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知识点总结- 2025-2026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202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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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初中
学科 道德与法治
教材版本 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版八年级下册
年级 八年级
章节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第三单元 认识国家制度
类型 其他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末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1.09 MB
发布时间 2026-06-28
更新时间 2026-06-28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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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知识点(2026春) 八下道法期末复习知识点总结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1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 一、宪法的根本内容(P3)★ ①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②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我国宪法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P4-P5) ①我国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并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不断完善。 ②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 ③它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三、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的优越性?★(宪法为什么能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遵行?)(P5) 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集中了人民智慧,体现了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因而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遵行,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 第一课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2宪法的内容和作用 一、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P6) 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 二、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P6-P7) ①我国宪法确认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②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三、宪法的地位★(P7、P2蓝字) ①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注意】不能说宪法是其他法律的总和。 ②我国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 四、宪法的作用★(P7-P10) ①宪法巩固国家政权,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②尊重和保障人权。 ③规范国家权力运行。 五、规范国家权力运行的原因及做法★?(P10、P2蓝字) 原因:①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②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是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做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第二课 维护宪法权威 2.1 依宪治国 一、依宪治国的要求★(P12-P13) 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宪治国,就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动摇。 ②依宪治国要求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③依宪治国需要坚持宪法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④依宪治国需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二、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主体★(P13)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 第二课 维护宪法权威 2.2 尊崇宪法 一、为什么要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P14-P15) ①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②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 二、怎样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P15-P17) ①我们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P15) ②认同宪法。 ③学习宪法。 ④践行宪法。 三、举行宪法宣誓的意义 ①有利于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赋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②有利于捍卫宪法的地位,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 ③有利于增强公民对宪法的了解和认识,促进公民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④有利于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营造宪法至上、人人信仰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四、宪法宣传的活动形式★ 开展宪法晨读活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办手抄报;出黑板报;发放宪法知识宣传单;开主题班会;组织宪法宣誓。 五、为宪法宣传活动设计标语 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②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③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④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国家。⑤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民主法治国家。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第三课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1 公民基本权利 一、宪法的核心内容及核心价值是什么?(P21蓝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确认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是宪法的核心价值。 【注意区分】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是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P2蓝字)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P23-P29) ①平等权。(★重要性:平等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 ②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等。(★重要性: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基础。) ③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④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休息权、社会保障权和物质帮助权等。 ⑤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受教育权和文化权利。 ⑥监督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与获得国家赔偿权。 ⑦其他基本权利。我国公民还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三、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有哪些? ①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②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③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舆论监督。④参加听证会、论证会。 四、公民行使监督权时应注意什么? ①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②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出示证据和证明材料;③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也不能采用张贴大字报,聚众闹事等非法方法。 第三课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2 公民基本义务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P30-P32)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④依法服兵役。(我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⑤依法纳税。(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任何逃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⑥其他基本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第四课 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1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P33-P34)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关系统一) ②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主体统一) 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内容统一;劳动和受教育) 二、如何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P35) ①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②公民既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③我们要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第四课 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2 依法行使权利 一、如何依法行使权利?★(P36-P37) ①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②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在行使权利时,公民应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公民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依照法定程序来寻求救济、解决纠纷、维护权利。 二、公民维护权利的途径有哪些?(P37-P39) (1)和解 ①含义:和解是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②实施方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当事人可以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对话,分清责任,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调解 ①含义:调解是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方式。 ②实施方法:调解组织对纠纷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仲裁 ①含义:仲裁是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方式。 ②适用情形: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③不适用仲裁的情形:(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④实施方法: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并受仲裁裁决约束。 (4)诉讼 ①含义:诉讼是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方式。 ②类型:诉讼主要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第四课 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3 依法履行义务 一、为什么要履行法定义务?(P40) ①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如何履行法定义务?★(P41) ①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③公民违反法律,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单元 认识国家制度 第五课 我国的政治制度 5.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我国的政治制度有哪些 ★(P46蓝字) (1)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P47) 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与国家政权的关系) 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 ④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三、人大代表的权利(职权)是什么?★(P48) 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四、人大代表的义务(P48) 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5.2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一、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的基本方针是什么?★(P52)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P52) (1)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主题和职能: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注意】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机关。 三、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P52)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②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③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④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5.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位和含义?(P54) (1)地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含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注意】民族区域自治不是“高度自治”。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P54) (1)民族自治地方的分级: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2)民族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 (3)民族自治机关的职权: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4)民族自治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党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做到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 三、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目的和实践要求?(P55) (1)★根本目的: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实践要求: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作为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5.4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P56)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注意】居委会和村委会不是国家机关。 二、居民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P57) 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由本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居民代表选举产生。 职责:凡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需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先经社区党组织研究讨论。居民会议制定或者修改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居务公开制度,接受居民的监督。 三、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P57) 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职责: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需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6.1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一、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P59蓝字/P60) ①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②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公有制经济包括哪些?★(P60) (1)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有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 (2)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 (3)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注意】公有制经济是主体、国有经济是主导,选择题经常考,注意区分。 三、非公有制经济包括哪些?★(P60)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等。 【注意】“小微企业”通常属于非公有制经济。 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和地位?★(P61) (1)作用: ①公有制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这体现了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关系,有利于防止两极分化,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 ②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 (2)地位: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我国对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国家政策?★(坚持“两个毫不动摇”)(P61) 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6.2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一、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及实行的原因★(P62) 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原因:①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②按劳分配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 二、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和要求(P62) 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必须参加劳动;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以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对个人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注意】按劳分配只存在于公有制经济中,但公有制经济中的分配方式并非都是按劳分配。 三、除了按劳分配外,我国还存在哪些分配方式?★(P62) ①按生产要素分配:让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 ②此外,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可以取得社会保障收入,获得社会公益事业的帮助。 【注意】在经济分配体系中,存在着初次分配、再分配与第三次分配三种形式。按劳分配及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属于初次分配的范畴。 6.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机制?★(P63)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生产多少,主要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机制来调节。 【注意】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是政府(国家宏观调控)。 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和优势?(P63) 市场经济可以与不同的社会制度相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能够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三、如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P64)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弥补市场缺陷,实现效率和公平有机统一,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第四单元 走近国家机构 第七课 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 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 三.地方各级人大及常委会 ①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②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①立法权②决定权③任免权④监督权 第八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一.国家主席的产生和地位 ①产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②条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③地位: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二.国家主席的职权 ①公布法律、发布命令;②任免权;③外事权;④授予荣誉权。 第九课 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政府) 一.国家行政机关性质、职权、组成、工作要求 ①性质: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②职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③组成: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④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要求 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区分: 行政:政府 执政:中国共产党 参政议政:民主党派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地位和目标 地位: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目标: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第十课 中央军事委员会 (最高军事领导机关)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我国最高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二、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三、我国武装力量的性质与任务: 性质: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任务: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为人民服务;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强国防力量。 四、中央军事委员会产生、组成与任期? ①产生: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其他组成人员由主席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②组成: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成。 ③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5年) ④负责: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含义: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委主席负责中央军委全面工作,领导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国防和军队建设一切重大问题。 六、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职权? ①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作战方针。 ②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③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④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等; ⑤和国务院建立协调机制,解决国防事务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课 国家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 一、性质: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是我国的监察机关。 二、产生: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三、组成: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四、监察范围: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五、监察委员会如何行使职权?/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关系? ①监察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②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六、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 ①监督职责;②调查职责;③处置职责。 第十二课 国家司法机关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一、性质:国家的审判机关。 二、组成: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三、职责: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四、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①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②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③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人民检察院 一、性质: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二、组成: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等)。 三、职责: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法律监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原则)、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①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②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③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五单元 建设法治中国 第十三课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地位: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①科学立法(人民代表大会) ②严格执法(行政机关、政府部门) ③公正司法(司法机关) ④全民守法 第十四课 以法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什么: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①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②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正确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三、如何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①在法治下推进改革。 ②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③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培养改革创新精神,坚定法治自信,增强实践本领。 四、法治对德治的关系? ①法治和德治都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 ②法治对德治具有促进作用。 ③德治对法治具有支撑作用。 ④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五、总结:青少年怎样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贡献?△ ①要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信念,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心,积极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 ②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培养改革创新精神,坚定法治自信,增强实践本领。 ③我们既要增强法治观念,又要提升道德素养,做崇德向善、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好公民。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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