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单元思考与行动
情 境 思 考
一
情境一
15岁的欣欣由于在网上评论某演员演技不佳,遭到该演员的粉丝谩骂和“人肉搜索”。这些人不仅在网上展开口水战,而且搜索到欣欣的手机号码和家庭住址,不断打电话咒骂欣欣,甚至到家门口围堵欣欣,给她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
运用所学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内容分析上述情境,并谈谈你从中获得的启示。
分析:欣欣对演员演技发表评论,是在依法行使言论自由权;粉丝的“谩骂”侵犯了欣欣的名誉权;搜索到欣欣的手机号码和家庭住址,侵犯了欣欣的隐私权;家门口围堵,侵犯了欣欣的人身自由权。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欣欣有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粉丝也有尊重他人权利的义务;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粉丝因言论分歧侵犯他人权利,他们的行为是越界行使权利的违法行为。
情境二
陈某去景区游玩时,不顾周围游客劝阻,执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摩崖上刻字,对该文物造成不可逆的损害。经过鉴定,陈某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
运用所学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内容分析上述情境,并谈谈你从中获得的启示。
分析: 陈某在文物上刻字,造成不可逆损害且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其行为违反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陈某做了法律禁止做的事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陈某享有去景区游玩的权利,但必须履行保护文物的义务。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陈某为个人私欲损害文物,他的行为是越界行使权利的违法行为。
启示:我们要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违反法定义务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
实 践 活 动
二
学生小王与同学课间追逐打闹,撞碎教室玻璃(损失500元),班主任代表学校向小王及其家长索赔。
一、案例背景
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民事案件)
审判长、原告(班主任)、被告(小王)、被告家长、证人(目击同学)、书记员
二、角色分工
中考考法
1.举证
原告出示玻璃照片和维修收据。
证人描述“看到小王跑太快撞上玻璃致其破裂”。
2.辩论
原告:被告在明确标有“禁止追逐打闹”的区域全速奔跑,撞碎玻璃,且玻璃碎裂导致相邻三节课无法正常进行。
被告:已主动写检讨书并在班会公开道歉,希望以参与校园安全宣传替代部分经济赔偿。
三、庭审过程
3.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故判被告赔偿300元,由其家长支付。
中考考法
某市城管局以“未经审批设置户外广告”为由,对某广告公司作出强制拆除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该广告公司认为其广告牌在自家商铺外墙且未超出建筑轮廓线,城管局的处
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
一、案例背景
行政案件模拟法庭
审判长、原告(广告公司法人)、被告(城管执法人员)、原告及被告律师、证人(隔壁商户)、书记员
二、角色分工
中考考法
1.举证
原告出示房屋产权证、商铺结构图等,证明外墙所有权。
被告出示市政府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2.辩论
原告:该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事先告知义务。
被告:强制拆除户外广告系因其存在安全隐患。
3.判决
确认城管局执法程序违法:未给予整改期直接拆除。实体问题责令城管局重新调查认定。
三、庭审过程
中考考法
被告人王某(19岁,无业)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高回报理财”广告,诱骗被害人李某(退休老人)下载虚假投资App,骗取其养老积蓄28万元。案发后,警方追回部分赃款12万元。
一、案例背景
刑事案件模拟法庭
二、角色分工
审判长、公诉人(检察官)、被告(王某)、辩护律师(被告代理人)、被害人(李某)、证人(银行职员、网警)、书记员
中考考法
1.举证
公诉人举证:虚假App后台数据、王某与被害人李某聊天记录。
辩护人质证:王某文化程度低,且部分钱款用于App运营。
2.辩论
公诉人观点:王某虚构事实、诱导转账,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辩护人观点:王某系从犯,主动退赃12万元,应从轻处罚。
三、庭审过程
3.判决
王某构成诈骗罪,考虑认罪态度良好,且有主动退赃行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中考考法
活动小结
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对法律有了更具象的认识,感受到了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的重要性,增强了法治观念。同时,通过与同学分工与协作,增强了集体意识、表达能力等。
活动收获: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中考考法
课堂检测
三
随堂练习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近年来,广场舞噪音、邻里噪声等事件频发,都属于以公开的方式侵犯自然人的隐私权。这告诉我们( )
A.行使权利不需要有界限
B.享受权利不必承担义务
C.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
D.先履行义务后行使权利
C
随堂练习
2.2025年,一社交平台账号发布题为《滨江区发生恶性刑事案,嫌疑人已被刑拘》的虚假信息,引发网络关注。经核查,文中所述“4月7日凌晨滨江区发生恶性案件”等内容纯属虚构。滨江警方依法对谣言制造者谢某某作出行政处罚。此案例警示我们( )
①公民应依法行使权利
②公民的言论自由是不真实的
③触犯法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行使权利不得超出宪法和法律许可的范围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C
随堂练习
3.(2025安徽合肥庐江期中改编)王某制作短视频并在网上发布,视频内容对邻居魏某进行恶意捏造、诽谤,没有事实依据,其行为侵犯了魏某的名誉权。魏某知悉后,迅速行动,依照法定程序维权。下列维权方式不适合魏某的是( )
A.和解 B.调解
C.仲裁 D.诉讼
C
随堂练习
4.李某享有某小区235号车位使用权,因需在自家车位上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要求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安装证明。物业公司不同意出具,李某可以( )
①向人民法院起诉该物业公司
②纠集几个朋友用示威的方式解决问题
③自认倒霉,另想方法解决充电问题
④尝试通过调解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随堂练习
5.艾华在商店买了一个电子秤,但使用一天后就出现了质量问题。艾华维权的一般路径是( )
①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③请相关部门调解
④与商店店主协商解决
A.①→③→④ B.③→④→②
C.④→③→① D.④→③→②
D
随堂练习
6.观察下面漫画,作为消费者,你认为下列维权方式中不合适的是( )
C
A.和解
B.调解
C.行政诉讼
D.民事诉讼
随堂练习
7.(2025北京中考)【直播需理性,维权有途径】
八年级学生小张在班级群发出一条信息:同学们,请大家帮忙!我昨天在餐馆正常用餐,看到有人直播,发现这位主播竟然把我当作直播背景,还对我评头论足,恶意丑化我的形象。我马上和他进行沟通,对方却说餐馆是公共场所,网络直播是他的自由。我该怎么办呢?
(1)结合材料,运用所学,请对主播的言行进行评析。
(2)请为小张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一条合理建议。
解析:(1)①该主播的言行既是不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②社会生活中,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人格、权利,考虑他人的感受,该主播的言行是不尊重小张的体现。
③公民行使权利有界限。该主播的言行侵犯了小张的人格尊严,损害了小张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向家长、老师反映;寻求调解;等等。
8.(8分)中学生小豫到超市购物,从超市出来时报警器突然鸣叫起来,几名超市保安要求对他进行搜查。见对方态度蛮横,小豫只能暂时接受了强制搜查,结果证实他没有夹带未结账的超市商品。回到家后,小豫立刻向爸爸讲述了这件事,让爸爸联系超市进行协商,要求对方道歉。由于对方拒不沟通,小豫和爸爸一纸诉状将超市及保安告到人民法院。同学小丁得知此事,劝解小豫:“你在紧急情况下能安全脱身就行了,又没受什么损失,就别再追究了。”
结合材料,联系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对小丁的观点进行辨别与分析。
①小丁的观点是错误的,是缺乏法治意识的表现。小丁应当认识到,我们要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②超市保安对小豫进行强制搜查,侵犯了小豫的人身自由,小豫应当依法维权。小豫在对方态度蛮横的情况下暂时接受强制搜查,事后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维权,说明他讲究策略,有法治意识。同时,小豫知法、用法的维权之举还能帮助他人认识到违法无小事,带动更多的人遵纪守法,依法维权,这是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现,更是参与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
③中学生应明辨是非、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中考考法
谢谢观看,请同学们课下做好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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