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课练)-2027版高中政治选必2《法律与生活》同步及复习备考资源

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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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类型 作业-同步练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7-2028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74 KB
发布时间 2026-08-05
更新时间 2026-08-05
作者 绵竹市万卷书城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8-05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9083373.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基本信息** 本练习聚焦《法律与生活》第五课继承、监护等核心知识,通过16道选择+1道问答的模拟题情境,实现从基础概念到综合应用的分层巩固,强化法治观念与家庭美德。 **分层设计** |层次|知识覆盖|设计特色| |----|----------|----------| |基础认知层|单一法律概念(如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形式要件)|直接考查法条应用,如第1题判断协议效力| |知识应用层|多知识点结合(如意定监护与法定继承冲突)|案例情境辨析,如第5题意定监护协议有效性分析| |综合探究层|法律与道德综合(如遗嘱争议与家庭和睦)|开放案例论证,如第17题遗嘱效力争议及继承忠告|

内容正文:

2027版 - 高中政治· 课课练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5.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6个选择题 + 1个问答题 选自2026模拟题 ---- 学 生 版 ---- 1.(2026天津河西高三二模)王某年老独居,女儿远在国外多年未归。王某遂与邻居张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张某负责王某日常起居、医疗陪护及身后丧葬事宜,王某去世后将其名下存款及收藏的珍贵字画赠予张某。张某依约悉心照料王某五年,王某去世后,其女儿回国主张继承全部遗产。本案中(  ) ①王某可以与其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②王某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张某依约履行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优先于法定继承人取得约定遗产 ④王某之女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有权撤销该协议并继承全部遗产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2.(2026天津高三二模)近日,广东深圳王先生去世后留下房产存款等遗产并立公证遗嘱把除赡养母亲以外的财产全部归婚生女小王。不料,一名自称王先生非婚生子的15岁男子起诉要求分割一半遗产。经法院认定,双方亲子关系成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无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该遗嘱无效 ②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法院支持男子诉求 ③若男子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法院会为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④王先生的母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3.(2026陕西商洛高三二模)老赵妻子早年病逝,两人育有二子。后老赵因突发疾病住院,在生命垂危时,立下有效的口头遗嘱将自己的100万元存款赠与刚出生的孙女(大儿子的女儿)。老赵离世后,小儿子认为老赵未将遗产分给自己和哥哥,诉至法院,要求与哥哥平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赵的赠与行为有效,自然人从出生时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老赵的赠与行为无效,孙女不是老赵的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C.老赵的小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分配100万遗产 D.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院不会支持小儿子的诉求 4.(2026湖北武汉高三模拟)王某有甲、乙两个子女。2024年王某立自书遗嘱,明确市区房产和50万元存款由甲继承。2025年,王某因乙悉心照料,将房产赠与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026年王某病故,留存款30万元、债务10万元。甲持遗嘱主张继承房产和存款,乙主张房产归自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产赠与乙属于遗赠,效力优先于遗嘱 ②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甲无权继承该房产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甲继承遗产,则还需承担10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026湖南永州高三模拟)因子女长期在外地且疏于照料,72岁的独居老人郑某与无亲属关系的邻居王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当郑某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王某担任意定监护人。后郑某突发脑梗导致半身不遂,子女以“王某非亲属”为由主张撤销协议,要求以法定继承人的名义掌控郑某财产。关于此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郑某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撤销意定监护协议 ②因子女对郑某未尽到赡养义务,已经丧失继承资格 ③该协议的签订对于保障郑某老年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④郑某签订协议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有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6广东中山高三三模)甲身患重病,独子乙定居国外,未尽赡养义务。甲遂与侄女丙签订协议,约定由丙承担其生养死葬事宜,去世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丙,丙依约履行了义务。甲去世后,乙以自己是唯一法定继承人为由,要求继承甲名下全部财产。就上述事实,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乙未尽赡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②丙依约履行义务,理应继承房屋 ③法定继承权不得对抗该协议的约定 ④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026山东潍坊高三二模)2026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这是最高法第一次专门针对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工作制发的司法文件,以下为其部分内容: ◆应当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利益、安全利益、情感利益、财产利益和发展利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对其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立案阶段聚焦未成年人如何参与诉讼,厘清法定代理人缺失、推诿代理等特殊情形的处理路径,保障诉讼程序顺利推进。 据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司法机关积极维护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③父母有权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④平等允许合理的差别,对未成年人应给予特殊保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6湖南长沙高三模拟)2021年,贾某去世,无配偶,无子女,无遗嘱,留有一套房产。贾某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其去世。贾某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贾某四四个兄弟姐妹。贾某四于2007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心扶养,并在其去世后操办了丧葬事宜。关于贾某的房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该房产仍处于抵押状态,则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②贾某四先于贾某死亡,其女张某可继承部分份额 ③因无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房产应由贾某的兄弟姐妹继承 ④贾某二、贾某三承担贾某生养死葬义务,应获赠其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026河北邢台高三二模)王大爷孑然一身,唯一的兄弟王二爷先他而去。王大爷的日常生活由邻居小孙照料。后王大爷和小孙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小孙承担王大爷生养死葬的义务,王大爷去世后将名下遗产留给小孙。王大爷去世后,其长居国外的侄子小王(王二爷之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继承王大爷的遗产。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如果履行了协议中约定的扶养义务,则依法继承遗产 ②小孙如果未尽到协议中的义务,小王可通过代位继承获得遗产 ③王大爷与小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小孙就是其意定监护人 ④小孙和王大爷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代位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2026江苏泰州高三二模)赵某去世,留下房屋、存款等遗产。由于赵某生前未立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赵某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诉至法院,均称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法院最终判决房屋收归国有,根据各当事人帮扶情况由赵某的叔姑舅姨们分得部分存款。针对法院判决结果,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A.叔姑舅姨代位赵某已故父母,作为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B.叔姑舅姨对存款分割基于扶养事实,而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 C.法院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判决将无人继承的遗产部分赠与国家 D.多尽义务多分遗产体现公民权利义务相同,权利义务对等 11.(2026陕西西安高三模拟)马某离婚时有一个年幼的女儿判给前妻抚养。后来,马某经过20多年的打拼有了自己的公司并娶了现任妻子林某,两人未再生育子女。后马某因病去世,去世前留下遗书,表示名下的四套房产均由林某继承。同时,马某还留下了一些债务。在继承开始后,马某的女儿突然出现表示不认可这份遗书,要求继承上述房产以及马某的其他财产(包括车辆、公司股权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马某留下的遗书具有法律效力,遗产继承应按遗书办理 ②由于马某的女儿不认可遗书,故遗产继承应按法定继承 ③对于车辆、公司股权,林某和马某的亲生女儿均可继承 ④林某和马某女儿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负责清偿马某的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026陕西安康高三模拟)刘某年事已高,父母双亡,妻子也已经去世,没有子女。多年来,刘某的饮食起居都是由邻居杨某悉心照料。刘某与杨某在公证处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杨某担任刘某监护人,负责其生活照料、医疗救治等事宜。刘某立下公证遗嘱,载明去世后其财产归杨某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设立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②杨某作为意定监护人,可以自动继承刘某全部遗产 ③将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有利于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 ④因杨某不是刘某法定继承人,刘某的公证遗嘱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为法定继承人,刘某的公证遗嘱是其真实意愿的体现,且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④错误。 13.(2026河北秦皇岛高三二模)202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为3周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每孩每年3600元的补贴,2026年育儿补贴已于1月5日起全面开放申领。这一举措( ) ①完善了生育激励机制,减轻父母养育责任 ②扩大社会优抚的范围,提升居民消费水平 ③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降低家庭生育成本 ④贯彻“投资于人”理念,保障和改善民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026甘肃张掖高三模拟)2025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持续发力: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双下降;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督促平台与相关场所整改,清理低俗信息、整治违规经营场所,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于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监护义务 ②网络平台、经营场所对未成年人仅负道德责任,不负法律责任 ③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④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承担法律责任,故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026海南高三模拟)2023年,甲与乙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小甲随母亲乙生活,父亲甲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并在小甲进入大学后承担了部分学费。然而,小甲年满十八周岁后,父亲甲认为其法定抚养义务已履行完毕,停止支付相关费用。遂小甲将父亲甲诉至法院要求其继续支付抚养费。据此,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父母自愿支付成年子女学费,不是强制履行义务 ②小甲尚在大学就读,父亲甲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 ③小甲可主张父亲甲支付其在大学期间的全部费用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不能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2026北京门头沟高三一模)某社区开展“家庭责任教育周”活动,拟用真实案例制作展板。以下案例最适合作为“扶养关系”素材的是( ) A.独居的刘叔叔遭遇意外行动不便,社区组织居民轮流上门照料、提供食物与日常用品,帮助其渡过难关 B.李奶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子女齐心协力承担日常照料、医疗费用与生活开支,保障老人安享晚年 C.张某作为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兄长,在父母离世、其他近亲属无力照料的情况下,对未成年妹妹进行照料 D.严某与温某夫妻二人离异后,未成年女儿随母生活,父亲长期支付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费用 17.(2026陕西榆林高三模拟)2023年10月,仅有两子的李某(父母与妻子均已离世)去世,其小儿子小李拿出一份父亲生前手写的“遗嘱”,内容为“本人名下位于××小区的房产归小儿子小李所有”,落款处有李某的签名,但未注明书写的年、月、日。 李某的大儿子大李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该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主张按法定继承平分房产。双方协商无果,大李将小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无效并依法分割遗产。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大李的诉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如果你是法官,对继承人有何忠告。 5.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A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本题中王某与邻居张某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①正确。题干中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并非意定监护制度中通过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的相关内容,因此该表述不选,②排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依约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优先于王某的女儿(法定继承人)取得约定遗产,③正确。该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王某之女无权撤销该协议并继承全部遗产,④排除。 2.D 公证遗嘱无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形式合法有效,①排除。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虽继承权平等,但遗嘱继承优先;本案遗嘱合法,法院不会直接支持分割一半遗产,②排除。15岁男子属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依法应保留必要遗产份额,遗嘱相关内容部分无效,③入选。王先生的母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受法律保护,遗嘱中也明确保留了赡养母亲的财产,④入选。 3.A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刚出生的孙女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可接受纯获利的遗赠;老赵所立口头遗嘱合法有效,赠与行为有效,A正确。孙女不属于老赵的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权,但可以通过合法遗赠取得财产,不能据此认定赠与无效,B错误。本案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老赵的小儿子无权参与该笔遗产分配,C错误。老赵将财产赠与孙女属于遗赠,并非遗嘱继承,二者概念不同,D错误。 4.C 房产赠与属于生前赠与,并非遗赠,①排除。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所有权合法转移,甲无权主张继承,②正确。后续赠与仅变更房产处分内容,不会导致整份自书遗嘱全部失效,其余财产条款仍有效,③排除。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④正确。 5.D 意定监护协议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自主自愿签订的合法协议,子女无权随意撤销,①错误。子女疏于照料、未尽赡养义务,不等于绝对丧失继承权;只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或虐待情节严重等法定情形才会丧失继承权,题干无对应情形,②不选。意定监护可以突破亲属限制,选择可靠邻居担任监护人,弥补子女照料缺位,切实保障老人晚年生活与合法权益,③正确。协议签订时郑某为72岁、精神正常,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书面自愿订立意定监护协议,内容合法,协议合法有效,④正确。 6.D 在法定继承中,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并非直接丧失继承权,①排除。甲与丙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丙依约履行义务后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房屋应按照协议约定归丙所有,但这是“受遗赠”而非“继承”,②排除。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丙依约履行了义务,有权依据协议获得房屋,法定继承权不能对抗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③入选。丙履行生养死葬义务,获得财产权益;乙不履行赡养义务,财产权益受限,体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④入选。 7.C 材料核心是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未体现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①排除。最高法发布工作指引,明确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各项利益的保护、监护人失职的处置、诉讼参与的保障等内容,体现司法机关积极维护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②正确。材料强调的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时的惩戒措施,并未涉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惩戒权,③不选。我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允许合理差别,专门出台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的司法文件,是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的体现,④正确。 8.C 被继承人的房产处于抵押状态,其所有权仍属于被继承人,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抵押对应的债务,①错误。贾某四先于贾某死亡,其女张某作为贾某四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贾某四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②入选。贾某无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均已去世),遗产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继承,③入选。贾某二、贾某三对贾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非直接“获赠”全部遗产,且获赠属于遗赠范畴,本案不存在遗赠情形,④排除。 9.C 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后,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并非继承遗产,继承是针对法定继承人的,小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①错误。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若小孙未尽扶养义务,遗赠扶养协议不产生效力,小王作为王二爷的儿子,可依法代位继承王大爷的遗产,②正确。意定监护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遗赠扶养协议是关于扶养和遗赠财产的约定,和意定监护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代表小孙成为意定监护人,③错误。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的特殊形式,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代位继承,④正确。 10.B 代位继承仅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赵某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不属于法定的代位继承人范围,A错误。叔姑舅姨不属于赵某的法定继承人,其分得存款是基于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的事实,并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B正确。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依法归国家所有,属于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并非依据物权法定原则,C错误。多尽义务多分遗产体现公民权利义务相统一,而非权利义务相同,D错误。 11.D 马某的遗嘱仅处分了名下四套房产,并未处分车辆、公司股权等其他遗产,因此并非所有遗产都按遗嘱办理,①排除。合法有效的遗嘱不会因某一继承人不认可就丧失法律效力,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②排除。车辆、公司股权属于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应当按法定继承处理。林某和马某女儿均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都有权继承该部分财产,③正确。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④正确。 12.B 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的生活照料、医疗救治等监护事宜,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①正确。杨某作为意定监护人,并不等同于可以自动继承遗产,②错误。多年来,杨某悉心照顾刘某,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二人依法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刘某立下公证遗嘱,载明去世后其财产归杨某所有,体现了依法治国的要求,可见将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有利于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③正确。遗嘱的效力不取决于继承人是否 13.D 发放育儿补贴有利于完善生育激励机制,能够提升家庭的生育意愿,但不能减轻父母养育责任。父母的养育责任是法定的,不能随意减少,①错误。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现役军人、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生活和工作安置、精神抚慰的褒扬性、补偿性、优待性、综合性的特殊社会保障。育儿补贴不属于社会优抚的范围,②错误。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住户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住户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养老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产补贴、政策性生活补贴、救灾款等。育儿补贴的发放属于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有利于降低家庭生育成本,③正确。发放育儿补贴有利于减轻家庭育儿经济成本,增强生育意愿,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口长期发展,育儿补贴属于国家财政支出,体现财政投资于人,④正确。 14.B 据民法典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监护职责,包括抚养、教育、保护和管理,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正是督促监护人履行法定义务,①正确。网络平台、KTV、电竞酒店等经营者对未成年人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与保护义务,并非只有道德责任。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未成年人权益受损,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②错误。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监护令等方式履职,体现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③正确。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非一律免责;未成年人案件下降主要源于保护与治理力度加大,而非不追责,④错误。 15.B 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一般限于子女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阶段,成年且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自愿支付学费不属于强制履行义务,①入选。小甲已年满十八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范畴,父亲甲已无法定抚养义务,②排除。小甲已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无权主张父亲支付大学期间的全部费用,③排除。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④入选。 16.C 社区居民对独居刘叔叔的照料属于邻里互助行为,并非法律规定的亲属间的扶养关系,A错误。子女对李奶奶承担照料与生活开支,属于子女对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并非扶养关系,B错误。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兄长,在父母离世、其他近亲属无力照料的情况下对未成年妹妹进行照料,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平辈亲属间的法定扶养关系,C正确。父亲为未成年女儿支付生活、教育等费用,属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并非扶养关系,D错误。 17.【答案】自书遗嘱的生效必须满足“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个法定要件,缺一不可。注明年、月、日是为了确认遗嘱订立的时间顺序,避免后续出现多份遗嘱时无法认定效力,同时也能佐证遗嘱人订立遗嘱时的民事行为能力。本案中,李某手写的“遗嘱”虽有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应认定为无效遗嘱。因此,李某的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大李、小李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 【解析】本题是法律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继承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民法典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知识,分析遗嘱效力并给出继承忠告。 有效信息①:李某手写遗嘱,有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个要件缺一不可。本案中,李某的自书遗嘱缺少“注明年、月、日”这一法定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无效。有效信息②:父母、妻子均已离世,仅有大李、小李两位继承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规则: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本案中,遗嘱无效,李某的房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大李、小李平均分配。有效信息③:双方因遗产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继承处理原则: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本案中,继承人应理性协商,维护家庭和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7 / 7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7版 - 高中政治· 课课练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5.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6个选择题 + 1个问答题 选自2026模拟题 ---- 教 师 版 ---- 1.(2026天津河西高三二模)王某年老独居,女儿远在国外多年未归。王某遂与邻居张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张某负责王某日常起居、医疗陪护及身后丧葬事宜,王某去世后将其名下存款及收藏的珍贵字画赠予张某。张某依约悉心照料王某五年,王某去世后,其女儿回国主张继承全部遗产。本案中(  ) ①王某可以与其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②王某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张某依约履行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优先于法定继承人取得约定遗产 ④王某之女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有权撤销该协议并继承全部遗产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1.A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本题中王某与邻居张某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①正确。题干中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并非意定监护制度中通过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的相关内容,因此该表述不选,②排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依约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优先于王某的女儿(法定继承人)取得约定遗产,③正确。该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王某之女无权撤销该协议并继承全部遗产,④排除。 2.(2026天津高三二模)近日,广东深圳王先生去世后留下房产存款等遗产并立公证遗嘱把除赡养母亲以外的财产全部归婚生女小王。不料,一名自称王先生非婚生子的15岁男子起诉要求分割一半遗产。经法院认定,双方亲子关系成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无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该遗嘱无效 ②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法院支持男子诉求 ③若男子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法院会为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④王先生的母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2.D 公证遗嘱无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形式合法有效,①排除。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虽继承权平等,但遗嘱继承优先;本案遗嘱合法,法院不会直接支持分割一半遗产,②排除。15岁男子属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依法应保留必要遗产份额,遗嘱相关内容部分无效,③入选。王先生的母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受法律保护,遗嘱中也明确保留了赡养母亲的财产,④入选。 3.(2026陕西商洛高三二模)老赵妻子早年病逝,两人育有二子。后老赵因突发疾病住院,在生命垂危时,立下有效的口头遗嘱将自己的100万元存款赠与刚出生的孙女(大儿子的女儿)。老赵离世后,小儿子认为老赵未将遗产分给自己和哥哥,诉至法院,要求与哥哥平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赵的赠与行为有效,自然人从出生时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老赵的赠与行为无效,孙女不是老赵的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C.老赵的小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分配100万遗产 D.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院不会支持小儿子的诉求 3.A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刚出生的孙女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可接受纯获利的遗赠;老赵所立口头遗嘱合法有效,赠与行为有效,A正确。孙女不属于老赵的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权,但可以通过合法遗赠取得财产,不能据此认定赠与无效,B错误。本案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老赵的小儿子无权参与该笔遗产分配,C错误。老赵将财产赠与孙女属于遗赠,并非遗嘱继承,二者概念不同,D错误。 4.(2026湖北武汉高三模拟)王某有甲、乙两个子女。2024年王某立自书遗嘱,明确市区房产和50万元存款由甲继承。2025年,王某因乙悉心照料,将房产赠与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026年王某病故,留存款30万元、债务10万元。甲持遗嘱主张继承房产和存款,乙主张房产归自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产赠与乙属于遗赠,效力优先于遗嘱 ②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甲无权继承该房产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甲继承遗产,则还需承担10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C 房产赠与属于生前赠与,并非遗赠,①排除。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所有权合法转移,甲无权主张继承,②正确。后续赠与仅变更房产处分内容,不会导致整份自书遗嘱全部失效,其余财产条款仍有效,③排除。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④正确。 5.(2026湖南永州高三模拟)因子女长期在外地且疏于照料,72岁的独居老人郑某与无亲属关系的邻居王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当郑某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王某担任意定监护人。后郑某突发脑梗导致半身不遂,子女以“王某非亲属”为由主张撤销协议,要求以法定继承人的名义掌控郑某财产。关于此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郑某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撤销意定监护协议 ②因子女对郑某未尽到赡养义务,已经丧失继承资格 ③该协议的签订对于保障郑某老年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④郑某签订协议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有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D 意定监护协议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自主自愿签订的合法协议,子女无权随意撤销,①错误。子女疏于照料、未尽赡养义务,不等于绝对丧失继承权;只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或虐待情节严重等法定情形才会丧失继承权,题干无对应情形,②不选。意定监护可以突破亲属限制,选择可靠邻居担任监护人,弥补子女照料缺位,切实保障老人晚年生活与合法权益,③正确。协议签订时郑某为72岁、精神正常,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书面自愿订立意定监护协议,内容合法,协议合法有效,④正确。 6.(2026广东中山高三三模)甲身患重病,独子乙定居国外,未尽赡养义务。甲遂与侄女丙签订协议,约定由丙承担其生养死葬事宜,去世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丙,丙依约履行了义务。甲去世后,乙以自己是唯一法定继承人为由,要求继承甲名下全部财产。就上述事实,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乙未尽赡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②丙依约履行义务,理应继承房屋 ③法定继承权不得对抗该协议的约定 ④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D 在法定继承中,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并非直接丧失继承权,①排除。甲与丙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丙依约履行义务后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房屋应按照协议约定归丙所有,但这是“受遗赠”而非“继承”,②排除。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丙依约履行了义务,有权依据协议获得房屋,法定继承权不能对抗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③入选。丙履行生养死葬义务,获得财产权益;乙不履行赡养义务,财产权益受限,体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④入选。 7.(2026山东潍坊高三二模)2026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这是最高法第一次专门针对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工作制发的司法文件,以下为其部分内容: ◆应当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利益、安全利益、情感利益、财产利益和发展利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对其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立案阶段聚焦未成年人如何参与诉讼,厘清法定代理人缺失、推诿代理等特殊情形的处理路径,保障诉讼程序顺利推进。 据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司法机关积极维护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③父母有权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④平等允许合理的差别,对未成年人应给予特殊保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C 材料核心是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未体现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①排除。最高法发布工作指引,明确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各项利益的保护、监护人失职的处置、诉讼参与的保障等内容,体现司法机关积极维护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②正确。材料强调的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时的惩戒措施,并未涉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惩戒权,③不选。我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允许合理差别,专门出台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的司法文件,是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的体现,④正确。 8.(2026湖南长沙高三模拟)2021年,贾某去世,无配偶,无子女,无遗嘱,留有一套房产。贾某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其去世。贾某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贾某四四个兄弟姐妹。贾某四于2007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心扶养,并在其去世后操办了丧葬事宜。关于贾某的房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该房产仍处于抵押状态,则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②贾某四先于贾某死亡,其女张某可继承部分份额 ③因无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房产应由贾某的兄弟姐妹继承 ④贾某二、贾某三承担贾某生养死葬义务,应获赠其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C 被继承人的房产处于抵押状态,其所有权仍属于被继承人,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抵押对应的债务,①错误。贾某四先于贾某死亡,其女张某作为贾某四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贾某四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②入选。贾某无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均已去世),遗产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继承,③入选。贾某二、贾某三对贾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非直接“获赠”全部遗产,且获赠属于遗赠范畴,本案不存在遗赠情形,④排除。 9.(2026河北邢台高三二模)王大爷孑然一身,唯一的兄弟王二爷先他而去。王大爷的日常生活由邻居小孙照料。后王大爷和小孙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小孙承担王大爷生养死葬的义务,王大爷去世后将名下遗产留给小孙。王大爷去世后,其长居国外的侄子小王(王二爷之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继承王大爷的遗产。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如果履行了协议中约定的扶养义务,则依法继承遗产 ②小孙如果未尽到协议中的义务,小王可通过代位继承获得遗产 ③王大爷与小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小孙就是其意定监护人 ④小孙和王大爷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代位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C 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后,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并非继承遗产,继承是针对法定继承人的,小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①错误。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若小孙未尽扶养义务,遗赠扶养协议不产生效力,小王作为王二爷的儿子,可依法代位继承王大爷的遗产,②正确。意定监护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遗赠扶养协议是关于扶养和遗赠财产的约定,和意定监护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代表小孙成为意定监护人,③错误。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的特殊形式,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代位继承,④正确。 10.(2026江苏泰州高三二模)赵某去世,留下房屋、存款等遗产。由于赵某生前未立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赵某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诉至法院,均称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法院最终判决房屋收归国有,根据各当事人帮扶情况由赵某的叔姑舅姨们分得部分存款。针对法院判决结果,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A.叔姑舅姨代位赵某已故父母,作为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B.叔姑舅姨对存款分割基于扶养事实,而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 C.法院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判决将无人继承的遗产部分赠与国家 D.多尽义务多分遗产体现公民权利义务相同,权利义务对等 10.B 代位继承仅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赵某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不属于法定的代位继承人范围,A错误。叔姑舅姨不属于赵某的法定继承人,其分得存款是基于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的事实,并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B正确。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依法归国家所有,属于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并非依据物权法定原则,C错误。多尽义务多分遗产体现公民权利义务相统一,而非权利义务相同,D错误。 11.(2026陕西西安高三模拟)马某离婚时有一个年幼的女儿判给前妻抚养。后来,马某经过20多年的打拼有了自己的公司并娶了现任妻子林某,两人未再生育子女。后马某因病去世,去世前留下遗书,表示名下的四套房产均由林某继承。同时,马某还留下了一些债务。在继承开始后,马某的女儿突然出现表示不认可这份遗书,要求继承上述房产以及马某的其他财产(包括车辆、公司股权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马某留下的遗书具有法律效力,遗产继承应按遗书办理 ②由于马某的女儿不认可遗书,故遗产继承应按法定继承 ③对于车辆、公司股权,林某和马某的亲生女儿均可继承 ④林某和马某女儿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负责清偿马某的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D 马某的遗嘱仅处分了名下四套房产,并未处分车辆、公司股权等其他遗产,因此并非所有遗产都按遗嘱办理,①排除。合法有效的遗嘱不会因某一继承人不认可就丧失法律效力,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②排除。车辆、公司股权属于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应当按法定继承处理。林某和马某女儿均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都有权继承该部分财产,③正确。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④正确。 12.(2026陕西安康高三模拟)刘某年事已高,父母双亡,妻子也已经去世,没有子女。多年来,刘某的饮食起居都是由邻居杨某悉心照料。刘某与杨某在公证处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杨某担任刘某监护人,负责其生活照料、医疗救治等事宜。刘某立下公证遗嘱,载明去世后其财产归杨某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设立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②杨某作为意定监护人,可以自动继承刘某全部遗产 ③将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有利于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 ④因杨某不是刘某法定继承人,刘某的公证遗嘱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B 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的生活照料、医疗救治等监护事宜,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①正确。杨某作为意定监护人,并不等同于可以自动继承遗产,②错误。多年来,杨某悉心照顾刘某,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二人依法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刘某立下公证遗嘱,载明去世后其财产归杨某所有,体现了依法治国的要求,可见将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有利于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③正确。遗嘱的效力不取决于继承人是否为法定继承人,刘某的公证遗嘱是其真实意愿的体现,且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④错误。 13.(2026河北秦皇岛高三二模)202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为3周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每孩每年3600元的补贴,2026年育儿补贴已于1月5日起全面开放申领。这一举措( ) ①完善了生育激励机制,减轻父母养育责任 ②扩大社会优抚的范围,提升居民消费水平 ③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降低家庭生育成本 ④贯彻“投资于人”理念,保障和改善民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D 发放育儿补贴有利于完善生育激励机制,能够提升家庭的生育意愿,但不能减轻父母养育责任。父母的养育责任是法定的,不能随意减少,①错误。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现役军人、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生活和工作安置、精神抚慰的褒扬性、补偿性、优待性、综合性的特殊社会保障。育儿补贴不属于社会优抚的范围,②错误。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住户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住户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养老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产补贴、政策性生活补贴、救灾款等。育儿补贴的发放属于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有利于降低家庭生育成本,③正确。发放育儿补贴有利于减轻家庭育儿经济成本,增强生育意愿,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口长期发展,育儿补贴属于国家财政支出,体现财政投资于人,④正确。 14.(2026甘肃张掖高三模拟)2025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持续发力: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双下降;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督促平台与相关场所整改,清理低俗信息、整治违规经营场所,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于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监护义务 ②网络平台、经营场所对未成年人仅负道德责任,不负法律责任 ③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④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承担法律责任,故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B 据民法典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监护职责,包括抚养、教育、保护和管理,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正是督促监护人履行法定义务,①正确。网络平台、KTV、电竞酒店等经营者对未成年人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与保护义务,并非只有道德责任。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未成年人权益受损,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②错误。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监护令等方式履职,体现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③正确。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非一律免责;未成年人案件下降主要源于保护与治理力度加大,而非不追责,④错误。 15.(2026海南高三模拟)2023年,甲与乙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小甲随母亲乙生活,父亲甲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并在小甲进入大学后承担了部分学费。然而,小甲年满十八周岁后,父亲甲认为其法定抚养义务已履行完毕,停止支付相关费用。遂小甲将父亲甲诉至法院要求其继续支付抚养费。据此,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父母自愿支付成年子女学费,不是强制履行义务 ②小甲尚在大学就读,父亲甲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 ③小甲可主张父亲甲支付其在大学期间的全部费用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不能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B 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一般限于子女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阶段,成年且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自愿支付学费不属于强制履行义务,①入选。小甲已年满十八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范畴,父亲甲已无法定抚养义务,②排除。小甲已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无权主张父亲支付大学期间的全部费用,③排除。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④入选。 16.(2026北京门头沟高三一模)某社区开展“家庭责任教育周”活动,拟用真实案例制作展板。以下案例最适合作为“扶养关系”素材的是( ) A.独居的刘叔叔遭遇意外行动不便,社区组织居民轮流上门照料、提供食物与日常用品,帮助其渡过难关 B.李奶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子女齐心协力承担日常照料、医疗费用与生活开支,保障老人安享晚年 C.张某作为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兄长,在父母离世、其他近亲属无力照料的情况下,对未成年妹妹进行照料 D.严某与温某夫妻二人离异后,未成年女儿随母生活,父亲长期支付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费用 16.C 社区居民对独居刘叔叔的照料属于邻里互助行为,并非法律规定的亲属间的扶养关系,A错误。子女对李奶奶承担照料与生活开支,属于子女对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并非扶养关系,B错误。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兄长,在父母离世、其他近亲属无力照料的情况下对未成年妹妹进行照料,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平辈亲属间的法定扶养关系,C正确。父亲为未成年女儿支付生活、教育等费用,属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并非扶养关系,D错误。 17.(2026陕西榆林高三模拟)2023年10月,仅有两子的李某(父母与妻子均已离世)去世,其小儿子小李拿出一份父亲生前手写的“遗嘱”,内容为“本人名下位于××小区的房产归小儿子小李所有”,落款处有李某的签名,但未注明书写的年、月、日。 李某的大儿子大李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该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主张按法定继承平分房产。双方协商无果,大李将小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无效并依法分割遗产。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大李的诉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如果你是法官,对继承人有何忠告。 17.【答案】自书遗嘱的生效必须满足“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个法定要件,缺一不可。注明年、月、日是为了确认遗嘱订立的时间顺序,避免后续出现多份遗嘱时无法认定效力,同时也能佐证遗嘱人订立遗嘱时的民事行为能力。本案中,李某手写的“遗嘱”虽有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应认定为无效遗嘱。因此,李某的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大李、小李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 【解析】本题是法律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继承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民法典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知识,分析遗嘱效力并给出继承忠告。 有效信息①:李某手写遗嘱,有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个要件缺一不可。本案中,李某的自书遗嘱缺少“注明年、月、日”这一法定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无效。有效信息②:父母、妻子均已离世,仅有大李、小李两位继承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规则: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本案中,遗嘱无效,李某的房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大李、小李平均分配。有效信息③:双方因遗产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继承处理原则: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本案中,继承人应理性协商,维护家庭和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7 / 7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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