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2026-2027学年高一上学期统编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

202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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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高中历史课件聚焦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系统梳理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中枢制度(三省六部制)、赋税制度(租庸调制到两税法)的演变脉络,通过时空定位构建前后知识联系,为学生提供清晰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以史料实证为支撑,引用张鸣、钱穆等学者观点及《晋书》《资治通鉴》等文献,结合唯物史观分析制度演变规律,通过表格对比强化时空观念。采用问题讨论与小结归纳,助力学生深化理解,教师可提升教学效率。

内容正文:

第七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第二单元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民族交融与隋唐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发展 中外历史纲要(上) 学习目标: 通过了解三国两晋南北朝政权更迭的历史脉络,隋唐时期封建社会的高度繁荣,认识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民族交融、区域开发和思想文化领域的新成就。 1 时空定位 制度之变 选官制度 中枢制度 赋税制度 西周:世卿世禄制 秦朝:军功爵制 汉朝:察举制 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唐朝:科举制 汉武帝前: 三公九卿制 汉武帝后:中外朝制度 东汉: 三公和尚书台 魏晋南北朝:三省制 唐朝: 三省六部制 魏晋时期:租调制 唐初(780年前): 租庸调制 唐中后期:两税法 走向成熟化 人才保障 日臻完备化 决策保障 逐步合理化 物质保障 目录 选官制度 行政制度——三省六部制 赋税制度 选官制度回顾 第 部分 壹 九品中正制 选官制度 科举制 一、选官制度 (一)九品中正制: (1)时间: (2)背景: 魏晋南北朝 汉末社会动荡,“人士流移,考详无地”,察举制所依赖的乡里清议失去了社会基础。当时,选官多操纵在地方大族名士手中。他们交结朋党,严重干扰了人才选拔。曹操开始尝试新的选人方法。曹丕继任魏王后,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颁行九品中正制。这种选官制度既继承了两汉乡里评议人物的传统,又将评议权收归中央,在一定时期内加强了中央集权。 ①汉末社会动荡,察举制失去社会基础; ②抑制地方大族,加强中央集权; ③察举制自身弊端,不适应选拔需求。 (3)施行: 魏王曹丕采纳陈群建议推行 (4)流程: ①设置中正官:州设大中正官,郡设小中正官,本籍在中央任高官的人担; ②品评人物:以家世、品行及才能为品评标准,评定士人资品,写出评语“状”; ③按品授官:吏部授官,吏部将复核结果作为授官标准,中正评定的品级为乡品,其官品必须与之相适应。 高门(上品) 寒门(下品) (5)标准: 初期:家世、品德、才能并重 后期:家世(西晋) 一、选官制度 (一)九品中正制: (6)特点: (8)评价: ①自下而上选拔; ②参考地方舆论; ③设置中正官管理; ④具有较强的主观性。 积极: ①早期为曹魏政权选拔了大量人才; ②选官权收归中央,加强中央集权; ③对魏晋南北朝时的家学教育起到了促进作用,推动了儒家思想传播。 消极:后期逐渐沦为士族门阀统治的工具,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7)实质: 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九品中正制是针对察举制带来的选举权流失的弊病,而采取的选举改革,其目的就是将选举权收回中央,由乡里评议改为官方评议,削弱地方化的倾向。 ——张鸣《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 其始造也,乡邑清议,不拘爵位、褒贬所加,足为劝励,犹有乡论余风。 ——《文白对照二十五史精华》 今定中正,立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是以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房玄龄等《晋书·刘毅传》 一、选官制度 (二)科举制: (1)背景: (2)发展过程: 梁末之乱,为永嘉南渡后一大结局,南朝士族在经过数百年腐化之后,于梁末被全部消灭。 ——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 随着南北朝以来经济的发展,中小地主与富裕农民的数量日益增多,他们要求打破门阀士族的限制,在政治上得到发展。这一要求与隋朝打击豪强地主,加强中央集权的政策是相符合的。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①士族没落,九品中正制失去存在基础; ②寒门庶族地主势力上升,要求打破门阀政治,参与国家政权的管理; ③统治者要求巩固政权,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 ④统治者招揽有识之士,扩大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 ⑤九品中正制的弊端不适应政治和社会的需要。 ①隋文帝采用分科取士的方法选拔人才; ②隋炀帝时始设进士科,科举制度形成; ③唐太宗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为主; ④武则天扩大科举取士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 ⑤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宋朝(成熟):科举录取名额扩大;确立了乡试、省试、殿试的系列考试制度;增加策论考试,密封卷;完善了考试环节和规则(糊名法、锁院)防止作弊; 明清(僵化):八股取士,“四书五经”命题 元朝(停滞):四书试人;时断时续;等级色彩 晚清(废除):1898废八股;1905废科举。 (4)评价: 科举制由应试人于一定时期,投牒自进,按科考试,共同竞争,试后有黜落,中试者举用之,然后为真正考试…… ——邓嗣禹《中国科举制度起源考》 科举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士的原则,其基本理念是至公,可以说,科举制是封建社会的平民政治。 ——邹一楠《浅论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一、选官制度 (二)科举制: (3)特点: ①标准的客观性:以才学作为标准选拔人才; ②方式的公平性:以严格的考试作为选官方式; ③范围的广泛性:不论贫富贵贱,皆可参加; ④时间的延续性:从隋朝开始,到1905年废除; ⑤选官原则:制度化、公平公开。 此制用意,在用一个客观的考试标准,来不断的挑选社会上的优秀分子,使之参与国家的政治。此制的另一优点,在使应试者怀牒自举,公开竞选;可以免去汉代察举制必经地方政权之选择;可以根本消融社会阶级之存在;可以促进全社会文化之向上;可以培植全国人民对政治之兴味而提高其爱国心;可以团结全国各地域于一个中央之统治。 ——钱穆《国史大纲》 科举考试偏重文学、历史和学术问题,使得统治阶层产生一种讲求考证、沉溺文学或一味好古的倾向,这对培养求是致用的思想是很不利的。这种制度虽然使中国保持了上千年的稳定,但是它同样也阻碍了中华文明的进步和发展。 ——费正清《中国:传统与变迁》 ⑤被西方国家借鉴,发展为现代文官制度。 ③官本位思想:直接促进了官本位社会观的发展,“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至今还有消极影响。 积极: ①科举制把选官权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②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有利于社会阶层的流动,扩大了统治的基础; ③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 ④有利于社会重学风气的形成,提高了社会文化水平; 消极: ①禁锢思想:强化儒学正统地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抵制了新知识、新学科的渗透和发展;压制了科学技术的进步。 ②重才轻品:在选拔人才方面,过于侧重才学标准,忽视了对品德的考查,造成一些官员道德素质低下。 盛行时期 选官制度 选官标准 方式 商周时期 战国至秦朝 汉朝 魏晋南北朝 隋唐至明清 一、选官制度 世官制 血缘 军功爵制 军功 察举制 品行才能 九品中正制 出身门第 科举制 学识、才能 世袭 建立军功 自下而上推荐 中正官评定授官 分科考试 变化趋势 (三)历代选官制度及其变化趋势: ①选拔标准: ②选拔方式: ③选拔原则: ④选官基础: ⑤选官权力: 由家世、财产、门第逐渐演变为才学,趋向公开公平。 由血缘、推选逐渐发展为公开考试,趋向严密、科学。 逐渐走向制度化,公开公平 日益扩大,官员的素质不断提高。 从地方逐渐收归中央,体现中央集权的加强。 趋势:古代选官制度逐渐走向成熟完善,选官日趋科学、公正、客观 实质:选官权收归中央,加强中央集权,反映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 科举制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逐渐走向成熟 三省的发展演变 第 部分 贰 三省六部制的确立 三省六部制 历代中枢机构的演变 三省六部 西汉 东汉 三省制 魏晋 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内外朝制 三公九卿 秦朝 隋唐 三公 九卿 皇帝 内朝 三公 九卿 皇帝 尚书省 门下省 中书省 皇帝 尚书省 门下省 中书省 六部 皇帝 尚书台 三公 九卿 皇帝 二、三省六部制 (一)历代中央中枢机构的演变: 销售额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75 25 销售额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75 25 销售额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75 25 销售额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75 25 销售额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75 25 二、三省六部制 (二)三省六部制: (1)形成过程: (2)三省六部分工: ①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台改称尚书省,与中书省与门下省形成三省,它们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 ②隋文帝时,中央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③隋唐时期,三省的职权分工明确,又彼此制约; ④唐太宗时常给品位较低的官员以宰相名号,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 ⑤宰相议事的地方叫政事堂,后改称中书门下,三省出现了一体化的趋势。 皇帝 门下省 尚书省 中书省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同意后交予审议 提交上奏 审议政令 起草政令 执行 政令 通过 审议 封驳 工程 营造 司法 刑狱 兵籍 军令 祭祀 教育 户籍 赋税 铨选 考核 政事堂 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有不妥者驳回; 尚书省负责执行,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工处理各项具体政务。 参知政事 同中书门下三品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二、三省六部制 (二)三省六部制: (3)特点: (4)评价: 各朝各代的宰相名称不同。如秦汉为丞相和三公,隋和唐初为三省长官,即尚书仆射、中书令和侍中各二人。历史上的宰相由一人增为数人,乃至一二十人,即是皇权加强、相权削弱的表现。…众多宰相集体议事,分工明确的三省互相牵制,目的就是使个别宰相难以擅权专断。 ——据王家范等《大学中国史》 唐代把相权分别操掌于几个部门,由许多人来共同负责……唐制遇下诏敕,便先由门下省和中书省举行联席会议,会议场所称为“政事堂”。……凡皇帝命令,在“敕”字下,须加盖中枢、门下之印,即须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然后再送尚书省执行。若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认为是违法的,不能为下面各级机关所承认。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①相权三分、彼此牵制 ②职权明确、提高效率 ③协商政务、集思广益 ④节制君权、减少失误 ④它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标志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袭这种制度。 ①相权三分,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有利于加强皇权; ②三省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③皇帝颁行的诏令,未经政事堂通过不能施行,一定程度上节制了君权,有利于保证政治清明,减少皇帝独断造成的决策失误。 使职差遣制的形成 安史之乱前,唐代就出现了许多临时派遣某些官员去执行各种使命的现象,称为差遣。差遣官一般由君主或宰相直接任命,可以绕开由吏部或中书门下铨选授职的一套繁琐程序,完成某些紧急复杂的使命,部分克服僵化官僚机构的低效率。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些差遣官逐渐由临时性质向固定化转变。固定的差遣官通常都带使职,称为某某使,如节度使、盐铁使、采访使等,而其原来担任的职事官仅表示该官员受差遣时的身份地位而已。安史之乱后,使职差遣制的形成,使唐代前期建立的中央行政机构的职权逐渐破坏,产生了新的权力系统。 时期 中枢机构 权力分配 秦至武帝前期 西汉武帝后期 东汉 魏晋南北朝 隋、唐 丞相集决策、行政、用人、审议和司法于一身 中朝决策,外朝执行 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三省共同决策行使权力 决策权与行政权分离,程序化 汉唐以来中枢权力体系的发展趋势: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 三公九卿 中外朝制 三公和尚书台 尚书、中书、门下形成三省 三省六部制 二、三省六部制 (三)秦至隋唐中枢机构的演变: 汉唐以来中枢权力体系演变的特点: ①皇帝通过不断压抑、侵夺相权来加强皇权。宰相制度伴随相权的逐步衰落和君权的逐渐强化而演变。 ③内朝官向外朝官转化。内朝在牵制、架空外朝的同时,久而久之逐步发展为制度化、合法化的外朝中央机构。 ④宰相职位的设置由实位转向虚位。由实位到虚位反映了宰相权限及权威的下降,宰相不再专职是对相权的限制压缩。 ②宰相权力不断分化。宰相既实行分权,在同一机构中,往往设置几个宰相职位,又注重事权的相对集中,弥补分权的效率低下的弊端。 历代赋税制度概览 第 部分 叁 租庸调制 赋税制度 两税法 三、赋税制度 (一)赋税概念: 什么是赋税制度? 在封建社会中,国家以土地和人口数为依据,向人们征收一定量的田赋、人头税,征伐兵役、徭役等形成的基本政治制度叫做赋税制度(也叫赋役制度)。赋役的征发是统治阶级赖以维持其统治的基础,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赋税是中国古代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赋税制度是随土地制度或状况的变化而变化的。 古代民众的义务:“税”+“役” 古代王朝依据自己所颁布的法律向臣民征收的实物或货币 古代王朝强制民众承担的无偿劳动 田税:以田亩为基础的土地税,即田租; 人口税: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 户税:以户为单位的财产税,即户税。 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 三、赋税制度 (二)春秋战国以来赋税制度的演变: 时期 赋税制度 主要内容 春秋末期 前594年 秦汉时期 “相地而衰征” “初税亩” 编户齐民 齐国管仲改革:即按照土地肥瘠的不同,征收不等额的租税。 鲁国实行:规定不论公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 定义:指政府不触动原有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接受土地的农民要向封疆国家交纳赋税和服役,一般情况下,土地只允许使用不允许买卖,实际上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 (三)北魏以来的土地分配制度——均田制: 评价: ①农民获得土地,生产积极性提高,有利于经济的恢复发展; ②有利于保证政府税收和徭役; ③一定程度上缓解土地兼并; ④没有触及封建土地私有制,不可能抑制土地兼并。 前提:政府掌握大批无主荒地 性质: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 编户齐民 三、赋税制度 (四)魏晋以来——租调制: ①魏晋时期,开始实行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②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1)实施基础:均田制 (4)征税内容: 租——田赋,土地上的产出 调——缴纳定量的绢和布 徭役——成年男子承担一定徭役 (五)隋-唐初——租庸调制: (2)征收对象:21—59岁的成年男子 (3)征税内容: 租——田赋,土地上的产出,粟(粮食) 调——缴纳定量的绢和布 徭役——成年男子承担一定徭役 庸——男子不去服役的纳绢或布代役 (2)实施基础:均田制 租庸调项目分明,有田始有租,有身始有庸,有家始有调。此制的最高用意,在使有身者同时必有田有家,于是对政府征收此轻微的税额,将会觉得易于负担,不感痛苦。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3)征收对象: 以户为单位进行征收 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 (4)评价: ①改变了混乱的赋税,减轻了农民负担,保障了政府税收; ②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也减轻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③租庸调制的基础是均田制,一旦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就无法维持。 编户齐民 均田制无法推行 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政府财政收入下降 二傻,把你家地都卖给我吧! 壕 照这样下去,地都不在我手上了。 二傻,把你家地都卖给我吧! 二傻,把你家地都卖给我吧! 快跑,朝廷又来收税啦! 呜呜,都收不到税了! 土地兼并 逃税、避税 如果你是唐朝的统治者,会采取怎样的措施来挽救危局呢? 土地兼并盛行 三、赋税制度 三、赋税制度 (六)唐中期以后——两税法: (1)背景: (3)内容: 史书这样概括两税法的实行背景: 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炎建议作两税法,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26 ①人口逃亡,户籍减少,税收减少,财政困难; ②安史之乱后,赋税制度混乱,阶级矛盾激化; ③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瓦解,租庸调制难以维持。 ①征税原则:量出制入,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先做预算,定出总税额,再分配到各地征收; ②征税对象:不区分主户和客户,一律以当时居住地登入户籍,缴纳赋税;商人也要交税。 ③征税标准: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④征税时间:一年分夏秋两次征税。 (2)实施: 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废除租庸调,改行两税法。 编户齐民 三、赋税制度 (六)唐中期以后——两税法: (4)特点: “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5)评价: “两税法”颁布以后,到建中末年,就有了1300多万的两税收益……两税法规定“以钱谷定税,临时折征杂物”,具体征收时采用货币与实物结合的方式,这种做法在国家税收领域引入了货币税,改变了传统的纯粹实物税历史,货币税的推行,不仅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加速了货币、商品意识的推广。自唐以后,以土地和财产为基础的税收制度逐渐占据了国家税收的主导地位,而以人丁为基础的税收制度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邱作文《唐朝中期两税法改革简析》 每州各取大历中一年科率钱谷数最多者,便为两税定额。此乃采非法之权令,以为经制;总无名之暴赋,以立恒规。 ——《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一条》 前者(租庸调制)授田征租之制,后者(两税法)却是仅征租而不授田。故两税制已完全丧失为民制产之精神,造成社会上贫富更加悬殊,土地兼并益发猖狂。 ——钱穆《中国经济史》 积极: ①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②扩大了收税对象,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③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减轻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④两税法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局限性: ②两税法并未能遏制土地兼并,唐后期土地兼并更加严重; ①没有规定全国统一税额,各州之间税赋轻重不均。官吏盘剥,两税之外杂税丛生,变相加剧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③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政府税外加征,加重农民负担,社会矛盾加剧; ④以货币征税,商人易随意指定物价,造成伤农而利商。 编户齐民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征税标准 征税项目 征税对象 征税次数 征收内容 以人丁为主 以财产为主 租庸调、杂役 户税和地税 受田农民 不分主客农商,一律纳税 一次征收 夏、秋两季 征收实物 钱物两收 人身控制逐渐松弛 简化了税收种类 扩大了收税对象 征税时间固定了 实物税向货币税过渡 变化创新之处: ①征税标准以人丁为主向以财产为主转变 ②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逐渐减弱 ③税收种类简化 ⑤征税内容由实物向货币转化 发展趋势: 两税法与租庸调制相比有哪些变化与创新?反映了赋税制度怎样的发展趋势? ④征收时间由不定时逐渐演变为基本定时 三、赋税制度 22 课堂小结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变化:商周世卿世禄制——曹魏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创新:标准科学客观、方式公开公正、权力集中中央。 中央官制 选官制度 赋税制度 影响:扩大了统治基础,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中央集权。 变化:秦汉三公九卿制—汉武帝设中外朝—三省六部制 创新:加强皇权、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决策失误、节制君权。 影响: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强了皇权,是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历代基本沿用。 变化:魏晋南北朝租调制和均田令——唐前期租庸调制,后期两税法。 创新:从人丁到财产的流变,放松了人身控制。 影响:租庸调制以庸代役,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和政府的赋税收入。 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保证国家收入,减轻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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