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重庆市西南七校联考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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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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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五课 正确运用判断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末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重庆市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364 KB
发布时间 2026-07-05
更新时间 2026-07-05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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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4.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高2027届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本试卷分第I卷(选择题)和第II卷(非选择题)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填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 2.答选择题时,必须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标号涂黑。 3.答非选择题时,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将书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 4.考试结束后,将答题卷交回。 第I卷(选择题共48分)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原创) 1. 张某经独立构思关键词、反复调整参数,使用AI软件生成一首歌曲,并在网络平台发布(注明歌曲使用AI软件合成),一经发出,三天就获得10万点赞。Q公司未经授权,在抖音AI创作音乐训练营广告中使用该歌曲用于招生,张某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Q公司诉至法院,对该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AI生成作品无人类直接创作,因此张某不享有著作权,主张无依据 ②Q公司仅将歌曲用于广告宣传,并未销售该歌曲,不构成侵权 ③张某对AI生成歌曲享有著作权,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④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后,作品进入公共领域,歌曲的修改权仍受法律保护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AI生成作品虽由AI软件完成,但张某经独立构思关键词、反复调整参数,其创作行为符合著作权法中“创作”的定义,因此张某对该AI生成歌曲享有著作权,并非“不享有著作权”,错误。 ②:广告宣传属于商业利用范畴,即便未直接销售歌曲,仍侵犯了张某对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商业使用权,错误。 ③: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其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张某作为自然人,对其创作的AI生成歌曲享有著作权,正确。 ④: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后,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他人可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仍受法律保护,正确。 (原创) 2. 李某通过微信向二手车商赖某咨询一辆越野车时,赖某回复该车行驶里程为10万公里,25万可以卖,李某回信说20万可以买⋯⋯后面二人签订《车辆交易合同》,赖某还在合同备注:无重大事故,最终李某以20万价格购得该车,后经专业机构鉴定,该车实际里程为15万公里并且出现过重大事故,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车款并主张3倍赔偿,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微信中李某的回信属于合同订立的承诺 ②赖某在微信里的里程回复,与购车合同履行直接相关,即构成购车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③赖某违反公平原则,应该承担3倍购车款的赔偿 ④虽然双方已签订了合同,因合同内容有瑕疵,合同部分无效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合同订立中,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原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对原要约的实质内容(如本题的交易价格)作出变更的,属于新要约而非承诺。赖某发出“25万出售车辆”的要约,李某答复“20万可以买”变更了价格,属于新要约,不是承诺,错误。 ②:双方缔约磋商过程中,赖某作出的车辆行驶里程的明确陈述,直接影响合同订立和履行,构成购车合同内容的一部分,正确。 ③:赖某故意隐瞒重大事故、告知虚假里程,违反的是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是公平原则,错误。 ④:本案仅合同中关于车辆状况的内容存在虚假瑕疵,该部分内容无效不影响车辆买卖交易其他部分的效力,因此属于合同部分无效,正确。 (改编) 3. 村民魏某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10亩耕地种小麦,期限三年,后因魏某外出打工,将土地流转给同村村民谭某,约定谭某每年支付流转费五千元,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魏某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对集体土地的用益物权 ②魏某将土地流转给谭某,丧失了土地承包权 ③谭某通过流转获得的土地,可以自主决定土地用途 ④谭某支付的流转费,是魏某行使收益权的体现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建立在集体土地之上的用益物权,魏某签订承包合同,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说法正确,不符合题干选错误项的要求,排除。 ②:土地经营权流转只是让渡经营使用的权利,魏某作为原承包人依然保有土地承包权,不会因流转丧失,说法错误,符合题干选错误项的要求,入选。 ③:我国实行耕地用途管制,流转后的耕地不得随意变更使用性质,谭某不能自主决定土地用途,说法错误,符合题干选错误项的要求,入选。 ④:魏某收取土地流转费用,是依托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取收益,是行使收益权的体现,说法正确,不符合题干选错误项的要求,排除。 4. 张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10岁的儿子小张由母亲刘某直接抚养,父亲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下列关于本案家庭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离婚后,张某不再享有对儿子的监护权 ②刘某作为直接抚养方,必须承担小张全部教育、医疗开支 ③张某依旧享有对儿子的探望权,另一方不得无故阻挠 ④成年后小张对张某、刘某均负有法定赡养扶助义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双方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张某依然享有监护权,排除。 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抚养费,抚养费包含子女的教育、医疗开支,因此不需要刘某承担全部开支,排除。 ③: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探望权,另一方负有协助义务,不得无故阻挠,正确。 ④:父母子女的血缘关系和法定义务不因父母离婚消灭,成年子女对生父母均负有法定赡养扶助义务,正确。 5. 遗嘱是遗嘱人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面意思表示。2023年张某甲立下公证遗嘱:商品房、轿车归其亲弟弟张某乙个人所有。2025年张某甲感念其丧偶儿媳李某丙长期履行主要赡养义务,在邻居谢某丁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商品房归李某丙,轿车归张某乙个人所有。此外,张某甲还遗留存款100万元。本案例中:( ) ①基于遗嘱继承,李某丙无权取得商品房 ②基于遗赠,张某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③基于法定继承,张某乙无权取得100万元 ④张某乙若已婚,继承所得的轿车是夫妻共同财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才生效,本案中张某甲的口头遗嘱只有1位见证人,不符合法定要件,口头遗嘱无效,仍以公证遗嘱为准,李某丙不能通过遗嘱继承取得商品房,正确。 ②: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遗赠是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主体。张某乙是张某甲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张某乙取得商品房属于遗嘱继承,不是遗赠,排除。 ③:100万存款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法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本案中李某丙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规则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张某乙(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取得100万存款,正确。 ④:公证遗嘱明确轿车归张某乙个人所有,婚内继承且遗嘱指定归一方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排除。 6. 王某为32岁的离异男士,与23周岁的未婚女青年赵某自由恋爱,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打算办理结婚登记,但是赵某的家人认为王某为离异人士,不同意二人结婚。在本案例中( ) ①王某属于离异人士,二人不满足法定结婚条件 ②赵某家人无权干涉二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③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且完全自愿,可依法登记结婚 ④未婚与离异人士结婚,必须征得父母同意方可登记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我国法定结婚条件包括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完全自愿、无禁止结婚的情形。我国法律未禁止离异人士再婚,王某离异不影响其满足法定结婚条件,错误。 ②:根据婚姻自由原则,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加以干涉。赵某家人的反对属于对婚姻自由的干涉,无权阻止二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正确。 ③:我国法定婚龄为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本案中王某32岁、赵某23岁,均达到法定婚龄,且二人自由恋爱完全自愿,符合结婚条件,可依法登记,正确。 ④:父母对子女婚姻的意见仅为参考,不得强制干涉,而且结婚是男女双方的自愿行为,法律并未要求结婚必须征得父母同意,错误。 (改编) 7. 某机车品牌基于大排量车型的安全风险,明确禁止驾龄不满一年的消费者购买其820RR型号产品。有消费者以“侵犯自主选择权”为由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从法律角度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数量有( ) ①此举构成对新手消费者的歧视,侵犯消费者权益 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③此举符合公序良俗,体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尊重 ④消费者只能通过行政调解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 1个 B. 2个 C. 3个 D. 4个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企业限制新手购买大排量机车,是基于车辆高危属性、出于人身安全设置合理交易门槛,并非歧视,不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错误。 ②:企业主动防控安全风险,履行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安全消费权,正确。 ③:该限制能减少新手骑行事故,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符合公序良俗,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与公共利益,正确。 ④:消费者维权途径多元,包括协商和解、消协调解、行政投诉、仲裁、诉讼,并非只能通过行政调解维权,错误。 综上,共2个说法正确。 8. 近年来,一些社会机构在暑期提供形式多样的研学项目,而名不副实的情形也时有出现。针对这些情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机构甲将承诺的“名校参观”擅自改为“校门口合影留念”构成违约 ②机构乙谎称和某科技馆联合举办研学活动构成荣誉侵权 ③机构丙未经允许使用与某研学机构注册商标近似标识不会构成商标侵权 ④家长应要妥善保管研学宣传资料,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产生纠纷时维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机构甲将承诺的“名校参观”按自改为“校门口合影留念”,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单方面变更合同,构成违约,①说法正确。 ②:《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机构乙谎称和某科技馆联合举办研学活动,机构乙属于虚假宣传,没有侵犯荣誉权,②说法错误。 ③:《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因此机构丙未经允许使用与某研学机构注册商标近似标识,构成商标侵权,③说法错误。 ④: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案件发生争议时,诉讼证据变得至关重要。因此家长应要妥善保管研学宣传资料,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产生纠纷时维权,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点睛】 (原创) 9. 2025年12月,K省司法厅通报《法律援助法》实施三年来所取得的成果:全省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3万件,年均办理3.76万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16.7亿元,已建成“省—市—区(县)—街乡镇—社区(村)”五级法律援助平台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机构设置的全覆盖。下列关于法律援助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健全司法救助体系 ②五级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体现 ③法律援助服务简化诉讼流程,有利于降低困难群众维权费用 ④法律援助志愿者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服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法律援助由政府指派律师,解决“请不起律师”的问题,司法救助是找办案机关(法院或检察院)由他们审批发放救助金或减免费用,错误。 ②:《法律援助法》明确法律援助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建成省到村五级全覆盖平台,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直接体现,正确。 ③:法律援助仅简化援助申请、审查手续,不会改变法定诉讼流程(起诉、开庭、审理等司法程序不变),不能简化诉讼流程,错误。 ④:依据《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法律援助志愿者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各类案件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正确。 (原创) 10. 金某免费搭载吴某回家,在途中发生车祸,交管部门认定在此次事故中金某负全部责任,吴某因没有系安全带受伤,诉至人民法院向金某索赔15万。法院审理认为,金某无重大过失,吴某未系安全带对损失的扩大有过错,最后判决:金某对吴某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吴某要承担自己损失的40%。关于本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金某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B. 交管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用作判案的物证 C. 吴某需要对自身损失情况及金某存在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D. 金某对交管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提起诉讼,需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C 【解析】 【详解】A: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专门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诉讼参与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金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不能委托辩护人,错误。 B: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书证(以文字记载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物证是以物品外形、痕迹证明事实,二者类别不同,错误。 C: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吴某作为原告,向金某主张侵权赔偿,需要对自身损失情况、金某存在过错等自身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正确。 D:若金某对交管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提起诉讼,这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作为被告的交管部门承担举证责任,而非原告金某举证,错误。 (原创) 11. 2026年春晚一支中国舞《喜雨》吸引了众人目光,被外国媒体评为东方美学的极致表达。其中,珠帘斗笠是全舞的神来之笔。垂珠如细雨,斗笠作舟檐,舞者持笠轻转、开合、错落,俯拍视角下,珠帘次第舒展,宛如雨帘铺展。从思维的角度来看,《喜雨》的创作( ) A. 表明思维具有能动性,是对认识对象的正确反映 B. 是以概念作为基本单元的抽象思维,具有运行方式的推导性 C. 体现了思维具有直接性,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D. 运用了形象思维,体现了思维运行方式的想象性 【答案】D 【解析】 【详解】A:思维具有能动性,但思维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正确的思维是对认识对象的正确反映,排除。 B:以概念为基本单元、具有运行推导性是抽象思维的特征,《喜雨》是舞蹈艺术创作,属于形象思维,不符合抽象思维的特点,排除。 C:思维具有间接性,而非直接性,思维需要借助感性材料间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排除。 D:形象思维以感性形象为基本单元,运行方式具有想象性。《喜雨》通过舞者动作、斗珠帘造型,借助想象营造出雨的意境,符合形象思维的特征,正确。 (改编) 12. 某校高三(1)班三名同学围绕“粤超”话题展开如下对话 甲:你们怎么看最近爆火的粤超联赛? 乙:我坐在电视机前面看。 甲:昨晚广州队对阵江门队精彩吗? 丙:太精彩了!广州队的防守固若金汤,江门队的射门例无虚发。 从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看:( ) ①乙答非所问,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②乙违反了同一律,不符合思维明确性的要求 ③丙违反了排中律,在两个球队之间骑墙居中 ④丙违反了矛盾律,不符合思维一致性的要求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甲问的“怎么看”是指对粤超联赛的评价看法,乙曲解为“观看赛事的方式”,答非所问,偷换概念,违反了同一律,正确。 ②:乙违反的是同一律,但同一律要求的是思维的确定性,不是明确性,排除。 ③:逻辑思维既要排除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也要反对在“是”与“非”之间骑墙居中,在矛盾关系的论断之间持“两不可”的态度,丙的表述不涉及违反排中律,排除。 ④:丙既说广州队防守固若金汤,又说江门队射门无虚发,这两个表述不能同时成立,违反了矛盾律,不符合思维一致性的要求,正确。 (改编) 13. 学习《法律与生活》能让我们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掌握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法人、非法人组织”“有效合同、书面合同”,以上两组概念所反映的外延关系用欧拉图表示,对应正确的是( )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题干主旨:民法典规定,中国的民事主体主要分为三类: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因此法人与非法人组织在概念的外延上属于反对关系;有效合同与书面合同在概念上属于交叉的关系,有效合同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两种形式呈现,书面合同有无效和有效之分。 ①:图①表示的是种属(属种)关系,不符合题意,排除。 ②:图②表示的是反对关系,符合题意,正确。 ③:图③反映的是矛盾关系,不符合题意,排除。 ④:图④反映的是交叉关系,符合题意,正确。 (改编) 14. 我们认识事物,必然会对事物作出断定,或者肯定它们是什么、相互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者否定它们是什么、相互之间有什么关系。在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认识活动中,就使用了判断。关于判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属于简单判断 ②“小何起诉某房地产开发商”属于非对称关系 ③“鲁迅既是文学家,又是思想家”,是在断定对象的可能情况 ④“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这个判断的主项是单称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此题为逆向选择题。 ①:“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包含两个支判断:物权的种类由法律规定、物权的内容由法律规定,依靠联结词联结,属于复合判断(联言判断),不是简单判断。符合题干选错误项的要求,入选。 ②:“起诉”关系:小何起诉开发商,开发商不一定起诉小何,该关系并非必然可以互换,属于非对称关系,本说法正确,不符合题干选错误项的要求,排除。 ③:“鲁迅既是文学家,又是思想家”是断定对象同时具备两种属性,属于联言判断;断定对象可能情况的是选言判断,说法错误,符合题干选错误项的要求,入选。 ④:判断“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主项“生命”是单独概念,该判断属于单称判断,说法正确,不符合题干选错误项的要求,排除。 (改编) 15. 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如同“硬件”与“软件”,共同构成内需驱动的双轮。投资于物聚焦基础设施与产业供给升级,为夯实国内大循环提供“硬件”支撑;投资于人通过教育、医疗等民生投入,释放消费潜能,为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需求注入“软件”动能。对此有人便将投资于人的重点领域划分为基础教育、医疗保障、养老服务、房地产开发、技能培训。该划分( ) A. 符合划分要求 B. 划分标准不一 C. 多出子项 D. 越级划分 【答案】C 【解析】 【详解】C:投资于人的重点应该是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房地产开发属于投资于物(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等),将其列入投资于人的重点领域,此划分犯了“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子项超出母项外延),正确。 A:划分将房地产开发归入投资于人领域,房地产开发属于投资于物范畴,存在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不符合划分要求,错误。 B:划分标准不一是指同一划分过程使用了多个不同划分标准,本次划分不存在多个标准混用、标准不一的问题,错误。 D:越级划分指划分时跳过中间层级直接划分出最低层级概念,本题划分无层级跳跃情形,不存在越级划分错误,错误。 16. 当前,大国关系牵动国际形势,国际形势演变深刻影响国内发展。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指出,“我们分析形势,既要把各种因素考虑周全,又要善于把握其中一些关键因素,如国际形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等的新变化”。对于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认识正确的是( ) ①属于联言判断,断定对象的几种情况同时存在 ②属于简单判断,多方面分析和把握事物的情况 ③未把握关键因素,就无法作出正确的形势分析 ④只要把各种因素考虑周全,就能正确分析形势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既要把各种因素考虑周全,又要善于把握其中一些关键因素”,同时断定了两种情况同时成立,属于复合判断中的联言判断,正确; ②:简单判断是不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该讲话包含两个并列判断,不属于简单判断,排除; ③:总书记强调“考虑周全”和“把握其中一些关键”都是正确分析形势的必要条件,选项指出把握关键是正确分析形势的必要前提,符合讲话要求,正确; ④:认为“只要考虑周全就能正确分析形势”,否定了把握其中一些关键的必要性,把必要条件错当成充分条件,排除。 第II卷(非选择题共52分)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共52分) 17. 赵某(男)与孙某(女)自由恋爱,2021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前赵某全款购置商品房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赵某每月工资1.2万元,孙某自主创业年均收入15万元。二人婚后无书面财产约定。2025年,双方因长期性格不合,自愿前往民政局申请协议离婚。 结合材料,根据家庭与婚姻相关知识,分别判断案中商品房、赵某婚后工资的财产归属,并说明法律依据。 【答案】①商品房:属于赵某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②赵某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无特殊书面财产约定时,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解析】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试题,可运用家庭与婚姻相关知识,从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等角度作答。 有效信息①:婚前赵某全款购置商品房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可从个人财产角度,说明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所以商品房属于赵某个人财产。 有效信息②:婚后赵某每月工资1.2万元,孙某自主创业年均收入15万元。二人婚后无书面财产约定→可从共同财产角度,说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无特殊书面财产约定时,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赵某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改编) 18. 王某和李某同住一个单元,王某住319室,李某住419室。一天王某发现自家天花板因渗水出现墙皮掉落、墙体发霉等情况,王某到楼上李某家查看,发现李某在重新装修房屋,渗水是李某未做防水所致,王某要求李某赔偿,李某未答应。王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停止侵害(如:做好防水),并赔偿自己的维修费和房屋空置损失费两万元,王某的房屋维修费预计要四千元,李某对此提出异议,认为王某要价太高,自己为方便房屋出租,才对房屋进行装修,并且装修前已向物业管理处报备。 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支持王某的相关要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 法院应部分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 理由如下: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李某装修房屋时未做好防水,导致房屋渗水侵害王某财产权,违反相邻关系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关于停止侵害的请求,李某需做好防水,以消除渗水隐患,法院应支持。 ④关于王某要求赔偿四千元的维修费,法院应支持,但要求赔偿两万元的空置损失费超出合理范围,法院可结合实际空置时间酌情判定。 【解析】 【详解】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运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说明作答。 有效信息①:李某装修渗水损害楼下王某房屋财产,二人属于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相邻权规定,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不得损害相邻方合法财产权益。本案李某未尽防水义务,违反相邻义务构成侵权。 有效信息②:王某要求李某做好防水、停止渗水侵害→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含停止侵害,侵权人需消除持续损害隐患。本案渗水隐患持续存在,该诉求合法合理。 有效信息③:房屋渗水产生4000元维修费用,属于直接财产损失→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应当赔偿财产受损产生的直接合理损失。该维修费用是侵权造成的必要支出,应予支持。 有效信息④:王某主张2万元房屋空置损失费,李某对金额提出异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公民行使财产损害求偿权不得超出合理范围,间接损失需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认定。该空置损失主张数额偏高,超出常规合理区间,法院不会全额支持。 (原创) 19. 柴某前在网络平台注册账号,以玉石博主身份讲解玉石知识、鉴定玉石。2025年3月起,柴某前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方式,捏造许昌某商贸公司玉石商品价高质劣、牟取暴利等虚假内容,还使用侮辱性言语诋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来,同时引导消费者到自家关联店铺选购玉石。柴某前的行为对许昌某商贸公司及于某来造成不良影响,双方就此产生民事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的知识,对本案民事法律关系进行分析。 【答案】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 ①主体:本案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柴某前、许昌某商贸公司、于某来。其中柴某前、于某来属于自然人,许昌某商贸公司属于法人,三者都是合法的民事主体。 ②客体:本案纠纷围绕人身权益展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名誉利益);以及商誉权(许昌某商贸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人身利益”或“商誉权”任答一点即可给2分) ③内容: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许昌某商贸公司、于某来依法享有名誉权,有权要求柴某前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柴某前负有尊重他人名誉权(或尊重他人人身权利、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捏造虚假信息污蔑企业商业信誉的法定义务,其行为违反义务,需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 【解析】 【详解】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的知识,结合材料解析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侵权方柴某前、受害方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来,分别为自然人、法人民事主体→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主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均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本案三方均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有效信息②:捏造虚假信息诋毁企业、使用侮辱言语损害个人名声,侵害商誉与名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人身法律关系客体为人身利益,法人商业信誉属于商誉权益,二者均为人身类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本案法律关系客体是名誉、商誉人身利益。 有效信息③:柴某前造谣诋毁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与于某来主张维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自然人、法人享有名誉权,他人负有不得侮辱诽谤的不作为义务。受害方享有维权请求权,侵权人负有尊重他人人格权的法定义务。 20. 家住A市甲区的李某,在B市乙区某电器商城购买了一台品牌洗衣机,收货后发现机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李某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并承担运费,商家以商品出库检验合格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产生民事合同纠纷。 周边朋友给李某提供了三种维权建议:①找当地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人民调解;②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商事仲裁;③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结合社会争议解决相关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朋友给出的三种维权建议中,哪一项建议不可行?请说明理由,并概括人民调解在化解民事纠纷中的优势。 (2)若李某最终选择诉讼维权,请写出李某可向哪个地区法院起诉并说明依据,最后列出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的基本环节。 【答案】(1) 不可行的建议:②直接申请商事仲裁。 理由:商事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签订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本案中李某和商家并未提前约定仲裁条款,也未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因此无法直接申请仲裁。 人民调解优势:人民调解秉持自愿、平等、不公开原则;程序简便、成本低廉、不伤当事人和气;能够高效化解基层民事纠纷,减轻司法诉讼压力。 (2) 管辖法院:可向B市乙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商家住所地为B市乙区。 开庭审理基本环节: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判。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人民调解、商事仲裁制度相关法律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说明作答。 判断:不可行的建议:②直接申请商事仲裁。 理由:有效信息①:双方无仲裁约定,朋友建议直接申请商事仲裁→可调用商事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签订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的知识。说明本案买卖双方无法直接申请仲裁。 有效信息②:找当地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人民调解→可调用人民调解的知识,从人民调解的优点和作用的角度说明。 【小问2详解】 本题可运用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开庭审理流程相关法律知识,结合材料分析说明作答。 第一小问: 有效信息:家住A市甲区的李某,在B市乙区某电器商城购买了一台品牌洗衣机;李某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并承担运费,商家以商品出库检验合格为由拒绝赔偿→可调用民事诉讼“原告就被告”管辖原则,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说明可向B市乙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小问,可依据课本知识作答,详解略。 (原创) 21.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面细化排污许可、污染物管控、落后污染企业淘汰整治制度。某市印染企业长期废水超标排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生态环境法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淘汰老旧高污染生产线。因停产整改,用工需求大幅下降,企业管理层直接下发通知,单方面辞退26名一线操作工,且以“环保执法关停属于不可抗力”为由,拒绝向被辞退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被辞退员工集体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劳动法相关知识,评析该印染企业的做法。 【答案】①企业单方面随意辞退劳动者的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因环保整改、客观经营情况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优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确需裁员的,要严格履行经济性裁员法定报备、提前告知等法定程序。本案企业未经协商、未走法定裁员程序直接批量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②企业以环保关停是不可抗力为由拒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不成立。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自然灾害、突发重大政策变故等);环保停产整改是企业自身违法排污导致行政处罚的后果,属于企业自身经营过错带来的风险,不属于不可抗力,企业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不在用人单位无偿解约的法定情形之内,故企业依法应当向被辞退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析】 【详解】本题为评析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劳动法相关知识,从劳动合同、不可抗力等角度进行辨析。 辩题:该印染企业未按法定程序单方面辞退26名一线操作工;以“环保执法属于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合理性分析: 论据①:因停产整改,用工需求大幅下降,企业管理层直接下发通知,单方面辞退26名一线操作工→可联系变更劳动合同的知识。说明企业单方面随意辞退劳动者的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本案企业未经协商、未走法定裁员程序直接批量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论据②:且以“环保执法关停属于不可抗力”为由,拒绝向被辞退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可联系不可抗力的知识,说明本案中行政处罚是企业自身长期违法超标排污导致的法律后果,不属于不可抗力,故企业依法应当向被辞退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高2027届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本试卷分第I卷(选择题)和第II卷(非选择题)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填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 2.答选择题时,必须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标号涂黑。 3.答非选择题时,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将书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 4.考试结束后,将答题卷交回。 第I卷(选择题共48分)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原创) 1. 张某经独立构思关键词、反复调整参数,使用AI软件生成一首歌曲,并在网络平台发布(注明歌曲使用AI软件合成),一经发出,三天就获得10万点赞。Q公司未经授权,在抖音AI创作音乐训练营广告中使用该歌曲用于招生,张某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Q公司诉至法院,对该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AI生成作品无人类直接创作,因此张某不享有著作权,主张无依据 ②Q公司仅将歌曲用于广告宣传,并未销售该歌曲,不构成侵权 ③张某对AI生成歌曲享有著作权,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④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后,作品进入公共领域,歌曲的修改权仍受法律保护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原创) 2. 李某通过微信向二手车商赖某咨询一辆越野车时,赖某回复该车行驶里程为10万公里,25万可以卖,李某回信说20万可以买⋯⋯后面二人签订《车辆交易合同》,赖某还在合同备注:无重大事故,最终李某以20万价格购得该车,后经专业机构鉴定,该车实际里程为15万公里并且出现过重大事故,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车款并主张3倍赔偿,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微信中李某的回信属于合同订立的承诺 ②赖某在微信里的里程回复,与购车合同履行直接相关,即构成购车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③赖某违反公平原则,应该承担3倍购车款的赔偿 ④虽然双方已签订了合同,因合同内容有瑕疵,合同部分无效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改编) 3. 村民魏某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10亩耕地种小麦,期限三年,后因魏某外出打工,将土地流转给同村村民谭某,约定谭某每年支付流转费五千元,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魏某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对集体土地的用益物权 ②魏某将土地流转给谭某,丧失了土地承包权 ③谭某通过流转获得的土地,可以自主决定土地用途 ④谭某支付的流转费,是魏某行使收益权的体现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4. 张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10岁的儿子小张由母亲刘某直接抚养,父亲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下列关于本案家庭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离婚后,张某不再享有对儿子的监护权 ②刘某作为直接抚养方,必须承担小张全部教育、医疗开支 ③张某依旧享有对儿子的探望权,另一方不得无故阻挠 ④成年后小张对张某、刘某均负有法定赡养扶助义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5. 遗嘱是遗嘱人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面意思表示。2023年张某甲立下公证遗嘱:商品房、轿车归其亲弟弟张某乙个人所有。2025年张某甲感念其丧偶儿媳李某丙长期履行主要赡养义务,在邻居谢某丁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商品房归李某丙,轿车归张某乙个人所有。此外,张某甲还遗留存款100万元。本案例中:( ) ①基于遗嘱继承,李某丙无权取得商品房 ②基于遗赠,张某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③基于法定继承,张某乙无权取得100万元 ④张某乙若已婚,继承所得的轿车是夫妻共同财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 王某为32岁的离异男士,与23周岁的未婚女青年赵某自由恋爱,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打算办理结婚登记,但是赵某的家人认为王某为离异人士,不同意二人结婚。在本案例中( ) ①王某属于离异人士,二人不满足法定结婚条件 ②赵某家人无权干涉二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③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且完全自愿,可依法登记结婚 ④未婚与离异人士结婚,必须征得父母同意方可登记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改编) 7. 某机车品牌基于大排量车型的安全风险,明确禁止驾龄不满一年的消费者购买其820RR型号产品。有消费者以“侵犯自主选择权”为由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从法律角度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数量有( ) ①此举构成对新手消费者的歧视,侵犯消费者权益 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③此举符合公序良俗,体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尊重 ④消费者只能通过行政调解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 1个 B. 2个 C. 3个 D. 4个 8. 近年来,一些社会机构在暑期提供形式多样的研学项目,而名不副实的情形也时有出现。针对这些情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机构甲将承诺的“名校参观”擅自改为“校门口合影留念”构成违约 ②机构乙谎称和某科技馆联合举办研学活动构成荣誉侵权 ③机构丙未经允许使用与某研学机构注册商标近似标识不会构成商标侵权 ④家长应要妥善保管研学宣传资料,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产生纠纷时维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原创) 9. 2025年12月,K省司法厅通报《法律援助法》实施三年来所取得的成果:全省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3万件,年均办理3.76万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16.7亿元,已建成“省—市—区(县)—街乡镇—社区(村)”五级法律援助平台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机构设置的全覆盖。下列关于法律援助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健全司法救助体系 ②五级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体现 ③法律援助服务简化诉讼流程,有利于降低困难群众维权费用 ④法律援助志愿者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服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原创) 10. 金某免费搭载吴某回家,在途中发生车祸,交管部门认定在此次事故中金某负全部责任,吴某因没有系安全带受伤,诉至人民法院向金某索赔15万。法院审理认为,金某无重大过失,吴某未系安全带对损失的扩大有过错,最后判决:金某对吴某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吴某要承担自己损失的40%。关于本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金某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B. 交管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用作判案的物证 C. 吴某需要对自身损失情况及金某存在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D. 金某对交管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提起诉讼,需承担举证责任 (原创) 11. 2026年春晚一支中国舞《喜雨》吸引了众人目光,被外国媒体评为东方美学的极致表达。其中,珠帘斗笠是全舞的神来之笔。垂珠如细雨,斗笠作舟檐,舞者持笠轻转、开合、错落,俯拍视角下,珠帘次第舒展,宛如雨帘铺展。从思维的角度来看,《喜雨》的创作( ) A. 表明思维具有能动性,是对认识对象的正确反映 B. 是以概念作为基本单元的抽象思维,具有运行方式的推导性 C. 体现了思维具有直接性,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D. 运用了形象思维,体现了思维运行方式的想象性 (改编) 12. 某校高三(1)班三名同学围绕“粤超”话题展开如下对话 甲:你们怎么看最近爆火的粤超联赛? 乙:我坐在电视机前面看。 甲:昨晚广州队对阵江门队精彩吗? 丙:太精彩了!广州队的防守固若金汤,江门队的射门例无虚发。 从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看:( ) ①乙答非所问,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②乙违反了同一律,不符合思维明确性的要求 ③丙违反了排中律,在两个球队之间骑墙居中 ④丙违反了矛盾律,不符合思维一致性的要求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改编) 13. 学习《法律与生活》能让我们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掌握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法人、非法人组织”“有效合同、书面合同”,以上两组概念所反映的外延关系用欧拉图表示,对应正确的是( )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改编) 14. 我们认识事物,必然会对事物作出断定,或者肯定它们是什么、相互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者否定它们是什么、相互之间有什么关系。在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认识活动中,就使用了判断。关于判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属于简单判断 ②“小何起诉某房地产开发商”属于非对称关系 ③“鲁迅既是文学家,又是思想家”,是在断定对象的可能情况 ④“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这个判断的主项是单称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改编) 15. 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如同“硬件”与“软件”,共同构成内需驱动的双轮。投资于物聚焦基础设施与产业供给升级,为夯实国内大循环提供“硬件”支撑;投资于人通过教育、医疗等民生投入,释放消费潜能,为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需求注入“软件”动能。对此有人便将投资于人的重点领域划分为基础教育、医疗保障、养老服务、房地产开发、技能培训。该划分( ) A. 符合划分要求 B. 划分标准不一 C. 多出子项 D. 越级划分 16. 当前,大国关系牵动国际形势,国际形势演变深刻影响国内发展。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指出,“我们分析形势,既要把各种因素考虑周全,又要善于把握其中一些关键因素,如国际形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等的新变化”。对于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认识正确的是( ) ①属于联言判断,断定对象的几种情况同时存在 ②属于简单判断,多方面分析和把握事物的情况 ③未把握关键因素,就无法作出正确的形势分析 ④只要把各种因素考虑周全,就能正确分析形势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第II卷(非选择题共52分)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共52分) 17. 赵某(男)与孙某(女)自由恋爱,2021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前赵某全款购置商品房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赵某每月工资1.2万元,孙某自主创业年均收入15万元。二人婚后无书面财产约定。2025年,双方因长期性格不合,自愿前往民政局申请协议离婚。 结合材料,根据家庭与婚姻相关知识,分别判断案中商品房、赵某婚后工资的财产归属,并说明法律依据。 (改编) 18. 王某和李某同住一个单元,王某住319室,李某住419室。一天王某发现自家天花板因渗水出现墙皮掉落、墙体发霉等情况,王某到楼上李某家查看,发现李某在重新装修房屋,渗水是李某未做防水所致,王某要求李某赔偿,李某未答应。王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停止侵害(如:做好防水),并赔偿自己的维修费和房屋空置损失费两万元,王某的房屋维修费预计要四千元,李某对此提出异议,认为王某要价太高,自己为方便房屋出租,才对房屋进行装修,并且装修前已向物业管理处报备。 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支持王某的相关要求,并说明理由。 (原创) 19. 柴某前在网络平台注册账号,以玉石博主身份讲解玉石知识、鉴定玉石。2025年3月起,柴某前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方式,捏造许昌某商贸公司玉石商品价高质劣、牟取暴利等虚假内容,还使用侮辱性言语诋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来,同时引导消费者到自家关联店铺选购玉石。柴某前的行为对许昌某商贸公司及于某来造成不良影响,双方就此产生民事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的知识,对本案民事法律关系进行分析。 20. 家住A市甲区的李某,在B市乙区某电器商城购买了一台品牌洗衣机,收货后发现机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李某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并承担运费,商家以商品出库检验合格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产生民事合同纠纷。 周边朋友给李某提供了三种维权建议:①找当地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人民调解;②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商事仲裁;③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结合社会争议解决相关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朋友给出的三种维权建议中,哪一项建议不可行?请说明理由,并概括人民调解在化解民事纠纷中的优势。 (2)若李某最终选择诉讼维权,请写出李某可向哪个地区法院起诉并说明依据,最后列出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的基本环节。 (原创) 21.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面细化排污许可、污染物管控、落后污染企业淘汰整治制度。某市印染企业长期废水超标排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生态环境法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淘汰老旧高污染生产线。因停产整改,用工需求大幅下降,企业管理层直接下发通知,单方面辞退26名一线操作工,且以“环保执法关停属于不可抗力”为由,拒绝向被辞退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被辞退员工集体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劳动法相关知识,评析该印染企业的做法。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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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解析:重庆市西南七校联考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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