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认识调解与仲裁 教案-2026-2027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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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教案聚焦《认识调解与仲裁》核心知识点,通过杭州李女士美容消费纠纷案例导入,引发学生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思考,衔接前三单元实体法知识,为后续诉讼学习奠定基础,构建知识学习支架。 以“多元化解社会纠纷”为总议题,采用案例探究与对比分析,通过李女士调解、科技公司仲裁等实例,落实政治认同(认同“东方经验”)与法治观念(区分调解仲裁特点),培养学生依法维权能力,为教师提供清晰教学逻辑与丰富实践资源。

内容正文:

新版教材高中思想政治选修2《认识调解与仲裁》教学设计 课题名 《认识调解与仲裁》 章节 第四单元 第九课 第1框 课型 新授课 课时 1课时 教材分析 本框是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中第九课“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的第一框。本单元作为全书的收官单元,引导学生了解社会争议解决的多元途径,本框则聚焦非诉讼解决方式——调解与仲裁,为下一框“诉讼”的学习奠定基础,要求学生“识别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理解其特点和优势”。 教材包括两目:第一目“以和为贵选调解”,介绍调解的含义、类型,重点阐述人民调解的制度特点与优势;第二目“便捷经济选仲裁”,介绍仲裁的含义、类型,重点阐述商事仲裁的程序特点和“一裁终局”制度。 学情分析 高二学生通过前三单元的学习,已经了解了民事权利、财产权、合同、侵权责任等实体法知识,但对社会争议如何解决缺乏系统认识。学生在生活中听说过“打官司”“上法院”,但对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了解不多。 学生容易出现的认知偏差:一是认为“解决纠纷只能去打官司”;二是混淆调解与和解;三是误以为“仲裁和诉讼可以同时进行”;四是不了解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 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理解我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优越性,认同“以和为贵”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增强制度自信。 科学精神:准确区分调解与仲裁、人民调解与其他调解、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科学理解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与适用范围。 法治意识:树立多元纠纷解决意识,懂得根据纠纷性质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 公共参与: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运用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调解的含义与类型;人民调解的制度特点;商事仲裁的程序特点。 教学难点:区分人民调解与其他调解;理解“或裁或审”制度与“一裁终局”制度;区分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 教学方法 1.情境导入法:以生活中的纠纷案例引发学生思考。 2.议题式教学法:以“如何多元化解社会纠纷”为总议题,下设两个子议题。 3.案例探究法:以“美容消费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等案例为载体。 4.对比分析法:对比调解与仲裁、人民调解与其他调解、仲裁与诉讼。 新课导入 同学们,我们先来看一个真实案例 案例:2023年,浙江杭州的李女士在一家美容院办理了一张价值12800元的会员卡,购买了50次面部护理服务。做完10次后,李女士发现脸部出现红肿、过敏症状,医院诊断为“接触性皮炎”。李女士要求美容院退还剩余40次的费用共计10240元,美容院却以“已开封使用概不退费”为由拒绝。李女士多次协商无果,非常气愤。 教师追问:同学们,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是直接去法院起诉?还是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如果去法院起诉,可能要花多少时间、多少钱?如果不去法院,还有什么方式可以解决? 学生自由发言:找消费者协会投诉;报警;去法院告;找媒体曝光;找人调解…… 教师总结:同学们的思路各有道理。李女士最终选择了去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员耐心劝说,最终美容院同意退还8000元,双方握手言和。李女士感慨地说:“没想到没花一分钱,没上一次法庭,问题就解决了。”今天我们就来学习第九课第一框《认识调解与仲裁》,看看除了诉讼之外,还有哪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 教学过程 总议题:如何多元化解社会纠纷? 议题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本议题教学目标:理解调解的含义与类型,掌握人民调解的制度特点与优势。 (一)教师讲授 第一,调解的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第二,调解的类型。 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它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三,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二)师生活动 议学情境:展示材料。 材料一:杭州李女士与美容院的消费纠纷。李女士找到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老王分别与李女士和美容院负责人沟通。起初美容院态度强硬,调解员耐心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指出“概不退费”属于霸王条款。最终美容院同意退还8000元,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握手言和。 材料二:某建筑工地农民工张某在施工中受伤,包工头只垫付了5000元医药费就不再管了。张某找到当地司法所,司法所启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联动机制。调解员多次与包工头沟通,最终包工头同意一次性赔偿张某各项费用共计12万元。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议学任务: 1.材料一中,李女士和美容院的纠纷是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的?这种方式有什么优点? 2.材料二中,双方为什么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司法确认有什么作用? 3.结合两则材料,说说人民调解有哪些特点? 学生活动:4人小组讨论,4分钟后派代表发言。 预设学生回答: 第一问:通过人民调解解决。优点是:不伤和气、不收费、效率高、程序简单。 第二问:申请司法确认是为了让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果包工头不履行协议,张某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问:人民调解的特点:①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②尊重当事人权利,不违背法律法规;③不收取任何费用;④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⑤经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教师总结:同学们分析得非常到位!人民调解被誉为“东方经验”,是我国矛盾纠纷解决的一大创举。它的最大优势就是“以和为贵”——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既不伤和气,又不收费,还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材料二中提到的司法确认制度,更是为人民调解提供了强制执行的保障,让调解协议不再是“一纸空文”。 议题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本议题教学目标:理解仲裁的含义与类型,掌握商事仲裁的程序特点。 (一)教师讲授 第一,仲裁的含义与类型。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第二,商事仲裁的特点。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师生活动 议学情境:展示材料。 材料一:某科技公司与某供应商签订了一份芯片采购合同,约定货款500万元。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发生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科技公司按约支付了货款,但供应商交付的芯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科技公司遂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材料二:某装修公司与业主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总价30万元。装修过程中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纠纷。业主想申请仲裁,但发现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事后双方也无法达成仲裁协议。业主只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材料三:某房地产公司与某建筑公司发生工程款纠纷,双方约定仲裁。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建筑公司不服,想向人民法院起诉。律师告诉建筑公司:“仲裁裁决已经生效,不能再起诉了。” 议学任务: 1.材料一中,科技公司申请仲裁的前提是什么?为什么供应商必须参加仲裁? 2.材料二中,业主为什么不能申请仲裁?这说明了仲裁的什么特点? 3.材料三中,律师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4.结合三则材料,说说商事仲裁与诉讼相比有哪些优势? 学生活动:4人小组讨论,4分钟后派代表发言。 预设学生回答: 第一问:前提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因为仲裁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供应商必须参加仲裁。 第二问:因为没有仲裁协议。这说明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没有仲裁协议就不能申请仲裁。 第三问:律师的说法正确。因为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问:商事仲裁的优势:①程序灵活,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保护商业秘密;②一裁终局,效率高;③更加便捷、经济;④专业性强。 教师总结:同学们的判断非常准确!商事仲裁的核心特点可以用四个关键词概括: 第一,协议前置——必须有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否则不能申请仲裁。 第二,或裁或审——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进行。 第三,不公开审理——保护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 第四,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上诉。这既提高了效率,也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 课后练习 1.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的纠纷解决方式是( ) A. 诉讼 B. 仲裁 C. 人民调解 D. 行政复议 【解析】​ 本题答案为C。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故选C。 2.关于人民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行政机关 B. 人民调解需要收取一定费用 C. 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D. 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解析】​ 本题答案为D。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不是行政机关,A错误;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B错误;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具有法律约束力,C错误;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D正确。故选D。 3.关于商事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商事仲裁可以不需要仲裁协议 B. 商事仲裁与诉讼可以同时进行 C. 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D. 商事仲裁必须公开审理 【解析】​ 本题答案为C。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A错误;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进行,B错误;商事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D错误;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C正确。故选C。 4.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甲公司申请仲裁,仲裁庭作出裁决后,乙公司不服。乙公司可以( ) A. 向人民法院起诉 B. 向上一级仲裁机构申请复议 C. 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D. 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解析】​ 本题答案为C。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如没有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等),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故选C。 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杭州李女士与美容院的消费纠纷。李女士找到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老王分别与李女士和美容院负责人沟通。起初美容院态度强硬,调解员耐心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指出“概不退费”属于霸王条款。最终美容院同意退还8000元,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握手言和。 材料二:某科技公司与某供应商签订了一份芯片采购合同,约定货款500万元。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发生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科技公司按约支付了货款,但供应商交付的芯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科技公司遂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仲裁庭作出裁决,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及违约金共计120万元。供应商不服,但不得不履行裁决。 材料三:某装修公司与业主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总价30万元。装修过程中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纠纷。业主想申请仲裁,但发现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事后双方也无法达成仲裁协议。业主只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结合材料一,分析人民调解有哪些特点?李女士与美容院的调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2)结合材料二,分析科技公司申请仲裁的前提是什么?为什么供应商不服裁决也必须履行? (3)结合材料三,分析业主为什么不能申请仲裁?这说明了仲裁的什么特点? (4)综合三则材料,简述调解与仲裁的异同。 【参考答案】 (1)人民调解的特点:①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进行;②尊重当事人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③不收取任何费用;④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李女士与美容院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司法确认后申请强制执行。 (2)科技公司申请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因为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服裁决也必须履行,因为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业主不能申请仲裁,因为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事后双方也无法达成仲裁协议。这说明了仲裁的“协议前置”特点——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没有仲裁协议就不能申请仲裁。 (4)调解与仲裁的异同: 相同点:①都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②都比诉讼更加便捷、经济;③都有助于缓解诉讼压力,促进社会和谐。 不同点:①调解由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组织进行,仲裁由仲裁机构进行;②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需经司法确认),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调解不收费,仲裁需要收费;④调解适用于各类民事纠纷,仲裁主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⑤调解以自愿为基础,仲裁也需要双方自愿(以仲裁协议为前提)。 板书设计 第九课 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调解的含义:通过第三方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的类型: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 人民调解: 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群众性组织) 原则:尊重当事人权利,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 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协议效力: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 司法确认:双方可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申请 经法院确认有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地位: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仲裁的含义: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 仲裁的类型: 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商事仲裁的特点: 协议前置——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或裁或审——与诉讼只能选择其一 程序灵活——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优势:便捷、经济、专业、保护商业秘密 注意事项:商事仲裁 ≠ 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教学总结 本节课以“杭州李女士美容消费纠纷”的真实案例导入,通过认知冲突引发学生对多元纠纷解决方式的思考,进而展开全课内容。 两个议题的设计逻辑严密:议题一“以和为贵选调解”通过美容消费纠纷和农民工工伤赔偿两个案例,让学生深刻理解人民调解的制度特点和“东方经验”的独特价值;议题二“便捷经济选仲裁”通过芯片采购合同纠纷、无仲裁协议不能仲裁、一裁终局三个案例,引导学生掌握商事仲裁的程序特点和制度优势。每个议题都将知识讲授与案例探究有机结合,教师先讲授核心知识点,再通过案例分析和互动活动引导学生深入思考。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学生不仅掌握了调解与仲裁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树立了多元纠纷解决意识,懂得了根据纠纷性质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 教学反思 本节课整体教学效果良好。在议题一教学中,学生对美容消费纠纷和农民工工伤赔偿两个案例的讨论非常热烈,通过具体案例深刻理解了人民调解“以和为贵”的制度优势和“东方经验”的文化底蕴。对司法确认制度的介绍,帮助学生理解了调解协议如何获得强制执行效力。议题二中,芯片采购合同纠纷、无仲裁协议不能仲裁、一裁终局三个案例层层递进,让学生清晰掌握了商事仲裁的程序特点和制度优势。特别是“或裁或审”制度和“一裁终局”制度,通过具体案例理解得较为透彻。课后练习的完成情况显示,学生对调解与仲裁的核心知识掌握比较扎实,能够运用所学分析具体的纠纷解决案例。 不足之处在于:关于“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其他调解类型,课堂上来不及深入展开,只在教师讲授中简要提及;部分学生对“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理解不够清晰。今后教学中可补充“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前置程序”的典型案例,帮助学生准确区分两种仲裁制度;同时可设计一个“纠纷解决方式选择表”的填表活动,让学生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的适用条件、程序特点、法律效力等要素进行对比填写,强化对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理解。此外,可结合《人民调解法》《仲裁法》的最新规定,适当介绍在线调解、互联网仲裁等新兴纠纷解决方式,拓展学生的法治视野。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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