某同意公开二人写真照片,不属于合理使用,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正确。
②:乔某未经许可公开未经模糊处理的双方微信聊天截图,涉嫌侵害隐私权,正确。
③:乔某即使是讨要尾款澄清纠纷,也不得通过侵犯他人合法人格权的方式维权,其对侵权结果存在主观过错,已经构成侵权,错误。
④: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要求侵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本案中乔某次日就删除了图文,传播范围极小,没有证据证明该行为导致二人社会评价显著降低、造成严重精神损害,错误。
10.C
【详解】A:合理使用有严格的法定情形(如个人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但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钱某将作品上传至网络供不特定用户下载,属于向公众提供作品的行为,影响了赵某对作品的正常使用和收益,超出了合理使用的界限,错误。
B: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需以展览或发表为条件,错误。
C: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财产权的重要内容,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钱某未经许可将赵某作品上传至网络平台供公众下载,侵犯了赵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D: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但著作人身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并非“不再享有任何著作权”,错误。
11.C
【详解】C:学生为学校艺术节排练公开的舞台剧作品,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畴,不涉及商业营利,未侵犯著作权,正确。
A: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印并售卖其正版练习册,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违反著作权法相关规定,错误。
B:未经卡通形象著作权人许可,以经营为目的使用其卡通形象,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等相关权利,错误。
D: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盗录热映电影并网络传播,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违反著作权法规定,错误。
12.D
【详解】①:著作权法定许可适用情形由法律严格限定,餐厅在经营性场所营业时段公开播放背景音乐用于经营,不属于法定许可范畴,该行为构成侵权,排除。
②:小宇的演唱不以营利为目的,未向公众收取费用、未获取报酬,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中的免费表演已发表作品情形,不构成侵权,正确。
③:小宇的演唱符合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不构成对著作权人表演权的侵犯,排除。
④:表演权涵盖通过技术设备公开播送作品表演的机械表演形式,餐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经营场所为提升经营效果公开播放音乐,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正确。
13.D
【详解】①:民事主体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甲安装的摄像头可拍摄乙家人员进出情况,已经侵害乙的合法权益,并非无可厚非,错误。
②:材料未体现乙遭受严重精神损害,不应当赔偿精神损失,错误。
③:乙家入户门口的人员往来信息属于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受隐私权保护,甲的拍摄行为侵害了乙的隐私权,正确。
④:甲与乙是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甲在行使自身权利时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照顾相邻方乙的合法利益,正确。
14.A
【详解】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界限,禁止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王某安装摄像头侵犯了邻居赵某的合法权益,属于滥用民事权利,正确。
②:我国法律保护公民隐私权,私人生活安宁属于隐私的保护范畴,赵某家门口人员进出情况属于赵某的私人生活信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正确。
③: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侵权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法院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并非所有侵权都支持精神赔偿,排除。
④:相邻关系中,相邻一方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相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若安装设备侵犯对方权益,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并承担相应责任,排除。
15.C
【详解】①:甲虽无法提供完整创作过程记录,但不能仅因此就推定图片B由AI自动生成且不构成作品,甲在创作过程中进行了多轮调参、修改提示词等操作,体现了一定智力投入,错误。
②:甲通过多轮调参、修改提示词并选择特定参数,这一过程体现了创造性智力投入,符合作品创作中需要体现创作者智力成果的要求,所以可能构成作品,正确。
③:图片B与已有作品存在相似,若相似部分属于公有领域或必要场景,按照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不影响对其独创性的认定,正确。
④:AI生成内容并非绝对不享有著作权,若人类在生成过程中投入了创造性智力劳动,是可能构成作品并享有著作权的,并非“无论投入多少智力,均不享有著作权”,错误。
16.C
【详解】①:处理相邻关系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题意。
②: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延伸或限制,并非对用益物权的延伸,错误。
③:本案中被告的侵权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范畴,不属于无过错侵权,错误。
④: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必须符合权利行使的界限,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本案被告安装门铃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和生活安宁,符合题意。
17.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成立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前提,对于一般侵权案件而言,无过错则无责任。王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检票口逆行返回时未谨慎观察周边环境,在行进中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导致碰到张某乡行李箱而摔倒,其本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明显过错。刘某华作为陪同王某某前往火车站的家属,对其母王某某没有尽到相应的照看义务,对损害发生具有一定过错。王某某摔倒虽与张某乡的行李箱有关,但张某乡正常进入检票口,无法预见王某某会突然转身逆行,也无法在王某某突然转身时采取相应的避让行为,已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注意义务,对王某某摔倒不存在主观故意,不存在过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详解】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为《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需先明确一般侵权责任的法定构成条件等等,再结合事发全过程逐一拆解各方行为,区分张某、王某某、刘某华三方过错情况,论证张某不满足侵权责任成立条件,法院驳回诉求具备法律依据。
有效信息①:张某乡手拉行李箱正常经过安检后也前往该检票口进站;王某某突然转身,逆行而出,欲追随刘某华离开该检票口,在步行5步后碰到张某乡的拉杆箱,随即摔倒→可运用侵权的知识,从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角度,说明王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检票口逆行返回时未谨慎观察周边环境,在行进中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导致碰到张某乡行李箱而摔倒,其本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明显过错;可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角度,说明张某乡无法在王某某突然转身时采取相应的避让行为,已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注意义务,对王某某摔倒不存在主观故意,不存在过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刘某华陪同母亲出行,未看护好母亲,未及时制止其逆行行为→可从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的角度,说明家属刘某华未尽必要照看职责,对事故发生存在一定过错。
18.①殷某某未许可声音AI化及商业化使用,其声音权也属于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②乙公司未经殷某某同意,擅自对甲公司提供的原始音频进行AI化处理并开发软件产品,构成对殷某某声音权的直接侵害。乙公司需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25万元的责任。
③丙公司购买侵权软件后包装成自有产品提供给用户使用,虽未直接参与AI化过程,但其传播行为扩大了损害后果,构成对侵权产品的二次使用,需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责任。
④甲公司在未取得殷某某许可的情况下,提供原始音频给乙公司AI化处理殷某某声音,构成对乙公司侵权行为的“帮助行为”。甲公司需与乙公司就25万元损失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详解】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结合人格权、侵权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区分三家公司不同侵权行为,匹配对应的侵权责任类型。
有效信息①:殷某某未授权任何公司将其声音或音频AI化并进行商业化使用→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关于人格权保护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声音权益,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本案中,未经本人许可擅自进行AI化处理及商业化使用,侵害了殷某某的声音权(属于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有效信息②:乙公司未经同意,以音频为素材进行AI化处理形成软件产品并对外出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对殷某某声音权的直接侵害,依法需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有效信息③:丙公司购买侵权软件后包装成自有产品提供给用户使用→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及损害后果的扩大。本案中,丙公司虽未直接参与AI化过程,但其将侵权产品二次包装并提供给用户的传播行为,客观上扩大了损害后果,因此同样需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有效信息④:甲公司未取得许可,将原始音频提供给乙公司用于AI化处理→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共同侵权中的连带责任规则(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甲公司在无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提供原始音频,构成了对乙公司侵权行为的“帮助行为”,因此需与乙公司就25万元损失赔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9.
判决:法院应判令陈某拆除或迁移案涉空调外挂机。
理由: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尽量避免对对方造成损害。本案中,陈某空调外挂机紧邻胡某卧室,运行产生噪音、热风,直接影响胡某日常生活、居住环境,侵害胡某相邻权。陈某行使自身权利时,超出合理限度,损害邻居合法权益,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民事责任。
【详解】本题的设问要求可以转换为“陈某是否应拆除空调外挂机”,结合相邻关系原则、权利行使边界,对接材料事实阐述法理依据即可。
有效信息①:陈某安装的空调外挂机在运行中产生的噪音、热浪等直接吹向胡某家院落内→可运用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的知识分析说明空调外挂机直接影响胡某日常生活、居住环境,侵害胡某相邻权。
有效信息②:陈某家空调外挂机运行的时间、胡某家打开窗户的时间均较长,影响程度将会更明显→可运用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的知识分析说明陈某行使自身权利时,超出合理限度,损害邻居合法权益,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民事责任。
20.①申先生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申先生养恶霸犬属于违法行为,《民法典》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不得以受害人存在过失主张免责,故申先生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祁姓父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祁姓父子作为鱼塘及寄养业务的管理人,虽将恶霸犬单独圈养,但未对犬只区域上锁、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管理上的疏忽行为与陈老太的去世存在因果联系,故应承担侵权责任。③陈老太家属需承担部分损失。陈老太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进入封闭管理的鱼塘区域,自身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失,故家属需承担部分损失。
【详解】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设问要求若你是本案法官,对本案的侵权责任应如何作出判决?要求运用侵权责任、民事行为能力等知识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申先生将两条恶霸犬寄养于此,陈老太散步时擅自进入鱼塘,后被这两条恶霸犬撕咬,因创伤性休克死亡→可从无过错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申先生养恶霸犬属于违法行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申先生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祁姓父子在上海浦东承包鱼塘,兼营宠物寄养业务,该鱼塘外围设铁丝网和四道大门,恶霸犬因性格凶猛被单独圈养在最内侧区域,但该区域仅装插销未挂锁,鱼塘也未设安全警示标志、无专人看管→可从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祁姓父子作为鱼塘及寄养业务的管理人,但未对犬只区域上锁、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管理上的疏忽行为与陈老太的去世存在因果联系,故应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③:陈老太散步时擅自进入鱼塘,后被这两条恶霸犬撕咬,因创伤性休克死亡→可从民事行为能力角度分析说明陈老太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身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失,故家属需承担部分损失。
21.①能得到法院支持。②《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人格权的,应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失等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王某、赵某、刘某对彭某多次谩骂、殴打、抢夺零食,构成校园欺凌,侵害彭某身体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需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其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③《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王某、赵某、刘某在校园中对彭某多次实施谩骂、殴打、抢夺零食,学校在管理上存在漏洞,需承担侵权责任。
【详解】本题两小问,第一小问属于评析类主观题,评析的核心是明确观点,然后分析论证,第二小问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
观点:能得到法院支持。
论据①:彭某、王某、赵某、刘某均系某所初中八年级同班学生,三人在校园、教室多次对彭某实施谩骂、殴打、抢夺零食等行为→从侵权责任认定及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三人及监护人的责任:王某、赵某、刘某对彭某的行为,侵害了彭某身体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需承担侵权责任,其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论据②:王某推搡彭某,老师听到声音后外出查看,王某立即停止其行为,老师口头批评几人后继续返回教室上课时,王某等人又多次推搡殴打彭某,赵某应王某要求拉住彭某阻止其离开→从侵权责任认定及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学校的责任:王某、赵某、刘某在校园中对彭某多次实施谩骂、殴打、抢夺零食,学校在管理上存在漏洞,需承担侵权责任。
论据③:彭某出现厌学情绪,其家人发现彭某精神状态不佳,遂带彭某前往人民医院就诊,确诊为严重抑郁症→从侵权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王某、赵某、刘某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结论:王某、赵某、刘某对彭某构成校园欺凌,侵害彭某身体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需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其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学校管理存在漏洞,需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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