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必2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知识清单)(全国通用)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练测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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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英高中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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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高三
章节 -
类型 学案-知识清单
知识点 社会争议解决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7-2028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19 MB
发布时间 2026-06-29
更新时间 2026-06-29
作者 国英高中政治
品牌系列 上好课·一轮讲练测
审核时间 2026-06-29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8546094.html
价格 4.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高考复习知识清单系统梳理了社会争议解决专题,涵盖调解与仲裁、三大诉讼类型、诉讼权利行使、诉讼程序规范及证据运用五大核心考点,构建了多元纠纷解决路径的知识体系。 清单采用基础梳理与重难突破分层设计,如用“诉仲调解可强执,人行调解自愿行”口诀区分调解效力,通过表格对比三大诉讼举证责任,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特设答题模板与易错归纳,如纠纷解决方式选择模板、证据效力判定技巧,助力学生高效备考,教师可据此精准指导复习。

内容正文:

专题08 社会争议解决 1 / 19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导航 01知识脑图·核心脉络搭建——梳理专题框架,搭建知识体系 02考点深研·知能分层突破——深挖高频考点,分层突破重难点 ▶基础梳理·自主夯基 ▶重难突破·考向精练/深研 考点一 认识调解与仲裁 ►考向1四类调解方式法律效力辨析 考点二 解析三大诉讼 ►考向2 三大诉讼类型精准判定 考点三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考向3 诉讼权利的正确行使 考点四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 考向4 两审终审制与诉讼程序误区 考点五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 考向5 证据效力与取证合规性 03素养进阶·答题技法突破——提炼解题范式,提升答题素养 ▶技法提炼·答题指导 【答题指导01】选择题技法突破 【答题指导02】主观题万能模版 ▶易错剖析·避坑攻略 【易错归纳】 04优题精练·专题实战通关——精选优质试题,强化实战应用 考情前瞻:近三年本专题高考命题趋势——近三年高考选择、主观题双向考查,贴合真实民事、行政纠纷案例命题,实务性极强。选择题侧重概念辨析、程序正误、效力判定,高频考查调解效力、仲裁规则、诉讼类型、举证责任易混点,陷阱固定、区分度高;主观题高频考查举证责任分配、纠纷解决路径选择、诉讼程序纠错,依托侵权、合同、执法争议等真实情境设问,紧扣 “证据为王、程序合法、依法维权” 核心法理,侧重考查法治应用与逻辑说理,是选必二主观题核心拉分模块。 知识脑图·核心脉络搭建 考点深研·知能分层突破 基础梳理・自主夯基——核心背记 【01认识调解与仲裁】 考点1 调解的类型、特点与法律效力(高频基础考点) 1. 调解的核心内涵:第三方居中疏导、劝说,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化解纠纷,是多元解纷的首选方式,具有便捷、高效、低成本、不伤和气的特点。 2. 四大法定调解类型及核心区别 ①人民调解: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属于群众性自治调解,免费、自愿,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具有法律约束力,靠自愿履行。 ②行政调解:由行政机关主持,针对民事纠纷、轻微治安纠纷,无强制执行力。 ③仲裁调解:仲裁机构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与仲裁裁决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 ④诉讼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调解书送达后具有司法强制执行力,一审诉讼调解书生效后不得上诉。 3. 核心原则:自愿、合法、平等原则,不得强制调解、不得违法调解。 考点2 商事仲裁制度(单元重难点、高考高频) 1. 仲裁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 仲裁排除范围(绝对不适用):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专属特殊仲裁)。 3. 仲裁两大核心前提:自愿仲裁、书面有效仲裁协议,无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无权受理。 4. 仲裁核心特点:自愿性、专业性、保密性、快捷性、一裁终局(裁决作出即生效,不得上诉)。 5. 仲裁裁决效力: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02解析三大诉讼】 考点1 诉讼的分类与适用场景(基础辨析考点) 1. 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纠纷,如合同、侵权、婚姻、继承、消费纠纷,地位最广泛。 2. 行政诉讼(民告官):解决公民、法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核心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 刑事诉讼: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分为公诉案件(检察院起诉)和自诉案件(受害人自行起诉),核心是惩治犯罪、保障人权。 考点2 诉讼的基本原则与制度(主观题法理依据) 1. 诉讼基本原则:司法独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辩论、处分、诚实信用原则。 2. 基本诉讼制度:两审终审制、合议制、回避制、公开审判制(法定不公开除外)。 3. 两审终审制: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二审为终审判决,不得再上诉;最高法一审判决直接终审。 【03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考考点1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必考基础) 1. 三大核心诉讼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权、申请回避权、上诉权。 2. 权利区分:民事、行政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被害人、自诉人委托代理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 3. 诉讼义务: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如实提供证据、履行生效裁判文书。 考点2 法律援助制度(高考热点) 1. 适用对象:经济困难公民、特殊刑事案件当事人。 2. 法定情形:请求国家赔偿、社保救助、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民事纠纷;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无辩护人的,强制法律援助。 3. 核心特点:免费法律服务,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04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考点1 民事诉讼基本流程(重难点) 1. 一审程序:起诉与立案→开庭审理(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判)→一审判决。 2. 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裁判。 3. 核心规则:未经合法起诉立案,不得进入审理程序;二审仅针对上诉请求审理。 【05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考点1 证据的种类、效力与举证责任(高考大题必考) 1. 法定证据种类: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 证据核心地位: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无证据则无胜诉权。 3. 三大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绝对核心) ①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特殊侵权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高空抛物、环境污染、产品责任、医疗纠纷等)。 ②行政诉讼:被告行政机关举证,证明行政行为合法,原告无需举证行政行为违法。 ③刑事诉讼:公诉机关举证,证明被告人有罪,被告人无自证其罪义务。 重难突破・考向深研——要点提炼 考点一 认识调解与仲裁 考向 四类调解方式法律效力辨析 1.调解的分类 分类 主持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2.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调解 类别 人民调解 人民法院调解 调解机构性质不同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民主自治组织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 调解人员地位不同 群众 国家审判人员 调解本身性质不同 没有进入诉讼程序,不是诉讼活动 诉讼内活动 调解权的来源与性质不同 属民主自治权利,体现民主平等关系 属审判权的一种表现形式,体现诉讼法律关系 调解对象与范围不同 调解民间纠纷,包括一般民事纠纷、轻微刑事违法引起的纠纷,以及违反社会公德引起的纠纷 所有的民事纠纷以及一切刑事自诉案件 达成调解协议的性质与效力不同 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己的约定自觉履行协议 调解书是国家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案件的结论,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以和为贵选调解 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类别 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它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 原则 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效力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4.便捷经济选仲裁 地位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种类 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前提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特点 ①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 ②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别提醒:仲裁与诉讼的选择: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命题规律】选择题必考,主观题多作为纠纷解决路径采分点;命题素材:邻里纠纷、消费纠纷、小额民事纠纷、劳动纠纷调解案例。 【考生高频失分点】 1. 混淆各类调解执行力,认为所有调解协议均可强制执行;2. 误认为人民调解具有司法强制力;3. 诉讼调解调解书生效后可上诉;4. 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法律效力等同诉讼调解 【突破方法】 1. 强制记忆:诉讼调解、仲裁调解具备强制执行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无强制执行力;2. 核心结论:人民调解协议靠自愿履行,可司法确认后获得强制力;3. 口诀区分:诉仲调解可强执,人行调解自愿行;4. 案例对比辨析四类调解主体、效力、适用场景 考点二 解析三大诉讼 考向 三大诉讼类型精准判定 1.诉讼 含义 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地位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特点 ①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②程序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③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④终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2.诉讼与仲裁的区别 类别 仲裁 诉讼 管辖方式 协议管辖 强制管辖 仲裁庭或审判庭组成方式 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 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审理方式 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实行公开审理 审判制度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注意:商事仲裁是基于财产关系的仲裁,人身关系如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于商事仲裁;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也不适用商事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解析三大诉讼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不同点 诉讼目的 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是否合法 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 案件性质 民事纠纷(民告民) 行政纠纷(民告官) 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官告民;自诉:民告民) 提起诉讼主体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并互有反诉权(不告不理原则)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主体没有起诉权和反诉权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国家干预原则) 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特殊情形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被告的行政机关(行政赔偿诉讼由原告负举证责任) 自诉人或检察机关(公诉人) 适用法律 民法典、民事诉讼法 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诉讼法 宪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 三大诉讼的侧重点 刑事诉讼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民事诉讼旨在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旨在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相同点 都由人民法院主持,审判权都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部分证据相同: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都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都应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合理运用证据规则 注意: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命题规律】选择题高频辨析考点,侧重案例匹配诉讼类型;命题素材:行政处罚争议、民事侵权纠纷、刑事违法犯罪案例。 【考生高频失分点】 1. 行政纠纷判定为民事诉讼;2. 轻微刑事违法归为行政诉讼;3. 平等主体财产纠纷判定为刑事诉讼;4. 混淆诉讼主体与纠纷性质 【突破方法】 1. 判定核心:看主体+看纠纷性质;2. 主体区分:民vs民=民事,民vs官=行政,国家vs罪犯=刑事;3. 纠纷定性:人身财产纠纷民事、行政履职争议行政、犯罪追责刑事;4. 极简口诀:民对民、民对官、官对罪,三类诉讼一键区分 考点三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考向 诉讼权利的正确行使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适用条件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时 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适用条件 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两审终 审制 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适用条件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地位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 设立依据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制度内容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表现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援助程序与要求 ①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②处理: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2.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适用 民事、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职责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 对象 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设立的 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 方式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除了受委托,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 地位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具有独立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左右,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干涉 3.比较上诉、申诉和抗诉 上诉(有期限 ) 申诉 抗诉(有期限) 主体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理由 对一审判决(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服的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实有错误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 【命题规律】选择题高频考点,2024-2026多地新高考重点考查;陷阱:任何阶段均可上诉、任何人可担任辩护人、回避申请无时间限制。所有诉讼均可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由法院直接提供。 考点四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考向 两审终审制与诉讼程序误区 1.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 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立案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二审程序 ①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③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2.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的区别 一审 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就是终审 二审 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就是终审 再审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已发生效力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终审 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3.比较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上下级) 地域管辖(同级) 解决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审判权的纵向划分:确定哪一级)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审判权的横向划分:确定哪个地区) 一般原则 ①基层人民法院: 大多数普通案件 ②中级人民法院:全市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③高级人民法院:全省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④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 ⑤专门人民法院: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 ①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A.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B.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C.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③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命题规律】主观题常考程序纠错、流程梳理;陷阱:宣判后可随时上诉、开庭辩论前可直接宣判、二审可重新全面审理全部案件。 【考生高频失分点】 1. 一审判决送达立即生效;2. 所有案件均可二审终审;3. 二审可以重新调查全部事实、重新举证;4. 诉讼调解书签收后可上诉 【突破方法】 1. 时效记忆:一审判决上诉期内未上诉才生效,调解书签收即生效、不得上诉;2. 特殊例外:最高法一审、小额诉讼一审终审;3. 二审范围:仅审理上诉争议部分,不重复全面审理;4. 程序清单固化,专项纠错训练 考点五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考向 证据效力与取证合规性 1.证据分类: 民事诉讼的证据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的证据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的证据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2.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物证(实物或痕迹) 书证(思想内容) 书证形式上也是客观存在的物品,但作为证据形式,书证和物证有本质区别。 物证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痕迹。物证是以其外部形状、物质特性、存在情形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例如:合同书、借据、不动产权证书、图纸等) 3.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当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弱势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保护弱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赋予当事人一项权利,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而不必承担举证责任的权利,这就叫“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被告的行政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 承担举证责任的应该是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对于由公民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 4.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侵权案件类型 (1)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4)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6)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7)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8)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9)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命题规律】主观题压轴考点,2023-2025高考年年必考;命题素材:侵权纠纷、行政处罚争议、合同违约、高空坠物、环境污染案例;高频陷阱:民事诉讼一律原告举证、行政诉讼原告举证、所有侵权案件均常规举证。 【考生高频失分点】 1. 私自偷拍偷录证据一律无效;2. 证人证言效力高于书证、物证;3. 电子数据不能作为法定证据;4. 非法取证内容可作为裁判依据 【突破方法】 1. 效力层级:物证>书证>电子数据>证人证言;2. 合规界定: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偷拍偷录证据有效,非法取证一律无效;3. 明确电子数据属于法定八大证据种类;4. 结合网络纠纷、消费纠纷案例专项突破 素养进阶·答题技法突破 技法提炼・答题指导——选择题技法突破 一、标准化四步选择题解题流程 步骤1:圈画场景关键词,快速锁定纠纷类型 圈词:调解、仲裁、诉讼、合同纠纷、人身争议、行政处罚、举证、证据、上诉、强制执行,快速匹配多元解纷、诉讼程序、证据举证考点。 步骤2:秒杀绝对化错误表述 选项出现“一律强制执行、均可仲裁、均可上诉、全部原告举证、即时生效”等绝对化词汇,优先判定错误,规避定式陷阱。 步骤3:专属口诀快速辨析易混概念 调解效力分两类、仲裁协议必须书面、诉讼看主体定类型、举证责任分三类、证据效力看合规、两审终审有例外。 步骤4:法理兜底验证结论 所有选项贴合合法自愿、司法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举证公平原则,违背法理即为错误选项。 二、本单元6类高频命题陷阱 1. 调解效力陷阱: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协议具有司法强制执行力;诉讼调解、仲裁调解可上诉、可再次审理。 2. 仲裁规则陷阱:人身、行政纠纷可商事仲裁;口头仲裁协议有效;仲裁裁决不服可上诉;劳动纠纷适用商事仲裁。 3. 诉讼类型陷阱:民告官争议属于民事诉讼;轻微违法纠纷属于刑事诉讼;所有纠纷均可适用民事诉讼。 4. 诉讼程序陷阱:一审判决即时生效;所有案件均可两审终审;二审可全面重审案件全部事实。 5. 举证责任陷阱:行政诉讼原告举证、刑事被告人自证其罪;民事诉讼无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6. 证据规则陷阱:电子数据不属于法定证据;私自取证一律无效;证人证言法律效力最高。 技法提炼・答题指导——主观题万能模板 【答题模板1】纠纷解决方式选择与评析类 设问方式 结合案例,说明当事人可通过哪些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最优方式是什么 答题要素 多元解纷方式+各类方式适用条件与优势+案例纠纷性质匹配对应途径+法理原则 答题模版 ①民事纠纷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多元途径化解,遵循自愿、合法、高效原则。 ②本案属于XX纠纷(合同/财产/邻里/消费纠纷),无仲裁协议可优先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便捷高效、成本较低;达成有效书面仲裁协议可申请商事仲裁,一裁终局、保密性强;纠纷无法化解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③最优解纷方式为XX,兼顾效率与公平,契合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要求。 【答题模板02】商事仲裁行为合法性评析类设 设问方式 判断本案仲裁是否合法有效,说明理由 答题要素 商事仲裁适用范围+书面仲裁协议要件+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法律效力 答题模版 ①商事仲裁仅适用于平等主体间合同、财产权益纠纷,人身关系、行政争议不得适用商事仲裁。 ②仲裁启动必须以双方自愿、书面有效仲裁协议为前置条件,无书面协议仲裁机构无权受理。 ③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即生效,不得上诉,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④本案中XX行为符合/违背仲裁法律规定,仲裁结果合法有效/无效。 【答题模板03】诉讼类型与程序纠错类 设问方式 指出本案诉讼程序错误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答题要素 三大诉讼适用场景+两审终审制度+一审、二审法定流程+调解、上诉生效规则 答题模版 ①本案纠纷属于XX纠纷,应当适用XX诉讼(民事/行政/刑事)程序审理。 ②本案存在程序错误:XX(一审判决即时生效、调解书上诉、超期上诉、二审全面重审等)。 ③正确程序:一审判决法定上诉期内未上诉才生效,诉讼调解书送达即生效、不得上诉;二审仅审理上诉争议内容,遵循两审终审制。 ④诉讼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保障司法公正。 【答题模板04】举证责任判定与证据运用类(大题压轴) 设问方式 本案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说明依据并评析诉讼结果 答题要素 三大诉讼举证规则+民事诉讼举证倒置场景+证据的法定效力+无证据的法律后果 答题模版 ①民事诉讼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属于特殊侵权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由被告行政机关举证,证明行政行为合法;刑事诉讼由公诉机关举证证明被告人有罪。 ②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无证据则无法主张合法权益,非法取得证据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得作为裁判依据。 ③本案中XX方未依法举证,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诉讼后果,法院裁判合法合规。 【答题模板05】司法公正与法治启示类 设问方式 结合案例,说明如何通过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答题要素 公民诉讼权利行使+证据意识与合法取证+遵守诉讼法定程序+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答题模版 ①公民要树立法治意识、证据意识,依法收集、保存、使用合法证据,明确举证责任,理性维权。 ②当事人依法行使委托代理、申请回避、上诉等诉讼权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与庭审秩序。 ③司法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诉讼制度,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④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易错剖析・避坑攻略——易错归纳 1.(2025·湖南高考·T15)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司法强制执行力,一方违约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2025·云南高考·T17)甲乙双方口头约定仲裁协议,发生合同纠纷后,可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商事仲裁。 3.(2025·湖北高考·T19)婚姻、继承、监护等人身关系纠纷,双方自愿可申请商事仲裁解决。 4.(2026·山东高三模拟·T20)商事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5.(2025·天津高考·T16)市民对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不服引发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 6.(2026·广东高三模拟·T18)民事诉讼中所有案件均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不存在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7.(2025·浙江选考·T22)行政诉讼中,由原告举证证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否则承担败诉风险。8.(2026·湖南高三模拟·T17)人民法院主持达成的诉讼调解书,送达后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9.(2025·江苏高考·T18)电子聊天记录、短视频等电子数据不属于法定诉讼证据,不能作为案件裁判依据。 10.(2026·湖北高三模拟·T19)所有诉讼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一律适用两审终审制度。 优题精练·专题实战通关 考向1 四类调解方式法律效力辨析 1.(2026·广东·高考真题)张某(男)、李某(女)夫妇书面约定:婚前张某父母赠与张某的婚房归夫妻共有,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个人经营需要,张某向钱某借款20万元,钱某对张某夫妻婚后财产的约定不知情。后因张某不能按期还债,钱某与其发生争议,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还债协议。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张某欠钱某的债务应由张某个人清偿     ②张某夫妇关于婚房的约定有效 ③张某夫妇关于婚后所得财产的约定无效     ④张某应履行调解达成的还债协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6·黑吉辽蒙卷·高考真题)甲将同事乙的照片替换进丙发布的原创恶搞视频中,在公司年会上播放,引起哄堂大笑。乙感到不适,在网上发布甲欲购房的虚假信息,致甲持续遭受电话骚扰。甲通知平台删除,平台及时处置。甲起诉乙,后双方和解,甲撤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侵犯了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乙侵害了甲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平台无需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④法院应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2 三大诉讼类型精准判定 3.(2026·山东·高考真题)G省宏江市所产香梨远近闻名,当地梨业协会将“宏江香梨”依法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陈某在超市买了一箱“宏江香梨”,回家发现实为甲公司在M省种植的香梨,只不过包装上的商标是“宏江香”。经查,该商标从未申请过注册。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对“宏江香”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无权在所产香梨上使用该商标 ②陈某并无接受甲公司所产香梨所有权的真实意图,故所购香梨的所有权仍归超市 ③针对甲公司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商标主管部门无权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 ④若甲公司的行为导致宏江香梨的口碑下降,则侵犯了宏江市梨业协会的名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024·贵州·高考真题)小王、小李、小张和小孙四位同学都酷爱法律,他们讨论案例时所作的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3 诉讼权利的正确行使 5.(2026·广东·高考真题)甲17周岁,应聘到H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半年后,H公司决定以所产的运动鞋折抵一半的工资。甲不同意,双方就工资的支付发生争议。甲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其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未成年,H公司不应录用 ②法院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③甲的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支付 ④若甲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025·海南·高考真题)李某与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商铺一处,并完成产权登记,但商铺一直空置。几个月后,李某发现商铺被物业公司堆放杂物,与物业公司多次交涉未果,故诉至法院。本案中,李某(   ) ①签订合同即取得商铺的所有权 ②有权对商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③有权请求物业公司排除妨碍 ④有权委托辩护人为其维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4 两审终审制与诉讼程序误区 7.(2024·浙江·高考真题)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6·山西忻州·模拟预测)小李同朋友前往餐厅就餐,食用餐厅提供的生食生蚝等食品。用餐后,小李随即出现多次腹泻症状,遂前往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小李认为该餐厅销售的生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导致自己就餐后生病,想去法院诉讼,但他法律知识欠缺,遂向邻居咨询。下面是邻居给他的建议,其中正确的有(    ) ①在起诉状中写明诉讼理由和请求                 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可以委托辩护人代替他参加诉讼                 ④如果不服一审判决10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5 证据效力与取证合规性 9.(2026·河南·高考真题)某日,作家梁某发现自己多年前写给同学高某的书信被其放在网络平台出售,书信内容清晰可见,涉及梁某大量个人情感信息,给其生活造成很大困扰。梁某要求平台下架,平台久未回应。梁某遂将平台与高某诉至法院,并提交相关截图,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高某未侵犯梁某的著作权        ②平台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 ③梁某提交的截图属于书证        ④梁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025·福建·高考真题)陈某等人合伙生产某品牌牛肉干,并上网销售。吴某购买并食用该品牌牛肉干后食物中毒,遂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查明,陈某等人涉嫌制假售假。最后,因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陈某等人被分别判处8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公安机关应对陈某等人提起公诉 ②吴某的陈述是证人证言,是陈某等人刑事案件的重要证据 ③吴某就其遭受损害,有权对陈某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④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 专题08 社会争议解决 1 / 19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导航 01知识脑图·核心脉络搭建——梳理专题框架,搭建知识体系 02考点深研·知能分层突破——深挖高频考点,分层突破重难点 ▶基础梳理·自主夯基 ▶重难突破·考向精练/深研 考点一 认识调解与仲裁 ►考向1四类调解方式法律效力辨析 考点二 解析三大诉讼 ►考向2 三大诉讼类型精准判定 考点三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考向3 诉讼权利的正确行使 考点四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 考向4 两审终审制与诉讼程序误区 考点五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 考向5 证据效力与取证合规性 03素养进阶·答题技法突破——提炼解题范式,提升答题素养 ▶技法提炼·答题指导 【答题指导01】选择题技法突破 【答题指导02】主观题万能模版 ▶易错剖析·避坑攻略 【易错归纳】 04优题精练·专题实战通关——精选优质试题,强化实战应用 考情前瞻:近三年本专题高考命题趋势——近三年高考选择、主观题双向考查,贴合真实民事、行政纠纷案例命题,实务性极强。选择题侧重概念辨析、程序正误、效力判定,高频考查调解效力、仲裁规则、诉讼类型、举证责任易混点,陷阱固定、区分度高;主观题高频考查举证责任分配、纠纷解决路径选择、诉讼程序纠错,依托侵权、合同、执法争议等真实情境设问,紧扣 “证据为王、程序合法、依法维权” 核心法理,侧重考查法治应用与逻辑说理,是选必二主观题核心拉分模块。 知识脑图·核心脉络搭建 考点深研·知能分层突破 基础梳理・自主夯基——核心背记 【01认识调解与仲裁】 考点1 调解的类型、特点与法律效力(高频基础考点) 1. 调解的核心内涵:第三方居中疏导、劝说,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化解纠纷,是多元解纷的首选方式,具有便捷、高效、低成本、不伤和气的特点。 2. 四大法定调解类型及核心区别 ①人民调解: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属于群众性自治调解,免费、自愿,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具有法律约束力,靠自愿履行。 ②行政调解:由行政机关主持,针对民事纠纷、轻微治安纠纷,无强制执行力。 ③仲裁调解:仲裁机构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与仲裁裁决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 ④诉讼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调解书送达后具有司法强制执行力,一审诉讼调解书生效后不得上诉。 3. 核心原则:自愿、合法、平等原则,不得强制调解、不得违法调解。 考点2 商事仲裁制度(单元重难点、高考高频) 1. 仲裁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 仲裁排除范围(绝对不适用):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专属特殊仲裁)。 3. 仲裁两大核心前提:自愿仲裁、书面有效仲裁协议,无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无权受理。 4. 仲裁核心特点:自愿性、专业性、保密性、快捷性、一裁终局(裁决作出即生效,不得上诉)。 5. 仲裁裁决效力: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02解析三大诉讼】 考点1 诉讼的分类与适用场景(基础辨析考点) 1. 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纠纷,如合同、侵权、婚姻、继承、消费纠纷,地位最广泛。 2. 行政诉讼(民告官):解决公民、法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核心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 刑事诉讼: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分为公诉案件(检察院起诉)和自诉案件(受害人自行起诉),核心是惩治犯罪、保障人权。 考点2 诉讼的基本原则与制度(主观题法理依据) 1. 诉讼基本原则:司法独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辩论、处分、诚实信用原则。 2. 基本诉讼制度:两审终审制、合议制、回避制、公开审判制(法定不公开除外)。 3. 两审终审制: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二审为终审判决,不得再上诉;最高法一审判决直接终审。 【03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考考点1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必考基础) 1. 三大核心诉讼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权、申请回避权、上诉权。 2. 权利区分:民事、行政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被害人、自诉人委托代理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 3. 诉讼义务: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如实提供证据、履行生效裁判文书。 考点2 法律援助制度(高考热点) 1. 适用对象:经济困难公民、特殊刑事案件当事人。 2. 法定情形:请求国家赔偿、社保救助、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民事纠纷;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无辩护人的,强制法律援助。 3. 核心特点:免费法律服务,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04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考点1 民事诉讼基本流程(重难点) 1. 一审程序:起诉与立案→开庭审理(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判)→一审判决。 2. 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裁判。 3. 核心规则:未经合法起诉立案,不得进入审理程序;二审仅针对上诉请求审理。 【05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考点1 证据的种类、效力与举证责任(高考大题必考) 1. 法定证据种类: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 证据核心地位: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无证据则无胜诉权。 3. 三大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绝对核心) ①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特殊侵权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高空抛物、环境污染、产品责任、医疗纠纷等)。 ②行政诉讼:被告行政机关举证,证明行政行为合法,原告无需举证行政行为违法。 ③刑事诉讼:公诉机关举证,证明被告人有罪,被告人无自证其罪义务。 重难突破・考向深研——要点提炼 考点一 认识调解与仲裁 考向 四类调解方式法律效力辨析 1.调解的分类 分类 主持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2.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调解 类别 人民调解 人民法院调解 调解机构性质不同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民主自治组织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 调解人员地位不同 群众 国家审判人员 调解本身性质不同 没有进入诉讼程序,不是诉讼活动 诉讼内活动 调解权的来源与性质不同 属民主自治权利,体现民主平等关系 属审判权的一种表现形式,体现诉讼法律关系 调解对象与范围不同 调解民间纠纷,包括一般民事纠纷、轻微刑事违法引起的纠纷,以及违反社会公德引起的纠纷 所有的民事纠纷以及一切刑事自诉案件 达成调解协议的性质与效力不同 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己的约定自觉履行协议 调解书是国家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案件的结论,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以和为贵选调解 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类别 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它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 原则 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效力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4.便捷经济选仲裁 地位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种类 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前提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特点 ①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 ②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别提醒:仲裁与诉讼的选择: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命题规律】选择题必考,主观题多作为纠纷解决路径采分点;命题素材:邻里纠纷、消费纠纷、小额民事纠纷、劳动纠纷调解案例。 【考生高频失分点】 1. 混淆各类调解执行力,认为所有调解协议均可强制执行;2. 误认为人民调解具有司法强制力;3. 诉讼调解调解书生效后可上诉;4. 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法律效力等同诉讼调解 【突破方法】 1. 强制记忆:诉讼调解、仲裁调解具备强制执行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无强制执行力;2. 核心结论:人民调解协议靠自愿履行,可司法确认后获得强制力;3. 口诀区分:诉仲调解可强执,人行调解自愿行;4. 案例对比辨析四类调解主体、效力、适用场景 考点二 解析三大诉讼 考向 三大诉讼类型精准判定 1.诉讼 含义 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地位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特点 ①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②程序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③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④终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2.诉讼与仲裁的区别 类别 仲裁 诉讼 管辖方式 协议管辖 强制管辖 仲裁庭或审判庭组成方式 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 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审理方式 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实行公开审理 审判制度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注意:商事仲裁是基于财产关系的仲裁,人身关系如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于商事仲裁;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也不适用商事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解析三大诉讼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不同点 诉讼目的 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是否合法 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 案件性质 民事纠纷(民告民) 行政纠纷(民告官) 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官告民;自诉:民告民) 提起诉讼主体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并互有反诉权(不告不理原则)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主体没有起诉权和反诉权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国家干预原则) 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特殊情形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被告的行政机关(行政赔偿诉讼由原告负举证责任) 自诉人或检察机关(公诉人) 适用法律 民法典、民事诉讼法 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诉讼法 宪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 三大诉讼的侧重点 刑事诉讼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民事诉讼旨在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旨在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相同点 都由人民法院主持,审判权都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部分证据相同: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都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都应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合理运用证据规则 注意: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命题规律】选择题高频辨析考点,侧重案例匹配诉讼类型;命题素材:行政处罚争议、民事侵权纠纷、刑事违法犯罪案例。 【考生高频失分点】 1. 行政纠纷判定为民事诉讼;2. 轻微刑事违法归为行政诉讼;3. 平等主体财产纠纷判定为刑事诉讼;4. 混淆诉讼主体与纠纷性质 【突破方法】 1. 判定核心:看主体+看纠纷性质;2. 主体区分:民vs民=民事,民vs官=行政,国家vs罪犯=刑事;3. 纠纷定性:人身财产纠纷民事、行政履职争议行政、犯罪追责刑事;4. 极简口诀:民对民、民对官、官对罪,三类诉讼一键区分 考点三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考向 诉讼权利的正确行使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适用条件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时 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适用条件 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两审终 审制 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适用条件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地位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 设立依据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制度内容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表现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援助程序与要求 ①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②处理: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2.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适用 民事、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职责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 对象 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设立的 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 方式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除了受委托,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 地位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具有独立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左右,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干涉 3.比较上诉、申诉和抗诉 上诉(有期限 ) 申诉 抗诉(有期限) 主体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理由 对一审判决(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服的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实有错误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 【命题规律】选择题高频考点,2024-2026多地新高考重点考查;陷阱:任何阶段均可上诉、任何人可担任辩护人、回避申请无时间限制。所有诉讼均可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由法院直接提供。 考点四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考向 两审终审制与诉讼程序误区 1.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 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立案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二审程序 ①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③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2.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的区别 一审 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就是终审 二审 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就是终审 再审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已发生效力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终审 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3.比较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上下级) 地域管辖(同级) 解决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审判权的纵向划分:确定哪一级)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审判权的横向划分:确定哪个地区) 一般原则 ①基层人民法院: 大多数普通案件 ②中级人民法院:全市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③高级人民法院:全省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④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 ⑤专门人民法院: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 ①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A.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B.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C.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③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命题规律】主观题常考程序纠错、流程梳理;陷阱:宣判后可随时上诉、开庭辩论前可直接宣判、二审可重新全面审理全部案件。 【考生高频失分点】 1. 一审判决送达立即生效;2. 所有案件均可二审终审;3. 二审可以重新调查全部事实、重新举证;4. 诉讼调解书签收后可上诉 【突破方法】 1. 时效记忆:一审判决上诉期内未上诉才生效,调解书签收即生效、不得上诉;2. 特殊例外:最高法一审、小额诉讼一审终审;3. 二审范围:仅审理上诉争议部分,不重复全面审理;4. 程序清单固化,专项纠错训练 考点五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考向 证据效力与取证合规性 1.证据分类: 民事诉讼的证据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的证据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的证据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2.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物证(实物或痕迹) 书证(思想内容) 书证形式上也是客观存在的物品,但作为证据形式,书证和物证有本质区别。 物证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痕迹。物证是以其外部形状、物质特性、存在情形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例如:合同书、借据、不动产权证书、图纸等) 3.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当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弱势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保护弱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赋予当事人一项权利,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而不必承担举证责任的权利,这就叫“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被告的行政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 承担举证责任的应该是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对于由公民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 4.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侵权案件类型 (1)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4)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6)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7)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8)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9)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命题规律】主观题压轴考点,2023-2025高考年年必考;命题素材:侵权纠纷、行政处罚争议、合同违约、高空坠物、环境污染案例;高频陷阱:民事诉讼一律原告举证、行政诉讼原告举证、所有侵权案件均常规举证。 【考生高频失分点】 1. 私自偷拍偷录证据一律无效;2. 证人证言效力高于书证、物证;3. 电子数据不能作为法定证据;4. 非法取证内容可作为裁判依据 【突破方法】 1. 效力层级:物证>书证>电子数据>证人证言;2. 合规界定: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偷拍偷录证据有效,非法取证一律无效;3. 明确电子数据属于法定八大证据种类;4. 结合网络纠纷、消费纠纷案例专项突破 素养进阶·答题技法突破 技法提炼・答题指导——选择题技法突破 一、标准化四步选择题解题流程 步骤1:圈画场景关键词,快速锁定纠纷类型 圈词:调解、仲裁、诉讼、合同纠纷、人身争议、行政处罚、举证、证据、上诉、强制执行,快速匹配多元解纷、诉讼程序、证据举证考点。 步骤2:秒杀绝对化错误表述 选项出现“一律强制执行、均可仲裁、均可上诉、全部原告举证、即时生效”等绝对化词汇,优先判定错误,规避定式陷阱。 步骤3:专属口诀快速辨析易混概念 调解效力分两类、仲裁协议必须书面、诉讼看主体定类型、举证责任分三类、证据效力看合规、两审终审有例外。 步骤4:法理兜底验证结论 所有选项贴合合法自愿、司法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举证公平原则,违背法理即为错误选项。 二、本单元6类高频命题陷阱 1. 调解效力陷阱: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协议具有司法强制执行力;诉讼调解、仲裁调解可上诉、可再次审理。 2. 仲裁规则陷阱:人身、行政纠纷可商事仲裁;口头仲裁协议有效;仲裁裁决不服可上诉;劳动纠纷适用商事仲裁。 3. 诉讼类型陷阱:民告官争议属于民事诉讼;轻微违法纠纷属于刑事诉讼;所有纠纷均可适用民事诉讼。 4. 诉讼程序陷阱:一审判决即时生效;所有案件均可两审终审;二审可全面重审案件全部事实。 5. 举证责任陷阱:行政诉讼原告举证、刑事被告人自证其罪;民事诉讼无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6. 证据规则陷阱:电子数据不属于法定证据;私自取证一律无效;证人证言法律效力最高。 技法提炼・答题指导——主观题万能模板 【答题模板1】纠纷解决方式选择与评析类 设问方式 结合案例,说明当事人可通过哪些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最优方式是什么 答题要素 多元解纷方式+各类方式适用条件与优势+案例纠纷性质匹配对应途径+法理原则 答题模版 ①民事纠纷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多元途径化解,遵循自愿、合法、高效原则。 ②本案属于XX纠纷(合同/财产/邻里/消费纠纷),无仲裁协议可优先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便捷高效、成本较低;达成有效书面仲裁协议可申请商事仲裁,一裁终局、保密性强;纠纷无法化解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③最优解纷方式为XX,兼顾效率与公平,契合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要求。 【答题模板02】商事仲裁行为合法性评析类设 设问方式 判断本案仲裁是否合法有效,说明理由 答题要素 商事仲裁适用范围+书面仲裁协议要件+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法律效力 答题模版 ①商事仲裁仅适用于平等主体间合同、财产权益纠纷,人身关系、行政争议不得适用商事仲裁。 ②仲裁启动必须以双方自愿、书面有效仲裁协议为前置条件,无书面协议仲裁机构无权受理。 ③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即生效,不得上诉,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④本案中XX行为符合/违背仲裁法律规定,仲裁结果合法有效/无效。 【答题模板03】诉讼类型与程序纠错类 设问方式 指出本案诉讼程序错误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答题要素 三大诉讼适用场景+两审终审制度+一审、二审法定流程+调解、上诉生效规则 答题模版 ①本案纠纷属于XX纠纷,应当适用XX诉讼(民事/行政/刑事)程序审理。 ②本案存在程序错误:XX(一审判决即时生效、调解书上诉、超期上诉、二审全面重审等)。 ③正确程序:一审判决法定上诉期内未上诉才生效,诉讼调解书送达即生效、不得上诉;二审仅审理上诉争议内容,遵循两审终审制。 ④诉讼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保障司法公正。 【答题模板04】举证责任判定与证据运用类(大题压轴) 设问方式 本案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说明依据并评析诉讼结果 答题要素 三大诉讼举证规则+民事诉讼举证倒置场景+证据的法定效力+无证据的法律后果 答题模版 ①民事诉讼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属于特殊侵权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由被告行政机关举证,证明行政行为合法;刑事诉讼由公诉机关举证证明被告人有罪。 ②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无证据则无法主张合法权益,非法取得证据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得作为裁判依据。 ③本案中XX方未依法举证,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诉讼后果,法院裁判合法合规。 【答题模板05】司法公正与法治启示类 设问方式 结合案例,说明如何通过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答题要素 公民诉讼权利行使+证据意识与合法取证+遵守诉讼法定程序+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答题模版 ①公民要树立法治意识、证据意识,依法收集、保存、使用合法证据,明确举证责任,理性维权。 ②当事人依法行使委托代理、申请回避、上诉等诉讼权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与庭审秩序。 ③司法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诉讼制度,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④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易错剖析・避坑攻略——易错归纳 1.(2025·湖南高考·T15)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司法强制执行力,一方违约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解析】错误。人民调解属于群众性自治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仅具有法律约束力,无司法强制执行力,依靠双方自愿履行,可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命题陷阱】混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仲裁调解的法律效力,默认所有调解协议均可强制执行。 【教材依据】选必二: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2.(2025·云南高考·T17)甲乙双方口头约定仲裁协议,发生合同纠纷后,可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商事仲裁。 【解析】错误。商事仲裁的启动必须具备书面仲裁协议,口头仲裁协议不符合法定形式,无效,仲裁机构无权受理相关纠纷。 【命题陷阱】忽视仲裁协议的法定书面要件,误将口头约定作为仲裁依据。 【教材依据】选必二: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3.(2025·湖北高考·T19)婚姻、继承、监护等人身关系纠纷,双方自愿可申请商事仲裁解决。 【解析】错误。商事仲裁仅适用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人身关系纠纷依法排除商事仲裁适用,只能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 【命题陷阱】扩大商事仲裁适用范围,混淆财产纠纷与人身纠纷的解纷途径差异。 【教材依据】选必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4.(2026·山东高三模拟·T20)商事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解析】错误。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不得再次申请仲裁。 【命题陷阱】混淆诉讼两审终审与仲裁一裁终局制度,默认仲裁可上诉。 【教材依据】选必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2025·天津高考·T16)市民对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不服引发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 【解析】错误。该纠纷是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属于民告官案件,应当适用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 【命题陷阱】仅看纠纷表面,忽视诉讼主体差异,混淆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适用场景。 【教材依据】选必二:行政诉讼解决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 6.(2026·广东高三模拟·T18)民事诉讼中所有案件均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不存在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解析】错误。民事诉讼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高空抛物、环境污染、产品责任、医疗纠纷等特殊侵权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命题陷阱】绝对化理解举证规则,忽略民事诉讼特殊举证情形。 【教材依据】选必二:在有些情况下,法律将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7.(2025·浙江选考·T22)行政诉讼中,由原告举证证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否则承担败诉风险。 【解析】错误。行政诉讼实行被告举证原则,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举证证明自身行政行为合法,原告无需举证行政行为违法。 【命题陷阱】照搬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混淆行政诉讼专属举证逻辑。 【教材依据】选必二: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8.(2026·湖南高三模拟·T17)人民法院主持达成的诉讼调解书,送达后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解析】错误。诉讼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不得上诉、不得再次起诉。 【命题陷阱】混淆一审判决书与诉讼调解书的生效规则,误以为调解书可上诉。 【教材依据】选必二: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9.(2025·江苏高考·T18)电子聊天记录、短视频等电子数据不属于法定诉讼证据,不能作为案件裁判依据。 【解析】错误。电子数据是我国法定八大证据种类之一,合法取得、真实有效的电子数据可直接作为诉讼证据和裁判依据。 【命题陷阱】老旧认知误区,否定电子数据的法定证据效力。 【教材依据】选必二:法定的证据种类包括电子数据等八类,合法证据均可作为定案依据。 10.(2026·湖北高三模拟·T19)所有诉讼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一律适用两审终审制度。 【解析】错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案件依法不公开审理;小额诉讼、最高人民法院一审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适用两审终审。 【命题陷阱】绝对化理解诉讼制度,忽略公开审判、两审终审的法定例外情形。 【教材依据】选必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两审终审制存在法定例外情形。 优题精练·专题实战通关 考向1 四类调解方式法律效力辨析 1.(2026·广东·高考真题)张某(男)、李某(女)夫妇书面约定:婚前张某父母赠与张某的婚房归夫妻共有,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个人经营需要,张某向钱某借款20万元,钱某对张某夫妻婚后财产的约定不知情。后因张某不能按期还债,钱某与其发生争议,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还债协议。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张某欠钱某的债务应由张某个人清偿     ②张某夫妇关于婚房的约定有效 ③张某夫妇关于婚后所得财产的约定无效     ④张某应履行调解达成的还债协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本题中钱某对张某夫妻婚后财产的约定不知情,所以张某欠钱某的债务不能由张某个人清偿,错误。 ②:张某父母赠与张某的婚房,双方书面约定归夫妻共有,这种约定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正确。 ③:张某夫妇关于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错误。 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还债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张某应履行该协议,正确。 2.(2026·黑吉辽蒙卷·高考真题)甲将同事乙的照片替换进丙发布的原创恶搞视频中,在公司年会上播放,引起哄堂大笑。乙感到不适,在网上发布甲欲购房的虚假信息,致甲持续遭受电话骚扰。甲通知平台删除,平台及时处置。甲起诉乙,后双方和解,甲撤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侵犯了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乙侵害了甲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平台无需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④法院应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甲仅将修改后的视频在公司年会线下播放,没有通过信息网络公开传播丙的作品,不侵犯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排除。 ②:甲购房意向、联系方式属于可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乙在网上编造、发布该虚假信息,造成甲持续被电话骚扰,非法处理、公开甲相关个人信息,构成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正确。 ③:甲通知平台删除侵权信息后,平台及时处置,没有拖延扩大损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仅由发布者乙自行担责,正确。 ④:双方属于自行庭外和解、甲主动撤诉,并非法院主持调解。法院不是“应当”出具调解书,只有当事人主动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才可以依申请制作调解书,并非强制必须制作,排除。 考向2 三大诉讼类型精准判定 3.(2026·山东·高考真题)G省宏江市所产香梨远近闻名,当地梨业协会将“宏江香梨”依法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陈某在超市买了一箱“宏江香梨”,回家发现实为甲公司在M省种植的香梨,只不过包装上的商标是“宏江香”。经查,该商标从未申请过注册。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对“宏江香”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无权在所产香梨上使用该商标 ②陈某并无接受甲公司所产香梨所有权的真实意图,故所购香梨的所有权仍归超市 ③针对甲公司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商标主管部门无权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 ④若甲公司的行为导致宏江香梨的口碑下降,则侵犯了宏江市梨业协会的名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甲公司的“宏江香”商标未申请注册,因此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该商标与依法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宏江香梨”高度近似,甲公司擅自使用构成了商标侵权,无权在所产香梨上使用该商标,正确。 ②:陈某在超市购买香梨,双方达成了买卖合意并完成了交付,买卖合同有效成立。陈某具有接受该香梨所有权的真实意图,香梨的所有权已合法转移至陈某,排除。 ③:商标主管部门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其法定职责是依法对扰乱市场秩序的商标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等),其无权以自身名义提起民事诉讼(应由权利人提起),也非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通常为被告),正确。 ④: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宏江市梨业协会的商标专用权(知识产权)。名誉权主要针对民事主体的社会评价,甲公司并未捏造事实诋毁协会,故未侵犯其名誉权,排除。 4.(2024·贵州·高考真题)小王、小李、小张和小孙四位同学都酷爱法律,他们讨论案例时所作的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饲养的动物致人损伤的,饲养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甲被赵某饲养的马踢伤,无论赵某是否存在过错都应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无需甲证明赵某是否有过错,①排除。 ②:税务部门查实乙少缴漏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对乙追究法律责任,而非违约责任,②排除。 ③:丙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作为行政机关的市场监管部门应举证证明丙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提供其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③正确。 ④:丁因犯罪被抓捕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可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丁提起刑事诉讼,④正确。 考向3 诉讼权利的正确行使 5.(2026·广东·高考真题)甲17周岁,应聘到H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半年后,H公司决定以所产的运动鞋折抵一半的工资。甲不同意,双方就工资的支付发生争议。甲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其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未成年,H公司不应录用 ②法院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③甲的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支付 ④若甲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我国劳动法规定,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可以合法就业,17周岁的甲不属于禁止录用范围,错误。 ②:我国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规则,发生劳动争议后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因此法院不予受理直接起诉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错误。 ③: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替代货币支付,因此甲的工资不能用运动鞋折抵,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正确。 ④:法律援助制度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甲若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正确。 6.(2025·海南·高考真题)李某与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商铺一处,并完成产权登记,但商铺一直空置。几个月后,李某发现商铺被物业公司堆放杂物,与物业公司多次交涉未果,故诉至法院。本案中,李某(   ) ①签订合同即取得商铺的所有权 ②有权对商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③有权请求物业公司排除妨碍 ④有权委托辩护人为其维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李某是完成产权登记后才取得商铺所有权,并非签订合同时就取得,错误。 ②:李某已完成产权登记,合法拥有商铺所有权,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正确。 ③:物业公司擅自堆放杂物,侵害了李某对商铺的使用权,李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请求物业公司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正确。 ④:本案是民事纠纷,民事诉讼中委托的是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人,不适用本案,错误。 考向4 两审终审制与诉讼程序误区 7.(2024·浙江·高考真题)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材料中指出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这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 ②: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材料中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②正确。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 ④: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小张提起诉讼,小李是被告,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 8.(2026·山西忻州·模拟预测)小李同朋友前往餐厅就餐,食用餐厅提供的生食生蚝等食品。用餐后,小李随即出现多次腹泻症状,遂前往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小李认为该餐厅销售的生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导致自己就餐后生病,想去法院诉讼,但他法律知识欠缺,遂向邻居咨询。下面是邻居给他的建议,其中正确的有(    ) ①在起诉状中写明诉讼理由和请求                 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可以委托辩护人代替他参加诉讼                 ④如果不服一审判决10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民事诉讼的起诉状需要明确写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这是起诉的必备要求,正确。 ②:民事诉讼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否则法院不予受理,正确。 ③:辩护人适用于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错误。 ④: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10日是刑事诉讼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错误。 考向5 证据效力与取证合规性 9.(2026·河南·高考真题)某日,作家梁某发现自己多年前写给同学高某的书信被其放在网络平台出售,书信内容清晰可见,涉及梁某大量个人情感信息,给其生活造成很大困扰。梁某要求平台下架,平台久未回应。梁某遂将平台与高某诉至法院,并提交相关截图,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高某未侵犯梁某的著作权        ②平台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 ③梁某提交的截图属于书证        ④梁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书信的著作权归创作者梁某所有,高某未经许可将书信拍照上传并出售,侵犯了梁某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错误。 ②:平台收到梁某的下架通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未履行法律规定的“通知-删除”义务,对损害扩大部分与高某承担连带责任,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正确。 ③:梁某提交的截图是数字化存储的网络信息,属于电子数据。书证是以文字、符号等所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该截图不属于书证,错误。 ④:梁某的个人隐私被公开,生活受到严重困扰,属于人身权益受损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依法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正确。 10.(2025·福建·高考真题)陈某等人合伙生产某品牌牛肉干,并上网销售。吴某购买并食用该品牌牛肉干后食物中毒,遂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查明,陈某等人涉嫌制假售假。最后,因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陈某等人被分别判处8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公安机关应对陈某等人提起公诉 ②吴某的陈述是证人证言,是陈某等人刑事案件的重要证据 ③吴某就其遭受损害,有权对陈某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④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题干中的案件为刑事案件。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因此,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对陈某等人提起公诉,①不选。 ②: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本案中,吴某是被害人,吴某的陈述是被害人陈述而不是证人证言,②不选。 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中,吴某购买并食用该品牌牛肉干后食物中毒,就其遭受损害有权对陈某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③正确。 ④: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陈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④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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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必2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知识清单)(全国通用)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练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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