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7课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
罗马
The Glory is Greece!
The Grandness is Rome!
光荣属于希腊,
伟大属于 。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只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国法学家耶林
第7课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
课标要求: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生活中的价值
君主制
共和制
元首制
帝制
主要机构
一、古代罗马政治体制的演变
元老院
公民大会
执政官
平民保民官
二、罗 马 法
罗马法是古代罗马从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制度。它并非一部法律,而是一套法律体系。
是社会约定俗成的一些行为规范。是不成文的,具有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贵族担任法官,可以随心所欲地解释习惯法。
微观罗马法
(一)罗马法的起源——习惯法
(二)罗马法的开端——《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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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罗马法的发展 (适用范围)
罗马帝国时期,罗马法律适用范围扩大到罗马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被称为“万民法”。
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法律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被称为“公民法”。如《十二铜表法》
(四)罗马法的完备
——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公元6世纪)
1、《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组成
《查士丁尼新敕 chì 》
《查士丁尼法典》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查士丁尼学说汇纂zuǎn 》
2、《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作用
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
保留了古罗马在法学方面的创造性成果,
对人的行为作出详细的法律规范,
为调解复杂的社会矛盾提供了法律手段。
宏观罗马法
全面认识罗马法
材料一: 奴隶在法律上是可以购买的东西,无异于其他一切形式的财产,可以被买卖和出租。
材料二:提倡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他们的自由权、财产权、选举权和诉讼权。充分保护个人权利。
材料三:如果在夜里行窃的人当场被人杀死,则这种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