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第10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教用Word)-【精微方案】2027年高考一轮总复习讲义·政治教材背记手册

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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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高考复习知识清单聚焦“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核心内容,涵盖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寻求法律援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四大知识范畴,程序与证据部分以表格形式系统呈现。 清单采用分类分级方式构建知识体系,如诉讼程序分起诉、立案等阶段,举证责任按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类型细化,标注举证责任倒置等重难点。通过表格化设计和注意事项提示,培养学生法治观念,助力系统掌握知识,方便学生自主复习,辅助教师优化备考策略。

内容正文: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2.寻求法律援助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3)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 (4)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3.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 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立案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审理 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休庭评议(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等阶段 判决 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4.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举证责任 ①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注意:不能理解成原告主张要举证,被告没有主张不需要负举证责任。 ②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注意:举证责任倒置并不等于只有作为侵权者的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不承担举证责任。法律只是规定了被告承担证明其行为与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受害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还需要原告进行举证 (2)行政诉讼举证责任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刑事诉讼举证责任 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②为了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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