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件-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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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7-2028
地区(省份) 浙江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321 KB
发布时间 2026-07-10
更新时间 2026-07-10
作者 小二的姐姐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7-10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8748145.html
价格 1.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高考复习课件聚焦《法律与生活》“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核心考点,依据高考评价体系梳理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承担方式、权利行使界限等考查要求,通过考点分布表明确高频考点权重,归纳案例分析、观点辨析等常考题型,体现备考针对性与实用性。 课件亮点在于高考真题实战与典型题型解析,如2024全国新课标真题评析相邻关系处理原则,动物伤人案例详解无过错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培养学生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通过归责原则三步法、权利限制对比表等突破考点,助力学生掌握答题技巧,教师可据此高效开展复习教学。

内容正文:

政治 2027届一轮复习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框题 目题 23.1 选考 23.6 选考 24.1 选考 24.6 选考 25.1 选考 25.6 选考 26.1 选考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25,31(3)   21,27     25(2)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27     25(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的限制  27   21 20 26(1)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法律对所有权的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实质→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措施 处理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具体要求→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一方提供便利;另一方尽量避免损害) 最佳解决方式→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态度互相退让、协商一致 民事权利 侵权责任 保障 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类型 过错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限制 界限 要求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对名誉权的限制 法律对著作权的限制 法定许可使用 合理使用 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作品已发表 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除:诽谤、诋毁、侮辱)→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除: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 诉讼时效 3年 一、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1.侵权责任 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 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 时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要求 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注意:侵权责任≠违约责任 侵害民事权利→侵权责任 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违约责任 既构成侵权责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区分 适用情形 停止侵害 针对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 消除对权利行使的阻碍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预防尚未发生的实质性损害(财物、人身安全受到潜在威胁的) 如高空坠物、产品缺陷导致安全隐患、环境污染 返还财产 适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情形(该财产还在);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以修复受损财物为实施标准 赔偿损失 (最常见) 财产损失赔偿 导致财产受到损害 人身损害赔偿 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抚慰金) 侵犯人格尊严(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导致精神损害 赔礼道歉 主要适用于人身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受侵害的情形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适用于名誉受损的情形(个人名誉、企业商誉) 消除影响:适用于侵犯姓名权、肖像权 一般不适用侵犯隐私权 一、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2.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般规定 过错 侵权责任 内涵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 侵权责任 内涵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适用情形 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高空坠物 个人信息侵权 无过错 侵权责任 内涵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适用情形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生产者产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 拓展深化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例题:陈某在小区内遛小狗时见四周无人,遂解开犬绳任其自由活动。不料,吴某上前逗弄,导致小狗跑向路人张某,致其受到惊吓并在避让过程中受伤。事后张某要求陈某赔付医疗费用2000元,陈某以吴某逗弄在先为由拒绝赔偿,张某遂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陈某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无论陈某有无过错,均应承担对张某的侵权责任 ③因吴某逗弄小狗在先,存在过错,可减轻陈某责任 ④张某通过法院诉讼,可要求陈某或吴某赔偿医疗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饲养的动物伤人→无过错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D 7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承担侵权责任的理由)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存在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受害人负举证责任)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侵权人负责举证自己无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其他方式 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我在自己的房子里能否随心所欲?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 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024.9.6:浙江舟山一女子安震楼器报复楼上邻居被起诉 据了解张先生和王女士都是刚刚搬进刚交房的新居,前不久王女士突然找到张先生并表示楼上制造噪音影响其休息。沟通之后,张先生先是买了静音鞋,随后又在家里铺了地垫,即便如此,王女士仍不满意。随后王女士再次找到张先生要求其减少类似瓶盖掉落的声音,更过分的是王女士要求张先生十点之后不能洗澡、不能使用马桶。 因自己提出的问题始终无法解决,王女士便网购震楼器、共振音响等方式故意发出噪音反击张先生,张先生最终无奈选择暂时搬离。 为了减少压力,张先生将自己的房子租了出去,但是先后两名租客都被王女士“震”跑了。不能自住也不能出租,最终张先生把王女士告上了法庭。 二、权利行使,注意界限 1.民事权利行使的限制/要求: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法律对不同民事权利的限制: (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的限制 (2)民法对著作权(知识产权)的限制:作品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3)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回顾:(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的限制 法律限制 (第四课) 消费者的批评监督权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 ②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新闻报道 ①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②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回顾:民法对著作权(知识产权)的限制 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 (第四课) 要求 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规定 作品合理使用 内涵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前提 作品已经发表 情形 (非营利性行为)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 作品法定许可使用 内涵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前提 作品已经发表 情形 (营利性行为)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经刊登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 二、权利行使,注意界限 3.相邻关系 原因 必要性 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重要性 (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有利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主要类型 ①相邻用水、排水 ②相邻通行 ③相邻不动产利用(土地、房屋、林木、地上的固定物)与管线安设 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处理规则 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一方提供便利;另一方尽量避免损害)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 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例题:某老旧小区一号楼全体业主同意加装电梯,并在小区公示,其间无异议。加装电梯项目取得行政部门审批,2024年7月开工建设。一号楼北面的二号楼业主范某认为电梯影响采光,多次妨碍施工。徐某等业主向法院起诉,要求范某停止妨碍施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本案审理应秉持和谐、友善、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范某实施妨碍加装电梯行为,侵犯了徐某等业主合法权益 ③因行政部门审批引发邻里纠纷,可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解决 ④可以在法院主持下,采取人民调解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行政诉讼→民告官 题干:徐某等业主(民)告范某(民)→民事诉讼 法院主持的调解→诉讼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人民调解 A 例题:某日凌晨,小陈被楼上邻居小涛唱歌的声音吵到无法入睡,遂到小涛的住处敲门。小涛开门后,小陈将手扶在门框的外沿,提醒小涛在夜深时应降低声音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小涛心有不满,应和后转身返回并用力关门,门夹伤了小陈的右手。经医生诊断,小陈的右手4、5指不同程度骨折,共耗费各项治疗费用13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涛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②小涛未能注意权利行使的界限,违背了相邻关系处理原则 ③小陈的健康权遭到侵害,可要求小涛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④小陈享有劝阻邻居扰民的权利,实质是动产所有权的延伸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健康权→赔偿损失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与延伸 (2024·全国新课标·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和乙为邻居,甲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时没有按照当地建房习惯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乙多次与甲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乙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乙的请求和甲的辩称加以评析。 乙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应当获得支持;甲的辩称没有法律依据,不成立。 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甲、乙系相邻关系的当事人,甲在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侵害乙的合法权益。 甲未预留合理滴水空间的行为侵害了乙的所有权,造成乙的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乙有权请求甲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分别对甲乙做出判断,然后给出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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