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01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目 录
真题·命题感知 1
进阶·重难专练 5
重难01 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高频考点)
重难02 民法基本原则
重难03 区分公民的人身权利
拔高·创新预测 8
新情境:结合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T1)、结合央视春晚(T2)、结合人工智能(T3、T4)、结合生活典型案例特点(T5、T6、T8)、结合网络侵权案例热点(T7)、结合肖像权侵权案例热点(T14)
新考法:案例题(T9)、个人信息保护法(T10)
新角度:融入新法规,结合时代现象,谈谈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惩”“教”并行的认识(T15)
真题·命题感知
1.(2026·河南·高考真题)某日,作家梁某发现自己多年前写给同学高某的书信被其放在网络平台出售,涉及梁某大量个人情感信息,给其生活造成很大困扰。梁某要求平台下架,平台久未回应。梁某遂将平台与高某诉至法院,并提交相关截图。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高某未侵犯梁某的著作权 ②平台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
③梁某提交的截图属于书证 ④梁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命题情境
本题以现实生活高频纠纷为蓝本,贴近生活化,同时本题的案情层次清晰,设置两层侵权主体(上传者高某和网络平台),叠加著作权、隐私权等多个民法知识点,小案例融合多考点。
核心素养
➤法治意识:聚焦网络环境下隐私权、著作权保护,明确平台怠于履行义务的侵权责任,树立网络法治观念。
➤科学精神:区分著作权与隐私权边界、书证与电子数据差异,理性辨析各主体责任。
➤公共参与:掌握人格权被侵害后的维权路径,提升民事维权实操意识。
➤政治认同:认同我国民法典对公民人身权、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彰显法律维权价值。
回归教材
选必2第1课第2框: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私人书信、个人情感信息属于私密个人生活信息,未经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售卖、传播;
选必2第2课第2框:著作权—著作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归作者所有;
选必2第10课第3框:证据的种类—区分书证和电子数据;
选必2第4课第1框: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题方法
排除法是本题最有效的解题方法:
步骤1:逐项拆解判断,对错标注
- ①高某未侵犯著作权:× 书信属于文字作品,擅自网络售卖传播,侵害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 ②平台侵犯隐私权:√ 收到下架通知拒不处置,未尽网络管理义务,构成隐私侵权;
- ③截图属于书证:× 网页截图是电子数据,书证为纸质书面实物证据;
- ④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隐私遭受侵害、精神困扰严重,符合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条件。
步骤2:排除法快速锁定答案
①错误→排除 A、B 两项;③错误→排除 C 项;最终仅剩 D 选项(②④)。
2.(2025·广东·高考真题)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命题情境
以高中班级专题研讨为场景,选取民法典适用范围的典型案例,涵盖民事合同、行政行为、要约承诺、情谊行为等不同类型的社会关系,贴合教材核心考点,符合高考命题情境生活化、考点聚焦化的特点。
核心素养
➤法治意识:明确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树立正确的法律适用观念。
➤科学精神:理性辨析不同社会关系的法律属性,提升逻辑分析能力。
➤公共参与:掌握民法典适用范围的核心边界,积极参与实践。
➤政治认同:认同民法典作为民事基本法的重要地位。
回归教材
本题考查选必2第1课第1框中民法的调整对象,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解题方法
步骤1:明确核心判断标准
抓住民法典适用的核心:平等主体间的人身、财产关系,排除不平等主体关系、无法律约束力的情谊行为。
步骤2:逐项拆解判断,标注对错
①甲承包鱼塘: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合同关系,适用民法典→√
②申请企业登记:行政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典→×
③寻猫启事承诺酬金:悬赏广告(民事要约),适用民法典→√
④口头报考承诺:情谊行为,无法律约束力→×
步骤3:排除法快速锁定答案
②错误→排除 A、C 两项;④错误→排除 D 项;最终仅剩 B 选项(①③)
3.(2025·北京·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以人为本,智能向善。
脑机接口被称为人脑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信息高速公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实现人与外部设备之间的交互,其技术路径主要包括植入式和非植入式。目前,在医疗健康领域,脑机接口为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和康复途径,如帮助丧失行动能力的人在植入式手术后重拾运动机能。
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对使用中可能导致的身心伤害与权利侵犯应采取严格的伦理审查措施。
我们要坚持科技向善,前瞻性研判脑机接口技术带来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脑机接口技术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
命题情境
以脑机接口这一前沿科技为素材,结合其医疗应用价值与潜在风险,关联民法典人格权保护考点,聚焦科技发展与法律保障的平衡,贴合高考命题情境生活化、考点聚焦化的特点。
核心素养
➤法治意识:明确脑机接口应用中人格权的保护边界,树立科技活动需遵守法律的观念。
➤科学精神:理性分析科技应用的利弊,辩证看待技术发展与法律保护的关系。
➤公共参与:掌握人格权受侵害后的维权方式,增强科技场景下的法治实践能力。
➤政治认同:认同民法典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理解法律对科技发展的保障作用。
回归教材
本题考查选必2第1课第2框中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考查各种权利的相关法律规定。
解题方法
1. 审清设问:明确需分析“受影响的人格权益”和“保护措施”两大核心问题。
2. 对接教材:结合“民事权利与义务”中人格权的相关知识,匹配材料中脑机接口的应用场景。
3. 规范作答:分点阐述,先列权益类型,再对应说明保护方式,逻辑清晰、贴合材料。
进阶·重难专练
重难01 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高频考点)
1.(2026·辽宁·模拟预测)乡村主播李某在短视频平台直播助农,公开售卖自家养殖的原生态土蜂蜜。网友王某观看直播后,通过私信与李某沟通,下单购买10斤土蜂蜜,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2000元,李某承诺3日内快递发货。下列对该民事行为中的民事法律关系要素判断正确的是( )
①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0斤土蜂蜜
②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李某和王某
③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李某发货的行为和王某付款的行为
④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李某的收款权利与发货义务、王某的付款义务与收货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12周岁中学生李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用家里的3000元从王某手中购买一辆二手自行车。父母得知后要求王某退货退款,王某以双方交易自愿为由拒绝。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李某自年满8周岁起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李某父母拒绝追认,该买卖合同不发生效力
C.李某实施的所有买卖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D.李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3.王某将私家车临时停靠在小区道路旁,未留意后方来车情况就直接打开左侧车门。此时,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通行,因距离过近躲闪不及,撞上打开的车门倒地受伤,导致腿部软组织挫伤及轻微骨折。经交警到场处置并出具事故认定意见后,赵某与王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B.王某若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则承担侵权责任
C.交警部门无权对此案损害赔偿事宜作出裁决
D.赵某可要求王某通过恢复原状承担侵权责任
重难02 民法基本原则
4.(2026·广东广州·二模)下列行为与民法基本原则对应正确的是( )
①租户与房东商定通过教房东书法抵扣租金——符合自愿原则
②劳动纠纷未经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协商一致原则
③某快递公司以“不招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应聘——违背平等原则
④甲、乙为买房决定办离婚以后再复婚,后甲不愿意复婚——违背公平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我国民法典第一条明确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立法的目的之一。无论是法律原则,还是具体条文,民法典都浸润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例如,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之所以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是因为( )
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
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评判社会是非曲直的法律标准
③民法典是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和共同的道德基础
④民法典能够将民族内在的共同价值上升为制度,转化为规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民法典在开篇就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绿色原则”。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意味着( )
①为民事主体的各种民事活动设立了普遍性的限制
②民事主体应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③民事主体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④一定可以弥合社会成员之间可能形成的各种利益冲突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重难03 区分公民的人身权利
7.(2026·江西·一模)某知名演员自曝刷到AI克隆自己形象的直播,自己进入直播间质问竟被秒拉黑。该演员无奈坦言“很难证明我是我”。部分网络主播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在直播中使用“换脸术”化身“知名演员”,凭借酷似明星的形象快速积累人气,直播带货销量飙升,但也引起了大量纠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换脸直播( )
①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②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
③侵犯他人的荣誉权,因为造成知名演员社会声誉降低
④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因为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8.(2026·河北沧州·三模)下列行为中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某博主在路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其购物视频片段,未进行任何打码处理直接用于短视频中并公开发布,获赞超10万
②某公司为推广产品,在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工作照片印在宣传册上发放给客户
③邻居甲、乙因琐事争执,甲在小区业主群用贬损性语言对乙公开进行辱骂,引发群内热议
④债权人多次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短信,明确注明“请尽快偿还欠款,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026·安徽·三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这样做( )
①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健康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②保障了民事主体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等不受侵犯
③表明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理学生欺凌的犯罪行为
④有利于学生在清晰的边界感中学会对自己负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人身权】许某因琐事与业主群内多名业主发生言语争执,并使用侮辱性言论攻击他人,管理员郑某将其踢出微信群,并拒绝了许某重新入群的要求。许某认为他的行为贬损了其人格,将郑某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恢复其群成员身份,并对自己赔礼道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许某在群里的言论涉嫌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
②郑某应就自己没有贬损许某人格举证
③郑某拒绝其入群的行为侵犯了许某的身份权
④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人身权】我们要铭记和感恩那些为民族解放事业作出贡献的英雄人物。但在网络上,有一些人运用各种表情包,肆意歪曲英雄人物当时的壮举。这些恶搞行为( )
①严重侵犯了英雄人物的名誉权
②侵害了英雄人物的个人隐私权
③严重亵渎了英雄人物的肖像权
④侵犯了英雄人物最基础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拔高·创新预测
1.【新情境·结合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202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五周年,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律文本,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不仅为人民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为我国法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租赁房屋合同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其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甲和乙因借款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
④张可13岁时受赠钢琴一架,该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新情境·结合央视春晚】2026年马年央视春晚小品《奶奶的最爱》中,机器人“孙子”与人之间深切的情感联结引发公众对未来家庭陪伴机器人普及的思考,也折射出技术发展带来的伦理挑战。对未来家庭陪伴机器人认识正确的是( )
①家庭陪伴机器人可以参与日常生活操作,享有人格利益
②机器人高度智能可能导致用户情感依赖,弱化人格尊严
③家庭陪伴机器人因用户赋予相关昵称,享有姓名权、身份权
④使用中如果数据泄露,可能侵犯用户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某软件运营公司通过AI技术开发了一款“换脸”软件,在未获得彭某授权的情况下,将其肖像录入软件,供用户付费使用。彭某发现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上述案例,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未经彭某同意使用其肖像,侵犯了彭某的肖像权
②该公司与彭某之间的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
③本案中侵权关系的客体是“换脸”软件,属于智力成果
④法院应遵循公平原则,优先保护技术创新者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4.【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等原则处理个人信息
②通过规范技术的运用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③未经同意识别人脸信息侵犯了公民的身份权
④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获取和使用他人的信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新情境·结合生活典型案例热点】张某未经王某同意,在演唱会中演唱了其原创歌曲。王某与张某沟通无果,诉至法院。此前,张某曾向王某申请翻唱授权,但遭到拒绝。张某主张,自己对编曲进行了微调,属于“改编”而非完全翻唱,不存在侵权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
B.张某“改编”属合理使用
C.张某应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D.法律关系客体是改编行为
6.【新情境·结合生活典型案例热点】2026年3月,某乡村振兴调研中,大学生志愿者孙某在未告知村民刘某的情况下,拍摄其反映农田灌溉问题的视频并发布至社交平台,同村钱某看到后,在评论区编造刘某“霸占集体水源”的虚假信息。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涉嫌侵犯刘某的肖像权与隐私权
②刘某可通过商事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③孙某因公益目的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④钱某侵害了刘某的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新情境·结合网络侵权案例热点】网络“热梗”在校园生活中频繁出现,但其中一些低俗隐喻,正常词语贬义化的“烂梗”的不当使用,不仅会导致语言表达匮乏、思维简单化、价值观偏差,还有可能引起法律纠纷。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用带有侮辱性的烂梗称呼同学,侵犯其人格尊严
②某同学在英雄烈士的雕像上喷涂烂梗,构成侵权
③老师发现学生使用烂梗,及时制止,履行了监护职责
④向同学的电子邮箱里发送烂梗,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新情境·结合生活典型案例热点】魏某是A明星的粉丝,何某等三人是B明星的粉丝。何某等三人曾在某微博发布A明星的负面内容,魏某看到后将三人成功举报。三人随之在微博持续发布诸如“嫌疑犯魏某”等内容,并在微博主页、评论区公布魏某私人照片和微博主页链接。上述内容阅读量从几百到上万不等,转发、点赞、评论数若干。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何某等三人公布魏某私人照片的行为,侵犯了魏某的名誉权
B.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可以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C.何某等三人发布“嫌疑犯魏某”的言论,侵犯了魏某的隐私权
D.魏某可请求何某等人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恢复原状等侵权责任
9.【新考法·案例题】对下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
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每桌最低消费158元”属于格式条款
④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新考法·个人信息保护法】2025年5月,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公布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未经自然人单独同意,公共服务平台不得擅自处理或者对外提供相关数据、信息,不得将相关数据用于用户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以外的目的;互联网平台应当保障未使用网号、网证但通过其他方式登记、核验真实身份的用户与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享有同等服务。这些规定( )
①旨在保障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②有利于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③践行了民法的平等原则
④优先保护了民事主体的身份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薛某在某网店购买某潮牌服装,收货试穿后认为与宣传不符,怀疑不是正品,向店主周某索赔遭拒。薛某在网店评价中写道:“店主是骗子,这个服装是仿的!仿的!仿的!”并附试穿图。店主周某将薛某的试穿图发到自己微信朋友圈,并配文:“薛某无理取闹,自己长得磕碜,还怪服装。”该案例中( )
A.薛某未侵犯周某的名誉权,其评价是自己真实的意思判断
B.薛某侵犯了周某的隐私权,没有遵循正当原则
C.周某侵犯了薛某的姓名权,因在微信朋友圈中配文使用了薛某姓名
D.周某侵犯了薛某的肖像权与名誉权,因在微信朋友圈丑化、贬低薛某形象
12.某网文作者以“流离孤云”为笔名,在网上发布原创文章。该作者在各大搜索引擎搜索了关键字,并没有任何相同或类似的名字出现,遂决定使用此笔名。后来,“流离孤云”的名字渐为人熟知,该作者打算在某自媒体平台注册个人账号,但发现有人抢先用该笔名进行了注册并假冒“流离孤云”本人牟利。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姓名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冒用他人笔名牟利构成侵权 ②该作者可要求抢先注册的人更换账号名并赔偿其损失 ③冒用笔名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诚信原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④笔名“流离孤云”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可参照适用姓名权保护的规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某快递公司营业点主管以及仓库管理员等8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营业点主管账户查询指定手机号码对应的快递单号,再通过手机拍照将快递单号发至购买方,购买方通过“巴枪”(快递业数据采集工具)获取快递单号在某快递公司的所有信息,包括寄收方姓名、联系方式、收寄货地址、物品信息等。上述人员的行为( )
A.是合法的,因为作为快递公司需要了解客户信息
B.是非法的,因为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权益
C.是合法的,因为收集的个人信息未带来不利后果
D.是非法的,因为个人信息属个人隐私,不得公开
14.【新情境·结合肖像权侵权案例热点】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是某平台的穿搭博主,具有较高知名度。2022年6月,某电子商务公司主动联系王某商谈合作事宜。双方通过微信达成约定,该公司给王某寄送情侣T恤套装,王某穿着衣服拍照后,交付照片用于广告宣传,收费标准为700元至800元每组,每组包括5张至10张照片。
后王某发现,该公司未经自己同意对照片进行了二次修改,将自己的形象通过修图技术合成到他未实际拍摄的其他款式服装上,制成116张图片用于店铺多款商品的宣传。王某认为该公司侵犯了自己的权益,遂将其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王某未能提供自身实际损失及该公司违约获利情况的证据。
假如请你当法官,你会如何判决?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判决结果及依据。
15.【新角度·融入新法规,结合时代现象,谈谈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惩”“教”并行的认识】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可直接介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欺凌行为依法处罚,同时采取矫治教育等措施。“他还是个孩子”,不再是校园欺凌的挡箭牌。
本次修订打破了“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惯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实践中,涉事未成年人往往存在“失管失教”或“失学辍学”等问题,处罚同步通知学校和家长,并启动后续帮教,形成“惩教闭环”。本次修订在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同时,传递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鲜明导向,对“教育与惩罚”的关系作出精准再平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惩”“教”并行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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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目 录
真题·命题感知 1
进阶·重难专练 4
重难01 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高频考点)
重难02 民法基本原则
重难03 区分公民的人身权利
拔高·创新预测 10
新情境:结合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T1)、结合央视春晚(T2)、结合人工智能(T3、T4)、结合生活典型案例特点(T5、T6、T8)、结合网络侵权案例热点(T7)、结合肖像权侵权案例热点(T14)
新考法:案例题(T9)、个人信息保护法(T10)
新角度:融入新法规,结合时代现象,谈谈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惩”“教”并行的认识(T15)
真题·命题感知
1.(2026·河南·高考真题)某日,作家梁某发现自己多年前写给同学高某的书信被其放在网络平台出售,涉及梁某大量个人情感信息,给其生活造成很大困扰。梁某要求平台下架,平台久未回应。梁某遂将平台与高某诉至法院,并提交相关截图。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高某未侵犯梁某的著作权 ②平台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
③梁某提交的截图属于书证 ④梁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命题情境
本题以现实生活高频纠纷为蓝本,贴近生活化,同时本题的案情层次清晰,设置两层侵权主体(上传者高某和网络平台),叠加著作权、隐私权等多个民法知识点,小案例融合多考点。
核心素养
➤法治意识:聚焦网络环境下隐私权、著作权保护,明确平台怠于履行义务的侵权责任,树立网络法治观念。
➤科学精神:区分著作权与隐私权边界、书证与电子数据差异,理性辨析各主体责任。
➤公共参与:掌握人格权被侵害后的维权路径,提升民事维权实操意识。
➤政治认同:认同我国民法典对公民人身权、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彰显法律维权价值。
回归教材
选必2第1课第2框: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私人书信、个人情感信息属于私密个人生活信息,未经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售卖、传播;
选必2第2课第2框:著作权—著作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归作者所有;
选必2第10课第3框:证据的种类—区分书证和电子数据;
选必2第4课第1框: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题方法
排除法是本题最有效的解题方法:
步骤1:逐项拆解判断,对错标注
- ①高某未侵犯著作权:× 书信属于文字作品,擅自网络售卖传播,侵害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 ②平台侵犯隐私权:√ 收到下架通知拒不处置,未尽网络管理义务,构成隐私侵权;
- ③截图属于书证:× 网页截图是电子数据,书证为纸质书面实物证据;
- ④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隐私遭受侵害、精神困扰严重,符合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条件。
步骤2:排除法快速锁定答案
①错误→排除 A、B 两项;③错误→排除 C 项;最终仅剩 D 选项(②④)。
2.(2025·广东·高考真题)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命题情境
以高中班级专题研讨为场景,选取民法典适用范围的典型案例,涵盖民事合同、行政行为、要约承诺、情谊行为等不同类型的社会关系,贴合教材核心考点,符合高考命题情境生活化、考点聚焦化的特点。
核心素养
➤法治意识:明确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树立正确的法律适用观念。
➤科学精神:理性辨析不同社会关系的法律属性,提升逻辑分析能力。
➤公共参与:掌握民法典适用范围的核心边界,积极参与实践。
➤政治认同:认同民法典作为民事基本法的重要地位。
回归教材
本题考查选必2第1课第1框中民法的调整对象,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解题方法
步骤1:明确核心判断标准
抓住民法典适用的核心:平等主体间的人身、财产关系,排除不平等主体关系、无法律约束力的情谊行为。
步骤2:逐项拆解判断,标注对错
①甲承包鱼塘: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合同关系,适用民法典→√
②申请企业登记:行政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典→×
③寻猫启事承诺酬金:悬赏广告(民事要约),适用民法典→√
④口头报考承诺:情谊行为,无法律约束力→×
步骤3:排除法快速锁定答案
②错误→排除 A、C 两项;④错误→排除 D 项;最终仅剩 B 选项(①③)
3.(2025·北京·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以人为本,智能向善。
脑机接口被称为人脑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信息高速公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实现人与外部设备之间的交互,其技术路径主要包括植入式和非植入式。目前,在医疗健康领域,脑机接口为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和康复途径,如帮助丧失行动能力的人在植入式手术后重拾运动机能。
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对使用中可能导致的身心伤害与权利侵犯应采取严格的伦理审查措施。
我们要坚持科技向善,前瞻性研判脑机接口技术带来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脑机接口技术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
命题情境
以脑机接口这一前沿科技为素材,结合其医疗应用价值与潜在风险,关联民法典人格权保护考点,聚焦科技发展与法律保障的平衡,贴合高考命题情境生活化、考点聚焦化的特点。
核心素养
➤法治意识:明确脑机接口应用中人格权的保护边界,树立科技活动需遵守法律的观念。
➤科学精神:理性分析科技应用的利弊,辩证看待技术发展与法律保护的关系。
➤公共参与:掌握人格权受侵害后的维权方式,增强科技场景下的法治实践能力。
➤政治认同:认同民法典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理解法律对科技发展的保障作用。
回归教材
本题考查选必2第1课第2框中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考查各种权利的相关法律规定。
解题方法
1. 审清设问:明确需分析“受影响的人格权益”和“保护措施”两大核心问题。
2. 对接教材:结合“民事权利与义务”中人格权的相关知识,匹配材料中脑机接口的应用场景。
3. 规范作答:分点阐述,先列权益类型,再对应说明保护方式,逻辑清晰、贴合材料。
进阶·重难专练
重难01 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高频考点)
1.(2026·辽宁·模拟预测)乡村主播李某在短视频平台直播助农,公开售卖自家养殖的原生态土蜂蜜。网友王某观看直播后,通过私信与李某沟通,下单购买10斤土蜂蜜,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2000元,李某承诺3日内快递发货。下列对该民事行为中的民事法律关系要素判断正确的是( )
①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0斤土蜂蜜
②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李某和王某
③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李某发货的行为和王某付款的行为
④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李某的收款权利与发货义务、王某的付款义务与收货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是买卖合同(债权)关系,债权关系的客体是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即李某交付蜂蜜、王某支付货款的行为),而非蜂蜜本身,错误。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材料中的卖方李某和买方王某,正确。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是行为本身,错误。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材料中李某的收款权利与发货义务、王某的付款义务与收货权利,正确。
2.12周岁中学生李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用家里的3000元从王某手中购买一辆二手自行车。父母得知后要求王某退货退款,王某以双方交易自愿为由拒绝。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李某自年满8周岁起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李某父母拒绝追认,该买卖合同不发生效力
C.李某实施的所有买卖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D.李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答案】B
【详解】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年满18周岁,8周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排除。B:12周岁的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3000元自行车的行为超出其认知能力,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父母拒绝追认的,该合同不发生效力,正确。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并非所有买卖合同都无效,排除。
D:自然人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排除。
3.王某将私家车临时停靠在小区道路旁,未留意后方来车情况就直接打开左侧车门。此时,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通行,因距离过近躲闪不及,撞上打开的车门倒地受伤,导致腿部软组织挫伤及轻微骨折。经交警到场处置并出具事故认定意见后,赵某与王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B.王某若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则承担侵权责任
C.交警部门无权对此案损害赔偿事宜作出裁决
D.赵某可要求王某通过恢复原状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C
【详解】A:本案属于人身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其客体是人身利益而非行为,错误。
B:本案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由赵某举证证明王某存在过错,并非由王某证明自身无过错,错误。C:交警部门仅有权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无权对民事损害赔偿事宜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赔偿纠纷需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正确。D:赵某受到的是人身伤害,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为赔偿损失等,恢复原状不适用于人身侵权情形,错误。
重难02 民法基本原则
4.(2026·广东广州·二模)下列行为与民法基本原则对应正确的是( )
①租户与房东商定通过教房东书法抵扣租金——符合自愿原则
②劳动纠纷未经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协商一致原则
③某快递公司以“不招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应聘——违背平等原则
④甲、乙为买房决定办离婚以后再复婚,后甲不愿意复婚——违背公平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自愿原则指民事主体有权按照自身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租户与房东自愿协商以教书法抵扣租金,符合自愿原则,正确。②:协商一致原则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意解决争议。而劳动仲裁前置是《劳动法》的强制性程序规定,与协商一致无关,且协商一致不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排除。③: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某快递公司以“不招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应聘,违背平等原则,符合题意。④:公平原则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为买房办“假离婚”钻政策漏洞的行为,没有违背公平原则,排除。
5.我国民法典第一条明确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立法的目的之一。无论是法律原则,还是具体条文,民法典都浸润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例如,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之所以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是因为( )
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
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评判社会是非曲直的法律标准
③民法典是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和共同的道德基础
④民法典能够将民族内在的共同价值上升为制度,转化为规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①强调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④强调了民法典立法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二者均与设问构成因果关系,①④符合题意。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属于道德层面的价值追求,不是法律标准,②表述错误。③:传统文化是维系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精神纽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民族共同的道德基础,③表述错误。故本题选B。
6.民法典在开篇就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绿色原则”。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意味着( )
①为民事主体的各种民事活动设立了普遍性的限制
②民事主体应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③民事主体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④一定可以弥合社会成员之间可能形成的各种利益冲突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答案】C
【解析】①: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对各类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具有普遍性的限制,①正确。②:绿色原则意味着民事主体应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②正确。③: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这与绿色原则并不冲突,③错误。④:民法规定的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关系,但不是一定可以弥合社会成员之间可能形成的各种利益冲突,该选项的说法也太绝对,④错误。故本题选A。
重难03 区分公民的人身权利
7.(2026·江西·一模)某知名演员自曝刷到AI克隆自己形象的直播,自己进入直播间质问竟被秒拉黑。该演员无奈坦言“很难证明我是我”。部分网络主播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在直播中使用“换脸术”化身“知名演员”,凭借酷似明星的形象快速积累人气,直播带货销量飙升,但也引起了大量纠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换脸直播( )
①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②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
③侵犯他人的荣誉权,因为造成知名演员社会声誉降低
④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因为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因此换脸直播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被侵害的肖像权或人格权所体现的人身利益,而非“侵权行为”本身,排除。②:未经本人同意使用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换脸直播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正确。③: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换脸直播没有侵犯他人的荣誉权,排除。④:肖像权属于人格权,未经允许,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正确。
8.(2026·河北沧州·三模)下列行为中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某博主在路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其购物视频片段,未进行任何打码处理直接用于短视频中并公开发布,获赞超10万
②某公司为推广产品,在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工作照片印在宣传册上发放给客户
③邻居甲、乙因琐事争执,甲在小区业主群用贬损性语言对乙公开进行辱骂,引发群内热议
④债权人多次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短信,明确注明“请尽快偿还欠款,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博主未经路人同意拍摄其画面且不打码直接公开发布,擅自公开他人肖像,侵犯他人肖像权,属于侵犯人格权,正确。②:公司征得员工同意使用其工作照片做宣传,经过权利人许可,未侵犯人格权,错误。③:甲在业主群用贬损性语言公开辱骂乙,损害他人名誉,侵犯名誉权,属于侵犯人格权,正确。④:债权人正常发送合法合理的催款短信,没有侮辱、诽谤、泄露隐私等行为,未侵犯人格权,错误。
9.(2026·安徽·三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这样做( )
①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健康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②保障了民事主体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等不受侵犯
③表明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理学生欺凌的犯罪行为
④有利于学生在清晰的边界感中学会对自己负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殴打侵犯他人健康权,侮辱侵犯他人名誉权,该规定对学生欺凌行为进行处罚,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健康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正确。②:“保障各项权利”表述绝对夸大,一部法律不可能涵盖保障所有民事主体的一切权利,排除。③:题干中作出处罚的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不是司法机关;且该规定针对的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并非犯罪行为,排除。④:该规定明确了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划定了行为边界,有利于引导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正确。
11.【人身权】许某因琐事与业主群内多名业主发生言语争执,并使用侮辱性言论攻击他人,管理员郑某将其踢出微信群,并拒绝了许某重新入群的要求。许某认为他的行为贬损了其人格,将郑某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恢复其群成员身份,并对自己赔礼道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许某在群里的言论涉嫌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
②郑某应就自己没有贬损许某人格举证
③郑某拒绝其入群的行为侵犯了许某的身份权
④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许某因琐事与业主群内多名业主发生言语争执,并使用侮辱性言论攻击他人,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①符合题意。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所以郑某不需要就自己没有贬损许某人格举证。②不符合题意。③: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等。许某在业主群与其他业主发生争执,并用侮辱性语言攻击他人,因此,管理员郑某将他踢出业主群。郑某并未侵犯许某的身份权。③不符合题意。④:郑某并未侵犯许某的人身权利,所以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④符合题意。
12.【人身权】我们要铭记和感恩那些为民族解放事业作出贡献的英雄人物。但在网络上,有一些人运用各种表情包,肆意歪曲英雄人物当时的壮举。这些恶搞行为( )
①严重侵犯了英雄人物的名誉权
②侵害了英雄人物的个人隐私权
③严重亵渎了英雄人物的肖像权
④侵犯了英雄人物最基础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③:在网络上,有一些人运用各种表情包,肆意歪曲英雄人物当时的壮举。这些恶搞行为严重侵犯了英雄人物的名誉权,严重亵渎了英雄人物的肖像权,①③符合题意。②:材料没有涉及对隐私权的侵权,②不符合题意。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材料没有侵犯英雄人物最基础的权利,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
拔高·创新预测
1.【新情境·结合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202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五周年,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律文本,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不仅为人民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为我国法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租赁房屋合同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其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甲和乙因借款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
④张可13岁时受赠钢琴一架,该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因此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符合题意。②:租赁房屋合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债权关系,客体是租赁行为,并非人身利益,排除。③:债权债务纠纷属于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符合题意。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即可生效,排除。
2.【新情境·结合央视春晚】2026年马年央视春晚小品《奶奶的最爱》中,机器人“孙子”与人之间深切的情感联结引发公众对未来家庭陪伴机器人普及的思考,也折射出技术发展带来的伦理挑战。对未来家庭陪伴机器人认识正确的是( )
①家庭陪伴机器人可以参与日常生活操作,享有人格利益
②机器人高度智能可能导致用户情感依赖,弱化人格尊严
③家庭陪伴机器人因用户赋予相关昵称,享有姓名权、身份权
④使用中如果数据泄露,可能侵犯用户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人格利益和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专属享有的权利。家庭陪伴机器人本质上是“物”,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无法享有人格利益,排除。②:机器人高度智能化的情感交互可能让用户产生过度依赖,并逐渐用与机器的互动替代真实的人际交往,这会弱化人作为社会主体的独立人格与尊严,正确。③:姓名权和身份权的主体都是自然人。机器人作为机器或智能产品,无论用户是否为其赋予昵称,都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民事主体资格,因此不享有姓名权和身份权,排除。④:家庭陪伴机器人在日常交互中会持续收集用户的语音、图像及生活习惯等大量个人隐私信息,一旦因安全漏洞或不当使用发生数据泄露,将直接侵害用户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正确。
3.【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某软件运营公司通过AI技术开发了一款“换脸”软件,在未获得彭某授权的情况下,将其肖像录入软件,供用户付费使用。彭某发现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上述案例,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未经彭某同意使用其肖像,侵犯了彭某的肖像权
②该公司与彭某之间的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
③本案中侵权关系的客体是“换脸”软件,属于智力成果
④法院应遵循公平原则,优先保护技术创新者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我国法律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用于牟利,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该公司未经彭某授权擅自使用其肖像获利,确实侵犯了彭某的肖像权,正确。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彭某(自然人)与该软件公司(法人)是平等民事主体,二者的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正确。③:本案是肖像权侵权民事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彭某的人身利益,不是“换脸”软件,错误。④:公民的人格权受法律平等优先保护,该公司存在侵权行为,法院应当优先保护权利人彭某的合法权益,并非优先保护侵权方的所谓“创新权益”,错误。
4.【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等原则处理个人信息
②通过规范技术的运用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③未经同意识别人脸信息侵犯了公民的身份权
④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获取和使用他人的信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办法规定不得诱导胁迫刷脸、公共场所设备仅限公共安全必需,体现处理人脸信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正确。②:出台专门管理办法规范人脸识别技术使用,防止信息滥用,以此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正确。③:身份权是公民基于特定身份享有的权利(如配偶权、亲属权),非法识别人脸侵害的是人格权,和身份权无关,错误。④:该规定仅禁止非法获取、使用他人信息,合法情形下(如公共安全需求、经个人合法同意)可以依法获取使用,“不得获取使用”表述绝对化,错误。
5.【新情境·结合生活典型案例热点】张某未经王某同意,在演唱会中演唱了其原创歌曲。王某与张某沟通无果,诉至法院。此前,张某曾向王某申请翻唱授权,但遭到拒绝。张某主张,自己对编曲进行了微调,属于“改编”而非完全翻唱,不存在侵权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
B.张某“改编”属合理使用
C.张某应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D.法律关系客体是改编行为
【答案】A
【详解】A:原创歌曲的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表演权,张某在未经权利人许可、此前已被明确拒绝授权的情况下,于公开营利性演唱会演唱该作品,即便对编曲微调也未改变作品核心表达,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正确。
B:合理使用有法定范围,包括为个人学习使用、免费表演且未向公众收费也未向表演者付酬等情形,张某的行为属于营利性演出,不符合合理使用条件,且改编他人作品需取得原著作权人许可,排除。
C: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王某主张张某侵权,需举证自身享有涉案歌曲著作权、张某存在侵权行为等事实,张某仅需对其“属于改编而非侵权”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无需承担全部举证责任,排除。
D:本案属于著作权侵权纠纷,对应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王某原创歌曲这一智力成果,排除。
6.【新情境·结合生活典型案例热点】2026年3月,某乡村振兴调研中,大学生志愿者孙某在未告知村民刘某的情况下,拍摄其反映农田灌溉问题的视频并发布至社交平台,同村钱某看到后,在评论区编造刘某“霸占集体水源”的虚假信息。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涉嫌侵犯刘某的肖像权与隐私权
②刘某可通过商事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③孙某因公益目的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④钱某侵害了刘某的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自然人同意,擅自制作、公开自然人肖像,侵犯肖像权;未经同意公开他人不愿公开的个人信息与私人活动,侵犯隐私权。孙某未告知刘某就偷拍发布视频,涉嫌侵犯刘某的肖像权与隐私权,正确。
②:商事仲裁仅适用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且要求双方事先达成仲裁协议。本案属于人身侵权纠纷,不适用商事仲裁,排除。
③:无论是否出于公益目的,侵犯他人合法人格权益都需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排除。
④:钱某编造虚假信息贬损刘某名誉,侵害了刘某的名誉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7.【新情境·结合网络侵权案例热点】网络“热梗”在校园生活中频繁出现,但其中一些低俗隐喻,正常词语贬义化的“烂梗”的不当使用,不仅会导致语言表达匮乏、思维简单化、价值观偏差,还有可能引起法律纠纷。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用带有侮辱性的烂梗称呼同学,侵犯其人格尊严
②某同学在英雄烈士的雕像上喷涂烂梗,构成侵权
③老师发现学生使用烂梗,及时制止,履行了监护职责
④向同学的电子邮箱里发送烂梗,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我国法律明确保护公民人格尊严,用带有侮辱性的烂梗称呼同学,贬低他人人格,侵犯了他人人格尊严权,正确。
②:我国法律保护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在英雄烈士雕像上喷涂侮辱性烂梗,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合法人格权益,构成侵权,正确。
③:监护职责主体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老师制止学生不良用语,履行的是学校教育管理职责,不是监护职责,排除。
④:个人信息权益针对的是可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相关权利,向同学邮箱发送烂梗并未非法获取、处理他人个人信息,不构成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排除。
8.【新情境·结合生活典型案例热点】魏某是A明星的粉丝,何某等三人是B明星的粉丝。何某等三人曾在某微博发布A明星的负面内容,魏某看到后将三人成功举报。三人随之在微博持续发布诸如“嫌疑犯魏某”等内容,并在微博主页、评论区公布魏某私人照片和微博主页链接。上述内容阅读量从几百到上万不等,转发、点赞、评论数若干。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何某等三人公布魏某私人照片的行为,侵犯了魏某的名誉权
B.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可以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C.何某等三人发布“嫌疑犯魏某”的言论,侵犯了魏某的隐私权
D.魏某可请求何某等人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恢复原状等侵权责任
【答案】B
【详解】A:公布私人照片侵犯的是肖像权、隐私权,不是名誉权。名誉权是侮辱、诽谤导致社会评价降低,排除。
B:民事侵权案件,法院可以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完全合法,正确。
C:说 “嫌疑犯魏某” 属于捏造事实、侮辱诽谤,是侵犯名誉权,不是隐私权。隐私权是泄露私密信息,排除。
D:本案是名誉侵权、肖像侵权,承担责任的形式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恢复原状适用于财产损坏、物品复原,人身侵权不适用,排除。
9.【新考法·案例题】对下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
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每桌最低消费158元”属于格式条款
④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不是知情权,①排除。③: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设置最低消费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③正确。②④:饭店禁止客人自带酒水,不是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而是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是不合法的。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②错误,④正确。故本题选D。
10.【新考法·个人信息保护法】2025年5月,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公布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未经自然人单独同意,公共服务平台不得擅自处理或者对外提供相关数据、信息,不得将相关数据用于用户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以外的目的;互联网平台应当保障未使用网号、网证但通过其他方式登记、核验真实身份的用户与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享有同等服务。这些规定( )
①旨在保障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②有利于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③践行了民法的平等原则
④优先保护了民事主体的身份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公民最基础的权利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材料中的这些规定主要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并非旨在保障最基础的权利,排除。②:“未经自然人单独同意,公共服务平台不得擅自处理或对外提供相关数据、信息”,有利于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正确。③:“保障未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与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享有同等服务”,践行了民法的平等原则,正确。④: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主要是婚姻、家庭关系)而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其核心在于维护因特定身份所产生的利益,主要包括配偶权、亲权和亲属权三大类。这些规定保护的是个人信息权益,并非优先保护身份权,排除。
11.薛某在某网店购买某潮牌服装,收货试穿后认为与宣传不符,怀疑不是正品,向店主周某索赔遭拒。薛某在网店评价中写道:“店主是骗子,这个服装是仿的!仿的!仿的!”并附试穿图。店主周某将薛某的试穿图发到自己微信朋友圈,并配文:“薛某无理取闹,自己长得磕碜,还怪服装。”该案例中( )
A.薛某未侵犯周某的名誉权,其评价是自己真实的意思判断
B.薛某侵犯了周某的隐私权,没有遵循正当原则
C.周某侵犯了薛某的姓名权,因在微信朋友圈中配文使用了薛某姓名
D.周某侵犯了薛某的肖像权与名誉权,因在微信朋友圈丑化、贬低薛某形象
【答案】D
【解析】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薛某购买服装试穿后自认为服装是仿品,向店主索赔遭拒后在网店评价中贬义评价,侵犯了周某的名誉权,A项错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材料中薛某没有侵犯周某的隐私权,B项不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材料中周某没有侵犯薛某的姓名权,C项不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周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薛某照片并标有贬损的文字,侵犯了薛某的肖像权与名誉权,D项符合题意。
12.某网文作者以“流离孤云”为笔名,在网上发布原创文章。该作者在各大搜索引擎搜索了关键字,并没有任何相同或类似的名字出现,遂决定使用此笔名。后来,“流离孤云”的名字渐为人熟知,该作者打算在某自媒体平台注册个人账号,但发现有人抢先用该笔名进行了注册并假冒“流离孤云”本人牟利。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姓名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冒用他人笔名牟利构成侵权 ②该作者可要求抢先注册的人更换账号名并赔偿其损失 ③冒用笔名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诚信原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④笔名“流离孤云”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可参照适用姓名权保护的规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①错误。有人抢先用该笔名进行了注册并假冒“流离孤云”本人牟利,此行为涉嫌侵犯他人的姓名权,“流离孤云”本人可以要求赔偿,②符合题意。冒用笔名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诚信原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③错误。民法典明确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加以保护。笔名“流离孤云”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可参照适用姓名权保护的规定,④正确。
13.某快递公司营业点主管以及仓库管理员等8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营业点主管账户查询指定手机号码对应的快递单号,再通过手机拍照将快递单号发至购买方,购买方通过“巴枪”(快递业数据采集工具)获取快递单号在某快递公司的所有信息,包括寄收方姓名、联系方式、收寄货地址、物品信息等。上述人员的行为( )
A.是合法的,因为作为快递公司需要了解客户信息
B.是非法的,因为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权益
C.是合法的,因为收集的个人信息未带来不利后果
D.是非法的,因为个人信息属个人隐私,不得公开
【答案】B
【解析】材料中8人的行为是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表现,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权益,B符合题意。题干中8人的行为是不合法的,A、C不选。个人信息不完全属于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公开,D说法错误。
14.【新情境·结合肖像权侵权案例热点】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是某平台的穿搭博主,具有较高知名度。2022年6月,某电子商务公司主动联系王某商谈合作事宜。双方通过微信达成约定,该公司给王某寄送情侣T恤套装,王某穿着衣服拍照后,交付照片用于广告宣传,收费标准为700元至800元每组,每组包括5张至10张照片。
后王某发现,该公司未经自己同意对照片进行了二次修改,将自己的形象通过修图技术合成到他未实际拍摄的其他款式服装上,制成116张图片用于店铺多款商品的宣传。王某认为该公司侵犯了自己的权益,遂将其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王某未能提供自身实际损失及该公司违约获利情况的证据。
假如请你当法官,你会如何判决?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判决结果及依据。
【答案】判决结果:电商公司构成肖像权侵权并违约;立即删除全部116张侵权图片;公开赔礼道歉;酌定赔偿王某经济损失。
依据: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合成等方式使用其肖像。公司擅自将王某肖像合成到未拍摄的其他款式服装,制作116张新图用于多款商品宣传,侵犯肖像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详解】本题为案例分析类主观题,围绕公司对王某照片的使用与二次修改展开,作答时结合教材知识与材料对应即可。
有效信息:该公司未经王某同意对照片进行了二次修改,通过修图技术合成到其他款式服装上,制成116张图片用于商品宣传→可联系肖像权知识,分析说明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应当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即删除照片、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15.【新角度·融入新法规,结合时代现象,谈谈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惩”“教”并行的认识】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可直接介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欺凌行为依法处罚,同时采取矫治教育等措施。“他还是个孩子”,不再是校园欺凌的挡箭牌。
本次修订打破了“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惯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实践中,涉事未成年人往往存在“失管失教”或“失学辍学”等问题,处罚同步通知学校和家长,并启动后续帮教,形成“惩教闭环”。本次修订在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同时,传递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鲜明导向,对“教育与惩罚”的关系作出精准再平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惩”“教”并行的认识。
【答案】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以及财产权,本次修订通过明确处罚标准,强化了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的惩罚,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有利于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民法典规定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以及批评教育、合理惩戒的义务。本次修订倡导“惩教闭环”,强化执法机关、家庭、学校等机构形成协同治理合力,既让未成年人认识到法律威严,又通过系统化矫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真正帮助涉事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考生可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该问题的认识。
有效信息①:材料指出“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可直接介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欺凌行为依法处罚”,打破了“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惯例→法理依据: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以及财产权。说明材料中明确的处罚标准,强化了对校园欺凌违法行为的惩罚,能有效制止欺凌行为,为被欺凌学生的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也能在校园和社会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有效信息②:材料指出处罚同步通知学校和家长,并启动后续帮教,形成“惩教闭环”→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以及批评教育、合理惩戒的义务。说明材料中提到的“惩教闭环”,要求执法机关在处罚的同时通知学校和家长并启动帮教,能够让执法机关、家庭、学校形成协同治理合力,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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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目 录
真题·命题感知 1
进阶·重难专练 4
重难01 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高频考点)
重难02 民法基本原则
重难03 区分公民的人身权利
拔高·创新预测 10
新情境:结合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T1)、结合央视春晚(T2)、结合人工智能(T3、T4)、结合生活典型案例特点(T5、T6、T8)、结合网络侵权案例热点(T7)、结合肖像权侵权案例热点(T14)
新考法:案例题(T9)、个人信息保护法(T10)
新角度:融入新法规,结合时代现象,谈谈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惩”“教”并行的认识(T15)
进阶·重难专练
重难01 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高频考点)
1.【答案】C
2.【答案】B
3.【答案】C
重难02 民法基本原则
4.【答案】B
5.【答案】B
6.【答案】C
重难03 区分公民的人身权利
7.【答案】D
8.【答案】B
9.【答案】B
11.【答案】B
12.【答案】B
拔高·创新预测
1.【答案】A
2.【答案】C
3.【答案】A
4.【答案】A
5.【答案】A
6.【答案】B
7.【答案】A
8.【答案】B
9.【答案】D
10.【答案】C
11【答案】D
12.【答案】C
13.【答案】B
14.【答案】判决结果:电商公司构成肖像权侵权并违约;立即删除全部116张侵权图片;公开赔礼道歉;酌定赔偿王某经济损失。
依据: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合成等方式使用其肖像。公司擅自将王某肖像合成到未拍摄的其他款式服装,制作116张新图用于多款商品宣传,侵犯肖像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详解】本题为案例分析类主观题,围绕公司对王某照片的使用与二次修改展开,作答时结合教材知识与材料对应即可。
有效信息:该公司未经王某同意对照片进行了二次修改,通过修图技术合成到其他款式服装上,制成116张图片用于商品宣传→可联系肖像权知识,分析说明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应当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即删除照片、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15.【答案】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以及财产权,本次修订通过明确处罚标准,强化了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的惩罚,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有利于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民法典规定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以及批评教育、合理惩戒的义务。本次修订倡导“惩教闭环”,强化执法机关、家庭、学校等机构形成协同治理合力,既让未成年人认识到法律威严,又通过系统化矫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真正帮助涉事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考生可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该问题的认识。
有效信息①:材料指出“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可直接介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欺凌行为依法处罚”,打破了“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惯例→法理依据: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以及财产权。说明材料中明确的处罚标准,强化了对校园欺凌违法行为的惩罚,能有效制止欺凌行为,为被欺凌学生的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也能在校园和社会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有效信息②:材料指出处罚同步通知学校和家长,并启动后续帮教,形成“惩教闭环”→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以及批评教育、合理惩戒的义务。说明材料中提到的“惩教闭环”,要求执法机关在处罚的同时通知学校和家长并启动帮教,能够让执法机关、家庭、学校形成协同治理合力,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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