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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建体系
热点学案•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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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体验•悟真谛
思维导图•建体系
热点学案•提能力
热考点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AI解读“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是合同履行的核心原则,强调合同双方必须遵守约定,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可预测性。从点上看,有约必守要求当事人全面、诚信地履行合同义务。从线上看,合同履行需遵循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和绿色原则,确保义务得到正确、适当履行。从面上看,法律通过明确违约责任和救济措施,为契约的履行提供保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热点情境
【基本案情】 漫漫公司为增加其网络店铺的交易量,与案外人陈某口头协议组织刷手在其网络店铺刷单,漫漫公司需按照交易订单金额退还货款,并支付刷单报酬,标准约为每刷单10 000元支付50元信息①。通过陈某的牵线,刷手组织者李某向漫漫公司介绍了刷手何某。何某遂在某平台创建了案涉交易订单,双方均确认案涉商品未实际发货。何某称,漫漫公司未向其退还因刷单垫付的20 000元及支付刷单费,在某平台提出“仅退款”申请。漫漫公司称其已将案涉款项支付给案外人陈某,拒绝向何某退款信息②。
【判决结果】 何某与漫漫公司订立网络购物合同,意在以虚假网络购物意思掩盖“刷销量、赚报酬”的真实意思,属于民法总则规定的通谋虚伪行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何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信息③。
热考衔接
对点练习
1.罗某与房东签订了5年的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要收回商铺,罗某不同意,因为他刚刚对商铺进行了重新装修,花了几十万元。可房东却要求罗某立刻搬离,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罗某退租时不得自行拆除商铺内的相关设施。罗某觉得吃亏,带人砸毁了店内的装修。房东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罗某赔偿损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罗某应当赔偿房东,这是法律给予房东的救济,如有约定,房东还可同时获得违约金和定金
②房东是商铺的所有权人,对商铺的使用有决定权,房东随时有权收回商铺
③罗某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应承担责任
④商铺租赁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租赁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解析:罗某的行为给房东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应当赔偿房东,这既是他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房东的救济。但“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主张,房东只能择一适用,①错误。房东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商铺,但并非“随时”都有权收回,其权利行使需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②错误。罗某砸毁装修的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③符合题意。商铺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租赁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即出租人提供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行为,④符合题意。
2.2025年12月13日,林女士与某车行签订《车辆购销合同》并交付订金3000元,后因认为价格不优惠要求退款,在这个过程中,车行支付给上级经销商2 000元定金,所以商家以“定金”为由拒绝返还林女士的3 000元。关于林女士与车行的车辆购销合同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车行单方面以“定金”为由拒绝退款完全合法
②林女士单方面要求退款的行为属于违约
③合同中的“订金”条款对双方权利义务界定清晰
④车行支付给上级经销商的2 000元定金应由林女士承担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违约时适用“定金罚则”(如不退或双倍返还);但林女士支付的是“订金”,通常视为预付款或意向金,不具有担保效力。若合同未约定“订金”不退,且林女士违约未造成实际损失,车行应退还订金。车行混淆“订金”与“定金”,拒绝退款缺乏法律依据,①排除。林女士与车行签订了《车辆购销合同》,之后因价格问题要求退款,这属于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其行为构成违约,②正确。合同中明确使用“订金”一词,而非“定金”,这在法律上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基本界定。“订金”一般表示预付款性质,区别于“定金”的担保性质,因此条款本身较为清晰,③正确。车行支付给上级经销商的2 000元定金,是车行自身基于商业决策产生的行为,与林女士无直接关联。林女士的订金是支付给车行的,车行与上级经销商的合同关系独立,损失不应由林女士直接承担。车行可依法向林女士主张违约损害赔偿,但不能直接将此损失转嫁给林女士,④排除。
3.张某向李某借款200万元,约定了借款期限、利率等,同时张某将其市价300万元的房产以150万元出售给李某,并办理过户登记。双方签订协议明确该交易实为借款担保,若张某按期还款则回购房屋,否则房产归李某所有。张某逾期未还款,双方因房产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房屋已办理过户登记,李某理应取得房产所有权
②张某以房屋作为担保,李某有权就该房屋优先受偿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产应变更登记至张某名下
④双方借贷关系真实有效,张某应按时还本付息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解析:双方虽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实际上是以买卖形式掩盖借款担保的真实目的,该合同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无效,李某不应取得房产所有权,房产应变更登记至张某名下,①错误,③正确。双方并没有按照抵押担保手续办理公示,担保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李某没有可以“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②错误。借贷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借贷合同有效。张某逾期未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④正确。
4.甲托运公司委托配货站李某联系货车将一车卫生纸运往外省。李某在运输信息平台发布消息,司机张某接单。李某审核司机张某证件合格后将张某推荐给甲公司,甲公司和张某经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同意张某装货和运输。然而,因天气炎热货车在运输途中自燃,车和卫生纸全被烧毁,甲公司遂将李某和司机张某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李某在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是要约邀请
②货车自燃为不可抗力,张某并没有违约
③李某已尽职责,无须承担货物运输风险
④甲公司和张某未构成实质性的合同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李某在信息平台发布找货车运货的信息,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①正确;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天气炎热导致货车自燃并非不可抗力,张某作为承运人若对车辆自燃存在过错(如未妥善维护车辆),则构成违约,②排除;李某仅负责审核司机证件并推荐,未参与甲公司与张某的运输合同订立,已尽到配货站的职责,并非运输合同当事人,无须承担货物运输风险,③正确;甲公司与张某讨价还价后就装货、运输达成一致,双方就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形成合意,已构成实质性的合同关系,④排除。
高考体验•悟真谛
1.(2025·河南卷)2025年,已故作家丁某(1908—1973)的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该剧市场反响热烈,多家电视台引用剧中精彩画面进行报道。随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②甲公司的改编应取得丁某继承人的同意
③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④如果该剧未进行登记,则乙公司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根据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甲公司将丁某的小说改编拍摄成微短剧,丁某是原作品的作者,所以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①正确。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作家丁某已于1973年去世,保护期限于2023年届满,2025年将其改编,已经超过保护期限,不需要取得丁某继承人的同意,②错误。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③正确。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说明该剧是甲公司享有相关权利的作品,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免费播放,侵犯了甲公司的权利,④错误。
2.(2025·江苏卷)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上述事实,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旅行社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
A.冯某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至死后五十年
B.冯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
C.该旅行社的不当行为侵犯冯某的姓名权
D.该旅行社的行为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
D
解析: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中发表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A项错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权利受到某旅行社侵害,遂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未满三年,B项排除。材料中,冯某的姓名权并未受到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旅行社的不当行为未侵犯冯某的姓名权,C项排除。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该旅行社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的风景照是冯某曾发表的,旅行社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D项正确。
3.(2025·陕晋宁青卷)小杨通过微信预订酒店房间,聊天记录如图所示。后因酒店未预留房间,小杨无法办理入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我先支付定金100元”是要约
②小杨与酒店之间订立了口头合同
③小杨无权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
④小杨有权要求酒店支付违约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小杨发送“我先支付定金100元”的消息,表示其愿意以支付定金的方式预订合同,内容具体明确(预订房间并支付定金),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正确;当酒店未预留房间构成违约,订金不适用双倍返还规则,仅需原额返还(即退还100元),③正确;微信聊天属于书面合同,而非口头合同,②排除;违约金需以合同明确约定为前提,材料未提及双方在聊天记录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因此小杨无权要求支付违约金,④排除。
4.(2025·北京卷)书法家甲将自己书写的一幅具备独创性的春联书法作品“天泰地泰三阳泰,家和人和万事和”(内容选自清代刻本)赠与乙以贺新春。乙收到后很喜欢,未经甲授权就将春联上的字整体扫描后完整再现于新开发的文创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十分热销。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即便甲从未将其书法与产品结合用于申请专利,乙的行为仍侵害甲的专利权
B.春联上的语句属于公共领域的文字作品,乙的行为不侵害甲的著作权
C.春联完成交付后,乙享有春联所有权,乙的行为属于所有权的正常行使
D.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该合同履行并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D
解析:与著作权自动保护不同,专利权需要发明人或设计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颁发专利证书,方能授予,甲从未将其书法与产品结合用于申请专利,因此不享有专利权,A项错误;春联上的语句选自清代刻本,属于已进入公共领域的文字作品,乙的行为不侵害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但春联所涉具备独创性的书法作品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作者甲享有对该书法作品的著作权,乙未经甲许可就将春联上的字整体扫描后完整再现于产品外观设计并以出售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书法作品复制件的行为侵害书法作品的著作权(主要涉及复制权、发行权),B项错误;春联作为动产在完成交付后,受赠人乙取得春联的所有权,享有对所有权的客体即春联本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乙的行为不是所有权的正常行使,而是侵害春联所涉书法作品著作权的行为,C项错误;甲赠与乙春联以贺新春,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该合同标的物是春联本身,并没有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著作财产权的意思表示,该合同履行仅涉及春联所有权转移,并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D项正确。
5.(2024·江西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下列行为构成侵害著作权的是( )
①某商场员工装扮成新上映动画片中的卡通形象招揽顾客
②钱某将电影院正在热映的电影用手机摄录并发布到网上
③赵某临摹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并将临摹品卖给他人
④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舞蹈作品《唐宫夜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解析:“新上映动画片”说明其著作权在保护期限内,未经允许,某商场员工装扮成该动画片中的卡通形象招揽顾客是对著作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①正确;将电影院里正在热映的电影内容未经允许拍摄成视频并发布到网上,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构成侵害著作权,②正确;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保护期满后,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故赵某临摹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并将临摹品卖给他人不构成侵权,③不符合题意;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舞蹈作品《唐宫夜宴》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④不符合题意。
6.(2025·安徽卷,节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交通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血脉”,也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也是刘某日常出行的首选。2024年5月1日,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①徐某应承担责任:徐某儿子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电扶梯上跑跳撞倒刘某,造成刘某损害,该侵权行为是刘某受损的直接原因。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②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责任(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若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7.(2025·广东卷,节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网络科技公司(下称甲公司)成功研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某计算机公司(下称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许可使用该软件。在双方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乙公司为提升计算机性能,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甲公司知悉后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乙公司认为自己安装该软件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甲公司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乙公司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不符合法律规定。作品合理使用的情形由法律明确规定,主要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以及为学校教学或科研等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著作权人作品可能构成侵权,在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也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本案中,乙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品合理使用情形,且未经权利人甲公司许可使用(也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擅自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不属于合理使用,构成侵权。
8.(2025·天津卷)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两名大学生毕业后创业成立传媒公司,得知甲公司以每月8 000元租金出租房屋,看房后决定承租,于当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了租期、租金等内容。传媒公司依约交付了首期租金,后因资金周转困难,第二期租金逾期一个月交付。在获得房屋交付后,传媒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书面装修合同,依约支付了全部装修款,但乙公司未按约定时间完成装修,影响传媒公司开业。传媒公司与乙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运用合同的知识,评析材料中传媒公司的做法。
①传媒公司与甲公司、乙公司订立合法有效的合同,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预防和解决纠纷提供证据。②传媒公司按约支付首期租金和全部装修款,依约履行了合同。但逾期交付租金,构成违约,违反诚信原则。③传媒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 课 结 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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