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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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类型 题集-专项训练
知识点 家庭与婚姻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7-2028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195 KB
发布时间 2026-07-21
更新时间 2026-07-21
作者 政治老师思思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7-21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8906914.html
价格 1.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基本信息** 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为核心,通过“法律条文+案例情境”对应分析,系统覆盖婚姻效力、遗产继承、监护责任等考点,强化法治观念与法律实践应用。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方法提炼|知识逻辑| |----|-----------|----------|----------| |婚姻效力|单选1/材料19|结合法定婚龄等无效情形消失司法解释判定效力|从结婚条件(无效情形)到婚姻关系认定的逻辑链| |遗产继承|单选2/8/15|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明确遗嘱、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效力层级|从遗产范围界定到继承方式优先顺序的推导| |监护责任|单选4/17|依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意定监护等规定分析责任主体|从监护设立(法定/意定)到责任承担的应用逻辑|

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练习 一、单选题 1.王某与李某于2022年结婚,婚后感情逐渐破裂。2025年6月,李某生下儿子后,双方矛盾加剧。2026年2月,王某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李某坚决反对。关于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王某可以直接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 ②王某须与李某协议离婚并经过30天冷静期 ③因李某分娩未满一年,王某不得提出离婚 ④若双方离婚,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2.高先生与秦女士于1990年结为夫妻,二人婚后共育有5个子女,并于2001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高先生于2024年病故,秦女士于2025年病故,二人的父母均先于他们去世。高先生曾留下公证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长子继承。但其他四个子女认为自己对父母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故而要求继承该房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嘱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该房产应该全归长子 ②该房产非高先生生前个人财产 ③若所尽义务相当,长子可继承五分之三的房产份额 ④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房产应该由五人均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林某与赵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结婚当天,双方在亲友见证下口头商定:婚后各自取得的稿酬归各自所有。2025年6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育有一子(5周岁)。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林某于2023年发表一篇学术论文,2025年8月收到稿酬8万元;赵某于2015年购买一幅名家字画用于收藏,2024年该字画升值至30万元。双方在离婚过程中产生多项争议。下列说法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有(  ) ①林某与赵某关于稿酬归各自所有的口头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林某与赵某离婚后,其子与双方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 ③赵某婚前购买的名家字画在婚后升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林某与赵某若通过协议离婚,需先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5年3月,赵某(78岁)与侄子小赵签订经公证的《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小赵负责赵某的生养死葬,赵某去世后房产归小赵。同年8月,因小赵长期不履行义务,赵某书面解除协议。同年10月,赵某与某养老机构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指定该机构为监护人,并约定去世后房产由机构处置并支付养老费用。2026年1月,赵某病故,其唯一继承人女儿小钱主张继承房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钱作为赵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对该房产享有完全处置权 ②小赵未履行扶养义务,赵某有权单方解除《遗赠扶养协议》 ③《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养老机构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 ④《意定监护协议》中关于房产处置的约定有利于保障赵某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宁某再婚后,妻子潘某长期悉心照料其与前妻之女小宁及两个婚生子女;宁某嗜赌欠债、打骂孩子,毫无担当。潘某起诉离婚并执意带走无血缘继女。法院结合案情及13岁小宁的真实意愿,判决三名子女均由潘某直接抚养,宁某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亲生血缘关系是人民法院判定子女抚养权的首要法定依据 ②未成年人已满十周岁,可独立决定自身抚养权归属与监护人选 ③法院判决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④继母多年抚育形成合法拟制血亲,享有法定父母子女相关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周某育有一子一女。2025年3月,在社区工作人员和邻居的见证下,周某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载明其名下唯一住房由女儿继承。周某去世后,其子以“父亲晚年患有轻度认知障碍,不具备立遗嘱能力”为由,主张该遗嘱无效,但其并未提供有效证据;其女则提交了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该证明称周某立遗嘱时神志清醒、表达清晰。该案中(   ) ①周某所立遗嘱符合自书遗嘱要求,受法律保护 ②周某的儿子可以主张适用法定继承来维护自身权利 ③周某在遗嘱中排除儿子继承权,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④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表明周某所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独居老人顾某无子女,与邻居贺某签订书面协议:贺某负责顾某日常照料、看病养老、身后丧葬;顾某去世后全部财产归贺某。贺某照料老人十年,妥善办理后事并继承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贺某属于法定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取得遗产 ②贺某依据遗赠扶养协议获得老人全部遗产 ③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低于老人自书遗嘱 ④贺某对顾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是协议生效前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戴某与庞某育有一子庞小某,庞某去世后,戴某因病需长期陪护和治疗,庞小某以家中经济困难为由拒绝负担治疗费用。戴某与邻居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蔡某承担戴某生养死葬义务,戴某去世后将其名下房产赠与蔡某。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当蔡某拿出《协议书》主张其权利时,庞小某拒绝协助蔡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蔡某有权依据协议主张房屋所有权,庞小某应协助办理登记 ②该协议为成年意定监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履行监护职责 ③庞小某作为法定继承人,因拒不负担治疗费用而丧失继承权 ④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孟某,老伴早年去世,独自含辛茹苦将三儿一女抚养成人并助其成家。年逾八旬的孟某逐渐年老体弱,不仅疾病缠身,更无固定生活来源与稳定居所,长期依靠大儿子、女儿轮流照料生活起居。二儿子、三儿子声称放弃孟某遗产的继承权,多年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孟某可以将个人财产以遗赠方式赠与长期轮流照料自己的大儿子、女儿 ②二儿子、三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所以他们丧失了孟某遗产的继承权 ③大儿子、女儿对孟某尽了主要赡养的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④成年子女应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放弃遗产继承权等条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甲有一部小说创作于1960年,5年后甲去世。甲的唯一继承人乙于2015年12月30日将该小说发表,发现自2020年丙网站长期转载这部小说,且未署甲名,随即乙向法院起诉,要求丙网站作出赔偿。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丙网站转载了该小说,无需经过乙的许可,也无需支付使用费 ②丙网站未署甲名,侵犯了甲的署名权,乙有权要求其停止侵权 ③乙作为继承人,有权要求丙网站赔偿其著作财产权的损失 ④乙行使发表权的时间未超过法定保护期,故小说目前未进入公共领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17周岁高中生陈某驾驶电动车搭载同岁的王某,与赵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致王某重伤。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赵某与陈某负同等责任,王某无责。王某监护人已与赵某达成赔偿约定,但与陈某及其监护人协商赔偿无果,遂起诉主张损失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所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B.交通管理部门与赵某、陈某、王某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C.人民法院审理时需考虑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D.陈某监护人认为其已尽到监护义务,因此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12.郭某与吉某于1999年育有一子郭小某,后二人离婚。此后,郭某与刘某再婚。郭小某自2016年起患严重肾病,2019年开始长期透析治疗,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稳定生活来源。2025年6月,郭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本人名下房产及其他全部财产,在我去世后均由现任妻子刘某继承。”这份遗嘱(   ) ①是郭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应按照遗嘱全面执行 ②合法有效,刘某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部分内容无效,郭某应为郭小某留有必要份额 ④遗嘱自由受法律保护,但应保障特定继承人的基本生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3.独居居民陈甲因病去世,其12岁的独生女小王由姐姐陈乙长期照顾。陈甲生前曾立遗嘱,将20万元个人存款留给姐姐。陈甲名下还留有一套婚前自建住房,其父母早已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20万元存款和自建住房属于陈甲的个人合法遗产     ②小王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通过法定继承获得房产 ③陈乙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存款,行为彰显传统美德     ④小王可以通过意定监护制度让陈乙作为自己监护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朱某与孔某为再婚夫妻,二人婚内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现在的住房归孔某个人所有。朱某去世后,留下一笔债务和一套与孔某婚后购买的商铺。经查,债务系朱某婚内为维持与孔某日常生活所负。后朱某的儿子朱某甲与继母孔某因财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符合法院判决的是(   ) ①协议约定住房归孔某个人所有,该住房不属于朱某遗产 ②若孔某对朱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③朱某甲与孔某作为继承人,可分别继承商铺的一半份额 ④朱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朱某甲必须全额偿还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张某育有李甲、李乙两个子女。2020年,张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李甲继承。后张某患病,李乙悉心照料。2025年,张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李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张某病故,留下4万元财产和2万元债务,李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李甲不能继承 ③张某的自书遗嘱需要得到李甲、李乙的同意才有效 ④如果李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2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王某丧偶,独子小王定居海外对其疏于照料。王某与邻居李某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李某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王某名下个人房产归李某。李某依约照料并办理王某后事,小王回国以法定继承人身份争夺房产,双方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案涉房产应归李某 ②小王作为王某唯一法定继承人,有权申请撤销该扶养协议 ③为维护小王法定继承人的权益,故李某只能获得部分房产 ④李某已全面履行扶养义务,有权依据协议取得房屋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7.2025年,15周岁的小明借用母亲手机观看网络直播,母亲未设置支付密码,也未开启青少年模式。小明隐瞒真实年龄谎称成年,短短一月内向主播累计打赏8万元。事发后,小明母亲明确拒绝追认该行为,要求平台全额退款。该案中(    ) ①小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未经追认行为无效 ②小明虚报年龄,打赏行为合法有效,平台无需退款 ③监护人未尽监管职责存在疏漏,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④平台无审核义务,因家长过错,无需承担退款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8.王先生夫妇有一套婚后房产和少量存款,其独生女儿长期在国外生活。王先生的妻子去世后,王先生和侄子到公证处以书面形式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并以自书遗嘱的方式将房产和存款赠予侄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先生的女儿对房产和存款有继承权,自书遗嘱的内容部分无效 ②女儿常年不在王先生身边,未尽到赡养义务,因此无权继承财产 ③监护协议应在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 ④王先生侄子因与王先生有利害关系,因此无权担任其成年意定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材料题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早年与刘某结婚,二人育有一子张某甲,后双方感情破裂协议离婚。2008年,张某结识王某,彼时王某实际年龄仅19周岁,二人弄虚作假、篡改户籍年龄信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多年并生育一女张某乙。多年后张某突发疾病离世,未留下遗嘱,名下拥有一套双方购于2010年的住房和300万元个人合法资产。张某母亲郑某(已无劳动能力)、儿子张某甲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有:请求法院确认张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依法分割继承张某名下的一套住房和300万元遗产。王某当庭抗辩:二人登记多年,婚姻合法有效,自己与女儿均享有继承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定张某与王某的婚姻效力,并说明张某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初中学生王某(14周岁)与李某(15周岁)在课间休息时因争抢篮球发生争执,继而在走廊互相推搡。路过的同学张某(13周岁)上前劝阻,被王某和李某合力推倒,导致张某摔倒磕到楼梯扶手,造成手臂骨折,花去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2万余元。张某家长在校方的协助下与王某和李某家长协商解决经济赔偿的问题。 《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合并请求监护人和受托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监护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受托人在过错范围内与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但责任主体实际支付的赔偿费用总和不应超出被侵权人应受偿的损失数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张某是否有权向王某和李某请求赔偿并说明理由。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9岁的小张放学独自回家,行至其所住二楼的公共通道时,被邻居李某放置在通道内的铁梯子砸伤左手。经医院诊断,小张左手手掌及手指受伤,花费医疗费4万余元。 经调查,李某正在装修房屋,将铁梯子倚靠在公共通道墙角,也未进行任何固定。此外,李某的装修方案已在小区物业公司备案。 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发生争议。小张父亲认为李某和小区物业公司应赔偿损失;物业认为小张是被李某的铁梯子砸伤,与物业无关;李某则认为公共通道系业主共同所有,小张的父母没看好孩子,也要承担一定责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应如何划分当事方的责任,并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1.D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1082条,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排除。 ②: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法定方式,并非必须协议离婚,且本案中王某依法不得在此期间提出离婚,排除。 ③:根据《民法典》第1082条,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本题中李某2025年6月分娩,王某2026年2月提离婚,间隔未满一年,王某作为男方不得在此期间提出离婚,正确。 ④: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正确。 2.C 【详解】①:该商品房是高先生与秦女士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高先生的遗嘱仅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份额,无权处分秦女士的一半房产,因此房产不可能全归长子,错误。 ②:该商品房是高先生与秦女士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高先生仅享有该房产1/2的份额,并非高先生的个人财产,正确。 ③④:高先生的公证遗嘱合法有效,其享有的1/2房产按遗嘱全部归长子继承;秦女士未留遗嘱,其享有的1/2房产按法定继承处理,五名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所尽义务相当,五人平分秦女士的份额,每人分得总房产的十分之一,故长子可得二分之一加十分之一等于五分之三的份额,③正确,④错误。 3.C 【详解】①:夫妻约定财产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双方仅口头商定稿酬归属,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错误。 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双方离婚后,其子与二人的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正确。 ③: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字画是赵某婚前购买,婚后升值属于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错误。 ④:我国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设置30日离婚冷静期,双方若选择协议离婚,需先经过该冷静期,正确。 4.C 【详解】①:小钱虽是法定继承人,但赵某签订了有效的《意定监护协议》,对房产处置做了约定,小钱不能享有完全处置权,错误。 ②:小赵长期不履行《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义务,赵某作为遗赠人,有权单方解除该协议,正确。 ③:《意定监护协议》中关于房产处置的约定,是养老机构在赵某去世后按约定处置房产并支付养老费用,并非直接取得房产所有权,错误。 ④:《意定监护协议》约定房产由机构处置并支付养老费用,能保障赵某的养老需求与身后事宜处理,有利于保障赵某权益,正确。 5.D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判定子女抚养权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并非以亲生血缘关系为首要法定依据,本案将无血缘继女判归潘某抚养也体现了这一原则,错误。 ②: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判决抚养权时仅需尊重其真实意愿,未成年人不能独立决定抚养权归属和监护人选,错误。 ③:法院结合13岁小宁的真实意愿,将子女判归长期悉心照顾孩子的潘某,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坚持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正确。 ④:继母潘某长期抚育继女,形成受法律保护的拟制血亲关系,享有与亲生父母同等的监护、抚养相关法定权利,法院将继女交由其抚养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6.B 【详解】①:周某亲笔书写遗嘱,有社区工作人员和邻居见证,且有居委会证明周某立遗嘱时神志清醒,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遗嘱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正确。 ②:合法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遗嘱合法有效,应当按照遗嘱继承,不能适用法定继承,错误。 ③: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周某在遗嘱中指定女儿继承房屋,是合法处分个人财产的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错误。 ④: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明确周某立遗嘱时神志清醒、表达清晰,说明该遗嘱是周某的真实意思表示,正确。 7.D 【详解】①:贺某不是法定继承人,不属于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属于遗赠范畴,排除。 ②:顾某与贺某签订书面遗赠扶养协议,是贺某取得遗产的合法依据,正确。 ③: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冲突时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准,排除。 ④:遗赠扶养协议生效的核心条件是扶养人切实履行生养死葬的扶养义务,正确。 8.B 【详解】①:案涉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蔡某已经按照协议全面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庞小某应当配合履行过户的协助义务,正确。 ②:该协议约定的是生养死葬义务与死后房产赠与,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成年意定监护仅针对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人身、财产管理等监护职责,不涉及遗产赠与内容,二者法律性质不同,排除。 ③:庞小某拒不支付医疗费属于一般未尽赡养义务,没有达到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不会产生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果,仅在分割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排除。 ④:根据继承相关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产处理时应当优先按照协议执行,庞小某的法定继承权不能对抗蔡某基于有效协议享有的权利,正确。 9.D 【详解】①:孟某可以以遗嘱继承的方式将遗产给与自己的大儿子与女儿,遗赠是将个人合法遗产赠给法定继承人意外的人,排除。 ②:虽然孟某的二儿子、三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但他们没有丧失孟某遗产的继承权,该行为不是丧失法定继承权的法定行为,排除。 ③:孟某长期依靠大儿子、女儿轮流照料生活起居,意味着大儿子、女儿对孟某尽了主要赡养的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正确。 ④: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正确。 10.A 【详解】①:甲1960年创作小说,1965年去世,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截止于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即2015年12月31日。丙2020年转载时,著作财产权已经过保护期,作品进入公共领域,因此转载无需许可、无需支付费用,正确。 ②:署名权保护期不受限制,无论作品是否进入公共领域,署名权都受法律保护,丙转载不署原作者甲的姓名,构成侵权;甲去世后,继承人乙有权代为主张著作人身权的侵权责任,要求停止侵权,正确。 ③:该小说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届满,乙不再享有该小说的著作财产权,无权主张财产权损失赔偿,错误。 ④:自然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的计算起点是作者死亡时间,而非发表时间。保护期届满即自动进入公共领域,即便乙在保护期届满前(2015年12月30日)合法行使了发表权,2015年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后,作品依然进入公共领域,错误。 11.C 【详解】A:本案属于人身损害侵权纠纷,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不是行为,错误。 B: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属于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交通管理部门与赵某、陈某、王某之间形成形成行政法律关系,并非民事法律关系,错误。 C:因果关系是侵权责任的法定构成要件之一,只有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法院审理时必须考虑行为人的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正确。 D: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7周岁高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尽到监护义务的,可以减轻责任,不能免除赔偿责任,错误。 12.D 【详解】①:郭某虽为真实意思表示,但遗嘱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郭小某的必要继承份额,不能全面执行,排除。 ②:遗嘱部分无效,并非合法有效,排除。 ③: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郭小某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遗嘱未为其保留必要份额,部分内容无效,郭某应为郭小某留有必要份额,正确。 ④:这份遗嘱未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子女保留份额,遗嘱自由受法律保护,但应保障特定继承人的基本生活,正确。 13.A 【详解】①:20万元是陈甲的个人存款,婚前自建住房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二者均是陈甲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符合遗产的认定规则,属于陈甲的合法遗产,正确。 ‌ ②:小王作为陈甲的女儿,属于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陈甲未对该婚前自建住房订立遗嘱,因此房产按法定继承处理,由小王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正确。 ‌ ③:陈乙是陈甲的姐姐,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20万元存款留给陈乙的行为属于遗嘱继承,但该遗嘱未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未成年第一顺序继承人小王保留必要遗产份额,故陈乙无法依遗嘱取得案涉存款,且遗嘱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与“传统美德”无直接关联,排除。 ④:意定监护的设立主体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12岁的小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通过意定监护协议确定监护人的主体资格,错误。 14.A 【详解】①: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内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的归属,该协议合法有效,约定归孔某个人所有的住房不属于朱某的个人财产,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继承编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若孔某对朱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正确。 ③:婚后购买的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将商铺的一半份额分出为孔某所有,剩余的一半才是朱某的遗产,由朱某甲和孔某等法定继承人继承,并非二人各继承商铺的一半份额,错误。 ④: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朱某甲作为继承人仅需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并非必须全额偿还债务,错误。 15.C 【详解】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将个人财产处分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主体,李乙是张某的子女,本身属于法定继承人,因此张某赠与房产不属于遗赠,错误。 ②: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张某已经将房产赠与李乙并完成过户登记,该房产所有权已归李乙,不属于张某的遗产,李甲不能继承,正确。 ③:自书遗嘱只要符合法定要件(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就依法生效,不需要得到继承人的同意,错误。 ④: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需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因此如果李甲继承遗产,需要承担张某留下的2万元债务,正确。 16.B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扶养协议系王某自愿签订、合法有效,优先适用,小王无权继承,案涉房产应归李某,正确。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该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李某已履行义务,协议有效,遗赠扶养协议的当事人为王某与李某,小王作为法定继承人,但属于协议以外的第三人,无权申请撤销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错误。 ③:遗赠人有权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全部个人遗产,李某履行全部义务后可取得王某名下房产,而不是只能获得部分房产,错误。 ④:李某已完整履行协议约定的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依据合法有效的扶养协议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正确。 17.B 【详解】①:15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大额打赏超出其认知能力,母亲拒绝追认,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正确。 ②:虚报年龄不改变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身份,大额打赏行为无效,平台需要退款,错误。 ③:母亲未设置支付密码、未开启青少年模式,监护管理存在疏漏,自身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正确。 ④:网络平台负有未成年人识别、监管审核义务,不能以家长有过错免除自身责任,错误。 18.B 【详解】①:房产和存款是王先生夫妇的婚后共同财产,妻子去世后,属于妻子的一半份额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由王先生和女儿共同继承,王先生仅有权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财产,因此他将全部财产赠予侄子的自书遗嘱属于部分无效,女儿享有继承权,正确。 ②:仅仅因为长期在国外生活,不能证明其女儿未尽赡养义务;且未尽赡养义务也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不能直接剥夺女儿的继承权,排除。 ③: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意定监护要求订立协议时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通过书面形式,与自愿承担监护职责的个人、组织预先确定监护人,以此保障自身失能后的权益,正确。 ④:成年意定监护可以选择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作为监护人。没有禁止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意定监护人,排除。 19.(1)张某与王某的婚姻合法有效。登记结婚时王某19周岁,未达女性20周岁法定婚龄,原属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根据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起诉确认婚姻无效时,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法院不予认定婚姻无效。本案诉讼时王某早已年满20周岁,未到婚龄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所以,二人婚姻合法有效。 (2)遗产分配:①被继承人张某无遗嘱,适用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王某、张某甲、张某乙、郑某均享有平等的法定继承资格。 ②住房为张某、王某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半产权归王某个人所有,剩余一半房屋份额属于张某遗产;300万元资产为张某个人合法资产,全部直接计入张某遗产范围。 ③四位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该遗产。如果郑某缺乏劳动能力又生活有特殊困难,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结婚的条件、婚姻效力、法定继承与遗产分配的知识作答。 有效信息①:张某与王某办理结婚登记时王某实际仅19周岁,未达女性法定婚龄,后张某去世时家属起诉确认婚姻无效→可从婚姻效力角度分析:结婚需达到法定婚龄,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原本无效,但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起诉时王某已年满20周岁,未达法定婚龄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因此二人婚姻合法有效。 有效信息②:张某未留下遗嘱离世,留有婚后共同购置的住房和300万元个人合法资产,张某母亲郑某无劳动能力,还有配偶王某、儿子张某甲、女儿张某乙→可从遗产分配角度分析:首先,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此王某、张某甲、张某乙、郑某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其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案涉住房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出一半归王某所有,剩余一半属于张某的遗产;300万元是张某个人合法资产,全部属于遗产范围。最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因此四位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郑某已无劳动能力,分配时应当予以照顾。 20.张某有权向王某、李某的监护人请求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王某、李某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共同推搡导致张某受伤,构成共同侵权,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角度加以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王某14周岁、李某15周岁、张某13周岁,均为初中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角度分析说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需承担相应侵权后果。 有效信息②:张某家长与王某、李某的家长协商赔偿事宜,王某、李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需对子女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可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角度分析说明父母作为监护人需对子女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1. 李某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作为铁梯子的管理人,李某将铁梯子倚靠于公共通道且未固定,没有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其行为存在过错,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公共通道属于物业管理的公共场所,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小张的父母不承担责任,小张虽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在回家路途的公共通道内行走与其智力和年龄并无不符,所以小张的父母不承担责任。 【详解】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分析当事方的责任划分并说明理由,运用侵权责任相关知识进行说明。 有效信息①:李某将未固定的铁梯子放置在公共通道内,致小张受伤→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第1253条(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本案中,李某作为铁梯子的所有人、管理人,未固定梯子并放置于公共通道,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其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公共通道属于物业管理场所,物业公司对李某的装修方案知情却未制止其违规放置梯子的行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942条(物业服务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物业公司未尽到对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义务,未及时制止李某的危险行为,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有效信息③:小张9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公共通道正常行走,无过错→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188条(监护人责任),但监护人责任的前提是被监护人存在过错。本案中,小张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符,无过错,其父母无需承担责任。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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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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