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讲 两汉的强盛与衰亡 讲义 --2027届高三统编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一轮复习
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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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高中历史高考复习讲义聚焦两汉强盛与衰亡,涵盖政治集权、经济政策、选官制度、儒学正统、丝绸之路等核心考点,以“承前启后”为线索梳理汉承秦制与创新,通过考情分析、知识精讲、概念辨析、命题视角等环节,帮助学生构建系统知识体系,突破制度演变、中外比较等难点。
讲义突出辩证思维与核心素养培养,如通过“推恩令”制度智慧分析渗透唯物史观,结合汉承秦制答题框架训练历史解释能力。设置关键概念深度辨析和分层命题视角,助力学生在有限时间内掌握答题逻辑,为教师把控复习节奏、提升学生应考能力提供有力支持。
内容正文:
第4讲 两汉的强盛与衰亡——2027届高三历史一轮复习讲义
【高考导航·考情分析与备考策略】
两汉(前202—220年)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经济模式和文化格局定型的关键阶段。本讲内容在高考中占据重要地位,近五年来全国卷及分省卷几乎年年有题,考查密度在秦汉诸讲中居于首位。
从命题分布看,选择题多集中于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举措(推恩令、中外朝制度、盐铁专卖)、察举制的内涵与演变、两汉与匈奴的关系等;非选择题则倾向于以两汉为案例考查制度沿革、经济政策、文化整合等长时段主题,如2021年全国甲卷第41题以“汉代与罗马的治理比较”为切入点考查中外历史综合比较能力。选择性必修教材新增的视角——选必1的“中外朝与尚书台”、选必2的“丝绸之路与物种交流”、选必3的“佛教传入与儒释道融合”——为命题拓展了新空间。
备考建议:本讲复习应抓住“承前启后”这一核心定位。所谓“承前”,是指“汉承秦制”——汉朝继承了秦朝的皇帝制度、郡县制、法律体系等基本制度框架,但根据亡秦教训进行了重要调整。所谓“启后”,是指两汉时期形成的“外儒内法”治理模式、察举选官制度、儒学独尊的文化格局,以及以丝绸之路为纽带的对外交往格局,奠定了此后两千年的基本走向。复习时应始终关注“继承”与“创新”的双重维度,答题时既要指出汉代制度沿袭秦制的方面,也要分析汉代超越秦制的方面——这种辩证思维是得高分的关键。
【知识精讲】
一、从汉初到汉武帝的大一统
(一)汉初的困境与黄老政治
公元前202年,刘邦在楚汉之争中击败项羽,建立汉朝,定都长安,史称西汉。然而统一之初的汉朝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局面。
秦末以来连年战争造成社会经济严重凋敝。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中记载:“汉兴,接秦之弊……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这段记载触目惊心:一石米价格高达五千钱,民间出现人吃人的惨剧,人口死亡过半。经济崩溃导致国家财政极度困难,“天下既定,民亡盖臧,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天下虽然平定,百姓没有积蓄,天子的车驾凑不齐四匹同样颜色的马,将相们甚至只能坐牛车出行。
面对这一困局,汉初统治者选择了与秦朝截然相反的治国理念——黄老之学,实行“无为而治”。黄老之学托名于黄帝和老子,其核心主张是“清静无为”:政府少兴事功、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汉高祖时期“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五而税一”,将田租税率降至十五分之一。惠帝、吕后时期延续这一方针,“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社会生产力逐步恢复。到文帝、景帝时期,进一步将田租税率降至“三十税一”,甚至曾有十余年全免田租,徭役也从每年一次减为三年一次。
文景之治是黄老政治的收获期。经过数十年休养生息,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史记·平准书》描述文景末年的富庶景象:“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国库中串钱的绳子朽坏,粮仓中的粟米一层压一层溢出仓外腐坏不可食用,这与汉初“天子不能具钧驷”的困窘形成鲜明对照。
然而黄老“无为”政治也产生了不容忽视的问题。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相对松弛,诸侯王国势力日益膨胀,自行征税、任官、铸币,形成“国中之国”;社会上商人势力崛起,兼并土地、囤积居奇;边境上匈奴不断侵扰,威胁日增。文帝时期的贾谊在《治安策》中痛陈时弊,他将当时看似太平的局面比作“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把火种放在柴堆下面自己却睡在上面,火未及燃便以为平安。贾谊的忧患意识预示着汉初无为政治的历史局限:恢复性发展的任务基本完成后,国家需要更积极有为的治理方针。
(二)汉武帝的集权措施
汉武帝刘彻(前141—前87年在位)十六岁即位,在位五十四年。此时经过文景两代的积累,国家财力充裕、社会安定,具备了推行积极政策的物质条件。这位年轻的雄主一改汉初的无为作风,全面推行“有为”政治,将西汉推向鼎盛,同时也深刻重塑了国家与社会的权力结构。
政治上:削弱地方、强化中央
汉武帝面对的首要问题是诸侯王国尾大不掉。汉高祖刘邦在剪除异姓诸侯王之后,曾与群臣立下“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的白马之盟,此后分封对象仅限于刘氏宗亲。但同姓诸侯王同样构成对中央的潜在威胁。文帝时济北王刘兴居、淮南王刘长先后谋反,景帝时吴楚七国之乱更是几乎颠覆中央。七国之乱被平定后,景帝采取了一些削藩措施,但问题并未根本解决。
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实行推恩令。这一政策的设计极为精妙:以前诸侯王的王位只由嫡长子继承,其他儿子没有封地;推恩令则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继承王位,但其余诸子也可以分割王国的一部分土地封为列侯,由中央授予侯国名号。名义上这是皇帝对诸侯王子弟的“推恩”施惠,实际上却是用和平手段将大王国拆分为众多小侯国——这些侯国地位与县相当,直接隶属于中央的郡管辖,不再受诸侯王控制。推恩令的高明之处在于,它不直接剥夺诸侯王的权力,而是利用诸侯王子弟对土地的渴求,从内部瓦解王国。如果诸侯王拒绝执行,便会引起诸子不满;如果执行,王国领地便一代代缩小。推恩令未动一兵一卒,便巧妙化解了困扰汉初数代君主的地方割据问题。
与推恩令相配合的还有两项政策:一是左官律,规定在诸侯王国任职的官员地位低于中央政府官员,且不得再转任中央要职,以此限制人才流向王国;二是附益法,严厉惩处中央官员与诸侯王交通勾结的行为,割断中央官僚与地方诸侯之间的私人联系。通过这些措施,汉武帝从根本上解决了郡国并行制下诸侯王势力坐大的问题,中央集权大大加强。
在地方行政层面,汉武帝在郡县制的基础上设立十三州刺史。刺史是中央派出的监察官员,品秩不高(仅六百石),但权力很大——负责监察一州辖区内的地方官员和豪强势力,考核六条,核心是防范地方官员与豪强勾结、骄纵不法。刺史以小制大的设计体现了中央对地方控制的强化。到东汉时期,刺史逐渐从监察官演变为地方行政长官(州牧),成为郡之上的一级行政层级。
经济上:垄断财源、充实国力
汉武帝对外连年用兵、对内大兴功业,开支浩大,必须开辟新的财源(详见第三部分“经济政策与对外交往”)。
思想上:确立儒学正统
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将儒学确立为官方正统思想(详见第四部分“儒学正统与文化传播”)。
军事上:开拓疆域、奠定版图
汉武帝对匈奴发动了持续数十年的反击战争。公元前127年卫青收复河套地区,设置朔方郡;前121年霍去病两次出击河西,匈奴浑邪王降汉,汉朝设河西四郡(武威、张掖、酒泉、敦煌),打开了通往西域的通道;前119年卫青、霍去病分两路深入漠北,大败匈奴主力,“匈奴远遁,而漠南无王庭”。同时,汉武帝向南平定南越,置南海等九郡;在西南地区以政治招抚与军事征服相结合,将西南夷地区纳入郡县体系;在东北设乐浪等四郡。汉朝的疆域在武帝时期达到极盛,奠定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空间格局。
(三)东汉的建立与田庄经济
西汉后期,土地兼并加剧、流民问题严重、外戚势力膨胀,社会矛盾不断积累。公元9年外戚王莽篡汉自立,建立新朝,推行“改制”,试图通过恢复井田制、禁止奴婢买卖等措施解决社会危机。但王莽改制严重脱离实际,反而导致经济混乱和社会动荡,各地农民起义不断。公元25年,刘秀(汉光武帝)重建汉朝,定都洛阳,史称东汉。
刘秀以“柔道”治国,采取了一系列缓和社会矛盾的措施:释放奴婢、减轻刑罚、减免赋税、精简机构。东汉初年的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出现了“光武中兴”。但东汉政权从建立之初便埋下了深刻隐患。刘秀是在豪强地主的支持下取得政权的,这批“云台二十八将”及其家族在东汉享有巨大的政治经济特权,成为世族豪强。
豪强地主的势力集中体现在田庄经济上。东汉的田庄规模巨大,一个田庄往往拥有成百上千顷土地,庄内有农田、山林、鱼塘、作坊,种植粮食作物和经济林木,饲养牲畜,兼营纺织、酿造、农具制造等手工业,形成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实体。田庄中的劳动者主要是依附农民(“宾客”“徒附”),他们对庄主有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除耕作外还需为庄主服各种劳役,地位近似于农奴。田庄还拥有私人武装(“部曲”),修筑坞堡以自卫。一个田庄就是一个小型社会,庄主在田庄内集地主、家长、军事首领于一身。
田庄经济的膨胀对东汉国家造成了多方面的损害:在经济上,田庄隐匿大量人口和土地,使国家赋税和徭役征发来源萎缩;在政治上,豪强地主世代公卿、把持察举,形成“门生故吏遍天下”的势力网络;在军事上,私人武装的存在削弱了国家对暴力的垄断。东汉末年军阀割据的形成,其社会基础正在于此。
(四)两汉的衰亡轨迹
西汉后期,土地兼并和流民问题日益严重,外戚专权(元帝皇后王氏家族长期把持朝政)导致政治腐败。王莽代汉建立新朝后推行的一系列脱离实际的改革非但未能解决问题,反而激化了矛盾。绿林、赤眉起义推翻了新朝,刘秀趁机崛起重建汉室。
东汉中期以后,出现了中国历史上典型的外戚与宦官交替专权的局面。皇帝年幼即位时,太后临朝,外戚掌权;皇帝年长后不甘受外戚挟制,便依靠身边的宦官发动政变铲除外戚势力,宦官由此得势;皇帝死后幼主即位,新的外戚又起……如此循环往复,中央政治陷入恶性内耗。与此同时,地方上豪强势力不断坐大,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日益削弱。
东汉后期,外戚与宦官的斗争在“党锢之祸”中发展到顶点。宦官势力残酷打击以李膺、陈蕃为代表的清流士大夫,将大批士人禁锢终身不得为官。党锢之祸使东汉失去了最有政治责任感的知识精英,统治集团彻底丧失自我纠错的能力。184年黄巾起义爆发,东汉王朝名存实亡,各地州牧郡守拥兵自重,中国进入了军阀混战的局面。
二、中枢体制与选官制度
(一)从丞相到中外朝:中央决策体制的演变
秦汉中央官制经历了从秦朝三公九卿到汉代中外朝制度再到东汉尚书台掌权的演变过程,这一演变的主线是皇权逐步削弱相权、建立更便于皇帝控制的决策机制。
汉初的三公九卿
汉初沿袭秦制,中央仍设三公九卿。丞相是百官之长,总理政务,权力极大。汉初名相如萧何、曹参、陈平、周勃等,大多有开国之功,在朝中威信卓著,对皇帝的决策有一定程度的制约作用。文帝曾问右丞相周勃“天下一岁决狱几何”“天下一岁钱谷出入几何”,周勃答不上来,汗流浃背。文帝又问左丞相陈平,陈平说这些具体事务各有主管官员,丞相的职责是“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丞相是“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的辅政大臣,而非琐碎事务的执行者。这段著名的对话说明,汉初丞相的地位相当崇高,有其独立的职权范围。
中外朝制度的创立
汉武帝即位后,对丞相权力过大的局面日益不满。他需要通过削弱丞相权力来加强皇权,但直接废除丞相制度又会引起整个官僚体系的强烈反弹。汉武帝采取的策略十分巧妙——不是废除旧机构,而是在旧机构之外另建新机构,通过将决策权转移到新机构来实现权力再分配。这就是中外朝制度。
所谓“中朝”(也称内朝),是由皇帝身边的亲信组成的决策班子。汉武帝选拔了一批品秩不高但有才能的文人(如严助、朱买臣、主父偃等)以及自己的近臣(如卫青、霍去病),授予侍中、给事中、常侍等加官头衔,让他们出入宫禁、参与决策。这些人直接听命于皇帝,在宫内议事,形成事实上的最高决策层。而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领导的三公九卿系统则变成“外朝”,虽然仍处理日常行政事务,但失去了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逐渐沦为执行机构。
中外朝制度的核心机制是在宫内形成独立的决策中心。加官制度是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侍中、给事中、常侍等官职原本品秩不高,但一旦获得这些“加官”,就获得了出入宫禁、接近皇帝的资格,成为决策的参与者。汉武帝通过任命和撤换加官来灵活控制中朝的构成,不需要触动三公九卿的正式制度框架便实现了权力转移。
中外朝制度的建立是皇权与相权博弈的一个分水岭。此后,相权逐渐从决策权转向执行权,皇权真正实现了“大权独揽”。后来的尚书台、中书省、门下省、内阁、军机处,无一不是沿着汉武帝开创的思路——建立皇帝亲信的近侍决策机构来架空正式官僚系统——而不断演进的。
东汉尚书台的崛起
东汉时期,光武帝刘秀鉴于西汉末年王莽以外戚身份篡权的教训,进一步削弱三公权力,将政务中枢转移到尚书台。尚书原本是九卿之一少府下属的小官,负责在皇帝与大臣之间传递文书,品秩很低。刘秀将尚书扩充为六曹(类似于六个职能部门),分管人事、民政、刑法、外交等各项政务,尚书台成为事实上的行政中枢。三公虽然地位尊崇,但如果不兼领尚书事,便不能参与核心决策。“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虽然三公的职位还在,但实权已经归于尚书台——这是东汉中央政治的基本格局。
从丞相到中朝到尚书台,汉代的中央决策体制沿着一条清晰的轨迹演进:权力的核心从正式的、制度化的官僚机构(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逐步转移到非正式的、直接服务于皇帝的近侍机构(中朝,进而尚书台)。这一演变对后世影响深远——此后两千年,皇帝身边总会出现一些品秩不高但权力极大的近侍职位,它们是皇权摆脱官僚体系约束的制度工具。
(二)察举制:选官制度的变革
从世卿世禄到察举
先秦时期,选官以世卿世禄为主,官职和爵禄由贵族家族世袭。战国军功爵制打破了血缘垄断,为庶民打开了一条通过军功获得爵位的上升通道。但军功爵制的局限性也很明显——它只适用于战争时期,且选拔的是军事人才,不能满足和平时期对行政、文化、经济等各类人才的需求。
汉朝建立后,高祖刘邦曾下诏要求各地举荐“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之先声。文帝时期也曾下诏令郡国举荐“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但这些做法尚属临时性的特科征召,并未形成制度化的常态选官渠道。
察举制的正式确立与科目
汉武帝时期,察举制正式确立为常制。公元前134年(元光元年),汉武帝下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各郡国每年须向中央举荐“孝”和“廉”各一人。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制度形式要求地方定期向中央输送人才,标志着察举制正式确立。
察举的科目分为岁科(常科)和特科两大类。岁科中最重要的是孝廉,每年由郡国按人口比例举荐——起初是每郡每年举孝、廉各一人,后来改为按人口比例:郡国人口满二十万者岁举一人,不满二十万者二岁举一人,不满十万者三岁举一人。孝廉是入仕最重要的正途,东汉的许多名臣如袁安、杨震、李膺等均以举孝廉起家。此外有茂才(原称秀才,避光武帝刘秀讳改),由州郡举荐,地位高于孝廉,多为现任官员的升迁途径。
特科是皇帝根据需要临时设立的选拔科目。最重要的特科是贤良方正(或称贤良文学),遇有天灾异象或国家大事时,皇帝下诏令中央和地方官员举荐能直言极谏、通达治体的人才,由皇帝亲自策问,根据对策的成绩授官。董仲舒、公孙弘就是通过贤良方正的对策受到汉武帝器重而进入权力核心的。此外还有明经(通晓儒家经典)、明法(熟悉法律)、治剧(善治棘手复杂地区)等特科。
察举的标准与方式
察举的标准并非单一的考试成绩,而是综合考察候选人的道德品行、社会声望、学识才能。在道德品行方面,被举荐者必须符合相关的品行标准,如孝廉应“为人敦厚”“躬行孝道”。汉代的察举尤其重视“乡论”——地方社会对一个人的道德评价,这在当时被称为“乡举里选”。在社会声望方面,被举荐者往往需要在地方上已有一定的名声,才可能被郡国长官所知悉并举荐。在学识才能方面,汉代的察举越来越重视候选人的儒学素养,被举者通常需要有研习儒家经典的经历。
察举并非直接授官,被举者须经过一定的考核程序。孝廉到京师后先入郎署为郎(候补官员),在宫中承担宿卫和跑腿差事,同时继续学习,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后择优外放为地方官或补授中央各机构职务。贤良方正则由皇帝亲自策问(即命题考试),根据对策的水平分出高下后授官。
察举制的历史意义与局限
察举制是中国选官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进步。它将选拔范围从先秦的世袭贵族扩大到社会各阶层,打破了血缘世袭对政治权力的垄断;它以道德和才能作为选拔标准,为有才学的平民子弟提供了上升通道,提高了官僚队伍的整体素质;它使中央能够定期从全国各地吸收人才,加强了中央对地方人才的控制和吸纳能力。
但察举制的局限也十分明显。第一,标准的主观性强。孝廉主要考察“德行”,而德行是很难客观衡量的,这就给人为操作留下了巨大空间。第二,豪强家族对察举的垄断。到东汉时期,郡国长官在举荐孝廉时往往优先考虑当地豪强大族和官僚子弟,察举逐渐变为门第的附庸,被世族门阀垄断。第三,选举与任用的脱节。被举者入郎署后,何时外放、放任何职,全凭上司乃至皇帝的意志,缺乏制度化保障。第四,缺乏统一的标准化考核机制,评价标准的主观性与多样性导致入选者质量参差不齐。
正因为察举制存在这些弊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取而代之。再后来,科举制的产生在相当程度上正是为了克服察举制的弊端——以公开的、统一的考试成绩替代模糊的德行名声评价。从这个意义上说,察举制是选官制度从世袭到考试选拔的中间环节,它为科举制的诞生准备了历史条件。
三、经济政策与对外交往
(一)汉武帝的经济集权政策
汉武帝长期对匈奴用兵,加之赏赐、兴修水利、巡行等各项开支,文景时期积累的国库财富迅速消耗殆尽。为了筹措军政费用,汉武帝推行了一系列由国家垄断和控制的经济政策,这些政策的核心思想是:将社会中最有利可图的产业掌握在国家手中,以国家的专卖收入和利润取代向农民加税,从而既充实财政又避免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社会矛盾。
盐铁专卖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盐和铁是农业社会中需求最刚性、利润最丰厚的两种商品。盐是人人每日必需的生活资料,铁是农耕和手工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此前,盐铁生产主要由私人经营,出现了一批富可敌国的盐铁商人。汉武帝采纳东郭咸阳和孔仅的建议,将盐铁生产收归国家专营。具体办法是:在全国各主要产盐区和产铁区设置盐官和铁官,由官府统一组织生产,产品由官府统一收购和销售,私人不得擅自煮盐和冶铁。
盐铁专卖为国家带来了巨额的财政收入,史称“盐铁之利,足军旅之费”——盐铁的收益就足以支付军队的开支。但专卖制度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公元前81年,汉昭帝时期召开盐铁会议,以桑弘羊为代表的政府官员与来自各地的“贤良文学”(儒学士人)展开了著名的辩论。贤良文学们从儒家“不与民争利”的理念出发,批评盐铁专卖使官府与小民争利,降低了产品质量,损害了百姓生活,主张废除专卖。桑弘羊则从国家财政和国防安全的角度进行辩护,指出盐铁之利养活了边防军队,如果废除专卖,只能增加农民赋税。辩论的结果是撤销了部分地区的酒专卖,但盐铁专卖的基本格局被保留下来。盐铁会议的意义超越了政策之争——它是一场关于国家与市场、政府与民间关系的深刻辩论,对后世经济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
与盐铁专卖配套的政策还有均输平准。均输法是官府统一征购和运输各地贡赋物资,将贡赋物资运到价格较高的地区出售,赚取差价归公。平准法是在京师设立平准机构,由国家控制物资储备以平抑物价——市场上某物价格过低时由官府收购,价格过高时由官府抛售。两项政策相结合,官府既增加了收入,又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调节物价的作用,但其实质是官府以国家权力介入商业流通领域,抑制了民间商业的活力。
算缗与告缗是汉武帝剥夺商人财富的严厉手段。算缗是向商人、手工业者和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税率很高。商人普遍隐瞒财产以逃税。于是汉武帝颁布告缗令,鼓励百姓告发隐瞒财产的商人,被告发者财产全部没收,告发者获得没收财产的一半作为奖赏。告缗令推行后,“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中等以上的商人家庭大部分破产。商人阶层遭受毁灭性打击,民间商业一蹶不振。国家因此获得了巨额的短期财政收入,解决了军费的燃眉之急,但也严重破坏了商业经济的正常发展,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力造成了长远损害。
(二)两汉的农业与手工业发展
两汉时期农业生产力有显著提高。铁农具全面普及,牛耕成为主要耕作方式,从西汉前期的“二牛抬杠”(两牛共拉一犁)逐渐发展为东汉时期的“一牛挽犁”,犁具的改进大大提高了耕作效率。代田法和区种法等精耕细作技术被发明和推广。赵过推广的代田法,将一亩地分为沟和垄,每年沟垄互换,使地力得到合理利用,增产效果显著。水利建设大规模开展,汉武帝时期在关中开凿了六辅渠、白渠等灌溉工程,黄河下游的治理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手工业方面,冶铁技术的进步尤为突出。西汉中期发明了炒钢技术——将生铁加热到半熔融状态后搅拌脱碳,炼出熟铁或钢,使铁器的大规模生产和广泛应用成为可能。纺织业中,提花技术进一步发展,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丝织品质地轻薄、花纹精美,其中一件素纱单衣仅重49克,薄如蝉翼,代表了当时丝织技术的巅峰。漆器、铜器、玉器制作也各具特色。
(三)丝绸之路与对外交往
丝绸之路的开通
汉武帝反击匈奴、设置河西四郡后,中原与西域的通道被打开。但西域诸国与匈奴有错综复杂的关系,匈奴在西域的势力仍然存在。汉武帝希望联络西域的大月氏共同夹击匈奴。公元前138年,张骞应募出使西域。途中被匈奴扣留达十年之久,逃脱后继续西行,终于到达大月氏。但此时大月氏已在新地安居,不愿再与匈奴开战,张骞的结盟目的未能达成。然而他此行获得了大量关于西域各国的第一手信息,使汉朝对西域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公元前119年,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率领三百人的使团,携带大量金币丝绸,访问了乌孙等国。张骞的副使分别到达了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帕提亚)、身毒(印度)等国,各国也派遣使者回访汉朝。“于是西北国始通于汉矣”——西域各国从此开始与汉朝建立联系。
张骞的“凿空”之举(凿空意为开辟孔道),打通了中原通往西域的道路。此后,汉朝与西域各国的使节往来不断,商旅随之络绎于途。中国的丝绸、漆器、铁器等物品源源不断地沿着这条通道向西输送,远至罗马帝国;西域以及更远的地区的物产,如葡萄、胡桃(核桃)、石榴、胡麻(芝麻)、胡豆(蚕豆)、苜蓿等作物传入中原,西域的良马、毛纺织品、玻璃器等也进入中国市场。
丝绸之路的路线
丝绸之路并非一条单一的路线,而是由多条陆路通道组成的交通网络。主线东起长安(或洛阳),经过河西走廊,出敦煌后分为南北两道。南道沿昆仑山北麓西行,经鄯善、于阗至莎车,越葱岭(帕米尔高原)后进入大夏、安息,最终抵达地中海东岸。北道沿天山南麓西行,经车师、龟兹至疏勒,越葱岭后经大宛至安息,与南道合会后通往罗马。此外,从中国西南经缅甸至印度的“西南丝绸之路”(也称“蜀身毒道”),以及从中国北方草原经欧亚草原的“草原丝绸之路”,也是广义丝绸之路的组成部分。
经济文化交流的双向影响
丝绸之路的经济影响远不止于商品交换。葡萄、苜蓿等外来作物的引入丰富了中国农业的种类;西域良马对改良中国马种、增强骑兵战斗力发挥了作用。更为深层的经济影响是,丝绸之路将中国与中亚、西亚乃至欧洲的经济体系连接起来,形成了一个跨区域的贸易网络。中国的丝绸在罗马帝国价格高昂,罗马贵族以穿着中国丝绸为荣,大量黄金白银沿着丝绸之路东流以支付丝绸进口,引发了西方世界长期的贸易逆差问题。
文化交流的意义也许比物质交换更为深远。佛教正是沿着丝绸之路经由中亚传入中国(详见第四部分)。汉代的百戏(杂技魔术)中也吸收了西域的表演元素。中国的冶铁技术、穿井技术(特别是坎儿井)沿丝绸之路西传,对沿线地区产生了积极影响。
海上丝绸之路的开启
两汉时期,海上的对外交往也已开始。汉武帝时期,中国船只已远航至印度半岛南端的黄支国(今印度康契普拉姆一带),带去黄金和丝绸,换回珍珠、宝石等珍奇物品。东汉时期,与东南亚各国的海上往来更加频繁。这些早期的海上交通路线,是后来唐宋时期繁荣的海上丝绸之路的先驱。
(四)两汉与匈奴的关系
两汉与匈奴的关系是理解汉代对外政策的主线。匈奴是活动于蒙古高原的游牧民族,秦汉之际在冒顿单于的领导下统一各部,成为一个强大的草原帝国。公元前200年,汉高祖刘邦亲率大军北击匈奴,在平城白登山被匈奴骑兵围困七昼夜,几乎全军覆没。此后,汉朝被迫采取和亲政策——以宗室女嫁给匈奴单于,每年赠送大量絮缯酒米等财物,以换取边境的暂时安宁。和亲并不能真正制止匈奴的侵扰,边境小规模的抢掠仍时常发生。
汉武帝时期,汉朝国力强盛,开始对匈奴发动大规模反击战争。经过卫青、霍去病等人的连年征战,汉朝取得了漠南、河西、漠北等多次决定性战役的胜利,将匈奴的势力驱逐到蒙古高原北部和更远的地方。此后,匈奴内部发生分裂,呼韩邪单于率部归附汉朝。汉元帝以宫人王昭君嫁呼韩邪单于,史称“昭君出塞”。昭君出塞不同于汉初被迫的和亲——这是在汉朝军事优势基础上匈奴主动来朝求亲,标志着汉匈关系从对抗走向臣属。
东汉时期,匈奴再次分裂为南北两部。南匈奴归附汉朝,迁居塞内。北匈奴继续与汉朝为敌。东汉明帝、和帝时期,派遣窦固、窦宪等将领率军出击北匈奴。窦宪在稽落山(今蒙古境内)大败北匈奴,“斩名王已下万三千级”,取得了对北匈奴的决定性胜利,勒石燕然山纪功而还。此后北匈奴西迁,逐渐退出了中国北方边境的历史舞台。北匈奴西迁还引发了一连串影响深远的世界历史变动——他们向西迁徙,对欧洲的民族迁徙和罗马帝国的命运产生了间接影响。
四、儒学正统与文化传播
(一)董仲舒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汉武帝在思想文化领域最重大的举措,是确立了儒学作为官方正统思想的地位。这一转变的枢纽人物是董仲舒。
董仲舒是西汉今文经学的大师,尤精于《春秋》公羊学。汉武帝在策问贤良方正时,董仲舒连上三篇对策(史称“天人三策”),系统阐述了其政治哲学。
董仲舒学说的理论基础是天人感应。他认为“天”是有意志的最高主宰,天与人事之间存在相互感应的关系。人间的君主(天子)受天命治理天下,天通过降下祥瑞或灾异来表达对君主治绩的嘉许或谴告。“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这是对皇权的一套“天意制约”学说。董仲舒这一理论的双重效果值得注意:一方面,他以“君权神授”论证了皇权的神圣性,天子是天的代表,臣民应服从天子;另一方面,他又以“灾异谴告”为皇权设置了天意的限制,失德的君主会受到天的惩罚。这在皇权日益膨胀的时代为儒家提供了制约皇权的思想工具。
在政治思想层面,董仲舒提出了大一统理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大统一是天地自然的永恒法则和古今适用的普遍道理。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凡不属于六艺(六经)科目和孔子学说范围的思想学说,都应断绝其传播途径,不让它们与儒学并列发展。这就是后世概括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从此儒学被确立为官方的正统学说和治国思想。这一转变的具体表现包括:设立五经博士(《诗》《书》《礼》《易》《春秋》各设博士官),由博士教授弟子;在长安设太学,以五经为教学内容,培养国家官员;将儒学修养作为察举选官的重要标准,通晓儒经成为入仕的重要条件。
(二)儒学正统地位确立的意义
儒学正统地位的确立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
第一,它改变了先秦以来各种思想学说自由竞逐的局面,儒学从诸子百家中的一家之言,上升为官方唯一尊奉的意识形态,形成了思想领域的“大一统”格局,与政治上的“大一统”相匹配。
第二,它使儒学成为选官标准和教育内容,造就了一个以儒学为知识背景的文官集团。这个集团共享同一套经典、价值和语言,成为中国帝制时代官僚体系的文化基础。文官集团以儒学经典为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皇权的任意妄为,形成中国古代特有的“道统”与“政统”之间的张力。
第三,儒学成为官学后,一方面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条件,另一方面也经历了复杂的变化——它吸收了法家的制度思想、阴阳家的天人学说和道家的宇宙观念,成为兼容诸家的综合体系。汉代的儒学已不是先秦原始儒学,而是一种经过董仲舒等人重新阐释的“新儒学”。
第四,儒学正统的确立也产生了消极影响。思想领域“定于一尊”后,学术多样性和思想活力受到抑制,百家之学遭到冷遇。即便儒学内部,也出现了经学学派之间的门户之争(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之争),学者往往固守师法、拘泥章句,思想创造力较之先秦有所减弱。
(三)两汉的史学与文学
两汉时期史学取得了辉煌成就,最具代表性的是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
司马迁(约前145—约前87年)出生于史官世家,父亲司马谈是汉武帝时期的太史令。司马迁继承父志,发愤著史。后因李陵之祸遭受宫刑,出狱后忍辱负重,发愤完成了《史记》的撰写。《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种体例,记述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到汉武帝约三千年的历史。司马迁在《史记》中贯彻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著史宗旨,不仅记录事实,而且寄托褒贬、探究规律,将史学从简单的史料编纂提升为一门有思想深度的学问。《史记》的叙事艺术和人物塑造也达到了极高水平,许多篇章同时是优秀的文学作品。
班固(32—92年)在《史记》的基础上撰写了《汉书》。《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专记西汉一朝历史,在体例上沿袭《史记》而有所变通。《汉书》叙事严谨,注重典章制度的记载,其《食货志》《艺文志》《地理志》等志书为研究汉代经济、学术、地理提供了系统资料。
文学方面,汉赋是最具代表性的文体,司马相如、扬雄、班固是著名赋家。汉赋以铺陈夸张、辞藻华美为特点,多用于颂扬汉帝国的强盛和繁荣。乐府诗则来自民间,以朴实语言反映普通人的生活和情感,是汉代文学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四)佛教的传入与早期传播
佛教传入中国是汉代中外文化交流史上最重要的事件之一。关于佛教传入的具体时间,传统说法是东汉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据记载,汉明帝梦见金人飞行于殿前,次日询问群臣,得知西方有神名“佛”,于是派遣使者西行求法,在大月氏遇到天竺僧人摄摩腾和竺法兰,以白马驮经返回洛阳。明帝在洛阳修建了中国第一座佛教寺院——白马寺,供僧人译经弘法。
这一传说虽经后人润色,但佛教在东汉明帝时期已传入中国的基本事实是可靠的。佛教传入的路径正是张骞开通的丝绸之路——佛教从印度经中亚传入西域,再从西域传入中原。最初的信众多为来自西域的商人或移民,随后逐渐向中国本土居民传播。东汉末年,安世高、支娄迦谶等西域僧人在洛阳翻译了大量佛经,佛教的影响开始扩大。
佛教之所以能在两汉之际传入并初步立足,有几个值得注意的条件。首先,丝绸之路的开通为佛教传播提供了交通便利。其次,汉代社会存在接受佛教的精神土壤——两汉儒学侧重经世治国和伦理规范,对生死、来世等个人终极关怀问题涉及较少,而佛教的因果轮回、涅槃解脱等教义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这方面的精神需求。最后,佛教初传时注意依附于中国本土信仰,如将佛陀视为与黄帝、老子类似的“神仙”一类,借用道家的“无”“清净”等概念来翻译和解释佛教教义,减少了文化冲突。
东汉时期佛教在社会上的影响仍然有限,严格限制在少数上层人士和外来移民中间,远未达到后来魏晋南北朝时期广泛传播的程度。但佛教东传的种子已经播下,经过魏晋南北朝的翻译消化和社会动荡中的广泛传播,到隋唐时期佛教将迎来中国化的鼎盛阶段。
(五)儒学的国教化与经学传统
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儒学经历了一个逐渐“国教化”的过程。设五经博士、立太学、将儒学纳入察举标准等举措,使儒学从学术思想转变为国家制度的一部分。今文经学成为官方正统,其特点是以《春秋》公羊学为核心,注重阐发经典的微言大义,为现实政治提供理论依据。到西汉末年,古文经学兴起,注重文字训诂和名物考证,与今文经学形成长期对立。东汉时期,古文经学逐渐取得优势,贾逵、马融、郑玄等大儒遍注群经,郑玄更是兼采今古文,成为两汉经学的集大成者。
儒学经学化的一个重要影响是教育的发展。太学在汉武帝时设立,到东汉质帝时太学生多达三万人。地方上也有郡国学校和私人讲学。以儒学经典为核心的教育体系培养了大量文官人才,也使儒学价值观通过教育渠道深入社会,成为此后两千年中国文化认同的核心要素。
【关键概念深度辨析】
1.“黄老无为”与“文景之治”的关系辨析
学生容易将“黄老无为”理解为政府完全无所作为,这是一种误解。黄老之学的“无为”并非消极怠惰,而是“不妄为”——政府减少不必要的干预和兴作,让社会经济按照自然规律恢复和发展。文景时期的“无为”包含以下具体内涵:在经济上轻徭薄赋、不夺农时,在法律上约法省禁、不滥用刑罚,在对外关系上尽量避免大规模战争。之所以汉初选择这一治国方针,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秦末战乱之后社会经济几近崩溃,人口锐减,国家财政枯竭,此时任何大规模的积极作为都缺乏物质基础,反而可能重蹈秦朝“急政暴虐”的覆辙。黄老政治的历史功绩在于为汉朝积累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但它的历史局限也正在于此——当社会经济恢复后,王国问题、边患问题、社会贫富分化问题等“无为”所无法解决的深层矛盾日益显露,必然呼唤更积极有为的治国方针。从“无为”到“有为”的转变,不是汉武帝个人的心血来潮,而是历史条件变化后国家治理方针的必然调整。
2.“推恩令”的制度智慧
推恩令被历代史家誉为“千古阳谋”——其精妙之处在于,它并不是中央强行削夺诸侯王的权力(那可能激起武力反抗),而是利用诸侯王家族内部的利益矛盾,让诸侯王的子弟们成为中央政策的拥护者和执行者。此前,诸侯王的封地只有嫡长子一人继承,其余诸子没有继承权,他们对这种继承制度心怀不满;推恩令使其余诸子也能分到一块封地,他们对这一政策必然是欢迎的。诸侯王如果拒绝执行推恩令,便会引起家族内部的尖锐矛盾;如果执行推恩令,王国便一代代被拆分。中央利用诸侯王子弟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和平地瓦解了王国势力,以最小的阻力实现了最大的政治效果。这一制度智慧可以与秦朝的郡县制改革相比较:秦以军事征服和行政命令强力推行郡县制,六国旧贵族人心未附,成为秦末反秦的重要社会基础;汉武帝以推恩令“温水煮蛙”,诸侯王国在不知不觉中分化为众多小侯国,再也无法威胁中央。两种路径的比较启示后人:制度变革不仅需要明确的目标,还需要审时度势的策略智慧。
3.察举制的两重性——选贤与门第的张力
察举制在制度设计的初衷上体现了“选贤与能”的理想,以道德和才能为标准从社会各阶层选拔人才。但从实际运作看,这一制度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内在矛盾。首先,道德评价缺乏客观标准,“孝”“廉”等品行在实际操作中难以量化考核,容易流于形式甚至造假。东汉时期社会上有“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讽刺民谣——被举为秀才的人不识字,被察为孝廉的人把父亲赶出家门另居——说明察举制的实际操作与其制度初衷已严重背离。其次,被举者能否获得察举机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家族在当地的社会地位和人脉关系,郡国长官往往优先举荐豪强大族和官僚子弟,察举逐渐被门阀世族垄断。再次,东汉时期“门生故吏”关系网的形成,使察举从为国家选才变为主举官与被举者之间的私人恩义关系——被举者视举主为“恩师”,在政治上依附于举主,形成利益集团。察举制的这一演变轨迹,是从“选贤任能”的理想走向“门第垄断”的现实,它为魏晋九品中正制的产生埋下了伏笔——当“德行”评价被门第所绑架,选官标准便从“德”转向“门第”,选官权也从地方收归中央专设的中正官。
4.“独尊儒术”的实际内涵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一著名表述容易引起误解,有必要加以辨析。第一,所谓“罢黜百家”,并非用行政和暴力手段禁止其他学派的存在和传播。与秦朝焚书坑儒不同,汉武帝并没有下令焚烧诸子著作,也没有禁止民间研习其他学派。汉初诸子之学在民间仍有传承,道家思想在西汉后期还有相当影响。所谓“罢黜”,主要是指在官方的选官标准和教育体系中,儒学被确立为唯一的正统,其他学派不被纳入官方学术体系,失去了与儒学平等竞争的政治地位。第二,所谓“独尊儒术”,尊奉的已不是先秦原始儒学,而是经过董仲舒等人重新阐释的、吸收了阴阳五行、法家、道家成分的“汉代新儒学”。这一新儒学以天人感应为理论基础,以大一统为政治目标,以三纲五常为伦理核心,以外儒内法为治理策略,与孔孟的原始儒学已有很大不同。第三,“独尊儒术”的实际效果是确立了儒学在教育、选官和思想领域的正统地位,儒学成为此后两千年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但历代统治者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霸王道杂之”——儒家理念提供合法性论证和道德标榜,法家手段负责实际治理,二者并不矛盾。
5.中西历史比较中的“丝绸之路”概念
丝绸之路在高考中可能作为中外历史比较的切入点出现。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丝绸之路并非一条单一的道路,而是一个复杂的陆路与海路交通网络,其名称虽然强调丝绸贸易,但丝绸只是众多流通商品中的一种,沿线流通的还有香料、玉石、玻璃器、马匹、农作物、技术乃至宗教和思想。第二,同时期的罗马帝国也通过丝绸之路与中国发生间接贸易联系,但罗马与汉朝之间从未建立直接的外交关系,彼此的了解多通过中亚和西亚的中间商间接获得。这一比较可以引出深层思考:两大帝国在公元前后数百年间并行发展、各不相知,它们分别代表了欧亚大陆东西两端的不同的文明形态和政治传统。这一历史图景对于理解世界文明多样性格局的形成具有典型意义。
【高考命题视角与解题思路】
视角一:汉承秦制与“惩秦之弊”的辩证关系
典型考向:非选择题可能以“汉朝对秦朝制度的继承与改造”为论题,要求从政治、经济、文化等角度展开论述。
答题框架:
(1)明确“继承”的方面——汉朝继承了秦朝的皇帝制度(皇权至上)、郡县制(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三公九卿制的基本框架(中央官僚体系)、以成文法律治理国家的方式(萧何定《九章律》沿袭秦律)。
(2)明确“改造”的方面——政治上以郡国并行制缓冲郡县制推行过程中的地方阻力,经济上以轻徭薄赋替代秦朝的赋役苛重,法律上以约法省禁替代秦朝的严刑峻法,文化上以儒学替代法家作为官方意识形态。
(3)分析“继承与改造”的内在逻辑——汉初统治者从秦朝速亡的教训中认识到,一套有效的制度框架需要与之匹配的治理理念和民生政策,否则制度本身的效率反而会加速政权的崩溃。因此汉朝的选择是保留秦朝制度中有效的部分(集权框架),调整其中导致矛盾激化的部分(赋役和刑罚的强度),并在思想层面用更温和的儒学替代冷峻的法家。
(4)总结——汉承秦制而又惩秦之弊,在继承中创新,在稳定中调整,为后世确立了“外儒内法”的基本治理范式。
视角二:中外朝制度演变的逻辑把握
典型考向:选择题常以“某官员身兼侍中一职便可参与核心决策”为情境,考查中外朝制度的内涵。
解题关键:中外朝制度的核心机制是通过“加官”使低品秩官员获得参与决策的资格。因此,判断一个官员是否属于中朝,关键不是看他的正式职务高低,而是看他是否拥有“侍中”“给事中”“常侍”等加官头衔。凡是有加官头衔的官员,即使其正式职务品秩不高,也可出入宫禁、参与决策。反之,丞相虽然品秩最高,但如果没有加官,也只是外朝长官,不能参与中朝决策。
视角三:察举制到科举制的演变逻辑
典型考向:非选择题可能以选官制度的演变为线索,要求梳理从察举制到九品中正制再到科举制的演变脉络并分析其内在逻辑。
答题思路:
(1)分别概括三种选官制度的核心标准:察举制——德行与声望(主观评价,易被门第左右);九品中正制——家世与品第(门第因素制度化);科举制——考试成绩(客观标准,相对公平)。
(2)指出演变的内在逻辑——选官制度演变的核心驱动力是对“客观公正”的追求。察举制的弊病在于德行评价的主观性,九品中正制试图以“品第”加以规范但最终沦为门第工具,科举制以统一考试成绩为衡量标准,在技术上较好地解决了选官公平性的问题。
(3)注意辩证评价——科举制虽然比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更加公平,但也有其局限(考试内容的僵化、对创造性的抑制等)。选官制度的演进是一个不断完善但永无终点的过程。
视角四:儒家“德治”与法家“法治”之争在两汉的延续
典型考向:可能以盐铁会议为材料,要求分析贤良文学与桑弘羊争论的实质。
解题思路:
(1)先定位争论双方的身份和立场——贤良文学代表儒学传统,主张“不与民争利”、节用爱民;桑弘羊代表法家功利主义传统,主张国家垄断以充实财政、保障国防。
(2)分析争论的实质——这不仅是具体政策的辩论,更是两种治国理念的交锋:以道德教化和社会和谐为目标,还是以国家富强和行政效率为目标。
(3)指出争论的结果和影响——盐铁专卖政策在辩论后基本保留,说明在现实政治中法家式的务实考量往往占据上风;但贤良文学的诉求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回应(酒专卖的撤销等)。此后“外儒内法”格局的形成,正是这一争论在实践中的折中结果——以儒家的仁义道德为公开标榜,以法家的制度手段为实际治理工具。
视角五:丝绸之路与文明交流
典型考向:可能以图文材料呈现丝绸之路的路线和出土文物,考查经济文化交流的双向性。
答题注意事项:
(1)全面提取材料信息——不要只关注中国向外传播了什么,也要关注外来物产和文化如何影响中国(如葡萄、苜蓿、胡桃、佛教等的传入)。
(2)运用“双向交流”的视角——丝绸之路不是中国单向输出丝绸和技术的通道,而是多种文明互动、互鉴的网络。
(3)从具体到抽象——在列举具体交流内容的基础上,上升到对文明互鉴意义的高度概括,如“丰富了各民族的物质文化生活”“促进了不同文明的相互理解与融合”。
视角六:汉代历史人物的评价
典型考向:非选择题可能给出一段关于汉武帝或董仲舒的评述材料,要求进行辩证评价。
答题要点:
(1)坚持唯物史观——将人物放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评价,不能用今天的标准苛求古人。
(2)坚持辩证方法——既要看到历史贡献,也要指出历史局限。以汉武帝为例,其功在加强集权、开拓疆域、确立儒学正统、打通西域;其过在穷兵黩武、耗费民力、算缗告缗破坏商业、晚年巫蛊之祸株连无辜。
(3)结论要言之有据——不能空发议论,必须结合具体史实,做到论从史出。
视角七:两汉衰亡的原因比较
典型考向:可能要求比较西汉灭亡与东汉灭亡的异同。
比较框架:
(1)相同之处——土地兼并激化社会矛盾、外戚专权导致政治腐败、农民起义动摇统治根基。
(2)不同之处——西汉灭亡的直接原因是外戚王莽篡权(和平方式改朝换代),东汉灭亡的直接原因是黄巾起义和军阀割据(暴力瓦解)。西汉的衰亡更多表现为上层政治危机(外戚代汉),东汉的衰亡则表现为社会全面崩溃(中央失去对地方的控制、豪强割据)。
(3)深层分析——西汉和东汉的衰亡都根源于土地兼和豪强势力膨胀这一根本社会矛盾,但表现形态因历史条件不同而各异。东汉的田庄经济使豪强地主的力量比西汉更为强大,因此东汉的瓦解比西汉更彻底——汉朝再也不可能像刘秀那样重建统一,而是进入了长达近四百年的魏晋南北朝分裂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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