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 综合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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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类型 题集-综合训练
知识点 法律与生活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7-2028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53 KB
发布时间 2026-06-26
更新时间 2026-06-26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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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摘要:

**基本信息** 以案例情境为载体,系统整合民事权利与义务、合同、婚姻家庭等法律模块,通过“概念—条款—应用”逻辑链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 **综合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民事权利与义务|3题(如拾金不昧、质押权)|案例辨析|权利义务统一→法律条款适用→道德与法治结合| |合同纠纷|2题(如定金罚则、违约赔偿)|材料分析|合同订立→履行原则→违约责任承担| |婚姻家庭继承|3题(如遗嘱效力、遗赠扶养协议)|情境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方式→遗嘱有效性认定| |劳动与社会争议|4题(如劳动合同条款、工伤赔偿)|情境分析|劳动者权利→合同必备条款→维权途径| |企业经营与环保责任|4题(如“幽灵外卖”、污染赔偿)|案例探究|企业义务→环保责任→侵权责任认定|

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练习 一、单选题 1.小林在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 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下列对民法典上述规定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民事权利主体应该坚持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相一致 ②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要求 ③向失主索要费用的行为与弘扬传统美德理念相背离 ④编纂民法典的根本目的是规范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甲因生意急需资金,遂向好友乙借款10万元。为让乙放心,甲将自己名下的一幅名家字画作为质押,并约定半年后还款。半年期满,甲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时还款,乙多次催促无果后,打算拍卖质押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字画作为动产,不应作为质押物 ②乙有权依法拍卖字画以优先受偿 ③字画归甲所有,乙无权私自处理 ④甲可以利用股权、知识产权来质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15岁的中学生陈某极具游戏天赋,在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与某电竞俱乐部签订为期三年的职业选手合同,并从俱乐部收取了10万元“签字费”。其父母知情后强烈反对,要求俱乐部解除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合同因陈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自始至终无法律约束力 ②该合同效力待定,最终效力取决于陈某的监护人事后是否追认 ③俱乐部明知陈某未成年仍与之签约存在过错,应承担全部责任 ④若合同无效,陈某的监护人应当向俱乐部返还10万元签字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主管部门作出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②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③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④对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5.李某与妻子陈某诉讼离婚后,12岁的女儿小李由母亲直接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离婚后,陈某多次以“影响孩子学习”为由拒绝李某探望女儿。离婚后第六年,李某因重病去世,留下自书遗嘱,写明将个人名下存款80万元留给小李,将其名下一套婚前房产赠予李某的弟弟。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陈某拒绝李某探望女儿,侵犯了其身份权 ②小李继承的80万元存款应该由其母亲支配 ③李某的弟弟通过遗嘱继承可取得房产所有权 ④该遗嘱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才生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70岁的陈老先生未婚未育,身体健朗,深思熟虑后他决定指定侄女为自己的监护人,自己的养老问题全部委托侄女负责,而自己名下的存款和一套房产,则在去世后给侄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书面协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监护为意定监护,可以更好地保障陈先生的合法权益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意定监护人不能选择老年人近亲属 ③陈先生采取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对自己的遗产作处理 ④监护协议签署生效后,立即由侄女代理陈先生实施民事活动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7.张先生与妻子在婚后拥有一套房产和50万元存款,因儿子小张定居国外对父母不闻不问,张先生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房产和50万元存款全部由妻子继承。张先生去世后,小张请求法院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本案中(   ) ①儿子小张因对父母构成遗弃罪而丧失继承权 ②遗嘱无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分该房产和50万元存款 ③按遗嘱,应由妻子继承张先生的房产份额和25万元存款 ④若小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法院可支持其诉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陈某入职某工厂,约定试用期1个月,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转正后,工厂和陈某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包含“5年内不得主动辞职,否则支付高额违约金”的条款,陈某当场拒绝,工厂随即以“工作态度不达标”为由拒付试用期工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并未建立 ②工厂要求陈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排除了劳动者权利 ③工厂拒付工资的行为侵犯陈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④陈某若要追索试用期工资应当先申请仲裁再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吴某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工作地点。公司人事部门表示:“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你的工作地点,无需与你协商,你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任何调动安排。”吴某对此有疑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未明确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②劳动关系自签订劳动合同起建立,双方可以约定合理的工作地点 ③吴某可以拒绝签订该合同,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公司人事部门的说明排除了吴某的主要权利,其不具有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幽灵外卖”,本质是指没有真实经营场所、伪造资质证照、甚至通过“转单”模式进行虚假经营的店铺。这类商家通常依附平台流量,通过低价策略迅速获客,但其食品安全无法保障。2026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对多家电商平台放任“幽灵外卖”行为开出35.97亿元巨额罚单,同步追责平台法人,责令整改并暂停部分类目新增店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平台放任“幽灵外卖”行为,应与相关商家承担连带责任 ②市场监管部门重拳执法,是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的司法实践 ③商家应遵守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规则,不得实施混淆行为 ④若消费者安全消费权利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维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今年大学即将毕业的刘某计划创业,纠结创办个人独资企业还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二者均由其个人出资经营。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个人独资企业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更严格 ②假设创办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刘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③创办个人独资企业要在相关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④刘某若创办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对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王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在施工中因材料质量、工期延误等问题发生争议,双方事前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可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仲裁程序比诉讼更为灵活 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③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④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双方可就同一纠纷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90岁老人陈某年老体弱、无经济来源,依靠子女赡养度日。陈某五名子女因早年家产分配存在分歧,四名女儿以自身分得财产偏少为由,不愿承担赡养责任,长期由长子独自承担老人养老、医疗相关费用。双方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法院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不成后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判,判令五名子女共同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下列说法合理的是(    ) ①成年子女赡养父母属于法定义务,不受家庭财产分配状况制约 ②赡养纠纷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举证原则 ③子女之间财产分配不公,可依法申请部分免除自身赡养相关义务 ④本案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15日之内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李某是T市某镇农民,因为野猪三番五次拱食糟蹋自家的庄稼,遂私自放置2个捕兽夹,捕猎了一头野猪,分给同村村民食用。当地林业部门知悉后,对李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李某不服林业部门的处罚,认为自己是护农行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若不服林业部门的处罚,有权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②李某若提起诉讼,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为自己维权 ③李某若提起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④李某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审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15.赵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因地滑摔伤,起诉超市索要赔偿。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提交四份材料,正确的是(   ) ①路过顾客出庭向法庭口头讲述看到的事发经过——证人证言 ②超市当日加盖公章的纸质安全巡查记录表——物证 ③司法鉴定机构对赵某伤残等级出具的专业评定文书——勘验笔录 ④超市监控设备录制并保存的事发全程视频影像——视听资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杨某在其店铺售卖与M公司外观设计专利相似的产品,且销量较大。M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杨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经双方同意,人民法院将案件推送至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在商会调解员调解下,双方采用视频调解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在此次解纷中(   ) ①双方签收调解协议,便与法院判决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②依托非诉讼解纷机制,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③售卖仿冒专利产品,杨某必须依法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④推行线上视频调解,提升纠纷解决效率并且节约成本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21年3月至7月,张某山等人出资并联合洪某武等人提供“三无”采砂船,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且属于禁采区与禁采期的长江铜陵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采运一体方式非法盗采江砂46765.04吨,价值289万余元。马某玉明知系盗采仍收购1700吨并出售。经鉴定,上述行为造成长江生态环境损害共计51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山等人在各自参与采砂数量范围内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损害515万余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材料二  2023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精密仪器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10台精密仪器,总价款300万元,交货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甲公司需先支付定金60万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支付定金。然而,2024年2月,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生产成本增加,若按原合同价格履行将严重亏损,要求提高仪器单价,否则无法按时交货。甲公司不同意提价,双方协商无果。2024年3月15日,乙公司未按时交货,导致甲公司承接的一项重要生产任务无法如期开展,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相关链接:《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这样判决的理由。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18.李女士与丈夫黄某共有两套房产。2020年黄某去世,其子黄乙出国务工,由于特殊原因与家里失联。李女士生活面临困难,其侄女王某便照顾她的生活起居、陪诊陪护。2021年,李女士与王某签订协议:由王某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逝后两套房产归王某。2023年李女士去世,王某按照协议履行了义务,并获得了两套房产。 2023年底,黄乙回国后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收回父母两套房产。黄乙出示了黄某生前找人代写的一份遗嘱,上面明确表示死后所有家产由儿子黄乙继承,且有黄某和见证人张某的亲笔签名,落款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 结合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黄乙的诉求。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员工余某在某零售公司担任店长,2024年9月,公司以“9月某日余某在店内有顾客时坐于收银台凳子上睡觉;8月某日其管理的门店曾在营业时间关闭店门,违反商场制度,产生严重损失”为由宣布解除余某的劳动合同。而实际情况是,9月某晚8时许,余某一人在门店已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出现生理性疲惫,只是坐在凳子上闭眼休息了3分钟;2024年8月某日闭店,是因当日店内仅有一名店员,其上厕所期间短暂关门。 被辞退后,余某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仲裁支持了其诉求。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余某不构成过错,某零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属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该案例被写入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材料二  近期,是否使用预制菜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许多商家纷纷站队,卷入风波之中。部分餐饮商家以“本餐厅不使用预制菜”为宣传卖点,实则使用预制半成品在后厨简单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包括是否使用预制菜及关键信息(如主要成分、生产厂家)。若商家宣称“现场炒制”却售卖预制菜,则涉嫌虚假宣传。 调查发现,消费者并非完全排斥预制菜,其不满主要源于商家刻意隐瞒、模糊表述,导致消费者无法清晰辨别哪些菜品、哪些环节属于预制菜,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侵害。因此,建立预制菜消费信任的关键在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为推动行业规范,由国家卫健委主导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制菜》(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拟将餐饮门店使用预制菜的情况及具体信息纳入强制披露范围。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以及该案例被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传递的信息。 (2)有评论认为,商家在预制菜的风波中与其站队不如站对。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对该评论的认识。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村村民承包的鱼塘近期频繁出现鱼类死亡现象,损失惨重。村民发现,鱼塘上游新落户的一家化工厂存在工业废水排放口。村民遂将该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庭审中,村民提交了河段水体变色、死鱼照片以及环保组织出具的河流污染检测报告作为证据。化工厂辩称:“我厂排污指标合格,且已缴纳环保税,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判决化工厂承担赔偿责任和环境修复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理由,并说明本案中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A C D B B B D C B B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D A A B B C 1.A 【详解】①:拾得人负有返还遗失物的义务,同时有权主张保管遗失物产生的必要费用,体现民事主体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正确。 ②:法律规定拾得返物的法定义务,契合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同时认可拾得人合理费用请求,兼顾法律规则与传统美德,体现依法治国中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正确。 ③:索要保管遗失物的必要费用是民法典赋予拾得人的合法权利,并非违背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只有强行索要高额酬金才不符合道德导向,错误。 ④:民法典编纂的根本目的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规范财产关系只是民法典功能之一,并非根本目的,错误。 2.C 【详解】①: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依法可以作为质押物,字画属于动产,可设立质押,错误。 ②:甲到期未还款,质权人乙有权依法拍卖、变卖质押物字画,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正确。 ③:乙作为质权人,在甲到期未还款时,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权依法拍卖字画优先受偿,并非无权处理,错误。 ④:我国法律允许将可转让的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设立权利质押,因此甲可以利用股权、知识产权来质押,正确。 3.D 【详解】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出自身年龄、智力适应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陈某签订三年职业选手合同明显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匹配,最终效力需经其监护人追认才能确定,正确。 ④: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陈某收取的10万元签字费属于不当得利,应由其监护人代为返还,正确。 ①:15周岁的陈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错误。 ③:俱乐部明知陈某未成年仍签约存在过错,但陈某未经监护人同意私自签约也存在过错,双方应按各自过错分担责任,并非俱乐部承担全部责任,错误。 4.B 【详解】①:行政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行政诉讼中,应由作出该行政决定的主管部门承担举证责任,不是甲公司承担,错误。 ②:发明专利权具有排他性,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构成侵权,独立完成相同发明不属于法定免责事由,错误。 ③:当事人达成有效仲裁协议的,纠纷应当提交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甲乙约定了仲裁管辖,针对迟延交货的合同纠纷,甲公司无权向法院起诉主张违约责任,正确。 ④:产品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甲公司作为产品生产者,即使对产品缺陷无过错,也需向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5.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产生的权利,属于身份权范畴。陈某无故拒绝李某探望,侵犯了李某的身份权,正确。 ②:小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母亲陈某是其法定监护人,有权代管小李继承的80万元存款,但财产所有权归小李,母亲仅能为小李利益使用,不能随意处分,错误。 ③:李某弟弟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自然人立遗嘱将财产指定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亲属取得,属于遗嘱继承,弟弟可依据有效自书遗嘱取得该婚前房产所有权,正确。 ④:自书遗嘱生效仅要求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无需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错误。 6.B 【详解】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中陈老先生指定侄女为自己的监护人属于意定监护,可以更好地保障陈先生的合法权益,正确。 ②:根据法律规定,意定监护人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错误。 ③: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陈先生委托侄女负责养老,同时约定去世后存款和房产给侄女,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正确。 ④:意定监护协议在陈先生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生效,并不是协议签署后就立即由侄女代理其实施民事活动,在陈先生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他可以自己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排除。 7.D 【详解】③:夫妻共同财产应先进行分割,50万元存款中25万、房产的一半份额属于张先生的个人遗产,按有效遗嘱内容,应由张先生的妻子继承该部分遗产,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若小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即使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也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法院可支持其诉求,正确。 ①:题干仅说明小张对父母不闻不问,未体现其遗弃行为达到构成犯罪的严重程度,不符合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排除。 ②:案涉房产和存款是张先生与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张先生订立的自书遗嘱仅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份额部分有效,并非整份遗嘱全部无效,不需要全部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排除。 8.C 【详解】①: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并非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生效前提,该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 ②:“5年内不得主动辞职”的条款限制了劳动者的法定择业权,属于不合理排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内容,符合法律判定,正确。 ③: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工厂无正当理由拒付试用期工资,直接侵犯了陈某的该项法定权利,正确。 ④: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劳动者既可以选择先申请仲裁后诉讼,也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支付令等方式维权,并非必须“先仲裁后诉讼”,该表述过于绝对,排除。 9.B 【详解】①: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未明确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并非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建立,排除。 ③:吴某与该公司不存在已建立的劳动关系,未签订该劳动合同,未与公司产生实际劳动争议,不符合申请劳动仲裁的前提,排除。 ④:公司人事部门“无需协商、无条件服从”的说明,排除了劳动者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的主要权利,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不具有约束力,正确。 10.B 【详解】①: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履行资质审核等法定义务,放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需与相关商家承担连带责任,正确。 ②:市场监管总局属于行政机关,其作出处罚的行为属于行政执法,司法实践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该表述混淆了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的主体,错误。 ③: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幽灵外卖”的行为是伪造资质、虚假经营,不属于混淆行为,排除。 ④: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正确。 11.D 【详解】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公司制企业,法律要求的组织机构比个人独资企业更严格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组织结构相对灵活简单,错误。 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错误。 ③: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必须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这是市场主体设立的法定要求,正确。 ④: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出资人仅需要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正确。   12.A 【详解】①:合同中已约定仲裁条款,双方可以通过仲裁化解民事纠纷。仲裁相较于诉讼流程更为简便,处理方式也更具灵活性,正确。 ②:仲裁制度实行一裁终局的规则,仲裁裁决作出之后便具备相应法律效力,不会再进行二次仲裁,正确。 ③:人民调解制度被称作伟大的 “东方经验”,并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排除。 ④:商事仲裁坚持一裁终局原则,对仲裁裁决存有异议,不能就同一纠纷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排除。 13.A 【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因家庭财产分配的多寡而改变或免除,陈某的四名女儿不能以分得财产偏少为由拒绝赡养,符合题意。 ②:赡养纠纷作为民事案件,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原则,陈某和其子女都需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符合题意。 ③:赡养父母是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具有无条件性。财产分配不公不能成为部分免除赡养义务的法定理由,法院虽可在具体履行方式上予以调整,但不得免除义务,排除。 ④: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针对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适用条件和程序与上诉不同,排除。 14.B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行政争议一般不适用仲裁,李某若不服林业部门的处罚,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无权申请仲裁,说法错误。 ②: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李某提起诉讼后,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说法正确。 ③: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需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说法正确。 ④:当事人若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而非申请再审,再审是针对已生效判决的纠错程序,说法错误。 15.B 【详解】①:路过顾客作为了解案件事实的第三人,出庭口头讲述事发经过,完全符合证人证言的定义,正确。 ②:安全巡查记录表的核心价值是文字记载的巡查内容,用于证明超市是否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属于书证,而非物证,错误。 ③:伤残等级评定文书是专业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属于鉴定意见,而非勘验笔录,错误。 ④:超市监控视频以影像形式记录了事发过程,符合视听资料的定义,对应关系正确。 16.C 【详解】①:只有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才和法院生效判决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案是商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未经司法确认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错误。 ②:本案通过工商联商会调解这一非诉讼解纷机制化解专利侵权纠纷,能够快速定分止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正确。 ③:本案中杨某的行为属于民事侵权,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后才需要承担,并非“必须承担”,错误。 ④:本案采用线上视频调解的方式,突破了空间限制,能够有效提升纠纷解决效率、节约时间与经济成本,正确。 17.(1)①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张某山等人非法采砂行为与长江生态环境损害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应依法赔偿损失。其行为损害社会公共生态利益,依法还应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②张某山、洪某武等人共同故意实施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依法应在各自参与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③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绿色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们保护环境。 (2)①法院应判决乙公司双倍返还甲公司定金,返还甲公司120万元,并赔偿甲公司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20万元。 ②理由:合同履行应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支付定金60万元,根据定金罚则,乙公司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造成80万元损失,扣除双倍定金中涵盖的定金数额60万元,乙公司还应赔偿甲公司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20万元,以弥补甲公司的实际损失。 【详解】(1)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侵权和侵权责任、感受司法公正等角度说明法院这样判决的理由作答。 有效信息①:张某山等人出资并联合洪某武等人提供“三无”采砂船,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且属于禁采区与禁采期的长江铜陵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采运一体方式非法盗采江砂→可从无过错侵权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角度分析说明张某山等人非法采砂行为损害社会公共生态利益,依法还应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张某山、洪某武等人构成共同侵权,依法应在各自参与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②:法院经审理判决→可从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绿色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角度分析说明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们保护环境。 (2)本题为分析和原因类试题,需要运用“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的知识,从合同的履行原则、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损失赔偿的适用规则等角度作答。 有效信息①: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精密仪器买卖合同,乙公司以原材料价格上涨为由拒绝按约定交货,导致甲公司承接的一项重要生产任务无法如期开展,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可从合同的履行原则、违约及违约责任等角度,说明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②:甲公司需先支付定金60万元,乙公司以原材料价格上涨为由拒绝按约定交货,导致甲公司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可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损失赔偿的适用规则等角度,说明根据定金罚则,乙公司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以及赔偿甲公司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20万元,以弥补甲公司的实际损失。 有效信息③:法院应如何判决→基于以上理由,可说明法院应判决乙公司双倍返还甲公司定金120万元,并赔偿甲公司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20万元。 18.法院不会支持黄乙收回全部房产的要求。 ①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黄某生前的代书遗嘱只有张某一位见证人,因此无效; ②黄某代书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黄某去世,继承其遗产需要将其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两套房产一半属于李女士,另一半由李女士与儿子两人共同继承。 ③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王某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有权享有属于李女士的房产。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可从遗嘱的有效性、遗赠扶养协议、夫妻共同财产角度说明。 有效信息①:黄某生前找人代写的遗嘱,仅有黄某和见证人张某的亲笔签名→可从代书遗嘱的形式角度说明本案中黄某代书遗嘱只有张某一位见证人,不满足代书遗嘱关于见证人的法定要求。所以,该代书遗嘱无效。 有效信息②:李女士与丈夫黄某共有两套房产→可从法定继承、夫妻共同财产角度,说明本案中由于黄某的代书遗嘱无效,按照法律规定应按法定继承来处理其遗产。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继承开始时,要先将黄某的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两套房产的一半属于李女士,另一半才是黄某的遗产。而黄某的这部分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李女士与儿子黄乙两人共同继承。 有效信息③:2021年,李女士与王某签订了协议,约定由王某负责李女士的生养死葬,逝后两套房产归王某→可从遗赠扶养协议角度说明本案中2023年李女士去世,王某按照协议履行了义务。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王某有权享有属于李女士的房产。 19.(1)依据: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将余某的合理休息认定为违反商场制度,违反劳动法,侵犯了余某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用人单位在余某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需承担支付赔偿金等责任。 信息:传递国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立场,鼓励和支持劳动者依法维权。警示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①商家应积极落实国家标准,规范信息披露。遵守规则,公平竞争,向社会公开是否使用预制菜的相关信息。 ②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作虚假宣传,不欺骗、误导消费者,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③商家必须按照和消费者订立的合同约定,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详解】(1)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从劳动者权利、劳动合同解除、法律责任等角度进行分析。 有效信息①:余某在连续工作超8小时后因生理性疲惫闭眼休息3分钟;门店因仅有一名店员短暂关门→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本案中,余某的短暂休息和因人手不足关门属于合理情形,不构成严重违纪,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缺乏事实依据,侵犯了余某的休息权和劳动权益。 有效信息②:公司以“违反商场制度,产生严重损失”为由宣布解除劳动合同,而余某不存在过错→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案中,公司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需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 有效信息③:该案例被写入2026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可结合法治社会建设和司法导向,分析传递的信息:体现了国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立场,鼓励和支持劳动者依法维权;同时警示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商家在预制菜的风波中的做法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包括是否使用预制菜及关键信息→从公平竞争角度分析说明商家应积极落实国家标准,向社会公开是否使用预制菜的相关信息。 有效信息②:商家刻意隐瞒、模糊表述,导致消费者无法清晰辨别哪些菜品、哪些环节属于预制菜,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侵害→从消费者的权益角度分析说明依法、诚信经营,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有效信息③:若商家宣称“现场炒制”却售卖预制菜,则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从合同角度分析说明商家必须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20. ①法律规定,污染环境致损无论侵权人有无过错均需担责,且由侵权人举证其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化工厂无法提供排污原始记录,不能证明其排污与死鱼无关,应承担侵权责任。②化工厂的排污行为侵害了村民的合法财产权,导致村民鱼塘死鱼、遭受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③法院判决坚持公平、绿色原则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也督促企业依法排污,彰显生态保护导向。 举证责任: ①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化工厂应该就鱼类死亡与其废水排放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②村民应该举证损害事实,以及鱼的死亡是由化工厂排放污水引起的。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侵权责任与举证责任的相关知识,从判决理由、举证责任分配两个角度分析作答。 判决理由:关键词①:化工厂排污、鱼塘鱼类死亡、化工厂辩称排污合格无需担责→可联系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知识: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不论侵权人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侵权人需要举证自身行为与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化工厂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排污与鱼类死亡无关,因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关键词②:村民鱼塘鱼类死亡损失惨重→可联系民事权利保护与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化工厂的排污行为侵害了村民的合法财产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法院判决坚持公平原则、绿色原则,落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基本原则,既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也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环保义务,契合生态保护的法治导向。 举证责任分配:关键词①:村民提交水体变色、死鱼照片、污染检测报告→可联系举证责任的知识:村民作为原告,需要对自身遭受的损害事实,以及损害与化工厂排污存在关联性承担举证责任。关键词②:化工厂主张自身排污合格无需担责→可联系举证责任倒置的知识:环境污染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化工厂应当就鱼类死亡与其废水排放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若无法举证则需承担不利后果。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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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综合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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