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曾写下“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和 “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这样的诗句。这两句诗体现了当时哪两种制度?
科举制和两税法
大家思考一下:隋唐制度创新,除了科举制和两税法外,还有哪些制度?
壹
选官制度
贰
三省六部制
叁
赋税制度
目录
肆
小结
第七课: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第一篇章
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表现。不同时期存在着不同的选官制度,从西周时期世官制、战国时期军功制、汉朝察举制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都是为了适应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和发展的产物。
一 、选官制度
隋唐前的选官制度
西周
战国
汉朝
魏晋
世卿世禄制
血缘世袭
军功爵制
依据战功
察举制
依据品行
九品中正制
出身门第
阅读课本历史奏纵横,思考九品中正制因何产生?
1、九品中正制背景
(1)汉末社会动荡,人口迁移频繁,察举制失去社会基础;
(2)地方士族操控选官制度,干扰人才选拔。
2、内容(方式):中央委任中正官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共分九等,朝廷依此授以相应的官职
3、标准:家世、道德和才能→家世
4、影响
初期:
(1)为曹魏政权选拔了大量的人才
(2)评议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后期:
(3)逐渐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实质)
高门(上品)
寒门(下品)
九品中正制示意图
(一)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度……在其初创之时,犹能“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选拔出有用人才,但后来逐渐被门阀世族所把控,以至于“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秦汉以来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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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举制
1、科举制产生的背景:
(1)寒门庶族地主势力崛起,要求打破门阀政治
(2)统治者要求巩固权力,加强中央集权
(3)九品中正制的弊端日益严重
随着南北朝以来经济的发展,中小地主与富裕农民的数量日益增多,他们要求打破门阀士族的限制,在政治上得到发展。这一要求与隋朝打击豪强地主,加强中央集权的政策是相符合的。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思考: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科举制创立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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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举制
2、科举制的形成(隋朝):
隋朝创立: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开始设立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3、科举制的完善(唐朝):
①唐太宗: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
②武则天:增加取士人数,首创殿试和武举;
③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宋代成熟:增加策论考试,锁院、糊名、誊录。
明清僵化:八股取士。
7
5、创新之处
(1)选官方式:
由推荐品评演变为分科考试、择优录取
(2)选官标准:
由家世门第演变为学识、才能
(3)选官原则:
制度化、公平公开
(二)科举制
科举的创新之处就在不仅为社会底层的知识分子提供了持续流动的可能,而且将其制度化……它那“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式的“机会均等”……的机制,对知识分子的社会心理是一种塑造,客观上激励了个人的奋斗精神。
—薛明扬《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科举考试偏重文学、历史和学术问题,使得统治阶层产生一种讲求考证、沉溺文学或一味好古的倾向,这对培养求是致用的思想是很不利的。这种制度虽然使中国保持了上千年的稳定,但是它同样也阻碍了中华文明的进步和发展。
——摘编自费正清《中国:传统与变迁》
思考:根据材料及课本知识思考科举制的创新之处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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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举制
课堂探究:依据材料,概括科举制产生的影响
材料1: 隋炀帝开始设置进士科,以试策取士,经过唐代的发展,使科举考试作为一项重要制度确立起来。这样,士人可以不经荐举,直接报名考试....从而纠正了魏晋以来世家大族垄断用人做官大权的状况。
材料2: 进士科始于隋大业中, 盛于贞观、 永徽之际。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其推重谓之“白衣公卿”,又曰“一品白衫”。其艰难谓之“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其有老死于文场者,亦无所恨。故有诗云:“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王定保《唐摭言》卷
(1)有利于打破士族垄断,扩大统治基础,促进社会阶层流动。
(4)把选官权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二)科举制
材料3: 贫苦子弟,类皆廉谨自勉,埋首窗下……即纨绔子弟,亦知苦读,以获科第.....是皆科举鼓励之功有甚于今日十万督学之力也。 ——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
材料4: “(科举制)为所有西方国家以考试录用人员的文官考试制度提供了一个遥远的榜样。
——崔瑞德《剑桥中国隋唐史》
(2)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提高官员文化素质。
(5)被西方国家借鉴,发展为现代文官制度。
(3)促进文化教育发展,有益于社会形成重学风气。
6、影响
(1)积极:
①有利于打破士族垄断,扩大统治基础,促进社会阶层流动。
②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提高官员文化素质。
③促进文化教育发展,有益于社会形成重学风气。
④把选官权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⑤被西方国家借鉴,发展为现代文官制度。
(二)科举制
(2)消极:
①科举选拔标准单一,压抑个性。
②考试以儒学为主,忽视实用性,不利于科技的发展。
③片面应试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不能与时俱进。
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汪洙《神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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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选官制度
【课堂探究】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世袭制
(夏商周)
科举制
(产生于隋,确立于唐,发展于北宋,衰落于明清)
军功爵制
(战国)
察举制
(西汉)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
血缘
军功
孝廉
才能→家世
考试成绩
演变趋势
选拔标准:
选拔方式:
选拔原则:
由家世门第、财产等级等
演变为学识、才能
逐渐走向制度化,体现相对的
公平、公开
由血缘、推荐、地方评论及
品评演变为考试
选官制度(时期)
选官标准
第二篇章
三省六部制
科举制有利于人才的选拔,从此,中国古代选官制度逐渐走向成熟与完善。除了人才选拔的创新,在中央机构上,隋唐有什么创新?
(一)形成过程
秦朝三公九卿制
汉武帝时期内外朝制度
东汉时期尚书台
皇帝
提交上奏
门下省
尚书省
中书省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同意后交予审议
审议政令
起草政令
执行
政令
通过
审议
封驳
职能及运转
中书令
左右仆射
侍中
政事堂
宰相议事的地方,初设在门下省,中宗即位后,移政事堂于中书省。723年改政事堂名为中书门下。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原仅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左右仆射)。其后,皇帝以他官参加政事堂会议,称为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以后逐渐统一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名),亦为宰相。
(一)形成过程
(二)确立
1、确立: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2、机构设置:
①中央设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
②政事堂(中书门下):宰相议政场所,提高工作效率,三省出现一体化的趋势。
3.三省职能:
①中书省:草拟皇帝的诏令(起草诏令)
②门下省:审核诏令(封驳审议)
③尚书省:执行
1、特点
(1)相权三分、彼此牵制
(2)职权明确、提高效率
(3)协商政务、集思广益
(4)节制君权、减少失误
(三)特点、影响
思考:阅读下面的材料,谈谈三省六部制是“皇权下的民主”这一判断有无科学性。
上(唐太宗)遣使点兵,封德彝奏:“中男虽未十八,其躯干壮大者,亦可并点。”
上从之。敕出,(门下省)魏征固执以为不可,不肯署敕。
上怒,(魏征)对曰:“夫兵在御之得其道,不在众多。陛下取其壮健,以道御之,足以无敌于天下,何必多取细弱以增虚数乎!”
——《资治通鉴·唐纪 八》
2、影响
(1)分割相权,彼此制约,有利于强化皇权;对皇权有所限制但是不能完全制约皇权;
(2)三省分工明确,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3)三省集思广益,有利于决策科学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决策失误;
(4)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是古代政治体制成熟的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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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新知
五代时,有人赞扬科举制度说,无论贫寒之家还是王孙公子,“莫不理推画一,时契大同”。他强调的是,科举考试( )
A.实现王公子弟与百姓平等
B.改变了社会阶层结构
C.体现了公平的选拔原则
D.促成了国家统一
C
巩固新知
唐朝自太宗时起,有了以他官为宰相的记载。一些官员以“参议朝政”“参知政事” 等名号预宰相事;一些元老重臣则以“平章事”或“同三品” 等名号参与决策。唐代的宰相是一个集体,宰相议政办公的地方就是政事堂。政事堂的设立,反映了( )
A.相权有所分散 C.中央集杈加强
B.官僚政治趋向贵族化 D.政治决策走向透明开放
A
第三篇章
赋税制度
赋税收入是古代封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古代民众的义务:“税”+“役”
田税:以田亩为基础的土地税,即田租。
人口税: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
户税:以户为单位的财产税,即调。
古代王朝依据自己所颁布的法律向臣民征收的实物或货币
古代王朝强制民众承担的无偿劳动
力役 、军役、杂役等等
要了解租调制和租庸调制,就必须知道均田制。
485年,北魏颁布均田令。
(一)租调制
1、形成过程
(1)魏晋:租调制
①魏晋:开始实行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②北魏孝文帝:均田制
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
(租:纳粮;调:纳布)
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太和九年,(北魏孝文帝)下诏均给天下民田:诸男夫十五(岁)以上,受露田40亩,妇女20亩。丁男受麻田20亩……妇女5亩。奴婢与平民一样受露田和桑田,数量相同……受田者年满70岁或死亡之后,其所受露田交还国家,并且不准买卖。桑田则不在还受之限,可以世代相传,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买卖。
——摘自詹子庆《中国古代史》
均田制:政府掌握大量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受田农民向国家缴纳赋税和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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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初:租庸调制
1、创新之处:
庸:纳绢或布代役(代役税)
2、作用:
(1)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提高积极性
(2)政府的赋税收入有所保障
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唐)陆贽
(二)租庸调制
基于小自耕农经济的租庸调制以丁身人口为课征对象,前提是人口的土著和身份的固定,以此保证国家的财政资源。
——王小甫著:《隋唐五代史:世界帝国 开明开放》,中信出版社2017年版,P223
23
(二)租庸调制
材料1:其间亦有豪富兼并,广占阡陌,十分田地,才税二三,致使穷独逋亡,赋税不办。
——[唐]元稹《元氏长庆集》卷三八
材料3:据统计,天宝十三载(754)全国户口近九百万,而肃宗乾元三年(760,当时安史之乱尚未结束)就降到了一百九十三万。代宗大历年间(766-779),政府只掌握了一百三十万户,而这些户口当中不课口(有各种官爵名分的人)又达百分之八十。
——王小甫著:《隋唐五代史:世界帝国 开明开放》,P218
思考:两税法产生的背景?
材料2: 至唐,承平日久,丁口滋重,官无闲田,不复给授,故田制为空文。
——[宋]刘羲仲:《通鉴问疑》
1. 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
2.均田制无法推行
3.政府财政收入锐降
(三)两税法
1、背景:
(1)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遭破坏,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2)人口逃亡,户籍减少
(3)税收减少,财政困难
2、确立:780年,唐德宗实施两税法
3、内容:
(1)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2)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3)“量出制入”,由中央确定总的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
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以制。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资治通鉴》
阅读教材第40页,概述两税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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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税法
“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以财产为主要征税标准。
特征:
4、创新之处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征税标准
征税项目
征税对象
征税次数
征收方式
以人丁为主
以财产为主
租庸调、杂役
户税和地税
受田农民
不分主客农商,一律纳税
一次征收
夏、秋两季
征收实物
概以钱计
放松了人身控制
简化了税收名目
扩大了收税对象
固定了收税时间
改变了征收方式
(三)两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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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税法
5、影响
积极:
(1)以财产为主要征税标准,有利于改变贫富不均的现象,体现社会公平;
同时减轻政府对人民的人身控制。
(2)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3)扩大收税对象,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4)两税法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
消极:
(1)田亩资产长期不核查审定,征税严重不合理
(2)以货币征税,商人易随意指定物价
(3)税外加征杂税,人民负担逐渐加重
(两税法)定税之数,皆计缗钱;纳税之时,多配绫绢。往者纳绢一匹当钱三千二百文,今者纳绢一匹当钱一千五六百文。往者输其一者,今过于二矣!虽官非增赋,而私已倍输。——《陆宣公奏议》
思考:结合教材P41【问题探究】,你认为两税法有何弊端?如何评价两税法的影响?
1.存在制度缺陷;
2.推行过程中,官吏腐败,反而加重人民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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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章
小结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变化:商周世卿世禄制——曹魏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创新:标准科学客观、方式公开公正、权力集中中央。
中央官制
选官制度
赋税制度
影响:扩大了统治基础,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中央集权。
变化:秦汉三公九卿制—汉武帝设中外朝—三省六部制
创新:加强皇权、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决策失误、节制君权。
影响: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强了皇权,是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
变化:魏晋租调制和均田令——唐前期租庸调制,后期两税法。
创新:从人丁到财产的流变,放松了人身控制。
影响:租庸调制以庸代役,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和政府的赋税收入。
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保证国家收入,减轻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历代基本沿用。
课堂小结
挖掘制度创新与国家发展的互动关系,关注在制度创新过程中体现出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
1、白居易《重赋》诗云:“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厥初防其淫。明敕内外臣: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夺我身上暖,买尔眼前恩。进入琼林库,岁久化为尘。”该诗意在说明两税法
( )
A.确立财产为标准的赋税制度
B.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C.大大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D.税制变更本意与结果严重悖离
巩固新知:
D
2、均田制下实行的赋税制度称为租庸调制。租庸调制以丁为单位征纳,每年_____二石,_____绢二丈及绵三两。服正役20日,可按每日折三尺纳绢替代,是为_____。横线处应填入( )
A.租庸调
B.调租庸
C.租调庸
D.庸租调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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