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同步练习-2026-2027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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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薪火相传有继承”核心知识,通过基础单选与综合材料题分层设计,构建“概念理解-案例应用-价值引领”巩固路径,强化法治观念与家庭责任意识。 **分层设计** |层次|知识覆盖|设计特色| |----|----------|----------| |基础层|继承权、遗嘱效力等单一知识点|16道单选题,如第8题直接考查遗嘱与法定继承优先级,夯实基础概念| |提升层|遗产分配、遗赠扶养协议等复杂情境|案例式单选,如第3题结合债务清偿考查遗产分割,培养法律推理能力| |综合层|遗嘱无效情形、权利义务统一等综合应用|3道材料题,如第17题结合未注明年月日的遗嘱案例,强化问题解决与法治实践|

内容正文: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同步练习 学校: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 一、单选题 1.2023年9月11日,刘某甲向某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银行按约履行了交付贷款的义务。然而,刘某甲于2024年因病去世。因刘某甲未能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本息,银行将刘某甲的继承人李某、刘某乙诉至法院,要求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庭审中,刘某乙自愿放弃继承权,李某未放弃。本案中(   ) A.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债务人李某和刘某乙应及时清偿 B.被继承人刘某甲死亡后,其未偿还的债务也会随之灭失 C.刘某乙作为法定继承人,即使放弃继承也需要承担债务 D.李某应在继承刘某甲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银行借款本息 2.近年来,因财产继承问题而发生的纠纷、诉讼呈现与日俱增的趋势,尤其是房产继承,更成为继承纠纷、诉讼的多发领域。针对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收养的子女和继子女没有继承养父母、继父母遗产的权利 ③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进行遗产分割 ④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不能参与遗产分割 A.②③ B.①③ C.②④ D.①④ 3.甲死亡后留有遗产共计100万元。其遗嘱规定:价值60万元的别墅由长子继承,价值20万元的古董由朋友李某受遗赠。遗嘱未明确的其余20万元存款由次子和女儿法定继承各得10万元。遗产分割完毕后,债权人乙主张甲生前欠其80万元债务,经查属实。请问,长子须向乙偿还多少钱(   ) A.30万元 B.45万元 C.50万元 D.60万元 4.刘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婆婆。5年后刘某的婆婆去世,刘某与丈夫的弟弟黄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和黄某均有继承权,且刘某可以多分 ②刘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刘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黄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王某生前立下书面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独生女;同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邻居照料晚年,承诺存款赠予邻居。王某离世后,房产与存款继承顺序为(   ) A.遗嘱优先于遗赠扶养协议 B.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 C.女儿与邻居平均分割全部遗产 D.全部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6.王甲丧偶多年,育有六女一子,女儿王大与儿子王七在王甲生病住院期间承担了主要的照顾义务,女儿王二患有小儿麻痹(瘫痪)综合征。王甲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六个女儿主张七人平分。王七反对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王甲生前在王七夫妇见证下以录音立下的将全部遗产留给王七的遗嘱。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七夫妇不符合遗嘱见证人的条件,该录音遗嘱无效 ②本案应充分尊重王甲的遗愿,完全遵照遗嘱处置遗产 ③遗产处置时应对王二予以照顾,剩余部分须均等分配 ④王大和王七可以多分遗产,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范某与吉某离异后与刘某再婚,其子范小某(范某与吉某所生)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范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全部财产由刘某继承。范某去世后,刘某依照遗嘱继承范某全部财产,范小某则主张自己也应分得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范小某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当要继承范某的部分遗产 B.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刘某可继承范某全部财产 C.范小某应本着和睦团结的精神与刘某协商处理范某的遗产 D.范某的遗嘱未为其子保留必要份额,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8.下列关于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表述,正确的是(  ) A.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B.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 C.两种继承方式完全等同 D.继承开始后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9.下列属于有效遗嘱的是(  ) A.10岁的小明自己写的一份遗嘱 B.张某在病危时立下的口头遗嘱,有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 C.李某伪造的其父亲的遗嘱 D.王某受胁迫立下的遗嘱 10.李先生今年70岁,老伴儿已去世多年,育有两女,但她们住在不同城市,平时李先生一个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邻居兼好友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A.因涉及财产继承,李先生不能选择非近亲属做意定监护人 B.双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确保法律效力 C.若协议合法王先生则要负责李先生的生养死葬,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D.协议一经订立王先生就必须履行监护职责以更好保障李先生的权益 11.年过八旬的孙老伯终身未婚,多年来一直由远房侄子孙某照料生活。孙老伯与孙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由孙某负责其生养死葬,名下房产归孙某继承。孙老伯去世后,其多年未曾联系的胞弟主张法定继承权,要求分割房产。法院经审理,判决房产归孙某所有。该案例中,孙某获得孙老伯遗产的依据是(   ) ①孙某是孙老伯的遗嘱继承人 ②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③孙某对孙老伯履行了赡养义务 ④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老张系低保户,未婚无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均已亡故。老张与小张(老张远房侄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老张将其单独所有的一处房屋给小张,由小张承担老张的生养死葬义务。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①该协议属于遗赠,房屋所有权自老张死亡后发生转移 ②《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能更好地保障老张的晚年生活 ③若小张尽到扶养义务,可基于亲属关系继承老张的房屋 ④若小张履行对老张的生养死葬义务,则有权获得约定房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独居老人苏某无人照料,与远房晚辈蔡某签订协议:蔡某负责苏某生养死葬,苏某死后全部遗产归蔡某所有。蔡某依约照料苏某直至其病故,后顺利获得遗产。该案例中,蔡某获得遗产的依据是(   ) ①苏某与蔡某之间存在法定继承关系 ②蔡某通过履行协议内容获得了继承权 ③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 ④依法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张某早年离异,一直未婚,生前立下自书遗嘱对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处分,将自己的一套房产留给女儿,存款由儿子继承,另一处房屋给长期精心照顾自己的侄子。对于张某遗产的处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的女儿必须通过办理过户登记方可获得房产所有权 B.张某所立遗嘱无需经其女儿、儿子、侄子同意,合法有效 C.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故张某的侄子可以继承另一处房屋 D.自书遗嘱必须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15.2025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及“意定监护”的遗产纠纷案。独居老人王某生前通过公证与好友刘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刘某在其失能后承担监护责任,并立遗嘱将名下房产遗赠给刘某。王某去世后,其长期疏于联系的子女主张遗嘱无效,要求继承全部房产。法院调查发现,王某晚年生活及医疗护理均由刘某负责,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最终,法院判决房产归刘某所有,并责令子女承担部分诉讼费用。这一案例表明(   ) ①意定监护协议优先于法定监护关系 ②履行主要扶养义务可影响遗产分配 ③遗嘱自由不受法定继承人范围限制 ④司法裁判引导家庭责任回归本位 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 16.王、李夫妻立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留给女儿,另一套房留给儿子。王、李夫妻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3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第三套房屋给长期精心照顾自己的侄女,存款由儿子继承。对于王、李夫妻遗产的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 A.王、李夫妻通过与女儿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女儿继承一套房 B.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故王、李的侄女可以继承一套房屋 C.两份遗嘱中的内容不相抵触,且均合法有效,侄女获遗赠房产 D.假如王李侄女对其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材料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10月,仅有两子的李某(父母与妻子均已离世)去世,其小儿子小李拿出一份父亲生前手写的“遗嘱”,内容为“本人名下位于××小区的房产归小儿子小李所有”,落款处有李某的签名,但未注明书写的年、月、日。 李某的大儿子大李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该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主张按法定继承平分房产。双方协商无果,大李将小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无效并依法分割遗产。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大李的诉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如果你是法官,对继承人有何忠告。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刘的父母及妻子已不在世,两个儿子刘甲和刘乙均已成年。2021年8月,老刘由于突发疾病导致行动不便。多年来,刘甲与老刘一起居住,并每天悉心照顾老刘。刘乙自2007年大学毕业后一直留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2025年8月,老刘病情恶化。之后,老刘立下自书遗嘱一份,表示其全部遗产归刘甲所有,但忘记注明年、月、日。老刘去世后,刘乙回家奔丧后得知有此自书遗嘱,当即表示,该遗嘱无效。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老刘所立自书遗嘱是否有效,并说明原因。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老刘的遗产的分配原则。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太太(独居老人)因年老多病,生活无法自理,其独子张某因残疾也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王某遂与长期帮助自己的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公证,约定李某负责王某的生活照料、医疗及丧葬事宜,王某去世后将其名下唯一房产赠与李某。协议履行期间,李某尽心照顾王某直至其病故并妥善办理丧事。后张某以“法定继承人”身份拒绝配合房屋过户,李某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谈法院应如何判决及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同步练习》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D B B A B B D A B B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C D D B B C 1.D 【详解】A:李某和刘某乙并非本案债务人,债务人是已故的刘某甲,不选。 B: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未偿还的债务不会随之灭失,不选。 C: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刘某乙已自愿放弃继承权,无需再承担刘某甲的涉案债务,不选。 D:李某未放弃继承权,应在其继承刘某甲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银行借款本息,符合题意。 2.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第1款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3款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收养的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排除。 ③:根据《民法典》第1132条第1款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遗产分割,排除。 3.B 【详解】ABCD: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是:先由法定继承人用所得遗产清偿;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法定继承人共分得20万元,先用来清偿债务,此时剩余债务:80−20=60万元。遗嘱继承人(长子)分得60万元,受遗赠人(李某)分得20万元,两人所得遗产比例为60:20=3:1。剩余60万元债务按比例分配:长子需承担:60×3/(3+1)=45万元;李某需承担:60×1/(3+1)=15万元。因此,B正确,ACD排除。 4.A 【详解】①②:《民法典》第1129条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题中刘某丧偶后一直悉心照料婆婆,属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是婆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刘某长期承担主要赡养责任,符合遗产分配中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的规定,因此刘某和黄某都有继承权,且刘某可以多分,正确。 ③:我国法定的继承规则中,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直接被法律赋予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地位,并非自动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且未丧偶的普通儿媳本身不属于公婆的法定继承人范畴,该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 ④:黄某是婆婆的儿子,属于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范畴,而非第二顺序继承人,排除。 5.B 【详解】A: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大于遗嘱,排除。 B: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邻居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女儿的书面遗嘱,正确。 CD: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邻居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女儿的书面遗嘱,因此不能平均分割,不能按法定继承分配,排除。 6.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王七作为继承人,其夫妇与王七存在利害关系,不能作为录音遗嘱的见证人,故该录音遗嘱因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而无效,正确。 ②:因王七夫妇不具备见证人资格,该录音遗嘱无效。无效遗嘱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不能完全遵照遗嘱处置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错误。 ③:王二患有小儿麻痹综合征导致瘫痪,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但法律并未规定对困难继承人照顾后的剩余遗产须均等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错误。 ④:王大和王七在王甲住院期间承担了主要照顾义务,属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此类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这也有利于弘扬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正确。 7.D 【详解】D: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范某所立遗嘱未给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范小某保留必要份额,违反了法律规定,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正确。 A:范小某之所以能继承范某部分遗产,不仅是因为其是范某的法定继承人,还因为其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错误。 B:遗嘱继承虽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因范某的遗嘱未为其子保留必要份额,故刘某不能继承范某全部财产,错误。 C:范小某可以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以协商的方式处理,错误。 8.A 【详解】A:我国继承法律制度规定,为充分尊重逝者意愿,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优先按遗嘱继承办理,正确。 B:该表述违背法律规定的继承效力优先级,错误。 C: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在适用条件、效力等级、继承人范围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并非完全等同,错误。 D: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部分可适用法定继承,并非只能选择一种继承方式,错误。 9.B 【详解】B: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且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的,符合有效遗嘱的法定要件,正确。 A:订立遗嘱的主体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的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立遗嘱无效,错误。 C:伪造的遗嘱不符合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属于无效遗嘱,错误。 D:受胁迫订立的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属于无效遗嘱,错误。 10.B 【详解】A:根据《民法典》规定,意定监护人可以是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并非只能是近亲属,错误。 B:意定监护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要求,这样才能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正确。 C:意定监护人的职责是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其财产等,但并不必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错误。 D:意定监护协议在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开始生效,并非协议一经订立就必须履行监护职责,错误。 11.C 【详解】①:孙某并非孙老伯的遗嘱继承人,双方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而非遗嘱,错误。 ②:孙老伯与孙某签订的书面协议,约定孙某负责生养死葬、房产归孙某继承,这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正确。 ③: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这是一种法定的、身份性的义务,孙某与孙老伯并非赡养关系,其履行的是协议约定的扶养义务,而非赡养义务,错误。 ④: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法院判决房产归孙某所有,正确。 12.D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不同于遗赠,遗赠是遗赠人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有偿协议,扶养人需要履行生养死葬义务才能获得财产。该协议不是遗赠,错误。 ②:协议约定小张承担老张的生养死葬义务,老张将房屋作为对价,能让老张在晚年得到稳定的照料,更好保障其生活,正确。 ③:小张是老张的远房侄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不能基于亲属关系继承。他取得房屋是基于遗赠扶养协议,而非法定继承,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履行了义务,有权依照协议取得约定的财产,正确。 13.D 【详解】①:法定继承关系基于法律规定的亲属身份关系建立,蔡某只是苏某的远房晚辈,和苏某不存在法定继承关系,排除。 ②:继承权是法律赋予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的身份权利,蔡某不属于苏某的继承人,他是依据遗赠扶养协议取得受遗赠的权利,并非“获得继承权”,排除。 ③④:远房晚辈蔡某负责苏某生养死葬,苏某死后全部遗产归蔡某所有。本案中苏某与蔡某签订的就是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依法成立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就是蔡某获得遗产的合法依据,正确。 14.B 【详解】A:遗嘱指定房产归张某女儿,张某女儿自继承开始时即取得房产所有权,过户登记是对外公示的要件,并非取得所有权的前提,A排除。 B:遗嘱表达的是遗嘱人单方真实意思表示,所立遗嘱无需经别人同意,是个人行为,张某是对个人合法财产进行遗嘱处分,合法有效,B正确。 C: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侄子非法定继承人,其获得房屋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C排除。 D:自书遗嘱无需见证人见证,D错误。 故本题选B。 15.B 【详解】①:意定监护协议在特定条件下优先于法定监护关系,但需满足法律要求。当被监护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通过合法有效的意定监护协议(如公证)指定监护人,该协议优先于法定监护。 ‌但是意定监护需以书面形式签订,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若协议无效(如内容违法),法定监护将接管。①表述不科学。 ②④:“王某晚年生活及医疗护理均由刘某负责,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最终,法院判决房产归刘某所有,并责令子女承担部分诉讼费用”说明履行主要扶养义务可影响遗产分配,法院的该判决有利于引导家庭责任回归本位,②④正确。 ③:遗嘱继承人必定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③不选。 故本题选B。 16.C 【详解】A: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题目中房屋安排是遗嘱继承,未提及遗赠扶养协议,A排除。 B: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侄女非法定继承人,其获得房屋属于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非遗嘱继承,B排除。 C:自书遗嘱和口头遗嘱中的内容不同,没有出现内容抵触的情形,且均合法有效,侄女获遗赠房产,C正确。 D: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中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王、李侄女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D排除。 故本题选C。 17.自书遗嘱的生效必须满足“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个法定要件,缺一不可。注明年、月、日是为了确认遗嘱订立的时间顺序,避免后续出现多份遗嘱时无法认定效力,同时也能佐证遗嘱人订立遗嘱时的民事行为能力。本案中,李某手写的“遗嘱”虽有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应认定为无效遗嘱。因此,李某的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大李、小李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 【详解】本题是法律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继承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民法典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知识,分析遗嘱效力并给出继承忠告。 有效信息①:李某手写遗嘱,有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个要件缺一不可。本案中,李某的自书遗嘱缺少“注明年、月、日”这一法定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无效。 有效信息②:父母、妻子均已离世,仅有大李、小李两位继承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规则: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本案中,遗嘱无效,李某的房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大李、小李平均分配。 有效信息③:双方因遗产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继承处理原则: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本案中,继承人应理性协商,维护家庭和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8.(1)无效。自书遗嘱须注明年、月、日,但老刘所立的自书遗嘱忘记注明年、月、日,所以该遗嘱无效。 (2)①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②刘甲和刘乙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但刘甲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且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③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详解】(1)本题为判断并说明理由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遗嘱角度说明。 老刘所立自书遗嘱无效。 有效信息:老刘立下自书遗嘱一份,表示其全部遗产归刘甲所有,但忘记注明年、月、日→可联系遗嘱的知识,说明自书遗嘱须注明年、月、日,但老刘所立的自书遗嘱忘记注明年、月、日,所以该遗嘱无效。 (2)本题为分析说明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角度作答。 有效信息:老刘的两个儿子刘甲和刘乙均已成年。2021年8月,老刘由于突发疾病导致行动不便。多年来,刘甲与老刘一起居住,并每天悉心照顾老刘。刘乙自2007年大学毕业后一直留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老刘所立自书遗嘱无效→可联系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知识,说明老刘所立自书遗嘱无效,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刘甲和刘乙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但刘甲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且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 19.判决:应判决案涉房屋归李某获得但李某应给付张某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理由:①王某与李某签订的《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效力,李某在王某生前死后依约履行相应义务,有权取得该房屋。 ③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张某因患病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结合房屋价值和双方实际情况给予张某一定的房屋折价款。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与法定继承效力和继承人张某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王某遂与长期帮助自己的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公证,约定李某负责王某的生活照料、医疗及丧葬事宜,王某去世后将其名下唯一房产赠与李某→可调用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王某与李某签订的《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有效信息②:协议履行期间,李某尽心照顾王某直至其病故并妥善办理丧事→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是法定继承。分析本案中,遗赠抚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效力,李某在王某生前死后依约履行相应义务,有权取得该房屋。 有效信息③:张某无生活来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分析本案中,张某因患病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结合房屋价值和双方实际情况给予张某一定的房屋折价款。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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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同步练习-2026-2027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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