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自觉维护正义
这是发生在闹市区的一个真实场景:
男青年郑某在一家水果店里偷走了钱盒里的100多元钱,被看摊的年过六旬的刘老太发现,她提起一把甘蔗刀一路高喊抓小偷,追出100米后,将男青年郑某截住,要回了被偷的钱。气愤的刘老太又对郑某头上连砍三刀,导致郑某头部受轻伤,旁边不少市民齐声为这位“彪悍老太”喊好。事后,刘老太被检察院免予起诉,但承担受伤小偷部分医药费,共1.2万余元。
刘老太和市民的行为属于正义吗?请你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评析。
本资料来自于资源最齐全的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生活就是一场戏
2005年3月11日,黑龙江一位民工人力三轮车夫王强在躲避迎面驶来一辆汽车时,不慎把跟随主人在路边散步的宠物狗压死。狗的主人一家是一副“贵族”派头的城里人------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假如你是狗的小主人,试想一下接下来可能会发生什么,----
悲剧即将发生
他们对王强指责了一通后,说:"只要你给死狗磕三个头,这事儿就算拉倒。"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王强无奈,只好趴在地上朝着死狗磕了三个头。
故事没有结束
可王强磕完了头,狗的主人又向他索要600元钱,理由是他们的狗死得冤枉,这些钱是用来"赔偿"的。王强将身上的所有口袋都翻了个底儿朝上,只翻出20元钱。这是他一天的收入。看到那对城里"贵族"派头的夫妇盛气凌人的样子,王强额头的汗水混合着委屈的泪水,顺着两腮流下来……
最后,王强只好向其他人力三轮车夫求助。大家你一元我一元凑到了200元钱,那对夫妇从王强手里接过200元钱,扬长而去。围观的群众纷纷议论。
悲剧继续上演
你来评评理
一个人的人格尊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谁胆敢公然辱没他人的人格尊严,轻则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重则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正义者
代表队
正义得到伸张
事后,狗的主人被警方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公然侮辱他人人格"之名,治安拘留15天。
权益得以维护
我来说两句
发生“跪狗事件”是有些过分,我甘愿受罚,可是我的爱犬难道应该白死?我要为她讨个说法!
狗主人
代表队
不公平!
法律是不是有失公平?
正义者
代表队
狗主人
代表队
制度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