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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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系统讲解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一般规定、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及诉讼时效等核心知识。通过“以案说法”导入,如小壮打闹致伤案引出责任主体与承担方式,衔接法律依据与归责原则,构建从案例到理论再到应用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以生活案例为载体,如电梯劝阻吸烟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空抛物案解析过错推定责任,培养学生法治观念与政治认同。采用表格对比归纳一般与特殊侵权,随堂检测强化应用,助力学生理解法律知识,教师可直接用于课堂教学提升效率。

内容正文:

第 四课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4.1 1 课标要求: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课前预习(3分钟): 1.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2.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3.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4.无过错侵权责任 学习导航 2 以案说法: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将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为此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 (1)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①实施侵害行为的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由于小壮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小壮的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小杰人身受到伤害的事实发生在学校运动会期间,学校在学生管理上存在疏漏,故学校也许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以案说法: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将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为此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 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P32)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P32)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最常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注意】: 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实际损害数额)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该财产还在) 注意分析是否符合善意取得制度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可另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以案说法: 2016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0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 你觉得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为什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乙拒绝偿还10000元欠款,甲将不能通过法院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3.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P33)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的4年:①国际货物买卖 ②国际技术进出口)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注意】: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一般诉讼时效:3年;特殊诉讼时效:4年;最长诉讼时效:20年 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以案说法:案例一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支持袁某的请求吗? 谈谈你对本案的看法。 吴某劝阻方某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吴某没有侵害方某生命健康的故意或过失,其劝阻方某吸烟的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方某死亡的结果。吴某的劝阻和方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以案说法:案例一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支持袁某的请求吗? 谈谈你对本案的看法。 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等法律精神,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文明、卫生城市建设,鼓励公民积极同不良风气及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P33-2) 过错侵权责任(一般规定) 规定 构成要件 客观 主观 必备要件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事实 (损害是发生侵权责任的前提);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主观过错 (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即谁主张,谁举证) 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 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 以案说法:案例二 高空抛物怎么判?这属于哪种侵权责任呢?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2.过错推定侵权责任(P34-1) (1)含义: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免责事由:行为人证明自己无过错。(需要自证,举证责任倒置) (3)常见的几种情形: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⑨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物致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⑩不法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责任。 以案说法:案例三 肖某及其公司要承担何种侵权责任?为什么? 无过错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3.无过错侵权责任(P34-1) (1)含义:指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其他免责事由 (3)常见的几种情形: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归纳总结: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过错推定: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 无过错侵权责任: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知识拓展:证明责任的分配 1.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法律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例1:对于是否存在借款事实,原告主张借了,被告主张没借,对于借没借,应由主张借了的原告承担证明责任。 例2:对于借款是否已经归还,被告主张还了,原告主张没还,对于还没还,应由主张还了的被告承担证明责任。 2.例外:举证责任倒置 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限于法律的特殊规定,即环境污染中的因果关系倒置和所有的过错推定情形。除此之外,民事诉讼上没有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知识拓展:证明责任的分配 3.环境污染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在环境污染案件中,法律推定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侵权人主张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应当对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 故在环境污染案件中应当由原告对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两要件承担证明责任,被告对免责事由和无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 4.民法中过错推定的情形即为过错倒置 过错推定案件中,法律推定侵权人有过错,故侵权人若主张其无过错,应当对其主张的无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故在过错推定责任中,应当由原告证明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三要件,被告证明免责事由和无过错。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5.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目的及意义(P34-1) (1)目的: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2)意义 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1)侵权责任三个构成要件: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是何种侵权+案情分析 (3)承担何种侵权责任 关于“侵权责任”的常用主观题答题“三步走” 课堂总结: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随堂检测: 1.李某在小区购置了3个停车位,为避免他人占其车位,将孩子的玩具车停放其中,后被想停车的小区居民投诉至物业。物业要求李某移走玩具车,遭到李某拒绝。在双方僵持不下时,物业安保人员破坏了停车位上的玩具车,李某发现后,要求物业赔偿损失但遭到拒绝,李某遂将物业告上法庭。本案中: ①李某对其所购停车位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李某的行为是对公共资源的滥用,应当按物业要求移走玩具车 ③物业的安保人员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④物业可制定小区车位管理办法,要求李某恢复车位的正常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②:李某购置车位后,享有其所有权,李某的行为是对自己财产的使用,不是非法滥用公共资源,②不选。 ④:物业无权强制要求李某恢复车位正常使用,对于纠纷可以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如协商、调解等解决,而不能强行要求,④错误。 随堂检测: 2.张某某到一家金店挑选金手镯,将一只重28克、市场价值约19000元的金镯握于掌心,为测试质量她用手一捏,导致该金镯发生变形。事情发生后,金店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要么张某某按原价购买这只变形的金镯,要么赔偿工费2300元。然而,张某某对这两种方案都不满意,拒绝接受。对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①张某某其行为存在主要过错,张某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张某某其行为不是故意的,张某某不需承担侵权责任 ③金店没有尽到告知试戴人妥善保管义务,因此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④张某某应该承担主要责任,金店应该承担次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详解】①: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张某某只是在挑选金手镯试戴过程中, 并没有与金店签订购买合同,所以不存在违约行为,张某某行为存在主要过错,张某某应承担侵权责任,①错误。 ②: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虽然张某某不是故意捏变形金镯,但她在试戴过程中对金镯造成了损害,其行为构成了侵权。即使主观上不是故意,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②错误。 随堂检测: 3.2023年7月12 日,朋友关系的赵某、张某和他人聚会用餐。餐后赵某因饮酒不便开车,请张某驾驶自己的车将他送回酒店休息,路上因道路积水致车辆涉水受损。2025年1月,赵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车辆维修损失费共10万元,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法院不予支持的理由是 ①司法裁判应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积水致车受损符合不可抗力的免责事由 ③赵某的主张背离了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④赵某申请民事维权时已超过了诉讼时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道路积水”不属于不可抗力问题,②排除。 ④: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赵某申请民事维权时尚未超过诉讼时效,④说法错误。 随堂检测: 4.李某驾车将醉酒过马路的行人王某撞伤,伤者经过一年治疗无效后去世。关于该案,有网友和律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网友说:王某醉酒后被撞伤,与他一起喝过酒的人难道不承担责任吗? 律师说:本案要看王某是否不当饮酒、同饮者是否不当劝酒、李某驾车是否合规。 据此,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①若同饮者劝阻了且李某驾车合规、王某违反交通法规,则王某应该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②若王某不当饮酒、同饮者不当劝酒,则李某仅承担事故部分责任 ③李某在承担了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后,可以再向共饮者进行追偿 ④若共饮者确实不当劝酒,则王某家属可要求其承担一定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②:选项不能排除李某驾车是否合规,不能由此得出李某仅承担事故部分责任,②不符合题意。 ③:李某不能向共饮者追偿,若共饮者有责任应该是死者家属来追偿,③错误。 随堂检测: 5.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下列情形中分析正确的是 A.游客甲到动物园游玩,在灵长类动物展区向猴子喂食时右手被猴子咬伤。本案中,应由动物园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B.12岁的乙在学校与同学跳绳,被绳子绊倒,造成牙齿损伤。本案中,校方不论有无过错,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C.经营者丙在工厂安装了矿石提取设备,提取过程中,有氯化氰经下水道流入附近河流造成土壤污染。本案中,应由起诉丙的村民证明其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D.路人丁被楼上抛掷的平板电脑砸中,致使头部受伤。后丁将该楼层全部住户及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院。本案中,住户即使能够证明自己家中无人,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A 【详解】B:本案中,校方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以不承担责任,B错误。 C: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环境污染方证明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C错误。 D:本案中,楼栋住户能够证明自己家中无人,无需承担侵权责任,D错误。 随堂检测: 6.某宠物店对外提供“撸猫”等消费服务项目,并在店内张贴“造成损害责任后果自负”的告示,告知“撸猫”的各种注意事项。六岁的乐乐在其母亲带领下到宠物店消费,在“撸猫”时被宠物猫抓伤,后花费治疗费1500元。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乐乐的父母将该宠物店诉至法院,要求宠物店赔偿治疗费用。对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店内告示属于格式条款,宠物店可据此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 ②该告示属于加重对方责任的霸王条款,宠物店不得以此免责 ③宠物店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不管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④宠物店若能证明系因原告过失造成的,可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详解】①:店内告示属于格式条款,但属于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因此宠物店不可据此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错误。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饲养动物侵权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宠物店若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③说法错误。 随堂检测: 7.张某莲系某小区业主,因所在小区游乐设施较少,在征得小区物业公司同意后,自费购置一套儿童滑梯(含配套脚垫)放置在小区公共区域,供儿童免费玩耍。该区域的卫生清洁管理等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2020年11月,柳某(62岁)途经此处时,踩到湿滑的脚垫而滑倒摔伤,造成十级伤残。后柳某将张某莲和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近20万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张某莲购置儿童游乐设施与本案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②张某莲的行为符合与人为善、与邻为善的传统美德,应予以肯定性的评价 ③物业公司未及时有效清理、未设置警示标志,存在过错,负主要责任 ④柳某作为成年公民,未能及时查明路况,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详解】①:本案中,张某莲自费为小区添置儿童游乐设施,在法律上并无过错,也与本案事故的发生无因果关系,依法无需承担赔偿责任,①排除。 ④:柳某作为成年公民,未能及时查明路况,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但对事故不是负主要责任,④排除。 随堂检测: 8.某小学与旅行社合作,组织该校学生到生态园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在活动筹备期要求学生及家长在《致家长一封信》与《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安全责任书》上签名确认。活动当日,该小学五年级学生洋洋在自由活动时间进入未开放、未有任何警示标识的区域荡秋千时骨折。后各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洋洋将学校、旅行社、生态园诉至法院。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A.学校与家长已签订安全责任书,无需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B.洋洋自行进入未对外开放区域,生态园无需承担责任 C.洋洋对于使用园内设施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具备安全防范意识,无需承担责任 D.在研学旅行活动中,旅行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答案】D 【详解】A:虽然学校与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但在研学旅行活动中,学校对学生仍负有教育、管理职责,若未尽到相应职责存在过错,不能因签了责任书就免除责任,A错误。 B:生态园对于未开放且没有警示标识的区域,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管理和提示义务,是存在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B错误。 C:洋洋作为五年级学生,有一定的认知能力,自行进入未开放区域荡秋千,对自身行为可能带来的危险缺乏应有的谨慎和防范意识,自身也是存在一定过错的,并非无需承担责任,C错误。 Lavf58.29.100 Bilibili VXCode Swarm Transcoder v0.6.11 Lavf58.29.100 Packed by Bilibili XCoder v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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