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练习-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7-04
|
2份
|
25页
|
111人阅读
|
1人下载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
| 类型 | 题集-专项训练 |
| 知识点 | 民事权利与义务 |
| 使用场景 |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
| 学年 | 2027-2028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91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7-04 |
| 更新时间 | 2026-07-09 |
| 作者 | 思辨政治资料库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7-04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649539.html |
| 价格 | 1.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基本信息**
以真实生活案例为载体,系统覆盖民事权利与义务核心考点,强化法律概念应用与责任归属判断,培养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选择题|20道|案例情境分析,考查法律概念辨析与条文应用|从民事主体(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到权利类型(隐私权、所有权等),再到责任承担(侵权、违约)的递进逻辑|
|非选择题|5道|综合案例分析,要求法律论证与责任判定|围绕合同关系、侵权责任、知识产权等高频考点,构建“情境-法律依据-结论”的解题逻辑链|
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单元检测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12岁学生林某课间与赵某打闹时,故意把赵某的课本扔出窗外。赵某急忙跑到楼下捡拾,没留意脚下台阶,失足摔倒致手臂骨折,住院治疗花去8000余元。赵某父母认为林某恶意挑衅,其父母未尽管教责任,学校也未及时制止打闹,遂将三方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2万余元。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林某属于未成年人,故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②林某的法定监护人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12岁的林某应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④该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林某虽为未成年人,但其侵权行为与赵某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监护人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非不承担任何责任,错误。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林某的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未能有效履行监护职责,致使林某实施侵权行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林某12岁,属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因此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正确。
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法律关系类型而异。本案为因人身损害引发的侵权赔偿纠纷,属于人身关系范畴,其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而非物,错误。
2.某小区李某与彭某为邻。彭某在其房屋大门外、李某房屋大门斜对面墙上,安装了一枚可360°调节方向的摄像头。李某发现后,将彭某诉至法院,要求彭某拆除摄像头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0元。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彭某安装摄像头是为保证其住宅安全,并未构成侵权
②彭某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照顾相邻方的利益
③李某有权要求彭某拆除摄像头,维护自身的身份权
④法院在作出判决前,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进行民事调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可360°调节的摄像头会采集李某的出行等个人信息,侵犯李某的隐私权,并非不构成侵权,错误。
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彭某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相邻方李某的合法利益,正确。
③:李某主张维护的是隐私权,属于人身权中的人格权范畴,身份权是基于特定身份产生的权利(如配偶权、亲权),与本案无关,错误。
④: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法院作出判决前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开展民事调解,正确。
3.彭某与李某签订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彭某预付了押金。合同规定“租期未满不退押金”和“租期未满不得出售房屋”。租赁期间,李某未经彭某同意,多次擅自带人入户看房欲售卖房屋。彭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擅自带人入户看房侵犯了彭某的隐私权
②李某有权以租期未满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③李某违反了诚信原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④“租期未满不退押金”的内容因有失公平而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承租人对承租房屋享有生活安宁的权益,李某未经彭某同意擅自入户看房,侵扰彭某私人生活安宁,符合隐私权的侵权情形,正确。
③: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反了民事活动的诚信原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正确。
②:李某先违反合同中租期未满不得出售房屋的约定,彭某因对方违约依法解除合同,不属于承租方无故提前退租的情形,李某无权拒绝退还押金,错误。
④:“租期未满不退押金”是双方自愿约定的约束承租方无故提前退租的条款,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不属于无效条款,错误。
4.我国网信部门在专项整治中发现,某超市在“扫码领零元购物红包”活动中,优惠小程序会将授权手机号、微信好友列表、实时定位信息设为领福利的前置条件,上述信息与红包领取、消费无任何关联。用户授权后,小程序还向其好友推送营销链接,持续收集定位信息用于精准广告投放。本例中( )
①处理个人信息没有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适度原则
②该小程序过度收集信息,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用户授权后,小程序即可合法收集并使用其好友信息
④个人信息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应由信息处理者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本题中小程序收集的手机号、好友列表、定位都与领红包活动无关,还持续收集信息用于营销,明显违背了该原则,正确。
②:该小程序超出合理经营需求过度收集信息,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正确。
③:用户仅有权授权自身信息,无权同意小程序收集好友的个人信息,未获好友本人同意收集好友信息属于侵权行为,排除。
④:个人信息侵权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不是无过错责任:处理者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即可免责;且无过错责任是不问过错一律担责,法条与法理均不成立,不选。
5.某餐厅为提升就餐体验,每日在营业时段公开播放正版专辑中的背景音乐。就餐者小宇在氛围带动下,跟着背景音乐当众演唱了一首热门歌曲,获得其他顾客掌声。该餐厅未就播放音乐、顾客演唱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餐厅播放正版专辑音乐,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构成侵权
②小宇的演唱不以营利为目的,属于个人欣赏,不构成侵权
③小宇在公共场所演唱受版权保护的歌曲,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
④餐厅未经许可在经营场所公开播放音乐,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著作权法定许可适用情形由法律严格限定,餐厅在经营性场所营业时段公开播放背景音乐用于经营,不属于法定许可范畴,该行为构成侵权,排除。
②:小宇的演唱不以营利为目的,未向公众收取费用、未获取报酬,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中的免费表演已发表作品情形,不构成侵权,正确。
③:小宇的演唱符合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不构成对著作权人表演权的侵犯,排除。
④:表演权涵盖通过技术设备公开播送作品表演的机械表演形式,餐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经营场所为提升经营效果公开播放音乐,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正确。
6.周某与某村委会签订合同,承租该村村民流转的100亩集体土地用于农业经营,租期为30年。周某承租后投入了大量资金并按时交纳承包费。后因规划建设需要,该承包地被当地政府征用。该村委会收到政府的案涉土地收益金及青苗补偿费后,未支付给周某。周某诉至法院,请求村委会给付其土地收益金及青苗补偿费共计48.46万元。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00亩集体用地
②周某依法享有对承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③周某与该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租合同受法律保护
④村委会侵害了周某对承租地的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本案属于土地租赁合同关系,客体是土地租赁行为,100亩集体土地是合同标的物而非民事法律关系客体,错误。
②:周某通过合法承租取得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依法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正确。
③:周某与村委会自愿签订的土地承租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护,正确。
④:周某作为土地经营权人不享有土地的处分权,村委会截留补偿款仅侵害了周某的收益权,不存在侵害处分权的情形,错误。
7.“心机商标”是指企业将“0添加”“手打”“多半”等描述性词汇注册为商标,并在商品包装上突出使用,使消费者误以为是产品特性,从而误导消费。2026年4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对“心机商标”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处置,这主要是因为( )
①描述性词汇缺乏显著特征,将其注册为商标违背了商标注册的相关规定
②突出使用描述性词汇容易误导消费者,构成了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心机商标”属于企业的经营策略创新,但过度使用损害了市场公平
④规范商标注册行为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途径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我国商标注册规定,描述产品自身特点的描述性词汇本身不具备区分不同经营者商品的显著特征,将其注册为商标本身就违背了商标注册的相关规定,这是国家从严处置的原因之一,正确。
②:“心机商标”突出使用描述性词汇误导消费者,对产品特性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市场秩序,因此需要依法处置,正确。
③:“心机商标”本身是违规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不属于正当的经营策略创新,排除。
④:规范商标注册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但不是根本途径,表述错误,排除。
8.灵境·人民艺术馆推出“万卷书香”数字作品,选取陆游、苏轼、颜真卿的经典诗词制作成三款数字作品,各发行1000份,定价9.9元。该作品已取得ISBN版号,通过数字出版形式发行,在人民灵境链上进行区块链认证,具有唯一编号、永久存证、不可复制、不可篡改等特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陆游、苏轼、颜真卿的后人仍享有这些诗词的著作权,平台需向其支付版权费
②该数字作品其数字化呈现形式具有独创性,构成新的演绎作品并受著作权法保护
③用户通过合同交易实现了物权的转移,获得了该数字作品的著作权
④该数字作品的区块链存证可作为电子数据证据,可证明作品的权属和创作时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自然人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陆游、苏轼、颜真卿的原作品早已超过保护期,进入公共领域,其后人不再享有这些原诗词的著作财产权,平台无需支付版权费,排除。
②:该数字作品对经典诗词进行了数字化再创作,其呈现形式具有独创性,构成新的演绎作品,符合著作权法保护要求,受著作权法保护,正确。
③:用户购买该数字作品仅获得对应数字作品载体的所有权,该数字作品的著作权并未发生转移,仍归发行方所有,排除。
④:区块链存证具有永久存证、不可篡改的特性,可作为合法电子数据证据,能够证明作品的权属和创作时间,正确。
9.王某向钱某借款5万元,双方签订书面借条,王某以自己所有的一辆二手车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约定到期王某若不能还款,则二手车直接归钱某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借贷行为和抵押行为
②钱某自办理抵押登记时就取得了二手车的所有权
③王某是借款合同的债务人也是抵押合同的抵押人
④王某用二手车抵押是基于二手车具有的交换价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借贷行为、抵押行为是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并非法律关系内容,概念混淆,排除。
②:办理抵押登记仅设立抵押权,车辆所有权依旧归王某。“到期不还款车辆直接归钱某”的约定属于流质条款,是法律禁止的,钱某无论登记与否、到期与否都不能直接取得车辆所有权,只能拍卖、变卖车辆优先受偿,排除。
③:在借款合同中,王某是借入款项、负有还款义务的债务人;在抵押合同中,王某以自己所有的二手车为债务提供担保,是抵押人,正确。
④: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担保物权设立的基础是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到期可拍卖、变卖折价还钱),王某用二手车抵押正是基于车辆具备的交换价值,可在债务违约时通过处置优先清偿债权,正确。
10.甲公司于2025年9月独立研发出一款“擦窗机器人”,并开始生产、销售该产品,但一直未申请专利。乙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了相同的技术方案,于2025年10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并于2026年1月获得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以商业秘密的方式保护其发明,乙公司行为侵犯甲公司知识产权
②乙公司相同技术的专利权申请在先且获得批准,依法享有该技术的专利权
③自乙公司申请发明专利之日起,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该发明
④专利保护期满15年后,该技术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无需许可即可免费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甲公司未申请专利,自行以商业秘密保护该项技术;乙公司是独立研发出相同技术,合法申请专利,不存在侵犯甲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排除。
②:我国专利权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同一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主体。本题中甲始终未申请专利,乙申请后获得国家批准,因此乙依法享有该技术的专利权,正确。
③:专利权的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乙获得专利权后,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该发明,保护效力的起算追溯至申请日,表述符合专利规则,正确。
④:我国法律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保护期满后技术才进入公共领域。材料中的专利是发明专利,保护期是20年,不是15年,排除。
11.某平台推出“新用户首单立减20元”活动,规则明确标注“所有新用户均可享受”。张某注册为新用户并完成首单,申请立减时,平台以“系统更新、活动暂停”为由拒绝兑现,并声明“本平台对活动规则享有最终解释权”。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活动告知属于要约邀请,平台可单方变更活动内容
B.活动规则中的最终解释权条款,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C.平台拒绝兑现违反协作履行原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D.张某未与平台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未形成合同关系
【答案】B
【详解】A:平台活动明确标注“所有新用户均可享受首单立减”,内容具体确定,属于要约(而非要约邀请),平台无权单方随意变更活动内容,排除。
B:“本平台对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不合理免除平台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属于法律规定的无效格式条款,正确。
C:平台拒绝兑现承诺违反的是全面履行/诚信履行原则,而非协作履行原则;双方存在合法合同关系,平台应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排除。
D:合同不局限于书面形式。平台发布优惠要约、张某注册下单,双方达成电子合意,成立有效合同,不以书面合同为必要,排除。
12.2026年3月,王女士提前两个月预订了某酒店“五一”期间的房间,4晚共计494元,临近出行却被酒店以“老板违法,门店将被查封”等理由要求退房。事后发现,该酒店运营正常,同一房型在平台重新上架,房价一般涨到689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预订成功即双方订立了有效服务合同,酒店无权单方解约
②酒店的做法属于市场自主定价行为,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
③酒店因不可抗力有权解除预订合同,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④王女士有权要求酒店继续履行,否则酒店应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王女士预订酒店、达成订单,双方成立合法有效的住宿服务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酒店无正当理由无权单方解除合同,正确。
②:酒店编造虚假理由逼退客人、再抬高房价售卖,属于恶意违约、价格欺诈,并非正常市场自主定价,违背公平、诚信原则,错误。
③:酒店所称“门店查封”是虚假说辞,酒店实际正常运营,该情形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法定不可抗力,无权据此解除合同,错误。
④:酒店单方毁约构成违约,王女士有权要求酒店继续履行合同;若酒店无法履约,应当承担退还房款、赔偿差价等违约责任,正确。
13.玲玲7岁生日时收到妈妈送的一块智能手表,新鲜感过去后,没几天,玲玲偷偷将手表拿到家附近的二手店铺,换了几十块零花钱。父母发现后,十分着急,赶忙找到商家要求退回钱款、返还手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玲玲自行向二手商店出卖手表,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②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要求商家返还手表,商家应同意返还
③商家没有强制和诱导玲玲,其父母无权要求返还手表
④玲玲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与商家建立的合同有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代理实施。否则,该未成年人作出的民事行为均为无效民事行为。
①:本题中玲玲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她自行出卖手表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正确。
②: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因此玲玲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要求商家返还手表,商家应当同意返还,正确。
③:玲玲偷偷出卖手表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与商家是否强制和诱导无关,玲玲父母有权要求商家返还手表,排除。
④:玲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商家建立的合同无效,排除。
14.2025年7月17日晚,王某到李某经营的“密室逃脱”游戏场所体验“逃脱”游戏。入场前,双方签订《安全注意义务告知书》。入场后,在极度昏暗的密室环境中,因NPC(密室员工扮演的非玩家角色)持续追赶,王某在奔跑躲避时左脚猛烈撞墙受伤。事后,李某虽陪同王某进行了初步治疗,但双方多次就赔偿事宜沟通无果,王某诉至法院。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双方签订安全告知书,经营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②经营者承担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③经营者未提供符合安全规范的游玩环境,构成侵权
④王某没有完全尽到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安全注意义务告知书属于格式条款,其中免除经营者法定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无效,经营者不能以此为由免除自身的侵权赔偿责任,排除。
②:消除危险适用于损害尚未实际发生、存在现实安全威胁的情形,本案中王某的人身损害已经实际发生,不适用消除危险的责任承担方式,排除。
③:经营者在极度昏暗的密室中设置NPC持续追赶的游玩环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提供符合安全规范的游玩环境,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构成侵权,正确。
④: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参与者,应当预见昏暗环境下奔跑躲避的受伤风险,未完全尽到自身合理安全注意义务,对损害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正确。
15.2025年8月,养殖户林某通过短信向水产经销商方某告知:“自家养殖的草鱼可上市,每斤4.5元,11月中旬供货,可供应8000斤,五天内回复有效。”方某收到信息后当天回复:“接受该价格与供货数量,但希望能提前至11月上旬交货。”林某未予回应。10月下旬,当地突发持续强降雨引发内涝,林某鱼塘养殖的草鱼大量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突发强降雨内涝属于不可抗力,林某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②方某的回复未变更要约关键内容,属于有效承诺
③方某的回复变更了原要约重要条款,构成新的要约
④林某的短信内容具体明确,符合要约构成要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履行期限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变更的,属于新的要约,方某将交货时间从11月中旬变更为11月上旬,属于对原要约重要条款的变更,构成新要约,正确。
④: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需具体明确,林某的短信明确了交易标的、价格、供货时间、数量、承诺期限,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正确。
①:林某与方某之间并未成立有效合同,不可抗力不适用,不存在违约情形,无需认定是否承担违约责任问题,错误。
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方某对交货时间这一合同重要条款作出变更,不属于有效承诺,错误。
16.甲救助了一只流浪狗,购置狗笼、狗粮等物品,并为狗注射了疫苗。一年后,甲因工作繁忙让乙帮忙照顾狗,并经常去探望。某日,乙在公园遛狗。在公园游玩的丙(10周岁)取得乙同意后,与狗一起玩耍,朝狗大声叫喊,狗挣脱绳索致使路过的丁受到惊吓,躲闪中跌倒骨折。在本案件中( )
①甲当时不在现场,故丁不能向甲要求赔偿
②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乙应对丁进行赔偿
③丙侵犯丁的健康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④甲乙对丁赔偿后,有权向丙的监护人追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甲是狗的原饲养人,乙是现管理人。虽然甲不在现场,但甲作为动物饲养人,依法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错误。
②:饲养动物致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管理人有无过错,只要造成损害,除法定抗辩事由外,都要担责)。乙作为实际管理人,在遛狗时绳索挣脱导致丁受伤,乙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正确。
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丙是10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丙的行为与丁的受伤有因果关系,但丙作为未成年人,其侵权责任依法应由其监护人承担,错误。
④: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该第三人追偿。本案中,狗挣脱绳索的直接原因是丙(经乙同意后)与狗一起玩耍,朝狗大声叫喊所致,丙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错。由于丙是未成年人,其侵权责任由监护人承担,因此甲乙赔偿后,可以向丙的监护人追偿,正确。
17.甲和乙是房屋相邻的邻居。2025年5月,甲在自家入户门口位置安装监控摄像设备,设备摄像头面朝乙家入户门前阶梯及道路方向,可拍摄到乙家入户门口的人员往来进出情况。乙要求甲拆除监控摄像设备,但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故乙诉至法院。对此案解读正确的是( )
①在屋外安装摄像头,满足了居民的安防需求,甲的做法无可厚非
②拆除摄像头不足以消除对乙的侵扰,甲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损失
③甲未采取合理方式安装、使用监控摄像设备,伤害乙的隐私权
④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民事主体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甲安装的摄像头可拍摄乙家人员进出情况,已经侵害乙的合法权益,并非无可厚非,错误。
②:材料未体现乙遭受严重精神损害,不应当赔偿精神损失,错误。
③:乙家入户门口的人员往来信息属于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受隐私权保护,甲的拍摄行为侵害了乙的隐私权,正确。
④:甲与乙是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甲在行使自身权利时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照顾相邻方乙的合法利益,正确。
18.大学生张某前往野生动物园游玩。园区内多处设置“与野生动物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投喂、挑逗”的警示标语及防护设施,张某不顾警示,擅自进入猴子聚集区投喂、挑逗猴子,不慎被猴子抓伤。事后张某就医疗费等损失与动物园产生纠纷。本案( )
①景区已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语,无需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②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景区需证明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③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
④张某的身体权受到侵害,动物园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张某购票入园即与动物园成立旅游服务合同,动物园设置警示仅代表履行了基础安全保障义务,不能直接得出“无需承担任何合同违约责任”的结论,表述绝对化,排除。
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动物园需要自行证明已经尽到安全保障、管理职责,无法证明的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③: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顾警示擅自违规进入危险区域,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正确。
④:张某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动物园已经履行了警示、防护义务,无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排除。
19.A公司旗下运营视频、快报、社交等多款产品,其正常运营依赖真实的用户数据与市场反馈。B公司利用A公司的网站和产品从事有偿虚假刷量服务,通过技术手段虚增视频播放量、文章阅读量与用户粉丝数。A公司沟通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B公司( )
①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侵权责任
②有权委托辩护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③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实施“搭便车”行为,损害了A公司信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B公司通过技术手段虚增数据,侵犯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侵权责任,正确。
②:委托“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权利,本案属于民事诉讼纠纷,B公司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排除。
③:B公司从事有偿虚假刷量服务,违背了市场交易的诚信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正确。
④:“搭便车”行为通常指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商品名称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本案中的虚假刷量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但不属于“搭便车”行为,排除。
20.高中生小林家住四楼,楼上王某夜间长期制造噪音,致小林失眠、成绩下滑。沟通无果后,小林父母安装“震楼器”反击,致王某家人睡眠障碍、血压升高。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8000元。
【相关链接】“自助行为”是指在情况紧急、不能及时获得公力救济时,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必要、合理、适度的措施(如扣留逃逸的肇事车辆)。
该案中( )
①王某晚上制造噪音干扰正常休息,侵犯了小林家的相邻关系权
②小林父母被迫使用震楼器反击,属于“自助行为”,不构成侵权
③若法院认定王某的噪音行为构成“噪声污染”,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④小林因噪音引发神经衰弱,王某的行为构成对人身权的无过错侵权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相邻关系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不得损害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王某夜间长期制造噪音,侵犯了小林家的相邻关系权,正确。
②:自助行为要求情况紧急、无法及时获得公力救济,且措施必要合理适度。小林父母安装震楼器的行为并非紧急情况,且造成了王某家人的人身损害,不属于合法自助行为,构成侵权,错误。
③:民事诉讼举证规则中,因环境污染引发的损害赔偿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若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噪声污染,自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正确。
④:无过错侵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侵权归责原则,仅在构成法定噪声污染时才适用无过错归责;本案并未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噪声污染,王某属于故意制造侵权,属于相邻关系中的过错侵权,不适用无过错侵权,错误。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5题,共40分。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月,湖南省长沙市的小甲(未成年人)与其朋友们一同前往“爱宠猫咖”(化名)“撸猫”。然而,当小甲摸了身旁的猫后,猫咪突然将小甲的手抓伤。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对小甲进行了冲洗处理。次日,小甲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医院就诊,并注射了狂犬疫苗、免疫球蛋白以及破伤风疫苗。之后,小甲的父母找到猫咖索赔,“爱宠猫咖”拒绝了小甲父母的要求,小甲的父母遂诉至雨花区人民法院。“爱宠猫咖”负责人辩称:店内的宠物猫性情温顺,可能是小甲行为不当导致猫产生应激反应;店内还贴有“发生猫咪伤人,概不负责”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所以对于小甲受伤,猫咖不存在过错,不应赔偿。
结合材料,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应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应当判决“爱宠猫咖”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小甲的医疗费等相关合理支出。
理由:①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猫咖作为涉案宠物猫的管理人,对店内动物负有管理义务,应当对动物致人损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猫咖主张小甲行为不当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无法证明损害是因小甲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因此不能减免其侵权责任。
③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公告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合理规定,猫咖张贴的“发生猫咪伤人,概不负责”的公告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以此免除其赔偿责任。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订约履约诚信原则的相关知识,从侵权责任的类型、格式条款效力等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猫咖作为宠物猫的管理人,其饲养的猫抓伤小甲→可联系无过错侵权责任的适用情形,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由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角度,说明猫咖作为涉案猫咪的管理人,符合该责任的适用条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可能是小甲行为不当导致猫产生应激反应,但猫咖未提供相应证据→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说明本案中猫咖仅推测小甲行为不当,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甲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不能免除其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③:店内还贴有“发生猫咪伤人,概不负责”的公告→可联系格式条款的效力的知识,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的角度。说明猫咖的该公告属于无效格式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以此作为免责依据。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在某市城区拥有一套商品房,房屋产权登记在王某名下。2025年3月,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支付全部购房款后,王某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李某依约付清房款,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李某,李某因事务繁忙,一直未入住,也未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025年8月,王某因债务纠纷,又将该套房屋抵押给债权人张某,并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后王某无力偿还债务,张某主张行使抵押权,要求依法拍卖该房屋以优先受偿。李某则以自己已购买为由,主张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拒绝张某的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某是否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答案】
李某没有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理由:①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转让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房屋属于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必须依法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②本案中,李某虽已付清房款、实际占有房屋,但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因此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李某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详解】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生效规则相关法律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说明。
判断:李某没有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理由:有效信息①:房屋属于不动产,李某付清房款、拿到钥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物权编,不动产物权转让自登记时发生效力,未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本案中仅交付房屋未过户,所有权不转移。
有效信息②:产权始终登记在王某名下,王某后续办理抵押登记,张某合法设立抵押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不动产登记具有公示公信效力,登记权利人可处分不动产,抵押登记合法有效。本案中王某仍是法律上所有权人,有权抵押房屋。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知名画家杨某与妻子欧某共同创作了《鲁迅半身像》(以下简称涉案权利作品)。2024年4月,经营“M奶茶”品牌的L公司推出联名饮品,在其微信公众号、产品杯身及贴纸、立牌、文件袋等联名周边产品中,大量使用一幅鲁迅手持奶茶杯的半身画像。该画像仅将涉案权利作品中鲁迅手中的香烟替换为奶茶杯,并对人物朝向做镜像处理,视觉效果高度一致。因杨某已去世,其妻欧某作为共同作者、其女小杨作为继承人,共同将L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原告诉称,L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7项权利。被告L公司辩称,其使用的鲁迅形象源自公有领域的历史照片及影视素材,剔除公有元素后,与涉案权利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相似。本公司作为茶饮企业,初衷是弘扬鲁迅文学,主观上不存在侵权故意,属于合理使用,故不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原告的主张和涉案公司的行为进行评析。
【答案】①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L公司未经许可,在商业活动中复制、发行侵权作品并网络传播,侵犯了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使用侵权作品未署名,侵犯署名权;擅自将香烟改为奶茶杯,改变了原作的严肃基调,侵犯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因改动未形成新作品,未侵犯改编权。因此,原告主张部分成立。
②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L公司仅对原作进行简单替换与镜像处理,构成实质性相似,且以营利为目的,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构成了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详解】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著作权内容、侵权判定、作品合理使用的知识,评析双方主张的合法性。
有效信息①:原告主张L公司侵犯7项著作权→可依据著作权相关规定分析,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本案中,L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商业活动中复制、发行相关画像并通过网络传播,侵犯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使用时未署原作者姓名,侵犯署名权;擅自将原作中香烟改为奶茶杯,改变了原作严肃基调,侵犯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其改动仅为简单替换和镜像处理,未形成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因此未侵犯改编权,故原告主张部分成立。
有效信息②:L公司辩称素材源自公有领域、属于合理使用→可依据侵权判定与合理使用规则分析,作品合理使用仅适用于特定情形,无需著作权人同意也无需支付使用费,且通常不以营利为目的。本案中,L公司使用的画像与涉案权利作品视觉效果高度一致,构成实质性相似,且该使用属于营利性商业活动,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因此其抗辩理由不成立,行为已构成著作权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初中生小王与小李课间在操场玩耍时,小王抱住小李脖子,小李甩开小王致其摔倒受伤。学校老师发现后立即联系小王家长送医,经鉴定小王左上肢尺桡骨骨折,住院16天花费医疗费数万元。
事发后,小李家长通过学校转交小王3000元医疗费,学校为小王报销学平险5439元。因赔偿金额协商无果,小王及其父母将学校、小李及其父母诉至法院,索要各项损失赔偿。
各方主张不一:小王父母称小李言语攻击在先,小王仅抓其风帽,小李用力摔倒小王,且事发于学校,学校、小李及其父母都应该承担责任;小李父母认为已支付医疗费,小王自身攻击在先,应负全责;校方表示已尽安全管理、及时处置义务,小王和小李属于学生个体间突发行为,学校无法预见并完全避免,不应担责。
法院综合各种因素认定,小王承担40%责任,小李承担60%责任,学校无责。扣减小李家长已支付的3000元,判决小李父母还需支付小王赔偿款18000余元。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①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小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作为初中生,应具备一定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识别、辨别和认知能力。小王对小李有肢体行为,其行为对矛盾的发生有一定诱因,其对自身受伤具有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③小李作为小王同学,对小王的肢体行为未能合理妥善处理,将小王摔倒在地,对小王的受伤,小李具有过错,并且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小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无过错侵权,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④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承担侵权责任。学校已尽安全管理、及时处置义务,故学校对小王的受伤不应承担责任。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民事权利与义务的侵权责任相关知识,从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责任、监护人责任、教育机构责任的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法院基于各方过错划分责任比例→可联系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分析: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法院判决以该规定为法理依据。
有效信息②:小王先对小李做出肢体动作,对矛盾发生存在诱因→可联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责任能力分析:初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与其年龄、智力相匹配的认知能力,小王的先行行为是损害发生的原因之一,自身存在过错,因此要承担相应责任。
有效信息③:小李未合理处理矛盾,将小王摔倒致其受伤,且小李是未成年人→可联系过错认定与监护人责任分析:小李的行为直接导致小王受伤,存在过错且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无过错的侵权责任,因此小李父母需承担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④:学校事发后及时处置,且该冲突属于突发无法预见的行为→可联系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分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学校能够举证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及时救助义务的,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法院判定学校无责符合法律规定。
2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3月,南昌市民陈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全包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客厅、卧室地面使用“广东佛山通体大理石瓷砖”,单价标注为165元/片,并附材料样板照片。施工期间,陈某到现场查看时发现,工人正在铺设的瓷砖包装箱上印着“佛山精品通体大理石瓷砖”,而非合同约定的品牌。陈某当即联系装饰公司负责人,对方表示:“这是行业内通用叫法,广东佛山产的瓷砖都这么称呼,质量差不多。”陈某随后咨询专业机构得知,合同约定的品牌瓷砖市场价约150-180元/片,而实际使用的瓷砖市场价仅40-50元/片,二者在胚体密度、釉面工艺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陈某要求装饰公司停止施工、更换为合同约定品牌瓷砖并赔偿差价。装饰公司辩称,合同中未写明具体品牌名称,“广东佛山通体大理石瓷砖”属于地域+材质的通用描述,公司有权选择同等品质产品,拒绝陈某的诉求。陈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假如你是本案法官,你是否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答案】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
①双方签订的全包装修合同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②装饰公司提供的瓷砖与合同约定不符,且在价格、工艺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
③装饰公司的抗辩不成立,其应承担停止侵害、更换符合约定的瓷砖并赔偿差价等违约责任。
【详解】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可从合同效力及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免除及责任承担角度说明。
有效信息①:陈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全包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客厅、卧室地面使用“广东佛山通体大理石瓷砖”,并附材料样板照片。施工期间,陈某到现场查看时发现,工人正在铺设的瓷砖包装箱上印着“佛山精品通体大理石瓷砖”,而非合同约定的品牌→从合同效力及合同履行的角度分析装饰公司行为的不合理性: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装饰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
有效信息②:陈某要求装饰公司停止施工、更换为合同约定品牌瓷砖并赔偿差价。装饰公司辩称,合同中未写明具体品牌名称,“广东佛山通体大理石瓷砖”属于地域+材质的通用描述,公司有权选择同等品质产品,拒绝陈某的诉求→从违约责任免除及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装饰公司行为的不合理性:装饰公司擅自更换不符合约定的瓷砖,其抗辩不成立,应承担违约责任。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单元检测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12岁学生林某课间与赵某打闹时,故意把赵某的课本扔出窗外。赵某急忙跑到楼下捡拾,没留意脚下台阶,失足摔倒致手臂骨折,住院治疗花去8000余元。赵某父母认为林某恶意挑衅,其父母未尽管教责任,学校也未及时制止打闹,遂将三方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2万余元。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林某属于未成年人,故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②林某的法定监护人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12岁的林某应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④该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某小区李某与彭某为邻。彭某在其房屋大门外、李某房屋大门斜对面墙上,安装了一枚可360°调节方向的摄像头。李某发现后,将彭某诉至法院,要求彭某拆除摄像头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0元。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彭某安装摄像头是为保证其住宅安全,并未构成侵权
②彭某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照顾相邻方的利益
③李某有权要求彭某拆除摄像头,维护自身的身份权
④法院在作出判决前,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进行民事调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彭某与李某签订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彭某预付了押金。合同规定“租期未满不退押金”和“租期未满不得出售房屋”。租赁期间,李某未经彭某同意,多次擅自带人入户看房欲售卖房屋。彭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擅自带人入户看房侵犯了彭某的隐私权
②李某有权以租期未满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③李某违反了诚信原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④“租期未满不退押金”的内容因有失公平而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我国网信部门在专项整治中发现,某超市在“扫码领零元购物红包”活动中,优惠小程序会将授权手机号、微信好友列表、实时定位信息设为领福利的前置条件,上述信息与红包领取、消费无任何关联。用户授权后,小程序还向其好友推送营销链接,持续收集定位信息用于精准广告投放。本例中( )
①处理个人信息没有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适度原则
②该小程序过度收集信息,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用户授权后,小程序即可合法收集并使用其好友信息
④个人信息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应由信息处理者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某餐厅为提升就餐体验,每日在营业时段公开播放正版专辑中的背景音乐。就餐者小宇在氛围带动下,跟着背景音乐当众演唱了一首热门歌曲,获得其他顾客掌声。该餐厅未就播放音乐、顾客演唱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餐厅播放正版专辑音乐,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构成侵权
②小宇的演唱不以营利为目的,属于个人欣赏,不构成侵权
③小宇在公共场所演唱受版权保护的歌曲,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
④餐厅未经许可在经营场所公开播放音乐,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周某与某村委会签订合同,承租该村村民流转的100亩集体土地用于农业经营,租期为30年。周某承租后投入了大量资金并按时交纳承包费。后因规划建设需要,该承包地被当地政府征用。该村委会收到政府的案涉土地收益金及青苗补偿费后,未支付给周某。周某诉至法院,请求村委会给付其土地收益金及青苗补偿费共计48.46万元。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00亩集体用地
②周某依法享有对承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③周某与该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租合同受法律保护
④村委会侵害了周某对承租地的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心机商标”是指企业将“0添加”“手打”“多半”等描述性词汇注册为商标,并在商品包装上突出使用,使消费者误以为是产品特性,从而误导消费。2026年4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对“心机商标”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处置,这主要是因为( )
①描述性词汇缺乏显著特征,将其注册为商标违背了商标注册的相关规定
②突出使用描述性词汇容易误导消费者,构成了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心机商标”属于企业的经营策略创新,但过度使用损害了市场公平
④规范商标注册行为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途径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灵境·人民艺术馆推出“万卷书香”数字作品,选取陆游、苏轼、颜真卿的经典诗词制作成三款数字作品,各发行1000份,定价9.9元。该作品已取得ISBN版号,通过数字出版形式发行,在人民灵境链上进行区块链认证,具有唯一编号、永久存证、不可复制、不可篡改等特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陆游、苏轼、颜真卿的后人仍享有这些诗词的著作权,平台需向其支付版权费
②该数字作品其数字化呈现形式具有独创性,构成新的演绎作品并受著作权法保护
③用户通过合同交易实现了物权的转移,获得了该数字作品的著作权
④该数字作品的区块链存证可作为电子数据证据,可证明作品的权属和创作时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王某向钱某借款5万元,双方签订书面借条,王某以自己所有的一辆二手车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约定到期王某若不能还款,则二手车直接归钱某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借贷行为和抵押行为
②钱某自办理抵押登记时就取得了二手车的所有权
③王某是借款合同的债务人也是抵押合同的抵押人
④王某用二手车抵押是基于二手车具有的交换价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甲公司于2025年9月独立研发出一款“擦窗机器人”,并开始生产、销售该产品,但一直未申请专利。乙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了相同的技术方案,于2025年10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并于2026年1月获得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以商业秘密的方式保护其发明,乙公司行为侵犯甲公司知识产权
②乙公司相同技术的专利权申请在先且获得批准,依法享有该技术的专利权
③自乙公司申请发明专利之日起,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该发明
④专利保护期满15年后,该技术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无需许可即可免费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某平台推出“新用户首单立减20元”活动,规则明确标注“所有新用户均可享受”。张某注册为新用户并完成首单,申请立减时,平台以“系统更新、活动暂停”为由拒绝兑现,并声明“本平台对活动规则享有最终解释权”。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活动告知属于要约邀请,平台可单方变更活动内容
B.活动规则中的最终解释权条款,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C.平台拒绝兑现违反协作履行原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D.张某未与平台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未形成合同关系
12.2026年3月,王女士提前两个月预订了某酒店“五一”期间的房间,4晚共计494元,临近出行却被酒店以“老板违法,门店将被查封”等理由要求退房。事后发现,该酒店运营正常,同一房型在平台重新上架,房价一般涨到689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预订成功即双方订立了有效服务合同,酒店无权单方解约
②酒店的做法属于市场自主定价行为,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
③酒店因不可抗力有权解除预订合同,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④王女士有权要求酒店继续履行,否则酒店应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玲玲7岁生日时收到妈妈送的一块智能手表,新鲜感过去后,没几天,玲玲偷偷将手表拿到家附近的二手店铺,换了几十块零花钱。父母发现后,十分着急,赶忙找到商家要求退回钱款、返还手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玲玲自行向二手商店出卖手表,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②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要求商家返还手表,商家应同意返还
③商家没有强制和诱导玲玲,其父母无权要求返还手表
④玲玲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与商家建立的合同有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025年7月17日晚,王某到李某经营的“密室逃脱”游戏场所体验“逃脱”游戏。入场前,双方签订《安全注意义务告知书》。入场后,在极度昏暗的密室环境中,因NPC(密室员工扮演的非玩家角色)持续追赶,王某在奔跑躲避时左脚猛烈撞墙受伤。事后,李某虽陪同王某进行了初步治疗,但双方多次就赔偿事宜沟通无果,王某诉至法院。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双方签订安全告知书,经营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②经营者承担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③经营者未提供符合安全规范的游玩环境,构成侵权
④王某没有完全尽到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025年8月,养殖户林某通过短信向水产经销商方某告知:“自家养殖的草鱼可上市,每斤4.5元,11月中旬供货,可供应8000斤,五天内回复有效。”方某收到信息后当天回复:“接受该价格与供货数量,但希望能提前至11月上旬交货。”林某未予回应。10月下旬,当地突发持续强降雨引发内涝,林某鱼塘养殖的草鱼大量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突发强降雨内涝属于不可抗力,林某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②方某的回复未变更要约关键内容,属于有效承诺
③方某的回复变更了原要约重要条款,构成新的要约
④林某的短信内容具体明确,符合要约构成要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甲救助了一只流浪狗,购置狗笼、狗粮等物品,并为狗注射了疫苗。一年后,甲因工作繁忙让乙帮忙照顾狗,并经常去探望。某日,乙在公园遛狗。在公园游玩的丙(10周岁)取得乙同意后,与狗一起玩耍,朝狗大声叫喊,狗挣脱绳索致使路过的丁受到惊吓,躲闪中跌倒骨折。在本案件中( )
①甲当时不在现场,故丁不能向甲要求赔偿
②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乙应对丁进行赔偿
③丙侵犯丁的健康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④甲乙对丁赔偿后,有权向丙的监护人追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7.甲和乙是房屋相邻的邻居。2025年5月,甲在自家入户门口位置安装监控摄像设备,设备摄像头面朝乙家入户门前阶梯及道路方向,可拍摄到乙家入户门口的人员往来进出情况。乙要求甲拆除监控摄像设备,但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故乙诉至法院。对此案解读正确的是( )
①在屋外安装摄像头,满足了居民的安防需求,甲的做法无可厚非
②拆除摄像头不足以消除对乙的侵扰,甲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损失
③甲未采取合理方式安装、使用监控摄像设备,伤害乙的隐私权
④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8.大学生张某前往野生动物园游玩。园区内多处设置“与野生动物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投喂、挑逗”的警示标语及防护设施,张某不顾警示,擅自进入猴子聚集区投喂、挑逗猴子,不慎被猴子抓伤。事后张某就医疗费等损失与动物园产生纠纷。本案( )
①景区已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语,无需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②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景区需证明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③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
④张某的身体权受到侵害,动物园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9.A公司旗下运营视频、快报、社交等多款产品,其正常运营依赖真实的用户数据与市场反馈。B公司利用A公司的网站和产品从事有偿虚假刷量服务,通过技术手段虚增视频播放量、文章阅读量与用户粉丝数。A公司沟通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B公司( )
①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侵权责任
②有权委托辩护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③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实施“搭便车”行为,损害了A公司信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高中生小林家住四楼,楼上王某夜间长期制造噪音,致小林失眠、成绩下滑。沟通无果后,小林父母安装“震楼器”反击,致王某家人睡眠障碍、血压升高。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8000元。
【相关链接】“自助行为”是指在情况紧急、不能及时获得公力救济时,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必要、合理、适度的措施(如扣留逃逸的肇事车辆)。
该案中( )
①王某晚上制造噪音干扰正常休息,侵犯了小林家的相邻关系权
②小林父母被迫使用震楼器反击,属于“自助行为”,不构成侵权
③若法院认定王某的噪音行为构成“噪声污染”,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④小林因噪音引发神经衰弱,王某的行为构成对人身权的无过错侵权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5题,共40分。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月,湖南省长沙市的小甲(未成年人)与其朋友们一同前往“爱宠猫咖”(化名)“撸猫”。然而,当小甲摸了身旁的猫后,猫咪突然将小甲的手抓伤。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对小甲进行了冲洗处理。次日,小甲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医院就诊,并注射了狂犬疫苗、免疫球蛋白以及破伤风疫苗。之后,小甲的父母找到猫咖索赔,“爱宠猫咖”拒绝了小甲父母的要求,小甲的父母遂诉至雨花区人民法院。“爱宠猫咖”负责人辩称:店内的宠物猫性情温顺,可能是小甲行为不当导致猫产生应激反应;店内还贴有“发生猫咪伤人,概不负责”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所以对于小甲受伤,猫咖不存在过错,不应赔偿。
结合材料,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应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在某市城区拥有一套商品房,房屋产权登记在王某名下。2025年3月,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支付全部购房款后,王某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李某依约付清房款,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李某,李某因事务繁忙,一直未入住,也未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025年8月,王某因债务纠纷,又将该套房屋抵押给债权人张某,并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后王某无力偿还债务,张某主张行使抵押权,要求依法拍卖该房屋以优先受偿。李某则以自己已购买为由,主张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拒绝张某的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某是否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知名画家杨某与妻子欧某共同创作了《鲁迅半身像》(以下简称涉案权利作品)。2024年4月,经营“M奶茶”品牌的L公司推出联名饮品,在其微信公众号、产品杯身及贴纸、立牌、文件袋等联名周边产品中,大量使用一幅鲁迅手持奶茶杯的半身画像。该画像仅将涉案权利作品中鲁迅手中的香烟替换为奶茶杯,并对人物朝向做镜像处理,视觉效果高度一致。因杨某已去世,其妻欧某作为共同作者、其女小杨作为继承人,共同将L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原告诉称,L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7项权利。被告L公司辩称,其使用的鲁迅形象源自公有领域的历史照片及影视素材,剔除公有元素后,与涉案权利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相似。本公司作为茶饮企业,初衷是弘扬鲁迅文学,主观上不存在侵权故意,属于合理使用,故不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原告的主张和涉案公司的行为进行评析。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初中生小王与小李课间在操场玩耍时,小王抱住小李脖子,小李甩开小王致其摔倒受伤。学校老师发现后立即联系小王家长送医,经鉴定小王左上肢尺桡骨骨折,住院16天花费医疗费数万元。
事发后,小李家长通过学校转交小王3000元医疗费,学校为小王报销学平险5439元。因赔偿金额协商无果,小王及其父母将学校、小李及其父母诉至法院,索要各项损失赔偿。
各方主张不一:小王父母称小李言语攻击在先,小王仅抓其风帽,小李用力摔倒小王,且事发于学校,学校、小李及其父母都应该承担责任;小李父母认为已支付医疗费,小王自身攻击在先,应负全责;校方表示已尽安全管理、及时处置义务,小王和小李属于学生个体间突发行为,学校无法预见并完全避免,不应担责。
法院综合各种因素认定,小王承担40%责任,小李承担60%责任,学校无责。扣减小李家长已支付的3000元,判决小李父母还需支付小王赔偿款18000余元。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2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3月,南昌市民陈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全包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客厅、卧室地面使用“广东佛山通体大理石瓷砖”,单价标注为165元/片,并附材料样板照片。施工期间,陈某到现场查看时发现,工人正在铺设的瓷砖包装箱上印着“佛山精品通体大理石瓷砖”,而非合同约定的品牌。陈某当即联系装饰公司负责人,对方表示:“这是行业内通用叫法,广东佛山产的瓷砖都这么称呼,质量差不多。”陈某随后咨询专业机构得知,合同约定的品牌瓷砖市场价约150-180元/片,而实际使用的瓷砖市场价仅40-50元/片,二者在胚体密度、釉面工艺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陈某要求装饰公司停止施工、更换为合同约定品牌瓷砖并赔偿差价。装饰公司辩称,合同中未写明具体品牌名称,“广东佛山通体大理石瓷砖”属于地域+材质的通用描述,公司有权选择同等品质产品,拒绝陈某的诉求。陈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假如你是本案法官,你是否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资源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