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政治
2027届一轮复习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十课 诉讼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框题 目题 23.1
选考 23.6
选考 24.1
选考 24.6
选考 25.1
选考 25.6
选考 26.1
选考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面面观 22
寻求法律援助 21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和应诉 21
审理和判决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处处留心皆证据
主张证据靠举证(举证责任) 31(2) 21,22 21 20
诉讼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主要诉讼权利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申请回避的权利→
上诉的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日
刑事诉讼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是5日
法律援助
如难以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公诉→
证据(诉讼的核心和灵魂)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经济困难+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
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见义勇为行为→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刑事诉讼
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部分特殊案件: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证据
(诉讼的核心和灵魂)
举证责任
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②高空坠物
③侵害个人信息权益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特殊情况:“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一般情况:“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常见情况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原因
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证据裁判规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诉讼基本原则)
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主要诉讼权利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原因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注:区分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主要诉讼权利
申请回避的权利 原因 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意义 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民事诉讼中的回避情形
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技术人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②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③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④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⑤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主要诉讼权利
上诉的权利 原因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期限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日
刑事诉讼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是5日
一审裁判生效后,当事人就失去上诉权
上诉自由 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有权自由处分上诉权)
例题:王某与张某系同村邻居。2026年9月1日下午,张某投喂鸡食时,王某的房屋墙体突然倒塌将张某砸伤。张某伤后被送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8天,花费了医疗费8万多元。张某要求王某赔偿其损失未果,遂向县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审案的法官刘某是王某的近亲属,张某有权要求刘某回避
②双方对案件事实无异议,县法院可采取不公开的方式审理
③王某作为本案房屋所有人,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④王某应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支出的所有费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法官刘某:当事人近亲属→属于回避情形
B
我国实行公开审判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因斯及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公开进行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高空坠物),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治疗费用
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法律援助
设立
目的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内涵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法律援助
适用
情形 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 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 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下列人员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一)未成年人;
(二)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三)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五)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
(六)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法律援助
未成年人保护 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审查
办理 ①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
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注:司法救助(诉讼救助)≠法律援助
司法救助是由人民法院负责,法律援助是国家专门机构负责。
①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当事人因经济确有困难,向政法委申报给予经济救助的制度。(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
②法律援助,是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法律援助机构),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当事人因经济困难,符合受援条件,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获得免费的律师服务。
例题:(2026.03强基联盟) A公司与B公司合并组建了有限责任公司C,原B公司91名职工全部入职C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之后C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拖欠91名职工5个月的工资,也未缴同期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C公司仍应对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C公司的章程应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③职工均可申请法律援助但未必都能获得
④劳动仲裁是职工讨回工资的必经程序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A
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追索劳动报酬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所有职工都有权提交法律援助申请;
法律援助审核:+经济困难条件
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例题:近年来,某市法律援助中心针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情况,简化相关程序,放宽对经济困难者的审查,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畅通对未成年人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这样做
①目的是降低当事人解决纠纷的经济成本
②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
③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
④能够及时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D
题枝:完善法律保护体系→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题枝:法律援助中心(不是国家机关):简化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援助的程序
目的→及时有效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起诉和应诉
起诉
≠上诉
≠抗诉 内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地位 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诉讼开始)
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①原告起诉是人民法院开启审判程序的先决条件
②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限定了人民法院审理的范围
管辖 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民事诉讼
刑事自诉
行政诉讼
①级别管辖:绝大多数普通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定: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则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起诉和应诉
登记立案 内涵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地位 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③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发送传票
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2.开庭审理
内涵 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地位 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阶段 开庭准备 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法庭调查 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开庭审理的重心
法庭辩论 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休庭评议 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
宣告判决 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3.二审程序
内涵 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
启动 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地位 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两审终审制)
4.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特殊补救程序
注意:二审≠再审
二审是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重新审理;
再审是对一审或二审已生效裁判的纠错
管辖
起诉
诉讼程序第一步
登记立案
诉讼即告开始
不服一审裁判
应诉
确定日期
(诉讼中最重要的环节)
开庭审理(一审)
裁判未生效
符合法律规定
二审
(终审裁判)
裁判已生效
上诉
再审
(审判监督程序)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诉讼程序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确有错误
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休庭评议
宣判
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开庭审理的重心
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
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
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特殊补救程序
当事人→确有错误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人员→确有错误
注: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等)
提起公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
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
①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②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③讯问被告人,被害人等向被告人发问;
④控辩双方向被害人发问;
⑤出示、辨认证据;
⑥调取新证据;
⑦法庭调查、核实证据
刑事公诉案件诉讼一般程序
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休庭评议
宣判
刑事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和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区别
①民事、行政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开庭审理
②刑事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立案—侦查—起诉(提起公诉)—审判—执行
(公安)
(检察院)
(法院)
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诉讼的核心和灵魂
内涵 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作用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①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②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③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注意:法律事实≠生活事实
通过证据
生活事实
法律事实
诉讼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诉讼的核心和灵魂
类型 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自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法 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类型 定义 举例 异同
物证
指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作案工具、指纹、脚印、赃款赃物、笔迹。
用物品的外在形态
证明案件事实
书证 指以文字、符号、图画、图表等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有关案件事实的书面文字或者其他物品。 白纸黑字:如各种证件、收据、账册、票据、收据、合同、证书、文书 用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
内容的形成方式、储存方式和读取方式不一样
视听资料 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限定于以模拟录音录像设备 如磁带录像机、磁带录音机、胶卷相机等设备形成的数据。
电子数据 以数字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更强调数据的记录方式,是指以电子方式记录的数据(数字化信息) 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网上聊天记录,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
区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特别关注:
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
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
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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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诉讼的核心和灵魂
收集与保存 要求 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必要性 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体现 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
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
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
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
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一般情况 “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特殊情况 “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原因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内涵 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情形 ①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高空坠物)
③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个人信息侵权)
例:甲与乙围绕着借款进行的民事诉讼中
1、甲作为原告,向法院提出对方欠款5万元这一基本事实
2、乙若是否认欠甲5万元
3、乙若提出自己已将5万元还清
“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要举证,被告不需要负举证责任?
主张积极事实者有举证责任,主张消极事实者无举证责任
1.主张“消极事实”:单纯对对方的主张进行否认的就是。
(通俗来说: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2.主张“积极事实”:而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提出对抗性的新的主张。
(通俗来说:我做了,你做了,我们的关系变了。)
要举证
不要举证
这就是主张积极事实,足以对抗甲欠其5万元的主张,这就形成抗辩。
要举证
注: 谁主张,谁举证≠被告不需要举证
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被告如抗辩,则对自己的抗辩主张富有举证责任
拓展:侵权纠纷举证责任分配
一般侵权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①侵害行为;②损害事实的存在;③因果关系;④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故意与过失)
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不需要举证
被告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一般过错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 过错推定责任(特殊) 无过错责任(特殊)
原告 被告 原告 被告 原告 被告
①侵害行为
②损害事实
③因果关系
④主观过错 ⑤免责事由 ①侵害行为
②损害事实
③因果关系 ⑤免责事由
④主观无过错
(举证责任倒置) ①侵害行为
②损害事实
③因果关系
(初步关联) ⑤免责事由
③无因果关系
(举证责任倒置)
高空坠物
个人信息侵权 环境污染责任
总结:考察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的相关题目的答题思考
⑴谁承担举证责任
理论 材料分析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如材料有明显指出诉讼当事人的主张,则指出谁应当为哪个主张负举证责任
如材料没有指出具体主张,则指出诉讼当事人应为各自的主张负举证责任/由**(被侵权者/原告)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中,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侵权者/被告)对自己无过错/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材料信息如:环境污染责任、高空坠物、个人信息侵权等)
总结:考察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的相关题目的答题思考
⑵从证据的角度,对打官司的结果做出预判
理论 材料分析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支持其诉讼请求/判决其胜诉
**不能提供证据/证据不足,法院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判决其败诉
在“举证责任倒置”情况下,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对方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无因果关系,法院会支持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当事人胜诉
对方能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无因果关系,法院不会支持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当事人败诉
例题:2021年3月,罗某为购买结婚新房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并以所购新房进行抵押登记。2023年7月,罗某与叶某登记结婚。2025年3月,罗某在偿还58万元后无力偿还剩余贷款,与银行产生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银行对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②银行主张权利时无须承担举证责任
③罗某购买的结婚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叶某可以明确意思表示,追认该剩余贷款为其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罗某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并以所购新房进行抵押登记→银行依法享有抵押权
B
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银行主张债权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2021.3购房,2023.7结婚→属于婚前财产: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债务原则上不因婚姻关系转化,但其配偶可以追认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举证责任
(2)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要求 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原因 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目的 法律以这样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注:行政机关提供证据≠行政诉讼原告不用提供证据
①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
②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举证责任
(3)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公诉案件 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案件 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人权保障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例题:(2026.03新阵地联盟)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甲公司不服,认为其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就该处罚决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就此纠纷法院应先进行调解
②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作为本案的书证
③市场监管局应对行政处罚合法性举证
④甲公司应对自身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C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等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书面形式记载了处罚对象、事由、结果等内容→书证
行政诉讼原则上不适用调解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被告(行政机关)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原告(甲公司)无需自证无过错,也不承担证明行政处罚违法的举证责任
即使原告不提供证据,也不免除被告市场监管局的举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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