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件-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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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7-2028
地区(省份) 浙江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5.24 MB
发布时间 2026-07-09
更新时间 2026-07-09
作者 明师张生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7-09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8734870.html
价格 2.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高考复习课件聚焦选必2《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覆盖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利等高考核心考点。依据课标要求和2023-2025年全国卷及地方卷考情,分析人身权保护、民事责任等高频考点权重,归纳选择、主观题常考题型,构建系统备考体系。 课件亮点在于“考点精梳+真题实战+素养融合”,通过2025重庆高考个人信息保护题等真题案例,运用案例分析法突破名誉权与荣誉权等易混点,培养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提供侵权责任判定答题模板及易错警示,助力学生掌握解题技巧,教师可据此精准教学,提升高考复习效率。

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部分: 选择性必修1: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当代国政经)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法律) 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逻辑) 必修部分: 必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特) 必修2:经济与社会(经社) 必修3:政治与法治(政法) 必修4:哲学与文化(哲文) 政治选考生须知 2027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民 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选必2《法律与生活》知识结构 选必 2 法律 与 生活 总则编 人格权编 物权编 合同编 侵权责任编 继承编 婚姻家庭编 全书主线: 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第一单元讲的是《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讲的是《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单元讲的是《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单元讲的是《诉讼法》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第 一 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2 2027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必2 法律与生活 一、知识体系构建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 义务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力行使 注意界限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单元知识体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民事权利与义务 人身权利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物权 知识产权 合同订立 违约责任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激励创新——专利权 点石成金——商标权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和义务 知识体系 民法与民法典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基本原则 几种主要 的人身权 重要性 类型 人格权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1.2 积极维护 人身权利 人身权概述 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法的调整对象与作用 民法典的地位 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权 自然人 法人和 非法人组织 身份权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生命健康权、姓名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知识体系 第一课 在生活中 学民法 用民法 1.1 认真对待 民事权利与义务 二、考点考向分析 课程标准 近年考情 备考方向 1.202501年浙江 2024年北京、福建 2023年全国甲、北京、福建、湖北: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 与义务 2.2025山东、重庆 2024年福建、浙江 河北 2023年海南、浙江、新课标、山东、辽宁: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1 了解我国民法典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识别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明确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命题情境:主要结合社会生活的具体案例,考查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的保护等。 2.考查形式:以选择题为主,主观题往往综合考查民事权利、民事责任以及社会争议解决方式 3.备考建议:了解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关注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注意区分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名誉权与荣誉权等易混概念。 8 三、核心考点梳理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核心考点1:认真对待民事法律关系 P2-5 内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纳税人和纳税机关是不平等的关系,纳税具有强制性) 地位 民法典是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专利、著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生命、身体、健康、姓名、名誉、婚姻关系等)。 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互对立,相互联系。 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原则。 (2)作用:承载、表达和展现着文化的内容。形式:文化载体是多种多样的,器物、行为、制度等是文化的载体 自然人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的人。 自然人与公民在法律上是存在区别的,公民是指取得一个国家的国籍,并依照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在法律上,民事主体使用自然人概念比使用公民的概念更准确些。 法人 法人是一种组织,这个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以“企业”“组织”的名义享有或承担法律后果。 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以自己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不是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而是以“企业主”的名义。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P3“名词点击”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重点关注 P4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重点关注 P4 13 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即使出于善意,可能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注意 核心考点1:认真对待民事法律关系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P6 原则 内涵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1.(2026·湖北十堰模拟)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民法典》学习研讨,同学们就下列社会关系是否适用民法典调整展开讨论,其中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刘某在小区散步时,被张某饲养的宠物狗惊吓摔倒受伤,刘某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 ②周某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姓名,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办理 ③王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该公司装修其新房,因装修质量问题发生纠纷 ④赵某承诺若通过驾照考试就请同学吃饭,考过后未请客,同学要求其履行承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高考演练 提示:②:民法调整的主体,地位必须平等,不平等不适用民法。周某与公安机关之间是行政管理关系,地位不平等,②不选; ④: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④不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不选。 B 2.(2026·辽宁模拟)乡村主播李某在短视频平台直播助农,公开售卖自家养殖的原生态土蜂蜜。网友王某观看直播后,通过私信与李某沟通,下单购买10斤土蜂蜜,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2000元,李某承诺3日内快递发货。下列对该民事行为中的民事法律关系要素判断正确的是(    ) ①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0斤土蜂蜜 ②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李某和王某 ③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李某发货的行为和王某付款的行为 ④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李某的收款权利与发货义务、王某的付款义务与收货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高考演练 C 提示:①:债权关系的客体是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即李某交付蜂蜜、王某支付货款的行为),①说法错误;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是行为本身。③说法错误。 3.(2026·广州二模)下列行为与民法基本原则对应正确的是(    ) ①租户与房东商定通过教房东书法抵扣租金——符合自愿原则 ②劳动纠纷未经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协商一致原则 ③某快递公司以“不招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应聘——违背平等原则 ④甲、乙为买房决定办离婚以后再复婚,后甲不愿意复婚——违背公平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高考演练 B 提示:②:劳动纠纷先裁后审是法定的争议解决程序,属于强制性程序要求,②说法错误; ④:该情形中甲拒绝复婚的行为,核心违背的是诚信原则。④说法错误。 内容 自 然 人 法人 重 要 性 要求 一.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等 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涉及身体本身层面) ③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涉及精神层面)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核心考点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P7 地位 重要性 侵权 表现 侵权 责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生命权——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损害身体的完整性和行动自由(致残) ◇健康权——造成身体功能(身心健康)和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P7 核心考点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 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律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荣誉权 是公民、法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 法律规定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核心考点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P8-9 注意: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一定限制,只要不对明星的肖像刻意丑化、用于商业活动,就够不成侵权。 如:用明星做微信头像。 1.内容: 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典在人身权保护的规定中,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特别设定的“英烈条款”。 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法规定:侵害英烈名誉、荣誉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刑事责任(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罪)。 2.设置“英烈条款”的意义: ①有利于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敬仰英烈,维护民族情感和社会信仰的价值导向,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英雄烈士的光荣事迹和崇高声誉凝聚的是民族历史记忆,是我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核。 ③每一位公民对待英雄烈士都要心存敬畏、严守底线、尊重历史、弘扬正气。 P10“相关链接” 正确认识“英烈条款” 21 四.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01   含义 法律规定 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法律保护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个人信息 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隐私≠个人信息(隐私更私密、更核心;个人信息范围更广) 核心考点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P9-10 注意 1.对隐私权的理解 “私密空间”,私人住宅是最典型的私密空间。私密空间既包括物理意义上的特定空间,也包括邮箱等虚拟空间; “秘密活动”,如个人的日常活动、家庭生活、婚姻生活等; “私密信息”,如病历、财产状况、身体缺陷、档案材料等。 2.“人肉搜索”是伸张正义的行为还是侵犯隐私的网络暴力? 隐私权是能够给人们带来内心世界的安全和私人生活的安宁的权利,是帮助人们更好地体会到做人的尊严的权利。 “人肉搜索”在公民行使监督权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更多的结果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破坏。 3.“一米线”距离 心理学上有一原则,说是除了家人、恋人和挚友亲朋之外,人与人之间的心理安全距离恰好是一米,超过这个安全距离,人们就会觉得相对紧张,感觉个人安全和隐私受到侵犯。这也国际上通用的“一米线”规定的由来。可见,“一米线”的主要功能是维护个人隐私,兼有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公众距离的作用。 知识拓展 与“隐私权”有关的情形 侵权责任及承担方式 法律依据 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承担主体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诉讼时效为4年,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不告不理) 一般情况下,由行为人本人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 侵权责任 ≠ 违约责任 (口诀:一停一返一排除,两消两赔两恢复) 知识拓展 注意 4.(2026·河北沧州三模)下列行为中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某博主在路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其购物视频片段,未进行任何打码处理直接用于短视频中并公开发布,获赞超10万 ②某公司为推广产品,在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工作照片印在宣传册上发放给客户 ③邻居甲、乙因琐事争执,甲在小区业主群用贬损性语言对乙公开进行辱骂,引发群内热议 ④债权人多次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短信,明确注明“请尽快偿还欠款,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高考演练 B 提示:②:公司征得员工同意使用其工作照片做宣传,经过权利人许可,未侵犯人格权,②不选; ④:债权人正常发送合法合理的催款短信,没有侮辱、诽谤、泄露隐私等行为,未侵犯人格权,④不选。 5.(2026·陕西榆林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在街头偶遇普通市民郑某与他人发生口角,未经郑某同意且未处理其肖像、声音,便拍摄视频上传社交平台。视频引发大量网友评论,对郑某形象造成负面影响。郑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张某街拍行为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导致社会评价降低、生活安宁受扰,要求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某行为构成对原告肖像权和名誉权的侵害,未支持隐私权侵权及财产损失的主张,最终判决张某在发布视频的网站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声明发布时长不少于15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9分) 高考演练 参考答案: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公开发布他人可识别肖像,可构成侵权。本案中,张某未经郑某同意,公开发布含郑某清晰肖像的视频,侵犯了其肖像权。 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张某发布的视频引发负面评论,导致郑某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其名誉权。 ③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本案中,郑某与他人口角发生在公共场所,不属于私密场景,其侵犯隐私权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故法院未予支持。 6.(2026·郑州二模)网络主播薛某被“人肉开盒”,其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遭非法获取并散布,同时遭受侮辱谩骂,导致精神抑郁。公安机关侦破此案,摧毁相关黑灰产业链。最高人民法院在2026年工作报告中引用此类案例,明确恶意“人肉开盒”行为要依法定罪处罚。由此可见(    ) ①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人肉开盒”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②“人肉开盒”情节严重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③薛某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④案件中侵权人不服一审裁判的,可通过上诉启动再审程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高考演练 提示:①:人身自由指公民人身不受非法拘禁、限制,“人肉开盒”侵犯的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隐私权,并非侵犯人身自由,排除。 ④:不服一审裁判上诉启动的是二审程序,再审程序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排除。 C 四、高考真题及模拟演练 1.(2024·福建高考)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高考真题 D 提示:①:本案中张乙16周岁,其帮助父亲送快递,并非以该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 ②:陈某拆开快递时以为是自己的,发现是曹某隐私物品后立即送还,从理性第三人视角看,陈某无过错,未实施侵权行为,②不选。 1.(2025·广东高考)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高考真题 B 提示:②:这是行政许可关系,不受民法调整,②不选; ④:这属于意愿表达,不受民法调整,④不选。 2.(2025·浙江高考)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高考真题 C 提示:①:是潘某未经南某某同意,其行为涉及到学术规范以及侵犯著作权,不涉及对人格权的侵犯, ①不选; ④:陈某的行为是对洪某某不当言论的回应,且目的是维护英烈的尊严等,并没有侵犯洪某某的人格权,④不选。 3.(2025·重庆高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互联网时代,手机APP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手机APP超范围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信息;不仅弹出用户聊天时提到的商品或服务,还将用户点赞过的内容、打过的游戏、刷过的视频、甚至购物车里的商品,推送给他人……这些行为给用户带来困扰,甚至财产损失。截至2024年底,工信部已通报45批侵害用户权益的手机APP。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6分) 高考真题 参考答案: ①手机APP经营者应树立尊重,维护用户人身权益的意识。 ②手机APP经营者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用户的隐私权。 ③手机APP经营者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4.2026年全国开展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重点聚焦数字生活权益保护、网络人格权保护、规范网络民事活动、弘扬诚信法治风尚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月明确提出,要整治网络空间人身侵权乱象,引导社会公众依法、诚信、有序开展民事活动。 现实生活中,部分网络用户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在未经他人许可的情况下:利用AI技术换脸合成他人视频、随意截取并公开他人私密聊天记录;捏造虚假信息在网络平台恶意诋毁、抹黑他人;部分短视频平台未经审核放任侵权内容传播,严重扰乱网络秩序、侵害公民合法民事权益。 结合材料,运用《民法典》相关知识,分析上述网络行为违背了民法那些原则?分别侵犯了自然人的哪些人身权利?(12分) 高考演练 参考答案: (1)违背的民法基本原则 ① 弄虚作假、造谣诋毁,违背诚信原则; ② 实施侵权行为、扰乱网络秩序,违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③ 肆意侵害他人权益,无视主体平等地位,违背平等原则。 (2)侵犯的人身权利 ① AI换脸合成视频,侵犯肖像权; ② 公开私密聊天记录,侵犯隐私权; ③ 捏造信息恶意抹黑,侵犯名誉权。 五、课后作业 敬请批评指正 请及时读背 选必2 第一课 核心知识 请完成“爱思考典”— 高效作业 上对应的练习 P125-128 感谢聆听 NEW YOUTH NEW ERA 新的时代已经来临,新的时代在召唤着新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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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件-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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