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目 录
Content
01
02
03
04
考情·命题透视
脉络·思维建模
考点·考向突破
提升·典题集训
考情・命题透视
(课标要求 考情解读 备考策略)
第一部分
3
01
考情・命题透视
模块 选择题 主观题 合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题(9分) 0分 9分
经济与社会 2题(6分) 1题(8分) 14分
政治与法治 2题(6分) 1题(8分) 14分
哲学与文化 3题(9分) 2小问(15分) 24分
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2题(6分) 1题(7分) 13分
法律与生活 2题(6分) 1题(8分) 14分
逻辑与思维 2题(6分) 1题(6分)
12分
合计 16题(48分) 4大题(52分)
100分
2026年广东卷考情分析
总体特点:
【选修权重持续提升】选修三科(国际+法律+辑)合计39分,占比近四成,较2023年提升10个百分。
【逻辑模块首次突破】逻辑与思维从9分增至12分,选择题从!道增至2道,释放重要信号。
【科技前沿味浓】商业航天、未来能源、"手搓"经济等科技前沿素材大量入题。
【广东特色鲜明】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乡村流量治理、岭南画派等广东元素丰富。
【时政时效性强】"内卷式"竞争整治等考前3-6个月热点直接入题。
年份 题号 情境设置 知识考查 能力素养
素材指向 呈现方式 具体内容 关键能力 核心素养
2026 选择题 13 夫妻财产 夫妻财产约定、还债协议 夫妻财产约定、债务、人民调解 信息获取与加工 法治意识
17岁劳动者与运动鞋折抵工资
劳动合同、工资支付
信息获取与加工
14 劳动者工资支付争议 法治意识
非选择题 20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案例、合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合同违约责任 信息获取与加工、逻辑推理与论证、语言组织与表达 科学精神
法治意识
2025 选择题 14 生活案例 生活化法律场景 民事法律关系、合同、自主创业 信息获取与加工 法治意识
15 未成年人压岁钱监护纠纷 人身与财产关系
争议案例 民事权利与行为能力、
财产权保护 信息获取与加工 法治意识
非选择题 17(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 企业著作权争议案例 著作权合理使用、侵权责任认定 逻辑推理与论证、语言组织与表达 科学精神
法治意识
2024 选择题 14 财产权保护 合同与产权的
典型案例 物权 信息获取与加工 科学精神
法治意识
15 推进公正司法 侵权类典型案件 诉讼程序与
诉讼证据 信息获取与加工、
逻辑推理与论证 科学精神
法治意识
非选择题 18(2) 以旧换新、
消费纠纷 侵权类典型案件 无过错侵权责任、公民的人身权、诚信经营等 信息获取与加工、逻辑推理与论证、语言组织与表达 科学精神
法治意识
01
考情・命题透视
近三年广东卷考情分析
01
考情・命题透视
第一课 考情分析
核心考点 2026 2025 2024
考点0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广东卷T1,3分;
湖南卷T13,3分;
浙江卷T20,3分;
上海卷T5,3分;
山东卷T14,6分 北京卷T9,3分
浙江卷T20,2分
福建卷T16,3分
辽宁卷T2,3分
湖北卷T10,3分
考点0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河北卷T7,3分
河南卷T10,3分
山东卷T13,3分 浙江卷1月T20,2分;
北京卷T18(1),8分;
山东卷T19(1),7分;
黑吉辽蒙卷T15,3分;
重庆卷T18,10分。 北京卷T10,3分
黑吉辽卷T14,3分
湖南卷T19,10分
福建卷T16,3分
山东卷T14,3分
题型与考向:高考考查频率较高,试题以选择题为主,主观题为辅,考点集中在民法调整范围、民法基本原则,自然人的人身权利等方面。
立意:以时政热点为背景,或改编课本中探究与分享的案例,考查学生知识迁移能力。
01
考情・命题透视
第一课 教材分析
备考策略
1.夯实基础:牢记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民事行为能力划分、各类人格权区分,做到概念清晰、不混淆。
2.情境对接:熟悉校园生活、网络侵权、消费纠纷、邻里矛盾四类高频情境,提高案例与知识点快速匹配能力。
3.题型专攻:选择题重辨析、抓陷阱;主观题重规范,按“定性—法理—材料—结论”组织答案。
4.强化运用:以案例带考点,以真题练思路,做到会判断、会分析、会说理,提升法治应用能力。
课程要求
了解我国民法典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识别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明确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脉络·思维框架
(思维建模 知识脉络 系统思维)
第二部分
8
法
律
与
生
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整书框架
02
脉络·思维框架
9
民
事
权
利
与
义
务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力行使 注意界限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民事权利与义务
人身权利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物权
知识产权
合同订立
违约责任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激励创新——专利权
点石成金——商标权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单元框架
02
脉络·思维框架
本课知识体系
02
脉络·思维框架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什么是民法?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哪三种情况,分别适用于什么状况?
3.坚持法治与德治在民法中的体现。
4.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5.人身权利有哪些?(概念+法律规定)
02
脉络·思维框架
考点·考向突破
(拆解考点 突破重点 教考衔接)
第三部分
13
03
考点·考向突破
考点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一方都不得强加自己的意志给另一方。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主体
内容
判断是否民法调整范围可用排除法:排除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恋爱关系、好意施惠关系等
以下案例哪些属于民法调整范围?为什么?
公司规定刘某每天必须8点到岗。每天,他都把车停在公司附近的停车场,管理员向他收取10元停车费。下班后他在APP购买一双跑鞋,收货后发现不合脚,想退货。
刘某为出版自己的新书和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为了庆祝签约,他开汽车带女朋友王某出去吃饭,途中因未礼让行人被交警罚款150元,扣1分。
吃饭时,刘对王说:“爱你一万年”“借你的手机打个电话”“如果你考到了驾照我就送你一辆车”“明早我给你带早餐”
劳动合同(公司管你)
服务合同
附条件的赠与
好意施惠
恋爱感情承诺
债权关系(财产)
所有权关系(财产)
著作权关系(财产)
行政法律
03
考点·考向突破
考点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2.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要素 主
体
客
体
内容
自然人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含义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独立进行民事行为,对其行为的法律后果负责)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和独立实施纯获益行为,有效;其余由法定代理人追认有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无效,需法定代理人代理)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所有权关系
债权关系
知识产权关系
人身关系
物(静态)(如离婚纠纷时中房产归属)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如交付货物、支付货款、提供服务)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志(精神产品)
人身利益(生命、身体、健康、姓名、名誉、婚姻关系等)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相等)。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注意】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注:①未成年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父母/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②无民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委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问题:两个主体在责任承担和缴纳税种方面的区别?
营利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非法人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承担普通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企业)
拓展提升
03
考点·考向突破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16
03
考点·考向突破
【教考衔接】(2025·广东)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易错提醒:国家机关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也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详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行政许可关系
是丁对未来行为的一种意愿表达,属于情谊行为
B
拓展提升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
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资格——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没有能力——根据年龄、智力状态)
注意:①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主体需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才能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行为能力待定)
③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胎儿(活体)的特殊利益保护,例如遗产的继承、接受赠与等。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03
考点·考向突破
03
考点·考向突破
【学以致用】12周岁的原告李某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先后七次从被告经营的网店“X游戏”购买374个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652元,上述游戏账号内的装备都是皮肤、面具、小花裙子等。原告父母次日发现后,及时与被告经营网店的客服人员联系,表示对原告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行为不予追认并要求被告退款,被告不同意全额退款。
(1)此案件调整的是人身关系还是财产关系?此民事法律关系中涉及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2)李某实施的购买行为有效吗?为什么?
(1)12周岁的李某购买374个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652元
民事主体:
民事客体:
民事内容:
调整的是财产关系
李某、李某父母与某游戏平台负责人
购买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652元的行为
李某及李某父母与商家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李某实施的购买行为无效。李某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李某某父母不同意其民事法律行为,故原告李某某实施的购买行为无效,判决被告向原告全额返还购买游戏账号款36652元。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法定监护人是父母
可以≠应当
B
03
考点·考向突破
【教考衔接】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
03
考点·考向突破
考点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体现:
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法中有德)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德中有法)
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答题模板】×××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知识链接】必修3 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03
考点·考向突破
考点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4.民法基本原则:
原则 内容 侧重点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按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共秩序、善良习俗)
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没有特权、歧视(强调“入场”的平等)
民法的核心 ,强调意思自治,不得非法干预
民法最为重要的原则,不隐瞒不欺骗不欺诈
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
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强调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答题模板】当事人×××应当遵守…原则,违背了…原则,应当…
(1)含义(2)目的: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3)内容
【教考衔接】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人民权益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关于违反民法典基本原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在某餐厅用餐后,餐厅强制收取高额餐具消毒费——自愿原则
②某商家以次充好,将翻新机当作全新手机卖给消费者——绿色原则
③钱某在二手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卖家收款后拒绝发货——诚信原则
④某企业在招聘过程中以性别为由拒绝部分求职者——公平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违反了诚信原则
违背的是平等原则
03
考点·考向突破
03
考点·考向突破
考点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地位: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重要性: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项目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法律规定 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及心理健康受法律保护
侵权表现 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损害身体的完整性和行动自由(致残) 造成身体功能(身心)和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实际区分 保护生命的持续存在状态(如杀害、医疗事故致死) 关注外部形态(如肢体残缺、非法搜查身体) 涉及内部机能正常(如环境污染致病、医疗事故致病)
【法律规范】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四课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03
考点·考向突破
考点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姓名权
含义
特点
内容
法律要求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①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②盗用他人姓名;③冒用他人姓名;④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
即权能: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②未成年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知名人士: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④姓名权的行使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①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权利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盗用: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扮演姓名者本人;
冒用:盗用姓名并且扮演姓名者本人(如冒名顶替上大学)
【答题模板】×××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名义实施/进行……活动/……冒充他人,使用他人的姓名进行……活动,侵害了……的姓名权,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5
03
考点·考向突破
考点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3.肖像权
含义
构成要件
内容
要求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①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标、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制作表情包或者抓拍人像上传网络等。
②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或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往往同时构成侵犯名誉权)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如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①肖像的范围:自然人的外部形象,不限于面部特征;
②肖像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艺术作品,如图片、照片、绘画、雕塑等;
③肖像的特征:可识别性,具有指向性。
权利: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自己公开或者许可他人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答题模板】×××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恶意丑化、污损他人肖像/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篡改他人肖像进行……进行……活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制作、利用、使用、公开他人肖像,进行……活动,侵害了……的肖像权,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⑥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一定限制,只要不对明星的肖像刻意丑化、用于商业活动,就够不成侵权。例如:用明星做微信头像。
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拓展提升
03
考点·考向突破
03
考点·考向突破
考点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4.名誉权、荣誉权
名誉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律规定 ①【权利】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侵权行为要件 ①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侮辱、诽谤的行为,且为第三人所知悉;②侮辱、诽谤指向特定人(一人或数人);③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降低;
侵权责任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如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英烈条款 侵害英烈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近亲属或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荣誉权】公民、法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
【注意】对荣誉权的侵害方式只有一种,即非法剥夺公民或法人的荣誉称号。
荣誉与名誉有联系:如非法剥夺公民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03
考点·考向突破
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胜诉,影楼应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的责任
②影楼未经授权使用了小张的婚纱照,侵犯了小张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③协议第17条属于格式条款,影楼应予以提示
④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小张承担不利后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教考衔接】下面为小张与其朋友小王的微信聊天内容截图。
谁主张谁举证
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D
没有侵犯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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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考点·考向突破
考点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5.隐私权与个人信息安全权
隐私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没有隐私权!)
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意义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个人信息权益 ①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不完全相同)
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注意】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
侵权责任 ①侵犯隐私权要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答题模板】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xxx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通过摄像备,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私密部位、私密活动,并在…平台散布、公开/擅自公开人病历、家庭矛盾、性取向、身体缺陷、个人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私密信息,传播他人私密照片视频/非法买卖、提供他人个人信息,侵害了…的隐私权,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答题模板】个人信息:①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关系到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XXX非法买卖或提供或泄露个人信息,侵害他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XXX未经他人同意(应告知收集目的、范围、使用方式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必须通过合法途和方式获得授权,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或滥用。
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应告知收集的目的、范围、使用方式等),XXXAPP、软件、网站等未经授权,过度收集和处个人信息/通过技术手段对敏感信息进行模糊、遮挡或替换,从而保护个人信息,防止隐私泄露合一:公民有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关系到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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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考向突破
考点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5.隐私权与个人信息安全权
【教考衔接】3.某日,作家梁某发现自己多年前写给同学高某的书信被其放在网络平台出售,涉及梁某大量个人情感信息,给其生活造成很大困扰。梁某要求平台下架,平台久未回应。梁某遂将平台与高某诉至法院,并提交相关截图。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高某未侵犯梁某的著作权
②平台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
③梁某提交的截图属于书证
④梁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高某未经许可将书信拍照上传并出售,侵犯了梁某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
梁某提交的截图是数字化存储的网络信息,属于电子数据
03
考点·考向突破
提升・典题集训
(真题实战 剖析时政 能力进阶)
第四部分
33
1.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民法典》学习研讨,同学们就下列社会关系是否适用民法典调整展开讨论,其中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刘某在小区散步时,被张某饲养的宠物狗惊吓摔倒受伤,刘某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
②周某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姓名,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办理
③王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该公司装修其新房,因装修质量问题发生纠纷
④赵某承诺若通过驾照考试就请同学吃饭,考过后未请客,同学要求其履行承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周某与公安机关之间是行政管理关系,地位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赵某与同学之间不是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适用民法。
04
提升·典题集训
2.十六岁的小王在停车场撬开小李的车辆后盗走车内5千元现金。案发后公安机关仅追回3千元现金及部分用赃款购买的物品。后因小李损失问题未得到解决,小李将小王及其父母诉至法院。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须为其行为承担责任
②小王父母的监护职责没有履行到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小王及其父母应立即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④小王的父母有权对小王进行必要引导约束和合理惩戒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即父母)承担侵权责任
“停止侵害”不适用,小王的盗窃行为已结束,无持续侵害状态。
04
提升·典题集训
3.一名微博用户去世后,其家属希望继承其微博账号及相关内容。然而,微博平台以账号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涉及用户隐私为由,拒绝提供账号继承服务。家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宣判家属有权继承微博账号及相关内容,但需在尊重死者隐私的前提下进行。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我国法律充分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护公民各项权益
②该家属希望继承其微博账号及相关内容符合公序良俗
③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④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我国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非各项权益
个人信息在合法、正当、必要且征得同意的前提下是可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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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典题集训
4.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①:人格权主要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未经允许在学术论著中引用他人观点,主要涉及到学术规范以及侵犯著作权等方面,不涉及对人格权的侵犯。①与题意不符。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陈某的行为是对洪某某不当言论的回应,且目的是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等,并没有侵犯洪某某的人格权。相反,如果洪某某对英雄烈士发表不当言论,可能侵犯了英雄烈士的人格权(如名誉权等),④与题意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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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典题集训
5.(2025·重庆·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互联网时代,手机APP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手机APP超范围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信息;不仅弹出用户聊天时提到的商品或服务,还将用户点赞过的内容、打过的游戏、刷过的视频、甚至购物车里的商品,推送给他人……这些行为给用户带来困扰,甚至财产损失。截至2024年底,工信部已通报45批侵害用户权益的手机APP。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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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典题集训
思路点拨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运用人身权利的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明确考点可以从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利维护入手,进行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参考答案:
①手机APP经营者应树立尊重,维护用户人身权益的意识。
②手机APP经营者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用户的隐私权。
③手机APP经营者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6(2025·北京)以人为本,智能向善。
材料一 脑机接口被称为人脑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信息高速公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实现人与外部设备之间的交互,其技术路径主要包括植入式和非植入式。目前,在医疗健康领域,脑机换口为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和康复途径,如帮助丧失行动能力的人在植入式手术后重拾运动机能。
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对使用中可能导致的身心伤害与权利侵犯应采取严格的伦理审查措施。
我们要坚持科技向善,前瞻性研判脑机接口技术带来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脑机接口技术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结合材料一,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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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典题集训
《学案》276页
【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参考答案
脑机接口对人格权产生影响:
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脑机接口技术涉及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尤其是植入式技术,在手术及使用过程中,若操作不当或技术存在缺陷,可能对人体的生命安全、身体完整性及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②隐私权。该技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人的脑电波信息包含个人的思维、想法等隐私内容,若技术实施方对这些信息管理不善,可能导致个人隐私被泄露,侵犯隐私权。
保护人格权益:①技术实施方作为责任主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在实施脑机接口技术前,要进行严格的伦理审查,建立伦理审查机制,确保技术应用符合道德和法律要求。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保护使用者的生命、身体和健康安全,防止隐私信息泄露。
②通过法律强制力保障人格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为脑机接口技术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权利人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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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 2026年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
时政背景:2026是民法典颁布第6年、实施满5年,进入“从有到优、从纸到行”的深化阶段。2026年5月开展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主题为“民法典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民法典与生态环境法典宣传,紧扣新质生产力、民营经济、数字权益、生态保护,推动民法走进生活、服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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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考点精准对接:本次民法典宣传月围绕民生、市场、新业态、数字生活普法,所有宣传场景都围绕平等主体的人身、财产关系展开,与民法调整对象的考点紧密相连。六大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典的灵魂,本次宣传月围绕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诚信经营、生态保护开展普法,每一项宣传内容都以基本原则为价值引领,是基本原则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践行。
本届宣传月围绕数字生活、网络空间、民生权益开展普法,网络人身侵权、AI技术滥用侵权、个人信息泄露是专项宣传与典型案例发布的核心内容。回应社会现实乱象,针对当下高发问题:AI换脸、AI合成音视频伪造肖像/声音、网络造谣诽谤、人肉搜索、平台违规收集用户信息、偷拍偷录等开展专项普法与警示教育,紧密对接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的考察。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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