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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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行使
界
限
注 意
第四课 第二框
阅读教材P35-38的内容,找出以下问题的答案并圈画好。
自主学习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的含义(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
二、民法为不同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1.民法给名誉权的限制有哪些?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
3.民法对相邻权的限制有哪些?
(相邻关系的实质、主要类型、为什么要处理、如何处理?)
广场舞风波
2023年6月6日,山东淄博。篮球场上几名小伙在打球,这时来了不少广场舞大妈,为了撵走这几名在打球的小伙,大妈们就故意站在篮球架下不走。双方发生矛盾后,忍无可忍的小伙突然走到大妈们的音响旁,直接将其砸碎。
合
作
探
究
跳广场舞,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生命权健康权的表现。
但一些老年人把广场舞的声音放得很大,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抢占球场、停车场也时有发生,且往往都十分蛮横,有的凭借人数优势强行驱赶打球的孩子,有的则是软硬兼施逼着打球青年离开。(权利行使超出界限)
想一想:广场舞大妈的做法是否合法?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含义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限制范围
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如对人身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权)、财产权(物权、知识产权、股权……)
何谓界限? ——公平、诚信、守法、公序良俗
4
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大妈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购买了一套广场舞音响。收到货品后,大妈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大妈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以大妈恶意差评,侵犯该店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大妈侵害名誉权。
想一想:你在网购时给过差评吗?你认为大妈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试从平台和大妈的权利界限角度进行思考)
案例分析一:
点评:根据我国法律。网络交易中买家给“差评”若不是出于恶意诋毁商业信誉的目的,则不属于侮辱诽谤行为。案例中云某对商品质量及经营者服务的评价仅是个人对商品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诽谤、诋毁、损害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给不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打差评是我们每个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我们给评价也不能“太任性”,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互联网时代买家、卖家要共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网络道德规范。
所有的差评行为都会构成侵权吗?“差评”侵权边界何在?
(2)新闻报道、舆论监督方面:
行为人 ,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二、民法为不同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1、民法对名誉权的限制 P35
(1)商业方面: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 ,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这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
→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
批评、评论
对点训练1陈某在某海鲜店购买基围虾,当天中午以基围虾全部死亡为由要求退换,经协商店家予以退货退款。下午,陈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自编顺口溜“xx海鲜真创意,欺瞒顾客有心机;拒承死虾当活虾,奉劝亲们多注意”,并配发了该海鲜店的门面照。 店家发现后,主动邀请陈某来店观看监控视频,以证实并无欺瞒行为,并要求陈某删除该不实信息。 但陈某拒绝了店家的要求。这一事件中
①陈某有发朋友圈的自由,店家的要求侵犯了陈某的权利
②行使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界限,陈某侵犯了店家的名誉权
③陈某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侵权责任
④陈某违反了诚信履行合同原则,应当向店家支付违约金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详解】①:陈某有发朋友圈的自由,但是不能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店家的要求陈某删除该不实信息,并没有侵犯陈某的权利,①错误。②③: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本案中陈某要求退换,店家已进行妥善处理,且证实自己并无欺瞒行为,陈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侵犯了店家的名誉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侵权责任,②③正确,④:正常的即期交易并不会约定违约金,④不符合题意。
张大妈和李大妈各在手机上录了杨姓健身教练设计的广场舞,张大妈用来和朋友们学跳,李大妈自行刻录成光盘,以每张20元的价格进行售卖。
案例分析一:
想一想:
张大妈和李大妈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为什么?
AI“魔改”国产老剧要想不陷入侵权争议,要符合怎样的情形?
①含义: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 ,也 。
②特定情形:
a.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
b.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而适当引用;
c.为报道新闻,媒体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
d.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
(1)作品的合理使用
(2)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①含义:在某些情形中, ,他人可以 ,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 。
②特定情形:
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刊登作品
b.教科书汇编
……
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
不必支付使用费
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
不经著作权人同意
支付使用费
※注意: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 P36
张大妈和李大妈各在手机上录了杨姓健身教练设计的广场舞,张大妈用来和朋友们学跳,李大妈自行刻录成光盘,以每张20元的价格进行售卖。
案例分析一:
想一想:
张大妈和李大妈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为什么?
①张大妈录像是供自己和朋友学习,不构成侵权。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属于合理使用。
②李大妈自行刻录成光盘,以每张20元的价格进行售卖构成侵权。因为具有商业性,不属于合理使用。
对点训练2某校学生在学习“知识产权”时,对以下行为进行讨论,其中正确的是
①作品已超出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保护期,不经著作人许可,不构成侵权
②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可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不构成侵犯著作权
③如果这一行为是在正规网店上下载并且用于自己使用,那么构成侵犯知识产权
④属于作品的不合理使用,拷贝同学的应用软件安装在自己电脑上属于侵犯商标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此作品已超出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保护期,不经著作人许可,不构成侵权,属合理使用。但应指明作者姓名 、作品名称①说法正确。如果所录散文的作者没有声明不许使用,不构成侵权,但是要按规定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属于法定许可使用②说法正确。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如果这一行为是在正规网店上下载并且用于自己使用,那么不构成侵权,③错误。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如果安装的不是破解软件,用的是原版软件,未进行修改和反编译并不构成侵权(如该正版软件被规定只能安装在一台电脑上,则构成侵权;如果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则不构成侵权);如果进行了修改或反编译,但是只是用于学习和研究,未用于商业目的也不属于侵犯著作权或商标权,④说法错误。
① ② ③ ④
作业中引用了司马迁《史记》的一大段话 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当代作家张洁的散文《挖荠菜》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对点训练3(2024·黑吉辽高考)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B
【解析】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②错误。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丙公司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
♦上述情形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请你断一断这起邻里纠纷案。
小陆家的西侧是某公司的经营场所,中间隔一条宽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该公司为给其东面展厅的外部环境照明,在展厅围墙边安装了4个照明灯,每晚7时至次日晨5时开启。照明灯高度与小陆家的阳台持平,最近处离居室20米左右,其间没有任何物体遮挡。照明灯开启后,灯光除照亮展厅外,还照射到周围住宅的外墙.上及小陆家的居室内。夜间从阳台上目视照明灯灯光,非常刺眼。小陆家要求该公司停用照明灯,但该公司认为安装使用照明灯是其正常需要,而且该照明灯也有利于周围居民夜间行走,故不同意停用。
提示: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该公司安装照明灯,夜间开启后照到小陆家的居室内,给小陆家的生活带来不便,违背了民法典的规定,该公司应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该公司停止侵害。
案例分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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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相邻关系?该案启示我们如何正确把握相邻关系处理规则?
①实质:对 的限制或延伸
②类型:相邻用水、排水/通行/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通风、采光、日照/有害物质排放……
(1)相邻关系的内涵
不动产所有权
(3)相邻关系处理的规则(如何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原则:有利 、方便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依据:法律法规有规定依规定;没规定可以按当地习惯;
具体要求:相邻关系一方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照顾相邻方利益: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生产
生活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因
①必要性: 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P37第一段)
②意义: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P38第一段)
3、民法对相邻权的限制 p37-38
对点训练4(2024·重庆·高考真题)“远亲不如近邻。”关于处理相邻关系,正确的是( )
A.小赵家的婴儿经常半夜啼哭吵醒楼下住户,小赵认为已关闭自家门窗,邻居应予包容
B.小孙在阳台用农家肥种菜,产生的异味令四邻难以忍受,小孙认为在自家阳台种菜,没有妨碍他人
C.小李家的果树年年修剪,仍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窗户,被邻居投诉,小李认为果树种植在自家院坝,他人无权干涉
D.小钱将自家入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邻居要求整改,小钱认为自家房门改装与邻居无关
A
尽量避免使用会产生强烈异味的肥料
小钱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影响了邻居的采光权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有限制
常见
民事权利限制
含义
限制范围(特定的人身权财产权)
界限是什么(公平诚信守法公良)
1.对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
2.对名誉权的限制(商业方面、新闻舆论方面)
3.相邻关系的处理(内涵、意义、处理规则)
知识梳理
易错明辨
1.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
2. 教师为课堂教学引用作品资料,则会构成对著作权人的侵权。( )
3.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
4.相邻关系是对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
5.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
6.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提供一切便利。( )
提示: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提示:教师为课堂教学引用作品资料的行为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提示: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提示: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提示: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提示: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提供必要的便利。
(2024全国新课标,41,10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和乙为邻居,甲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时没有按照当地建房习惯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乙多次与甲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乙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乙的请求和甲的辩称加以评析。
参考答案:
①乙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应当获得法院支持。本案属于因相邻关系产生的侵权纠纷,属于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甲翻建房屋时未留出合理滴水空间存在过错,造成乙家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等损害事实,甲的行为与乙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甲侵害了乙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②甲的辩称没有法律依据,不成立。相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甲在行使自身权利时,不得超过正当权限,不得侵害他人的利益。甲应该选择对乙影响最小的方案,避免给乙造成损害。
课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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