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同步练42 珍惜婚姻关系
目录
01 课标达标练
考点1 珍惜婚姻
考点2 离婚要慎重
考点3 平等的人身关系
考点4 平等的财产关系
02 核心突破练
03 参考答案
考点1 珍惜婚姻
1.(创新题)2025年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新政明确,婚姻登记全面实现“全国通办”,取消了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施行的结婚登记需要户口本的规定,男女双方只需携带身份证和声明材料,即可在任意地区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国家( )
A.简化了结婚和离婚登记程序
B.放宽了结婚法定条件的限制
C.加强了对婚姻家庭的管理
D.让婚姻自由更加触手可及
2.杨甲(女)的母亲与杨乙(男)的母亲是同胞姐妹,杨甲与杨乙于1995年隐瞒表兄妹关系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了两个子女(现已成年)。后来二人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杨甲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遂于2021年5月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与杨乙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杨甲与杨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宣判离婚 ②杨甲、杨乙双方均可申请仲裁 ③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杨甲与杨乙的婚姻无效 ④婚姻期间共同财产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原创题)阿明与小芳通过微信认识并谈恋爱。多次接触之后,小芳发现两人并不合适,多次提出分手均遭阿明拒绝。阿明多次威胁小芳的人身安全,没收她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等,并将小芳软禁在自己家里。小芳无奈之下,被迫与阿明登记结婚。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芳能以违背自己意愿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婚姻关系 ②该婚姻违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 ③小芳应该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与阿明离婚 ④小芳可以追究婚姻登记机关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点2 离婚要慎重
4.小张与妻子都是火暴脾气,结婚后争吵不断。一次大吵过后,两人怒气冲冲地来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工作人员告知两人关于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要求他们30天之后再来办手续。还不到30天,两人便怒气消散,又重归于好,没有再去办理离婚手续。下列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引导夫妻双方深思熟虑,防止冲动、轻率离婚 ②限制了离婚自由,可能导致离婚难现象的发生 ③夫妻一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 ④有利于完善我国婚姻制度,引导夫妻珍惜感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李某(女)与何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2023年10月李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后经人民法院调解和好。2025年3月,李某再次起诉离婚,何某仍不同意。同时,李某和何某分别以自己收入低、父母年迈多病为由,均不愿抚养不满五周岁的孩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恰当的有( )
①李某与何某的感情破裂与否,是法庭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 ②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孩子的义务,不能够以非法定理由推脱 ③严肃对待并珍惜婚姻,是对自己、配偶、子女和社会负责 ④判决离婚后,父母双方不必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点3 平等的人身关系
6.史某和周某系夫妻,婚后史某在某外资公司上班,周某在家料理家务。时间一长,周某提出想要出去工作,史某坚决反对,认为自己挣的钱已经足够家庭开销,周某只要照料好家庭即可。后周某曾先后找了好几份工作,但均被史某破坏,史某甚至还让自己的亲属监视周某。周某感到绝望,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史某的行为( )
①符合“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观念,无可厚非
②侵犯了法律赋予周某的工作自由权利,是违法行为 ③违背了公序良俗,侵害了周某在财产关系中的平等权 ④是性别歧视的表现,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背道而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朱某(男)与李某(女)因夫妻感情不和而被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朱某某随李某生活,朱某每月负担女儿抚育费800元。后李某经人介绍与本镇男青年赵某结婚,李某便擅自将孩子的姓更改为其再婚丈夫赵某的姓,即将“朱某某”变更为“赵某某”。朱某获悉这一情况后,对女儿改姓十分不满,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更改女儿的姓,侵犯了自己的监护权,要求李某将孩子的姓恢复为原姓,但遭到李某的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为婚生女朱某某随李某生活,所以李某有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 ②因为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所以李某有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 ③因为监护人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李某不能私自更改孩子的姓 ④只有朱某与李某协商一致,才可以更改孩子的姓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考点4 平等的财产关系
8.(2025·河南商丘期末)某法治热线接到一则咨询:“老公用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打赏女主播们50万元,家里的财产被挥霍一空。他还经常和主播暧昧聊天,给主播买了3万多块钱的礼物。打赏几乎都是通过直播平台打赏,线下转账只有520这种红包,没有大额转账。我起诉主播,可以把属于我的部分财产拿回来吗?”对此咨询,可以答复( )
①丈夫的打赏行为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
②妻子必须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财产 ③丈夫的直播打赏行为属于网络服务合同中的消费行为,无可厚非 ④丈夫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妻子有权要求女主播返还部分所得利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5·江苏苏州模拟)王某与李某育有一个3岁的女儿,后因矛盾申请协议离婚。婚姻期间,王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奢侈品,未告知李某;双方财产分割协商未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离婚财产分割协商未果不能仲裁,但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B.10万元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需要承担一半
C.未成年女儿抚养权归王某所有,因其经济条件更好
D.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可自动解除夫妻关系
10.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一气之下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人民法院会支持小刘,因为这笔花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无权单独作决定 ②人民法院不会支持小刘,除非小刘能提供培训机构违法收费的证据,证明合同无效 ③人民法院会支持小刘,因为该笔花销数额较大,不是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合同无效 ④人民法院不会支持小刘,因为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妻子享有家事代理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026·湖北武汉模拟)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8周岁的大学生陈某(武汉籍)与女友张某约定毕业后结婚。2025年2月,陈某通过“汉正街汉服工坊”网店租赁一套价值8 000元的定制汉服用于黄鹤楼求婚仪式,支付定金1 600元。店铺页面载明:“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物损坏或交付延迟,可部分免责。”后因长江流域洪灾,汉服在运输途中浸毁,无法按时送达。陈某改用普通汉服完成求婚,但张某以“仪式简陋”为由解除婚约,并拒绝返还陈某此前赠送的2万元彩礼(附赠礼单注明“结婚彩礼”)。
陈某的朋友们评论此事。甲说:“洪灾属于不可抗力,汉服店无需退还定金,陈某只能自认损失。”乙说:“张某未登记结婚就悔婚,必须全额返还彩礼并赔偿精神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甲、乙的说法分别予以评析。(12分)
1.婚姻就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婚姻泛指适龄男女以夫妻名义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平等自愿结合,应取得医学、伦理、政治、民法等层面的认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关于婚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结婚是夫妻双方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法律规定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②爱情是婚姻关系的铠甲,法律是婚姻关系的灵魂
③我国坚持一夫一妻制度,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④结婚不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彭某与郭某订婚后因琐事发生争吵而各奔东西,不到半月后彭某发现怀了郭某的孩子,后生下小彭。由于郭某拒见母子俩,彭某被迫独自抚养小彭。2024年,彭某因经济拮据再次找郭某,要求分担抚养费,郭某以孩子不姓郭为由拒绝。本案中( )
A.彭某可起诉离婚,要求郭某给付、补偿小彭的抚养费
B.郭某对小彭构成了遗弃,应依法对郭某予以行政处罚
C.郭某与彭某不存在法定婚姻关系,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D.郭某在确认自己为孩子生父后应履行对小彭的法定义务
3.周某的母亲与付某的父亲是表兄妹关系,周某母亲希望周某与付某缔结婚姻。周某明确拒绝了付某,但周某母亲以死相逼,周某不得不与付某登记结婚。婚后近一年时间里,双方仍不能建立夫妻感情,但周某母亲仍不准周某提出离婚。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周某和付某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应结婚
②结婚是人生大事,男女双方都要慎重
③周母的行为侵犯了周某的婚姻自由
④周某和付某的婚姻无感情基础,自始无效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4.16岁女孩小苦(化名)被父母以26万元彩礼许人,并伪造证件办理了结婚登记。小苦无力反抗,逃至广东打工。后男方追至广东,欲强行带回小苦,途中被警方解救。对此事件应这样认识( )
①小苦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其婚姻是无效的
②男方强行带回小苦结婚,违反夫妻平等原则
③小苦可请求法院依法解除与男方的婚姻关系
④小苦父母买卖婚姻,破坏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李某、刘某再婚后,一起将刘某的儿子小刘抚养成人。刘某去世后,小刘与李某签订协议,双方约定只要李某不改嫁,小刘承担李某晚年一切生活用度。几年后,李某另嫁他人,但由于年老多病,生活困顿,遂要求小刘支付赡养费。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李某要求小刘赡养虽于法无据,但符合公序良俗
②李某与小刘之间存在抚养关系,仍可要求其赡养
③二人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属于有效合同
④小刘干涉李某婚姻自由侵犯了李某的婚姻自主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黄某(男)和李某(女)因婚后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儿子黄乙(8岁)由黄某抚养,家庭所有财产归黄某,李某每周可以探望黄乙一次。离婚后,李某多次想去探望黄乙,均被黄某拒绝,李某也不再每月支付抚养费。李某将黄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执行离婚协议,无论何种情况都应准予李某每周探望黄乙一次。在本案中( )
①李某对黄乙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不因夫妻离婚而消除
②黄某和李某是协议离婚不是裁判离婚,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因黄某拒绝李某对黄乙行使探望权,李某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④若李某的探望不利于黄乙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025·广东佛山一模)陈某和王某登记结婚,并于2012年、2014分别生育二子。因夫妻间的感情破裂,2024年2月,陈某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二子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二子名下的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对于其子名下的存款归属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压岁钱是长辈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所有权归未成年人
②作为未成年人的意定监护人,父母有权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③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压岁钱不在其中
④两儿子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陈某有权代理处分其存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5·黑龙江大庆一模)女孩周某在其母亲安排下与付某相亲。在周某明确拒绝与付某交往后,周某母亲强行将在外地工作的周某接回家,并以死相逼,表示如周某不同意该婚事就将其赶出家门。周某不得不与付某登记结婚并举办婚礼。婚后半年时间里,双方并未建立夫妻感情。周某想要解除婚姻,法律支持的请求有( )
①周某与付某无夫妻感情,可判决周某与付某离婚
②周某母亲干涉了周某的婚姻自由,其行为构成犯罪
③周某被胁迫结婚,可撤销周某与付某之间婚姻关系
④婚后周某个人出资购买的房产,归周某个人所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024年1月,王某在文山市购买了一套房子;3月,王某与刘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4月,刘某在蒙自市购买一套房子;5月,王某发表小说并获得稿酬3万元;6月,刘某的父亲赠送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轿车给她,声明归刘某所有。关于王某夫妻财产归属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在文山市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刘某在蒙自市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王某发表小说获得稿酬3万元归自己所有
④刘某父亲赠送给刘某的轿车是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赵先生与李女士于2018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咖啡馆,咖啡馆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是赵先生的名字。两年后,两人共同投资开了一家书店,书店的法人代表为李女士。2024年10月,因双方感情不和,李女士提出与赵先生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从中可以看出( )
①书店的法人代表为李女士,书店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②咖啡馆是婚后共同经营的,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③咖啡馆仅登记在赵先生名下,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④离婚时若书店存在未结清的债务,应作为双方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民法典为百姓各项民事权利保驾护航。从人格尊严到生活幸福,从财产安全到交易便利。
[案例]李某(男)与赵某(女)婚后育有一子小明。因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赵某瞒着李某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暑期课外培训班。李某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李某将培训机构诉至人民法院。两年后,李某和赵某因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但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争执不下。最终,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结合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主张该培训合同无效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请说明理由。(7分)
(2)李某和赵某可通过何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请说明理由。(8分)
参考答案
1.D 题干材料侧重强调政策对婚姻自由实现程度的提升,而非单纯程序简化,A项并不是最佳选项,排除。结婚法定条件(如年龄、自愿、禁止结婚情形等)由民法典规定,新政未调整实质条件,仅改变登记的形式要件(材料和地点),因此不涉及“放宽法定条件”,B项排除。新政通过“全国通办”和材料简化,旨在便民利民、提升服务效率,而非通过增加监管措施“加强管理”,C项排除。取消户口本限制、允许异地登记,消除了户籍制度对婚姻登记的物理阻隔,使男女双方无需受户籍地束缚,更自由地选择登记地点,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在实际操作中更易实现,直接体现政策核心意义,D项正确。
2.D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杨甲、杨乙是表兄妹,二者的婚姻是无效婚姻,不需要宣判离婚,①错误。婚姻纠纷不适用仲裁,②错误。
3.A 材料中小芳是受阿明胁迫而结婚的,二者的婚姻不合法,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违背了小芳个人的自由意愿,故小芳能以违背自己意愿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婚姻关系,①②正确。我国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案中小芳是受阿明胁迫而结婚的,属于不合法的婚姻,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因此,小芳应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其与阿明的婚姻,而不是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与阿明离婚,合法的婚姻关系在申请离婚诉讼中才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解除婚姻关系,③排除。阿明与小芳是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故婚姻登记机关没有过错,④排除。
4.B “限制了离婚自由”说法错误,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防止冲动离婚,但离婚主动权仍然掌握在夫妻双方手中。离婚冷静期内是否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是否申请离婚,仍然取决于夫妻双方,②错误。离婚冷静期是从法律的高度对登记离婚程序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所以,即使一方离婚态度坚决,也不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③错误。
5.C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感情破裂是主要依据,但非唯一依据,还需考虑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①错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法定义务,不能以收入低、父母年迈等非法定理由推脱,②正确。婚姻关系涉及多方责任,严肃对待婚姻是对自己、配偶、子女和社会负责的体现,③正确。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监护的职责,④错误。
6.D 传统家庭观念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史某阻止周某参加工作,违反了民法的平等原则,侵害了周某参加工作的自由权利,属于违法行为,①排除。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限制或干涉他方。史某破坏周某工作并限制其自由,侵犯了周某的合法权利,属于违法行为,②正确。史某的行为主要侵犯周某的人身自由权,未侵犯周某在财产关系中的平等权,③排除。史某的行为基于性别刻板印象,认为女性应承担家务而非工作,构成性别歧视,违背了现代社会倡导的男女平等价值观,④正确。
7.D 我国坚持男女平等、夫妻平等的原则,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同时,依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①②错误。
8.B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需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本案中,丈夫擅自使用50万元大额共同财产打赏主播,侵害了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①正确。诉讼管辖人民法院取决于案件性质和标的额。50万元财产纠纷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而非中级人民法院,除非涉及重大影响或特殊情形,②排除。直播打赏虽属于网络服务消费行为,但丈夫大额打赏挥霍家庭财产,且涉及暧昧聊天,已超出正常消费范畴,侵害妻子的财产权益,并非“无可厚非”,③排除。丈夫的暧昧打赏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主播因此获得的利益可能被认定为不当得利,妻子有权起诉要求主播返还部分所得,④正确。
9.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属于婚姻家庭纠纷,通常不能通过仲裁解决(仲裁主要适用于合同等商事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A项正确。王某借款用于购买奢侈品,且未告知李某,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B项排除。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并非仅根据经济条件来确定抚养权归属,且王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奢侈品不能说明经济条件更好,C项排除。30日届满后不会自动解除关系,仍需双方共同办理,D项排除。
10.C 在处理日常家庭事务范围内,包括一家人衣食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等,夫妻互为代理人,享有家事代理权,这是婚姻的当然效力。在第三人无法确定一方是否具有代理权时,视为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本案中,虽然培训合同未经小刘同意,但是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都产生效力。因此,小刘的诉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①③错误。
11.①甲的观点部分错误。洪灾属不可抗力,汉服店对汉服损毁可免除违约责任;但定金规则不适用: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汉服店应退还定金,陈某可要求返还1 600元。②乙的观点部分错误。张某应返还彩礼:婚约不受法律保护,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陈某可要求返还彩礼;但无需赔偿精神损失:解除婚约不构成侵权,法律不支持“青春损失费”;张某仅需返还彩礼2万元,无需额外赔偿。
1.C 本题是逆向选择题。 法律是婚姻关系的铠甲,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②④说法错误,符合题意。 “结婚是夫妻双方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法律规定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①排除。 “我国坚持一夫一妻制度,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③排除。
2.D 本案中,彭某与郭某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二人虽订婚但没有婚姻关系,因而彭某不能起诉离婚,A错误。 郭某对小彭不构成遗弃,即便构成遗弃,情节恶劣的,会受到刑事处罚而非行政处罚,B不选。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本案中,若经过依法鉴定,郭某确为孩子生父,则郭某应履行对小彭的法定义务,包含抚养孩子的义务,C错误,D正确。
3.B 这个案例说明结婚是人生大事,男女双方都要慎重,周某不能因为母亲的原因同意结婚,周母的行为侵犯了周某的婚姻自由,②③符合题意。 周某的母亲与付某的父亲是表兄妹关系,所以周某和付某不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①排除。 周某与付某已经登记结婚,二者的婚姻有效,且没有感情基础不是无效婚姻的条件,④排除。
4.B 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小苦只有16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虽然其父母通过伪造证件办理了结婚登记,其婚姻仍是无效的,①说法正确。 男方强行带回小苦结婚,违反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原则,②说法错误。 小苦与男方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因此谈不上依法解除婚姻关系,③说法错误。 小苦父母收受彩礼而把女儿许人,破坏了婚姻自由原则,是买卖婚姻,④符合题意。
5.D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李某要求小刘赡养于法有据,也符合公序良俗,①错误。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李某与小刘之间存在抚养关系,可要求其赡养,②正确。二人协议虽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但内容非法,不属于有效合同,③错误。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小刘干涉李某婚姻自由侵犯了李某的婚姻自主权,④正确。
6.B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①正确。 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的法律效力一样,都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②排除。 李某作为不直接抚养儿子的一方,享有探望儿子的法定权利,但也具有履行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不能以未探望到儿子而拒绝给付抚养费。若李某在给付抚养费后黄某仍阻挠其探望,李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③排除。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④正确。
7.B 压岁钱是长辈直接赠给晚辈的,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①正确。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而不是意定监护人,②错误。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之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孩子的压岁钱没有关系,③正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故陈某不得随意处分儿子的存款,且两儿子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④错误。
8.B 周某明确拒绝与付某缔结婚姻,其母以死相逼,周某不得不与付某登记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周某与付某无夫妻感情,可判决周某与付某离婚,①③符合题意。周某母亲干涉了周某的婚姻自由,其行为违法,但不一定构成犯罪,②说法错误。如无特别约定,婚后周某个人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说法错误。
9.C 王某在文山市购买的房子是婚前购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刘某在蒙自市购买的房子是婚后购买的,且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所以刘某在蒙自市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根据双方书面约定,王某发表小说获得稿酬3万元应归自己所有,③正确;根据双方书面约定,刘某父亲赠送给刘某一辆轿车,且声明归刘某所有,赠送给刘某的轿车不是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
10.C 书店是赵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共同投资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①错误。咖啡馆是赵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共同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平等分割,②正确,③错误。书店是两人婚后共同投资的,离婚时若存在未结清的债务,应作为双方的共同债务来处理,④正确。
11.(1)签订培训合同的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故该合同有效。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虽然该培训合同未经刘某同意,但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效力。因此李某主张合同无效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2)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李某和赵某并未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故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解析 (1)关键词①:李某(男)与赵某(女)结婚→可联系教材知识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关键词②: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暑期课外培训班→可联系教材知识合同内容合法。
关键词③:报了暑期课外培训班,李某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可联系教材知识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效力。
(2)关键词①: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可联系教材知识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关键词②: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争执不下→可联系教材知识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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