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有理数及其大小比较 讲义 2026—2027学年人教版初中数学七年级上册

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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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讲义聚焦有理数的定义与分类、数轴、相反数、绝对值、有理数大小比较五大核心知识点,构建“有理数→数轴→相反数→绝对值→大小比较”完整知识链,以学习支架形式串联前后内容,为后续运算及方程学习奠定基础。 该资料通过知识框架图明晰脉络,易错点提醒突破负号层次等难点,典型例题精讲强化应用。借助数轴实现数形结合培养几何直观,通过分类及绝对值非负性应用提升抽象能力与推理意识,课中辅助教学,课后助力学生回顾强化、查漏补缺。

内容正文:

初中数学·七年级上册 · 第1.2节 有理数及其大小比较 讲义 1.2有理数及其大小比较 讲义 一、知识框架图 本节是整个“有理数”章节的基础与核心,主要学习以下内容:有理数的定义与分类、数轴、相反数、绝对值、有理数的大小比较。这些概念是后续有理数运算、一元一次方程、实数等全部内容的基础,必须打下坚实基础。 有理数 → 数轴 → 相反数 → 绝对值 → 大小比较 以上五个概念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知识链:先理解有理数的概念和分类,再用数轴将“数”与“形”结合起来,接着学习相反数和绝对值两个重要工具,最后综合运用这些工具进行大小比较。整个过程体现了数形结合的整体思想。 二、有理数的定义 有理数的定义: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也就是说,能写成形式 a/b(其中 a、b 是整数,b ≠ 0)的数都是有理数。 1. 整数 整数包括正整数、零、负整数。例如:3是正整数,0是零,-5是负整数。注意: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但 0 是整数,也是有理数。 2. 分数 分数包括正分数和负分数。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以化为分数,因此属于有理数。例如:0.5可化为 1/2,属于有理数;0.333...可化为 ,也属于有理数。但无限不循环小数(如π≈3.14159...)不能化为分数,不属于有理数。 三、有理数的分类(重点) 有理数有两种常用分类方法,考试中常考填空或选择题。 1. 按定义分类(按数的形式分) 有理数分为整数和分数两大类。整数包括正整数、零、负整数;分数包括正分数和负分数。注意:整数也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如 3 = ),但分类时整数和分数是并列关系,不重不漏。 2. 按性质符号分类(按正负性分) 有理数分为正有理数、零、负有理数。正有理数包括正整数和正分数;负有理数包括负整数和负分数。零是中性数,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3. 分类易错点提醒 易错点1:带“-”号的数不一定是负数。例如当 a = -3 时,-a = 3 是正数。易错点2:小数不全是分数。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是分数(属于有理数),但无限不循环小数(如π)不是分数,也不是有理数。易错点3:“非负整数”指的是 0 和正整数,不仅仅是正整数。易错点4:最大负整数是 -1,最小正整数是 1,没有最大或最小的有理数。 四、数轴 1. 定义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考试常考判断“下列图形是否是数轴”的题目。 2. 怎样画数轴 第一步:画一条水平直线。第二步:在直线上取一点作为原点,用这个点表示 0。第三步:在直线右端画箭头,表示正方向(通常向右)。第四步:选取适当长度作为单位长度,从原点向右依次标 1, 2, 3, ...,向左依次标 -1, -2, -3, ...。 3. 数轴的核心性质 性质1:任何一个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一个点来表示。但反过来,数轴上的点不一定都是有理数(后续将学无理数)。性质2:数轴上原点右边的点表示正数,左边的点表示负数,原点表示 0。性质3:数轴上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右大左小)。 4. 数轴上点的移动规律 向数轴正方向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对应的数就加几;向数轱负方向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对应的数就减几。口诀:正加负减。 五、相反数 1. 定义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互为相反数。例如:3 和 -3 互为相反数, 和 - 互为相反数。 2. 几何意义 在数轴上,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位于原点两侧,且到原点的距离相等,即关于原点对称。 3. 求法与性质 求法:a 的相反数是 -a。0 的相反数是 0(唯一一个相反数是本身的数)。性质1: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之和为 0,即 a + b = 0 → a、b 互为相反数。性质2: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绝对值相等。性质3(多重符号化简规律):数字前面负号个数为偶数时,结果为正;负号个数为奇数时,结果为负。例如:-(-3) = 3,+(-5) = -5,-(-(-2)) = -2。 六、绝对值(重难点) 1. 定义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 a 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 a 的绝对值,记作 |a|。绝对值的几何意义是“距离”,距离不可能为负数,因此绝对值总是非负的。 2. 代数定义(计算规则,必背) |a| = a (当 a > 0 时,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a| = -a (当 a < 0 时,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0| = 0 (零的绝对值是零) 以上三条可以合并记为:当 a ≥ 0 时,|a| = a;当 a < 0 时,|a| = -a。这是考试的核心考点,必须熟练掌握。 3. 绝对值的非负性(重要性质) |a| ≥ 0,即任何有理数的绝对值都大于或等于 0 应用:如果 |a| + |b| = 0,由于每一项都≥ 0,只有每一项都等于 0 时和才为 0,所以 a = 0 且 b = 0。这是考试高频考题类型。 4. 绝对值求值专项训练 例1:求下列各数的绝对值。|5| = 5;|-3| = 3;|0| = 0;|- | = ;|2.7| = 2.7。例2:若 |x| = 4,则 x = 4 或 x = -4。解析:绝对值为 4 的数有两个,分别是 4 和 -4,因为它们在数轴上到原点的距离都是 4 个单位长度。 规律总结:若 |x| = a(a > 0),则 x = a 或 x = -a,即绝对值相等的两个数互为相反数。 七、有理数的大小比较(核心重点) 1. 法则一:利用数轴比较(最直观) 在数轴上表示的两个有理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这是最基本、最直观的比较方法,也是其他比较方法的几何依据。例如:在数轴上标出 -2 和 1,1 在 -2 的右边,所以 1 > -2。 口诀:右大左小。可以类比为“右手力量大于左手”来形象记忆。 2. 法则二:直接比较(最常用) 规则1:正数大于 0,0 大于负数,正数大于负数。例如:3 > 0,0 > -1,5 > -2。规则2:两个正数比较,绝对值大的数大。例如:5 > 3,因为 |5| > |3|。规则3(重点中的重点):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两个负数比较:绝对值越大,数值反而越小! 例如:|-6| = 6,|-4| = 4,因为 6 > 4,所以 -6 < -4。再例:|- | = ,|- | = ,因为 > ,所以 - < - 。 这条规则是考试的高频考点,很多同学容易受“数大值大”的思维定式影响而出错,务必小心。可用数轴来验证:在数轴上,-6 在 -4 的左边,所以 -6 < -4,与“右大左小”一致。 3. 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步骤 第一步:分别计算两数的绝对值。第二步:比较绝对值的大小。第三步:根据“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做出判断。例:比较 -3.5 和 -2.8 的大小。|-3.5| = 3.5,|-2.8| = 2.8,3.5 > 2.8,所以 -3.5 < -2.8。 4. 多种比较方法汇总 除了数轴法和绝对值法,还有以下方法:作差法:设 a、b 为任意两个数,若 a - b > 0,则 a > b;若 a - b = 0,则 a = b;若 a - b < 0,则 a < b。作商法:当 b > 0 时,若 a/b > 1,则 a > b;若 a/b = 1,则 a = b;若 0 < a/b < 1,则 a < b。作差法和作商法在高中阶段会频繁使用,初中阶段了解即可。 八、典型例题精讲 例题1(有理数分类) 判断下列各数属于哪些数集(有理数、整数、分数、正数、负数):3,-5,0, ,-0.3,π。 解:3 是正整数、有理数;-5 是负整数、有理数;0 是整数、有理数,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是正分数、有理数;-0.3 是负分数、有理数(-0.3 = - );π 不是有理数(无限不循环小数)。 易错提醒:0 是有理数但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π 不是有理数;小数 -0.3 可以化为分数,属于有理数。 例题2(数轴的绘制与应用) 在同一数轴上标出下列各数:-3,1.5,0,- ,2。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用“<”连接起来。 解:先在数轴上标出各点的位置,再根据“右大左小”读出大小关系。结果:-3 < - < 0 < 1.5 < 2。 技巧:先比较负数部分,再写 0,最后写正数部分。两个负数比较时用绝对值法则。 例题3(相反数与绝对值结合) 求下列各数的相反数和绝对值:(1) 7;(2) -4.5;(3) 0。 解:(1) 7 的相反数是 -7,绝对值是 |7| = 7。(2) -4.5 的相反数是 4.5,绝对值是 |-4.5| = 4.5。(3) 0 的相反数是 0,绝对值是 |0| = 0。 例题4(绝对值的非负性应用) 已知 |a| + |b| = 0,求 a、b 的值。 解:因为 |a| ≥ 0,|b| ≥ 0,两个非负数之和为 0,则每一项都必须为 0。所以 |a| = 0 且 |b| = 0,即 a = 0,b = 0。 强调:这是“若干非负数之和为 0,则每一项均为 0”此思路的典型应用,后续学习平方的非负性时也会用到。 例题5(两个负数的比较,必考题型) 比较下列各组数的大小:(1) -3 与 -7;(2) - 与 - 。 解:(1) |-3| = 3,|-7| = 7。3 < 7,所以 -3 > -7(绝对值小的反而大)。(2) |- | = ≈ 0.667,|- | = = 0.75。0.667 < 0.75,所以 - > - 。 技巧:比较分数大小时,可先化为小数再比较绝对值,也可通分后比分子。 例题6(含字母的绝对值化简) 化简下列各式:(1) -|-5|;(2) |-(-3)|;(3) 若 a < 0,则 |a| = ? 解:(1) -|-5| = -5。先求绝对值 |5| = 5,再加外面的负号。(2) |-(-3)| = |3| = 3。先化简括号内的 -(-3) = 3,再求绝对值。(3) 因 a < 0,根据绝对值定义,|a| = -a。注意此时 -a 是一个正数。 重点提醒:当 a < 0 时,|a| = -a 中的 -a 并不是负数,而是正数。这是初学者最容易混淆的地方。 九、易错点与难点突破 1. 负号的层次问题 带负号的数不一定是负数。当 a 本身是负数时,-a 反而是正数。判断一个数是正负时,不能仅看表面有没有负号,而要看它的实际值。 2. 绝对值与相反数的区别 绝对值是“距离”,结果非负;相反数是“符号相反”,结果可正可负可零。例如 |-5| = 5(绝对值,结果为正);-5 的相反数是 5。两者容易混淆,注意判断题目问的是哪一个。 3. 两个负数比较的思维定式 很多同学习惯性地认为“数大值大”,在比较负数时容易出错。破解方法:①用数轴法验证(右大左小);②用绝对值法则(绝对值大的反而小);③用例子记忆(温度 -10℃ < -5℃,因为更冷)。 4. 最大最小问题 最大负整数是 -1,最小正整数是 1。没有最大的有理数,也没有最小的有理数(正数可以无限大,负数可以无限小)。没有最小的正数,也没有最大的负数。 十、知识总结(必背清单) 有理数 = 整数 + 分数;整数 = 正整数 + 0 + 负整数;分数 = 正分数 + 负分数 数轴三要素:原点 + 正方向 + 单位长度,缺一不可 a 的相反数 = -a;0 的相反数 = 0;互为相反数的两数之和 = 0 |a| = a (a≥0);|a| = -a (a<0);|a| ≥ 0(非负性) 正数 > 0 > 负数;两个负数比较:绝对值越大,数值反而越小! — 第 页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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