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疯狂选择题课课版)-2027版高中政治选必2《法律与生活》同步及复习备考资源
2026-08-05
|
2份
|
18页
|
5人阅读
|
0人下载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
| 类型 | 作业-同步练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7-2028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182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8-05 |
| 更新时间 | 2026-08-05 |
| 作者 | 绵竹市万卷书城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8-05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9083390.html |
| 价格 | 5.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基本信息**
2027版高中政治疯狂选择题课课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五课),25道选择题,选自2026年各地高三模拟题,以“基础认知-情境应用-价值引领”分层设计强化家庭法律知识与法治观念。
**分层设计**
|层次|知识覆盖|设计特色|
|----|----------|----------|
|基础认知|抚养费、探望权等单一法律概念|如第3题以“子女改姓拒付抚养费”案例直接考查法定义务|
|情境应用|遗嘱继承、意定监护等综合法律关系|如第20题结合打印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冲突考查优先效力|
|价值引领|权利义务统一、孝老爱亲等核心价值|如第24题法院判决兼顾法理情,体现法治与德治结合|
内容正文:
2027版 - 高中政治·疯狂选择题-课课版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5.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25个选择题 选自2026模拟题
---- 教 师 版 ----
1.(2026山东泰安高三二模)2015年卢某与杜某甲登记结婚,次年生育杜某乙。2016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杜某甲每月可探望杜某乙一次。此后十年间,杜某甲从未探望,亦未支付抚养费,逐渐断绝联系。杜某乙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杜某甲至少每月探望一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杜某乙作为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杜某甲探望并支付抚养费
②杜某乙成年后可不赡养杜某甲,但可以继承杜某甲去世后的遗产
③若杜某甲长期不探望也不支付抚养费,法院可判决杜某甲承担违约责任
④法院应支持杜某乙的诉求,因为探望是离异父母的权利和对子女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B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探望权制度的核心是保障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获得父母关爱,因此未成年子女也有权要求不直接抚养自己的父母履行探望义务,①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基于身份关系的法定义务,仅当父母对子女实施杀害、严重虐待遗弃等犯罪行为时才会免除赡养义务,本案仅为杜某甲未主动履行抚养探望义务,不能免除杜某乙的法定赡养义务,②排除。离婚协议中关于探望的约定是卢某与杜某甲双方签订的,杜某乙不是协议的当事人,无权主张杜某甲承担违约责任,;且探望权具有人身属性,不适用普通违约责任的判决,③排除。探望子女本质上既是离异父母的法定权利,也是其保障未成年子女成长的义务,杜某乙的诉求符合探望权制度的立法目的,法院应当支持,④正确。
2.(2026江苏高三二模)九旬老人王达早年丧偶,由外甥女小冬长期照料并共同生活28年。2001年,王达将名下房产登记为与外孙女高梅按份共有(各占50%)。王达多次表示,唯一的女儿王晓不管自己,并于2009年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名下房产份额留给小冬。据此推断,可知( )
A.该遗嘱于王达去世后即可生效,小冬获得该房产
B.该涉案房产50%的份额,属于王达的外孙女所有
C.女儿王晓可以依据法定继承,获得一定房产份额
D.该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继承,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B 遗嘱生效后,小冬仅能获得王达名下50%的房产份额,并非整套房产,A错误。该房产是王达与高梅按份共有,双方各占50%份额,因此50%份额属于高梅所有,B正确。王达已立公证遗嘱将个人房产份额处分给小冬,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晓无法通过法定继承获得该房产份额,C排除。小冬不属于王达的法定继承人范围,该公证遗嘱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D排除。
3.(2026安徽合肥高三二模)赵某(男)与王某(女)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赵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1500元,直至孩子18周岁止。二人离婚后,孩子改随母姓。结果自2017年,赵某以孩子修改了姓氏为由拒付抚养费。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二者的离婚协议自双方均签字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B.双方可以通过商事仲裁的方式解决抚养费争议
C.未成年子女姓氏的变更可以由父母一方单独决定 D.负担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不因子女改姓而免除
3.D 离婚协议属于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生效前提是双方完成离婚登记并取得离婚证,A错误。关于抚养权的争议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B错误。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未成年子女姓氏的变更需要父母双方一致同意才可以,C不选。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结束,因此赵某在离婚后依然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承担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也不因子女改姓而消除,D不选。
4.(2026辽宁大连高三一模)杨大爷育有一子一女,子女长期定居国外,无暇归国。2022年5月10日,杨大爷与侄子小杨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并进行了公证。两年后,杨大爷突发疾病,意识出现障碍,小杨自此开始打理杨大爷财产并照顾杨大爷直至去世安葬。此案中( )
①小杨承担杨大爷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够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③若杨大爷立有遗嘱将财产给予小杨,则属于遗嘱继承
④杨大爷若未立遗嘱,去世后财产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D 意定监护是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预先确定监护人的制度,不同于遗赠扶养协议,小杨履行监护照顾义务并不当然取得受遗赠的权利,只有存在明确的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时,才能获得遗产,①错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老年人提前选定信任的监护人,能够更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符合该制度的设立初衷,②正确。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侄子不属于杨大爷的法定继承人,即便杨大爷立遗嘱将财产给小杨,也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③错误。若无遗嘱或遗赠协议,遗产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杨大爷的子女是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未立遗嘱时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④正确。
5.(2026广西桂林高三一模)蒋某为梁某宸父亲。2017年,蒋某与梁某宸母亲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其从2016年12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梁某宸年满十八周岁止。蒋某为躲避支付抚养费,自愿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随后,梁某宸母亲起诉,请求确认蒋某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蒋某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②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离婚消除,蒋某仍须履行抚养义务
③蒋某有权放弃遗产继承,不受他人干涉
④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法院可认定蒋某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C 蒋某为逃避法定的抚养义务放弃继承,既违背公序良俗,也违反了法律规定,该行为不具有合法性,①排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应当履行抚养义务,蒋某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不会因离婚消失,②正确。民事主体行使权利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蒋某放弃继承的目的是逃避支付抚养费,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该放弃行为不受法律保护,③排除。蒋某的放弃继承行为以逃避法定抚养义务为目的,损害了未成年人梁某宸的合法权益,法院可以依法认定该行为无效,④正确。
6.(2026内蒙古乌兰察布高三二模)郭某与吉某于1999年育有郭小某,后二人离婚,郭某与刘某再婚。郭小某自2016年即患有肾病并于2019年开始透析治疗,丧失劳动能力,亦无生活来源。郭某于2025年6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待我百年后,均由现任妻子刘某一人继承,产权归刘某一人所有。”该份遗嘱( )
①是郭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应按照遗嘱全面执行 ②部分内容无效,郭某应为郭小某留有必要份额
③合法有效,刘某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违背公平正义的价值观,破坏家庭关系的和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C 郭某虽为真实意思表示,但遗嘱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郭小某的必要继承份额,不能全面执行,①排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郭小某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遗嘱未为其保留必要份额,部分内容无效,郭某应为郭小某留有必要份额,②正确。遗嘱部分无效,并非合法有效,③排除。遗嘱未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子女保留份额,违背公平正义的价值观,也不符合公序良俗,会破坏家庭关系的和谐,④正确。
7.(2026吉林长春高三二模)杨大爷育有一子一女,子女长期定居国外、无暇归国。2022年5月10日,杨大爷与侄子小杨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并进行了公证。两年后,杨大爷突发疾病,意识出现障碍,小杨自此开始打理杨大爷财产并照顾杨大爷直至去世安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杨承担杨大爷生养死葬的义务,应继承杨大爷遗产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够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③杨大爷也可与其子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保障老年生活
④杨大爷若未立遗嘱,去世后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D 意定监护的核心是提前为成年人失能后确定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不直接等同于享有继承权。小杨只是意定监护人,若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小杨继承遗产,小杨不能直接继承杨大爷的遗产,①排除。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成年人提前在意识清醒时为自己未来失能后的生活安排监护人,能够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符合该制度的立法目的,②正确。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对象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杨大爷的子女本身对杨大爷负有法定赡养义务,不能成为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对方,③排除。我国继承规则是: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按遗嘱/协议继承,无上述文件时按法定继承处理。杨大爷的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未立遗嘱时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④正确。
8.(2026河北沧州高三一模)杨某与其配偶婚后未生育子女,杨某的配偶去世后,杨某一直由配偶之侄卢某长期照料生活。杨某感念卢某多年的悉心照顾,将名下一处房产赠与卢某。之后,杨某与卢某经公证,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该协议约定,杨某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卢某担任其监护人,管理杨某财产,安排其养老、就医等事宜。关于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容易限制杨某的自主决定权
②卢某作为监护人,应当对杨某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更好地保障杨某的合法权益
④杨某将个人名下的房产赠与卢某的行为属于遗赠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B 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杨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事务由卢某代为处理,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杨某此时的自主决定权,①正确。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卢某是杨某配偶的侄子,即便成为意定监护人,也无需对杨某承担法定赡养义务,②错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成年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定信任的监护人,能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③正确。杨某是在生前主动将房产赠与卢某,该行为属于生前赠与,并非遗赠,④错误。
9.(2026浙江宁波高三二模)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继承纠纷典型案例,为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下列对各案情的法律判断,正确的是( )
①蒋某为逃避支付幼子抚养费而放弃继承遗产,法院应确认其放弃行为无效
②农民吴某去世后,法院应支持其妻儿要求继承其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求
③陈某去世后,其子女持一份已丢失原件的遗嘱复印件主张继承,该复印件有效
④86岁母亲主张女儿遗嘱未为其保留“必留份”应部分无效的诉求未必获法院支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B 蒋某为逃避支付幼子抚养费而放弃继承遗产,该行为属于恶意逃避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应确认其放弃行为无效,①正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以户为单位取得,并非个人遗产,农民吴某去世后,其妻儿不能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②排除。遗嘱复印件在无原件核对、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单独作为继承依据,③排除。“必留份”的适用以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为前提,若86岁母亲有稳定生活来源、具备劳动能力,其诉求未必获法院支持,④正确。
10.(2026河北衡水高三模拟)85岁王大爷无儿无女,配偶已过世,其唯一的兄弟(王某之父)先于王大爷去世,日常由邻居小孙照料。后王大爷和小孙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小孙扶养王大爷并处理其丧葬事宜,王大爷百年后将名下76平米商品房遗赠给小孙。王大爷去世后,其侄子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如果履行了协议中扶养及丧葬义务,则依法继承该房产
②小孙如果未尽协议中的义务,王某可通过代位继承获得遗产
③王大爷与小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小孙就是其意定监护人
④采取遗赠扶养协议方式的目的是使王大爷的生活得到保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C 小孙若履行义务,可依法通过遗赠获得该房产,小孙非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①排除。若小孙未尽扶养义务,则遗赠扶养协议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王大爷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兄弟(第二顺序)先于他去世,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第二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所以兄弟的子女(即侄子王某)可代位继承,②正确。意定监护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监护人书面专门约定,仅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会自动产生意定监护的效力,③排除。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民事协议,约定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去世后将个人合法财产赠与扶养人。该制度旨在保障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实际赡养缺失的孤寡老人、无独立生活能力者的基本生活权益,④正确。
11.(2026广西柳州高三模拟)65岁的王先生订立公证遗嘱,其中明确:“一套婚后所购房产由独子小王继承,但需保障再婚妻子李女士对该房产的终生居住权;存款20万元赠予常年照顾自己的邻居张先生。”数月后王先生病故。本案中,关于王先生遗产处置的法律关系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王通过遗嘱继承方式获得房产所有权,但需承担保障李女士居住权的义务
②李女士享有房产居住权属于通过遗嘱获得的用益物权,受《民法典》保护
③张先生虽然是非法定继承人,但依然有权通过遗嘱继承王先生的20万遗产
④王先生与张先生之间的赠与合同自王先生作出遗嘱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A 小王是王先生的法定继承人,王先生通过公证遗嘱指定小王继承房产所有权,同时遗嘱明确要求小王须保障李女士的居住权,因此小王获得所有权的同时需要承担对应义务,①正确。居住权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可通过遗嘱方式设立,李女士依据王先生的合法遗嘱取得终生居住权,该用益物权受法律保护,②正确。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主体,张先生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20万元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选项混淆了两个概念,③排除。遗嘱属于死因民事法律行为,自被继承人死亡时才生效,并非王先生作出遗嘱意思表示时就成立生效,选项表述错误,④排除。
12.(2026山西吕梁高三二模)年逾八旬的老何因患轻度阿尔茨海默病需长期服药、经常住院,向儿子小何寻求经济帮助,小何以父亲“退休工资高”“自身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何拒绝赡养的理由均不成立,应履行赡养义务
②小何若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可能丧失遗产继承权
③因老何退休工资高,可免除小何的法定赡养责任
④老何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指定小何为监护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A 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父亲有退休工资、自身经济困难均不能成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合法理由,小何的拒绝理由不成立,应履行赡养义务,①正确。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小何若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情节严重时可能构成遗弃,因此可能丧失遗产继承权,②正确。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不会因父母有退休工资等收入来源而免除,③错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设立主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老何已患轻度阿尔茨海默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通过该制度指定监护人,④错误。
13.(2026四川广元高三二模)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某企业职工李女士计划休产假生育二孩。因工作繁忙,她请求退休在家的父母帮助照料孩子。父母以希望安享晚年为由予以拒绝,并建议李女士通过社会化托育等方式妥善解决育儿问题。李女士的丈夫对此心存不满,声称若父母不帮忙照料孙辈,将来便拒绝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女士丈夫将赡养义务与“带孙”挂钩,违背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②父母对孙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养育子女是李女士夫妇的主体责任
③父母享有自主安排晚年生活的合法权利,拒绝照看孙子女不违反法律
④李女士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父母协助履行抚养义务,父母不得拒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C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无条件义务,不得附加任何前提,将赡养义务与 “带孙” 挂钩违反赡养义务的法定性,并未违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表述错误,①排除。父母对孙子女的抚养义务需满足法定条件,即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案例中未提及李女士夫妇存在上述情形,因此父母对孙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养育子女的主体责任在李女士夫妇,②正确。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并无当然的法定抚养义务,父母享有自主安排晚年生活的合法权利,拒绝照看孙子女本身不违反法律,③正确。李女士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父母协助履行抚养义务,但父母是否协助属于道德范畴,无法律强制要求,“父母不得拒绝” 的说法错误,④排除。
14.(2026河南焦作高三模拟)王小花的父亲王某生前因生活开支需要,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不久后王某因意外事故突然去世。某银行将其唯一继承人王小花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小花偿还其父亲生前所借的10万元及利息。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去世不意味着其与银行的债务关系消失 ②王小花若使用过该欠款,就必须要还清该债务
③王小花若不继承王某遗产,则不必偿还该债务 ④王小花若继承王某遗产,就必须要还清该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A 王某死亡后,其生前所负债务仍然存在,需要以其遗产清偿,不会直接消失,①正确。即使王小花使用过该欠款,也仅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并非必须全额清偿,②排除。若王小花放弃继承王某的遗产,无需承担王某的债务偿还义务,③正确。王小花继承遗产后,仅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并非必须还清全部10万本息,④排除。
15.(2026四川南充高三二模)胡某与前妻离婚后,婚生子胡小某已成年,有赡养能力却长期与胡某断联,未尽赡养义务。后胡某与李某再婚,再婚时李某之女蒋某年仅13岁,随二人共同生活。胡某去世后未留遗嘱,胡小某因遗产分割与李某、蒋某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胡小某、李某、蒋某应当均分胡某留下的遗产 ②胡小某、李某、蒋某都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③胡小某对胡某未尽赡养义务,丧失遗产继承权 ④法官可以判处胡小某少分或者不分胡某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D 胡小某有赡养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依据法律规定,分配遗产时应对其少分或者不分,并非三者均分遗产,①错误。李某是胡某的配偶,胡小某是胡某的婚生子,蒋某作为与胡某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三者均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②正确。未尽赡养义务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胡小某仅会被少分或不分遗产,并非丧失继承权,③错误。根据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者不分遗产,④正确。
16.(2026甘肃武威高三模拟)2018年,老欧因公司资金周转向赵某借款5万元,承诺于2025年年底前清偿所有款项,并签订《还款协议书》。2025年老欧因病死亡,借款未能清偿。赵某多次与老欧的唯一亲人儿子小欧就其父生前所欠借款沟通协商,小欧均不予理睬。无奈之下,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小欧承担清偿责任。本案中( )
①小欧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应承担还债责任 ②赵某与老欧的借贷合同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③小欧对老欧遗产的继承是不附任何条件的 ④老欧个人合法财产应优先用于偿还其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D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债务。小欧作为法定继承人不必然承担还债责任,①排除。老欧与赵某自愿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协议,该借贷关系属于合法民事关系,受法律保护,②正确。继承遗产不是无条件的,继承遗产的同时需要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义务,③排除。债务人死亡后,其个人合法财产应当优先用于清偿生前所欠的合法债务,剩余部分才可由继承人继承,④正确。
17.(2026安徽阜阳高三模拟)2023年2月24日,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鉴于被告人小强、小亮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结合其犯罪情节、一贯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最终判处二人缓刑。针对家长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该院发出2023年首份《家庭教育令》,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屏障。该判决表明( )
①父母要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引导义务
②父母须对未成年子女的一切行为承担责任
③人民法院可以发挥自身职能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
④《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7.A 材料中法院针对家长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发出《家庭教育令》,说明父母必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引导义务,①正确。“一切行为承担责任”表述绝对,父母只需要依法承担对应监护责任,并非为未成年子女的所有行为负责,②错误。人民法院依法对不当履职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是通过行使司法职能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③,正确。《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④错误。
18.(2026江西九江高三模拟)70岁的赵大爷丧偶多年,名下有一套价值90万元的房产、15万元存款,无对外债务。赵大爷育有一子赵某,因赵某在外地工作,平时很少照顾老人,赵大爷由侄子赵小某常年照料。赵大爷意识清醒时,书写一份遗嘱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遗嘱明确约定:将名下房产留给侄子赵小某,存款留给儿子赵某。后赵大爷去世。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赵大爷将名下房产指定留给赵小某,属于遗嘱继承
②遗嘱意思表示真实,属于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形式
③赵小某在取得房产时,需经赵某同意方可办理过户
④赵某仅能按遗嘱约定继承存款,无权主张分割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8.C 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主体,侄子不属于赵大爷的法定继承人,因此赵大爷将房产留给赵小某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①排除。法律规定,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本题中赵大爷意识清醒,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求,意思表示真实,属于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②正确。合法有效的遗嘱对遗产处分具有法律效力,赵小某可依据遗嘱直接办理过户,无需赵某同意,③排除。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赵大爷已经通过合法遗嘱明确处分了个人财产,因此赵某仅能按遗嘱约定继承存款,无权主张分割房产,④正确。
19.(2026江西吉安高三一模)2011年7月,卢某与杜某甲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杜某乙。2012年11月,双方办理离婚登记,《自愿离婚协议书》约定杜某甲每月可探望杜某乙一次。但协议签订后,杜某甲从未探望孩子,且逐渐断绝联系。杜某乙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杜某甲至少每月一次探望自己,以承担抚养教育之职责。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探望权是杜某甲的权利,可以行使或放弃,法院不应支持杜某乙的诉求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法定义务,法院应支持杜某乙的诉求
③离婚协议中关于探望权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杜某甲应当履行探望义务
④若杜某甲拒不履行探望义务,法院可依法强制执行,带杜某甲探望孩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9.C 探望权核心是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法定的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并非父母可随意放弃的私权,子女有权要求父亲探望,①错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是法定义务,探望是履行教育义务的重要方式,杜某甲长期不探望孩子,未履行抚养教育职责,未成年子女杜某乙的诉求符合法律保护未成年权益的原则,法院应当支持,②正确。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对杜某甲具有法律约束力,杜某甲应按约定履行探望义务,③正确。探望权执行具有人身属性,法院可批评教育、罚款,但不得强制探望,④错误。
20.(2026山东菏泽高三一模)山东济南某社区独居老人林某(78岁)离世,留下一套市区房产及20万元存款。林某生前于2024年8月订立一份打印遗嘱,指定房产由照顾其5年的保姆刘某继承,存款由其侄子林小某继承;同时,林某与当地养老服务中心签订了书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中心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死后存款归中心所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印遗嘱需满足“两个以上见证人全程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逐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要件。林某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已故)、养女林某甲(42岁,与林某共同生活,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弟弟林某乙(70岁,无收入来源)。林某甲向法院起诉,主张打印遗嘱无效,要求依法继承遗产。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若打印遗嘱因未满足“逐页签名”要件被认定无效,存款应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分配
②林小某作为代位继承人,可在遗嘱无效时主张继承林某的部分遗产
③林某甲作为养女,在法定继承中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且可多分遗产
④林某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主张继承林某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B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即便打印遗嘱因形式不符(未逐页签名)被认定无效,养老服务中心的协议依然有效,存款应优先按协议分配,①正确。代位继承的法定主体有两种。第一种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如孙子女、外孙子女)。第二种是被继承人无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离世),其兄弟姐妹先死亡 ,在这种情况下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代位继承。林某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林小某是侄子且没有交代其父亲是否已去世,因此林小某不具备代位继承资格;且存款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林小某无继承权利,②错误。根据《民法典》,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同时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林某甲作为养女且尽主要赡养义务,既享有平等继承权,亦可多分,③正确。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等)仅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丧失继承权时,才有权继承。林某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林某乙无权继承;但如果林某甲丧失或放弃继承权,林某乙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主张权利,题肢中“任何情况都无权”的表述过于绝对,④错误。
21.(2026河北石家庄高三一模)孤寡老人苏某担心晚年无人照料,与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李某承担苏某生养死葬的义务,苏某去世后名下一套房产归李某所有。协议签订后,李某尽心照料苏某三年,后因琐事产生矛盾,拒绝继续履行扶养义务。苏某病逝后,李某要求继承房产,但此时苏某的妹妹却对房产分配提出异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遗赠扶养协议因李某违约,双方可协商依法解除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李某可顺利获得房产
③李某未完全履行协议义务,无权主张获得该套房产
④该遗赠扶养协议因未办理公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1.B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当一方出现违约等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情形时,双方有权协商依法解除。本题中李某拒绝继续履行扶养义务构成违约,所以双方可协商依法解除该协议,①正确。虽然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前提是受遗赠人要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本题里李某未完全履行对苏某的扶养义务,不能直接顺利获得房产,②排除。李某没有完全履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无权主张获得该套房产,③正确。遗赠扶养协议并非以公证为生效要件,合法自愿即有效,④排除。
22.(2026广东佛山高三二模)谢某生有一子一女,女儿谢乙去世多年,留有一女张丙。2020年,谢某立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儿子谢甲,并公证。2025年10月,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房产留给侄女谢丁,当日中午谢某去世,留下存款50万元和未到期债务15万元。据此,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谢甲可获得房产 ②张丙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可继承部分存款
③谢甲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④口头遗嘱有效,谢丁可依法获得谢某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D 我国《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题中谢某的口头遗嘱符合法定要件:弥留之际属于危急情况,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因此口头遗嘱有效,房产应由谢丁获得,①错误,④正确。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而非第二顺序,②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故谢甲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③正确。
23.(2026广西南宁高三二模)2003年,刘某与李某生育女儿小李。2019年,二人协议离婚,约定小李随刘某生活,李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至其参加工作,教育等大笔支出由双方各负担一半。多年来,李某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2024年,已工作的小李决定出国留学,李某不予赞同,三人协商学费未果,刘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承担54万元留学费用。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②离婚协议约定教育支出各负担一半,李某必须分担小李的留学费用
③李某已支付抚养费和教育等大笔支出,履行了离婚协议的约定义务
④“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参加工作”的约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3.A 离婚协议是刘某与李某在离婚时自愿达成的,因此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未违反法律规定,故合法有效,①正确。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教育支出由双方各负担一半,这一约定应理解为在小李接受正常教育范围内的支出,小李已毕业工作,留学费用并非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能简单地认为李某必须分担小李的留学费用,需要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②排除。题干中“多年来,李某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能够表明之前李某已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③正确。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双方约定“抚养费支付至孩子参加工作”的约定条款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条款有效,④排除。
24.(2026广西崇左高三一模)焦某与王某为母子关系。焦某年近九旬,有稳定的养老金与房租收入。王某年过六旬,每月退休金5000余元,身患多种疾病。焦某因赡养问题,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某每月支付3500元赡养费。人民法院综合考量后,判定王某每月向焦某支付赡养费1200元。人民法院的判定( )
①彰显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②意在要求子女无条件履行赡养义务
③兼顾法理情,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④为化解家庭赡养纠纷提供了根本遵循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4.B 法院判决王某支付赡养费,体现了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彰显了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①入选。赡养义务并非“无条件”,法院综合考量了焦某的收入、王某的经济状况与健康情况,并非要求子女无条件履行,②错误。法院综合考量焦某的收入、王某的退休金和身体状况后作出判决,既符合法律规定,也兼顾了情理,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③入选。法院的判决是具体案件的处理,不能成为所有赡养纠纷的根本遵循,④错误。
25.(2026江西赣州高三二模)16岁的高中生林夏是一名短视频创作者,她拍摄的校园治愈系短视频《檐下听雨》在某平台获得百万播放,她将该视频的著作权授权给校园文创工作室“青檐”制作成纪念明信片发售。某奶茶品牌未经许可,将视频中的画面截取作为新品宣传海报;某文具店未获得授权,将明信片上的图案印在笔记本上销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青檐”与奶茶品牌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该短视频的著作权
B.奶茶品牌的行为侵犯了林夏的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文具店的行为属于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
D.林夏可以在监护人的协助下向法院提起上诉
25.A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青檐工作室合法获得该短视频著作权的使用权,奶茶品牌未经许可使用作品画面,二者之间侵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该短视频的著作权(智力成果),A正确。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自行选择时间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本题中奶茶品牌截取画面用于新品宣传海报,侵犯的是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并非信息网络传播权,B错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仅限于个人学习、公共利益宣传等非营利性法定情形,文具店将图案印在笔记本上销售是营利性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C错误。16岁的林夏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提起诉讼需由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而非“协助”,且“上诉”是针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的二审程序,本案初始维权是起诉而非上诉,D错误。
10 / 10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7版 - 高中政治·疯狂选择题-课课版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5.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25个选择题 选自2026模拟题
---- 学 生 版 ----
1.(2026山东泰安高三二模)2015年卢某与杜某甲登记结婚,次年生育杜某乙。2016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杜某甲每月可探望杜某乙一次。此后十年间,杜某甲从未探望,亦未支付抚养费,逐渐断绝联系。杜某乙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杜某甲至少每月探望一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杜某乙作为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杜某甲探望并支付抚养费
②杜某乙成年后可不赡养杜某甲,但可以继承杜某甲去世后的遗产
③若杜某甲长期不探望也不支付抚养费,法院可判决杜某甲承担违约责任
④法院应支持杜某乙的诉求,因为探望是离异父母的权利和对子女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6江苏高三二模)九旬老人王达早年丧偶,由外甥女小冬长期照料并共同生活28年。2001年,王达将名下房产登记为与外孙女高梅按份共有(各占50%)。王达多次表示,唯一的女儿王晓不管自己,并于2009年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名下房产份额留给小冬。据此推断,可知( )
A.该遗嘱于王达去世后即可生效,小冬获得该房产
B.该涉案房产50%的份额,属于王达的外孙女所有
C.女儿王晓可以依据法定继承,获得一定房产份额
D.该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继承,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2026安徽合肥高三二模)赵某(男)与王某(女)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赵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1500元,直至孩子18周岁止。二人离婚后,孩子改随母姓。结果自2017年,赵某以孩子修改了姓氏为由拒付抚养费。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二者的离婚协议自双方均签字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B.双方可以通过商事仲裁的方式解决抚养费争议
C.未成年子女姓氏的变更可以由父母一方单独决定 D.负担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不因子女改姓而免除
4.(2026辽宁大连高三一模)杨大爷育有一子一女,子女长期定居国外,无暇归国。2022年5月10日,杨大爷与侄子小杨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并进行了公证。两年后,杨大爷突发疾病,意识出现障碍,小杨自此开始打理杨大爷财产并照顾杨大爷直至去世安葬。此案中( )
①小杨承担杨大爷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够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③若杨大爷立有遗嘱将财产给予小杨,则属于遗嘱继承
④杨大爷若未立遗嘱,去世后财产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2026广西桂林高三一模)蒋某为梁某宸父亲。2017年,蒋某与梁某宸母亲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其从2016年12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梁某宸年满十八周岁止。蒋某为躲避支付抚养费,自愿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随后,梁某宸母亲起诉,请求确认蒋某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蒋某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②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离婚消除,蒋某仍须履行抚养义务
③蒋某有权放弃遗产继承,不受他人干涉
④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法院可认定蒋某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6内蒙古乌兰察布高三二模)郭某与吉某于1999年育有郭小某,后二人离婚,郭某与刘某再婚。郭小某自2016年即患有肾病并于2019年开始透析治疗,丧失劳动能力,亦无生活来源。郭某于2025年6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待我百年后,均由现任妻子刘某一人继承,产权归刘某一人所有。”该份遗嘱( )
①是郭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应按照遗嘱全面执行 ②部分内容无效,郭某应为郭小某留有必要份额
③合法有效,刘某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违背公平正义的价值观,破坏家庭关系的和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026吉林长春高三二模)杨大爷育有一子一女,子女长期定居国外、无暇归国。2022年5月10日,杨大爷与侄子小杨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并进行了公证。两年后,杨大爷突发疾病,意识出现障碍,小杨自此开始打理杨大爷财产并照顾杨大爷直至去世安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杨承担杨大爷生养死葬的义务,应继承杨大爷遗产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够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③杨大爷也可与其子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保障老年生活
④杨大爷若未立遗嘱,去世后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026河北沧州高三一模)杨某与其配偶婚后未生育子女,杨某的配偶去世后,杨某一直由配偶之侄卢某长期照料生活。杨某感念卢某多年的悉心照顾,将名下一处房产赠与卢某。之后,杨某与卢某经公证,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该协议约定,杨某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卢某担任其监护人,管理杨某财产,安排其养老、就医等事宜。关于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容易限制杨某的自主决定权
②卢某作为监护人,应当对杨某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更好地保障杨某的合法权益
④杨某将个人名下的房产赠与卢某的行为属于遗赠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026浙江宁波高三二模)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继承纠纷典型案例,为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下列对各案情的法律判断,正确的是( )
①蒋某为逃避支付幼子抚养费而放弃继承遗产,法院应确认其放弃行为无效
②农民吴某去世后,法院应支持其妻儿要求继承其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求
③陈某去世后,其子女持一份已丢失原件的遗嘱复印件主张继承,该复印件有效
④86岁母亲主张女儿遗嘱未为其保留“必留份”应部分无效的诉求未必获法院支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026河北衡水高三模拟)85岁王大爷无儿无女,配偶已过世,其唯一的兄弟(王某之父)先于王大爷去世,日常由邻居小孙照料。后王大爷和小孙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小孙扶养王大爷并处理其丧葬事宜,王大爷百年后将名下76平米商品房遗赠给小孙。王大爷去世后,其侄子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如果履行了协议中扶养及丧葬义务,则依法继承该房产
②小孙如果未尽协议中的义务,王某可通过代位继承获得遗产
③王大爷与小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小孙就是其意定监护人
④采取遗赠扶养协议方式的目的是使王大爷的生活得到保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026广西柳州高三模拟)65岁的王先生订立公证遗嘱,其中明确:“一套婚后所购房产由独子小王继承,但需保障再婚妻子李女士对该房产的终生居住权;存款20万元赠予常年照顾自己的邻居张先生。”数月后王先生病故。本案中,关于王先生遗产处置的法律关系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王通过遗嘱继承方式获得房产所有权,但需承担保障李女士居住权的义务
②李女士享有房产居住权属于通过遗嘱获得的用益物权,受《民法典》保护
③张先生虽然是非法定继承人,但依然有权通过遗嘱继承王先生的20万遗产
④王先生与张先生之间的赠与合同自王先生作出遗嘱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2026山西吕梁高三二模)年逾八旬的老何因患轻度阿尔茨海默病需长期服药、经常住院,向儿子小何寻求经济帮助,小何以父亲“退休工资高”“自身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何拒绝赡养的理由均不成立,应履行赡养义务
②小何若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可能丧失遗产继承权
③因老何退休工资高,可免除小何的法定赡养责任
④老何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指定小何为监护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2026四川广元高三二模)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某企业职工李女士计划休产假生育二孩。因工作繁忙,她请求退休在家的父母帮助照料孩子。父母以希望安享晚年为由予以拒绝,并建议李女士通过社会化托育等方式妥善解决育儿问题。李女士的丈夫对此心存不满,声称若父母不帮忙照料孙辈,将来便拒绝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女士丈夫将赡养义务与“带孙”挂钩,违背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②父母对孙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养育子女是李女士夫妇的主体责任
③父母享有自主安排晚年生活的合法权利,拒绝照看孙子女不违反法律
④李女士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父母协助履行抚养义务,父母不得拒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2026河南焦作高三模拟)王小花的父亲王某生前因生活开支需要,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不久后王某因意外事故突然去世。某银行将其唯一继承人王小花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小花偿还其父亲生前所借的10万元及利息。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去世不意味着其与银行的债务关系消失 ②王小花若使用过该欠款,就必须要还清该债务
③王小花若不继承王某遗产,则不必偿还该债务 ④王小花若继承王某遗产,就必须要还清该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2026四川南充高三二模)胡某与前妻离婚后,婚生子胡小某已成年,有赡养能力却长期与胡某断联,未尽赡养义务。后胡某与李某再婚,再婚时李某之女蒋某年仅13岁,随二人共同生活。胡某去世后未留遗嘱,胡小某因遗产分割与李某、蒋某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胡小某、李某、蒋某应当均分胡某留下的遗产 ②胡小某、李某、蒋某都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③胡小某对胡某未尽赡养义务,丧失遗产继承权 ④法官可以判处胡小某少分或者不分胡某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2026甘肃武威高三模拟)2018年,老欧因公司资金周转向赵某借款5万元,承诺于2025年年底前清偿所有款项,并签订《还款协议书》。2025年老欧因病死亡,借款未能清偿。赵某多次与老欧的唯一亲人儿子小欧就其父生前所欠借款沟通协商,小欧均不予理睬。无奈之下,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小欧承担清偿责任。本案中( )
①小欧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应承担还债责任 ②赵某与老欧的借贷合同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③小欧对老欧遗产的继承是不附任何条件的 ④老欧个人合法财产应优先用于偿还其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7.(2026安徽阜阳高三模拟)2023年2月24日,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鉴于被告人小强、小亮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结合其犯罪情节、一贯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最终判处二人缓刑。针对家长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该院发出2023年首份《家庭教育令》,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屏障。该判决表明( )
①父母要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引导义务
②父母须对未成年子女的一切行为承担责任
③人民法院可以发挥自身职能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
④《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8.(2026江西九江高三模拟)70岁的赵大爷丧偶多年,名下有一套价值90万元的房产、15万元存款,无对外债务。赵大爷育有一子赵某,因赵某在外地工作,平时很少照顾老人,赵大爷由侄子赵小某常年照料。赵大爷意识清醒时,书写一份遗嘱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遗嘱明确约定:将名下房产留给侄子赵小某,存款留给儿子赵某。后赵大爷去世。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赵大爷将名下房产指定留给赵小某,属于遗嘱继承
②遗嘱意思表示真实,属于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形式
③赵小某在取得房产时,需经赵某同意方可办理过户
④赵某仅能按遗嘱约定继承存款,无权主张分割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9.(2026江西吉安高三一模)2011年7月,卢某与杜某甲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杜某乙。2012年11月,双方办理离婚登记,《自愿离婚协议书》约定杜某甲每月可探望杜某乙一次。但协议签订后,杜某甲从未探望孩子,且逐渐断绝联系。杜某乙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杜某甲至少每月一次探望自己,以承担抚养教育之职责。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探望权是杜某甲的权利,可以行使或放弃,法院不应支持杜某乙的诉求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法定义务,法院应支持杜某乙的诉求
③离婚协议中关于探望权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杜某甲应当履行探望义务
④若杜某甲拒不履行探望义务,法院可依法强制执行,带杜某甲探望孩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2026山东菏泽高三一模)山东济南某社区独居老人林某(78岁)离世,留下一套市区房产及20万元存款。林某生前于2024年8月订立一份打印遗嘱,指定房产由照顾其5年的保姆刘某继承,存款由其侄子林小某继承;同时,林某与当地养老服务中心签订了书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中心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死后存款归中心所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印遗嘱需满足“两个以上见证人全程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逐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要件。林某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已故)、养女林某甲(42岁,与林某共同生活,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弟弟林某乙(70岁,无收入来源)。林某甲向法院起诉,主张打印遗嘱无效,要求依法继承遗产。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若打印遗嘱因未满足“逐页签名”要件被认定无效,存款应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分配
②林小某作为代位继承人,可在遗嘱无效时主张继承林某的部分遗产
③林某甲作为养女,在法定继承中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且可多分遗产
④林某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主张继承林某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1.(2026河北石家庄高三一模)孤寡老人苏某担心晚年无人照料,与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李某承担苏某生养死葬的义务,苏某去世后名下一套房产归李某所有。协议签订后,李某尽心照料苏某三年,后因琐事产生矛盾,拒绝继续履行扶养义务。苏某病逝后,李某要求继承房产,但此时苏某的妹妹却对房产分配提出异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遗赠扶养协议因李某违约,双方可协商依法解除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李某可顺利获得房产
③李某未完全履行协议义务,无权主张获得该套房产
④该遗赠扶养协议因未办理公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2026广东佛山高三二模)谢某生有一子一女,女儿谢乙去世多年,留有一女张丙。2020年,谢某立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儿子谢甲,并公证。2025年10月,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房产留给侄女谢丁,当日中午谢某去世,留下存款50万元和未到期债务15万元。据此,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谢甲可获得房产 ②张丙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可继承部分存款
③谢甲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④口头遗嘱有效,谢丁可依法获得谢某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3.(2026广西南宁高三二模)2003年,刘某与李某生育女儿小李。2019年,二人协议离婚,约定小李随刘某生活,李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至其参加工作,教育等大笔支出由双方各负担一半。多年来,李某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2024年,已工作的小李决定出国留学,李某不予赞同,三人协商学费未果,刘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承担54万元留学费用。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②离婚协议约定教育支出各负担一半,李某必须分担小李的留学费用
③李某已支付抚养费和教育等大笔支出,履行了离婚协议的约定义务
④“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参加工作”的约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4.(2026广西崇左高三一模)焦某与王某为母子关系。焦某年近九旬,有稳定的养老金与房租收入。王某年过六旬,每月退休金5000余元,身患多种疾病。焦某因赡养问题,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某每月支付3500元赡养费。人民法院综合考量后,判定王某每月向焦某支付赡养费1200元。人民法院的判定( )
①彰显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②意在要求子女无条件履行赡养义务
③兼顾法理情,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④为化解家庭赡养纠纷提供了根本遵循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5.(2026江西赣州高三二模)16岁的高中生林夏是一名短视频创作者,她拍摄的校园治愈系短视频《檐下听雨》在某平台获得百万播放,她将该视频的著作权授权给校园文创工作室“青檐”制作成纪念明信片发售。某奶茶品牌未经许可,将视频中的画面截取作为新品宣传海报;某文具店未获得授权,将明信片上的图案印在笔记本上销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青檐”与奶茶品牌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该短视频的著作权
B.奶茶品牌的行为侵犯了林夏的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文具店的行为属于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
D.林夏可以在监护人的协助下向法院提起上诉
5.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B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探望权制度的核心是保障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获得父母关爱,因此未成年子女也有权要求不直接抚养自己的父母履行探望义务,①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基于身份关系的法定义务,仅当父母对子女实施杀害、严重虐待遗弃等犯罪行为时才会免除赡养义务,本案仅为杜某甲未主动履行抚养探望义务,不能免除杜某乙的法定赡养义务,②排除。离婚协议中关于探望的约定是卢某与杜某甲双方签订的,杜某乙不是协议的当事人,无权主张杜某甲承担违约责任,;且探望权具有人身属性,不适用普通违约责任的判决,③排除。探望子女本质上既是离异父母的法定权利,也是其保障未成年子女成长的义务,杜某乙的诉求符合探望权制度的立法目的,法院应当支持,④正确。
2.B 遗嘱生效后,小冬仅能获得王达名下50%的房产份额,并非整套房产,A错误。该房产是王达与高梅按份共有,双方各占50%份额,因此50%份额属于高梅所有,B正确。王达已立公证遗嘱将个人房产份额处分给小冬,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晓无法通过法定继承获得该房产份额,C排除。小冬不属于王达的法定继承人范围,该公证遗嘱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D排除。
3.D 离婚协议属于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生效前提是双方完成离婚登记并取得离婚证,A错误。关于抚养权的争议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B错误。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未成年子女姓氏的变更需要父母双方一致同意才可以,C不选。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结束,因此赵某在离婚后依然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承担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也不因子女改姓而消除,D不选。
4.D 意定监护是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预先确定监护人的制度,不同于遗赠扶养协议,小杨履行监护照顾义务并不当然取得受遗赠的权利,只有存在明确的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时,才能获得遗产,①错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老年人提前选定信任的监护人,能够更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符合该制度的设立初衷,②正确。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侄子不属于杨大爷的法定继承人,即便杨大爷立遗嘱将财产给小杨,也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③错误。若无遗嘱或遗赠协议,遗产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杨大爷的子女是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未立遗嘱时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④正确。
5.C 蒋某为逃避法定的抚养义务放弃继承,既违背公序良俗,也违反了法律规定,该行为不具有合法性,①排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应当履行抚养义务,蒋某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不会因离婚消失,②正确。民事主体行使权利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蒋某放弃继承的目的是逃避支付抚养费,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该放弃行为不受法律保护,③排除。蒋某的放弃继承行为以逃避法定抚养义务为目的,损害了未成年人梁某宸的合法权益,法院可以依法认定该行为无效,④正确。
6.C 郭某虽为真实意思表示,但遗嘱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郭小某的必要继承份额,不能全面执行,①排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郭小某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遗嘱未为其保留必要份额,部分内容无效,郭某应为郭小某留有必要份额,②正确。遗嘱部分无效,并非合法有效,③排除。遗嘱未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子女保留份额,违背公平正义的价值观,也不符合公序良俗,会破坏家庭关系的和谐,④正确。
7.D 意定监护的核心是提前为成年人失能后确定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不直接等同于享有继承权。小杨只是意定监护人,若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小杨继承遗产,小杨不能直接继承杨大爷的遗产,①排除。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成年人提前在意识清醒时为自己未来失能后的生活安排监护人,能够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符合该制度的立法目的,②正确。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对象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杨大爷的子女本身对杨大爷负有法定赡养义务,不能成为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对方,③排除。我国继承规则是: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按遗嘱/协议继承,无上述文件时按法定继承处理。杨大爷的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未立遗嘱时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④正确。
8.B 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杨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事务由卢某代为处理,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杨某此时的自主决定权,①正确。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卢某是杨某配偶的侄子,即便成为意定监护人,也无需对杨某承担法定赡养义务,②错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成年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定信任的监护人,能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③正确。杨某是在生前主动将房产赠与卢某,该行为属于生前赠与,并非遗赠,④错误。
9.B 蒋某为逃避支付幼子抚养费而放弃继承遗产,该行为属于恶意逃避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应确认其放弃行为无效,①正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以户为单位取得,并非个人遗产,农民吴某去世后,其妻儿不能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②排除。遗嘱复印件在无原件核对、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单独作为继承依据,③排除。“必留份”的适用以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为前提,若86岁母亲有稳定生活来源、具备劳动能力,其诉求未必获法院支持,④正确。
10.C 小孙若履行义务,可依法通过遗赠获得该房产,小孙非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①排除。若小孙未尽扶养义务,则遗赠扶养协议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王大爷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兄弟(第二顺序)先于他去世,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第二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所以兄弟的子女(即侄子王某)可代位继承,②正确。意定监护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监护人书面专门约定,仅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会自动产生意定监护的效力,③排除。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民事协议,约定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去世后将个人合法财产赠与扶养人。该制度旨在保障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实际赡养缺失的孤寡老人、无独立生活能力者的基本生活权益,④正确。
11.A 小王是王先生的法定继承人,王先生通过公证遗嘱指定小王继承房产所有权,同时遗嘱明确要求小王须保障李女士的居住权,因此小王获得所有权的同时需要承担对应义务,①正确。居住权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可通过遗嘱方式设立,李女士依据王先生的合法遗嘱取得终生居住权,该用益物权受法律保护,②正确。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主体,张先生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20万元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选项混淆了两个概念,③排除。遗嘱属于死因民事法律行为,自被继承人死亡时才生效,并非王先生作出遗嘱意思表示时就成立生效,选项表述错误,④排除。
12.A 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父亲有退休工资、自身经济困难均不能成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合法理由,小何的拒绝理由不成立,应履行赡养义务,①正确。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小何若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情节严重时可能构成遗弃,因此可能丧失遗产继承权,②正确。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不会因父母有退休工资等收入来源而免除,③错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设立主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老何已患轻度阿尔茨海默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通过该制度指定监护人,④错误。
13.C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无条件义务,不得附加任何前提,将赡养义务与 “带孙” 挂钩违反赡养义务的法定性,并未违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表述错误,①排除。父母对孙子女的抚养义务需满足法定条件,即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案例中未提及李女士夫妇存在上述情形,因此父母对孙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养育子女的主体责任在李女士夫妇,②正确。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并无当然的法定抚养义务,父母享有自主安排晚年生活的合法权利,拒绝照看孙子女本身不违反法律,③正确。李女士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父母协助履行抚养义务,但父母是否协助属于道德范畴,无法律强制要求,“父母不得拒绝” 的说法错误,④排除。
14.A 王某死亡后,其生前所负债务仍然存在,需要以其遗产清偿,不会直接消失,①正确。即使王小花使用过该欠款,也仅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并非必须全额清偿,②排除。若王小花放弃继承王某的遗产,无需承担王某的债务偿还义务,③正确。王小花继承遗产后,仅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并非必须还清全部10万本息,④排除。
15.D 胡小某有赡养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依据法律规定,分配遗产时应对其少分或者不分,并非三者均分遗产,①错误。李某是胡某的配偶,胡小某是胡某的婚生子,蒋某作为与胡某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三者均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②正确。未尽赡养义务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胡小某仅会被少分或不分遗产,并非丧失继承权,③错误。根据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者不分遗产,④正确。
16.D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债务。小欧作为法定继承人不必然承担还债责任,①排除。老欧与赵某自愿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协议,该借贷关系属于合法民事关系,受法律保护,②正确。继承遗产不是无条件的,继承遗产的同时需要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义务,③排除。债务人死亡后,其个人合法财产应当优先用于清偿生前所欠的合法债务,剩余部分才可由继承人继承,④正确。
17.A 材料中法院针对家长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发出《家庭教育令》,说明父母必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引导义务,①正确。“一切行为承担责任”表述绝对,父母只需要依法承担对应监护责任,并非为未成年子女的所有行为负责,②错误。人民法院依法对不当履职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是通过行使司法职能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③,正确。《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④错误。
18.C 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主体,侄子不属于赵大爷的法定继承人,因此赵大爷将房产留给赵小某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①排除。法律规定,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本题中赵大爷意识清醒,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求,意思表示真实,属于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②正确。合法有效的遗嘱对遗产处分具有法律效力,赵小某可依据遗嘱直接办理过户,无需赵某同意,③排除。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赵大爷已经通过合法遗嘱明确处分了个人财产,因此赵某仅能按遗嘱约定继承存款,无权主张分割房产,④正确。
19.C 探望权核心是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法定的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并非父母可随意放弃的私权,子女有权要求父亲探望,①错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是法定义务,探望是履行教育义务的重要方式,杜某甲长期不探望孩子,未履行抚养教育职责,未成年子女杜某乙的诉求符合法律保护未成年权益的原则,法院应当支持,②正确。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对杜某甲具有法律约束力,杜某甲应按约定履行探望义务,③正确。探望权执行具有人身属性,法院可批评教育、罚款,但不得强制探望,④错误。
20.B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即便打印遗嘱因形式不符(未逐页签名)被认定无效,养老服务中心的协议依然有效,存款应优先按协议分配,①正确。代位继承的法定主体有两种。第一种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如孙子女、外孙子女)。第二种是被继承人无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离世),其兄弟姐妹先死亡 ,在这种情况下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代位继承。林某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林小某是侄子且没有交代其父亲是否已去世,因此林小某不具备代位继承资格;且存款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林小某无继承权利,②错误。根据《民法典》,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同时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林某甲作为养女且尽主要赡养义务,既享有平等继承权,亦可多分,③正确。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等)仅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丧失继承权时,才有权继承。林某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林某乙无权继承;但如果林某甲丧失或放弃继承权,林某乙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主张权利,题肢中“任何情况都无权”的表述过于绝对,④错误。
21.B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当一方出现违约等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情形时,双方有权协商依法解除。本题中李某拒绝继续履行扶养义务构成违约,所以双方可协商依法解除该协议,①正确。虽然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前提是受遗赠人要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本题里李某未完全履行对苏某的扶养义务,不能直接顺利获得房产,②排除。李某没有完全履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无权主张获得该套房产,③正确。遗赠扶养协议并非以公证为生效要件,合法自愿即有效,④排除。
22.D 我国《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题中谢某的口头遗嘱符合法定要件:弥留之际属于危急情况,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因此口头遗嘱有效,房产应由谢丁获得,①错误,④正确。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而非第二顺序,②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故谢甲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③正确。
23.A 离婚协议是刘某与李某在离婚时自愿达成的,因此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未违反法律规定,故合法有效,①正确。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教育支出由双方各负担一半,这一约定应理解为在小李接受正常教育范围内的支出,小李已毕业工作,留学费用并非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能简单地认为李某必须分担小李的留学费用,需要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②排除。题干中“多年来,李某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能够表明之前李某已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③正确。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双方约定“抚养费支付至孩子参加工作”的约定条款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条款有效,④排除。
24.B 法院判决王某支付赡养费,体现了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彰显了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①入选。赡养义务并非“无条件”,法院综合考量了焦某的收入、王某的经济状况与健康情况,并非要求子女无条件履行,②错误。法院综合考量焦某的收入、王某的退休金和身体状况后作出判决,既符合法律规定,也兼顾了情理,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③入选。法院的判决是具体案件的处理,不能成为所有赡养纠纷的根本遵循,④错误。
25.A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青檐工作室合法获得该短视频著作权的使用权,奶茶品牌未经许可使用作品画面,二者之间侵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该短视频的著作权(智力成果),A正确。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自行选择时间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本题中奶茶品牌截取画面用于新品宣传海报,侵犯的是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并非信息网络传播权,B错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仅限于个人学习、公共利益宣传等非营利性法定情形,文具店将图案印在笔记本上销售是营利性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C错误。16岁的林夏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提起诉讼需由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而非“协助”,且“上诉”是针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的二审程序,本案初始维权是起诉而非上诉,D错误。
10 / 10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资源
示范课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