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12 民事权利义务与家庭婚姻(6年汇编)(江苏专用)2021-2026年高考政治真题分类汇编
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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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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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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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 |
| 类型 | 题集-试题汇编 |
| 知识点 | 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庭与婚姻 |
| 使用场景 | 高考复习-真题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江苏省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1.76 MB |
| 发布时间 | 2026-08-06 |
| 更新时间 | 2026-08-06 |
| 作者 | 学科网政治精品工作室 |
| 品牌系列 | 好题汇编·高考真题分类汇编 |
| 审核时间 | 2026-08-06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9103941.html |
| 价格 | 3.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基本信息**
汇编江苏近6年高考真题及模拟题,聚焦民事权利义务与家庭婚姻,以生活化情境(如旅游合同纠纷、AI合成肖像侵权)考查法律应用能力,贴合高考命题趋势。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选择题|15题|民事权利义务(合同效力、侵权责任、著作权等,如2026江苏真题旅游合同纠纷);家庭婚姻(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如2023江苏真题遗嘱继承)|多取材日常民事纠纷,注重权利义务辨析|
|非选择题|6题|综合情境法律分析(如AI合成声音侵权、养老协议纠纷)|结合社会热点(AI技术应用),考查法律实践能力|
内容正文:
专题12 民事权利义务与家庭婚姻
6年真题1年模拟
考点分类
考情示例
命题规律
考点01 民事权利义务
2026江苏(2题)、2025江苏(1题)、2024江苏(2题)、2023江苏(1题)
· 情境设置:多取材于合同、侵权等日常民事纠纷,贴近生活。
· 考查重点:合同效力、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及民事主体权利义务。
· 命题趋势:题量增加,注重综合情境下的法律辨析与应用能力。
考点02 家庭婚姻
2023江苏(1题)
· 情境设置:家庭继承、成员权利义务等生活化案例。
· 考查重点:法定继承规则、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命题趋势:考查频率较低,但贴近生活,未来可能结合民法典增加情境化考查。
考点1 民事权利义务
1.(2026·江苏·高考真题)2025年9月27日,甲与乙公司微信确认,乙公司为甲及妻女提供10月5日开始的7天旅游服务,并就价格、公司购买机票等内容达成一致,甲依约转账1000元作为订金。第二天,乙公司告知甲航班已满,行程需延后2天,甲不同意。3天后,甲自驾出游,为此多支出2万元旅费。半个月后,甲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其双倍返还订金、赔偿多支出旅费并赔礼道歉。上述案例中( )
A. 甲多支出旅费与乙公司并不存在法律因果关系
B. 甲与乙公司尚未形成合法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
C. 甲主张乙公司双倍返还订金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D. 甲主张乙公司对其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答案】A
【解析】
A:乙公司违约后,甲原本可选择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订金,甲自行选择自驾出游产生的额外旅费,并非乙公司违约必然导致的直接损失,二者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正确。
B:甲与乙公司已经通过微信就旅游服务的时间、内容、价格等事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符合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双方已经形成合法有效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错误。
C:“订金”性质为预付款,不同于作为担保方式的“定金”,不适用双倍返还的定金罚则,因此该主张不被支持,错误。
D:赔礼道歉是侵犯人身权益时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本案属于合同违约的财产纠纷,未侵犯甲的人身权益,不适用赔礼道歉,错误。
2.(2026·江苏·高考真题)16岁的钱某骑车前往工厂上班,途中被余某开车撞伤,住院半个月。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钱某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工资流水、住院收费票据等证据,诉请法院判决余某赔偿误工费、医疗费等损失,并准备申请法律援助。上述案例中( )
A. 钱某暂无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
B. 钱某提交的证据属被害人陈述
C. 赔偿事宜为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D. 法院应驳回钱某对误工费的诉请
【答案】C
【解析】
A:钱某16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本案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在法律援助法定受案范围内,有权申请法律援助,不选。
B:被害人陈述是刑事诉讼专属证据种类;本案是民事侵权诉讼,交通事故认定书、工资流水、住院票据都不是被害人陈述,不选。
C:余某驾车撞伤钱某,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金钱损失,属于侵犯人身权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由《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调整,属于民法规范的财产法律关系,正确。
D:我国法定最低用工年龄为16周岁,钱某已满16周岁且在工厂上班、能提供工资流水证明实际收入与误工损失,依法有权主张误工费,法院应当支持而非驳回,不选。
3.(2025·江苏·高考真题)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上述事实,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旅行社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
A. 冯某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至死后五十年
B. 冯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
C. 该旅行社的不当行为侵犯冯某的姓名权
D. 该旅行社的行为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
【答案】D
【解析】
A: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中发表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五十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A错误。
B: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权利受到某旅行社侵害,遂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未满三年,B不选。
C:材料中,冯某的姓名权并未受到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旅行社的不当行为未侵犯冯某的姓名权,C不选。
D: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该旅行社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的风景照是冯某曾发表的,旅行社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D正确。
故本题选D。
4.(2024·江苏·高考真题)应届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农业公司职位时,人事经理陈某通知邱某来公司面谈,邱某对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满意,双方当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邱某开始上班。其后,陈某希望邱某能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并将老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邱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④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①: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试用期、福利待遇属于可备条款,①错误。
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②错误。
③: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闲置的农村老宅属于不动产,不能用于质押。且农村老宅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没有所有权,也不能用于抵押。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或抵押给公司都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③正确。
④: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2024·江苏·高考真题)小王路过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 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 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 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 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答案】B
【解析】
A:手机广告宣传单不一定属于要约,其性质取决于宣传单的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以及是否体现了商家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如果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商家与公众订立合同的意愿,则该宣传单可能会被视为要约。反之,如果宣传单没有体现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商品,则视为要约邀请,A排除。
B:小王是在手机店购买的手机,因此,小王与手机店二者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可见,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B正确。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包括小王购买手机和店方交付手机并转移所有权的行为,C错误。
D: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范,生产商与销售商对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因存在瑕疵而引发的他人损害承担无过失责任,即不论生产商及销售商是否在主观方面存在过错,只需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便须对此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D排除。
故本题选B。
6.(2023·江苏·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答案】①承租人赵某在签订合同时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未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追认,丁某与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②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存在过错,但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丁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综合考虑本案情况,赵某的过错程度较大。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对于丁某主张的损失赔偿,应由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
【解析】
背景素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无效合同、侵权责任、调解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解析】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知识,属于宏观知识切口设问,要求以调解员的身份对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也就是就案件中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赵某造成租赁的车辆损坏如何定责进行分析。可以从赵某作为未成年人签订合同、侵权责任如何承担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丁某与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关键词②: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丁某在与赵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承担一部分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点睛】
考点2 家庭婚姻
1.(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 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 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 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 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答案】D
【解析】
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
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
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故本题选D。
【点睛】
1.(2026·江苏南通暨苏北七市·二模)大美与大强结婚三十多年,两个子女均已成年。糜某承租大强十年前从其母亲处继承的门面房。今年,大强照例收取该门面房租金14万元。当月,大美因甲状腺疾病再次住院,大美以自己工资仅能维持基本生活,无力承担长期的医疗费用为由,要求平分大强收取的上述门面租金14万元。本案中( )
A. 14万元租金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B. 大美有权要求大强支付医疗费
C. 大强从其母亲处继承的门面房属个人财产
D. 大强与大美之间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来解决
【答案】B
【解析】
A:门面房是大强婚后继承所得,无遗嘱明确只归一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租金收益也属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家庭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包括全体家庭成员,本案子女已成年不计入),说法错误。
B:根据《民法典》第1059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大美患病住院,无力承担医疗费,有权要求大强支付医疗费,该权利基于法定扶养义务,说法正确。
C: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房产,无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大强个人财产,说法错误。
D:根据《仲裁法》第3条,婚姻、扶养、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夫妻间的财产及扶养争议不能通过仲裁解决,说法错误。
2.(2026·江苏苏北七市·二模)许某是某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该餐饮公司为进行营销宣传,于春节前夕未经授权在其自媒体平台账号上发布了一段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明星孙某某拜年视频,其中使用了孙某某的姓名、肖像及其经AI技术处理后的声音。孙某某遂将某餐饮公司及其经营者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孙某某10000元。在此案中( )
A. 许某应对该餐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 被告若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10日内提出上诉
C. 孙某某的姓名、肖像及声音均属人格权益保护范畴
D. 由被告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C
【解析】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在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时,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题目未提及该情况,不能直接推定许某应承担连带责任,排除。
B:民事诉讼中,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排除。
C:自然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属于法定人格权,我国法律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保护规则,因此三者都属于人格权益保护范畴,正确。
D:本案属于一般侵权纠纷,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由原告孙某某举证侵权构成要件(包括因果关系),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排除。
3.(2026·江苏南京·适应性训练)2026年1月,某餐饮公司将“川味四姐”注册为火锅服务商标;同年3月,成都一店主以本人姓氏“四姐”开设“四姐手撕兔”卤菜店,仅使用自身姓名标识,未攀附商誉,相关公众未产生来源混淆。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卤菜店使用“四姐”标识,侵犯餐饮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B. 餐饮公司享有商标专用权,有权禁止他人使用“四姐”文字
C. 卤菜店属于姓名正当使用与描述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D. 商标权经注册即获绝对保护,权利行使不受任何限制
【答案】C
【解析】
A:本案中卤菜店仅使用店主自身姓氏“四姐”,没有攀附对方商誉,也未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属于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排除。
B:餐饮公司仅对“川味四姐”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四姐”这个普通文字,排除。
C:卤菜店使用自身姓氏,未造成混淆,属于姓名正当使用,不构成侵权,正确。
D:商标权经注册获得保护不是绝对的,权利行使受法律限制,存在正当使用的法定例外情形,排除。
4.(2026·江苏扬州·考前模拟)设计师刘某独立创作完成一套“城市剪影系列”插画,并在版权登记机构进行了作品登记。某文创公司未经刘某许可,将该系列插画稍加修改后,印制在文创产品上公开销售。刘某发现后诉至法院,主张该公司侵犯其著作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自然人只有对自己独立完成的智力成果进行版权登记,才受著作权法保护
B. 若插画体现刘某独特的审美与表达,具有独创性,即是受保护的美术作品
C. 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如果该文创公司对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
D. “谁主张谁举证”,刘某须证明该公司主观上存在故意,方可主张其侵权
【答案】B
【解析】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不以登记为条件。版权登记仅作为权利证明的初步证据,并非取得保护的前提,排除。
B:著作权法保护的核心条件是“独创性”。插画属于美术作品,只要作者独立完成并体现个性化表达,即自动受保护。题干中刘某独立创作,且“城市剪影系列”必然包含其审美与表达,符合独创性要求,正确。
C:上诉必须在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的期限内提出。民事诉讼中,一审判决送达后15日为上诉期,在此期间判决未生效。一旦判决生效(例如15日届满且无人上诉,或二审终结),则不能再上诉,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排除。
D:行为人未经许可实施了受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复制、发行等),且无合理使用等法定抗辩事由,即构成侵权;主观过错主要影响赔偿责任的承担(如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但不影响侵权行为的成立。刘某只需证明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了其作品,无需证明公司主观故意,排除。
5.(2026·江苏南京·二模)李某向短视频平台转让了某网络短剧剧本。该视频平台擅自对剧本进行大面积修改并完成制作上线播出,该剧彻底颠覆了原剧本中部分角色的人物设定,破坏了原作品的艺术表达和思想内涵。李某得知后向法院提起著作权诉讼。关于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A. 平台应当保护李某作品之完整
B. 平台不得对李某的作品进行改编
C. 平台仅获得该剧本所有权,未获得著作权
D. 平台有权发表李某作品,但不可擅自播出
【答案】A
【解析】
A:著作权包含保护作品完整权,即权利人有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平台擅自大面积修改剧本、破坏原作品的艺术表达和思想内涵,属于侵害作品完整权的行为,因此平台应当保护李某作品的完整性,正确。
B: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改编权,平台并非绝对不能改编作品,只是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擅自改编,错误。
C:李某向平台转让剧本相关权利,通常是转让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仍归李某所有,该选项混淆了所有权和著作权的概念,错误。
D:如果平台依法获得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授权,就有权播出作品,“不可擅自播出”的表述不符合著作权授权的相关规则,错误。
6.(2026·江苏苏锡常镇四市·二模)戴某拥有一套合法产权房屋,年老患病但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子女常年在外无法照料,戴某与邻居蔡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其生养死葬,戴某去世后其名下房屋归蔡某所有。协议签订后,蔡某依约悉心照料戴某直至其去世。根据上述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戴某订立协议处分房屋,侵犯了其子女的法定继承权
B. 当戴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蔡某应该履行监护职责
C. 蔡某按照协议有权获得该房屋,不需要戴某子女同意
D. 蔡某需完成房屋产权登记,方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A:戴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且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戴某的行为没有侵犯子女的法定继承权,排除。
B: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明确说明双方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不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是蔡某承担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并未约定蔡某承担监护职责,排除。
C: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蔡某已经依约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有权按照协议获得房屋,不需要戴某子女同意,正确。
D:基于继承(包括遗赠扶养协议取得遗产)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时即发生物权效力,房屋登记不是取得所有权的生效要件,排除。
7.(2026·江苏南通·质量监测)陈某在某音平台实名认证的账号下发布了13段自己拍摄的短视频。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某音小程序“某颜”,“某颜”用户可通过观看广告或购买会员,使用AI视频合成算法换脸并保存。陈某发现,“某颜”上展示的13段短视频与自己发布的13段短视频,在人物五官特征上存在差别,但视频场景、人物造型和动作等基本一致。陈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权。本案中( )
A.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了陈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B. 陈某的修改权保护期限为其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C. “某颜”用户“AI换脸”行为侵犯了原作品的肖像权
D. 该公司的做法是“搭便车”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答案】A
【解析】
A:陈某对自己拍摄的短视频享有著作权,网络科技公司未经陈某许可,擅自将其短视频用于小程序的AI换脸功能并向公众提供,侵害了陈某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正确。
B:修改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保护期不受限制,并非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错误。
C:“某颜”用户使用AI换脸时,若使用的是陈某的肖像,才会侵犯陈某的肖像权,本题中换脸后人物五官特征与陈某存在差别,未直接使用陈某肖像,不构成对原作品相关肖像权的侵犯,错误。
D:“搭便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仿冒等手段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本题中该公司的行为是侵犯著作权,不属于“搭便车”,也未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错误。
8.(2026·江苏南通·质量监测)杨某因需要购买轮胎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购买轮胎的型号、数量、价格等信息,结识了同一微信群中经营轮胎生意的彭某。两人通过微信达成一致后,杨某通过微信分四次向彭某转款,彭某收到货款后所发轮胎型号、数量与杨某需购买的轮胎要求不符,被杨某拒收。经双方协商,彭某同意退还货款。杨某多次催要,彭某返还了部分货款,但余款以各种理由拖延。为此,杨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A. 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轮胎
B. 杨某发布的购买信息属于要约邀请
C. 通过聊天软件达成合意的合同是书面形式合同
D. 彭某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货款
【答案】C
【解析】
A:本案属于买卖合同(债权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债权债务指向的给付行为,轮胎是该关系的标的物而非客体,错误。
B:杨某发布的信息已经明确了购买轮胎的型号、数量、价格,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定义,不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不明确意思表示),错误。
C:我国法律规定,能够有形表现所载内容、可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包括微信聊天记录),视为书面形式,因此通过微信聊天达成合意的合同属于书面形式合同,正确。
D:双倍返还货款是定金罚则的内容,本案中不存在定金约定,且双方已经协商一致退款,彭某仅需返还剩余货款,无需双倍返还,错误。
9.(2026·江苏泰州·联考)赵某去世,留下房屋、存款等遗产。由于赵某生前未立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赵某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诉至法院,均称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法院最终判决房屋收归国有,根据各当事人帮扶情况由赵某的叔姑舅姨们分得部分存款。针对法院判决结果,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A. 叔姑舅姨代位赵某已故父母,作为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B. 叔姑舅姨对存款分割基于扶养事实,而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
C. 法院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判决将无人继承的遗产部分赠与国家
D. 多尽义务多分遗产体现公民权利义务相同,权利义务对等
【答案】B
【解析】
A:代位继承仅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赵某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不属于法定的代位继承人范围,错误。
B:叔姑舅姨不属于赵某的法定继承人,其分得存款是基于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的事实,并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正确。
C: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依法归国家所有,属于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并非依据物权法定原则,错误。
D:多尽义务多分遗产体现公民权利义务相统一,而非权利义务相同,错误。
10.(2026·江苏泰州·联考)徐某与张某二人以普通合伙企业的形式开办了一家水果商行。由于初始资金不足,徐某用自己名下的房产抵押向银行借贷20万元。在经营过程中,水果商行未经许可,销售外包装上突出使用“APPLE新疆阿克苏”字样的苹果。某苹果协会认为水果商行的行为侵犯其依法享有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依此向法院提出诉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此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水果商行和苹果协会,客体是商标权
B. 若水果商行负债后无力偿还,合伙人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 在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有权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再审程序
D. 银行享有抵押权,在徐某不履行债务时可与其协议以房产折价实现债权
【答案】D
【解析】
A: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本案中主体除水果商行和苹果协会外,还包括相关的合伙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属于知识产权纠纷,其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商业标记,错误。
B: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非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错误。
C: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服的有权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的是二审程序;再审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的审判监督程序,错误。
D: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在徐某不履行债务时可与其协议以房产折价实现债权,正确。
11.(2026·江苏苏北七市·二模)张某生前离异,未生育子女,其父先于其死亡。李某与张某生前系恋爱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签署了“婚前协议”——婚后若男方先身故,则所有资产全部由女方继承。张某死亡后,李某据此协议主张张某名下的房屋归其所有。张某母亲杨某对此并不认可。本案例中( )
A. “婚前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构成张某的有效遗嘱
B. 李某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继承该房产的所有权
C. 双方可于仲裁与诉讼间任选一种方式解决纠纷
D. 杨某对该房产所有权的取得无需以登记为前提
【答案】D
【解析】
A:该婚前协议以双方结婚为生效前提,张某与李某未办理结婚登记,协议生效条件未达成;同时该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法定形式,不构成有效遗嘱,错误。
B:遗赠需要以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前提,本案不存在有效的遗赠意思表示,李某无法通过遗赠继承房产,排除。
C: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的法定受案范围,不能通过仲裁解决纠纷,错误。
D:杨某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因继承取得物权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效力,所有权的取得无需以登记为前提,登记仅为后续处分物权的要求,正确。
12.(2026·江苏南京·二模)农场委托董某操作无人机喷洒化肥,并雇佣肖某、舒某装化肥。作业前双方均被提醒远离起降点,但作业时,肖某突然跑向未降落无人机,被螺旋桨击中头部。经专业机构鉴定,损伤程度达到人体损伤八级伤残。就赔偿问题,各方产生争议。本案中( )
A. 肖某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受到不法侵犯
B. 肖某可以将八级伤残鉴定意见作为书证维权
C.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董某只能选择其一
D. 农场未提供必要安全防护,应承担一定责任
【答案】D
【解析】
A:肖某生命权没有受到侵犯,A排除。
B:八级伤残“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证据,但不是书证,B排除。
C:本案是人身权侵权引起的赔偿案件,不适用商事仲裁,C排除。
D:农场未提供必要安全防护,应承担一定责任,D正确。
故本题选D。
13.(2026·江苏南京·一模)讨价还价是咱们老百姓的日常。王大妈旅游时看中了一款扇子,于是和摊主有了如图中的对话。
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 王大妈应当购买因为她已作出承诺
B. 王大妈要约邀请的内容构成新要约
C. 摊主的话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D. 摊主作出的承诺立即具备法律效力
【答案】D
【解析】
A:王大妈出价20元的行为属于新要约,并非承诺,做出承诺的是摊主,排除。
B:新要约是对原要约内容作出的实质性变更。王大妈最初的要约邀请“问价”不构成新要约“还价20元”的内容,排除。
C:摊主只是语言指责王大妈改变想法,未有侮辱、诽谤等侵犯王大妈人格尊严的行为,排除。
D:摊主同意20元成交,属于对王大妈新要约的有效承诺,承诺一旦作出,合同即成立,因此摊主的承诺立即具备法律效力,正确。
14.(2026·江苏扬州·考前模拟)小禾是一名初中学生,偷偷使用其母亲的票务账号购买了一张2000元演出门票。后因考试与演出时间冲突,申请退款。但平台以条款中明确了“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的要求,拒绝退款。小禾一家诉至法院。双方观点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A. 原告:购票行为因原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无效
B. 原告:平台未以合理方式提醒原告,应承担全部责任
C. 被告: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对钱财疏于管理,存在过错
D. 被告:相关条款只要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就对双方有约束力
【答案】C
【解析】
A:初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000元购票远超日常小额消费,行为效力待定,并非直接无效,需监护人追认才有效,排除。
B:监护缺位是主要原因,平台无需承担全部责任,排除。
C:家长未妥善保管账号、资金,监护履职不到位,自身存在过错,正确。
D:概不退款属于格式霸王条款,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该条款无效,没有约束力,排除。
15.(2026·江苏南京·适应性训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商业领域应用日益广泛,“技术发展”与“权益保护”的矛盾纠纷也随之出现。
李某是教育、育儿领域的知名人士,其肖像和声音因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商业推介价值而受到相关市场关注。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未经李某授权的情况下,在其运营的网络平台店铺中,发布了一则AI技术合成制作的带货宣传内容:裁取李某公开演讲和授课视频中的肖像片段,搭配与李某本人音色、语调高度近似的AI合成声音,同时附带了该公司店铺多本家庭教育类图书的购买链接。由于视频中李某的肖像和合成声音极具辨识度,许多消费者(包括李某的受众群体)误以为该批图书系李某推荐或代言,使得该图书的销量短期内大幅增长。后经核实,李某与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案图书均无任何商业合作关系,也未授权该公司使用其肖像及合成其声音用于宣传推介。
材料二 随着中国—东盟合作不断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持续加快,未来江西与东盟的合作空间将更加广阔。有专家指出,深化与东盟的合作,既要立足当前,巩固传统优势产业合作,也要着眼长远,提前布局数字经济、绿色能源等新兴领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哪些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并说明其侵权行为的法律依据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某班同学围绕以“深化区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为主题展开讨论,请结合上述材料,以此为主题写一篇短文。
要求:①运用《逻辑与思维》中超前思维相关知识。②紧扣主题,逻辑清晰,结构合理。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字数260字左右;不得出现个人信息。
【答案】(1)侵犯的合法权益:该公司侵犯了自然人李某的肖像权及对其声音享有的民事权益,同时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
法律依据:①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该公司未经李某授权,擅自将李某肖像片段和AI合成的近似李某的声音用于商业带货宣传,误导公众,符合侵权构成要件,侵害了李某的人身权益。
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知情权。该公司隐瞒推广未获李某授权的真实信息,误导消费者作出购买决策,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该公司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停止侵害,删除涉案侵权宣传内容;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李某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失,如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还需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对受到误导的消费者承担退还货款、赔偿损失等相应责任。 (2)超前思维是在分析事物历史和现状基础上,判断未来发展趋势的思维形态。深化区域合作需立足当前巩固传统优势,着眼长远布局新兴领域,这正是超前思维的体现。通过把握发展趋势,提前规划,能抓住机遇,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解析】(1)小问详解:
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肖像权、知情权、侵权责任等角度进行判断并分析。
有效信息①: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未经知名人士李某授权的情况下,在其运营的网络平台店铺中,发布了一则AI技术合成制作的带货宣传内容,裁取李某公开演讲和授课视频中的肖像片段,搭配与李某本人音色、语调高度近似的AI合成声音→可从肖像权的保护的角度说明该公司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角度说明侵犯了李某对其声音享有的民事权益。
有效信息②:由于视频中李某的肖像和合成声音极具辨识度,许多消费者(包括李某的受众群体)误以为该批图书系李某推荐或代言,使得该图书的销量短期内大幅增长→可从消费者权利的角度说明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有效信息③:该公司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侵犯了李某对其声音享有的民事权益,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可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角度说明需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李某的损失;对受到误导的消费者承担退还货款、赔偿损失等相应责任。
(2)小问详解:
本题是论述类主观题,运用《逻辑与思维》中超前思维相关知识,从超前思维的含义、超前思维的特征的角度分析说明提前做好规划体现超前思维即可。
有效信息①:立足当前巩固传统优势产业合作的现实举措→ 可从超前思维的含义的角度,分析说明该合作布局没有脱离当下产业基础与合作实际,是在精准把握中国—东盟当前经贸互补优势的前提下开展的规划,完全符合超前思维从实际出发预判趋势的核心要求。
有效信息②:着眼长远布局数字经济、绿色能源等新兴领域合作的前瞻安排→ 可从超前思维具有探索性、预测性的特征的角度,分析说明该布局突破了短期发展的局限,提前抢占未来产业赛道,正是超前思维主动创造有利发展条件、赋能区域长期互利共赢的典型体现。
16.(2026·江苏扬州·考前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6月初,大学生小王接到学校通知:由于A品牌某型号充电宝存在自燃风险,现要求全校师生停用该型号充电宝。6月14日,A品牌致歉并承诺“对经权威机构鉴定存在缺陷的产品依法承担全部责任”。不久后,A品牌所在公司宣称,即日起召回该型号三款产品共计4.9万台,并为购买到召回范围内产品的消费者免费更换一台全新的、不低于原产品价值且符合安全要求的移动电源产品或做退货退款处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价A品牌的做法。
【答案】①A品牌及时召回缺陷产品,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保障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②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通过免费换新、退货退款等方式采取补救措施,积极承担违约责任。
③公开致歉、正视产品缺陷,坚持依法诚信经营,有效维护了企业商业信誉与社会形象。
【解析】
本题属于评价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价,可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履行合同、依法诚信经营三个角度评价A品牌的做法。
有效信息①:对存在自燃风险的充电宝进行召回,更换全新同价值合格的移动电源产品或做退货退款处理→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评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经营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A品牌通过召回、换货、退货退款等方式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等合法权益。
有效信息②:A品牌致歉并承诺承担全部责任→从履行合同的角度评价,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应全面诚信履行。A品牌因自身产品存在缺陷,主动采取补救措施、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全面诚信履行了合同。
有效信息③:即日起召回、免费更换同价值合格新品→从依法诚信经营的角度评价,我国法律确立了依法经营的规则,A品牌正视产品缺陷,采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措施,主动承担责任,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商业信誉与社会形象。
17.(2026·江苏南通暨苏北七市·二模)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主动选择机构养老。李大爷走访了多家养老服务机构,有些困惑打算向律师咨询。
困惑●协议约定“全权委托照护”,是否意味着子女赡养义务的完全转移?●协议约定:“老人如在自己行走或活动时发生跌倒骨折、身体损伤等事故,养老机构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应急帮助和救助,但不负法律责任。”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你是律师,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解答李大爷的困惑。
【答案】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协议约定“全权委托照护”,仅意味着生活照料责任的部分委托,而非赡养义务的完全转移,子女仍需履行精神慰藉等法定义务。协议约定因老人自身行为所致损伤不负法律责任,属加重对方责任、免除己方责任的条款,违背公平、诚信原则,属无效条款。
【解析】
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协议约定“全权委托照护”→从赡养义务的角度,分析说明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通过协议完全转移。本案例中,“全权委托照护”仅意味着生活照料责任的部分委托给养老机构,而非赡养义务的完全转移,子女仍需履行经济供养、精神慰藉等法定义务。
有效信息②:协议约定“老人如在自己行走或活动时发生跌倒骨折、身体损伤等事故,养老机构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应急帮助和救助,但不负法律责任”→从合同条款效力的角度,分析说明该条款属于养老机构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其内容不合理地免除了己方安全保障责任、排除了老人依法获赔的主要权利,违背了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依据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本案例中,养老机构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和法律责任。
18.(2026·江苏苏锡常镇四市·二模)【案情】
2025年6月,梁某使用某生成式人工智能(AI)应用程序,询问某高校报考的相关信息时,AI生成了该高校主校区的不准确信息。梁某在对话中进行纠正,但AI回复仍坚持错误信息,还提出若有误将向用户提供10万元赔偿。直到梁某提供该高校官网招生信息后,AI才认可生成了不准确信息。梁某认为,AI承诺赔偿了,某科技公司就应承担责任。不准确信息对其构成误导,使其遭受损害,起诉要求某科技公司赔偿损失9999元。
【说法】
H市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某科技公司已经在显著位置呈现AI生成内容功能局限的提醒标识,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原告未能提供存在实际损害的关键事实。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某科技公司已明确告知梁某AI内容的局限性,尽到了合理的提醒义务,不存在过错,故不构成侵权。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梁某应承担举证责任,但其未能证明存在实际损害等关键事实。
【解析】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权利保障于法有据、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梁某使用某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程序,询问某高校报考的相关信息时,AI生成了该高校主校区的不准确信息。某科技公司已经在显著位置呈现AI生成内容功能局限的提醒标识,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从侵权责任认定的角度分析:某科技公司尽到了合理的提醒义务,不存在过错,故不构成侵权。
有效信息②:原告未能提供存在实际损害的关键事实→从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角度分析:梁某应承担举证责任,但其未能证明存在实际损害等关键事实。
19.(2026·江苏苏锡常镇四市·一模)刚毕业的大学生小林在学校附近开了一家“校园文创+共享自习室”的综合小店:既售卖自主设计的校徽元素笔记本、校训书签等文创产品,也出租二楼空间给大学生做付费自习室,同时与房东签订了1年的店铺租赁合同。开业后,他遇到了一些纠纷,到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求助:
“有顾客说我用校徽做笔记本设计侵犯了学校的权利;房东突然提出要涨房租,并称之前没有约定不能涨价;还有大学生在我自习室走廊走路时,因为地面刚拖完有点湿滑不慎滑倒,摔破了膝盖,要求我赔偿医疗费。当时我没来得及在湿滑区域张贴‘小心地滑’的提示标识,也没采取铺防滑垫等措施——这些情况涉及的法律关系该怎么认定啊?”
如果你是法律服务工作站人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为小林解惑。
【答案】小林未经学校许可使用校徽,涉嫌侵犯学校著作权,需取得学校授权后再销售。合同未约定涨租条款,变更租金需双方协商一致。房东单方涨租违反合同履行原则,可拒绝并按原合同付租。小林需承担赔偿责任。拖完地后未张贴提示标识、未采取防滑措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侵权,应赔偿大学生医疗费等合理损失。
【解析】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如果你是法律服务工作站人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为小林解惑,要求运用著作权、合同履行及其原则、违约和违约责任、侵权和侵权责任的知识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售卖自主设计的校徽元素笔记本、校训书签等文创产品→可从著作权角度分析说明涉嫌侵犯学校著作权,需取得学校授权后再销售。
有效信息②:房东突然提出要涨房租,并称之前没有约定不能涨价→可从合同履行及其原则、违约和违约责任角度分析说明合同未约定涨租条款,变更租金需双方协商一致。房东单方涨租违反合同履行原则,可拒绝并按原合同付租。
有效信息③:大学生在我自习室走廊走路时,因为地面刚拖完有点湿滑不慎滑倒,摔破了膝盖,要求我赔偿医疗费。当时我没来得及在湿滑区域张贴‘小心地滑’的提示标识,也没采取铺防滑垫等措施→可从侵权和侵权责任的角度分析说明小林存在过错侵权,应赔偿大学生医疗费等合理损失。
20.(2026·江苏泰州·联考)2025年2月,两名17岁男生唐某、吴某在海底捞火锅上海门店包间就餐时,为寻求刺激,先后向火锅内小便,并拍摄视频。随后,吴某将该视频发布至社交平台,视频迅速扩散,引发大量负面舆论与公众质疑,导致海底捞品牌口碑严重下滑、门店客流量大幅下降。
为消除负面影响,海底捞对涉事门店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更换全部餐具,退还涉事时段堂食消费者全部餐费,并支出律师费、取证费等维权费用,产生较大经济损失。为此,海底捞将两名未成年人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经法院审理,判决如下: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海底捞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海底捞餐具损耗费与清洗消毒费13万元、经营损失与商誉损失200万元、维权开支7万元。
庭审中,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辩称:“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们未直接造成门店财产实际损失,所以不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结合材料,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和现实意义。
(2)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相关知识,说明监护人辩称的逻辑错误。
【答案】(1)①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两名未成年人侵犯了海底捞的名誉权和财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两名行为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应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③既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与营商环境;兼顾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矫正,有助于树立规则意识、纠正行为偏差;明确父母对子女的教育监护职责,强化家庭管教责任,实现法律惩戒、教育引导与权利救济的统一,判决合法合理。 (2)①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确定性的思维,要求遵循同一律,否则会犯“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监护人将“合法权益”偷换为“直接财产损毁”,但实际上海底捞为消除不良影响的支出,均属于其侵权行为导致的必要经济损失,属于财产损失的范畴。②监护人的辩解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就可以肯定后件,否定了后件就可以否定前件。监护人辩称否定前件否定后件,推理结构错误,且前提虚假,因此无效。
【解析】(1)小问详解:
本题设问第一小问,需结合材料,调用法律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第二小问为意义类,需从不同客体角度分别谈意义。
有效信息:17岁男生唐某、吴某在海底捞火锅上海门店就餐时,先后向火锅内小便,并拍摄视频。后发布至社交平台,引发大量负面舆论与公众质疑,导致海底捞品牌口碑严重下滑、门店客流量大幅下降。为消除负面影响,海底捞对涉事门店进行全面清洗消毒等,并支出维权费用,产生较大经济损失→可从人身权利、财产权、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的角度说明两名未成年人侵犯了海底捞的名誉权和财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职责的角度说明两名行为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应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②: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海底捞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海底捞餐具损耗费与清洗消毒费13万元、经营损失与商誉损失200万元、维权开支7万元→可从企业经营的角度说明对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与营商环境的意义;从未成年人的角度说明对树立规则意识的意义;从父母的角度说明对强化家庭管教责任的意义。
(2)小问详解:
本题设问需调用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遵循逻辑思维规则等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们未直接造成门店财产实际损失,所以不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可从同一律的角度说明监护人将“合法权益”偷换为“直接财产损毁”,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可从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角度说明监护人辩称否定前件否定后件,推理结构错误,且前提虚假。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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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12民事权利义务与家庭婚姻
6年真题1年模拟
考点1民事权利义务
1.【答案】A
2.【答案】C
3.【答案】D
4.【答案】D
5.【答案】B
6.【答案】①承租人赵某在签订合同时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未经过
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追认,丁某与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丁某不应该出租车
辆给赵某。②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存在过错,但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
驶证,丁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但是,综合考虑本案情况,赵某的过错程度较大。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
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对于丁某主
张的损失赔偿,应由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
考点2家庭婚姻
1.【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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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B
2.【答案】C
3.【答案】C
4.【答案】B
5.【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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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答案】C
7.【答案】A
8.
【答案】C
9.【答案】B
10.【答案】D
11.【答案】D
12.【答案】D
13.【答案】D
14.【答案】c
15.【答案】(1)侵犯的合法权益:该公司侵犯了自然人李某的肖像权及对其声音享有的民事权益,同时
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
法律依据:①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
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该公
司未经李某授权,擅自将李某肖像片段和AI合成的近似李某的声音用于商业带货宣传,误导公众,符
合侵权构成要件,侵害了李某的人身权益。
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知情权。该公司隐瞒推广未获李某授权的真实信息,误导消
费者作出购买决策,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该公司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停止侵害,删除涉案侵权宣传内容;消除影响、赔
礼道歉:赔偿李某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失,如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还需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对受到误导的
消费者承担退还货款、赔偿损失等相应责任。
(2)超前思维是在分析事物历史和现状基
础上,判断未来发展趋势的思维形态。深化区域合作需立足当前巩固传统优势,着眼长远布局新兴领
域,这正是超前思维的体现。通过把握发展趋势,提前规划,能抓住机遇,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区域
经济一体化进程。
16.【答案】①A品牌及时召回缺陷产品,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保障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②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通过免费换新、退货退款等方式采取补救措施,积极承担违约责任。
③公开致歉、正视产品缺陷,坚持依法诚信经营,有效维护了企业商业信誉与社会形象。
17.【答案】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协议约定“全权委托照护”,仅意味着生活照料责任的部分
委托,而非赡养义务的完全转移,子女仍需履行精神慰藉等法定义务。协议约定因老人自身行为所致
损伤不负法律责任,属加重对方责任、免除己方责任的条款,违背公平、诚信原则,属无效条款。
18.【答案】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某科技公司已明确告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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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AI内容的局限性,尽到了合理的提醒义务,不存在过错,故不构成侵权。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
谁举证”原则,梁某应承担举证责任,但其未能证明存在实际损害等关键事实。
19.【答案】小林未经学校许可使用校徽,涉嫌侵犯学校著作权,需取得学校授权后再销售。合同未约定
涨租条款,变更租金需双方协商一致。房东单方涨租违反合同履行原则,可拒绝并按原合同付租。小
林需承担赔偿责任。拖完地后未张贴提示标识、未采取防滑措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侵
权,应赔偿大学生医疗费等合理损失。
20.【答案】(1)①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两名未成年人侵犯
了海底捞的名誉权和财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两名行为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应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③既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与营商环境:兼顾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矫正,有助于树立
规则意识、纠正行为偏差;明确父母对子女的教育监护职责,强化家庭管教责任,实现法律惩戒、教
育引导与权利救济的统一,判决合法合理。
(2)①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确定性的思维,
要求遵循同一律,否则会犯“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监护人将“合法权益”偷换为“直接财产损
毁”,但实际上海底捞为消除不良影响的支出,均属于其侵权行为导致的必要经济损失,属于财产损
失的范畴。②监护人的辩解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就可以肯定后件,否定了后件就可以否定
前件。监护人辩称否定前件否定后件,推理结构错误,且前提虚假,因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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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12 民事权利义务与家庭婚姻
6年真题1年模拟
考点分类
考情示例
命题规律
考点01 民事权利义务
2026江苏(2题)、2025江苏(1题)、2024江苏(2题)、2023江苏(1题)
· 情境设置:多取材于合同、侵权等日常民事纠纷,贴近生活。
· 考查重点:合同效力、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及民事主体权利义务。
· 命题趋势:题量增加,注重综合情境下的法律辨析与应用能力。
考点02 家庭婚姻
2023江苏(1题)
· 情境设置:家庭继承、成员权利义务等生活化案例。
· 考查重点:法定继承规则、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命题趋势:考查频率较低,但贴近生活,未来可能结合民法典增加情境化考查。
考点1 民事权利义务
1.(2026·江苏·高考真题)2025年9月27日,甲与乙公司微信确认,乙公司为甲及妻女提供10月5日开始的7天旅游服务,并就价格、公司购买机票等内容达成一致,甲依约转账1000元作为订金。第二天,乙公司告知甲航班已满,行程需延后2天,甲不同意。3天后,甲自驾出游,为此多支出2万元旅费。半个月后,甲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其双倍返还订金、赔偿多支出旅费并赔礼道歉。上述案例中( )
A. 甲多支出旅费与乙公司并不存在法律因果关系
B. 甲与乙公司尚未形成合法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
C. 甲主张乙公司双倍返还订金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D. 甲主张乙公司对其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2.(2026·江苏·高考真题)16岁的钱某骑车前往工厂上班,途中被余某开车撞伤,住院半个月。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钱某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工资流水、住院收费票据等证据,诉请法院判决余某赔偿误工费、医疗费等损失,并准备申请法律援助。上述案例中( )
A. 钱某暂无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
B. 钱某提交的证据属被害人陈述
C. 赔偿事宜为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D. 法院应驳回钱某对误工费的诉请
3.(2025·江苏·高考真题)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上述事实,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旅行社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
A. 冯某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至死后五十年
B. 冯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
C. 该旅行社的不当行为侵犯冯某的姓名权
D. 该旅行社的行为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
4.(2024·江苏·高考真题)应届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农业公司职位时,人事经理陈某通知邱某来公司面谈,邱某对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满意,双方当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邱某开始上班。其后,陈某希望邱某能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并将老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邱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④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5.(2024·江苏·高考真题)小王路过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 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 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 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 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6.(2023·江苏·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考点2 家庭婚姻
1.(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 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 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 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 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1.(2026·江苏南通暨苏北七市·二模)大美与大强结婚三十多年,两个子女均已成年。糜某承租大强十年前从其母亲处继承的门面房。今年,大强照例收取该门面房租金14万元。当月,大美因甲状腺疾病再次住院,大美以自己工资仅能维持基本生活,无力承担长期的医疗费用为由,要求平分大强收取的上述门面租金14万元。本案中( )
A. 14万元租金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B. 大美有权要求大强支付医疗费
C. 大强从其母亲处继承的门面房属个人财产
D. 大强与大美之间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来解决
2.(2026·江苏苏北七市·二模)许某是某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该餐饮公司为进行营销宣传,于春节前夕未经授权在其自媒体平台账号上发布了一段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明星孙某某拜年视频,其中使用了孙某某的姓名、肖像及其经AI技术处理后的声音。孙某某遂将某餐饮公司及其经营者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孙某某10000元。在此案中( )
A. 许某应对该餐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 被告若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10日内提出上诉
C. 孙某某的姓名、肖像及声音均属人格权益保护范畴
D. 由被告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3.(2026·江苏南京·适应性训练)2026年1月,某餐饮公司将“川味四姐”注册为火锅服务商标;同年3月,成都一店主以本人姓氏“四姐”开设“四姐手撕兔”卤菜店,仅使用自身姓名标识,未攀附商誉,相关公众未产生来源混淆。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卤菜店使用“四姐”标识,侵犯餐饮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B. 餐饮公司享有商标专用权,有权禁止他人使用“四姐”文字
C. 卤菜店属于姓名正当使用与描述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D. 商标权经注册即获绝对保护,权利行使不受任何限制
4.(2026·江苏扬州·考前模拟)设计师刘某独立创作完成一套“城市剪影系列”插画,并在版权登记机构进行了作品登记。某文创公司未经刘某许可,将该系列插画稍加修改后,印制在文创产品上公开销售。刘某发现后诉至法院,主张该公司侵犯其著作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自然人只有对自己独立完成的智力成果进行版权登记,才受著作权法保护
B. 若插画体现刘某独特的审美与表达,具有独创性,即是受保护的美术作品
C. 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如果该文创公司对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
D. “谁主张谁举证”,刘某须证明该公司主观上存在故意,方可主张其侵权
5.(2026·江苏南京·二模)李某向短视频平台转让了某网络短剧剧本。该视频平台擅自对剧本进行大面积修改并完成制作上线播出,该剧彻底颠覆了原剧本中部分角色的人物设定,破坏了原作品的艺术表达和思想内涵。李某得知后向法院提起著作权诉讼。关于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A. 平台应当保护李某作品之完整
B. 平台不得对李某的作品进行改编
C. 平台仅获得该剧本所有权,未获得著作权
D. 平台有权发表李某作品,但不可擅自播出
6.(2026·江苏苏锡常镇四市·二模)戴某拥有一套合法产权房屋,年老患病但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子女常年在外无法照料,戴某与邻居蔡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其生养死葬,戴某去世后其名下房屋归蔡某所有。协议签订后,蔡某依约悉心照料戴某直至其去世。根据上述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戴某订立协议处分房屋,侵犯了其子女的法定继承权
B. 当戴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蔡某应该履行监护职责
C. 蔡某按照协议有权获得该房屋,不需要戴某子女同意
D. 蔡某需完成房屋产权登记,方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7.(2026·江苏南通·质量监测)陈某在某音平台实名认证的账号下发布了13段自己拍摄的短视频。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某音小程序“某颜”,“某颜”用户可通过观看广告或购买会员,使用AI视频合成算法换脸并保存。陈某发现,“某颜”上展示的13段短视频与自己发布的13段短视频,在人物五官特征上存在差别,但视频场景、人物造型和动作等基本一致。陈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权。本案中( )
A.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了陈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B. 陈某的修改权保护期限为其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C. “某颜”用户“AI换脸”行为侵犯了原作品的肖像权
D. 该公司的做法是“搭便车”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8.(2026·江苏南通·质量监测)杨某因需要购买轮胎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购买轮胎的型号、数量、价格等信息,结识了同一微信群中经营轮胎生意的彭某。两人通过微信达成一致后,杨某通过微信分四次向彭某转款,彭某收到货款后所发轮胎型号、数量与杨某需购买的轮胎要求不符,被杨某拒收。经双方协商,彭某同意退还货款。杨某多次催要,彭某返还了部分货款,但余款以各种理由拖延。为此,杨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A. 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轮胎
B. 杨某发布的购买信息属于要约邀请
C. 通过聊天软件达成合意的合同是书面形式合同
D. 彭某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货款
9.(2026·江苏泰州·联考)赵某去世,留下房屋、存款等遗产。由于赵某生前未立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赵某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诉至法院,均称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法院最终判决房屋收归国有,根据各当事人帮扶情况由赵某的叔姑舅姨们分得部分存款。针对法院判决结果,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A. 叔姑舅姨代位赵某已故父母,作为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B. 叔姑舅姨对存款分割基于扶养事实,而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
C. 法院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判决将无人继承的遗产部分赠与国家
D. 多尽义务多分遗产体现公民权利义务相同,权利义务对等
10.(2026·江苏泰州·联考)徐某与张某二人以普通合伙企业的形式开办了一家水果商行。由于初始资金不足,徐某用自己名下的房产抵押向银行借贷20万元。在经营过程中,水果商行未经许可,销售外包装上突出使用“APPLE新疆阿克苏”字样的苹果。某苹果协会认为水果商行的行为侵犯其依法享有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依此向法院提出诉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此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水果商行和苹果协会,客体是商标权
B. 若水果商行负债后无力偿还,合伙人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 在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有权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再审程序
D. 银行享有抵押权,在徐某不履行债务时可与其协议以房产折价实现债权
11.(2026·江苏苏北七市·二模)张某生前离异,未生育子女,其父先于其死亡。李某与张某生前系恋爱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签署了“婚前协议”——婚后若男方先身故,则所有资产全部由女方继承。张某死亡后,李某据此协议主张张某名下的房屋归其所有。张某母亲杨某对此并不认可。本案例中( )
A. “婚前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构成张某的有效遗嘱
B. 李某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继承该房产的所有权
C. 双方可于仲裁与诉讼间任选一种方式解决纠纷
D. 杨某对该房产所有权的取得无需以登记为前提
12.(2026·江苏南京·二模)农场委托董某操作无人机喷洒化肥,并雇佣肖某、舒某装化肥。作业前双方均被提醒远离起降点,但作业时,肖某突然跑向未降落无人机,被螺旋桨击中头部。经专业机构鉴定,损伤程度达到人体损伤八级伤残。就赔偿问题,各方产生争议。本案中( )
A. 肖某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受到不法侵犯
B. 肖某可以将八级伤残鉴定意见作为书证维权
C.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董某只能选择其一
D. 农场未提供必要安全防护,应承担一定责任
13.(2026·江苏南京·一模)讨价还价是咱们老百姓的日常。王大妈旅游时看中了一款扇子,于是和摊主有了如图中的对话。
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 王大妈应当购买因为她已作出承诺
B. 王大妈要约邀请的内容构成新要约
C. 摊主的话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D. 摊主作出的承诺立即具备法律效力
14.(2026·江苏扬州·考前模拟)小禾是一名初中学生,偷偷使用其母亲的票务账号购买了一张2000元演出门票。后因考试与演出时间冲突,申请退款。但平台以条款中明确了“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的要求,拒绝退款。小禾一家诉至法院。双方观点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A. 原告:购票行为因原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无效
B. 原告:平台未以合理方式提醒原告,应承担全部责任
C. 被告: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对钱财疏于管理,存在过错
D. 被告:相关条款只要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就对双方有约束力
15.(2026·江苏南京·适应性训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商业领域应用日益广泛,“技术发展”与“权益保护”的矛盾纠纷也随之出现。
李某是教育、育儿领域的知名人士,其肖像和声音因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商业推介价值而受到相关市场关注。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未经李某授权的情况下,在其运营的网络平台店铺中,发布了一则AI技术合成制作的带货宣传内容:裁取李某公开演讲和授课视频中的肖像片段,搭配与李某本人音色、语调高度近似的AI合成声音,同时附带了该公司店铺多本家庭教育类图书的购买链接。由于视频中李某的肖像和合成声音极具辨识度,许多消费者(包括李某的受众群体)误以为该批图书系李某推荐或代言,使得该图书的销量短期内大幅增长。后经核实,李某与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案图书均无任何商业合作关系,也未授权该公司使用其肖像及合成其声音用于宣传推介。
材料二 随着中国—东盟合作不断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持续加快,未来江西与东盟的合作空间将更加广阔。有专家指出,深化与东盟的合作,既要立足当前,巩固传统优势产业合作,也要着眼长远,提前布局数字经济、绿色能源等新兴领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哪些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并说明其侵权行为的法律依据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某班同学围绕以“深化区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为主题展开讨论,请结合上述材料,以此为主题写一篇短文。
要求:①运用《逻辑与思维》中超前思维相关知识。②紧扣主题,逻辑清晰,结构合理。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字数260字左右;不得出现个人信息。
16.(2026·江苏扬州·考前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6月初,大学生小王接到学校通知:由于A品牌某型号充电宝存在自燃风险,现要求全校师生停用该型号充电宝。6月14日,A品牌致歉并承诺“对经权威机构鉴定存在缺陷的产品依法承担全部责任”。不久后,A品牌所在公司宣称,即日起召回该型号三款产品共计4.9万台,并为购买到召回范围内产品的消费者免费更换一台全新的、不低于原产品价值且符合安全要求的移动电源产品或做退货退款处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价A品牌的做法。
17.(2026·江苏南通暨苏北七市·二模)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主动选择机构养老。李大爷走访了多家养老服务机构,有些困惑打算向律师咨询。
困惑●协议约定“全权委托照护”,是否意味着子女赡养义务的完全转移?●协议约定:“老人如在自己行走或活动时发生跌倒骨折、身体损伤等事故,养老机构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应急帮助和救助,但不负法律责任。”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你是律师,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解答李大爷的困惑。
18.(2026·江苏苏锡常镇四市·二模)【案情】
2025年6月,梁某使用某生成式人工智能(AI)应用程序,询问某高校报考的相关信息时,AI生成了该高校主校区的不准确信息。梁某在对话中进行纠正,但AI回复仍坚持错误信息,还提出若有误将向用户提供10万元赔偿。直到梁某提供该高校官网招生信息后,AI才认可生成了不准确信息。梁某认为,AI承诺赔偿了,某科技公司就应承担责任。不准确信息对其构成误导,使其遭受损害,起诉要求某科技公司赔偿损失9999元。
【说法】
H市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某科技公司已经在显著位置呈现AI生成内容功能局限的提醒标识,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原告未能提供存在实际损害的关键事实。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19.(2026·江苏苏锡常镇四市·一模)刚毕业的大学生小林在学校附近开了一家“校园文创+共享自习室”的综合小店:既售卖自主设计的校徽元素笔记本、校训书签等文创产品,也出租二楼空间给大学生做付费自习室,同时与房东签订了1年的店铺租赁合同。开业后,他遇到了一些纠纷,到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求助:
“有顾客说我用校徽做笔记本设计侵犯了学校的权利;房东突然提出要涨房租,并称之前没有约定不能涨价;还有大学生在我自习室走廊走路时,因为地面刚拖完有点湿滑不慎滑倒,摔破了膝盖,要求我赔偿医疗费。当时我没来得及在湿滑区域张贴‘小心地滑’的提示标识,也没采取铺防滑垫等措施——这些情况涉及的法律关系该怎么认定啊?”
如果你是法律服务工作站人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为小林解惑。
20.(2026·江苏泰州·联考)2025年2月,两名17岁男生唐某、吴某在海底捞火锅上海门店包间就餐时,为寻求刺激,先后向火锅内小便,并拍摄视频。随后,吴某将该视频发布至社交平台,视频迅速扩散,引发大量负面舆论与公众质疑,导致海底捞品牌口碑严重下滑、门店客流量大幅下降。
为消除负面影响,海底捞对涉事门店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更换全部餐具,退还涉事时段堂食消费者全部餐费,并支出律师费、取证费等维权费用,产生较大经济损失。为此,海底捞将两名未成年人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经法院审理,判决如下: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海底捞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海底捞餐具损耗费与清洗消毒费13万元、经营损失与商誉损失200万元、维权开支7万元。
庭审中,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辩称:“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们未直接造成门店财产实际损失,所以不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结合材料,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和现实意义。
(2)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相关知识,说明监护人辩称的逻辑错误。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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