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专项训练)(广东专用)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练测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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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以“诉讼权利—程序—证据”为逻辑主线,通过考情分析、易混对比、口诀记忆构建系统性方法体系,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方法提炼|知识逻辑| |----|-----------|----------|----------| |核心梳理|3大考点+10类易混对比|记忆口诀(如“举证责任民诉谁主张,行诉被告举”)、易混概念表格对比|从权利内涵到程序流程,再到证据规则,层层递进| |基础演练|15题(含3道主观题)|案例分析法(结合生活情境判断诉讼类型、证据种类)|针对诉讼权利、程序细节、举证责任基础应用| |重难创新|8题(含2道主观题)|新情境迁移法(如保密协议、生态污染案例)|聚焦三大诉讼区分、证据认定综合分析| |真题实战|28题(2023-2026年各地真题)|考情导向法(高频考点如行政诉讼被告认定)|对接高考命题趋势,强化实战能力|

内容正文:

第10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广东专用) 专项训练 目 录 考情·分析预测 1 核心·梳理识记 2 模拟·基础演练 5 重难·创新演练 12 真题·实战演练 17 考情·分析预测 考情概览 新课标要求 考题统计 1. 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申请回避、上诉等),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2024·广东·诉讼权利与证据——考查证据类型(电子数据)、诉讼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并非强制)、诉讼程序(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及行政诉讼的认定 2. 解析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三种诉讼类型的区别,明确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 2025·广东·诉讼权利与举证责任——考查行政诉讼被告认定、证据类型(博文与照片属于书证)、委托辩护人权利的适用范围及举证责任分配 1.考查频次:近5年广东高考对本课考点考查频率中等,以选择题为主,每年约1题(3分)。2024年、2025年连续以选择题形式考查,2021—2023年本课内容在广东卷中偶有涉及,但整体命题频率低于第九课“社会争议解决”中的调解与仲裁部分; 2.考查要点: 三大诉讼类型的区分为高频考点——2024年以税务局为被告的案例考查行政诉讼的认定(被告为行政机关); 证据类型与举证规则:2024年考查监控录像资料属于电子数据;2025年考查社交媒体博文与照片属于书证;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2024年考查“委托律师帮助诉讼”并非强制义务、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2025年考查委托辩护人仅适用于刑事诉讼; 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开庭审理、上诉与二审等程序性知识是选择题常见考点; 3.命题情境: 行政纠纷:2024年以税务局摔倒索赔案为情境,考查行政诉讼的认定与证据规则; 消费维权:2025年以知名人士维权案为情境,考查诉讼权利与举证责任; 4.命题形式:选择题侧重考查诉讼类型的区分、证据类型的辨识、诉讼权利的理解等基础知识。 备考策略 1.夯实核心概念:系统掌握“三大诉讼类型的区分标准(案件性质、诉讼目的、诉讼主体)”“证据的法定分类(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举证规则”等核心知识; 2.精准区分易混概念:注意“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的适用范围区别——辩护人仅存在于刑事诉讼中;注意“上诉”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上诉针对未生效裁判,审判监督程序针对已生效裁判; 3.重点掌握证据规则: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行政诉讼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4.关注诉讼程序细节:起诉条件(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管辖法院的确定(“原告就被告”原则、不动产专属管辖等)、上诉期限(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不服判决为15日、不服裁定为10日;刑事诉讼不服判决为10日、不服裁定为5日)等程序性知识是选择题常见考点; 5.强化案例辨析训练:针对选择题中常见的“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等题型,加强以具体诉讼案例为情境的法律判断训练,注重诉讼类型、证据认定、权利行使的综合分析能力。 核心·梳理识记 内容速览:基本诉讼权利 、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开庭→上诉)、证据与举证责任 诉讼权利与程序总览 核心问题 当事人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诉讼要经过哪些程序?如何收集和运用证据? 逻辑主线 基本诉讼权利 → 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开庭→上诉)→ 证据与举证责任 考点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类别 核心内容 补充说明 1.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①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 • 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委托辩护人(也可委托诉讼代理人)。 ② 申请回避的权利: • 回避对象:审判人员、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 • 不回避对象:诉讼代理人、证人、旁听近亲属等。 ③ 上诉的权利: •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不服一审裁判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辩护人只存在于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存在辩护人。 上诉期限: •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判决15日,裁定10日。 • 刑事诉讼:判决10日,裁定5日。 2. 法律援助 性质:政府责任,无偿法律服务制度,旨在保护和促进人权。 对象: • 经济困难的公民(“穷人”); • 未成年人; • 盲、聋、哑人; •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 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等。 法律援助 ≠ 司法救助: • 法律援助: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 • 司法救助: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负责。 考点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类别 核心内容 补充说明 1. 起诉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实行 “不告不理” 原则。 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级别管辖 +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规则: ① 民事诉讼: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 ②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③ 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④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⑤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法院管辖。 2. 立案 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登记立案,确定原告与被告。 立案才正式进入诉讼程序。 3. 应诉 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需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 开庭审理 诉讼最重要环节。 阶段: ① 开庭准备。 ② 法庭调查(开庭审理的重心)。 ③ 法庭辩论。 ④ 评议与宣判。 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环节,当事人可在此阶段举证、质证。 5. 上诉与二审 不服一审裁判可在生效前上诉。 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两审终审制)。 最高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超过上诉期限未上诉的,一审裁判即生效。 6. 审判监督程序 又称再审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当事人可申请再审,但须符合法定条件。 7. 刑事公诉案件程序 立案 → 侦查(公安机关)→ 起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审判(人民法院)→ 执行 刑事诉讼程序的典型流程。 考点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类别 核心内容 补充说明 1. 证据的含义 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是诉讼的灵魂。 法律事实 ≠ 生活事实: 证据所证明的是“法律事实”,不等于客观发生的“生活事实”。 2. 证据的法定种类 ① 当事人的陈述。 ② 书证(以思想、内容证明)。 ③ 物证(以实物、痕迹、外部特征等证明)。 ④ 视听资料(录音、录像、胶片、磁带等传统介质)。 ⑤ 电子数据(存储在手机、电脑、U盘、存储卡、云存储等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⑥ 证人证言。 ⑦ 鉴定意见。 ⑧ 勘验笔录。 区分视听资料 vs 电子数据: 视听资料=传统介质(磁带、胶片等); 电子数据=电子介质(手机、电脑、U盘、云存储等)。 例如:云存储中的录音=电子数据;磁带录音=视听资料。 3. 三大诉讼举证责任 ① 民事诉讼: • “谁主张,谁举证” (一般原则)。 • 举证责任倒置(特殊情形)。 ② 行政诉讼: • 被告(行政机关) 承担举证责任,须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③ 刑事诉讼: • 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 • 自诉案件: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常见情形: ①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纠纷:行为人就免责事由及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② 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脱落致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③ 个人信息侵权: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易混易错提示 易混点 正确理解 诉讼代理人 vs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存在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中(代当事人进行诉讼);辩护人:只存在于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回避对象 ≠ 所有参与人 回避对象:审判人员、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不回避:诉讼代理人、证人、旁听的近亲属等。 上诉期限(民事/行政 vs 刑事)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判决15日,裁定10日;刑事诉讼:判决10日,裁定5日。刑事上诉期限更短。 法律援助 vs 司法救助 法律援助: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如指派律师);司法救助: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负责,提供经济救助(如诉讼费缓减免)。 “不告不理” ≠ 法院主动介入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法院不主动启动诉讼程序;刑事诉讼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适用“不告不理”。 开庭审理 ≠ 法庭调查 开庭审理是诉讼最重要环节,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重心(举证、质证在该阶段进行)。 证据种类:视听资料 vs 电子数据 视听资料:传统介质(磁带、胶片、录像带);电子数据:电子介质(手机、电脑、U盘、云存储)。相同内容的录音,存储介质不同,证据种类不同。 举证责任:民事诉讼 vs 行政诉讼 vs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一般“谁主张谁举证”(特殊情形举证责任倒置);行政诉讼:被告行政机关举证;刑事诉讼(公诉) :检察院举证,被告不承担自证无罪的责任。 法律事实 vs 生活事实 生活事实是客观发生的事实;法律事实是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诉讼中依据的是“法律事实”,而非“生活事实”。 上诉 vs 再审 上诉:针对未生效的一审裁判,启动二审程序;再审(审判监督程序):针对已生效的裁判,纠错程序。 记忆口诀(一句话总结) 诉讼权利 三权利:委托辩护/代理、回避、上诉(上诉期限记清楚:民行15/10,刑事10/5)。 诉讼程序 起诉找管辖 → 立案定身份 → 应诉交答辩 → 开庭重心在调查 → 不服可上诉 → 再审纠错误。 举证责任 民诉谁主张(例外倒置),行诉被告举,刑诉公诉检察院(自诉自诉人)。 模拟·基础演练 考察重点:基本诉讼权利 、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开庭→上诉)、证据与举证责任 1.【基本诉讼权利】柴先生搭乘地铁站内上行自动扶梯时,前方的古阿姨突然站立不稳向后摔倒,柴先生立即上前救助。因救助及时,古阿姨并未受伤,但柴先生却因此摔倒受伤。柴先生自行前往医院就医,并支付了医疗费等费用。事后,柴先生申报“见义勇为”行为需古阿姨确认,却遭拒绝。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古阿姨侵犯了柴先生的健康权 B.地铁站应承担对柴先生的赔偿责任 C.柴先生可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D.柴先生可申请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答案】D 【解析】A错误:古阿姨摔倒系意外,并非故意或过失侵害柴先生的健康权,柴先生系主动救助过程中受伤,古阿姨不构成侵权。B错误:地铁站若已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如电梯正常运行、无故障),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本案责任主体应是受益人或侵权人,地铁站无明显过错。C错误:古阿姨拒绝确认“见义勇为”行为,属于不配合确认程序,并未捏造事实或贬损柴先生名誉,不构成名誉权侵权。D正确:柴先生因见义勇为导致自身权益受损,若符合经济困难等条件,可依据《法律援助法》申请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基本诉讼权利】家庭经济困难的孙某从事保安工作近8年,但公司从未为其缴纳社保,而且已欠薪半年,直接导致孙某的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孙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和支付工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某若与公司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无法维权 ②孙某也可就社保和工资问题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公司侵犯了孙某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④国家法律援助制度可以为孙某维权提供保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错误: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牌等),即使未签书面合同,劳动者依然可依法维权,并可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并非“无法维权”。②错误: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原则,除特定情形外(如持有工资欠条可直接起诉),孙某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方可起诉。③正确: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未缴且欠薪,侵害了孙某享受社会保险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④正确:孙某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法》规定的条件,可以就劳动报酬和社保纠纷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代理等帮助。 3.【基本诉讼权利】2024年,山西省实施“法援惠民生”活动,解决“烦薪事”,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讨薪案件近2900件,调解解决拖欠工资纠纷400余件,讨薪46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下面对法律援助制度认识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辩护人代为提出 ②法律援助机构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要书面告知理由 ③民事和行政纠纷,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依法就各种事项申请法律援助 ④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错误: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为提出,而非“法定辩护人”(辩护人通常指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人),概念混淆。②正确:根据《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三条,法律援助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③错误:“各种事项”表述过于绝对。申请法律援助有事项范围限制(如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赡养费、国家赔偿等法定事项),并非所有民事和行政纠纷都可以申请。④正确:法律援助制度是由国家设立,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旨在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4.【起诉程序】徐某在反复了解某手机网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后,成功提交了某知名手机的订单。收到该手机使用了一段时间后,他发现该手机的商标与该网店所展示的对应手机商标略有不同。徐某与该网店客服联系后被告知:售出手机已经过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期限,该网店概不负责。徐某遂诉诸法院。下列对该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涉嫌虚假宣传,双方的买卖合同无效     ②徐某成功提交订单,应视为作出承诺 ③该网店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诉讼活动       ④徐某购买该手机的发票属于书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错误:网店展示的商标与实际销售商品商标不一致,涉嫌虚假宣传或欺诈,但买卖合同并非当然无效。根据《民法典》,欺诈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非无效行为,徐某可选择是否行使撤销权。②正确:徐某提交订单是对网店要约的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第四百八十三条)。③错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委托的是诉讼代理人(律师或近亲属等),而非“辩护人”(辩护人专用于刑事诉讼)。④正确:发票是记载交易内容的书面凭证,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书证,能证明买卖关系及合同内容。 5.【起诉程序】S公司委托配送中介李某联系货车将货物运往A地,李某在运输信息平台发布消息,司机张某接单并与S公司协商好运费等事宜。在运输途中货车发生意外,导致车和货物全部被毁。事后,S公司与李某、张某协商赔偿,二人互相推诿,公司无奈将二人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人民法院在登记立案后应当依法开展立案侦查 ②李某、张某若无暇参与诉讼活动,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 ③张某若能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损毁,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④李某作为该运输合同当事人,有保障货物运输安全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错误:“立案侦查”属于刑事诉讼范畴(公安机关职权),本案为民事诉讼,法院立案后应依法审理,而非“侦查”。②正确: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故无法亲自参与诉讼的,可依据《民事诉讼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或近亲属等)代为诉讼。③正确:运输途中发生意外,若张某能证明属于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且该事件与货物损毁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则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④错误:李某是受S公司委托联系运输的中介人,运输合同的实际承运人是张某(张某与S公司直接协商运费等事宜),李某并非运输合同当事人,对货物运输安全无法定保障义务。 6.【起诉程序】王某与某建筑公司因工程款纠纷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指定法官赵某审理该案。庭审前,王某发现赵某是该建筑公司法人代表的远房亲戚,且曾参与该项目的咨询工作,遂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赵某回避,人民法院审查后依法作出回避决定。关于该案案情及回避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除法官外,其他人若符合法定不宜参加审理的情形也需回避 ②若王某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则法官赵某无需回避该案件审理 ③赵某回避有利于消除当事人王某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④当事人若申请回避,必须出具正式的书面申请递交人民法院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正确:回避制度不仅适用于法官,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符合法定情形时均需回避。②错误:回避包括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两种方式。即使当事人未申请,法官若知悉存在法定回避情形,也应当自行回避,并非“无需回避”。③正确:法官回避有助于消除当事人对审判公正性的疑虑,增强司法公信力和裁判正当性。④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并非“必须出具正式的书面申请”。 7.【证据与举证责任】秦某某驾驶机动车时操作手机,被某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以“驾驶时妨碍安全驾驶”为由罚款500元。秦某某认为处罚金额过高且未充分听取其陈述申辩,先后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法院审理认为该处罚明显不当,判决予以撤销。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秦某某对该行政处罚不服,除行政诉讼外还可申请人民调解 ②秦某某不服罚款处罚的核心是其合法财产权受到行政行为的影响 ③此案审理具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作用 ④若秦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及时向上级法院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错误:人民调解适用于民事纠纷,秦某某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处罚争议属于行政争议,不能申请人民调解,应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②正确:罚款500元直接减损了秦某某的财产,其不服处罚的核心在于合法财产权受到行政行为的不利影响。③正确:行政诉讼具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双重功能,法院撤销明显不当的处罚即体现此作用。④错误:不服一审判决应在法定期限内(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而非“判决生效后”再上诉(判决生效后只能申请再审,而非上诉)。 8.【证据与举证责任】某自媒体发布不实文章,捏造嫣然医院存在财务不规范、违规使用捐赠资金等虚假信息,引发公众误解。嫣然医院认为自身名誉权受到严重侵害,收集了相关文章截图、公证书、捐赠审计报告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被告不提交答辩状,则此案无法审理 ②嫣然医院要准备证据并写起诉状 ③嫣然医院如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上诉 ④若对二审生效判决不服,嫣然医院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错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②正确:嫣然医院作为原告,提起诉讼须准备证据并提交起诉状,符合民事诉讼起诉条件③错误: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10日仅针对裁定),故表述错误。④正确:若对二审生效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原判决执行。 9.【证据与举证责任】赵某带孩子在小区玩耍时,一只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孩子头部,小孩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调查,坠落的乌龟系小区业主张某饲养。事故发生后,赵某将张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经上一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案中(   ) A.业主张某无论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责任 B.物业需证明管理与损害没有因果关系 C.医院的诊断记录属于证据中鉴定意见 D.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 【答案】A 【解析】A正确:饲养动物致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乌龟系张某饲养,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无论张某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证明损害系赵某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本题不涉及)。B错误:物业公司应举证自己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非证明“管理与损害没有因果关系”;且侵权主体明确为张某,物业责任的举证内容并非此项。C错误:医院的诊断记录属于书证,而非“鉴定意见”(鉴定意见由鉴定人出具的专业意见)。D错误:本案系上一级人民法院调解(诉讼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出具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 10.【证据与举证责任】2024年4月,范某在卢某的桔园北侧水稻田采用无人植保飞机进行除草剂喷洒作业。由于飞行高度、风向等原因,发生药液漂移,虽未对土壤水质产生明显影响,但造成卢某农作物受损。卢某起诉时提交了专业机构对本次事故情况及损失做出的鉴定意见和农业农村局调查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在本案中(   ) ①范某是故意还是过失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 ②卢某提交的该鉴定意见和调查人的询问笔录均属于书证 ③卢某在诉讼中应证明农作物损失和范某喷药漂移的因果关系 ④天有不测风云,风向变化属于不可抗力,应当减轻或免除范某的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正确:范某喷洒除草剂造成农作物受损,无论其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其行为存在过错(操作不当)并造成损害,均须承担侵权责任,过错形态不影响责任成立。②错误:鉴定意见属于独立的证据类型,询问笔录属于书证或证人证言,并非二者均为书证。③正确:本案适用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卢某需证明范某喷洒行为与农作物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错误:风向变化不属于不可抗力,范某作业时应预见并采取防范措施,不能以此为由减轻或免除责任。 11.【证据与举证责任】小李购买了甲公司生产的一款价值不菲的高档充电宝。使用数月后,小李在户外行走时,口袋里的充电宝突然自燃起火,导致其左腿三级烧伤。小李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并递交了购物发票、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证据。本案中(   ) ①小李能够获得律师的法律援助服务       ②该视频记录了燃烧过程,属于物证 ③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④甲公司对此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错误:法律援助适用于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需符合法定条件,并非所有人均可获得,小李购买高档充电宝且未提及经济困难,不符合援助条件。②错误:监控视频记录了燃烧过程,属于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而非物证(物证是实物痕迹等有形物)。③正确: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可以进行诉讼调解。④正确: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生产者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12.【证据与举证责任】14岁的小范与同学去“鬼屋”游玩。工作人员知晓真实年龄后,仍要求两人各填写了一份“免责声明书”,免责声明书上写着“未成年人需由成年人陪同游玩”,且两人在“是否为未成年人”一栏中勾选了“否”。后小范在游戏中因受惊逃跑撞到门致额头受伤。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小范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免责声明书已由小范签署,具有法律效力         ②“鬼屋”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小范父母应当对小范的行为承担教育责任         ④该案中所签署的“免责声明书”属于书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错误:“免责声明书”内容涉及人身伤害赔偿,且小范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声明加重了其自身责任,在法律上可能因违反公平原则或不符合法定条件而无效或部分无效,不能当然具有法律效力。②错误:“鬼屋”经营者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适用过错责任而非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的是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③正确:小范14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小范日常行为负有教育、引导和管理的责任。④正确:“免责声明书”以书面形式记录了双方签署的内容,属于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书证。 13.【证据与举证责任】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脱口秀演出正成为年轻人文化消费的新宠,脱口秀市场背后有哪些法律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呢?某校高三同学对下表问题进行了研究,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其中的法律事实。 情境一 脱口秀演员甲未经许可在演出中完整使用了知名脱口秀艺人乙在《脱口秀大会》中表演的原创段子,未注明出处也未支付报酬。 示例:涉嫌侵犯著作权。脱口秀艺人乙的原创段子属于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演员甲未经乙许可完整使用其原创段子,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情境二 某电视台在报道脱口秀行业现状的新闻专题片中,短暂播放了演员丙的演出片段(约5秒),用于说明脱口秀的表演风格。 ① 情境三 某脱口秀俱乐部演出场地紧邻居民小区,演出持续至深夜,现场笑声、掌声和音响声严重干扰居民休息,多次引发投诉。 ② 情境四 演员丁认为演员戊抄袭其原创段子,将戊诉至法院。开庭前,丁发现本案审判员张某是戊的妻子。 ③ 【答案】①不构成侵权。电视台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新闻报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但电视台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②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及侵犯相邻权。该脱口秀演出俱乐部与紧邻小区居民系相邻关系的当事人,俱乐部深夜演出产生噪声严重扰民,严重干扰居民休息,损害了紧邻小区居民的相邻权,且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俱乐部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区居民可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③丁可以申请审判员张某回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近亲属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张某是被告戊的妻子,属于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丁可以在开庭前或开庭时提出回避申请。【解析】情境二:不构成侵权。 电视台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新闻专题片中不可避免地再现他人已发表作品,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无需经著作权人许可亦无需支付报酬,但应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情境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及侵犯相邻权。 俱乐部深夜演出产生噪声,严重干扰相邻居民的正常休息,损害了居民的相邻权,且违反噪声污染防治及治安管理规定,俱乐部应承担侵权责任(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情境四:丁可申请张某回避。 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近亲属的,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丁可在开庭前或开庭时口头或书面提出回避申请,法院审查后应依法作出决定。 14.【证据与举证责任】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朱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约定该公司不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是将相关费用以补助形式直接发放给朱某,双方就相关协议签字确认。此后,该公司未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半年后,朱某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提出该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请求。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支持朱某有关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请求。朱某不服,诉至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知识,简要说明朱某就此事诉至人民法院需要提前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案】①准备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②收集和整理证据,包括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和信息。③了解诉讼程序,明确诉讼流程和要求。④确定管辖人民法院,确保案件能够得到正确处理 【解析】朱某诉至法院前需做好四项准备工作:准备起诉状:起诉状须列明原告、被告、诉讼请求(如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和事实理由(公司未缴社保等),这是启动诉讼的法定文书要求。收集和整理证据:包括双方约定的协议、工资发放记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用以证明案件事实,履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了解诉讼程序:明确一审、二审程序及时限要求(如起诉期限、举证期限、上诉期限等),避免因程序性失误影响诉权行使。确定管辖法院: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正确选定法院是确保案件被受理的前提。以上准备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基础性工作,缺一不可。 15.【证据与举证责任】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月15日,甲化工公司(位于某河流上游)违法向河流排放高浓度废水,导致下游乙水产养殖场鱼类大量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经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废水超标排放系鱼类死亡直接原因。乙养殖场要求甲化工公司赔偿,甲化工公司以“已缴纳排污费、属合法排放”为由拒绝;同时,甲化工公司主张部分鱼类死亡系突发洪水(不可抗力)导致,拒绝全额赔偿。双方协商未果,乙养殖场拟向法院起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乙养殖场可主张哪些赔偿?本案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答案】(1)赔偿主张:乙养殖场可主张鱼类死亡的直接财产损失、河道清理费用、停产停业的合理利润损失等。 (2) 举证责任分配:①乙养殖场需举证证明存在损害事实、甲化工公司有超标排污行为、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关联性;②环境污染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甲化工公司需举证证明损害是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过错导致,否则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1)乙养殖场可主张的赔偿:① 直接财产损失:120万元鱼类的市场价值;② 应急处置费用:如河道清理费、死鱼无害化处理费等;③ 停业期间合理利润损失:因养殖中断导致的预期收益减少(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2)举证责任分配:① 乙养殖场(原告):需举证证明存在损害事实(鱼类死亡及损失金额)、甲化工公司有超标排污行为、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初步关联性。② 甲化工公司(被告):环境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甲公司需证明其排污行为与鱼类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损害系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或第三方过错所致),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重难·创新演练 新情境:以现实生活为载体(T1);以现实生活为载体(T2);以现实生活为载体(T3) 新考法:以现实生活为载体(T4);以现实生活为载体(T6); 新角度:生活情境为载体(T5) 1.【新情境·以现实生活为载体】同为14岁的小余和小王上课时因琐事发生争吵,小王不慎用笔将小余的脸部划伤。因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小余的父母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学校、小王及其家长赔偿各项损失79562元。案件受理后,法官了解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便在庭审前组织双方家长及学校法定代表人进行调解。最终,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法院据此制作了调解书。本案中( ) ①小余的父母作为原告小余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小余提起诉讼 ②小王的家长作为本案的被告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应诉的权利 ③法官在庭审前组织当事人进行的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 ④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当事人达成的赔偿协议内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本案中,小余14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余的父母作为原告小余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小余提起诉讼,①符合题意。②:在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小王的家长作为本案的被告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应诉的权利,②符合题意。③: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调解是诉讼调解。本案中,法官在庭审前组织当事人进行的调解属于诉讼调解,而非诉讼外调解,③说法错误。④:本案涉及未成年人,人民法院不应公开当事人达成的赔偿协议内容,④排除。故本题选A。 2.【新情境·以现实生活为载体】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冯某,法院组成由法官杨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吉某组成的合议庭审理。开庭前,刘某发现陪审员乔某是冯某的老师,老师可能偏袒学生做出对其有利的判决。于是,刘某申请人民陪审员乔某回避。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冯某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师生关系不属于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③刘某作为诉讼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④人民陪审员是审判人员,特定情形下应当回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错误:本案为民事诉讼,冯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近亲属等)参与诉讼,而“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人员,二者适用法律程序不同。②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人民陪审员乔某系被告冯某的老师,师生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判,刘某有权申请其回避,并非“不属于法定情形”。 ③正确:申请回避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重要诉讼权利,刘某作为本案原告,发现陪审员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时,有权在开庭前或开庭时提出回避申请。④正确: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与法官享有同等的审判权,属于审判人员,当其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时,同样适用回避制度,必须依法回避。总结:本题正确答案为D。审判人员回避制度旨在保障司法公正,当事人行使回避权无需证明有实际不公正,只需证明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关系即可。 3.【新情境·结合保密协议】2026年,浙江知名餐饮企业甲公司取得“塔斯汀”注册商标专用权。乙公司开设“塔诗汀”餐饮门店,在门店装修、品牌标识上模仿甲公司,并将该近似标识用于经营活动,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甲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乙公司。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商业标记 ②甲公司可委托辩护人协助其开展民事诉讼活动 ③乙公司违背公平与诚信原则,属于典型“搭便车”行为 ④乙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采取补救措施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正确:本案为商标权侵权纠纷,其民事法律关系是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商业标记(即商标所承载的识别性标识),受《商标法》保护。②错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委托的是诉讼代理人(律师等),而非“辩护人”(辩护人专用于刑事诉讼)。③正确:乙公司模仿甲公司商标并使用近似标识,利用他人商誉谋取不当利益,违背了公平竞争与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典型的“搭便车”不正当竞争行为。④错误:乙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但“采取补救措施”通常适用于合同违约或产品责任等情形,不属于商标侵权的主要责任承担方式。 4.【新考法·以生活情境为载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超市张贴“小偷”照片后被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的民事案件。下面是被告与原告的自述。 原告:我去超市取货的时候,发现在超市的进出口张贴着我的照片,上边写了“小偷”二字,但我并没有偷东西。 被告:张贴照片只是为了寻找小偷,并且照片中的人戴着墨镜,不一定就是这位外卖员,没有给他造成损失。   下列对本案分析合理的是(   ) ①被告公开张贴原告照片并附有“小偷”字样,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②被告损害了原告的职业荣誉感,侵害了原告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③被告认为张贴照片是寻找小偷的自救行为,是合理正当的维权行为 ④若发现自身权益受损,要保存证据,采取报警、诉讼等合法方式维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正确:超市公开张贴带有原告照片并标注“小偷”字样的告示,在未经司法确认的情况下,公开贬损他人人格,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②错误:本案中超市侵犯的是原告的名誉权(可能同时涉及肖像权),而非“姓名权”。“职业荣誉感”不属于法定侵权范畴,表述不当。③错误:超市寻找小偷应通过报警等合法途径解决,私自公开张贴照片并定性为“小偷”,超出了合理自助行为的必要限度,不属于正当维权。④正确:若自身权益受损,应保存证据并采取报警、诉讼等合法方式维权,而非私力报复或侵权式“维权”。 5.【新角度·生活情境为载体】某小区健身器材螺丝松动未检修,物业没有尽到管理维护义务。居民周某使用时,器材倾倒导致受伤,产生医疗费等1.8万元。双方就赔偿协商未果,周某诉至法院。对于此案,以下认识不恰当的是(   ) ①周某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②小区物业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周某就有争议的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④周某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物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不恰当:起诉后需经法院审查立案,案件才进入第一审程序;起诉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一审程序启动。②恰当: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继续审理,可作缺席判决。③不恰当:当事人就有争议的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应在法庭辩论阶段,而非法庭调查阶段(调查阶段侧重陈述、举证、质证)。④恰当:一般侵权适用“谁主张,谁举证”;但本案属建筑物等致害,适用过错推定,物业需举证自己无过错,即举证责任倒置。 6.【新角度·生活情境为载体】阅读下面材料 案例:原告陈某与被告雷某系同学关系。据陈某自述,2024年11月,雷某以偿还信用卡为由向陈某借款1万元,承诺短期内归还。陈某出于信任,未要求对方出具借条,通过微信分两次各转5000元给雷某。转账后双方未就借款性质进行确认,也未补签任何书面凭证。还款期限届满后,陈某多次催讨无果,遂持微信转账记录将雷某诉至法院,要求归还1万元。庭审中,雷某否认借贷关系,同时提出,若为借款,陈某应提供借条等有效凭证。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提交的转账记录仅能证明资金交付事实,无法证实双方存在借款约定,也无法反驳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万元借款 ②陈某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约定,应承担不利后果 ③陈某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电子数据 ④陈某提起诉讼后,雷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合同关系属于债权关系,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行为,而非1万元借款本身,排除。②: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陈某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约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正确。③: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这一法定证据种类,正确。④: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但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律未规定“必须”提交,排除。 7.【新角度·生活情境为载体】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科技公司经营甲APP,某文化公司经营乙APP。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期间,乙APP出现50392个短视频与甲APP的短视频一致,且带有甲APP专有代码。案涉短视频中,包含19079个注册用户昵称、用户头像,其中15924个与甲APP相同,另有127处评论内容、顺序、标点符号与甲APP相同。经查,约40%的短视频具有独创性,构成作品;其余短视频有一定价值但不具有独创性,属于录像制品。 某科技公司认为,某文化公司未经许可抓取、搬运并展示传播其平台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请法院判令其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某文化公司则辩称,涉案短视频受著作权法保护,某科技公司对用户上传内容不享有权益。某文化公司开发的乙APP系为用户提供短视频上传的平台,其商业模式具有正当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某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与某文化公司的辩称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答案】某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合理。某文化公司的辩称不合理。 ①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某文化公司未经许可,通过技术手段抓取搬运甲APP大量数据,损害了某科技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因此构成不正当竞争。 ②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某文化公司行为构成数据权益侵权,满足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应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③某科技公司对甲APP案涉数据集合享有合法权益。案涉短视频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但是案涉数据集合是该公司投入人力、物力汇聚形成的,具有较高商业价值,能为其带来用户流量和收益,该经营性利益受法律保护。 ④某文化公司大量搬运数据的行为超出合法平台运营范畴,因此该公司商业模式不具有正当性。 【解析】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考查《法律与生活》中市场公平竞争规则、民事侵权责任、数据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要求对某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与某文化公司的辩称是否合理作出评判,需从合法性与不合理性两个角度分别对双方主张进行阐释。 观点正误判断:某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合理,某文化公司的辩称不合理。 科技公司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分析:论据①:某文化公司未经许可,通过技术手段抓取、搬运甲APP的大量视频、专有代码、用户数据等平台数据,科技公司诉其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从市场竞争规则角度分析:我国法律确立了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文化公司的行为损害了科技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具备合法依据。论据②:文化公司的抓取搬运行为存在主观过错,侵害了科技公司的民事权益并造成了实际损失→从侵权责任法律规定角度分析: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该行为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应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进一步印证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合理。 文化公司辩称的不合理性分析:论据①:涉案数据集合是科技公司投入人力、物力汇聚形成的,具有较高商业价值,能为其带来用户流量和收益;文化公司辩称涉案短视频受著作权法保护,科技公司对用户上传内容不享有权益→从数据权益保护角度分析:科技公司对其平台运营形成的涉案数据集合享有受法律保护的经营性利益,即便涉案短视频受著作权法保护,也不影响科技公司对数据集合的合法权益,因此该辩称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成立。论据②:文化公司实施了大规模抓取、搬运他人平台数据的行为,辩称其开发的APP为用户提供上传平台,商业模式具有正当性→从合法经营的法律要求角度分析:文化公司大量搬运他人平台数据的行为,超出了合法平台运营的范畴,违背了市场经营的合规要求,因此其关于商业模式具有正当性的辩称不成立。 结论:文化公司未经许可抓取搬运他人平台数据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与民事侵权,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某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合理性;某文化公司的辩称无合法依据,不具有合理性。 8.【新角度·生活情境为载体】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当前,我国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推动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致力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张某承包黄河下游某村一处土地,并种植海棠、白蜡、垂柳等树木。2025年10月、2026年1月,张某承包地附近的隶属于某油田分公司、某采油厂的317-2井和317-13井分别发生污水和管线泄漏,造成其承包地上种植的树木大量死亡和受损。因此,张某将某油田分公司、某采油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油田分公司、某采油厂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其承租的受污染土地并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针对树木死因,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 【答案】张某需就侵权行为、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某油田分公司、某采油厂需就其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理由:环境污染侵权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举证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被告举证免责事由或无因果关系。 【解析】本题为原因类主观试题,考生结合材料关键信息,用《法律与生活》中举证责任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即可。 有效信息①:张某承包土地种植树木,某油田分公司、某采油厂发生污水和管线泄漏,造成树木大量死亡和受损→可联系举证责任分配的知识,明确本案属于环境污染侵权纠纷,说明张某需就侵权行为、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某油田分公司、某采油厂需就其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有效信息②:2025年10月、2026年1月,张某承包地附近的隶属于某油田分公司、某采油厂的317-2井和317-13井分别发生污水和管线泄漏,造成其承包地上种植的树木大量死亡和受损→可联系举证责任倒置的相关规则,说明环境污染使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真题·实战演练 高频考点: 基本诉讼权利; 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开庭→上诉); 证据与举证责任 1.(2026·湖北·高考真题)小钱与某公司2025年3月20日签订劳动合同,2025年4月1日到岗。2026年5月6日,小钱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双方劳动合同自2025年4月1日起生效 B.双方劳动关系自2025年4月1日起建立 C.若公司不服裁决结果,可继续向法院起诉 D.双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条款 【答案】B 【解析】A: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案中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即 2025年3月20日生效,排除。B: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小钱2025年4月1日到岗用工,因此劳动关系自该日起建立,正确。C:社会保险类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情形,用人单位对该类裁决不服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仅劳动者不服裁决可提起诉讼,排除。D: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福利待遇属于双方自主约定的可备条款,排除。 2.(2026·河北·高考真题)职场扬帆,法律护航。面对职场生活中的法律风险,劳动者要有清醒认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魏某起诉请求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该诉讼属于行政诉讼 ②公司以张某做得不好想换人为由将其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③金某离职后在网上发布贬损公司商誉的言论,应承担消除危险的责任 ④因生产经营需要,孙某应企业要求同意加班,可要求企业足额支付加班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魏某起诉请求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属于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排除。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严格的法定情形和程序限制。公司仅以“做得不好想换人”为由将其辞退,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定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正确。③:金某离职后在网上发布贬损公司商誉的言论,侵犯了法人的名誉权,依法应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消除危险”主要适用于对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现实威胁的情形,此处适用不当,排除。④: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费。孙某因企业要求加班,有权要求企业足额支付加班费,正确。 3.(2026·山东·高考真题)甲茶社(普通合伙)与李某订立合作协议,约定:李某负责甲茶社经营管理,每月领取2万元报酬,并接受出勤和业绩考核,合作期3年。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甲茶社未按约定向李某支付报酬,则李某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②若甲茶社已经缴纳增值税,则甲茶社的合伙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若甲茶社未办理企业登记,则李某无权以甲茶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④若李某出资50万元加入合伙,则以50万元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甲茶社与李某订立合作协议,约定李某负责经营管理、领取报酬并接受考核,双方形成劳动关系。若甲茶社未按约定支付报酬,李某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正确。②:增值税是对商品增值额征收的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征收的税,二者征税对象不同。甲茶社缴纳增值税后,合伙人的经营所得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错误。③:企业登记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前提,若甲茶社未办理企业登记,不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李某无权以甲茶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正确。④: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若李某出资50万元加入普通合伙,并非以5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错误。 4.(2025·湖南·高考真题)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在民事诉讼中,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②: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③: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④: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A。 5.(2025·甘肃·高考真题)小兰在某餐馆打工,老板王某拖欠小兰六个月工资。小兰辞职后多次索要工资未果,于是想打官司,她的朋友从不同角度给出的建议。以下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王某的叔叔在当地法院当法官,此案很有可能交给他审理 ②小兰经济困难,诉求属于支付劳动报酬,可申请法律援助 ③小兰应尽快起诉,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两年 ④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能达成协议还省时省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王某的叔叔是法官,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因此不能审理此案,①错误。②:根据法律规定,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小兰经济困难,诉求是支付劳动报酬,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②正确。③: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不是两年;且进行劳动争议诉讼通常需先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直接起诉,③错误。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纠纷,程序简便,省时省力,④正确。故本题选C。 6.(2025·河北·高考真题)某语文教师复印了杨某所写畅销小说的部分内容用于教学研究。小说副标题是“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讲述了汴京大学郭靖、黄蓉等人的校园故事,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杨某被诉侵权,其小说属于物证     ②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 ③该小说副标题内容的设置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该教师使用杨某小说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杨某的小说属于书证,①错误。②:杨某所写畅销小说,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②正确。③:该小说副标题将自己的作品直接指向金庸作品,其借助金庸作品的影响力吸引读者获取利益的意图明显,与文化产业公认的商业道德相背离,因此,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正确。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故本题选C。 7.(2025·湖北·高考真题)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使甲没有侵权故意,也需承担责任,①错误。②: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②正确。③: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④: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停止侵害”的主张不符合实际情况,④错误。故本题选C。 8.(2025·河北·高考真题)下面为小张与其朋友小王的微信聊天内容截图。 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第17条属于格式条款,影楼应予以提示 ②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小张承担不利后果 ③若小张胜诉,影楼应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的责任 ④影楼未经授权使用了小张的婚纱照,侵犯了小张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影楼在协议中预先拟定第17条“影楼拍摄的所有照片均授权本影楼对外宣传、展示等合法使用”,这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且未与小张协商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涉及小张的肖像权,与小张有重大利害关系,影楼应当于以提示,①正确。②: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小张若要证明影楼构成侵权,须承担举证责任,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②正确。③:若小张胜诉,说明影楼侵犯其肖像权,侵犯肖像权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不适用于材料中的侵权情形,③排除。④:影楼未经小张允许使用其婚纱照用于宣传,侵犯了小张的肖像权,但未侵犯小张的名誉权,④排除。故本题选A。 9.(2025·陕晋青宁卷·高考真题)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答案】D 【解析】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主张乙还款,那么举证责任在甲,甲需要证明乙借款的事实,而不是乙证明自己没有借款,A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该项链是赠送给妻子一方的,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C:快递员未经甲同意私自将花交给邻居,这一交付行为不符合正常的交付流程,不能视为有效的交付。在这种情况下,花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甲,C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D: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受著作权法保护,甲未经许可使用其制作蛋糕模型并摆在自营店橱窗中,这种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故本题选D。 10.(2025·山东·高考真题)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李某是狗的主人,李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①正确。②: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车前,致使狗受惊撞坏车辆,王某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该行为与张某车辆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李某对狗的管理等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但王某的行为也是导致张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之一,张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向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王某索赔。所以“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说法正确,②当选。 ③: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这一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但题干中并没有明确信息表明张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同时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并非张某直接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表现,③排除。④: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是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本题中王某个人信息权益等受侵害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而不是辩护人,④排除。故本题选A。 11.(2025·安徽·高考真题)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A大厦,其建筑设计属于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所以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①正确。②:在一般的民事侵权纠纷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侵权,应当由甲公司承担证明乙公司侵权的举证责任,而不是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②错误。③: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公司 2023 年12月发现乙公司侵权行为,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发现侵权行为到起诉未超过三年,所以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③正确。④: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借鉴甲公司享有著作权的A大厦外形设计用于白酒酒瓶设计,即使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这种行为也不属于合理使用,而是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④错误。故本题选A。 12.(2025·全国卷·高考真题)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甲提交的证据包括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②该案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物证 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④甲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如本案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后,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当事人双方的参与下,进行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常用方式,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可以组织调解,以促进纠纷解决,①正确。③:依据《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甲作为消费者,因烟花缺陷受伤,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③正确。②: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证据,而非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物理特征(如形状、痕迹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破损的烟花)。视频和照片是通过影像记录事实,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②排除。④:法律援助需满足特定条件(如经济困难),并非所有当事人自动获得。题干中未提及甲的经济状况或符合法律援助的情形(如收入低于当地标准),因此不能直接认定甲有权获得无偿法律服务,④排除。故本题选B。 13.(2024·海南·高考真题)因连日大雨,某化工厂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导致废水外溢至附近渔业养殖场,造成鱼苗大量死亡,养殖场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适用( ) ①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②过错侵权责任原则 ③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规则 ④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③:环境污染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侵权人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损害,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案适用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规则;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法律规定由污染者(即被告)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此,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①③符合题意。②④: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不要求原告证明被告的过错,也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而是直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②④排除。故本题选B。 14.(2024·河北·高考真题)近年来,一些社会机构在暑期提供形式多样的研学项目,而名不副实的情形也时有出现。针对这些情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机构甲将承诺的“名校参观”擅自改为“校门口合影留念”构成违约 ②机构乙谎称和某科技馆联合举办研学活动构成荣誉侵权 ③机构丙未经允许使用与某研学机构注册商标近似标识不会构成商标侵权 ④家长应要妥善保管研学宣传资料,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产生纠纷时维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机构甲将承诺的“名校参观”按自改为“校门口合影留念”,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单方面变更合同,构成违约,①说法正确。②:《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机构乙谎称和某科技馆联合举办研学活动,机构乙属于虚假宣传,没有侵犯荣誉权,②说法错误。③:《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因此机构丙未经允许使用与某研学机构注册商标近似标识,构成商标侵权,③说法错误。④: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案件发生争议时,诉讼证据变得至关重要。因此家长应要妥善保管研学宣传资料,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产生纠纷时维权,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B。 15.(2024·浙江·高考真题)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②: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梁某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①排除,②正确。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故③排除。④: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16.(2024·浙江·高考真题)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但孙某与郭某仅是争执,并未冲突,说明孙某阻拦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对郭某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①正确;②: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且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因此,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②正确;③: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只是侵权责任的一个构成要件,损害事实才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况且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并不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更何况,案例中,保安劝阻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也不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④: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刑事自诉案件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自诉人,郭某家属提出赔偿诉讼主张,此时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④错误;故选A。 17.(2024·广东·高考真题)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②: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③: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③正确。④:并不是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都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18.(2024·北京·高考真题)“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C 【解析】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条款,F公司不可据此免责,A错误。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B错误。C: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C正确。D:F公司与王某若产生侵权纠纷,也属于一般侵权行为,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错误。故本题选C。 19.(2024·湖南·高考真题)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②④:妥善处理租邻关系、诉讼权利。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鸿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利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说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③:若对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故本题选C。 20.(2024·浙江·高考真题)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材料中指出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这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②: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材料中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②正确。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④: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小张提起诉讼,小李是被告,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故本题选A。 21.(2023·云南吉林·高考真题)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甲餐厅员工未经夏某同意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将照片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构成对夏某肖像权的侵害,故选项②正确。④:夏某与甲餐厅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解决二者之间权利义务纠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故选项④正确。①:甲餐厅的行为不涉及对夏某荣誉的诋毁、贬损,故选项①错误。③:在诉讼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为证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其中,物证是以自己存在的外形、重量、质量、损坏程度等标志和特征证明待证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例如,受到损坏的物品,受到伤害的身体等。本题中的照片发布在微信公众号上,是通过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证明夏某肖像权受到侵害的事实,而不是通过外形等证明该事实,因此属于电子数据而不属于物证,故选项③错误。所以,正确答案为D。 22.(2023·辽宁·高考真题)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隐瞒了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②: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了个人隐私,②错误。③: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③正确。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故本题选B。 23.(2023·北京·高考真题)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答案】C 【解析】A:化学原料泄露是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不属于不可抗力,故A表述错误。B:该案属于污染环境,适用无过错侵权,故不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故B表述错误。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故C表述正确。D:本案属于环境污染,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是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不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故D表述错误。故本题选C。 24.(2023·山东·高考真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表明双方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权,甲公司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故①正确。②:甲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他人伤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中的生产者产品责任处理,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②正确。③: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③错误。④: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故④错误。故本题选A。 25.(2023·浙江·高考真题)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④:因万河在《蓓蕾诗选》中采用小童的两首诗歌属于商业性质,即使指明作者和出处,也不是合理使用,可以是法定许可使用,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6.(2025·全国卷·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与李某签订柑橘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如下:公司向李某订购5万公斤柑橘,货款为20万元;公司向李某交付定金4万元。合同签订当天,该公司将4万元定金转账给李某。到了交货日期,李某将柑橘运到该公司。该公司以业务调整不再需要柑橘为由拒绝收货,提出可以赔偿李某2方元,同时要求李某返还4万元定金。李某表示不能接受,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事后李某就以下问题向某律师咨询:该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本人返还定金及其理由;若本人提起诉讼,有哪些主要的诉讼权利;该争议是否可以通过商事仲裁的方式解决及其理由。 假如你是该律师,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以上问题给出你的意见。 【答案】无权。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 不可以。通过商事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以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对材料中的问题进行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该公司以业务调整不再需要柑橘为由拒绝收货,提出可以赔偿李某2方元,同时要求李某返还4万元定金→可联系合同的知识,从违约及违约责任的角度,说明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该公司未切实履行合同,属于违约,根据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关键词②:若本人提起诉讼,有哪些主要的诉讼权利→可联系公民的诉讼权利的知识,说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 关键词③:该争议是否可以通过商事仲裁的方式解决及其理由→可联系商事仲裁的知识,说明通过商事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以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双方如果没有该协议,无法提起商事仲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7.(2024·甘肃·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我国西部农牧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农牧民因农牧场地界、牛羊走失、邻里、婚姻等矛盾到法院打官司存在诸多不便。有些矛盾若不能及时化解,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针对这种状况,甘肃、青海、新疆等地的法官走出法院大楼,背上国徽骑马下乡,把法庭“搬”到农牧民的帐篷前、毡房里,及时受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相关纠纷,实行巡回立案,就地质证认证、就地调解审判、就地解决纠纷,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被群众亲切地称为“马背法庭”。办案法官还结合农牧区常见多发纠纷的类型、特点和规律,制作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农牧区常见法律问题手册》,借巡回审理案件之际发放给群众。 材料二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900元,微信红包2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1)结合材料一,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相关知识,分析“马背法庭”是如何体现人民司法为人民的。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答案】(1)必须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通过提供各项便民服务,解决民众的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辩称,但未提供证据。最后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措施类主观题,分析“马背法庭”是如何体现人民司法为人民的,需要 调动教材公正司法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证把法庭“搬”到农牧民的帐篷前、毡房里,及时受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相关纠纷,实行巡回立案,就地质证认证、就地调解审判、就地解决纠纷;办案法官还结合农牧区常见多发纠纷的类型、特点和规律,制作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农牧区常见法律问题手册》,借巡回审理案件之际发放给群众→可联系必须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的逻辑、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体属于说明类试题,调动教材主张权利靠举证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可联系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的逻辑、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28.(2023·浙江·高考真题)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100元/千克,要求1周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 (2)大华渔场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针对鳜鱼死因,指出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 (3)指出向阳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1)没有。大华渔场对红星酒店的回复做出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而红星酒店未做出承诺回复,二者没有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采意给分,未写出承诺,但是有答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 (2)向阳化工厂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本案是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于大华渔场缺乏化工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于弱势地位,向阳化工厂应承担举证责任。(采意给分,放宽要求,只要写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 (3)应当。环境污染责任遵循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泄,损害了大华渔场的利益,无论其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属于原因分析类试题,首先应表明态度。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可联系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相关知识展开论述。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案例有机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指出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可联系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有些情况下,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的相关知识展开论述。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案例有机结合。 (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分析指出向阳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属于原因分析类试题。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可联系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相关知识展开论述。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案例有机结合。 20 / 2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10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广东专用) 专项训练·参考答案 模拟·基础演练 1.D 2.D 3.C 4.C 5.C 6.D 7.C 8.C 9.A 10.B 11.D 12.D 13.①不构成侵权。电视台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新闻报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但电视台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②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及侵犯相邻权。该脱口秀演出俱乐部与紧邻小区居民系相邻关系的当事人,俱乐部深夜演出产生噪声严重扰民,严重干扰居民休息,损害了紧邻小区居民的相邻权,且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俱乐部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区居民可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③丁可以申请审判员张某回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近亲属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张某是被告戊的妻子,属于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丁可以在开庭前或开庭时提出回避申请。 14.①准备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②收集和整理证据,包括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和信息。③了解诉讼程序,明确诉讼流程和要求。④确定管辖人民法院,确保案件能够得到正确处理 15.(1)赔偿主张:乙养殖场可主张鱼类死亡的直接财产损失、河道清理费用、停产停业的合理利润损失等。 (2) 举证责任分配:①乙养殖场需举证证明存在损害事实、甲化工公司有超标排污行为、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关联性;②环境污染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甲化工公司需举证证明损害是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过错导致,否则承担侵权责任。 重难·创新演练 1.A 2.D 3.B 4.B 5.A 6.C 7.某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合理。某文化公司的辩称不合理。 ①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某文化公司未经许可,通过技术手段抓取搬运甲APP大量数据,损害了某科技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因此构成不正当竞争。 ②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某文化公司行为构成数据权益侵权,满足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应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③某科技公司对甲APP案涉数据集合享有合法权益。案涉短视频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但是案涉数据集合是该公司投入人力、物力汇聚形成的,具有较高商业价值,能为其带来用户流量和收益,该经营性利益受法律保护。 ④某文化公司大量搬运数据的行为超出合法平台运营范畴,因此该公司商业模式不具有正当性。 8.张某需就侵权行为、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某油田分公司、某采油厂需就其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理由:环境污染侵权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举证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被告举证免责事由或无因果关系。 真题·实战演练 1.B 2.B 3.B 4.A 5.C 6.C 7.C 8.A 9.D 10.A 11.A 12.B 13.B 14.B 15.D 16.A 17.A 18.C 19.C 20.A 21.D 22.B 23.C 24.A 25.C 26.无权。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 不可以。通过商事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以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27.(1)必须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通过提供各项便民服务,解决民众的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辩称,但未提供证据。最后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28.(1)没有。大华渔场对红星酒店的回复做出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而红星酒店未做出承诺回复,二者没有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采意给分,未写出承诺,但是有答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 (2)向阳化工厂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本案是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于大华渔场缺乏化工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于弱势地位,向阳化工厂应承担举证责任。(采意给分,放宽要求,只要写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 (3)应当。环境污染责任遵循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泄,损害了大华渔场的利益,无论其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 / 19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10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广东专用) 专项训练 目 录 考情·分析预测 1 核心·梳理识记 2 模拟·基础演练 5 重难·创新演练 9 真题·实战演练 11 考情·分析预测 考情概览 新课标要求 考题统计 1. 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申请回避、上诉等),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2024·广东·诉讼权利与证据——考查证据类型(电子数据)、诉讼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并非强制)、诉讼程序(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及行政诉讼的认定 2. 解析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三种诉讼类型的区别,明确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 2025·广东·诉讼权利与举证责任——考查行政诉讼被告认定、证据类型(博文与照片属于书证)、委托辩护人权利的适用范围及举证责任分配 1.考查频次:近5年广东高考对本课考点考查频率中等,以选择题为主,每年约1题(3分)。2024年、2025年连续以选择题形式考查,2021—2023年本课内容在广东卷中偶有涉及,但整体命题频率低于第九课“社会争议解决”中的调解与仲裁部分; 2.考查要点: 三大诉讼类型的区分为高频考点——2024年以税务局为被告的案例考查行政诉讼的认定(被告为行政机关); 证据类型与举证规则:2024年考查监控录像资料属于电子数据;2025年考查社交媒体博文与照片属于书证;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2024年考查“委托律师帮助诉讼”并非强制义务、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2025年考查委托辩护人仅适用于刑事诉讼; 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开庭审理、上诉与二审等程序性知识是选择题常见考点; 3.命题情境: 行政纠纷:2024年以税务局摔倒索赔案为情境,考查行政诉讼的认定与证据规则; 消费维权:2025年以知名人士维权案为情境,考查诉讼权利与举证责任; 4.命题形式:选择题侧重考查诉讼类型的区分、证据类型的辨识、诉讼权利的理解等基础知识。 备考策略 1.夯实核心概念:系统掌握“三大诉讼类型的区分标准(案件性质、诉讼目的、诉讼主体)”“证据的法定分类(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举证规则”等核心知识; 2.精准区分易混概念:注意“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的适用范围区别——辩护人仅存在于刑事诉讼中;注意“上诉”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上诉针对未生效裁判,审判监督程序针对已生效裁判; 3.重点掌握证据规则: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行政诉讼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4.关注诉讼程序细节:起诉条件(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管辖法院的确定(“原告就被告”原则、不动产专属管辖等)、上诉期限(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不服判决为15日、不服裁定为10日;刑事诉讼不服判决为10日、不服裁定为5日)等程序性知识是选择题常见考点; 5.强化案例辨析训练:针对选择题中常见的“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等题型,加强以具体诉讼案例为情境的法律判断训练,注重诉讼类型、证据认定、权利行使的综合分析能力。 核心·梳理识记 内容速览:基本诉讼权利 、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开庭→上诉)、证据与举证责任 诉讼权利与程序总览 核心问题 当事人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诉讼要经过哪些程序?如何收集和运用证据? 逻辑主线 基本诉讼权利 → 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开庭→上诉)→ 证据与举证责任 考点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类别 核心内容 补充说明 1.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①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 • 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委托辩护人(也可委托诉讼代理人)。 ② 申请回避的权利: • 回避对象:审判人员、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 • 不回避对象:诉讼代理人、证人、旁听近亲属等。 ③ 上诉的权利: •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不服一审裁判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辩护人只存在于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存在辩护人。 上诉期限: •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判决15日,裁定10日。 • 刑事诉讼:判决10日,裁定5日。 2. 法律援助 性质:政府责任,无偿法律服务制度,旨在保护和促进人权。 对象: • 经济困难的公民(“穷人”); • 未成年人; • 盲、聋、哑人; •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 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等。 法律援助 ≠ 司法救助: • 法律援助: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 • 司法救助: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负责。 考点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类别 核心内容 补充说明 1. 起诉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实行 “不告不理” 原则。 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级别管辖 +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规则: ① 民事诉讼: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 ②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③ 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④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⑤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法院管辖。 2. 立案 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登记立案,确定原告与被告。 立案才正式进入诉讼程序。 3. 应诉 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需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 开庭审理 诉讼最重要环节。 阶段: ① 开庭准备。 ② 法庭调查(开庭审理的重心)。 ③ 法庭辩论。 ④ 评议与宣判。 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环节,当事人可在此阶段举证、质证。 5. 上诉与二审 不服一审裁判可在生效前上诉。 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两审终审制)。 最高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超过上诉期限未上诉的,一审裁判即生效。 6. 审判监督程序 又称再审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当事人可申请再审,但须符合法定条件。 7. 刑事公诉案件程序 立案 → 侦查(公安机关)→ 起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审判(人民法院)→ 执行 刑事诉讼程序的典型流程。 考点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类别 核心内容 补充说明 1. 证据的含义 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是诉讼的灵魂。 法律事实 ≠ 生活事实: 证据所证明的是“法律事实”,不等于客观发生的“生活事实”。 2. 证据的法定种类 ① 当事人的陈述。 ② 书证(以思想、内容证明)。 ③ 物证(以实物、痕迹、外部特征等证明)。 ④ 视听资料(录音、录像、胶片、磁带等传统介质)。 ⑤ 电子数据(存储在手机、电脑、U盘、存储卡、云存储等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⑥ 证人证言。 ⑦ 鉴定意见。 ⑧ 勘验笔录。 区分视听资料 vs 电子数据: 视听资料=传统介质(磁带、胶片等); 电子数据=电子介质(手机、电脑、U盘、云存储等)。 例如:云存储中的录音=电子数据;磁带录音=视听资料。 3. 三大诉讼举证责任 ① 民事诉讼: • “谁主张,谁举证” (一般原则)。 • 举证责任倒置(特殊情形)。 ② 行政诉讼: • 被告(行政机关) 承担举证责任,须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③ 刑事诉讼: • 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 • 自诉案件: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常见情形: ①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纠纷:行为人就免责事由及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② 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脱落致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③ 个人信息侵权: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易混易错提示 易混点 正确理解 诉讼代理人 vs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存在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中(代当事人进行诉讼);辩护人:只存在于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回避对象 ≠ 所有参与人 回避对象:审判人员、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不回避:诉讼代理人、证人、旁听的近亲属等。 上诉期限(民事/行政 vs 刑事)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判决15日,裁定10日;刑事诉讼:判决10日,裁定5日。刑事上诉期限更短。 法律援助 vs 司法救助 法律援助: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如指派律师);司法救助: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负责,提供经济救助(如诉讼费缓减免)。 “不告不理” ≠ 法院主动介入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法院不主动启动诉讼程序;刑事诉讼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适用“不告不理”。 开庭审理 ≠ 法庭调查 开庭审理是诉讼最重要环节,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重心(举证、质证在该阶段进行)。 证据种类:视听资料 vs 电子数据 视听资料:传统介质(磁带、胶片、录像带);电子数据:电子介质(手机、电脑、U盘、云存储)。相同内容的录音,存储介质不同,证据种类不同。 举证责任:民事诉讼 vs 行政诉讼 vs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一般“谁主张谁举证”(特殊情形举证责任倒置);行政诉讼:被告行政机关举证;刑事诉讼(公诉) :检察院举证,被告不承担自证无罪的责任。 法律事实 vs 生活事实 生活事实是客观发生的事实;法律事实是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诉讼中依据的是“法律事实”,而非“生活事实”。 上诉 vs 再审 上诉:针对未生效的一审裁判,启动二审程序;再审(审判监督程序):针对已生效的裁判,纠错程序。 记忆口诀(一句话总结) 诉讼权利 三权利:委托辩护/代理、回避、上诉(上诉期限记清楚:民行15/10,刑事10/5)。 诉讼程序 起诉找管辖 → 立案定身份 → 应诉交答辩 → 开庭重心在调查 → 不服可上诉 → 再审纠错误。 举证责任 民诉谁主张(例外倒置),行诉被告举,刑诉公诉检察院(自诉自诉人)。 模拟·基础演练 考察重点:基本诉讼权利 、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开庭→上诉)、证据与举证责任 1.【基本诉讼权利】柴先生搭乘地铁站内上行自动扶梯时,前方的古阿姨突然站立不稳向后摔倒,柴先生立即上前救助。因救助及时,古阿姨并未受伤,但柴先生却因此摔倒受伤。柴先生自行前往医院就医,并支付了医疗费等费用。事后,柴先生申报“见义勇为”行为需古阿姨确认,却遭拒绝。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古阿姨侵犯了柴先生的健康权 B.地铁站应承担对柴先生的赔偿责任 C.柴先生可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D.柴先生可申请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基本诉讼权利】家庭经济困难的孙某从事保安工作近8年,但公司从未为其缴纳社保,而且已欠薪半年,直接导致孙某的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孙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和支付工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某若与公司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无法维权 ②孙某也可就社保和工资问题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公司侵犯了孙某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④国家法律援助制度可以为孙某维权提供保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基本诉讼权利】2024年,山西省实施“法援惠民生”活动,解决“烦薪事”,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讨薪案件近2900件,调解解决拖欠工资纠纷400余件,讨薪46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下面对法律援助制度认识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辩护人代为提出 ②法律援助机构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要书面告知理由 ③民事和行政纠纷,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依法就各种事项申请法律援助 ④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起诉程序】徐某在反复了解某手机网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后,成功提交了某知名手机的订单。收到该手机使用了一段时间后,他发现该手机的商标与该网店所展示的对应手机商标略有不同。徐某与该网店客服联系后被告知:售出手机已经过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期限,该网店概不负责。徐某遂诉诸法院。下列对该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涉嫌虚假宣传,双方的买卖合同无效     ②徐某成功提交订单,应视为作出承诺 ③该网店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诉讼活动       ④徐某购买该手机的发票属于书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起诉程序】S公司委托配送中介李某联系货车将货物运往A地,李某在运输信息平台发布消息,司机张某接单并与S公司协商好运费等事宜。在运输途中货车发生意外,导致车和货物全部被毁。事后,S公司与李某、张某协商赔偿,二人互相推诿,公司无奈将二人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人民法院在登记立案后应当依法开展立案侦查 ②李某、张某若无暇参与诉讼活动,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 ③张某若能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损毁,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④李某作为该运输合同当事人,有保障货物运输安全的义务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起诉程序】王某与某建筑公司因工程款纠纷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指定法官赵某审理该案。庭审前,王某发现赵某是该建筑公司法人代表的远房亲戚,且曾参与该项目的咨询工作,遂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赵某回避,人民法院审查后依法作出回避决定。关于该案案情及回避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除法官外,其他人若符合法定不宜参加审理的情形也需回避 ②若王某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则法官赵某无需回避该案件审理 ③赵某回避有利于消除当事人王某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④当事人若申请回避,必须出具正式的书面申请递交人民法院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证据与举证责任】秦某某驾驶机动车时操作手机,被某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以“驾驶时妨碍安全驾驶”为由罚款500元。秦某某认为处罚金额过高且未充分听取其陈述申辩,先后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法院审理认为该处罚明显不当,判决予以撤销。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秦某某对该行政处罚不服,除行政诉讼外还可申请人民调解 ②秦某某不服罚款处罚的核心是其合法财产权受到行政行为的影响 ③此案审理具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作用 ④若秦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及时向上级法院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证据与举证责任】某自媒体发布不实文章,捏造嫣然医院存在财务不规范、违规使用捐赠资金等虚假信息,引发公众误解。嫣然医院认为自身名誉权受到严重侵害,收集了相关文章截图、公证书、捐赠审计报告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被告不提交答辩状,则此案无法审理 ②嫣然医院要准备证据并写起诉状 ③嫣然医院如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上诉 ④若对二审生效判决不服,嫣然医院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证据与举证责任】赵某带孩子在小区玩耍时,一只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孩子头部,小孩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调查,坠落的乌龟系小区业主张某饲养。事故发生后,赵某将张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经上一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案中(   ) A.业主张某无论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责任 B.物业需证明管理与损害没有因果关系 C.医院的诊断记录属于证据中鉴定意见 D.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 10.【证据与举证责任】2024年4月,范某在卢某的桔园北侧水稻田采用无人植保飞机进行除草剂喷洒作业。由于飞行高度、风向等原因,发生药液漂移,虽未对土壤水质产生明显影响,但造成卢某农作物受损。卢某起诉时提交了专业机构对本次事故情况及损失做出的鉴定意见和农业农村局调查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在本案中(   ) ①范某是故意还是过失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 ②卢某提交的该鉴定意见和调查人的询问笔录均属于书证 ③卢某在诉讼中应证明农作物损失和范某喷药漂移的因果关系 ④天有不测风云,风向变化属于不可抗力,应当减轻或免除范某的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11.【证据与举证责任】小李购买了甲公司生产的一款价值不菲的高档充电宝。使用数月后,小李在户外行走时,口袋里的充电宝突然自燃起火,导致其左腿三级烧伤。小李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并递交了购物发票、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证据。本案中(   ) ①小李能够获得律师的法律援助服务       ②该视频记录了燃烧过程,属于物证 ③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④甲公司对此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证据与举证责任】14岁的小范与同学去“鬼屋”游玩。工作人员知晓真实年龄后,仍要求两人各填写了一份“免责声明书”,免责声明书上写着“未成年人需由成年人陪同游玩”,且两人在“是否为未成年人”一栏中勾选了“否”。后小范在游戏中因受惊逃跑撞到门致额头受伤。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小范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免责声明书已由小范签署,具有法律效力         ②“鬼屋”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小范父母应当对小范的行为承担教育责任         ④该案中所签署的“免责声明书”属于书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证据与举证责任】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脱口秀演出正成为年轻人文化消费的新宠,脱口秀市场背后有哪些法律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呢?某校高三同学对下表问题进行了研究,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其中的法律事实。 情境一 脱口秀演员甲未经许可在演出中完整使用了知名脱口秀艺人乙在《脱口秀大会》中表演的原创段子,未注明出处也未支付报酬。 示例:涉嫌侵犯著作权。脱口秀艺人乙的原创段子属于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演员甲未经乙许可完整使用其原创段子,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情境二 某电视台在报道脱口秀行业现状的新闻专题片中,短暂播放了演员丙的演出片段(约5秒),用于说明脱口秀的表演风格。 ① 情境三 某脱口秀俱乐部演出场地紧邻居民小区,演出持续至深夜,现场笑声、掌声和音响声严重干扰居民休息,多次引发投诉。 ② 情境四 演员丁认为演员戊抄袭其原创段子,将戊诉至法院。开庭前,丁发现本案审判员张某是戊的妻子。 ③ 14.【证据与举证责任】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朱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约定该公司不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是将相关费用以补助形式直接发放给朱某,双方就相关协议签字确认。此后,该公司未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半年后,朱某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提出该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请求。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支持朱某有关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请求。朱某不服,诉至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知识,简要说明朱某就此事诉至人民法院需要提前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15.【证据与举证责任】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月15日,甲化工公司(位于某河流上游)违法向河流排放高浓度废水,导致下游乙水产养殖场鱼类大量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经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废水超标排放系鱼类死亡直接原因。乙养殖场要求甲化工公司赔偿,甲化工公司以“已缴纳排污费、属合法排放”为由拒绝;同时,甲化工公司主张部分鱼类死亡系突发洪水(不可抗力)导致,拒绝全额赔偿。双方协商未果,乙养殖场拟向法院起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乙养殖场可主张哪些赔偿?本案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重难·创新演练 新情境:以现实生活为载体(T1);以现实生活为载体(T2);以现实生活为载体(T3) 新考法:以现实生活为载体(T4);以现实生活为载体(T6); 新角度:生活情境为载体(T5) 1.【新情境·以现实生活为载体】同为14岁的小余和小王上课时因琐事发生争吵,小王不慎用笔将小余的脸部划伤。因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小余的父母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学校、小王及其家长赔偿各项损失79562元。案件受理后,法官了解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便在庭审前组织双方家长及学校法定代表人进行调解。最终,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法院据此制作了调解书。本案中( ) ①小余的父母作为原告小余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小余提起诉讼 ②小王的家长作为本案的被告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应诉的权利 ③法官在庭审前组织当事人进行的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 ④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当事人达成的赔偿协议内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新情境·以现实生活为载体】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冯某,法院组成由法官杨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吉某组成的合议庭审理。开庭前,刘某发现陪审员乔某是冯某的老师,老师可能偏袒学生做出对其有利的判决。于是,刘某申请人民陪审员乔某回避。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冯某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师生关系不属于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③刘某作为诉讼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④人民陪审员是审判人员,特定情形下应当回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新情境·结合保密协议】2026年,浙江知名餐饮企业甲公司取得“塔斯汀”注册商标专用权。乙公司开设“塔诗汀”餐饮门店,在门店装修、品牌标识上模仿甲公司,并将该近似标识用于经营活动,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甲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乙公司。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商业标记 ②甲公司可委托辩护人协助其开展民事诉讼活动 ③乙公司违背公平与诚信原则,属于典型“搭便车”行为 ④乙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采取补救措施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新考法·以生活情境为载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超市张贴“小偷”照片后被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的民事案件。下面是被告与原告的自述。 原告:我去超市取货的时候,发现在超市的进出口张贴着我的照片,上边写了“小偷”二字,但我并没有偷东西。 被告:张贴照片只是为了寻找小偷,并且照片中的人戴着墨镜,不一定就是这位外卖员,没有给他造成损失。   下列对本案分析合理的是(   ) ①被告公开张贴原告照片并附有“小偷”字样,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②被告损害了原告的职业荣誉感,侵害了原告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③被告认为张贴照片是寻找小偷的自救行为,是合理正当的维权行为 ④若发现自身权益受损,要保存证据,采取报警、诉讼等合法方式维权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新角度·生活情境为载体】某小区健身器材螺丝松动未检修,物业没有尽到管理维护义务。居民周某使用时,器材倾倒导致受伤,产生医疗费等1.8万元。双方就赔偿协商未果,周某诉至法院。对于此案,以下认识不恰当的是(   ) ①周某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②小区物业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周某就有争议的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④周某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物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新角度·生活情境为载体】阅读下面材料 案例:原告陈某与被告雷某系同学关系。据陈某自述,2024年11月,雷某以偿还信用卡为由向陈某借款1万元,承诺短期内归还。陈某出于信任,未要求对方出具借条,通过微信分两次各转5000元给雷某。转账后双方未就借款性质进行确认,也未补签任何书面凭证。还款期限届满后,陈某多次催讨无果,遂持微信转账记录将雷某诉至法院,要求归还1万元。庭审中,雷某否认借贷关系,同时提出,若为借款,陈某应提供借条等有效凭证。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提交的转账记录仅能证明资金交付事实,无法证实双方存在借款约定,也无法反驳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万元借款 ②陈某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约定,应承担不利后果 ③陈某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电子数据 ④陈某提起诉讼后,雷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新角度·生活情境为载体】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科技公司经营甲APP,某文化公司经营乙APP。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期间,乙APP出现50392个短视频与甲APP的短视频一致,且带有甲APP专有代码。案涉短视频中,包含19079个注册用户昵称、用户头像,其中15924个与甲APP相同,另有127处评论内容、顺序、标点符号与甲APP相同。经查,约40%的短视频具有独创性,构成作品;其余短视频有一定价值但不具有独创性,属于录像制品。 某科技公司认为,某文化公司未经许可抓取、搬运并展示传播其平台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请法院判令其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某文化公司则辩称,涉案短视频受著作权法保护,某科技公司对用户上传内容不享有权益。某文化公司开发的乙APP系为用户提供短视频上传的平台,其商业模式具有正当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某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与某文化公司的辩称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8.【新角度·生活情境为载体】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当前,我国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推动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致力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张某承包黄河下游某村一处土地,并种植海棠、白蜡、垂柳等树木。2025年10月、2026年1月,张某承包地附近的隶属于某油田分公司、某采油厂的317-2井和317-13井分别发生污水和管线泄漏,造成其承包地上种植的树木大量死亡和受损。因此,张某将某油田分公司、某采油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油田分公司、某采油厂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其承租的受污染土地并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针对树木死因,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 真题·实战演练 高频考点: 基本诉讼权利; 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开庭→上诉); 证据与举证责任 1.(2026·湖北·高考真题)小钱与某公司2025年3月20日签订劳动合同,2025年4月1日到岗。2026年5月6日,小钱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双方劳动合同自2025年4月1日起生效 B.双方劳动关系自2025年4月1日起建立 C.若公司不服裁决结果,可继续向法院起诉 D.双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条款 2.(2026·河北·高考真题)职场扬帆,法律护航。面对职场生活中的法律风险,劳动者要有清醒认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魏某起诉请求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该诉讼属于行政诉讼 ②公司以张某做得不好想换人为由将其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③金某离职后在网上发布贬损公司商誉的言论,应承担消除危险的责任 ④因生产经营需要,孙某应企业要求同意加班,可要求企业足额支付加班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6·山东·高考真题)甲茶社(普通合伙)与李某订立合作协议,约定:李某负责甲茶社经营管理,每月领取2万元报酬,并接受出勤和业绩考核,合作期3年。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甲茶社未按约定向李某支付报酬,则李某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②若甲茶社已经缴纳增值税,则甲茶社的合伙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若甲茶社未办理企业登记,则李某无权以甲茶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④若李某出资50万元加入合伙,则以50万元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5·湖南·高考真题)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025·甘肃·高考真题)小兰在某餐馆打工,老板王某拖欠小兰六个月工资。小兰辞职后多次索要工资未果,于是想打官司,她的朋友从不同角度给出的建议。以下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王某的叔叔在当地法院当法官,此案很有可能交给他审理 ②小兰经济困难,诉求属于支付劳动报酬,可申请法律援助 ③小兰应尽快起诉,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两年 ④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能达成协议还省时省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5·河北·高考真题)某语文教师复印了杨某所写畅销小说的部分内容用于教学研究。小说副标题是“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讲述了汴京大学郭靖、黄蓉等人的校园故事,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杨某被诉侵权,其小说属于物证     ②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 ③该小说副标题内容的设置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该教师使用杨某小说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025·湖北·高考真题)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025·河北·高考真题)下面为小张与其朋友小王的微信聊天内容截图。 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第17条属于格式条款,影楼应予以提示 ②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小张承担不利后果 ③若小张胜诉,影楼应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的责任 ④影楼未经授权使用了小张的婚纱照,侵犯了小张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025·陕晋青宁卷·高考真题)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10.(2025·山东·高考真题)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025·安徽·高考真题)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5·全国卷·高考真题)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甲提交的证据包括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②该案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物证 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④甲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2024·海南·高考真题)因连日大雨,某化工厂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导致废水外溢至附近渔业养殖场,造成鱼苗大量死亡,养殖场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适用( ) ①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②过错侵权责任原则 ③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规则 ④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024·河北·高考真题)近年来,一些社会机构在暑期提供形式多样的研学项目,而名不副实的情形也时有出现。针对这些情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机构甲将承诺的“名校参观”擅自改为“校门口合影留念”构成违约 ②机构乙谎称和某科技馆联合举办研学活动构成荣誉侵权 ③机构丙未经允许使用与某研学机构注册商标近似标识不会构成商标侵权 ④家长应要妥善保管研学宣传资料,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产生纠纷时维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024·浙江·高考真题)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2024·浙江·高考真题)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7.(2024·广东·高考真题)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8.(2024·北京·高考真题)“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19.(2024·湖南·高考真题)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2024·浙江·高考真题)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1.(2023·云南吉林·高考真题)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2023·辽宁·高考真题)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3.(2023·北京·高考真题)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24.(2023·山东·高考真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5.(2023·浙江·高考真题)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6.(2025·全国卷·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与李某签订柑橘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如下:公司向李某订购5万公斤柑橘,货款为20万元;公司向李某交付定金4万元。合同签订当天,该公司将4万元定金转账给李某。到了交货日期,李某将柑橘运到该公司。该公司以业务调整不再需要柑橘为由拒绝收货,提出可以赔偿李某2方元,同时要求李某返还4万元定金。李某表示不能接受,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事后李某就以下问题向某律师咨询:该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本人返还定金及其理由;若本人提起诉讼,有哪些主要的诉讼权利;该争议是否可以通过商事仲裁的方式解决及其理由。 假如你是该律师,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以上问题给出你的意见。 27.(2024·甘肃·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我国西部农牧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农牧民因农牧场地界、牛羊走失、邻里、婚姻等矛盾到法院打官司存在诸多不便。有些矛盾若不能及时化解,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针对这种状况,甘肃、青海、新疆等地的法官走出法院大楼,背上国徽骑马下乡,把法庭“搬”到农牧民的帐篷前、毡房里,及时受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相关纠纷,实行巡回立案,就地质证认证、就地调解审判、就地解决纠纷,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被群众亲切地称为“马背法庭”。办案法官还结合农牧区常见多发纠纷的类型、特点和规律,制作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农牧区常见法律问题手册》,借巡回审理案件之际发放给群众。 材料二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900元,微信红包2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1)结合材料一,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相关知识,分析“马背法庭”是如何体现人民司法为人民的。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28.(2023·浙江·高考真题)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100元/千克,要求1周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 (2)大华渔场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针对鳜鱼死因,指出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 (3)指出向阳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20 / 2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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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专项训练)(广东专用)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练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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