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2026-06-29
| 4份
| 97页
| 19人阅读
| 0人下载
教辅
雅琳思政
进店逛逛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高三
章节 -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7-2028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24.21 MB
发布时间 2026-06-29
更新时间 2026-06-29
作者 雅琳思政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6-29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8550940.html
价格 15.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高考复习课件聚焦《法律与生活》核心内容,依据高考评价体系梳理民事法律关系、人身权、民法基本原则等关键考点,通过历年真题分析明确民事权利义务、侵权责任等高频考点权重,归纳选择、案例分析等常考题型,构建系统备考框架。 课件亮点在于“真题解析+案例教学+素养提升”模式,如结合9岁孩子打赏主播案例解析民事行为能力,通过租房甲醛超标纠纷阐释公平诚信原则,培养学生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特设易错易混辨析和答题模板,助力学生掌握法律适用逻辑,教师可据此精准突破考点,提升复习效率。

内容正文: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导学案) 1.(2025年广东高考·T15)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 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 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 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 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 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③ 考点: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权、法定监护职责 B 在探讨叔叔是否有监护和引导的权利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监护和引导的法律含义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监护和引导的法律含义 监护通常指的是对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而引导则更多指的是在教育、成长过程中的指导和引领。 二、叔叔的监护权利 ​ 法定监护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父母。当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监护职责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承担。叔叔(即父亲的兄弟)并不在这一法定监护顺序之内。 ​特定情形下的监护​:虽然叔叔不是法定的监护人,但在特定情形下,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叔叔自愿并有能力承担监护责任时,叔叔可能会通过法律程序成为监护人。这通常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或法院的判决。 三、叔叔的引导权利 ​ 家庭内部的引导​:在家庭内部,叔叔作为长辈,往往会对侄子侄女进行一定的引导和教育。这种引导虽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在家庭关系中是非常重要的。叔叔可以通过自己的言行举止,为侄子侄女树立榜样,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社会层面的引导​:在社会层面上,叔叔也可以通过参与侄子的教育活动、提供生活建议等方式,对侄子进行引导。这种引导同样不是法律上的义务,而是基于亲情和关爱的一种自愿行为。 四、法律依据的缺失 需要指出的是,关于叔叔是否有监护和引导的权利,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监护和引导的权利通常与亲子关系、法定监护顺序等紧密相关,而叔叔并不属于法定的监护人范畴。 结论 综上所述,叔叔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监护和引导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叔叔往往会对侄子侄女进行一定的引导和教育,这是基于家庭关系和社会责任的一种自愿行为。在特定情形下,叔叔也可能通过法律程序成为监护人,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2.(2025年广东高考·T14)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甲承包经营村集体鱼塘,这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民事财产关系。村集体在鱼塘期限未满时收回, 属于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① 符合题意。丙丢失宠物猫后发寻猫启事并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这在丙与送还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以 悬赏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等方面的调整范畴,适用民法典调整,③符合题意。 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这是乙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许可关系,不是由民法典调整, ②不合题意。丁对同学表示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就报考体育学院,这仅仅是丁对未来行为的一种‌。 这种行为属于‌自我提高的内驱力‌。丁通过跳高比赛获得冠军,并以此作为报考体育学院的动机,正是出于 对自己在体育方面能力的自信和追求更高成就的愿望‌,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 ④不合题意。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④ 考点:民法典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自主创业 B 3. 张一(20周岁)与李四(14周岁)走到明亮家门口,见明亮家门口卧着一条睡觉的花狗,张一便对李四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花狗,看它有啥反应,李四照办。花狗被打后朝李四追去,李四见势不妙忙躲在了迎面走来的建国的身后,花狗将建国咬伤。建国为此花去医疗费800元。此费用应如何承担( ) A. 主要由张一承担,李四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B. 主要由李四的监护人承担,明亮承担适当部分 C. 主要由明亮承担,李四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D. 主要由李四的监护人承担,张一承担适当部分 答案A[解析]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本人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张一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李四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建国的治疗费用主要应由张一承担,李四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A符合题意,B、D错误。明亮无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C错误。 4.(2024·辽、黑、吉三省高考·T14)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材料中甲和丙公司涉及的是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 材料中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因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的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 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②错误。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丙公司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③ 考点:民事法律关系 5.(2023年湖北高考T10)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甲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而没有违反民法的诚信原则,②观点不符合题意。 甲虽然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但也侵犯了邻居乙的所有权,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因此甲违法,④说法错误。 A 6.(2023·福建高考)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解析】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故排除①;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故②③符合题意;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的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故④不符合题意。 7.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以乙方的身份签订一些格式合同,如购买手机卡、购买保险、参加旅游等,其中可能有“最终解释权归甲方”的条款。如果合同内容加重乙方义务,则“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违背了民法的哪一基本原则( ) A. 绿色原则 B. 公平原则 C. 协作履行原则 D. 严格履行原则 【答案】【解析】绿色原则与材料无关,A不符合题意。如果合同内容加重乙方义务,则“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B说法正确。 协作履行原则、严格履行原则不是民法基本原则,C、D排除。 考向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 8.(2021·浙江高考)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张某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但生命权未受到侵害,①错误。小明侵害张某的健康权,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小明父母支持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③正确。小明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民事行为已经超出其年龄智力状况,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④排除。 9.(2025·浙江1月高考·T20)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选项②:某医院未经叶某同意,将其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照片用于病案广告,这侵犯了叶某的肖像权,肖像权属于人格 权,医院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照片构成侵权。选项③:空调因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这确实主要涉及产品质量 引发的侵权,空调公司侵犯了程某的健康权,健康权属于人格权范畴,所以此行为侵犯了当事人人格权。 选项①:在学术论著中正常引用“南某某认为”等内容,是学术交流常见做法,若不存在恶意歪曲等不当情形, 一般不侵犯南某某人格权选项.④:陈某激烈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是对不当言论的合理批 判,没有侵犯洪某某人格权。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①④     考点:人格权、民事权利与义务 C 10.某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过敏、腹泻等不良反应。从法律角度看,超市的行为侵害了顾客的(  ) A.名誉权 B.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C.肖像权 D.隐私权 答案 B 解析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过敏、腹泻等不良反应,对消费者的身体造成伤害,是侵害顾客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表现,B正确。 11.(2026年河北高考·T7)网络“热梗”在校园生活中频繁出现,但其中一些低俗隐喻,正常词语贬义化的“烂梗”的不当使用,不仅会导致语言表达匮乏、思维简单化、价值观偏差,还有可能引起法律纠纷。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用带有侮辱性的烂梗称呼同学,侵犯其人格尊严 ②某同学在英雄烈士的雕像上喷涂烂梗,构成侵权 ③老师发现学生使用烂梗,及时制止,履行了监护职责 ④向同学的电子邮箱里发送烂梗,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①正确:带有侮辱性烂梗称呼同学,属于公然侮辱他人,侵犯公民人格尊严(名誉权),符合民法典人格 权保护规定。  ②正确:在英雄烈士雕像喷涂低俗烂梗,亵渎英烈纪念设施、侵害英烈名誉荣誉,违反《英雄烈士保护 法》,构成民事侵权,情节严重还会承担刑责。 ③错误:监护职责是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的法定义务,老师仅承担教育管理职责,不具备监护身份。  ④错误:向邮箱发送烂梗属于侮辱、骚扰他人,侵害名誉/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针对手机号、身份证、 住址等身份信息,本行为不涉及侵犯个人信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③④ 考点:名誉权、荣誉权、监护、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 A 12.(2026年河南高考·T10)某日,作家梁某发现自己多年前写给同学高某的书信被其放在网络平台出售,书信内容清晰可见,涉及梁某大量个人情感信息,给其生活造成很大困扰。梁某要求平台下架,平台久未回应。梁某遂将平台与高某诉至法院,并提交相关截图,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高某未侵犯梁某的著作权 ②平台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 ③梁某提交的截图属于书证 ④梁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②正确:书信包含大量个人情感、私密信息,高某公开售卖、平台未及时下架,二者共 同侵犯梁某隐私权。 ④正确:隐私权、著作权受到侵害,且给梁某生活造成严重困扰,梁某有权主张精神损 害赔偿。 ①表述错误,书信属于文学作品,梁某是书信的著作权人。高某私自出售他人书信,侵 犯梁某著作权。 ③表述错误,截图属于电子数据;书证是以文字、符号等记载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 二者证据类型不同。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③ 考点:著作权、隐私权、证据类型、精神损害赔偿 D 13.(2026·辽吉黑蒙高考·T14)甲将同事乙的照片替换进丙发布的原创恶搞视频中,在公司年会上播放,引起哄堂大笑。乙感不适,在网上发布甲欲购房的虚假信息,致甲持续遭受电话骚扰。甲通知平台删除,平台及时处置。甲起诉乙,后双方和解,甲撤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侵犯了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乙侵害了甲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平台无需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④法院应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②正确:乙在网上发布甲欲购房的虚假信息,导致甲持续遭受电话骚扰,侵害了甲的个 人信息权益(或隐私权、生活安宁权)。 ③正确:平台接到甲的通知后及时删除了侵权信息,根据《民法典》“通知-删除”规则, 平台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无需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①错误:甲在公司年会上播放视频,属于内部场合,没有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不侵犯 信息网络传播权(可能侵犯乙的肖像权、名誉权)。 ④错误:双方自行和解并撤诉,法院没有进行调解,因此不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是法 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的。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侵权责任、个人信息保护、平台责任、调解 C 14.(2023年新课标卷T22)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甲餐厅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将该照片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用作商业宣传,且在夏某提出删除的要求后予以拒绝,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故意,故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②正确。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本案中夏某因肖像权被侵害,并与甲餐厅产生人身权利方面的民事纠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 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不涉及夏某的荣誉权,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 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说法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③ D 15.(2024·浙江1月高考·T21)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材料中指出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这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材料中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②正确。 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小张提起诉讼,小李是被告,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 排除③④ 考点: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A 16.(2023·海南高考)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解析】 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17.(2025年重庆高考·T18)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互联网时代,手机APP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手机APP超范围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不仅弹出用户聊天时提到的商品或服务,还将用户点赞过的内容、打过的游戏、刷过的视频、甚至购物车里的商品。推送给他人……这些行为给用户带来困扰,甚至财产损失。截至2024年底,工信部已通报45批侵害用户权益的手机APP。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10分)。 06 大题击破训练 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 《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 用什么分析? 分析什么? 怎么分析? 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 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10分)。 ①《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用哪些?(民法的基本原则、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②互联网时代,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有哪些?用户的人身权益受到了哪些侵害?手机APP经营者应该如何守法经营、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措施)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解析民法的基本原则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姓名权: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民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等。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姓名肖像受保护 注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名誉权和荣誉权 隐私权 个人信息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名誉权每个公民都享有;荣誉权是针对作出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的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法律保护个人信息) 名誉隐私不可侵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第三步:材料逻辑可视化 17.(2025年重庆高考·T18)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互联网时代,手机APP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手机APP超范围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不仅弹出用户聊天时提到的商品或服务,还将用户点赞过的内容、打过的游戏、刷过的视频、甚至购物车里的商品。推送给他人……这些行为给用户带来困扰,甚至财产损失。截至2024年底,工信部已通报45批侵害用户权益的手机APP。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10分)。 未尊重,强制收集 用户的隐私权受到侵害 困扰、误导、财产损失 ①《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用哪些?(民法的基本原则、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②互联网时代,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有哪些?用户的人身权益受到了哪些侵害?手机APP经营者应该如何守法经营、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措施) 第四步:答案生成可视化 【参考答案】 ①手机APP经营者应树立尊重,维护用户人身权益的意识。 ②手机APP经营者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用户的隐私权。 ③手机APP经营者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17.(2025年重庆高考·T18)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互联网时代,手机APP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手机APP超范围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不仅弹出用户聊天时提到的商品或服务,还将用户点赞过的内容、打过的游戏、刷过的视频、甚至购物车里的商品。推送给他人……这些行为给用户带来困扰,甚至财产损失。截至2024年底,工信部已通报45批侵害用户权益的手机APP。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10分)。 未尊重,强制收集 用户的隐私权受到侵害 困扰、误导、财产损失 ①《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用哪些?(民法的基本原则、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②互联网时代,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有哪些?用户的人身权益受到了哪些侵害?手机APP经营者应该如何守法经营、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措施) 18.(2024·浙江6月高考·T27)2023年7月,朱某为八岁儿子朱小雨报名参加某围棋俱乐部开办的“大师班”培训。俱乐部要求报班学员留存个人信息,并拍照录入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开班后,朱某发现,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同年9月,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朱某认为该围棋俱乐部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6分) 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 《法律与生活》 用什么分析? 分析什么? 怎么分析?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 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6分) 1、根据材料,找到法律事实,不同法律事实对应不同侵权信息; 2、基于以上侵权事实,提出侵权行为的承担方式(诉讼主张) 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侵权责任:民事主体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承担方式 (1)损害他人财物: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侵害他人人格尊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诉讼时效: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责任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具体表现:①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侵权责任的特别规定: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园承担侵权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承担侵权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只有法定免责) 合同当事人违约。 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 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法定免责+约定免责)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既侵权又违约,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04 核心知识突破 第三步:材料逻辑可视化 (2024·浙江6月高考·T27)2023年7月,朱某为八岁儿子朱小雨报名参加某围棋俱乐部开办的“大师班”培训。俱乐部要求报班学员留存个人信息,并拍照录入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开班后,朱某发现,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同年9月,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朱某认为该围棋俱乐部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6分) 侵犯肖像权 虚假宣传 侵犯个人信息权益 1、根据材料,找到法律事实,不同法律事实对应不同侵权信息; 2、基于以上侵权事实,提出侵权行为的承担方式(诉讼主张) 第四步:答案生成可视化 法律事实分析: 其一、围棋俱乐部开办“大师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侵害了朱某等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益。 其二、围棋俱乐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合成照片等行为,侵害了小雨及其他学员的肖像权。 其三、围棋俱乐部通过误导、欺诈等方式,私自对朱小雨等学员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侵害了他们的个人信息权益。(3分))【忘答隐私权不给分。】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提出诉讼主张: 围棋俱乐部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3分) 27.(2024·浙江6月高考·T27)2023年7月,朱某为八岁儿子朱小雨报名参加某围棋俱乐部开办的“大师班”培训。俱乐部要求报班学员留存个人信息,并拍照录入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开班后,朱某发现,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同年9月,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朱某认为该围棋俱乐部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6分) 侵犯肖像权 虚假宣传 侵犯个人信息权益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一】复习前,明确课标要求和教学重难点,这样可以让学生的复习更加高效、更有针对性 课标内容 考查指向 了解我国民法典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识别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明确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必备知识: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基本原则。 关键能力:理解民法相关知识,了解民事法律关系,提高辨识与判断各种民事权利的能力。 学科素养: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提高法治素养。 核心价值:坚持法律至上,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来分析和解决问题。 【二】学生课前用15分钟的时间快速阅读《法律与生活》P1—11页,已完成知识结构图,并让学生尝试记忆学习重点 【三】提醒学生注意区分易错点,做好订正,以提升选择题正确率 1.我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 ×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3.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 √ ) 4.在法治社会,人们只要遵守法律就行了,社会就能够和谐。(  ) ×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5.人身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 ) 6.人格尊严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身自由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 ×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7.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姓名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 姓名权是自然人的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 8.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 ) 9.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 × 使用明星照片,如果只是用于娱乐,不算侵犯肖像权。如果行为人利用明星的照片,适用于营利。或者是故意的侮辱,扭曲事实等恶劣的行为的,那么这样的行为,算得上是侵犯肖像权。 10.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 ) 【四】先讲解高考考点再让学生点对点训练,可以提高答案的准确性和提高做题的效率,提醒学生每道选择题尽量控制在60秒内完成 核心考点一 民事法律关系与民法基本原则 考向一 民事法律关系 1.(2025年广东高考·T15)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参考答案】B 【考点】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权、法定监护职责 【解析】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2.(2025年广东高考·T14)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参考答案】B 【考点】民法典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自主创业 【解析】甲承包经营村集体鱼塘,这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民事财产关系。村集体在鱼塘期限未满时收回,属于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①符合题意。丙丢失宠物猫后发寻猫启事并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这在丙与送还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以悬赏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等方面的调整范畴,适用民法典调整,③符合题意。 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这是乙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许可关系,不是由民法典调整,②不合题意。丁对同学表示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就报考体育学院,这仅仅是丁对未来行为的一种‌。这种行为属于‌自我提高的内驱力‌。自我提高的内驱力是指个体因自己的胜任能力或工作成绩而赢得相应地位和威望的需要。丁通过跳高比赛获得冠军,并以此作为报考体育学院的动机,正是出于对自己在体育方面能力的自信和追求更高成就的愿望‌,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④不合题意。 3. 张一(20周岁)与李四(14周岁)走到明亮家门口,见明亮家门口卧着一条睡觉的花狗,张一便对李四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花狗,看它有啥反应,李四照办。花狗被打后朝李四追去,李四见势不妙忙躲在了迎面走来的建国的身后,花狗将建国咬伤。建国为此花去医疗费800元。此费用应如何承担( ) A. 主要由张一承担,李四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B. 主要由李四的监护人承担,明亮承担适当部分 C. 主要由明亮承担,李四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D. 主要由李四的监护人承担,张一承担适当部分 答案A[解析]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本人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张一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李四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建国的治疗费用主要应由张一承担,李四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A符合题意,B、D错误。明亮无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C错误。 4.(2024·辽、黑、吉三省高考·T14)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参考答案】B【解析】①材料中甲和丙公司涉及的是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②错误。③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丙公司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④材料中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因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的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 考向二 民法基本原则 5.(2023年湖北高考T10)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因此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①说法正确。②甲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而没有违反民法的诚信原则,②观点不符合题意。③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排放噪音和热浪,因此侵害了乙的所有权,③说法正确。④甲虽然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但也侵犯了邻居乙的所有权,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因此甲违法,④说法错误。 6.(2023·福建高考)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解析】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故排除①;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故②③符合题意;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的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故④不符合题意。 7.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以乙方的身份签订一些格式合同,如购买手机卡、购买保险、参加旅游等,其中可能有“最终解释权归甲方”的条款。如果合同内容加重乙方义务,则“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违背了民法的哪一基本原则( ) A.绿色原则 B.公平原则 C.协作履行原则 D.严格履行原则 【答案】B【解析】绿色原则与材料无关,A不符合题意。如果合同内容加重乙方义务,则“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B说法正确。协作履行原则、严格履行原则不是民法基本原则,C、D排除。 核心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考向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 8.(2021·浙江·高考)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张某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但生命权未受到侵害,①错误。小明侵害张某的健康权,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小明父母支持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③正确。小明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民事行为已经超出其年龄智力状况,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④排除。 9.(2025·浙江1月高考·T20)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考点】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及其类型;著作权及其保护;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与荣誉权 【解析】选项①:在学术论著中正常引用“南某某认为”等内容,是学术交流常见做法,若不存在恶意歪曲等不当情形,一般不侵犯南某某人格权。 选项②:某医院未经叶某同意,将其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照片用于病案广告,这侵犯了叶某的肖像权,肖像权属于人格权,医院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照片构成侵权。 选项③:空调因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这确实主要涉及产品质量引发的侵权,空调公司侵犯了程某的健康权,健康权属于人格权范畴,所以此行为侵犯了当事人人格权。 选项④:陈某激烈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是对不当言论的合理批判,没有侵犯洪某某人格权。 10.某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过敏、腹泻等不良反应。从法律角度看,超市的行为侵害了顾客的(  ) A.名誉权 B.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C.肖像权 D.隐私权 【答案】B【解析】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过敏、腹泻等不良反应,对消费者的身体造成伤害,是侵害顾客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表现,B正确。 考向二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隐私权 11.(2026年河北高考·T7)网络“热梗”在校园生活中频繁出现,但其中一些低俗隐喻,正常词语贬义化的“烂梗”的不当使用,不仅会导致语言表达匮乏、思维简单化、价值观偏差,还有可能引起法律纠纷。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用带有侮辱性的烂梗称呼同学,侵犯其人格尊严 ②某同学在英雄烈士的雕像上喷涂烂梗,构成侵权 ③老师发现学生使用烂梗,及时制止,履行了监护职责 ④向同学的电子邮箱里发送烂梗,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点】名誉权、荣誉权、监护、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 【参考答案】A 【解析】①正确:带有侮辱性烂梗称呼同学,属于公然侮辱他人,侵犯公民人格尊严(名誉权),符合民法典人格权保护规定。  ②正确:在英雄烈士雕像喷涂低俗烂梗,亵渎英烈纪念设施、侵害英烈名誉荣誉,违反《英雄烈士保护法》,构成民事侵权,情节严重还会承担刑责。  ③错误:监护职责是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的法定义务,老师仅承担教育管理职责,不具备监护身份。  ④错误:向邮箱发送烂梗属于侮辱、骚扰他人,侵害名誉/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针对手机号、身份证、住址等身份信息,本行为不涉及侵犯个人信息。 12.(2026年河南高考·T10)某日,作家梁某发现自己多年前写给同学高某的书信被其放在网络平台出售,书信内容清晰可见,涉及梁某大量个人情感信息,给其生活造成很大困扰。梁某要求平台下架,平台久未回应。梁某遂将平台与高某诉至法院,并提交相关截图,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高某未侵犯梁某的著作权 ②平台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 ③梁某提交的截图属于书证 ④梁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考点】著作权、隐私权、证据类型、精神损害赔偿 【解析】 ①表述错误,书信属于文学作品,梁某是书信的著作权人。高某私自出售他人书信,侵犯梁某著作权。 ③表述错误,截图属于电子数据;书证是以文字、符号等记载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二者证据类型不同。 ②正确:书信包含大量个人情感、私密信息,高某公开售卖、平台未及时下架,二者共同侵犯梁某隐私权。 ④正确:隐私权、著作权受到侵害,且给梁某生活造成严重困扰,梁某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13.(2026·辽吉黑蒙高考·T14)甲将同事乙的照片替换进丙发布的原创恶搞视频中,在公司年会上播放,引起哄堂大笑。乙感不适,在网上发布甲欲购房的虚假信息,致甲持续遭受电话骚扰。甲通知平台删除,平台及时处置。甲起诉乙,后双方和解,甲撤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侵犯了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乙侵害了甲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平台无需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④法院应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考点】侵权责任、个人信息保护、平台责任、调解 【材料分析】甲冒用乙照片恶搞,乙发布虚假信息骚扰甲,平台及时删除。 【解析】②正确:乙在网上发布甲欲购房的虚假信息,导致甲持续遭受电话骚扰,侵害了甲的个人信息权益(或隐私权、生活安宁权)。 ③正确:平台接到甲的通知后及时删除了侵权信息,根据《民法典》“通知-删除”规则,平台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无需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①错误:甲在公司年会上播放视频,属于内部场合,没有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不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可能侵犯乙的肖像权、名誉权)。 ④错误:双方自行和解并撤诉,法院没有进行调解,因此不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是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的。 14.(2023年新课标卷T22)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不涉及夏某的荣誉权,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甲餐厅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将该照片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用作商业宣传,且在夏某提出删除的要求后予以拒绝,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故意,故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②正确。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说法错误。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本案中夏某因肖像权被侵害,并与甲餐厅产生人身权利方面的民事纠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 15.(2024·浙江1月高考·T21)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材料中指出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这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材料中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②正确。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小张提起诉讼,小李是被告,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 16.(2023·海南高考)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解析】 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五】提醒学生注意审题,教师注重方法指导,让学生做主观题提升解题能力 17.(2025年重庆高考·T18)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互联网时代,手机APP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手机APP超范围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不仅弹出用户聊天时提到的商品或服务,还将用户点赞过的内容、打过的游戏、刷过的视频、甚至购物车里的商品推送给他人……这些行为给用户带来困扰,甚至财产损失。截至2024年底,工信部已通报45批侵害用户权益的手机APP。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10分)。 【考点】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参考答案】①手机APP经营者应树立尊重,维护用户人身权益的意识。 ②手机APP经营者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用户的隐私权。 ③手机APP经营者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18.(2024·浙江6月高考·T27)2023年7月,朱某为八岁儿子朱小雨报名参加某围棋俱乐部开办的“大师班”培训。俱乐部要求报班学员留存个人信息,并拍照录入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开班后,朱某发现,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同年9月,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朱某认为该围棋俱乐部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6分) 【参考答案】 法律事实分析: 其一、围棋俱乐部开办“大师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侵害了朱某等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益。 其二、围棋俱乐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合成照片等行为,侵害了小雨及其他学员的肖像权。 其三、围棋俱乐部通过误导、欺诈等方式,私自对朱小雨等学员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侵害了他们的个人信息权益。(3分))【忘答隐私权不给分。】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提出诉讼主张: 围棋俱乐部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3分) 1 $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一】复习前,明确课标要求和学习重难点,这样可以让你的复习更加高效、更有针对性 课标内容 考查指向 了解我国民法典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识别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明确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必备知识: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基本原则。 关键能力:理解民法相关知识,了解民事法律关系,提高辨识与判断各种民事权利的能力。 学科素养: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提高法治素养。 核心价值:坚持法律至上,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来分析和解决问题。 【二】请你利用15分钟的时间快速阅读《法律与生活》P1—P11,完成知识结构图,并尝试记忆学习重点 【三】注意区分易错点,认真订正,提升选择题正确率 1.我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2.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 3.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  ) 4.在法治社会,人们只要遵守法律就行了,社会就能够和谐。(  ) 5.人身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 6.人格尊严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身自由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 7.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姓名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8.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 9.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 10.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 【四】先回顾高考考点再进行训练,效果会更佳,在保证准确性的同时注意提高效率,每道选择题控制在60秒内完成 核心考点一 民事法律关系与民法基本原则 考向一 民事法律关系 1.(2025年广东高考·T15)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5年广东高考·T14)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 张一(20周岁)与李四(14周岁)走到明亮家门口,见明亮家门口卧着一条睡觉的花狗,张一便对李四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花狗,看它有啥反应,李四照办。花狗被打后朝李四追去,李四见势不妙忙躲在了迎面走来的建国的身后,花狗将建国咬伤。建国为此花去医疗费800元。此费用应如何承担( ) A. 主要由张一承担,李四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B. 主要由李四的监护人承担,明亮承担适当部分 C. 主要由明亮承担,李四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D. 主要由李四的监护人承担,张一承担适当部分 4.(2024·辽、黑、吉高考·T14)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二 民法基本原则 5.(2023年湖北高考T10)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023·福建高考)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以乙方的身份签订一些格式合同,如购买手机卡、购买保险、参加旅游等,其中可能有“最终解释权归甲方”的条款。如果合同内容加重乙方义务,则“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违背了民法的哪一基本原则( ) A. 绿色原则 B. 公平原则 C. 协作履行原则 D. 严格履行原则 核心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考向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 8.(2021·浙江·高考)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张某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9.(2025·浙江1月高考·T20)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某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过敏、腹泻等不良反应。从法律角度看,超市的行为侵害了顾客的(  ) A.名誉权 B.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C.肖像权 D.隐私权 考向二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隐私权 11.(2026年河北高考·T7)网络“热梗”在校园生活中频繁出现,但其中一些低俗隐喻,正常词语贬义化的“烂梗”的不当使用,不仅会导致语言表达匮乏、思维简单化、价值观偏差,还有可能引起法律纠纷。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用带有侮辱性的烂梗称呼同学,侵犯其人格尊严 ②某同学在英雄烈士的雕像上喷涂烂梗,构成侵权 ③老师发现学生使用烂梗,及时制止,履行了监护职责 ④向同学的电子邮箱里发送烂梗,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026年河南高考·T10)某日,作家梁某发现自己多年前写给同学高某的书信被其放在网络平台出售,书信内容清晰可见,涉及梁某大量个人情感信息,给其生活造成很大困扰。梁某要求平台下架,平台久未回应。梁某遂将平台与高某诉至法院,并提交相关截图,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高某未侵犯梁某的著作权 ②平台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 ③梁某提交的截图属于书证 ④梁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026·辽吉黑蒙高考·T14)甲将同事乙的照片替换进丙发布的原创恶搞视频中,在公司年会上播放,引起哄堂大笑。乙感不适,在网上发布甲欲购房的虚假信息,致甲持续遭受电话骚扰。甲通知平台删除,平台及时处置。甲起诉乙,后双方和解,甲撤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侵犯了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乙侵害了甲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平台无需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④法院应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023年新课标卷T22)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2024·浙江1月高考·T21)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2023·海南高考)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五】读题时注意审题,主观题解题可视化,注重方法技巧,逐步提升解题能力 17.(2025年重庆高考·T18)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互联网时代,手机APP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手机APP超范围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不仅弹出用户聊天时提到的商品或服务,还将用户点赞过的内容、打过的游戏、刷过的视频、甚至购物车里的商品推送给他人……这些行为给用户带来困扰,甚至财产损失。截至2024年底,工信部已通报45批侵害用户权益的手机APP。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10分)。 18.(2024·浙江6月高考·T27)2023年7月,朱某为八岁儿子朱小雨报名参加某围棋俱乐部开办的“大师班”培训。俱乐部要求报班学员留存个人信息,并拍照录入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开班后,朱某发现,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同年9月,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朱某认为该围棋俱乐部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6分)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教材体系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依法受着处理纠纷 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民法典》 的基础知识 婚姻与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构成完整的民事法律权利与义务教学体系 劳动法律制度 市场经营法律制度 侧重人格权和财产权 侧重身份权 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维护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全书逻辑框架的大思路 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2027年高考 政治复习 高中思政教与学 核心知识突破 04 易错易混辨析 03 知识体系构建 02 课标考向把握 01 经典试题透析 05 大题击破训练 06 目 录 01 课标考向把握 课标内容 考查指向 了解我国民法典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识别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明确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必备知识: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基本原则。关键能力:理解民法相关知识,了解民事法律关系,提高辨识与判断各种民事权利的能力。 学科素养: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提高法治素养。 核心价值:坚持法律至上,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来分析和解决问题。 核心考点 考情统计 材料情境 民事法律关系与民法基本原则 2022·北京·高考 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 2022·天津高考 高中生小军与开游戏厅的刘某签订合同 2024·辽、黑、吉三省高考·T14 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 2023·北京高考·T9 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异地往返不便 2023·福建高考 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 2024·湖南高考·T19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021·浙江·高考真题 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 2021浙江1月选考,35 某小区业主吴亮与该小区宠物店老板赵勇因服务问题发生几次争执 2022·北京·高考T13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 2023年新课标卷T22 餐厅员工擅自将夏某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 2024·浙江1月高考·T21 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可视门铃 2023·海南高考 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 2024·重庆高考·T16 处理相邻关系 2023·山东高考·T16 政务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01 课标考向把握 年份省市题号 核心考点 材料情境 2025年广东高考·T14 民法典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自主创业 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2025年湖北高考·T11 姓名权、仲裁、不正当竞争 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某日,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随即扫码支付离开。孙某食用后严重腹泻,这才发现代餐粉为“小玉牌”,遂要求超市赔偿 2025·山东高考·T12 无过错侵权责任+人格权 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 2025年广东高考·T15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权、法定监护职责 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 2025·浙江1月高考·T20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及其类型;著作权及其保护;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与荣誉权 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2025年安徽高考·T14 消费者的权利、调解、民事法律关系 甲在乙公司购买了一双H品牌女鞋,在确认所购鞋子不是H品牌正品后,要求乙公司按鞋子价格给予3倍赔偿,遭到拒绝 2025年河南高考·T9 姓名权、著作权、作品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侵权 2025年,已故作家丁某(1908-1973)的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该剧市场反响热烈,多家电视台引用剧中精彩画面进行报道。随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 2025·山东高考·T19 民法的基本原则、诉讼 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 2025·北京高考·T18 民事权利与义务 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 2025年安徽高考·T19 民事权利与义务、育小职责大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2025年重庆高考·T18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 (1)从命题内容上看,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人身权的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会综合几课进行考查 年份省市题号 核心考点 材料情境 2026年湖北高考·T9 民法基本原则(公平原则)、具体制度中的公平体现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 2026年河北高考·T7 名誉权、荣誉权、监护、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 正常词语贬义化的“烂梗”的不当使用,不仅会导致语言表达匮乏、思维简单化、价值观偏差,还有可能引起法律纠纷 2026年河南高考·T10 著作权、隐私权、证据类型、精神损害赔偿 作家梁某发现自己多年前写给同学高某的书信被其放在网络平台出售,书信内容清晰可见,涉及梁某大量个人情感信息,给其生活造成很大困扰 2026·辽吉黑蒙高考·T14 侵权责任、个人信息保护、平台责任、调解 甲冒用乙照片恶搞,乙发布虚假信息骚扰甲,平台及时删除 2026年山东高考·T13 商标权、所有权、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名誉权 陈某在超市买了一箱“宏江香梨”,回家发现实为甲公司在M省种植的香梨,只不过包装上的商标是“宏江香”。 2026浙江1月高考·T25 人格权、肖像权 许某的声音权益属于何种人身权利 (1)从命题内容上看,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人身权的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会综合几课进行考查 近年来,随着房屋租赁市场快速发展,各类乱象也随之滋生:从损害身体健康的“甲醛房”、存在安全隐患的“隔断房”,到租户面临的押金难退困境,再到部分“黑中介”卷款跑路,这些不仅侵害了租户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安居’才能‘乐业’。如果你或家人遇到上述租房陷阱,首先会想到用什么来保护自己?” 02 知识体系构建 1.我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2.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 3.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  ) 4.在法治社会,人们只要遵守法律就行了,社会就能够和谐。(  ) 5.人身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 ×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 ×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 03 易混易错辨析 6.人格尊严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身自由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 7.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姓名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8.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 9.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 10.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 ×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 姓名权是自然人的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 √ × 使用明星照片,如果只是用于娱乐,不算侵犯肖像权。如果行为人利用明星的照片,适用于营利。或者是故意的侮辱,扭曲事实等恶劣的行为的,那么这样的行为,算得上是侵犯肖像权。 √ 03 易混易错辨析 【案情】小王今年9岁,由于沉迷于网络直播,在深夜趁着父亲睡着之际,偷偷使用父亲的手机观看直播,在十天之内,多次向某平台的某娱乐主播打赏、“刷礼物”,总金额达到9万余元。原告小王父亲后面发现后,及时与被告经营平台的客服人员联系,表示对原告打赏行为不予追认并要求被告退款,被告不同意全额退款。 【判决】法院判决原告小王实施的打赏行为无效,判决被告向原告全额返还打赏款、刷礼物款9万元。 结合案情,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以案释法 ——案情1:9岁“熊孩子”豪掷“9万元”打赏主播,能否被追回? 法律提示: ①我国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②在本案中,原告小王案发时未成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道具并支付的行为,显然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小王的法定代理人亦明确表示对该行为不予追认,故原告小王实施的购买行为无效,判决被告向原告全额返还打赏款、刷礼物款9万元。 结合案情,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的作用、调整对象和民法典的作用 (1)作用: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 (2)调整对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思辨训练: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1.张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 × √ 04 核心知识突破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要素 ⑴基本内涵: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物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04 核心知识突破 民事法律 关系 财产关系 财产所有 财产流转 人身关系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三 要 素 主体 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资格,强调有没有)——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民事行为能力(能力,强调能不能)——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但是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会因年龄和智力状态,有所不同。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始于成立,终于终止时。(公司、公立学校、政府机关) 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始于成立,终于终止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所有权关系——物、债权关系——行为、人身关系——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内容 ①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②民事权利:民事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③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应当为或应当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④权利和义务既是相对立的,也是相联系的,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是对等的。 ⑵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04 核心知识突破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年龄智力 民事活动 代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已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③不能辨认自已行为的成年人 其行为原则上无效 需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可以独立实施纯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接受奖励、赠予、报酬)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除此之外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能独立进行民事行为,独立承担法律后果 其民事法律行为不一定需要代理,但是可以有诉讼代理人。 含义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要素 主体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 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 民事权利 和义务所 指向的对 象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赵某在某住房租赁企业中介人员的推荐下,承租了一套临近地铁、装修时尚的房屋。签约当日,赵某即向该企业支付了押金以及三个月租金,并向中介人员支付了一笔中介服务费。然而,在赵某入住当天,便出现头晕、恶心等身体不适症状。在与该企业沟通协商未果后,赵某自行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室内空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甲醛含量严重超标。赵某据此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退还全部已付费用并赔偿违约金,但该企业以赵某提前退租违约为由拒绝,赵某遂诉至法院。 本案中有哪些民事主体?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法律关系分析: 主体: 承租人赵某(自然人)与某住房租赁企业(法人)。 内容: 出租方义务: 提供符合安全健康标准的房屋(核心义务)。 承租方权利: 在租赁物危及安全健康时,即使签订合同时知情,也可随时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以案释法 ——案情2 租到甲醛超标的“串串房” 租户有权解约索赔 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德治和法治相结合。 (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体现: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探究与分享P5: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①“拾金不昧”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若据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 ②明确特定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小林父母向失主收取500元也是合法的。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03 核心知识突破 知识拓展 【解读法典】:《民法典》 《民法典》规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赵某在某住房租赁企业中介人员的推荐下,承租了一套临近地铁、装修时尚的房屋。签约当日,赵某即向该企业支付了押金以及三个月租金,并向中介人员支付了一笔中介服务费。然而,在赵某入住当天,便出现头晕、恶心等身体不适症状。在与该企业沟通协商未果后,赵某自行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室内空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甲醛含量严重超标。赵某据此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退还全部已付费用并赔偿违约金,但该企业以赵某提前退租违约为由拒绝,赵某遂诉至法院。 如果你是法院审判的法官,你会如何判?本案中体现了哪些民法基本原则? 情景探究 以案释法 ——案情2 租到甲醛超标的“串串房” 租户有权解约索赔 承租人赵某租住某住房租赁企业的房屋,后经检测发现甲醛严重超标,导致合同无法实现居住目的,赵某遂诉至法院。本案中体现了哪些民法基本原则? 如果你是法院审判的法官,你会如何判? 分组探究: 1.出租方提供不合格房屋,却想收取全额租金,这公平吗? 2.民法典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本案中,甲醛超标直接危害健康。 3.出租方隐瞒房屋空气质量真相 违背了公平原则 违反了诚实守信的合同义务。 违背了绿色原则中保护人居环境的内核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出租人负有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的义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健康标准的房屋。经专业检测,涉案房屋甲醛严重超标,已实际危害赵某健康,导致合同无法实现居住目的。住房租赁企业作为出租方,未能履行提供安全适租房屋的核心义务,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此,法院判决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住房租赁企业返还赵某已支付费用,并向赵某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住房租赁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当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时,法律赋予承租人单方解除权,此权利具有强制性,不受签约时承租人否知情限制。本案中,经检测确认涉案房屋甲醛严重超标并造成承租人健康受损,完全符合法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方根本违约解除后,出租方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返还已收取的租金、押金等费用,并赔偿因此给承租人造成的合理损失。 法院判决 二、解析民法的基本原则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2.调整范围: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1.必要性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 1 平等 2 自愿 4 诚信 6 绿色 5 守法和公序良俗 3 公平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解析民法的基本原则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2025年广东高考·T15)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 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 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 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 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 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③ 考点: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权、法定监护职责 B 05 经典试题透析 2.(2025年广东高考·T14)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甲承包经营村集体鱼塘,这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民事财产关系。村集体在鱼塘期限未满时收回, 属于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① 符合题意。丙丢失宠物猫后发寻猫启事并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这在丙与送还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以 悬赏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等方面的调整范畴,适用民法典调整,③符合题意。 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这是乙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许可关系,不是由民法典调整, ②不合题意。丁对同学表示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就报考体育学院,这仅仅是丁对未来行为的一种‌。 这种行为属于‌自我提高的内驱力‌。丁通过跳高比赛获得冠军,并以此作为报考体育学院的动机,正是出于 对自己在体育方面能力的自信和追求更高成就的愿望‌,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 ④不合题意。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④ 考点:民法典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自主创业 B 民法的含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主体 自然人(完全、限制、无)、法人、非法人组织 客体 即民事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内容 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与义务即对立又统一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小结) 情景探究 近年来校园霸凌频繁发生,校园霸凌侵犯了当事人哪些权利? 以案释法--案情3 校园霸凌何时休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7权) (一)人身权 内涵 外延 要求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见下图)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 亲权、配偶权、监护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身权利: 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自然人的人身权利 必备知识二 积极维护人(格)身(份)权利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地位 重要性 侵权 表现 侵权 责任 (补充)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主体:自然人)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致死;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致残; 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致人患病。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造成身体功能、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非法搜身+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P7相关链接+联系第四课——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侵权责任。 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必备知识二 积极维护人(格)身(份)权利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二)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名词区分 1.身体权: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 并自由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伤害身体的完整性) 2.健康权: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损害健康,致人患病) 3.生命权:指公民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在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时,即是典型的侵害生命权的情形。(致人死亡) 三项人格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甲为了要回赌债,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 强行剪掉他人毛发 疫情期间,甲明知道感染新冠病毒,还到处乱跑,造成10几人感染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 √ √ √ √ √ √ 核心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一)姓名权 含义 作用 姓名权相关的法律规范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姓名权。 ③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④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情境探究 某山寨张某某在酒吧驻唱,将演出的海报抄袭成明星张某某演唱会的海报,甚至还写了张某某的名字,骗粉丝。该山寨张某某两年就赚取百万佣金,被明星张某某的经纪人发现并警告后,山寨版的张某某并没有停止模仿的步伐,而是依然打着张某某的称号继续赚钱。 山寨张某某是否侵犯了该明星的姓名权?并请说明理由。 ①山寨张某某侵犯了明星张某某的姓名权。 ②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③山寨张某某在海报上使用明星张某某的姓名,冒充张某某本人牟利,属于的假冒他人姓名行为(点明具体的侵权行为),侵犯明星张某某本人的姓名权。 法律分析题的答题格式:①(判断) ②(法条) ③(案件分析)点明具体的侵权行为,如干涉、盗用、假冒④(结论) 以案释法--案情4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肖像权 p9 含义 法律保护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1.新闻报道拍摄的照片和影像,符合公众利益的使用; 2.通缉逃犯与罪犯,使用的照片; 3.记载或宣传特定公共活动使用参与者肖像; 4.基于科研和教育的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 5.为肖像权人自身利益而使用。 肖像权合理使用: 必备知识二 积极维护人(格)身(份)权利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用明星的照片做表情包,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个人娱乐:法律上虽存在风险,但明星通常不会追究。 公开传播或商业用途:风险极高,极易引发诉讼和赔偿。 情境探究 请运用人身权的法律知识思考下列行为。 ①某公司未经同意将某著名主持人的照片用作产品广告宣传。 ②丑化某人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③某电视节目将市民闯红灯的照片曝光。 ④媒体对公众人物、特殊事件的当事人进行采访、拍照。 ⑤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上述情形哪些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为什么? 提示:①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属于侵权行为。 ②是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③④⑤是为维护公共利益或公民本人合法权益的需要而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原因: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一)名誉权、荣誉权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含义: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荣誉:指民事主体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的荣誉称号 2.法律规定:(名誉权和荣誉权的行使与保护)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区分名誉权与荣誉权:名誉包括荣誉,荣誉是名誉的一种表现。名誉权公民出生就有,荣誉权要靠努力去争取。名誉权属于人格权,无法被剥夺或限制。荣誉权属于身份权,可基于法定事由予以剥夺。 必备知识二 积极维护人(格)身(份)权利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二)隐私权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隐私权是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的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 2.法律规定(隐私权的行使与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意义: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注意: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没有隐私权。 必备知识二 积极维护人(格)身(份)权利 (三)个人信息受保护 1.含义: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 2.法律规定(个人信息的行使与保护)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 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3.意义 : 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必备知识二 积极维护人(格)身(份)权利 种类 姓名权 肖像权 法律 保护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法律 禁止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种类 名誉权 隐私权 法律 保护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法律 禁止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核心知识小结 区分名誉权与荣誉权:名誉包括荣誉,荣誉是名誉的一种表现。名誉权公民出生就有,荣誉权要靠努力去争取。名誉权属于人格权,无法被剥夺或限制。荣誉权属于身份权,可基于法定事由予以剥夺。 注意: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没有隐私权。 个人信息受保护 1.含义: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 2.法律规定(个人信息的行使与保护)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 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3.意义 : 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 和荣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律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归纳 11.(2026年河北高考·T7)网络“热梗”在校园生活中频繁出现,但其中一些低俗隐喻,正常词语贬义化的“烂梗”的不当使用,不仅会导致语言表达匮乏、思维简单化、价值观偏差,还有可能引起法律纠纷。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用带有侮辱性的烂梗称呼同学,侵犯其人格尊严 ②某同学在英雄烈士的雕像上喷涂烂梗,构成侵权 ③老师发现学生使用烂梗,及时制止,履行了监护职责 ④向同学的电子邮箱里发送烂梗,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①正确:带有侮辱性烂梗称呼同学,属于公然侮辱他人,侵犯公民人格尊严(名誉权),符合民法典人格 权保护规定。  ②正确:在英雄烈士雕像喷涂低俗烂梗,亵渎英烈纪念设施、侵害英烈名誉荣誉,违反《英雄烈士保护 法》,构成民事侵权,情节严重还会承担刑责。 ③错误:监护职责是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的法定义务,老师仅承担教育管理职责,不具备监护身份。  ④错误:向邮箱发送烂梗属于侮辱、骚扰他人,侵害名誉/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针对手机号、身份证、 住址等身份信息,本行为不涉及侵犯个人信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③④ 考点:名誉权、荣誉权、监护、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 A 12.(2026年河南高考·T10)某日,作家梁某发现自己多年前写给同学高某的书信被其放在网络平台出售,书信内容清晰可见,涉及梁某大量个人情感信息,给其生活造成很大困扰。梁某要求平台下架,平台久未回应。梁某遂将平台与高某诉至法院,并提交相关截图,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高某未侵犯梁某的著作权 ②平台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 ③梁某提交的截图属于书证 ④梁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②正确:书信包含大量个人情感、私密信息,高某公开售卖、平台未及时下架,二者共 同侵犯梁某隐私权。 ④正确:隐私权、著作权受到侵害,且给梁某生活造成严重困扰,梁某有权主张精神损 害赔偿。 ①表述错误,书信属于文学作品,梁某是书信的著作权人。高某私自出售他人书信,侵 犯梁某著作权。 ③表述错误,截图属于电子数据;书证是以文字、符号等记载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 二者证据类型不同。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③ 考点:著作权、隐私权、证据类型、精神损害赔偿 D 13.(2026·辽吉黑蒙高考·T14)甲将同事乙的照片替换进丙发布的原创恶搞视频中,在公司年会上播放,引起哄堂大笑。乙感不适,在网上发布甲欲购房的虚假信息,致甲持续遭受电话骚扰。甲通知平台删除,平台及时处置。甲起诉乙,后双方和解,甲撤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侵犯了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乙侵害了甲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平台无需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④法院应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②正确:乙在网上发布甲欲购房的虚假信息,导致甲持续遭受电话骚扰,侵害了甲的个 人信息权益(或隐私权、生活安宁权)。 ③正确:平台接到甲的通知后及时删除了侵权信息,根据《民法典》“通知-删除”规则, 平台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无需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①错误:甲在公司年会上播放视频,属于内部场合,没有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不侵犯 信息网络传播权(可能侵犯乙的肖像权、名誉权)。 ④错误:双方自行和解并撤诉,法院没有进行调解,因此不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是法 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的。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侵权责任、个人信息保护、平台责任、调解 C 【参考答案】 ①手机APP经营者应树立尊重,维护用户人身权益的意识。 ②手机APP经营者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用户的隐私权。 ③手机APP经营者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17.(2025年重庆高考·T18)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互联网时代,手机APP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手机APP超范围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不仅弹出用户聊天时提到的商品或服务,还将用户点赞过的内容、打过的游戏、刷过的视频、甚至购物车里的商品。推送给他人……这些行为给用户带来困扰,甚至财产损失。截至2024年底,工信部已通报45批侵害用户权益的手机APP。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10分)。 未尊重,强制收集 用户的隐私权受到侵害 困扰、误导、财产损失 ①《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用哪些?(民法的基本原则、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②互联网时代,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有哪些?用户的人身权益受到了哪些侵害?手机APP经营者应该如何守法经营、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措施) 06 大题击破训练 17.(2024·浙江6月高考·T27) 法律事实分析: 其一、围棋俱乐部开办“大师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侵害了朱某等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益。 其二、围棋俱乐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合成照片等行为,侵害了小雨及其他学员的肖像权。 其三、围棋俱乐部通过误导、欺诈等方式,私自对朱小雨等学员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侵害了他们的个人信息权益。(3分))【忘答隐私权不给分。】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提出诉讼主张: 围棋俱乐部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3分) (2024·浙江6月高考·T27)2023年7月,朱某为八岁儿子朱小雨报名参加某围棋俱乐部开办的“大师班”培训。俱乐部要求报班学员留存个人信息,并拍照录入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开班后,朱某发现,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同年9月,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朱某认为该围棋俱乐部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6分) 侵犯肖像权 虚假宣传 侵犯个人信息权益 Multimedia Cloud Transcode (cloud.baidu.com) Content Adaptive Encoding 3.0 $

资源预览图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1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2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3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4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5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6
所属专辑
相关资源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